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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老漁夫論淺論聚會所一文 (1)
時間: Tue Jan 21 12:55:27 2003

Gilbert,

這是我正式都您淺論一文的回應 請您看看

原則上 我想大部分的回應 除了呼喊派外 應都能找到書

仍然我不"強迫 " 您一定要照我的意思改您的文章 但是 以一位
會所弟兄從會所的角度看 總有一定的意義的 特別是一些關鍵的
點 如果您想更了解聚會所 我相信這些點都會有一定的幫助的

of

1.

聚會所視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標準。他們不接受教會傳統﹙如各種
節期、使徒傳承等﹚,反對所有其他的教會,堅持一地一會的教
會立場,拒絕建立教階制度以及任何組織與職權。與其他教會不
做官方的接觸或者合作關係,但不拒絕會友與其他教會中的基督
徒有非正式的聯繫。理論上任何弟兄姊妹都可以在公開聚會中自
由發言,不限於全職傳道者。聚會中會眾集體重覆呼喊「噢﹗主
耶穌﹗」,並熱切的以「阿們」彼此回應。


與其他教會不做官方的接觸或者合作關係,

我覺得不是那麼絕對 應作 '與其他教會很少有官方的接觸或者合
作關係,'

請參考地方教會版 轉錄:召會在臺灣的見證 是聚會所吳有成弟兄
赴中國福音會演講內容


2.

在李常受帶領下,聚會所有相當大的發展。組織上來看聚會所有
三個發展階段 。一、台灣的聚會所在李常受的的帶領下,與其
他倪柝聲時期建立之南洋各地聚會所分開獨立運作,在台灣逐漸
開展,在信徒數與堂會數上逐漸增長。二、,台灣的聚會所於
1960年代上下開始向亞洲以外拓展。聚會所在美國南加州落腳,
且陸續於1970年代中期依照所謂「耶路撒冷模式」由南加州向全
美其他主要城市拓展。此外,向世界其他非華語地區的拓展至今
亦持續進行中。目前已知聚會所的工作已經拓展到俄國、烏克蘭、
德國、捷克、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希臘、迦納、南非、墨
西哥等國家。三、聚會所於1980年代進入中國大陸宣教,由於獨
特的教義與聚會方式,被稱之為「呼喊派」。然呼喊派在大陸似
與聚會所分裂,故目前呼喊派是否在聚會所系統之內仍需評估。

一、台灣的聚會所在李常受的的帶領下,與其他倪柝聲時期建立
之南洋各地聚會所分開獨立運作,在台灣逐漸開展,在信徒數與
堂會數上逐漸增長。

請參考 歷史與啟示 台灣的聚會所在李常受的的帶領下並沒有與
其他倪柝聲時期建立之南洋各地聚會所分開獨立運作 南洋聚會
所是有分裂 但是我覺得 既然分裂出去 那應該是由從倪柝聲建
立的聚會所出去另立門派 不可能說普田少林是達摩立的吧 而嵩
山少林不是?

這裡您或與應當說”南洋在聚會所工作中心在李常受的帶領下 轉
移到台灣後 曾有數次分裂 南洋分裂出去的聚會所與李常受帶領
下的聚會所分開獨立運作,而在李常受帶領下的聚會台灣逐漸開
展,在信徒數與堂會數上逐漸增長。” 這麼說比較合乎事實

二,聚會所於1980年代進入中國大陸宣教,由於獨特的教義與聚會
方式,被稱之為「呼喊派」。然呼喊派在大陸似與聚會所分裂,
故目前呼喊派是否在聚會所系統之內仍需評估。

聚會所於1980年代進入中國大陸宣教並不是事實 (我覺得您這裡
的宣教是指建立教會的拓荒性工作) 聚會所在中共鎮壓後 基本
上都轉入地下 若被打散 則多轉入家庭教會系統 所以1980年代
大陸開放後 聚會所進入中國大陸 是以聯繫失去聯絡的地下教會
為主

關於呼喊派 定呼喊派為異端的 很讽刺的是中共政府 最先透露
呼喊派是異端的 是香港一些神學院的著作 我看過一本香港出的
關於大陸鄉村教會發展的書(名子忘了) 基本上就是根據中共立場
定李常受和聚會所為呼喊派異端 (我是懷疑這幾位作者已經是喉
舌級的導師) 而令人納悶的是 本來是中共定成異端的 經過香港
的神學院一包裝 就成了李常受和聚會所是基督教公認的異端 而
呼喊派是李常受帶領的聚會所 一般教會的盲從和道聽塗說 是很
另我驚訝的

實際上呼喊派是中共為了鎮壓河南聚會所 根據獨特的教義與聚
會方式 制定的罪狀 而事實上 後來呼喊派被用來 作末須有的罪
名 來鎮壓地下教會 連家庭教會都有被稱作呼喊派被抓的 所以
呼喊派根本不是一個派 而事實上 根本不存在您所說的呼喊派在
大陸似與聚會所分裂的事 您想中共政權會管浸信會 長老會 家庭
教會 聚會所有什麼不同

如果您不相信我說的話 找幾本說呼喊派的書看看 只有香港出的
書有引經據典說道原由(是共產黨定的異端) 而大部分的書只是道
聽塗說(變成基督教定的異端)

大陸聚會所產生的異端有幾個 現在赫赫有名的東方閃電 常受主
派(一般的書也把常受主派和呼喊派畫等號) 這兩派都是河南出的
我在板上已貼過一篇關於常受主派的文章 請參考

3,

關於「神」:神聖的三一一直是一,行動也是一。父是源頭、靈
是憑藉,子是目標。三位一體的奧秘不是為了道理的探究,是為
了將神分賜到人裡面,成就神的經綸,就是產生召會。

我覺得聚會所的三一論和愛認紐的Economic三一論是一至的 都是
以救贖為主軸發展 和一般福音派以研究三一的異同為主軸不同
早期基督教教義介紹愛認紐三一論的段落倒是用來理解聚會所三
一論的好材料 我覺得您這裡的敘述並不準確

關於「神」:神聖的三一在祂的素質和行動裡一直是一,但是為
著神救贖的計劃有父子靈的講究。父是源頭,子執行, 而靈運行
實施。三位一體的奧秘不是為了道理的探究,是為了將神的生命
分賜到人裡面,成就神的經綸,就是產生召會。

順便題一下 聚會所的神學是演變的 就算李常受 自己對神學的
看法也是一直在突破 如他在啟示錄生命讀經中 認為新耶路卅冷
是物質的 但是在他晚年則完全推翻這個看法 認為是非物質的 所
以評論李常受弟兄的神學思想 要多讀他幾本書(有些題目你會得到
互相矛盾的答案) 我覺得要蓋棺論定 還是以後期為主

4.

關於「基督」:基督與宗教相對,基督的身體﹙召會﹚是三一神
發展的範圍,基督服事有三個時期﹙成肉體的時期,總括的時期,
以及加強的時期﹚及其分別成就的事工﹙在地上的職事,在天上
的職事,以及在天上七倍加強的職事﹚。

基督與宗教相對其實是倪柝聲的一本書的書名 所以談基督與宗教
相對要先看倪氏著作

一個大問題 倪柝聲在他的書中不乏用基督教一詞 那他反的宗教
是什麼宗教? 我覺得您加個聚會所對宗教的定義 才不會使讀者
產生如您李常受和聚會所反所有基督教的誤解 (這個常見的誤解
是把聚會所強烈反宗派和反宗教的色彩混在一起後的產品 但是從
聚會所的角度來看 兩者是有關係 但是不相等 也不等於聚會所反
整個基督教)

5.

關於「聖靈」: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在召會墮落的時期成為七
倍加強的靈,作三一神的終極完成。基督的話就是那靈。

嗯 在聚會所裡

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的意思是為了分賜神的生命倒信徒中 是連
於神變化信徒的工作 請參考三一部份

召會墮落的時期成為七倍加強的靈是說在召會墮落的時期神為了
作復興的工作 成為七倍加強的靈作七倍加強的工作 是連於聖靈
在教會中的運行和行政

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是指新耶路卅冷 是三一神和信徒完全的調和
不是聖靈

基督的話 有LOGOS和RAHMA的不同 您這當是指logos

所以 嚴格的說 您對聚會所聖靈論的敘述是雜亂無章 第三樣是
錯的 看來您對聚會所聖靈論的領會有待加強

6.

關於「召會」:召會是經過三一神之分賜與超越之基督的輸供的
結果。地方召會只是手續,基督的身體是神聖經綸的目標。召會
內肢體互相成全,成為生機的建造。召會是一個新人,只有一個
「人位」,所以信徒的生活與行動都是團體的。一個身體、一位
聖靈、一位主、一位父神,調和成為基督的身體,因此三一神跟
身體﹙召會﹚乃是四合一。召會的「一」乃是三一神發展擴大的
「一」。

第一呢 您開宗明義的就忘了聚會所對召會的定義 而那是聚會所
在教會論上的基石 (沈界山知道 所以在實用信徒神學裡 雞蛋裡
面拼命找骨頭的批) 所以說召會是經過三一神之分賜與超越之基
督的輸供的結果 並沒有意義 大可刪除 (因為我想聚會所外 沒
人看的懂 可能包括您在內^^)

7.

關於教義方面 我覺得您遺漏了另一個大點 就是神的經綸 至為
可惜

我聽過一句話 一個沒有主義的軍隊是不能作戰的軍隊 對聚會所
神的經綸就如主義 是聚會所整個存在的目的 也是聚會所弟兄姊
妹留在聚會所中的原因 更是聚會所整個教導的基礎 而導致聚會
所和其他教會分道揚鑣的主因之三

(待續)
--
我愛打漁~我愛打漁~我愛打漁~
    但是他回頭的一望、融化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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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信望愛(wbbs.fhl.net) ◆ From: 64.53.204.31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Re: 老漁夫論淺論聚會所一文 (2)
時間: Fri Jan 31 00:21:21 2003



8. 關於教義 我覺得除了神的經綸外 神完整的救恩和李常受後期
享受主的靈命觀 原因是

雖然一般教會都在亞米念和克爾文中走中間路線 但是對於如何把
這兩派融合 提出一套合理的解釋 我還沒看過 李常受的神完整的
救恩是一個嘗試 而神完整的救恩也融合了被提的問題 一般對聚
會所的末世論的評論是前千禧年派 但是實際上聚會所的被提是三
部份 應是前中後千禧年派

關於李常受後期享受主的靈命觀 外界有批評李常受走的不是倪拓
聲路線(主要是分出去的要搶倪拓聲這塊金字招牌 所說的) 這是我
認為李常受在靈命教導的著重點上和倪拓聲不同的 其實他們基本
的看見都是人的破碎和靈的流出 倪比較強調前者 李比較強調後者
不過 如果您比較李常受本人的著作 您會發現 他前期的著作著重
前者 後期著重後者 也是直得介紹的點

9.
聚會所在台灣引起的最主要爭議不是在聚會的形式與教會治理,
卻是與李常受來台後強調的「教會立場」。李常受認為所有的宗
派都是分裂。

仍然您還是把帳算在李常受頭上 我是覺得您應當把這段中的李常
受改成聚會所比較好

10. 在中國 :「常受主派」

關於「常受主派」我在板上已貼了一篇 從河南出來的老弟兄的見證
裡面有「常受主派」的起因 請參考

11. 以下是您的評論 有些是我的一些建議 提供一些資料 希望您能
再深入的看看 有些我認為您的理解有誤 我也指出 不過我都會就我
所能的提供資料證明 希望您不介意

一、我們很難決定那些教義性書籍是必讀的,聚會所沒有出版系
統神學或者系統教義的書籍 ,致使歸納時恐有不夠完整的可能
性。

我想聚會所出的最系統神學的應當是新約總論

二 在尋找聚會所對於「宗派」、「教會立場」的書籍時我有以下發
現:若我們很快的瀏覽倪柝聲傳世的著作或講章,我們會發現他
的講道主要集中在基督徒的靈性生活。他雖然對於「宗派」提出
批評,但是主要是針對信徒的「分裂」而來。……等提出針砭,卻
並未嘗試發展出有系統的宗派判別法,或者與宗派教會的相處態
度與做法。

從倪拓聲出版的書籍看 卻是談分裂的並不多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
您的分析是合理的 但是從我對聚會所的了解來看 我認為您的分析
並不正確 我會提出證據 證明倪拓聲以經提出有系統的宗派判別法
,或者與宗派教會的相處態度與做法。 先等我們這段結束後 慢慢
來

三倪柝聲反對宗派,應當跟當時中國境內的教會本色化運動 沒有關
聯。

您這點以經比我所看過任何評論倪拓聲的書 要深入^^

四 李常受強化了「教會立場」,很弔詭的反對林前3:11「因為那已
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李常受並沒有反對 下面是他的註解

林前3:11
註1 主耶穌是基督和活神的兒子,祂是神為著召會的建造,所立的
惟一根基。(太十六16∼18。)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他確實是認為「根基」與「立場」不能混為一談。「根基乃是一個建
築物最低下的部分,而立場乃是擺放建築物的基地。教會既是神
的居所,神的建築物,就教會不只需要有根基,也需要有基地,
就是立場。 但 堅持立場 和反對根基 確實是兩回事

就我提的資料 您這裡的評論並不正確

五 然在倪柝聲留世的作品或講道中,並未曾提過類似的「立場論」
。….. 他也發展出了具體面對宗派教會的態度與實行 ,然沒有證據
顯示倪柝聲曾經曾經有系統的發展出這些主張。

這我會和第二點一同證明您的看法有誤 我會證明倪柝聲曾經曾經
有系統的發展出這些主張。

六  1989年美國南加州安那翰(Anaheim)教會長老John Ingalls離開
聚會所 。

我是聽說John Ingalls後來有回來過 是否又離開 我不知道

七 因為李常受認為其他教會是在主恢復的外面。

你要多讀幾本李常受的書 早期李常受推出主的恢復時 我記得他確
實是強調這點 但是如果你看他晚期的著作 如約翰福音結晶?? 他的
觀念已有修正

他觀念的修正的順序是

認為其他教會是在主恢復的外面 1980年代
認為主恢復是從路得開始 1980年代末
認為主恢復是從摩爾維亞弟兄會開始 1990年代初
認為主恢復是從初期教會開始 約翰的書信就是明證 1990年代末

您如果能照這個年代 到台灣福音書房請他們介紹一下書 我想您會
對李常受在所謂主的恢復上有更全面的了解

另 我也希望您能了解 不能拿一本李常受的書就來評論他在某點的
看法如何 像這裡是一個例子 還有一個例子是新耶路卅冷 在早期
的啟示錄生命讀經中 李常受完全是把新耶路卅冷當作一個物質的
城市 但是在後期他則是以靈意解經 把新耶路卅冷解釋成神人的調
合

八 若信徒不從其中出來,不與他們聯繫是正確的。

我覺得一般對聚會所的看法過分強調聚會所和其他教會(在教會論上)
的分 而忽略了聚會所教導的合 您這段一開始就是順著這個思路發展
所以有這段也沒錯

但是我覺得您仍然對聚會所的合沒有任何介紹 如板上聚會所背景
的弟兄2W 1T 1P 都是非聚會所背景 若聚會所一聽到他們是非聚
會所背景 就不與他們聯繫 他們不可能轉來聚會所 甚至有的還成
為聚會所的全時間或參加過訓練下面是恢復本的註解

羅14:1
註1 本章可視為召會生活之憲法的補充。本書著者在他所立定的
每項條款中,心是包容的,態度是寬大的,看法是高明的。要實
行他在十二章所立定的召會生活,就必須嚴格的遵守他這補充。
許多愛主而追求過召會生活的聖徒,都在這點上疏忽或錯誤而失
敗了。
註2 要實行十二章所啟示的身體生活,我們需要學習接納信徒的
實際功課,如1∼十五13所專特啟示的,使召會生活成為包羅的,
能容納各種的真基督徒。這需要十二章所說的變化。我們若仍舊
留在天然裡,就無法接納在道理或實行上,看法與我們不同的人。
註3 即道理上的爭論。除了拜偶像、(約壹五21,林前八4∼7、
)淫亂、勒索、辱罵等粗鄙的罪,(林前五9∼11,六9∼10,)
以及分立(十六17,多三10)和否認基督成為肉體(約貳7∼9)
以外,我們必須學習不審斷別人在道理上的看法。只要人是真基
督徒,有新約基本的信仰,即使他在道理上的看法與我們不同,
我們也該不見外,而在我們同一的主裡接納他。

我仍然強調 指明分裂的錯誤 和合一的立場 並不代表聚會所是
反對在其他教會中聚會的弟兄姊妹 李常受確實是教導信徒要從
分裂中出來,但沒有教導不與他們聯繫是正確的。

請注意李常受自己說的 “只要人是真基督徒,有新約基本的信仰
,即使他在道理上的看法與我們不同,我們也該不見外,而在我
們同一的主裡接納他。” 這並沒有把教會立場當作不接納的準則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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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打漁~我愛打漁~我愛打漁~
    但是他回頭的一望、融化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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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igin: 信望愛(wbbs.fhl.net) ◆ From: 64.53.204.31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Re: 老漁夫論淺論聚會所一文 (3)
時間: Fri Jan 31 00:48:34 2003

九 李常受認為所謂跨宗派的聯合聚會是所謂的「妥協的應付」
與「隔牆握手」,

嗯 我還是會證明 這不是” 李常受認為” ^^ ( 別生氣 就事論事)

說真格的 Gilbert 我感覺您是以為李常受以半路涼亭批評過吳勇
長老一直念念不望 所以把很多事都算在李常受弟兄身上 不知道
我有沒有看錯

十 李常受雖然承襲倪柝聲追求信徒合一的主張,但是這個「一」
只能在聚會所的主張裡面。亦即若你不同意聚會所的主張,那就不
會有合一。

嗯 我還是會證明 這不是’只有’李常受認為這個「一」只能在聚會
所的主張裡面。亦即若你不同意聚會所的主張,那就不會有合一。
”

十一 關於Melton

這是順帶提的 因看見您質疑Melton的立場 當然您有您的資料 但是
就官司而言 您應當注意

1. 官司中也有其他證人作證 聚會所教導和實行並無不妥
2. 官司的重點集中在被告刻意的斷章取義 以攻擊李常受和地方教會

Melton在官司中的關鍵作用 是根據他對基督教的了解 證明聚會所的
教導承襲弟兄會 並證明以學者的身分 被告身為博士 卻因要攻擊人
而作出違反學術原則的斷章取義的行為

這是他在官司中起的關鍵作用 根據您的資料 他或者同情耶和華見
證人等 但是並不影響他對基督教的了解和他對作學問方式和原則的
評論

十二

他認為人類歷史有七個階段,分別是亞當與亞伯拉罕、所羅門、
以色列國的荒涼、羅馬帝國、改教時期、英國國力的延伸與福音
廣傳,最後一個階段是以美國為核心的聚會所。李常受認為美國
成為領頭的國家是主的主宰。而聚會所的終極責任,則是將主的
恢復開展到世界各地 。

就人類歷史有七個階段來說 如您後段所說 聚會所是時代論的 基
本上是把歷史劃作 列祖 律法 恩典 千年國 永世 您提的那段 (我
不知道您是從那本書找來的) 讓任何一位聚會所弟兄姊妹看 都會膛
目結舌的驚訝 這不是聚會所教導的階段 我想這段是李常受弟兄在
分析人類歷史進程 或世界情勢發展時講的 並不是聚會所正式的時
代論教導

李常受認為美國成為領頭的國家是主的主宰。這是出自啟示錄生命
讀經

我想您這段是把好幾樣東西混在一起講

十三 最明顯的例子是1990到2000在台灣推動的「2000年福音運動」
,超過三十六個不同宗派、差會、甚至政治偏好的教會與機構都參
與其中,追求台灣基督教教勢的突破、信徒與堂會數目的增加。然而
這樣因福音而超越宗派的運動,聚會所卻決定缺席。姑且不論這運動
是「隔牆握手」或是「異中求同的第一步」,聚會所的缺席無法不讓
人質疑究竟聚會所主張的合一是開放的主張,或是封閉的堅持 。

我想您也當了解一下我們的感覺 像在信望愛 如一年前的大戰 對聚
會所方面心理上的影響也是很深 這只是一個bbs

談直接參與如「2000年福音運動」的活動 請問如何參與 說實在的
叫我 我也會建議別去參加 花時間讓人批鬥 爭辯 還不如好好傳福
音 幫助弟兄姊妹認識神來的上算

我覺得 從事實上來說 您整個論述並無不妥 因為是事實 但是’ 聚
會所的缺席無法不讓人質疑究竟聚會所主張的合一是開放的主張,
或是封閉的堅持 。’就會讓聚會所很感冒 也會使人誤解

仍然 如果您願意深入的探討 我覺得您把這句拿掉 從靈命觀和解經
來探討為何聚會所缺席 會對雙方更有幫助

十四 ﹙這六大標準合理性仍有值得質疑之處,且有為聚會所量身定
做的嫌疑﹚

當然 聚會所就是根據這六大標準建立的嗎^^

不過 能否請您貼一下這六大標準?

十五 李常受對於「神學」、「宗教」持批評態度。

仍然 我覺得您應當介紹一下聚會所對神學和宗教的定義 (您這篇是淺論
聚會所 這也應當算是在介紹的範圍) 因 您接下那段都是對聚會所對神學
和宗教的批評 若不介紹聚會所神學和宗教的定義 這樣只寫批評 不公平

(我想幾位弟兄機動 多少是因為您在一些批評聚會所的地方 並沒有交代
真正的背景 而使您寫出來您自己的對聚會所的批評 變成沒有根據的惡意
批評)

十六 由此可觀察出李常受的觀念中,聚會所堅持的「教會立場」成為
「神的經綸」的潔淨基礎,進而使得聚會所因為看見「神的經綸
」,在靈性上比其他歷世歷代基督宗教中的各種主張與形式的聚
會更為優越。

我只想介紹一下我了解的 地方立場在聚會所思想系統中的地位

根據聖精神的經綸是要帶進耶穌的再來 新婦的預備 撒旦的被審判 世界的
得贖 等 而根據啟示錄 這都需要男孩子的產生 而男孩子是教會的得勝者
所以 教會在神的經綸/計劃中是占有核心的地位(從這看是濃厚的亞米念色
彩) 而教會需要建造 建造需要兩件事 生命和藍圖 生命是材料 藍圖是聖經
中對教會行政組織運作等的啟示 而地方教會在整個圖畫中 是提供一個合一
的立場 讓弟兄姊妹能夠以生命建造在一起

所以在倪拓聲 處於剛開始介紹這整幅圖畫的初期階段 所以他再強調地方
立場的合一外 必教強調生命的經歷 因為只有立場 缺乏生命 就會缺乏包
容的肚量 而陷入如您所批判的 造成以地方立場做為建立另一宗派而排斥
他人的不正常情況 到聚會所到台灣後 因為地方立場已經在聚會所中講了
一陣 生命方面 在倪拓聲的帶領和幫助下也有一定的基礎 再加上當時聚
會所也有一些分裂(請注意 這些分裂出去的團體 都是對地方立場有問題
但是當倪拓聲高舉地方立場時 他們都是跟著舉的人) 所以他必須再加強
的講地方立場以鞏固聚會所的合一 這是可以從歷史 和著作中看見的

十七,

在此舉一個筆者觀察到的例子。恢
復版對加拉太五19~21的翻譯是「肉體的行為都是明顯的,就是
……私鬥、好爭、分立、『宗派』、忌妒……」 。和合本對應
「宗派」的翻譯是「異端」,呂振中譯本的翻譯是「派別」,
KJV的英文是” heresies”,NIV的英文是” factions”。 這
個字希臘原文是hairesis,新約聖經中和合本翻譯成「教門」或
「教黨」﹙徒5:17、15:5、24:5、26:5、28:22﹚,或者「異端」
﹙徒24:14、加5:20、彼後2:1﹚,以及「分門結黨」﹙林前
11:29﹚。然而李常受認為hairesis應當譯成「宗派」時,我們
必須交互參考到他在「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中提到的「宗派
」六大定義 ,以及這個字所隱含的「堅持地方教會」的正確性。
如此的翻譯將使得反對宗派成為屬靈的正確依據,也增加了「注
釋聚會所立場」的可慮性。

我還是說 您老把帳算在李常受身上不公平 我會證明 hairesis應當
譯成「宗派」不是李常受的發明 ^^ 唉 別生氣

十八

台灣福音書房網頁引用
Amazon的書評中 ,一位給予恢復版最高評價﹙五顆星﹚的讀者
認為恢復版的真正價值,是在「注釋」。

說個傳聞吧

聽說在高雄有對夫婦本來是牧師 後來轉到高雄教會 他們說在一般教
會中 李常受的生命讀經很普遍 不過因為大家都罵李常受 讀李常受
的書自然不能讓人知道 所以要嗎 把皮撕掉 要嗎就包起來 不過都要
藏好 這是傳聞 您可以注意一下

另一件事是比較可靠 聚台灣福音書房統計 台灣福音書房出的書只有
40%是賣到聚會所弟兄姊妹的手中 其他60%都是聚會所外的弟兄姊妹
所買

作個參考

十九

但是這種集體領導何時會結束,以及隨之出現的那位帶領者一旦出現
,他的教導與帶領是否仍能維持李常受的路線,同時維護聚會所強大
的內聚力而不造成分裂或者質變,同樣是聚會所未來發展的變數。

這是您最深入的部分 不過 還有一個點 聚會所一向反組織 是否聚會所
也會如宣道會一樣 走上組織化的道路 也是重要的點


結語

我想在最後說一下 對g兄我是蠻抱歉的 當您第一次邀請聚會所的弟
兄們評論您這篇文章時 我有感覺 但是沒有認真(也有環境上的因素)
我想如果我當時認真點 可能可以減輕一下雙方的誤會 這點我要道歉

在這次回覆您這篇時 我覺得最難辦的是您的評論部分 前面事實部分
還好 只要貼出證據 大概應該還能讓您接受 但是您的評論是您的感想
比較個人 很多地方 我仍然覺得與事實不合 或不夠深入 當然也看見
一些您的成見 當我看完您的評論後 我知道 如果我仔細的回應您的評
論 基本上 會完全推翻您對聚會所的了解 (說實在話 我1985在聚會所
受浸至今 直到去年初 參加訓練後 才知道我一直對聚會所的核心教導
可以說是門外漢) 所以 如果這三篇文章讓您感到任何的不快 我在這
先到個歉 請您原諒 畢竟 我想 您若能冷靜的看看聚會所方面的看法
對您是有益的

最後 我只想根據我 這位在聚會所聚了多年會的小弟兄 就我所知所見
對您對聚會所的看法提出我的意見 我並不期望您會因為這三篇文章
修改您的淺論一文 或立刻改變您對聚會所的看法 但我希望 這三篇回
應能提供您一個新的角度來看聚會所

老漁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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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打漁~我愛打漁~我愛打漁~
    但是他回頭的一望、融化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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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lbert (阿冠)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Re: 老漁夫論淺論聚會所一文 (3)
時間: Sun Feb  2 04:41:21 2003

OF,

謝謝你寫了這麼多,我要花點時間看看,再回你了。

gil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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