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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題: 教會立場系列(一)引言
時間: Thu Nov  7 11:18:33 1996

    幾位弟兄告訴我最近看 problem 版的人多了起來,希望我能對地方教會的
問題好好的作些回答。就算不為了辯論上的緣故,為著默默的讀者,為著暗中
渴慕認識真理的人,也該有清楚的陳明。我也挺樂意,藉著這個機會,把教會
立場的部份好好的再讀過。當然,這是需要花非常多的時間,雖然現在是我研
究工作繁忙的時候,我想我仍然願意出些代價;謊言總是廉價的,所以牠到處
充斥,真理卻需花代價贏得。
    只是人總是心急的,恐怕在我還沒查完之前,就有許多人搖頭離開了。所
以不得不直接引用許多現成的材料,作一些陳明。基本上,我想長篇大論是免
不了的,如 gilbert 所盼望的簡短答覆,只會更加深我們之間的誤會,因為我
們的想法很難在幾個問題中得到完全的說明。問題還是會答覆的,只是會用更
多的長篇大論來陳明我們所看見的,否則以對方的認知來看答案,當然是不通
之極!
    我先推薦一本書:「工作的再思」,倪柝聲著,對地方教會的實行有非常
清楚的交代(這本書聽過的人應該很多吧!)。倪弟兄說這本書是寫給(一)我們
的同工(二)一般的弟兄(三)指責我們的人讀的。我會簡單歸納書中有關的一些
點來作說明。當然,能自己讀全書是更好的,免得我曲解了倪弟兄的交通。(如
果有需要我代購這本書的可以 mail 給我。八十元一本。)
    這樣的討論當然文章貼出的速度不會太快,一方面請各位想想後再回,一
方面也鼓勵大家自己買書看。首先引倪弟兄近六十年前的自序來作為這一系列
討論的開始,六十年後的今天,我衷心盼望我的心情是一樣的。

                           工作的再思                倪柝聲自序
    這一本書是我最近在滬、漢兩地,對同工們查經的記錄,經我幾加修改而
成的。因為底稿是記錄的緣故,就難免有許多的地方,依然戴著講台的口吻;
並且因為不是完全寫過的緣故,就有許多地方,不能像完全寫過的那麼完全。
因為神很祝福聽眾的緣故,所以我們就盼望這二次的信息,能夠達到更多的人
中,擴大祝福的範圍。因此我們就出這本書。
    在過去的十年中,朋友們多次請我明白的公佈我對於工作和教會的意見。
我所以遲遲未曾如此作者,是因我個人實在沒有意見。凡神的話所稱義的,我
也稱義;所定罪的,我也定罪。我從來沒有膽量敢說,聖經的背景和時代和我
們不一樣,所以,我們在這個在那個是不能和聖經一樣的。我承認我和我的同
工們,真是在諸般軟弱中,蹣跚而前的來跟隨神的命令。但是我們的行為雖然
如此,我們的道理卻不敢如此。但願神可憐我們!
    並且辯論是合等的無益呢!如果真的公佈了什麼,有者不過得著攻擊的目
標,有者不過得著宣傳的工具。這有何益?就是為此,所以,不只責難未有答
覆,並且福音書房前所印行這一類的些須文字,亦停止不售。這並非我們疑惑
我們的立場,乃是我們不願意我們的朋友們誤會了我們的見證。我們見證的內
容,絕不是這一點關乎教會的外表而已。
    並且,我自承,我的職事乃是為著基督教屬靈的方面。這一類的事,不過
是基督教技術方面的問題。我何等的樂意,我如果能夠免去對付基督教技術方
面的問題,專心注意我自己屬靈的職事。但是,在主裡許多親愛的朋友,卻始
終不讓我安息,樂意我出來對付這個問題。
    但是我總一直看不清,我應當說什麼話。所以,直到今日在這一方面我還
是默然的。乃是當我看見寫哥林多者也是寫以弗所者,寫以弗所者也能寫哥林
多,我的道路才起首清楚。但是,何等的希奇,神的孩子們從來沒有因為以弗
所的真理起了何種厲害的爭執;但是,神的孩子們卻一直為著哥林多的教訓不
住的辯論!是的,以弗所的真理是屬靈的,範圍是天上的,就差了多少,大家
是不覺得的。但是哥林多的教訓是實行的,範圍是地上的,只要忽略了一點,
就是有目共睹的。真的,哥林多太實際了!在這裡,哥林多試驗我們的順服過
於以弗所!
    關乎榜樣,我還是應當說幾句話。基督教不只是建立在命令上,也是建立
在榜樣上。不是所有的事神都以命令出之,乃是神在教會中先安排了許多的作
法,叫後進來的人,看見了就知道神的旨意,就知道如何辦法。不是什麼都是
抽象的囑咐,客觀的章程,乃是許多具體的模範,主觀的生活,叫我們有所觀
感,不只有所服從而已。基督教有命令,但是,在命令之外,神給我們許多的
歷史,在其中將實行祂旨意的事蹟排在我們面前,使我們看見了他們怎麼作,
就也知道怎樣作。
    最愚昧的人,就是說神都沒有這樣命令,我何必遵行的人。你看見了祂的
行為,祂的引導,祂的教會,你還不知道祂的旨意嗎?一個孩子在家庭中,要
他的父親告訴他每一件事如何作,是可作與不可作嗎?或是他只要看見他的兄
長們如何盥洗、應對、進退、禮讓,就知道是應當如何盥洗、應對、進退、禮
呢?我們從看見所學的比我們從聽見所學的,是更多的,並且是更深切的。
    若不是為著這個,神又何必在新約書給我們使徒行傳呢?又何必在舊約書
給我們許多的歷史呢?這是因為神知道我們從榜樣認識祂的旨意,是更容易過
於從命令認識祂的旨意。在起初的時候,祂一面給我們清楚的命令,一面就在
祂的家中安排一切事情的作法。祂雖然沒有說什麼,但是,祂已經坐在我們眼
前,叫我們看見了,清楚的看見了。我們看見了祂所作的事之後,難道還不知
道神的旨意,還可以問這事是不是要這樣作嗎?
    在許多的時候,不只榜樣與命令有同等的價值,並且有的時候,榜樣的價
值竟然超過命令。因為命令是抽象的,難免使我們有不知邊際之苦,但是,榜
樣乃是已被遵行的命令,我們看見牠不只知道神的命令是什麼,並且具體的知
道這個命令是如何遵行的。這個叫我們更容易學習神的道路。
    如果我們從基督教中除去榜樣,留下命令,就我們沒有什麼剩餘的了!命
令有牠的地位,但是榜樣也有牠的地位。認識神和祂話語的人在此應當沒有難
處。
    我何等的樂意,沒有寫這本書,以免許多的爭辯。但是,我卻看見了我對
於神真理的負擔,和對於要明白真理者的責任。但願神恩待我,弟兄們憐憫
我,好叫這本書能夠榮耀主的名。
    第一章是很專門的,特別是為著多讀神的話的人。當你讀的時候,如果覺
得把握不來,就請你將其略過,先從第二章讀起。不可因第一章不明白,就停
止了。牠乃是為著別人的。你當從第二章讀到第十章,以明本書的信息。當你
讀過本書之後,你就要知道到底裡面有沒有神的光。如果沒有,就請你拒絕本
書的教訓;如果有,就請你順服聖經的真理。
    自然,在這本小書內,我不能每一個問題,都對付到。這是不可能的。有
的,在別的地方我已經題起過;有的,在別的地方我將來要題起。所以讀者要
注意本書的中心點,就是神對於地方教會的旨意。

                                     一九三八年二月十五日倪柝聲於上海

註:有人說倪弟兄晚期對教會實行的看法有所改變,我可以列出一些
    倪弟兄在被補前的信息,談到他對教會的看法,都是在他恢復職事之後
    的。所以倪弟兄的教會觀自始至終並無改變。本書是他自己對教會實行比
    較完整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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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題: 教會立場系列(二)地方的教會
時間: Sat Nov  9 20:36:11 1996

    本篇大體上是工作的再思第五章「使徒所設立的教會」的重點歸納。由與
引用的地方很多,就不一一指出,請讀者自行參閱原書。另外,有許多話是我
自己加上去的,作一點補充說明,所以不能完全代表倪弟兄的想法。

教會與眾教會
    聖經中的教會一詞,有兩面的意義,一面是指宇宙中獨一的教會(單數),
一面是指這教會顯在時間空間�堛熔陰郱|(複數)。這面 godman 已經在寫文章
說明了,所以我就略過。

眾教會成立的根據
    神是用不同的地方將那獨一無二的教會,分成許多的教會。按地方來立教
會是聖經唯一的方法,是聖經唯一的理由,是聖經唯一許可的理由。不管日後
教會的發展是怎樣,在教會剛在地上建立起來的時候,教會和教會間唯一的不
同,只有所在地的分別。其他一切都是不能分,也不可分的。在聖經裡,只有
一個理由,教會可以分成眾教會,就是以地方來分。除了以地方來分之外,在
新約裡,找不出第二種方法,來把教會分成眾教會。
    教會(指實行上的眾教會)沒有因為栽種的人的不同而分開,有的是保羅帶
得救的,有的是彼得帶得救的,有的是亞波羅帶得救的,但是這些人都在同一
個教會中(林前一12)。教會也沒有因為語言文化而分開,即便說的是不同的語
言,還是同在一個教會中(徒六1)。教會也沒有因為種族而分開,有的是黑人,
有的是猶太人,有的是希臘人,還是同在一個教會中(徒十三1)。在新約聖經
中,唯一教會允許間不同的,就是所在地方的不同。

地方的界說
    聖經中的教會都是地方的教會。但是要有多大的所在,才算是一個地方
呢?國?省?區?聖經中沒有國的教會,省的教會,區的教會,只有城的教
會。以弗所、羅馬、耶路撒冷、哥林多、安提阿、腓立比等,按今天的話來
說,有的是鄉鎮,有的是海口,有的是城市,但在當日都是統稱作城。因為當
日是將有人團聚的地方,可以自衛的地方,就稱為城的。所以聖經一面是記載
使徒『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徒十四23),另一面卻記載使徒命令提多應當
『在各城設立長老』(多一5)。這是因為城就是當日教會的境界,都是團聚居人
的地方。
    在今日複雜的組織中,就有市、鎮、鄉、村、城等的分別。並且有的市,
不過是一個鎮那麼大,有的特別市竟然大到等於一個縣的面積,同時又有一個
省的地位。所以,我們不能用今日市、鎮、鄉、村、城的意義,來解釋當日
『城』的意義。反之,我們應當記得,聖經中『城』的意義,就是一個有範圍
保護,為人民所團聚的地方。所以,今日所說的市、鎮、鄉、村、城等,實在
都不過是當日的『城』。大則像羅馬、像耶路撒冷、可算為一個地方,作為一
個單位。小則像以哥念、像特羅亞,也可算為一個地方,也成為一個單位。凡
人民團聚而居的,就是一個地方。除了這一種團聚在一起的地方之外,聖經��
沒有第二種的範圍。
    朝代、國度、省分,都是容易改變的。神以市、鎮、鄉、村的城為教會的
界限,是因為這些地方的範圍和名稱,是不容易改變的。我們看見國界常改、
省名常變,但是城的界和名是最部會隨著政治而改變的。政治對於牠們的影響
是最少的,幾乎可以說是沒有的。常有幾百年前是某某城的,到今天仍舊是稱
為某某城的。有的城可以割給外國、屬於別國,然而她還是那個城,沒有改
變。
    教會,在聖經中,在正面,是按地方成立的。在反面,還有兩個事實,就
是教會不能是比地方小的,也不能是比地方大的。

不能比地方小
    林前一1:「在哥林多神的教會(單數)」。哥林多只是一個地方,在這個地
方裡面的教會,也只是一個教會。但是在這一個教會�堙A人分成四派,這四派
的人,打算把哥林多教會裡面的人分成四個不同的團體。當然這是不對的,聖
經都明明的教訓了。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人只有能力將其分成四個黨派,但
是人沒有能力將其分成四個教會。一個教會必須有她所在的那個地方那麼大才
行,如果比這個地方小,就不是一個教會了,最多不過是一個黨派。在哥林多
這四班人有沒有來在一起聚會,我們不知道,就算他們不在一起聚會,他們仍
是在同一個教會 - 神在哥林多的教會。
    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固然是分派別;但
說我是屬基督的,這句話雖然頂寶貝,仍舊不夠理由來另立教會,仍是屬肉體
的舉動。因為這一句話不是表明你在地方上與神其他孩子相同的地方,而是表
明你在地方上與神其他孩子不同的地方。說自己屬保羅、磯法、亞波羅者,他
們的目的是要表示,他們是和在同一地方的基督徒有區別。『我是屬基督的』
這句話,在平時乃是非常好的一句話。但是要把這句話拿來區別自己,使自己
和神其他的孩子不同,就是不對的。因為在同一個地方裡面,神是要祂的孩子
成為一個團體,不許他們在一個地方之內,以任何的方法來分別自己和分別別
人。
    無論誰,只要他是有神生命的,和我們同在一個地方的,他就是我們的弟
兄,他就是和我們在同一個教會�堛漱H,因為教會是以地方為界限的。我們的
範圍,不是以在一個地方�堙A同說『我是屬基督的』的人為範圍,乃是以在同
一個地方�堙A『所有是屬基督的』人為範圍。我們和一切的基督徒,只要我們
和他們是同在一個地方,就是同在一個教會。我個人只能作一個屬基督的人,
不屬任何的宗派;但是,我卻不以這句話,作為我與別人分別的理由。我的團
體若沒有地方那麼大,就是人所設立的黨派,就不是神所設立的教會。

不能比地方大
    另一方面,教會也不能比地方再大,再大也不行。當初在耶路撒冷信主的
人不少,有一次三千,有一次五千,但聖經指稱他們是『在耶路撒冷的教
會』,沒有稱他們作在耶路撒冷的眾教會。聖經�堣]沒有在馬其頓的教會(單
數),在加拉太的教會(單數),或者在猶太的教會(單數),或者在加利利的教會
(單數)。因為馬其頓、加拉太是一個個省,猶太、加利利是一個個區。所以在
他們那裡的是眾教會。我們看見教會的分法:把一地方教會削小,是聖經所不
許可的,是屬乎血氣的。同時把各地方的教會合併起來,也是聖經所不許可
的,也是屬乎血氣的。換一句話說,地方上的派別,是主所不許可的;各地聯
合所成的公會,也是聖經�堜狳S有的。從來沒有把一個地方分成幾個教會;也
從來沒有把幾個地方聯合成一個教會。所以,比地方小的,不是教會;比地方
大的,也不是教會。聖經是以地方來作教會的境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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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題: 教會立場系列(三)地方的教會間的關係
時間: Sat Nov 16 11:48:21 1996

這篇是『工作的再思』第五章「使徒所設立的教會」後半的整理。

教會的獨立
    所有各處獨立的教會,聖經並沒有把她們聯合在一起,成功作一個團體。
所有各地方教會的行政是獨立的,責任是獨立的,裁判也是獨立的。在啟示錄
開頭的七個教會,一個教會有一個教會的責任,並不負其他教會的責任。如果
把七個教會聯合起來,就不必寫七封書信,就只要寫一封信給總會,讓總會去
支配好了。但地方有了七個,教會就有七個。聖經對七個教會是各有各的警
戒,各有各的讚美。
    不只在地上有七個教會,在天上也有七個燈台,作她們的代表。在天上不
是一個燈台吩七枝,乃是七個不同的燈台。聖經並且說,主是在七個金燈台中
間(不是裡面)行走的。這給我們看見,每一個燈台都是獨立的、分開的。

各教會間的關係
    這也並非說,在一個地方的教會,和在其他地方的教會不來往,也不彼此
顧念。雖然沒有在組織上聯合在一起,成功一個大團體,卻應當和別的教會一
同保守主裡的合一,追求有一致的行徑。因為我們在主裡面的合一,不是地方
所能將其分開的。遇見別的教會有危難,仍要盡力扶持,盡力賙濟。那一個教
會在神面前得了亮光,別的教會仍要以她為榜樣,從她身上學習。但一個地方
上的教會,仍是獨立的;在行政上、團體上是獨立的。
    所有的教會都是直接向主負責,受主的節制。同時聖經又說,『那靈向眾
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這就是真理的持平。一方面是向各個
教會的使者說話,結束時又說是向眾教會說的。上面是說,單個教會,直接向
神負責;下面是說,每個教會,都當聽神對別的教會所說的話。這就證明,一
個教會所該遵守的,乃是眾教會所該遵守的。
    在書信中也有同樣的教訓:『他必提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裡怎樣行事,在
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林前四17)『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
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林前七17)『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
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林前十一16)『婦女在會中要
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林前十四34)『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
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林前十六1)『曾效法猶太中,
在基督耶穌裡神的各教會。』(帖前二14)教導、命令、規矩(習慣)、榜樣都是
各教會相同的。
    聖經的教訓是很均平的。一面是一個地方的教會,和別地方的教會,各自
獨立,不相聯合;一面是一個地方的教會,應當效法其他各地的教會,學他們
的榜樣,和他們取一致的行動。

最高的法庭
    地方教會間在主裡有屬靈關係的緣故,就叫每一個地方教會,不敢作她自
己所喜悅的事情,不敢以為有權柄就可以自由,就可以隨便定規事情,隨便單
獨行動。但另一面,因地方教會是絕對獨立的緣故,所以地方教會的斷案,是
獨一的斷案。地方教會的斷案,是最高的斷案,也是最終的斷案。在她以上沒
有別的機關,在她以下,也沒有別的機關。她沒有什麼上司,也沒有什麼下
屬。
    如果有誰,被地方教會接納,或者拒絕,地方教會的斷案,就是最終的斷
案。就是地方教會的斷案不對,你也只能請她從新考慮,從新規定。如果地方
教會不允所請,你就除了遷移之外,別無他法了。地方教會,乃是最高的機
關。如果別的地方教會,不同意她的辦法,除了勸勉之外,也沒有別的辦法,
因為地方教會和地方教會間,只有屬靈的關係,沒有正式的關係。
    並沒有一個教會,有比其他的眾教會更高超的組織和權柄。聖經中絕對沒
有給我們看見,有任何一個地方的教會,比其他的教會有更高的權柄。每一個
地方的教會,都是就地為政的,都是直接向基督負責的,並不向任何機關或其
他教會負責。所以,最高的組織,就是本地的教會;最低的單位,也是本地的
教會。聖經裡,並無中央的羅馬,叫各地方教會裡,有什麼事,都受羅馬的節
制。這就是因為基督在天上,要保守祂作元首的地位。個個地方的教會,雖然
都受那身體的見證,個個地方教會,都該小規模的彰顯基督的身體;但是個個
地方的教會,都當直接向基督負責,不向其他教會負責。意即個個地方的教
會,只受基督的節制,而不受任何別的機關、教會的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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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題: 教會立場系列(四)如何保守地方的性質
時間: Sun Nov 17 17:40:43 1996

這篇也是『工作的再思』第五章「使徒所設立的教會」後半的整理。

    要保守教會中地方的性質,有兩點是必須防備的。
(一)教會是地方的,與工人不發生關係。工人不能在任何地方有一私立的教
會。工人在一個地方所救的人,只能交給在那一個地方的教會;他所有的工
作,只能為著地方的教會。地方是一個範圍,包括一切屬主的人。只要信徒是
同住一地的,就得把他們包括在裡面。若有一處的教會,或是幾處的教會,因
為是從某一個使徒得救的,就可以屬於某一個使徒,就立刻將其他各處的教會
分別出去;因為他們是從別的使徒得救的,他們就是屬於別的使徒的。這樣使
徒就變作各宗派的主腦!一個使徒活動的範圍有多廣,他宗派的範圍就也有多
廣。不同的使徒所設立的教會,就變作不同宗派的份子。這是神絕不許可的。
    教會地方的性質,就是為著避免這個難處。要保守教會不成功宗派,有一件
事必須特別注意,就是永遠不能讓一個作工的人影響(指正式方面,不是指屬靈
方面)教會。使徒乃是一種超地方的職分。神不許可一個使徒管理一個教會。什
麼時候,使徒管理一個教會,什麼時候,教會就失去她地方的性質,就帶這管
理她的使徒的色彩了。一個教會一屬於一個工人,就變成宗派了。使徒到各地
作工,神所安排的,是叫他作工得人之後,就揀選弟兄中比較好、比較有長進
的,叫他們作監督。一個地方一有長老之後,使徒就立刻放手。如果使徒不放
手,這個教會就帶著使徒的性質,而沒有地方的性質。

(二)不可讓教會的範圍越過地方的範圍。現在頂時行的作法,就是將各地方信
條相同的團體,組織成一個『教會』。或者是以一個差會為中心,而設立一個
差會的『教會』,包括了許多地方的團體。這一類的『教會』都是沒有地方性
質的,因為都是越過地方範圍的。牠們都是以信條或是差會作為範圍。牠們的
界限越過了聖經所說的界限。以差會為中心,聯絡各地的團體,所成功的『教
會』,都難免逾越了地方的範圍。雖然這些團體依然是散處在各地方的,但是
牠們聯合的中心,乃是差會,牠們的範圍,也就是差會。因為一有一個中心,
就會產生一個範圍。本來神的目的是:祂的兒子基督是各教會集合的中心,歸
屬的中心,而各教會自己乃是以地方分別的界限為範圍。但差會的『教會』,
是在基督之外,另以差會作集合歸屬的中心,因此就叫這種的『教會』以差會
為包括的範圍,而失去地方的界限。凡以任何的中心(信條、道理、人物等)來
聯絡各地信徒的團體,叫牠們成功一個大聯合的『教會』都難免叫這個中心變
作範圍,以致失去了神所定規的界限。我們並不是說,人這樣就拒絕了基督,
完全離開了祂。不,人還可依舊的承認基督。但是我們必須記得,中心就是範
圍。在基督之外,你把什麼作了中心,你就把什麼作了範圍,這是頂自然的
事。人若有二個中心,就要看見大的是忽略的,小的是被注意了。並且人的天
性不注意所共有的,乃是注意所獨有的。因此結果,第二個中心就更被人所注
意,人也常是以這中心來估量,誰是、誰不是我們的人。這一個中心定規變作
分別的界限,有這中心的就在裡面,沒有這中心的就在外面。這是定規的事。
所以神的孩子若要保守教會地方的性質,就必定不可在基督之外,再有歸屬的
中心(如差會、信條等)。什麼時候神的孩子一有超地方的結合,不管是什麼原
因,他們就不再是地方的了;他們一不是地方的,他們就不是教會的了。因為
聖經�堨u有地方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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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題: 教會立場系列(五)合一的不可分
時間: Sun Nov 17 17:45:01 1996

這篇的內容,主要取自李常受『教會的見證與立場』第二部份第一篇教會的合
一。和倪柝聲『工作的再思』第六章合一和分開的依據內容類同。一樣的,如
果有人想對李常受或倪柝聲的看法有更完整的了解,請讀原書。

   在新約聖經裡,有許多地方,都非常著重的說到教會的合一是不可分的,也
是不該分的。人是怎麼把教會分了呢?教會分裂的方法,聖經早就預言了。兩
千年來,教會雖然分了一二千派,但歸納起來,那個分法還不過是聖經所說的
那七八種。一切的區別都是錯的,完全的包括才是對的。兩千年來,沒有一個
人能講出一個正當的理由說,教會分了是合法的。

(一)不可以屬靈偉人作根據而分 -林前一12~15, 四6
    保羅誠真幫助了人,亞波羅的確會講聖經,磯法也實在是第一號的使徒。
但是,這樣擁護他們,而和別人分開,卻是肉體的行為,是神所絕不許可的。
可是在今日的基督教裡,人竟然以這件事為榮耀。有人說,我是路得會的,意
思就是我是屬路得的。有人說,我是衛斯理宗的,我是屬衛斯理的。把路得,
把衛斯理當作偉人,而歸屬於他們,這些都是不該的。

(二)不可以得救的由來為歸屬而分 -林前三4~8,21~23
    今天在神的兒女中間,雖然許多人不說自己是屬誰的,但他們也有一種空
氣,注重他們是什麼人傳福音帶領得救的,注重他們是什麼人施浸的。這也是
神所不許可的。在很早的時候,就聽見有人這樣責備人說,你從前不是在某某
會得救嗎?為什麼現在不屬某某會?你是忘恩負義的人,你是飲水不思源的,
你是忘本的。這話乍聽好像很有道理。但是弟兄姊妹,我們的本是誰?我們的
源在哪裡?我們的本是基督,我們的源在天上。只有屬肉體的人,救了人,才
把人算作自己的。只有屬肉體的人,才把所救的人,歸屬於他的那個會。
    那些初期的使徒,一個一個為神作工,都是把結果交給地方的教會。在什
麼地方的,就交給在什麼地方的教會。不像今天這樣,你救的人,你保留起
來;我救的人,我保留起來;他救的人,他保留起來;若是沒有保留的好,離
開他那個會了,就說別人偷羊。但是羊是哪裡的?羊是誰的?羊都是天上的,
都是耶穌基督的,沒有一個人,或一個會,可以把羊算作自己的。

(三)不可以『我是屬基督的』為理由而分 -林前一12~13
    屬基督這個事實是對的,但是以這個事實來標榜自己,而和別人分開,也
是不對的。你們都是宗派,都在宗派裡頭,我是無宗派的,我是脫離宗派的,
我是超宗派的,連這樣說,都是屬肉體的。所以用屬靈的事實來標榜自己,使
自己和別人分開,也是不該的。

(四)不可因道理見解不同而分 -加五20(『異端』原文的意思就是以道理或意
見與人分宗派)
(1)道理的見解不可當作基本的信仰
    基本的信仰就是以弗所四4~6的七個一,也就是叫我們得救的信仰。這個信
仰是不可缺的,一缺了,你就不是得救的人;一缺了,你就沒有神;一缺了,
你就沒有主;一缺了,你就沒有靈在你裡面;一缺了,你也就不是身體裡頭的
一份,乃是身體外的人。這一個信仰是共同的,是我們大家裡頭所共有的。這
一個信仰,也是獨一的,非常簡單,也非常基本。
    但是我們這些人,還有一些古古怪怪的頭腦,對聖經�埵n多的事,都有一
些不同的看法。如受浸、點水;守安息日、守主日等。若是大家都注意這些,
把這些當作信仰,教會就糟了,教會馬上就分成宗派了。今天人在那個『一
個』的信仰之外,也把好些對道理的見解,無論是對的,或是錯的,當作了信
仰。
(2)以道理立異,與人相分,乃是肉體的行為
(3)即使有人吃素,守日,聖經仍要我們接納
(4)聖經容讓人在道理上有不同的見解,但絕不許可人因道理見解不同而分派分會
    林前一10~13,提多三10,給我們看見,分派分會是聖經所絕對定罪的。我
們的心要擴大,要大得和神的度量一樣大。千萬不要因道理而和別人分。就是
最好的道理,若是當作和別人分的理由,也是聖經絕不許可的。當然這不是
說,對每一件事沒有一個準確的真理。準確的真理是有的,對受浸有準確的真
理,對主日有準確的真理,對每一件事也都有準確的真理。使徒們對這些事,
都有完全準確的教訓。他們的教訓雖是正確而認真的,但是他們的態度和作法
卻是寬大的,不要求人整齊。若是人在這些事上,與他們所教訓的,有點不
同,使徒說,這個可以包容。但有一件事,是使徒絕不許可的,就是分門別類
的事。他們堅持教會是絕對不可分的。

(五)不可因種族不同而分 -林前十二13
    如果以種族來分,就不是教會。因為在亞當�堛漱嬪O,因著在基督�堛瑤t
故,已經都消滅了。教會乃是在基督�堛滿C除了以地方不同,而設立不同的教
會之外,神再沒有許可人因著皮膚顏色的不同、習慣的不同、生活的不同、文
化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教會。反而要將這些人在同一個地方,都聚集在同一個
教會�堙A來顯出祂兒子的生命和聖靈,是能打破人天然一切的界限的。一切從
亞當來的,沒有一樣是不能在基督�堻Q消滅的。

(六)不可因國籍不同而分 -林前十二13
    英國的聖公會,就叫作安立甘會,意思就是英格蘭會。還有在中國的中華
基督教會。這些都是因著國籍而分的。
    什麼是教會呢?一個基督徒裡面的基督,加上另一個裡面的基督,加上無
數個基督徒裡面的基督,在減去第一個基督徒裡面的亞當,在減去第二個裡面
的亞當,在減去無數基督徒裡面的亞當,所和成功的那一個,就叫作教會。你
之所以有份在教會�堙A乃是因著在你裡面的基督,和你自己一點的關係都沒
有。所以種族和國籍是不成問題的,也是不當成問題的。

(七)不可因階級不同而分 -林前十二13
    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和一個一字不識的弟兄坐在一起,那才是一件美麗
的事。基督的生命在你裡頭,也在他裡頭,這個階級的分別是不該的。

(八)不可因屬靈情形軟弱或錯誤而分 -啟二至三章
    主在啟示錄,寫給教會的七封書信�堙A最少有五封,裡面都是責備教會的
錯處,說到教會的弱點,但是主並沒有吩咐人從那些教會裡面脫離出來。主乃
是勸信徒,要在裡面作得勝者,供應別人,幫助別人,而叫教會得到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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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題: 教會立場系列(六)宗派的構成
時間: Sun Nov 24 17:13:31 1996

本文摘自李常受「教會的見證與立場」第二部份第四篇宗派的問題,全文請自
行閱讀原書。

    按真理和事實說,宗派的構成,最少有六種可能的條件。有了任何的一
種,都會構成一個宗派。

(一)有特別的名稱
    教會無論在宇宙中,或是在地方上,都是一個獨一的東西。我們都知道,
一個獨一的東西,是不需要再有特別名稱的。就如月亮乃是一個獨一的東西,
不必再有什麼名稱。月亮就是月亮,用不著再用別的名字來稱呼牠。照樣,教
會就是教會,也用不著一個特別的名稱來稱呼。一有一個特別的名稱,就構成
一個宗派。因為一個名稱,就是一個範圍,就是一個圈圈;一有一個特別的名
稱,就把一部份的信徒劃分出來,圈在一個名稱裡面,而使他們和其他的信徒
分開了。
    我們千萬不要輕看這個名字的問題。名字是個大問題。我們信主得救,乃
是求告主的名(羅10:13)。我們受浸,也是浸入主的名(徒19:5),浸入父子聖靈
的名(太28:19)。我們的聚會,也是在主的名裡(太18:20)。主耶穌離世以前為
我們的禱告,『父阿,求你在你所賜給我的名裡,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
一』(約17:11)。主這禱告的話,清楚的給我們看見,教會的合一,乃是在祂的
名裡。所以什麼時候,基督徒一在主的名之外,有了別的名稱,就把教會分
了。但是今天馬路上那些牌子,好像光有基督的名還不夠,還必須再加上一些
別的名,也就使自己成為一個宗派。

(二)有特別的信條
    叫我們得救成為教會一份的,乃是以弗所四章五節所說那『一信』的基本
信仰。彼得說,這是我們大家所同得一樣的寶貴信心(彼後1:1)。我們所有得救
的人,都有這個寶貴的信心。但是今天人在這個『一信』的基本信仰之外又加
上了好些別的信條,就如受浸,點水,守安息日,守主日,災前被提,災後被
提等等。這些在『一信』之外加上的信條,就是特別的信條。今天基督教的各
公會,差不多都有他們自己特別的信條。這一類的特別信條,所代表的見解,
有的雖然是對的,是合乎聖經的,但不可當作信徒交通的條件。若當作信徒交
通的條件,就成為特別的信條,使信徒分門別類。所以信徒一有這一類的特別
信條,就成為一個宗派。

(三)有特別的交通
    什麼叫作特別的交通呢?就是在教會的交通之外,所有的一種交通。所有
得就有基督生命的人,既都是教會裡的人,就都有份於教會的交通。若以人得
救有基督的生命還不夠條件,還必須相信一項或一些特別的信條,才能有的一
種交通,就是在教會的交通之外,所有的一種特別交通。

    今日基督教的每宗每派,每一個公會,都有特別的名稱,都有特別的信
條,也都有特別的交通。所以他們都是宗派。不要說這三個東西都有,就是只
有這三個當中的任何一個,也就夠成為一個宗派了。但是今天除了這些公會之
外,還有一些散漫的小團體,所謂無宗無派的人,所謂脫離公會的人,有的是
在家庭裡聚會,有的是在另外的地方聚會。他們說,我們沒有特別的名稱,我
們沒有特別的信條,我們也沒有特別的交通,所以你們不能說我們是宗派。我
們是無宗無派的,我們是大同的,我們承認神所有的兒女。但是光這樣還不
夠,還要用下面三種條件量一量。

(四)有孤獨而非宇宙性的交通
    在宇宙中教會是一個,教會的交通是一個,在地方上教會的出現也是一
個。人不能在那裡說,我們沒有特別的名稱,我們沒有特別的交通,也沒有特
別的信條,我們就是這樣一般人在這裡聚會事奉主,不管別地方的信徒,也不
和各地的教會有交通。如果是這樣,就是一個地方宗派。教會在地上乃是一
個,不管古今中外都是一個,雖然在各個地方上又個別的出現,但每一個地方
上的教會,卻不是孤獨的,乃是和各地的教會,就是宇宙的教會有交通的。所
以凡是有孤獨而非宇宙性交通的,凡是有一個交通,只限於一個地方上的一班
信徒,而不和其他地方的教會有交通的,也是一個宗派。

(五)有在同一地方上分開的行政
    有的聚會,雖然沒有特別的名稱,沒有特別的信條,也沒有特別的交通,
這些都沒有,好像是無宗無派的,但他們的行政,卻和在同一地方上其他無宗
無派的聚會是分開的。這也是宗派。因為按聖經的啟示看,一個地方只能有一
個教會,一個教會裡頭只有一班長老,這一班長老就代表一個行政。聖經說使
徒們在各教會選立長老(徒14:23),也說使徒吩咐人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
這給我們看見,一個教會的長老,就是一城的長老;一城的長老,也就是一個
教會的長老使徒並沒有吩咐在各馬路設立長老;若是這樣,我們就可以承認又
馬路的教會。使徒是吩咐在各城設立長老。所以一個城,只可以有一班長老,
只可以有一個教會的行政,不可以有兩班以上的長老,不可以有分開兩個以上
多個教會的行政。雖然有時一個地方的教會,因信徒多,可以分開聚會,可以
分在許多地方聚會,但行政仍該是一個。獨立的行政,分別的行政,特別的行
政,也是一個宗派。

(六)有屬於任何組織的背景
    教會在各地,都該是一個單純的地方教會,不該屬於任何基督教的組織。
雖然應該和別地的教會,有在基督裡的交通,但不該和任何基督教團體有組織
上的關係。一有任何基督教組織的關係,就有那個組織的背景,所以也就成為
一個宗派。

    這六項任何一項,都是分裂基督身體的,有了任何一項都會使信徒成為一
個宗派。這許多宗派,就使教會這一個大圈裡面,有了許多小圈,而使教會分
裂了。但是在教會這個大圈裡頭,還有一部份人,光是在這個大圈裡面,卻不
在任何的小圈裡面。凡是在大圈,又在小圈裡面的,那就是一個宗派,因為把
教會分了。凡是在大圈,而不在小圈裡面的,就是沒有分裂,就不是宗派。也
許小圈裡面的弟兄說,你們和我們也分了。我們要承認說,實在是分了,不過
這個分不是我們負責,乃是他們負責,因為這個分的圈子,乃是他們加在自己
身上的。若是他們肯把他們身上的這個圈子去掉,他們和我們就不分了。所以
分,不是分在我們身上,乃是分在他們身上。
    這就是我們所以不能留在任何公會裡,而另有聚會的原因。我們千萬不要
以為,我們不過是在那麼多的基督教團體中間,多了一個聚會而已。我們必須
見,我們所以另有這個聚會,乃是因為那些會別,都是宗派,都是分門別類,
都是二層會,都是破壞神的旨意,破壞神的教會,所以我們要脫離乾淨,而回
到教會乾淨的立場上,不屬於這一會,也不屬於那一會,只屬於教會,只作教
會裡面的一個人。
    所以我再說,弟兄們,我們不能閉著眼睛,糊里糊塗的作基督徒,隨隨便
便的到一個聚會裡去,只要覺得那裡有聖靈的帶領,就把牠算作教會。我們要
作明亮的人,要作清楚的人,要實在知道,到底什麼叫作教會,什麼叫作宗
派,什麼叫做分門別類。我們要清楚,我們要慎思明辨,我們要脫離那不對
的,而回到那對的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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