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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bChen (主前靜默人前宣揚)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轉錄]教會觀的初步探討
時間: Thu Mar 28 18:53:51 2002

※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JosephWang (幸福美滿的白痴一) 看板: Theology
標題: 教會觀的初步探討
時間: Wed Mar 28 04:51:34 2001

這個禮拜有時間  就貼一些看了一整天神學版的感想吧!
(要回文章最好同時mail作者  不然我在學校看不到台灣bbs)

教會觀的初步探討
    教會乃是基督徒的集合,不是「教堂」,這是聖經所描述的教會,
為歷世歷代基督徒所相信,正如使徒信經上告白:我信聖而公之教會,
並非某些人獨特的創見。但是此一真理的實踐卻見仁見智,因此有各式
各樣的制度產生,例如天主教(羅馬大公教會)的主教制、長老宗的長老
治會、浸信會的會眾制、衛理宗的監督制、地方召會的一地一教會等等。

這裡,我定義「宗派」為任何實際的教會組織,跟名稱是否有人名或特
定教義無關,因此按此一定義,地方召會本身亦為「宗派」。此一定義
是否為參與討論的多數人所接受,另行討論。

至於哪一種制度「最符合聖經」,各個宗派都能從聖經中找出支持自己
的經文,極可能辯到最後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或者是兩
造雙方都在「戴著自身宗派(教會組織)的眼鏡看經文」,例如:浸信會
的人會告訴你會眾制多好多好,不是寡頭政治、可以實踐萬民皆祭司的
新教精神;長老會的人會說長老治會的間接民主多麼符合聖經等等。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
一、認為自身宗派(教會組織)才是唯一合乎聖經的組織,這絕非聖經教
導,因為聖經中各樣的「組織型態」均有出現,才會各有各的理論依據。
而且,更重要的是,此一認定是不尊重各個宗派(教會組織)的歷史與傳
統,也忽視上帝在歷世歷代基督徒中的作為──這包括上帝在個人身上,
也包括上帝在特定基督徒群體組成的教會組織(宗派)上的作為。上帝選
擇在不完全的聖徒、不完美的教會身上工作(林前1:3),也選擇使用我
們這些不完全的人來成全祂的聖工,這一點我們不能因為自身立場的緣
故就一筆抹煞。

    這裡所指的傳統,指的是該宗派(教會組織)的歷史情境與神學傳
統。任何實際的教會組織一旦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歷史與情境,以及
伴隨而來的神學傳統。
例如:信義宗(路德會)以馬丁路德高舉因信稱義為名,有其歷史背景,
因此若單憑名稱便認定該會「高舉個人」,是「屬路德」的,因此就冠
上保羅在哥林多書信裡頭責備他們分門別類,這是不尊重信義宗的歷史
與神學傳統的。同樣的,以倪柝聲攻擊宗派,或「聽說」李常受有某些
奇怪的言論等等來判定整個地方召會通通是「異端」,據以強迫召會弟
兄接受,這也是不尊重地方召會歷史與傳統的。最後,要舉一個天主教
的例子:羅馬大公教會(我喜歡用這個名字,因為"天主教"好像是跟
"基督教"不同"教",其實兩者都是Christians...,不過天主教也自
稱"天主教"就是了,所以這種稱呼他們也不見得同意)主張教會傳統跟
聖經有相同的權威(或更大的權威),更正教多半反對。但是從羅馬大公
教會(天主教)的角度來看,從一開始,多次的教義爭議與正典的確立,
都是教會召開大公會議來討論,因此認為「教會(教宗)有很大的權威」
自然有其歷史情境,而更正教則只有承受這個傳統所帶來的問題,沒有
經歷過起先討論、爭辯的過程,自然不會體會到「教會傳統的權威」有
任何好處。雙方由於歷史情境的不同,對於教會傳統的權威也有不同的
詮釋,但是大家仍然相信的是同一位上帝、同一本聖經。

    但是這是否就意味著宗派林立是好事?也不盡然。歷世歷代宗派間
的互相攻擊,(請注意:這也包括地方召會與他們口中的其他「公會」
之間的攻擊,因為按定義,宗派指實際的教會組織,跟是否取名為常受
堂無關)甚至是宗教戰爭,都絕非「聖而公之教會」、「一主一信一洗」
的經文實踐。因此有:

二、我們盼望在主裡,眾聖徒一同的團契。保羅在以弗所書4:1-7說: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
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
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 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
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
量給各人的恩賜。」這種眾聖徒一同的團契不只是各個不同宗派之間的
團契,也是「古往今來」、歷世歷代眾聖徒的團契!想想看,如果我們
跟我們的祖宗八代、以及子子孫孫,所有眾聖徒一起的團契是何等的美
善?那才是真正「聖而公之教會」的體現,因為教會是基督的新婦。

三、但是就現實而言,教會的合一似乎遙不可及,以致有人認為應該採
取完全取消宗派名稱的激烈手段,不過身為一個普通的信徒,在這些組
織制度上的辯論沒什麼置喙的餘地(我們總不能跟牧師講,我們教會不
應該採取xx制,應該採取oo制),但是如果一位初信者要加入教會,問
我對各宗派的意見,我會說:
  「的確基督教有許多宗派,他們各有各的傳統與歷史,但我們都相信
同一位上帝,看同一本聖經,都承認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我追求普
世性的教會(眾聖徒團契),但是落實在實際生活上,我選擇在一個特定
宗派、特定教會,對一群特定的弟兄姊妹實踐主耶穌的新命令──彼此
相愛。這不是為了分門別類,也不是為了分裂乃是為了實踐,一切宗派
(教會組織)的目的也是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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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OldFish (老漁夫)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教會觀的初步探討
時間: Wed Mar 28 22:39:38 2001

※ 引述《JosephWang》之銘言:

如果您不�針對��聚會所(李常受�的�一地一會�而來、問我老漁夫你自己
的看法如何

我也會同意﹕根據一般新教的定義、地方召會本身亦為「宗派」

但是如果但是如果您�針對��聚會所(李常受�的�一地一會�而來、那我自
然只好根據我認同的教導、一字一句的解釋闡明

這是有分別的 因為當您“針對”的時候 我必須站在會所的立場 闡明會所
的觀念 (所以我聯署要把人--派放一邊、只就真理來討論^^)


但總不成因為天主教不接受因信稱義就叫路得禁聲吧﹖^^

在另一面、萬民皆祭司與長老治會是否真的水火不容﹖也是一個問題^^


我不同意您的看法

在林前一、三章保羅對付分裂的時候、他的語態完是“現在式”而非“
未來式”宗派固然有其貢獻 但是其問題還不僅僅只是“歷世歷代宗派間
的互相攻擊”而已 更深的看、還有見證、交通、教會運行的問題 請見
AJA的回應


我仍然覺得我們還是可以針對“一地一會”的以經解經


所以我們分以兩個角度來看、很難取得共識

請容我說、這是我們大家的願望都是“在主裡,眾聖徒一同的團契”在
歷史上對xx制,或oo制的爭議、其目的不多多少少也都是為了要合一﹖
可是“實際”的路以及實踐在那裡﹖一地分成數教會、各有各的組織方
式、 會觀點、教會立場、“一同的團契”如何產生 我不相信在座反對
“一地一會”教導的諸位能在反對的同時、那出一個實在、不止在“名
”上、在“質”上也是一的例子 能經的其我們根據聖經的印證 來證明
﹕在會所外、確實有比會所更合乎聖經的教導與實行 故“一地一會”並
不是合宜的教導確否則“聖之而公”的教會、對我們還是一個空中閣樓
啊﹗

說實在的、我個人認為、在一方面、聖經確實明確的定罪“分裂”的事
實也為“合一”立下了實行之路以及範圍 但是再另一方面、啟示錄七教
會的同時並存也給我看見、“分裂”確實是神所“容許”的事 但是“容
許”不代表神“認同” 也不代表“諸同時並存”的“合法性”

其實我們也只不過是如各位的源頭一樣、為了神給我們的負擔異象站住
至於諸為是否認同我們的看見、我們也只能盡力而為

說實在話 如果路得雖然看見“因信稱義” 但確因教皇的逼迫而放棄神
給他的看見 我相信、神會再揀選另一個人 來背“因信稱義” 的這個見
證

同樣的、今天如果倪李聚會所系統不願意背負這個“一地一會” 我相信
、神也會興起另一班弟兄姐妹來背這個牌子 這也是新教史 如果是這樣、
或許今天的討論也不會“針對”聚會所以及倪李了 不是嗎^^

所以、我還是覺得、我們簡單的尋一下根看看 如果“一地一會”沒有聖
經以及歷史的根據 自然、“一地一會”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我也就被說
服了) 如果“一地一會”有根據、那不論是對“一地一會”、還是對特定
的人與團體的批評、也不成立 而大家也可以反思一下

老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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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JosephWang (幸福美滿的白痴一)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教會觀的初步探討
時間: Thu Mar 29 18:18:43 2001

※ 引述《OldFish (老漁夫)》之銘言:
請注意,天主教從來沒有不接受因信稱義喔!
 (請不要再化約了,人家天主教也是chirstian)
我不認為哪一個教皇/教宗敢把羅馬書從聖經中剔除
宗教改革時期的三大主張其一為「萬民皆祭司」
可是三大重要領袖至少路德和加爾文所影響的教會
信義會比較傾向跟羅馬大公教會(天主教)類似的主教制
約翰諾克斯創立的長老會則是長老治會
這些卻都不會當時主張萬民皆祭司有衝突,奇妙吧!(有空多瞭解一下原因好了)
不過這些都不是討論的重點啦!
我這裡舉的例子不是在討論分裂
而是在討論「現在的我們回過頭來看宗派衝突」時,我們應當在尊重雙方
歷史情境與伴隨而來的神學傳統下來看,如果只是化約對方,高舉己方
這種不尊重的態度是應該避免的。一方面化約地方召會為「聚會所」,或者
是「倪李無誤論」的信徒是可議的,但是另一方面化約其他宗派為屬個人或
特定信條,然後認定對方是保羅所要攻擊的分裂教會,(而且分裂一定是對
方的錯,自己永遠不會錯)這樣的態度跟對手的做法豈不是沒有兩樣?

如果還有不清楚,請看「一、」的本文。
對制度的爭議不只是合一的問題
也包括教會運行等其他部分
請看我的「三」引號的部份
至少我看起來這個想法就很容易實踐──
我在這個特定的弟兄姊妹團體裡頭──不管是某某會還是某某堂,抑或是
第幾會所,跟這群弟兄姐妹一同實踐彼此相愛的新命令,同時我也認同宇
宙性合一的教會。
一方面認同聖而公之教會,另一方面在實際的弟兄姊妹團體中(ie.教會中
since教會就是基督徒的團體)實踐彼此相愛。

這是我目前為止所思考「教會觀」的初步探討,
也許很簡單,但是比起要跟初信者解釋一大堆宗派差異、優劣,或許還是
帶著「高舉己派」的偏見,簡單也許是最好的一條路。

這樣的做法至少比跟人家吵要拆誰的招牌要容易的多。(不曉得這算不算離題了)

對不起  這個詞看不太懂^^^^^^^^^^
不是只有主耶穌才是我們大家共同的源頭嗎?(約4:1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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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OldFish (老漁夫)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教會觀的初步探討
時間: Thu Mar 29 22:52:34 2001


同意、嚴格的說、天主教是在因信稱義上加了不少的東西
路得的因信稱義、其實是要恢復“只要”因信就能稱義

不過這不是我的點擊^^


所以我建議要真理的討論以及人--團體分開處理(請見相關聯署)


不過您最後仍然要面對“以什麼立場來實踐”的問題哦~~^^

不算、要談教會觀、最後一定會碰到招牌的問題的 ^^
(普世教會運動以及我們、CHURCH  OF CHRIST ASSEMBLY
OF GOD都試過)

不過、可能處理的方式不一樣


嗯~~我覺得您應當清楚

我這裡的源頭指的是各教派為了自己看見的特定真理而
從原有教會分出來的方式 ^^: 這樣的做法至少比跟人家吵要拆誰的招牌要容易的多。(不曉得這算不算離題了):
這些卻都不會當時主張萬民皆祭司有衝突,奇妙吧!(有空多瞭解一下原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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