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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人: pkl@fhlbbs (pang), 看板: problem
標  題: 整全的聖經觀──從Bultmann談起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Thu Jul 27 16:09:44 1995)
轉信站: fhlbbs

發信人: kiernseng.bbs@apc.iim.nctu.edu.tw (person), 信區: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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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我的理解,  Bultmann  和他的學生  (  就是所謂的  post-
       Bultmannsim),均認為完全的客觀真理的呈現是不可能的。前者強調
       ,文本 (text) 本身受其特定時空文化所制約,而後者指出,文本的
       讀者同樣也受其自身特定的時空文化所制約,無法回到文本的空間去
       。

       (一)Bultmann

           基本上,R. Bultmann 在《新約聖經與神話學》這本論文集中,
       指出因為聖經的作者的學術架構是前科學的,也就是說,是「神話」
       的,聖經三層宙宇的世界圖像,影響著它信仰的告白,因此使得新約
       的信仰告白充斥著一些不可信的古老神話,如童女生子、復活和各種
       神蹟。用這樣的架構去表達福音,是古老過時,叫生活現代的人難以
       接受。因此接受福音信仰的同時,得排除這些神話元素,這正是神學
       家的工作,因為神話的目的不是要記錄歷史事件,而是盛超超時空的
       真像。 因此,Bultmann 強調「去神話化」,重新詮釋「神話」背後
       的「義意」。

           他的論述並非毫無意義,他認真面對「過去」和「現在」兩者之
       間所存在的文化鴻溝  (cultural gap), 肯定了聖經作者 ( 文本 )
       與讀者 ( 詮釋者 ) 各自的獨特性 ( 均處身於各自獨立的、 獨特的
       、歷史的範疇裡 ),並企圖建立新的對話的可能性。我們當中,有誰
       不是一直立志要用現代人的方法和現代人聽得懂的話,去把聖經的真
       理,告訴現代人呢?!我們當中,有誰不是一直立志要做「當代基督
       門徒」呢?!

           然而,Bultmann 的討論並沒有止於此,( 如果是這樣就好了!)
       他重新解釋福音,尤其重要的是,他嘗試把耶穌的死、復活和再臨等
       我們通常稱為歷史事件的東西,解釋為一種「義意」,而這種「義意
       」不是植根於歷史的,也不需要植根於歷史。「基督為我的罪死」只
       是指出神的愛和我們在意識上與基督同釘十架的經驗,「基督從死裡
       復活」只是指出門徒的信心被復興的經驗,這些都不是指一樁事件,
       只是一種經驗;「基督再臨審判」也不過是一項挑戰,要人負責任地
       去跟隨基督,它不是一件將要來的事。


           「歷史事件」的描述本身可能是主觀的,有選擇性的,然而,這
       些被選擇放進文本本身的歷史事件,本身是否有發生過,仍然是重點
       。 Bultmann 從根本上否定許多這些事件的發生,其中尤為重要的是
       基督的死、復活和再臨。沒有客觀事實基礎的「意義」,有一種穩固
       的、真實的意義嗎?我們也強調這些「主觀化」、「個人化」、「內
       心化」的經驗,但前題是這些經驗是建基於這些曾經真真實實發生過
       的歷史事件。缺少這些東西,一些經驗就如浮萍一般,隨風飄散,其
       生命也不過是無根的生命,我難以想像初代的信徒如何能在一個沒有
       根的信念下,展現出其巨大的生命力。

           如果上主的救贖行動不曾發生過,人生的出路依然是那麼的渺茫
       ,我們仍然活在罪惡和死亡的絕忘中,我們的生命的「意義」從何進
       行復興?那不過是癡人說夢、自欺欺人的阿Q精神。感謝神,基督已
       經從死�奡_活!為我們的生命成就了新的義意。是的,「我們一天 "
       看到 " 多少的東西, 卻也自認沒看到多少的東西啊」但前題是這些
       東西的確存在;不然,當然「沒看到多少的東西」。

           至於三層宇宙觀在聖經中是否以生硬的字義方式來呈現,還是對
       聖經作者而言這不過是活潑的文學表達方式,這似乎還值得討論。

       (二)post-Bultmannsim

           至於 post-Bultmannsim 的悲觀論調,認為文本的讀者同樣也受
       其自身特定的時空文化所制約,無法回到文本的空間去,強調文本的
       主體說話的地位,期盼新的語言事件的發生,否認聖經存在著人可以
       明白的客觀真理 ( 可以作為客體被研究 ), 把分離經文所說的與原
       本要說的加以分離,使得無限的主觀性在「詮釋」的過程中發生,造
       成私意解經的危機。

           固然,無論我們多麼努力的與經文保持距離,但我們仍然無法不
       把自己所重視的問題,帶進我們的閱讀裡去。聖經可能會對這些問題
       作出回應,但是,因為聖經有其本身所重視的內容,因而它可能不會
       對讀者的問題作出回應;反之,可能挑戰我們的思想或塑造我們的問
       題,甚至提出新的問題意識以取代原有的問題。經過這樣的過程,我
       們可能會帶著新的問題回到聖經去,如此,讀者和聖經間的對話,便
       一直進行下去。這正是一種「與經文保持距離」和「進入經文世界」
       之間的辯證關係,既把經文視為客體,在經文本身的文化和語言範疇
       下,我們細讀它、撿視它、研究它、理解它;同時又要把它視為主體
       ,容許它針對並指出我們的問題,向我們傳遞信息,挑戰我們,並且
       改變我們。兩者同樣重要。


       (三)整全的聖經觀

           我們強調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但我們不會認為祂是向著太空說話
       , 也不認為祂是用祂自己言語 ( 如果有一種天國的言語的話 ),通
       過天國的文化去表達祂自己,又或者在文化真空中說出一些超越文化
       規範的、吩咐給我們;因為如果這樣我們根本沒法去解理。所以,我
       們強調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並不是說聖經是神一字一字的唸出來,而
       由人一字一字的抄下來,不是這種機械默寫的過程;而是神藉著人的
       手把神要說的話表達出來。因此,人有參與的成份,聖經也因而受文
       化所影響,我想,這過程是必須的,不然我們難以明白。然而,當我
       們說人有參與的成份,仍要緊記是神主動的自我啟示在先,是神主動
       容許人在真理的傳遞上有份,我們也當因神如此的紆尊降卑而感謝神
       。

           因此,我不會因聖經的文化外衣 ( 文化的成份 ) 而覺得它過時
       ,反之, 這正是要努力為神的話語 ( 就是那其中那持久不變、普遍
       有效的真理 ) 脫去原有的文化外衣, 為它穿上現代的文化衣裳的動
       機。

           我們要小心,在宣教的過程中,連我們的文化也一同輸送出去,
       成了文化侵略者;同樣地我們也要小心,在「本色化」的過程中,不
       致犯上 Bultmann 的錯誤,誤把神的真理視為古老的文化而把之拋棄
       掉。只有當聖經的經文涵蓋聖經教義或道德上的教導,而同時又以文
       化或社會性的表達時,這種對神話語的文化轉移才算恰當。文化轉移
       的目的,不是要反對聖經的權威,也不是為自由主義的神學留下借口
       ,讓他們可以說這些真理與現代人無關。而是要使得我們對神的順服
       當代化,不是悖逆,而是有意義的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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