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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 (Krzys) 站內: LocalChurch
標題: Re: 身體 and 肢體
時間: Fri Apr 26 17:26:46 2002

※ 引述《ponian(主所贖,主所愛)》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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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宗派包含教義上的不同
   那麼修會團體就不能等同於宗派
   修會團體在教會哪所信仰的是一樣的
   而不同的修會團體就像不同的事工
   有不同的對象、使命、以及精神
   但都是在工作之上
   比較可能有爭議的
   是修會團體常有較屬於自己的靈修方式
   不過這不損其在信仰上的認知
   且靈修方式不是固定的也可以採用非該團體習慣的

   修會團體提供了部分認同該團體理念的人加入
   以該團體的理念過信仰的生活
   而修會也培養部分的神職人員,以其理念傳教與服務
   但是所傳的教都是相同的
   此外,修士與修女並非神職人員,因此女修會本身並沒有左右教會信仰的可能
   至於第三會是提供無法接受獨身生活的信友,但卻可依照修會理念生活的另一種方式

   此外修會本身的戒律或理念,通常也多從本篤會而來
   也就是常見的 服從  守貞  神貧等
   再因性質加入合適的會規
   例如傳教修會、隱修會等

   我會認為他是團體而非宗派
   教會內只有一宗....

   因此前面有人將修會的差別等同浸信會、長老會等
   如果說教義是充要條件
   那麼修會就不成立

   另外有一點關於聖傳的部分有點莫名
   聖經宗徒的書信與行傳雖然是文字記錄,但也就含有文字紀錄的優缺點
   然而當我們要還原歷史原貌或了解宗徒思想的時候
   還是秉持唯一聖經的態度,而反對從教會傳下來的聖傳或記錄去了解
   就好像我想了解曾曾曾祖父的生平,只相信他日記所寫的
   而不相信還活著的祖父從他父親、祖父口中聽來的一切是一樣的

   不過這又是唯獨聖經的老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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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ologian (睡不吃不穿不)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宗派與修會的類比
時間: Fri Apr 26 23:06:58 2002

※ 引述《CL (Krzys)》之銘言:
說的好。

我之前的用法也只是「類比」而已,並非等同。
而田力克是認為:宗派主義主要與之對立的是教階體制
而天主教會裡的修會之第三會事實上間接的為此推波助瀾
逐漸地帶動了一個平信徒運動的風潮

而他也說,宗派主義的出現其實在教義上的差異只是次要的,或是表面的
更多的是社會的、心理的
我想這指的就是平信徒運動的需求吧
(試想想,新教不同教派所爭教義方面的東西,在天主教眼中應該都不是太重要的吧
  如:洗禮的方式--浸信會,不然就是新教精神是否徹底--衛斯理等等;
  還有一些教派是為了不同的工作而成立的,如:救世軍等....我這裡講
  的比較虛,歡迎指教....而且就算彼此間有差異,但聖經權威的獨尊必
  定是各教派間的共同點,而現代的「福音派」可以輕易的統一大多數的
  教會也是一例。)

更多的是地域的不同、個性的不同、實踐的不同等等促成新教裡宗派的林立
就我來看,這與修會實在極相似

當然,新教眾宗派的背後並不像修會的背後有個母教會
但新教徒心中想的是一個與基督連結的、看不見的教會在背後
就這點而言,造成了新教徒對有形教會的不重視、甚至是忽視(因而帶來
  了種種的秩序缺乏),而講那個無形的教會(這或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
  世俗化的趨向)


至於傳統的重要性,起碼我是同意的
經文的解釋是有其「效應歷史」,也就是「解釋史」的
生在解釋史中、後的我們,不可能避開它而憑空的理解--那是我們的前結構。
再者,基督信仰就是在這個解釋史中孕育而生的,避開它,我們將失去自我的身份

當然,解釋史中不可避免的會有「扭曲」的情事,這是新教提醒我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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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el(約珥)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Re: 身體 and 肢體
時間: Sat Apr 27 01:32:25 2002

※ 引述《CL》之銘言:

其實在聖傳這方面,新教並非全然拒絕,
但在某方面來說,我們看見有許多所謂的聖傳並沒有可靠的根據!
而且,在某種意義而言是和明文的文字記錄有所矛盾!
那麼,我們可以如何取捨呢?
相信,你也曾經玩過一種遊戲稱為“以訛傳訛”,也必然知道單靠口耳相傳,
其中的誤差可以何等的巨大的了!

所以,我個人認為聖傳可以為參考,但不能取代文字的記錄!
始終聖經也有其歷史性和啟示性及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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