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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bChen (主前靜默人前宣揚)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轉錄]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Mon Mar 25 18:59:26 2002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Fri Feb 8 22:05:44 2002
Dear all:
有個詞不太清楚,就是「有分於」是甚麼意思?
請 psb or aja 解答一下
謝謝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psb(捨已從人)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9 10:55:38 2002
※ 引述《kkang》之銘言:
: Dear all:
舉例好了:我從我父親生,就有分於他的生命、性情。而且有分於
他的族類,所以我也是人類。
不知這樣是否滿意?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spring (恩典與憐憫)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9 11:29:07 2002
※ 引述《psb(捨已從人)》之銘言:
如果我當總統的司機,他出門時如果受民眾夾道歡呼,
我也有份於總統的榮耀,是不是?
我們與神的性情有份,與我們成為神,這還是有距離,
而且距離恐怕還相當遠。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psb(捨已從人)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9 12:07:37 2002
※ 引述《spring》之銘言:
這種無聊的榮耀就好比一個四肢俱廢的美國黑人告訴別人「他們」
是全世界最棒的籃球選手。自欺欺人的心態罷了。
所以在你的觀念�堶情A人類好比是神的養子,神給人一切,就是不以
自已做生命賜給人。神所給人一切東西都不是神自已。
簡單回答一個問題就好:人被神重生是神將自已的生命給了我們,還是
又多造了一個「非受造」的生命給我們?(套一下OF的解經)。如果是
,這算不算是我們有了神的生命?
另外一點,宗教版上的那篇什麼有理數和整數比較大小,就不用再整理下
去了。很簡單,數學上的無窮大有一個特性:就是一個集合全等於他的子
集合,這是無窮集的性質。所以有理數的數目和整數一樣多,這是已經嚴
格證出來的定理,你的反駁在數學系眼中看來,就是犯了外行人的錯誤,
如此而已。
人人會犯錯,這也沒什麼大不了。不過就是人在他不熟的領域內,常常誤
用觀念而已。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aja (以挪士)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9 12:39:42 2002
※ 引述《kkang(老康)》之銘言:
: Dear all:
「有分(四聲)於」即「擁有了原本屬於別人的事物」。例如我有分於我爸的遺產
,我可能會問,你有分嗎?你有沒有分?
這個用法,可以參考彼後一4,恢復本翻成「有分於神的性情」,和合本翻成「
與神的性情有分」。其他源自聖經的理由,也許是從以色列人分地時分得一分(
(即有分於這地)的觀念而來。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aja (以挪士)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9 12:43:03 2002
※ 引述《spring (恩典與憐憫)》之銘言:
不是,因為你只是沾上總統的榮耀,那個榮耀並不屬於你。
與神的性情有分,意即我們有了神的性情。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spring (恩典與憐憫)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9 14:44:39 2002
※ 引述《psb(捨已從人)》之銘言:
我這只是舉例,為了要確定您們的「有分於」用法的意思。
^^^^^^^^^
哪裡看出是非受造的呢?我覺得很多經文可以看出我們是「新造」的人。
參與討論時,我儘可能不先將自己的結論拿來當作最後的結果,因此我
並不是認為我們是神的養子,所以才有這種解釋。討論過程中總要考量各種
可能的解釋,慢慢再將錯誤的結果去掉,這樣才能歸納出聖經所要表達的意
思。
謝謝您的指證,看來我是太外行了。
只是我還是想請教一下,您所說的證明方式是「一對一對應」還是還有其他
更嚴格的證明呢?哈哈,雖然我常覺得自己對數學有興趣,不過現在應該要
感謝主,沒有讓我念數學,不然一定畢不了業。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東西,
哈哈,人對自己不懂的東西都會覺得奇怪,這也沒有什麼。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psb(捨已從人)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un Feb 10 22:30:06 2002
※ 引述《aja》之銘言:
我引的那篇文章有那麼難讀嗎?神給信徒的生命是神以自已做生命。從創
世記一開始的生命樹到新約神將自已顯出來到五旬節聖靈充滿到新耶路
撒冷的生命樹都是神自已做生命成為信徒的供應。簡單來說,教會是基督
的身體,頭和身體是「同一個生命」還是「不同一個生命」?難不成是頭
把生命賜給身體(所以從頸子以下就忽然出現一個不同質的生命)?
信徒�堶悸漸糽R就是神自已。這個生命和神的生命不同?come on~~~~~
作者: BobChen (主前靜默人前宣揚)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轉錄]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Mon Mar 25 19:04:22 2002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Fri Feb 15 21:42:52 2002
※ 引述《spring》之銘言:
其實我倒覺得這個比喻蠻好﹕>
如果您仔細看聚會所的整個教導、這正是“不在神的神格上”
所強調的哦﹖﹗~~~
1.仍然、整個的教導不是“與我們成為神”而已:p
2.這也不能否定總統與司機的生命是不同“類”的(雖然榮
耀不同)而說他是猴子吧﹖﹗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Fri Feb 15 21:54:24 2002
※ 引述《rehoboth》之銘言:
時間實在有限、只能簡略的回一下:p
agree
怕不能
我建議您多研究一下所有關於生命的經文、如約壹一的頭三節和
西中的“基督是我的生命”等都名確的證明我們是有神的生命
若非如此、我們不能“有份”(也請您研究一下字義、如AJA所述)
于神的生命與性情
但如果您以聖經能推翻神嗣人的是“他自己(神聖非受造)的生命”
、那這個教導整個就崩潰了、這是最簡單的方式
我已經說過、個人認為“任何說法都會有不足的地方”(不信提個
新詞請AJA或PSB批一下:>)「人成為 神」之要強調的是人在生命
與性情上與神的一致性 如您願意用其它字畫表答同意、我不反對
但這裡是討論聚會所方面的用詞、所以我以聚會所弟兄的身份、
以聚會所的用詞作討論的軸線與標準、請理解:))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16 20:12:40 2002
※ 引述《psb》之銘言:
我需要的是定義,不是舉例。
正如一個字,詞都有嚴格的用法,我希望知道甚麼意思。
正如我們查希臘原文,或字典,有一定的意思。
您的例子是模糊的,
父親的肉體生命,是人類的肉體生命,一個兒子的身體
基因來至父母親,這樣的生命定義可以理解。
至於性情嘛!個性嘛!好像很難證明來至基因吧!
這又牽涉到遺傳的問題,非常複雜
所以用舉例的方式,我覺得不恰當
既然您們當成教導的教材,我相信嚴格的定義與推稐應該
都有現成的,敬請提供。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16 20:34:34 2002
※ 引述《aja》之銘言:
謝謝您給的定義與說明。
我查了一下彼得後書一章四節,我書房的英文版本
有兩種 partaker, participate
按照字典,
partaker: 關係者;分享的人;分擔者
participate in:
vi.
1. 參加,參與[(+in)]
2. 分享,分擔[(+in/with)]
3. 含有,帶有[(+of)]
vt.
1. 分享,分擔
如果要跟您所提的「有份於」「擁有神性的屬性」
就這些翻譯而言,老康還是模糊(原文我再查看看)
您應該有清楚的資料,敬請提供
謝謝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psb(捨已從人)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16 21:41:40 2002
※ 引述《kkang》之銘言:
很簡單,我不給你一些外邦人對字對詞的解釋,我直接給出聖經中
對「有份於」這個詞一個舊約中的預表:基督是我們的美地
----------------------------------
四、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這幾卷生命讀經的負
擔可用以下四句話來表達:
1. 在神永遠的經綸裡,父將子,就是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分給信徒
,作他們永遠的分,並將他們遷到祂裡面,使他們有分於祂(西1:12,林前
1:30,9)。
2.信徒照著他們對基督的追求以及向基督的忠信,對基督的享受有程度上的
不同;追求基督最高的成就,乃是藉著洋溢之恩,在神聖生命裡與基督一同
作王(腓3:13-14,羅5:17下, 21下)。
3. 信徒被仇敵擄掠,是信徒在享受基督上最大的失敗,他們不認識基督復
活的大能,也不憑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而活(腓3:10,1:19下)。
4. 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三一神成了隱藏的神,在祂選民被擄分散時,在祂
最高主宰之智慧的秘密中,照顧他們(斯1-10)。
-----------------------
大衛是真以色列人的一個典型模範,享受神所應許、並賜給神所揀選之人的
美地,照著神的引導和指示,信靠神並與神同行。大衛所期望的乃是留在美
地,有分於耶和華的產業,並事奉耶和華。(二六19下。) 他誠信的信靠
神,並忠信的與神同行,使他完全夠資格享受美地到高的水平,甚至達到在
美地照著神的心意作王,建立一個國,成為神在地上的國。大衛與神是一;
他的所是就是神的所是,神的所是也是他的所是。他與神只有一個國。這樣
的一個人享受美地 ─ 基督 ─ 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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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Tue Feb 19 16:48:06 2002
※ 引述《psb》之銘言:
Dear psb:
討論下列經文即可:
「人藉著變化而成為神,有分於神的神性─林後三18」
為何從林後三18,您可以歸納出這樣的句子。
按照一些英文版的翻譯,有份於應該翻成分享、分擔、有關係
並非擁有、佔有(我們有查原文,您們應該更清楚才是)
我問題很簡單,我想不要引太多經文
一個一個來
謝謝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psb(捨已從人)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Tue Feb 19 21:18:49 2002
※ 引述《kkang》之銘言:
: Dear psb:
用美地的預表來看。我分享、分擔、美地。就是我擁有、佔有美地之後的
後果--即使不是全部。
林後三18強調的是「變化」不是「有分於」,我們有分於神的神性是在彼
得後書一章4節。
不引太多經文?唉,引一節經文spring抱怨說只引一節太牽強,一次給完你
又嫌太多,給我們一個前後一致的詢問方法好不好?
只要回答一個問題:弗1:23 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在這一節�堭郱|是基督的身體,請問身體和頭的生命是一樣還是不一樣?
請問身體有沒有「有分於」頭的生命?請問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是分享、分
擔、有關係於神的生命還是擁有、佔有神的生命?
我引的那些經文很多是形容人成為神的過程的經節,這次我不討論那些經
節,由以弗所1:23討論起好了。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Tue Feb 19 22:50:32 2002
※ 引述《psb》之銘言:
沒錯,彼得後書一章四節
分享、分擔,我不認為「擁有」對方的屬性
如果對方是東西、物質、可分割的話,那麼我們分享
就是擁有一部份。
所以,第一:上帝的本體,無法分割,所以用分享的詞,
我認為,講成擁有「上帝本體一部份」,我
覺得超越聖經所記。
第二:從上下文來看
我們已經被上帝所呼召了,所以要與上帝「有關係」
,就要棄絕「不好的情慾」。
從上下文來看,比較像:
您的壞習慣,可以因為跟誰相處、有關係,您的壞
習慣,因為受影響而改變。
所以,您是受影響,而不是「擁有」對方的習慣。
既然不同主體,就不能擁有不同主體的屬性,
而是影響、改變成類似的屬性,不能等同。
在我們的世界文字用法中,我們無法這樣表達
這是我的問題
其他不談,談這個就好了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psb(捨已從人)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Wed Feb 20 08:23:41 2002
※ 引述《kkang》之銘言:
對不起,我不想玩這種文字遊戲。聖經說的明明白白,我們有份於神的
性情。你把他代換成擁有「上帝的本體」,這不是我說的,也不是聖經
說的,而是你說的。然後你說是我超越聖經所記。
超越聖經的是你,不是我。
對不起,這種你認為我認為的解經我是不太想碰。誰在和你討論上下文?我只是
明明白白的在說和神的性情有分是什麼意思。彼得書信的上下文?為何只看彼得
書信的上下文?為何不順便看看以弗所書?基督的身體教會到底有沒有和作頭的基
督一樣的生命?如果沒有,我承認人成為神的信息是笑話,簡單吧?
這是人世間倫理的觀念,不是聖經中的觀念。我很遺憾你把倫理學那一
套和聖經中的聖靈內住、運行變化講成只是「受影響」無法擁有「聖靈
」的屬性。
從舊約到新約,神將自已顯現於肉身,這個肉身擴大成為教會,一步步
的變化成新耶路撒冷。復活時神將自已吹進信徒�堙A所有的一切都讓我
們看到神是將自已分賜到信徒中間。
結果老康你和我玩外邦人的文字定義遊戲。對不起,這種遊戲你去找未
信主中文系的教授可能比我再行,我恕不奉陪了。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Wed Feb 20 20:11:27 2002
※ 引述《psb》之銘言:
那麼「擁有」上帝的神性是甚麼意思?
不是文字遊戲,而是表達的時候,應該是讓所有人可以明白
的字眼。不然就不要用,免得引起爭議。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解經非常重要,您可以質疑我的解經方式。
綜觀古今的解經方式,才能對談,我想您應該看重解經的方法。
我並不是講我的解經才對,而是我提出理解聖經的方法而已
請不要誤解。
我可以看以弗所書,您可以告訴我:那裡有講到,我們擁有神性?
我們可以繼續討論。
Anyway, 彼得後書一章四節,要歸納成我們「擁有」神性,我想
很多人不會被說服的。
這個時代,用詞要非常小心,外面的語言學發展之快速,字、詞
的用法,不能只抄襲古代。
神學要往前進就是這個道理,這是我誠心的建議
我們還是繼續討論吧!
您們對神性如何理解呢?神的性情嗎?性情A 、性情 B ....
基督徒可以擁有 性情 A?
還是受性情 A 影響,而轉變成類似的性情?
這點,恐怕需要 psb 兄好好解釋一番了
如有誤解之處,請指出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Wed Feb 20 21:20:58 2002
※ 引述《aja》之銘言:
您說過:
「有分(四聲)於」即「擁有了原本屬於別人的事物」。
例如我有分於我爸的遺產,我可能會問,你有分嗎?你有沒有分?
那麼我們看:彼得後書一章四節,有份於神的性情(或神性)
「事物」在您舉例的裡頭是:遺產,看的見,對不對?是實體吧!
所以,您們才會說:「擁有」。
那我要舉外一個例子
您的個性影響了我,讓我改變了。這種轉變的特質,我們可以
說:我擁有您的性情嗎?
如果您們硬要說擁有對方的事物,那不是就是假設對方是實體嗎?
既然,您們講基督徒擁有上帝的神性,那麼,我就要問:上帝的
實體是甚麼?這個上帝的「事物」,您們如何擁有?
上帝豈能掌握?並擁有?這實在宗教哲學的大發現
我只是覺得您們太強調用古人的言詞
卻忽視現在對這些詞都有不同的理解,這是我一直想提出來的
神的靈與神是不是分開,我覺得是奧秘,我們很難理解。
^^^^^^^^^^^^ 這部份,原諒我不能苟同。
您說: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就等於我們「擁有」聖靈;
但是,我要問的是:既然擁有了,還需要順服聖靈?
甚麼是擁有權呢?這種擁有也實在無法讓人理解是不是?
我擁有了房子,但我不一定能住,我一定要日行一善
我才能住?
我想:您的擁有,須要好好解釋一下才行。
到底擁有的定義是甚麼?為何擁有一個東西,卻沒有自主權?
這樣的「擁有」是不是很奇怪?
所以,我認為:住在我們裡面,應該理解為:聖靈同在即可。
不然會引起很大問題
這部份:您是假設用同樣的「字」,解釋就一樣。
我不贊成。
西三 4 或作:fresh life。
「基督才是我們的真生命」,看前後文,其實都是講情慾方面的事情
如果我們裡面有跟基督完全一樣的生命,那麼情慾算甚麼?
可惜我們常常犯罪.......這如何解釋?
如果耶穌的生命抵不過我們的情慾,那麼我們不是真正擁有
基督的生命,而是請他幫忙,兩個不同主體。
單單看「一句」,要解釋可能會有問題,需要配合上下文
這是我的解經方法
所以,這一句話理解成:我們要效法基督,讓基督影響,成為他的樣
式,讓人看見我們,如同看見基督彰顯「一樣」,所以仍舊是「類似」
的生命。
如同腓 2:13 所言,可以理解為:神同住。近朱則赤,近墨則黑。
神來住我家,我常常順服他,我自然比較像他。
「住」並不代表您有「這性情」,除非您順服。這種狀況
不是擁有,是被附身。我們是被好的靈附身而已。
神的靈無法成為我們的靈,不然講順服作甚麼呢?
既然順服就是:一個主體順服令一個主體。
只要順服才能得到「真生命」,這真生命是從耶穌基督而來。
你有鳥的生命的話,當
腓 1:21 我建議翻譯成:「為基督」,多看一些翻譯本,即可知道。
截至目前為止,我的問題仍舊存在
1.既然我有了一個事物,為何我不能控制他,卻要順服他
所以,我認為:「擁有」這個詞需要放棄使用,以免遭人
誤會。講成附身還比較合理吧!
2.希望能再對有以下類似的經文
「生命就是基督就是我們的生命」
可以多多提出,並加以討論,我對這些經文多採取保留態度
或許您有更多的經文證據,請提出您寶貴的意見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Thu Feb 21 15:23:12 2002
※ 引述《psb》之銘言:
Dear psb:
您跟我的討論,我贊成需要停止。
因為我的興趣主要是
從聖經文本如何解讀出「人成為神」相關主題
我注重如何「解讀」出來
這釋經的部份,可能牽涉到各家的系統神學、釋經學
,我相信我有能力參與討論。
我不是要瞭解聚會所的「成聖觀」,也不是要瞭解教會歷史
中,哪一位的精湛思想。
我只對「一本聖經」在我們手上,有原文、各種翻譯本
我想討論,您我如何去解讀它
理由是甚麼?解釋的前提是甚麼?
我認為這樣的討論才能有效,才能造就彼此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aja (以挪士)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Thu Feb 21 19:05:03 2002
※ 引述《kkang(老康)》之銘言:
Dear kkang:
我想請你說明你對幾處經文的詮釋,說不定對我們的討論有幫助(我還不完
全確定你的理解):
約翰一書五章12節: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林前六章17節:
『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西三章4節: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附帶說明一下,我說的「擁有」同聖經多處翻譯的「有」,如約翰一書五章12
節。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Fri Feb 22 22:41:15 2002
※ 引述《aja》之銘言:
: Dear kkang:
==約翰一書五章
5:09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該領受:原文是大)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5:10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堙F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5: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堶情C
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5: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老康的詮釋:「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按照上下文,此生命就是
信神而來。這生命就是「永生」。
相信神的兒子的人,就擁有神所賜的永生(生命)。
== 林前六章
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老康的詮釋:上下文可知,作者用夫妻的關係,來說明淫亂是是不可的。
注意:二人成為一體,仍舊兩個個體。一個人跟娼妓犯姦淫
他的行為就如同娼妓一樣,所以,主說:「你跟娼妓一體了」
意思即是:您的行為就如同娼妓的行為一樣。
因為上面的解釋
所以,與主成為一靈,就是順服聖靈,行為如同聖靈所引導的
行為,這是二為一了(這是從上面解釋下來的)。
==西三章
3:1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埵陸繴�坐在神的右邊。
3:2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3: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堶情C
3:4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堙C
3:5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老康的詮釋:
與耶穌復活的生命應該:求上面的事。就是順服基督的意思。
要思念上面的事,也是順服基督。
所以基督是我們的真生命,是因為上面的「順服」
所以,要解釋「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不能離開順服
既然順服基督而得的生命,基督與我便是兩個個體
不能說成「相等」。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aja (以挪士)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23 08:28:21 2002
※ 引述《kkang(老康)》之銘言:
Dear kkang:
麻煩你詳細的回文了,但這對我們的討論的確非常有幫助。我想進一步
問你幾個問題與附上我的觀點:
1.相信神的兒子的人,就擁有神所賜的永生(生命),我是完全同意的。
然這節經文提到"有神的兒子"、"沒有神的兒子",而非"信神的兒子"、
"不信神的兒子"。是有而非信,請問什麼是"有神的兒子"(有一個人?這
個有,用中文直譯也就是"擁有"吧)?
2.我同意二人成為一體,仍舊兩個個體;也同意與主成為一靈,我們的靈與
聖靈並沒有成為一個靈,失去原本的性質。然我不同意與主成為一靈就是
順服聖靈,因上下文看不出順服的意思。下文保羅繼續說『豈不知你們的
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
是自己的人;』是講到聖靈住在我們�堶情A我們不是自己的人。
所以我認為,與主聯合=與主成為一靈,二者沒有失去原本的性質,但緊
密的結合,而這也就是等於聖靈住進我們�堶情C我覺得保羅是從我們與
主(也就是靈,彼此替換)成為一靈(也就是一個緊密結合的狀況,而這是
發生在我們�堶�)來對付淫行的事,因為兩個的原則相同。我們的觀點相
去不遠,但我認為保羅點出了我們與聖靈緊密的關係,而不是順服。
我無法同意你把求上面的事、思念上面的事、基督是我們的生命都關聯到
順服基督,沒有任何與順服有關的字眼出現。反而保羅是說我們與基督一
同復活(1節)、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3節)、基督是我們的生
命(4節)。這是講到我們的生命,而不是我們順服什麼東西。生命是十分內
在的東西,復活也與生命有關,所以這段話就是在講我們內在那面。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這種直接了當的陳述,很清楚的點出基督就是我們生命
(希臘文是zeo,所以不是指我們原本的生命),而在信主後我們得了永遠的
生命(約三16),因此這個生命=永遠的生命=基督,但是我們沒有得到兩個
生命。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23 11:17:38 2002
老康兄啊、
好久不見:)
其實問題沒這麼難、這麼問吧
您是否有(分享)您父親的一些性格(性情)﹖
就這麼簡單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23 14:50:19 2002
※ 引述《aja》之銘言:
: Dear kkang:
我知道您非常注重那個「有」的字,但如何解釋?
我是用上下文去解釋何為「有」這個字
我不認為單單一個字,有誰就能說出意義為何
按照上文,「有」的結果是因為「信」
這不能分開
哥林多六章 12-20
您可以仔細再看一看
保羅不只講我們跟聖靈的關係,更說:我們要在自己的身上
榮耀神。對不對?我們也不可將身體作為娼妓的肢體。
從頭到尾都是說:不要作甚麼,要作甚麼
所以,跟「順服」基督的教訓離不開。
這是上下文的解釋
整章訊息就是教我們要離開「情慾」的事情
這種思念上面的事情,就是順服基督的教訓或聖靈的引導
這表明:基督徒要去做。
既然要做,就需要提醒,就不是本能能達成的事情
請注意前後文
我們地位上有復活的生命沒錯
但實際上,我們仍需要學習順服耶穌的教訓與聖靈引導
我需要被提醒
所以信徒不是只有復活的生命就可以了
還要去作(這種做,我稱做順服啦!)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23 14:52:36 2002
※ 引述《OldFish》之銘言:
Dear oldfish:
請問您的「分享」是甚麼意思?
再來,這跟我們討論有何關係
我發覺每個人對這些詞的用法都不一樣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23 15:08:29 2002
※ 引述《aja》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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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有些沒回應到,再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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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表達不好,應該說成:「是順服聖靈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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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是自己的人,就是說:我們使屬於神的人。
再者,很多人對「身子是聖靈的殿」的身子,解釋成「基督徒的群體」
不是個人。這一點需要注意。
我想,聖靈住在我們裡頭,就是同住,這我沒有意見。
但要推論至:我們「擁有」神的「神性」或神的生命,
我覺得是不妥的。
同在就說同在,同住就說同住,不要用一些名詞來混亂其真實意義。
或許是因為翻譯本所導致,但我們要謹慎。
我認為我們有與聖靈緊密關係的地位或說資格,但我們如果不順服,
這樣的地位有何用?所以,保羅一直強調要怎樣怎樣(行為表現)
而這就是順服的表現。
能否再澄清一下:
「人有份於神性」是甚麼意思?白話一點
敬請告知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psb(捨已從人)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23 15:42:48 2002
※ 引述《kkang》之銘言:
老康,說句實話,你這種注意前後文的比較方法,太小兒科了。
要和aja這種程度的人對話,只有一條路有用:就是不要比什麼前後文,
少用什麼「我認為你認為」這種一廂情願的論証,要比,就把新約舊約
所有這方面的信息統合在一起一起論証。說實話只比上下文,和整本聖
經的宏觀角度比起來,根本就是目光如豆,對吧?串整本聖經,我知道
他辦得到,我也辦得到,但是你沒有提出整本聖經的宏觀角度,在我看
來完全走偏的人是你而不是他。我錯了嗎?拿出你那個整本聖經的宏觀
角度來說服我,公平吧?
另外提醒你一點:聖經中有些東西是沒有啟示出來的,如果「信徒和神
的性情有份」這句話的解釋,你要的是醫學上生理學解剖學的那種解釋
,抱歉,聖經中是不提供的。你這種問學方式,第一個砸死的應該是你
自已,你說「聖靈內住這句話是沒問題的」,然後我完完全全用你那種
請別人解釋「有分於」的那種句型請你解釋「內住」,我看你一樣不能
提供答案。
要問別人之前,請先問問自已你那種問學的方法問問你自已的理念,有
多少是留得下來的?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kkang(老康)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23 16:20:36 2002
※ 引述《psb》之銘言:
我想討論貴在表達自己,小兒科沒關係
如果要很厲害才能分享自己,那又怎會進步呢?
我們只是彼此分享看法而已,我之所以講我認為
是因為,我講出我的歸納邏輯,這只是表明我的思想過程
我歡迎任何人對我提出批判
注意了!
聖經文本本來就是宏觀、微觀兼重
我並不認為宏觀不好,而是一開始簡單一點
請不要誤解我的想法
仔細可以看,aja 可以宏觀也可以微觀
我錯在那裡,就請您點出來
那裡錯?錯在那裡?
根據經文解釋,錯在那裡,歡迎指正
對了!我就是這樣認為
不清楚的東西,就不要亂講
甚麼人擁有神性阿,人就是神阿(講這您又要生氣了...)
科學是科學、宗教是宗教
不同範疇,目前主題下,我對科學毫無興趣
您就來砸我吧
討論經文是很單純一件事情
就是講出您的解釋,講出我的解釋
我們之間如果沒共識,也沒關係
我討論方式又錯在那裡?
我一開始的問題是
1.「有份於」是甚麼意思?
2.聖經經文怎會有這種思想?
我只是很單純想要知道各位的想法而已
沒有高深的學問吧....只是查查家裡的原文、註釋本
查一查上下文,歸納一下而已
您想得太複雜了,我一點也沒有做學問的料
aja 說過:有份於的解釋是:「擁有別人的事物」
我覺得:這樣的解釋不對
因為:根據聖經經文與我提出來的上下文,「神給我們復活的生命」
與「神自己的生命」無法從聖經經文中得到證實。
我主要的邏輯是:
「既然擁有神的神性」,那為何上下文又說要做甚麼?要思念天上的事
要坐基督的肢體呢?為何要順服聖靈的帶領呢?
可見有份於解釋成:擁有別人的事物,我認為是錯誤的。
這是我們討論的要點。
請指教,您這句話實在看不懂
※ [本文轉錄自 BibleStudy 看板]
作者: psb(捨已從人)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Re: 人成為神之經文請教
時間: Sat Feb 23 16:44:05 2002
※ 引述《kkang》之銘言:
好吧,那請你看一點書,不為過吧?
我承認這句話是對的。只是我想問一問你,孔恩的東西,科靈鳥的東西你
也讀過了,宏觀的典範是影響微觀看法的東西,請問你的宏觀典範是什麼
?我看來看去,怎麼和倫理學似乎沒什麼兩樣?這就是至高無上的聖經所
啟示出來的東西?
不清楚的東西不要亂講?我們有份於神性這可是清清楚楚的有經文佐證,
我們是基督的身體,我們有基督的生命這都有清楚的經文佐證,不過在您
的解構之下,一下這個成為比喻,一下那個成為比喻,所有的東西都完了
。
你的錯誤?你的錯誤在於這些論証手法如果是對的,異端馬上大行其道。
清海無上師用的就是和你一模一樣的論証手法。例子:『各位,聖經中的
天國是很有名的比喻,這事實上就是說我那個觀音法門後的境界,聖經中
的耶穌在礦野受試練,從上下文研判,他四十天在做什麼?你們以為他吃
飽了沒事做?不不不,一定是在練我的打坐哪。』
你能說他錯嗎?
好啦好啦,那我能不能勸你買一下恢復本注釋看一下?
唉,是嗎?你用搜尋引擎查一下會所的站,這些東西已經證實很久了。
恢復本看一下吧?
算我什麼都沒說。也許我是太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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