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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bChen (主前靜默人前宣揚)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轉錄]兩種接納
時間: Mon Mar 25 19:41:09 2002

※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problem
標題: 兩種接納
時間: Sat Dec 29 04:14:37 2001

兩種接納

假設有三種教會A,B,C. 它們都有共同的基本信仰f, 各自有其神
特殊賜予的看見a, b, c

以數學中的集合表示如下

A = {a, f}
B= {b, f}
C= {c, f}

從真理上來看, 我們可以有下列兩種的”合一”

第一種: 交集 的合一

D= A+B+C= {f}

也就是說A,B,C三會在一起成為D時, 為了”合一”而犧牲了各自從神來的份
要不然A, B, C為了a, b, c就自己先打了起來. 無法合一. 結果是大家(合一)
回到底線

第二種: 聯集 的合一

D= A+B+C={a, b, c, f}

也就是說A, B, C三會在一起成為D時, 成立了一個”包容”的合一. 它包含了
A, B, C中所有的真理. 但是因為A無法接受D的b, c. B無法接受D的a, c.
C無法接受D的a, b. 所以D只能接受願意接受所有a, b, c, f的人. 而同時得
罪了A, B,C. 甚至成為不接納他人者.

都是合一. 可是是路線之爭. 哪種值得?就請大家自己思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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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Caleb (Defeat Nemesis)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兩種接納
時間: Sat Dec 29 04:26:00 2001

呵呵呵...漁夫兄的符號可能會讓許多人看不懂...:)

※ 引述《OldFish(老漁夫)》之銘言:
: A = {a, f}
: B= {b, f}
: C= {c, f}
: D= A+B+C= {f}

這是目前基督教界的現況, 各個宗派頂多只能在 {f} 底下合作, 沒有辦法彼此融合...
也許偶爾一起辦辦活動, 連誼連誼, 但要完全在一起聚會一起服事, 是難上加難...

: D= A+B+C={a, b, c, f}

簡單的說, 召會就是認為自己是這個 D...包含了上帝啟示的一切真理...
所以, 召會認為自己完全包容了所有"真正信仰純正的基督徒"...也"接納"所有的宗派...
並且召會認為那些不能認同 D 的, 就是公會, 就是結黨, 就是搞分裂, 就是不接納他人..

問題就是...除了召會之外, 自認為自己擁有上帝完整啟示的宗派可多著呢...:)
每個宗派都在搞這套, 當然合不起來...

召會肯跟天主教合一嗎?...召會當然不肯, 但是其他的許多宗派可是無所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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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aja (以挪士)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兩種接納
時間: Sat Dec 29 11:14:56 2001

※ 引述《Caleb (Defeat Nemesis)》之銘言:

    其實我們也接納天主教徒的,在我們中間我就碰過一位天主教背景的姊妹.仔細閱
    讀地方教會的信仰聲明,其實我們有特別聲明連天主教徒我們也接納.

    不過,以地方為立場這個點我們是絕對堅持,不會去有分於宗派,更不用說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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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roblem 看板]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problem
標題: Re: 兩種接納
時間: Sat Dec 29 14:07:16 2001

※ 引述《Caleb》之銘言:

慢慢來吧?~ ^_^

不過您對聚會所的合一的教導的認知與我等聚會所弟兄們的認知仍有一大差距. 因為
”因真理不同而…”(聚會所的標準)和”因不接受我解釋的真理而….”(您的認知)有如天
壤之別.

請聽我娓娓道來~~  ^______^

(不過這裡面的問題是比較廣泛性的問題, 不是針對您的. 您不訪想想. 不過我也希望
板上的弟兄姊妹也多能從這方面思考目前基督教界對合一的實行的利與弊. 許多真正
的問題都被埋藏在膚淺的邏輯和聳動的言論下了! ^__^)

: : A = {a, f}
: : B= {b, f}
: : C= {c, f}
: : D= A+B+C= {f}

以這種交集性的合一是否有價值?而以其批判聯集性的合一, 是否適當?(見下)

: : D= A+B+C={a, b, c, f}

我可以跟版上任何弟兄姊妹打三一神, 瑪莉亞等基本真理(f)
我也可以跟板上相信神大能的弟兄姊妹一同打任何否認神大能的真理(a)
我也可以跟板上相信自由意志的弟兄姊妹一同打任何否認自由意志的真理(b)
我也可以跟板上相信因信稱義的弟兄姊妹一同打任何否認因信稱義(如嬰兒受洗)的真理(c)

是否如此?板上都有紀錄. 現在問題是, 您是否能接受從天主教, 路得會, 等以降直至弟兄會
等所支持的真理. 如果我能, 您不能. 那不就證明我確實是(相對的)D而您可能是(相對的)A,
B, C的任何一個. 如果您不能因用聖經推翻我所承認的d(D={a, b, c, d, f}, d=教會觀), 並因對d
的看法不同而不能與我”合一”, 不與我聚會. 那分裂的責任怎麼會在我身上呢?(林前三章的原則
. 不論您喜歡保羅說的也好, 磯法說的也好, 亞波羅說的也好, 都不足以構成分裂的理由. 甚至
連自認屬基督而把自己與他人隔絕的也包括在內)

;包含了上帝啟示的一切真理...

神啟示的”一切真理”是否在聚會所中? 我不知道. 這個問題大概只有神知道. 但是就事論事,
聚會所的教導是否涵蓋所有您能想的到的教派的教導? 您如無時間讀倪李的書, 您可以從板上
聚會所眾弟兄姊妹處求證. (我們不訪就系統神學的大標題逐項列出我們的看見, 就知道了)

如果聚會所所包含的真理確實比您的寬廣(如聚會所承認a, b, c, d, f, 而您只能接受a, b, c, f,,
那我說聚會所比您還D(不是完全的D), 應不為過分.^_^


"真正信仰純正的基督徒"可以是一個相對的說法. 我不同意, 就可以是"信仰不純正的基督徒".
我同意的, 就可以是"真正信仰純正的基督徒". 這裡我的問題是: "真正信仰純正的基督徒的標
準"是什麼?

我想批判的標準仍然是聖經.

所以任何對接納的看法仍然應從聖經批判.


就真理和實行上, 聚會所確實"接納"所有的宗派. 以北美的聚會所為例, 基本上大部分的白人
弟兄姊妹都是其他教會轉來的. 聚會所並沒有因此拒絕他們聚會. 甚至有做長老, 同工的. (個
別情況例外)


聚會所對”公會”的定義並不是如此. 對真理不同的看法並不是分裂的標準. (見林前三章的原則)
您這裡的認知是已經’放大’了的聚會所的說法. ^^

聚會所的標準是, 即使我們對d的看法有分歧. 我們是否因這分歧而分裂? 如果是, 那就是分裂.
否則, 那仍是合一.

舉一個聚會所內部的例子. 希望您能更清楚我們的看法.

福州教會當年分裂, 主要是因為王載弟兄因是否聚會所必須有牧師的問題, 趁倪柝聲弟兄不在
之時開革倪弟兄而造成分裂. 倪柝聲本人並沒有因為王載弟兄支持與他意見相左的牧師制度而
拒絕與他一同聚會. 而倪弟兄事發後, 雖然有許多的弟兄們支持他,要他回福州另立聚會. 他為
了一的緣故(教會不能一真理看法不同而分裂)仍不願回去. 直等到多年後, 分裂出去的聚會已
無法挽回(分裂出的聚會仍自稱福州市的聚會所), 不願交通. 剩下願意交通的弟兄們仍忠心並
覺得自己的看見有誤後才回去. (外界抹黑為倪氏是回去搶教會. 如果倪氏真的要搶教會,他大可
在一被開革後, 立刻在福州另立聚會, 然後跟王載弟兄打講道的搶人大戰. 以倪氏的功力跟王
載弟兄對抗, 不一定會輸. 不必等個十幾年.) . 但王載弟兄因支持牧師制度而從教會中開革倪
弟兄. 這是分裂.

整個問題的中心就是聚會所向來所一直強調的: 是否因人, 或真理(的看法不同)的緣故而拒絕與
其他弟兄姊妹聚會. ***絕對不是要聚會的弟兄姊妹都要接受d真理***聚會所的標準實際上比您
想的要寬鬆的多

如果讀者能了解前面例子裡面所要表達的標準. 永和市的雙胞聚會所案就迎刃而解.

如果永和市的A聚會所是因為人, 或對真理的看法不同的緣故, 與永和市的B聚會所拒絕來往.
而永和市的B聚會所仍然願意與永和市的A聚會所聚會. 即使兩者都自稱是永和市的聚會所,
A要承擔分裂的責任, 而不是B.


問題就在這, 缺乏一個標準. 聖經理應是我們大家的標準.


怎麼不肯? 不過, 天主教肯因為聚會所是基督教(或與天主教教導不同)而和聚會所合一嗎?

我在這裡會反問, “交集式的合一”值得嗎? 這是核心問題.

因為會所走的是聯集式的合一路線. 她的立場幾乎含蓋了大部分我們能搜尋到, 有聖經支持
的真理. (先不論我們同意與否) 以交集式的合一方式與天主教合一的結果必然是不敢講天主
教所實行或教導的錯誤真理. 這麼做的代價則是把基督教的基礎, 路得的因信稱義和惟獨聖
經都賠進去. 您認為這是進化? 還是退化? 這樣的合一值得(我們炫耀)嗎?

(這裡的一個基督教會就是這樣, 合一到連天主教背景的弟兄姊妹還再拜瑪莉亞都不敢碰.
如果您是主任牧師, 不講, 教會中的真理不清, 說不定大家慢慢的都跟著去拜瑪莉亞. 講,
說不定這些拜瑪莉亞的弟兄姊妹都要分裂跑路. 您能否告訴我, 您要怎麼做?^^

同樣的原則, 警告拜馬力雅是錯誤的牧師, 不代表他在分裂教會. 他並不會把拜瑪莉亞的
弟兄姊妹趕出教會. 如果拜瑪莉亞的弟兄姊妹自己離開另立教會, 那分裂的責任在他們.
但如果牧師因”合一”而”犧牲”了拜瑪莉雅是錯誤的真理. 甚至, 造成五十年後, 這個教會
變成了拜瑪莉亞, 而不拜耶穌的教會. 這樣的合一, 值得嗎?

我特別想請theologian回答這個問題 ^_^)

其實, 要推翻會所走的聯集式的合一路線也很簡單. 只要我們同意教會不必接受*所有*合乎
聖經的教導就成了. ^_^

還有一個點. 我希望大家的討論不要一碰到僵局就用”你們的標準怎樣怎樣”來回應.
因為這會塑造一個橫行霸道的形象. 讀者會誤解. 聽者也不爽. 再者, 只要是聖經支
持的,那就是聖經的說法. 各派只是站在那個真理上, 並不”擁有“那個真理. 不論A,
B, C, 還是D說的是a, b, c, d還是f.. 只要聖經不支持的, 我們就應當反思. 我想這是
我們大家應當共同遵守的原則:*****唯獨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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