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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bChen (主前靜默人前宣揚)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轉錄]幾個主要的問題
時間: Tue Mar 26 21:45:05 2002
※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aja (以挪士) 看板: problem
標題: 幾個主要的問題
時間: Sun Feb 10 21:48:10 2002
rehoboth的幾個誤解點,我想我詳細解釋一下好了。近日激烈且情緒化的言論,應
該暫告一段落。我們誠懇的希望rehoboth能稍微研究,就能來熱烈討論,與gilbert
及其他有心者一起。宗派或一地一會都是可以討論的,就算不同的觀點也應該能達
到雙贏,但無謂的批評就不可取。
誤解1.召會或持守一地一會的團體才是"教會".
正解: 一個地方所有的基督徒,不分派別、團體,加起來就是教會(宇宙教會),教
會是蒙呼召的會眾,也就是所有基督徒的集合,當然也包括了長老會、浸信
會..等團體的基督徒。
誤解2.公會處於一地一會與外邦人的中間地帶
正解:一般俗稱的公會(更早在中國還有差會)起初是各團體給自己的稱呼,後來因
著倪柝聲弟兄定罪宗派,就變成一個非常負面的辭。原本大家覺得公會就是
教會,但逐漸的被稱為公會有被冒犯之感。事實上,所謂公會的弟兄姊妹也
都屬於教會,都是親愛的弟兄姊妹,稱呼公會只是為了指明沒有站在地方立
場的團體。
誤解3.掛在牌子上的「台北市教會」是教會的名稱
正解:教會是沒有其他名稱的,教會就是教會,就是指著基督徒的組合。而稱呼台
北市教會是為了將宇宙獨一的教會實化為顯在各地之實行的地方教會。掛在
會所門口的「台北市教會」指的是當地基督徒聚會的場所,若是一個地方因
地理緣故該分成多個聚會地點,可以用「會所」或「聚會處」..等附於其後
來指明那個聚會的地方,然而這些不是教會的名稱。掛在牌子上的名稱都是
指那個地點或建築物,而不是指由人組成的教會。當地若沒有會所或正式的
聚會場所,因此就沒有牌子,但當地的教會仍然可能存在,甚至可以在一個
人的家�堙C
誤解4.在公會得救的人為何不能算作是「召會」?
正解:首先,「召會」與「教會」是指完全一樣的東西(英文都是church),只是翻
譯不一樣,所以這個問句等於「在公會得救的人為何不能算作是教會」,答
案是當然是教會,所以當然也是「召會」。
誤解5.遵守或完全遵守地方立場
正解:一地一會不是給人去遵守的律法,而是站在一個接納所有基督徒的立場。只
有可能站或不站,不可能有部分站的情況。只有可能接納一部分或完全接納
,完全接納才是站在地方立場,就算不贊成地方立場的基督徒也該接納。在
俄國的開展,我們曾經接觸到一個自己聚會事奉主的團體,完全接納所有的
基督徒,只是受某宗派牧師的牧養。以他們這種歡迎所有基督徒的態度與立
場,當然名符其實為當地的地方教會,因此順理成章我們就稱他們為當地的
地方教會,加入他們。
接納不接納,完全是�堶悸漪G事,而非一種律法。在其他團體可能有接納的
弟兄,在我們中間也可能有不接納別人的弟兄,然而整個團體的接納可以從
三方面來看:有沒有特別名稱,有沒有特別教義,有沒有特別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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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JosephWang(幸福美滿的白痴一)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幾個主要的問題
時間: Sat Feb 16 07:40:48 2002
※ 引述《rehoboth》之銘言:
恕我才疏學淺,
佔台灣基督徒一半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台140年,
何時自稱自己是「公會」?
有人要稱自己是公會,那是他們的事,
可是為什麼站在地方立場的弟兄姐妹要把所有(不管有沒有
自稱自己是公會)的教會通通稱為「公會」呢?
這和不瞭解地方召會的人說他們是「異端」、「聚會所」
、「李常受的信徒」,豈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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