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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bChen (主前靜默人前宣揚)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轉錄]教會觀的再探(一)
時間: Wed Mar 27 13:29:36 2002
※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JosephWang(幸福美滿的白痴一) 看板: problem
標題: 教會觀的再探(一)
時間: Sat Feb 16 08:51:58 2002
等了很久,還是出手了。
psb從很久以來就開始向大家要「宗派的聖經根據」,
本以為很快就會有網友看出這個要求的問題,
可是迄今沒有人回應。
約瑟王雖然很忙,最後還是決定加入討論,希望能夠
澄清一些問題。(但願不是加入打混仗)
首先,「會所」弟兄和非會所弟兄所具有的共識是:
(別驚訝,神學版700-800篇附近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
雙方是驚訝於有共識的!可惜沒編入精華區。)
根據聖經,基督的新婦──教會,不可以分裂,要合一。
引證經文:略(共識的部份,我就省去了。)
然而,對於問題的癥節,在於一個基本定義的問題;
地方召會弟兄姐妹定義「宗派」等於「分裂」。
例如;psb在回覆rehoboth的回文直接就反問:
「分裂和宗派如何不是同一件事?」
然而,在其他弟兄姐妹眼中,「宗派」只是「任何實際的
教會組織之總稱」。
例如:rehoboth有試圖要區分「宗派」和「宗派主義」,
卻被psb斥為「玩文字遊戲」。
我必須承認,這個屬於定義的問題,本來就是文字遊戲。
只是若是沒有人指出這個根本的定義差異,雙方的討論
就只是淪於各說各話。
把定義差異講出來之後,我們才能進行論述。
psb一直要求別人給出「宗派的聖經根據」,
按照召會弟兄的定義,這就等同於向人要「分裂的聖經根據」。
然而,根據雙方的共識,「教會,不可以分裂,要合一」,
根本不可能有「分裂的聖經根據」。
這也是為什麼其他網友雖然恨的牙癢,卻無法反駁的原因。
但是如果根據另一種定義,psb向人要的是
「實際的教會組織的聖經根據」,那麼當然
不同的組織運作方式,例如:「長老治會」、
「會眾制」、「監督制」都可以引用聖經來證明(或證偽)。
到底哪一種定義比較對?這只是語言使用的問題。
不涉及對錯。
不過,在論述語言的使用上,約瑟王想請問地方召會弟兄
姐妹的是,
「為什麼要定義「宗派」就是「分裂」?」
或者更進一步說,
「為什麼真理(或者是說,關於真理的教義),要藉由
『不好的現況』來定義呢?如果『不好的現況』
(也許是誤解,就好像psb口中某牧師對會所的誤解一樣),
已經改變了呢?」
(請注意,我不是想說現在的分裂比以前的分裂「好一點」,
而是說,超乎時間之上的真理為什麼要藉著可能會
改變的「不好的現況」來定義。)
雖然,psb說:
「分裂和宗派如何不是同一件事?外邦人拿教會的分裂當笑柄,
不是因為教會有許許多多的宗派是什麼?」
但是,捫心自問,在problem版上到底是信義宗跟改革宗
吵變質說vs.紀念說比較給外人看笑話,還是我們這些
關於地方立場充滿煙硝味的討論比較讓「外邦人拿教會
的分裂當笑柄」?
這也許是我們雙方都該思考的──原本出於盼望合一的
討論,卻變成可能使不瞭解的人有「基督教會分裂」的誤解。
回到原來的問題上,不曉得召會弟兄姐妹有沒有辦法可以
論述「宗派問題」,卻不涉及對現況的批評?
如果「宗派就是分裂」真的是超越時空的聖經真理,
理應不需要藉由「不好的現況」來定義,而不是什麼
「如果大家都拆了招牌,就如何如何」。
(哪天大家拆了招牌,卻更分門結黨,各位的「看見」
豈不是要修正了?)
就算沒有辦法,退而求其次,請把定義講清楚,以免誤會。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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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aja (以挪士)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教會觀的再探(一)
時間: Sat Feb 16 17:54:48 2002
※ 引述《JosephWang(幸福美滿的白痴一)》之銘言:
宗派不等於分裂,而是會造成分裂。同個團體中的弟兄姊妹也可能因著某些事情
有分裂,但他們完全不是宗派。可以說宗派是分裂的子集合。
當我們要問「宗派的聖經根據」時,當然不是在問「分裂的聖經根據」,這樣是
無意義的刁難而已。若是一般網友認為宗派即是實際的教會組織,聖經根據在哪
?這是我們想問的。宗派的聖經根據應該引經解決至少以下問題:
1.「宗派」最一般的定義即持有特別因素(完全開放的定義)而成為某派的團體,
那麼這樣的團體如何被聖經證明為「教會」,合法性在哪��(也許得先建構教
會觀)。
2.宗派如何處理聖經中所定罪的分裂(前提是宗派不是分裂,不過當然要證明本身
不是分裂)。
3.若宗派是聖經所支持穩固的真理,應該就不是單單符合聖經精神的歷史事件而
已,應該是普世的基督徒所應遵守的共同原則。聖經根據在哪�堙C
沒錯,我正是希望有人能提出超越時空的宗派的聖經根據,而不是當時設立宗派
的人如何被聖經的「精神」所支持。在提問聖經根據時,我們就是不想去摸現狀
。看看前面的文章,我們真的就是想放下現狀,回到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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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JosephWang(幸福美滿的白痴一)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教會觀的再探(一)
時間: Mon Feb 18 01:04:12 2002
※ 引述《aja》之銘言:
兜了一圈,您還是在「定義」宗派是分裂的子集合。
這還是個定義問題,我原來的問題還是有效。
我上文想澄清的重點在於,
一般網友用的宗派,指的是「實際的教會組織」,
這是語言使用習慣的問題,是「定義問題」,
跟有沒有聖經根據沒有關係。
至於我提出來的問題,您還是沒有回答: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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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psb(捨已從人)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教會觀的再探(一)
時間: Mon Feb 18 08:04:43 2002
※ 引述《JosephWang》之銘言:
保羅能不能論述「分裂問題」,卻不涉及對哥林多教會的批評?當然
可以。只是他選擇另一種作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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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aja (以挪士)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教會觀的再探(一)
時間: Mon Feb 18 08:28:23 2002
※ 引述《JosephWang(幸福美滿的白痴一)》之銘言:
我已經回答了:我們並沒有定義宗派等於分裂。
而你想澄清的點,正是雙方的argue點所在。因為一般網友不覺得宗派是分裂,而
是實實在在的教會,因此當然會定義「實際的教會組織」。我們認為是分裂,因
此當然會定義成「宗派是分裂的子集合」。
所以這當然不只是定義,而是雙方觀點的歧異點所在,而這些觀點的背後有各自
引用的聖經根據。一般網友認為的宗派(例如你所在的長老會、浸信會、聖公會..
等)是「實際的教會組織」當然也有聖經根據,這是我們想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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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JosephWang (幸福美滿的白痴一)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教會觀的再探(一)
時間: Tue Feb 19 05:53:31 2002
※ 引述《psb(捨已從人)》之銘言:
說來說去,還是定義問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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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JosephWang (幸福美滿的白痴一)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教會觀的再探(一)
時間: Tue Feb 19 06:06:49 2002
※ 引述《aja (以挪士)》之銘言:
所以這裡顯示您對「宗派」的定義為
「持有特別因素(完全開放的定義)而成為某派的團體」,
請問這和您對「分裂」的定義有何不同?
這就是我在(一)中所提出來的定義問題。
這樣的定義已經預設了最後的結果,對方自然沒有辦法繼續論述。
在(一)中我無意尋找「宗派的聖經根據」,只是指出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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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JosephWang (幸福美滿的白痴一)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教會觀的再探(一)
時間: Tue Feb 19 07:02:18 2002
※ 引述《aja (以挪士)》之銘言:
那我這樣說好了,
「一般網友不預設宗派是分裂,因此定義宗派為實際的教會組織;
會所弟兄預設宗派是分裂,因此定義宗派是分裂的子集合。」
因此,雙方argue點在於前提假設,這就是我想說的。
問題是,這些前提假設跟是否有聖經證明無關,因為它們都是基於觀察的。
會所弟兄基於他們的對現今混亂局面的觀察,引經據典認為宗派是分裂的子集合;
一般網友基於他們觀察所得的另一組sample,不預設宗派一定是分裂的子集合
(雖然有人認為可能有overlap)。
誰的觀察比較正確,這可以討論,但是跟是否有聖經證明無關。
而且我猜,如果我得到的觀察是「會所弟兄版的」,說不定我的結論也會跟
會所弟兄一樣,反之亦然。
因此,其實我們之間的差異其實沒有想像中大,共識遠比想像中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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