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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bChen (主前靜默人前宣揚) 看板: LocalChurch
標題: [轉錄]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Thu Mar 28 18:50:16 2002
※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gilbert (阿冠) 看板: Theology
標題: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Mon Mar 26 12:20:32 2001
我提出另一個質疑問老漁夫。
step 1: 一地一教會
step 2: 各地應該有的教會是聚會所(非公會、宗派、或其他獨立信徒團體)
前面的討論是針對 step 1。
此刻我的質疑是 step 2。
若另一群基督徒同樣跟會所的弟兄姊妹「一主一信一洗」,為什麼這群
蒙恩被召的信徒群體(即教會)就不可能是該地的「合法」教會?
在我看來聚會所這樣的宣稱只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 聚會所在全球各城市都是第一個基督徒團體
- 聚會所即便不是該地第一個基督徒團體,也因為特殊的信仰洞見而如此宣稱
- 這樣的信仰洞見足以優於其他基督徒團體以至於聚會所弟兄姊妹的聚集優於
其他所謂「公會」或「宗派」,甚至持類似見解的獨立基督徒團體。
聚會所民國才成立,所以當然不可能是全球各地的第一個基督徒團體。
接下來的問題當然是:
聚會所的信仰卓越在哪裡,足以自認是各地唯一的「合法」教會呢?
當然個人認為這個dilemma源於「一地一教會」。不過若姑且同意這個說法,
好像又說不通。
假如各城市唯一的教會不必然是聚會所,那麼聚會所成立的教會又如何自處呢?
想來想去都說不通。聽聽老漁夫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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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Mon Mar 26 22:13:09 2001
※ 引述《gilbert》之銘言:
您的質疑合理
關於“法律”問題
先從真理來說、除非您能證明“分裂”的合法性、否則根據林前、
在一地(從宇宙性和地方性雙方面來說)任何以人名、真理名稱為名
的教會、都是被保羅定罪為“分裂”的
我再重複、我們對弟兄姐妹的立場是、全世界以及在一地只要是
「一主一信一洗」都是我們的弟兄姐妹 我們願意站在一的立場“
接納”所有「一主一信一洗」的弟兄姐妹 但是對於教會“分裂”
的事實、我們不願意有份(就如您無法逼一位浸信的弟兄承認點水
禮的正當性一樣)、甚至、我們根據聖經定罪“分裂”的事實以及
合法性
不過我要反問一句、如果有另一個人叫保羅的、在路得前三百年就
打出“唯獨聖經”以及“因信稱義” 那今天的“信義會”是否就不
再是路得會、而會變成“(如)保羅會”﹖﹖ ^^
一般對會所一地一會的最大的評擊就是、為什么只有您們是教會、
人家都不是 這也就是您的第二步質疑
我的答案是、因為會所先看見這個立場、也先站住這個立場
就如
信義會是最先看見“因信稱義”的真理而名為“信義”
重洗派是最先看見“因信受浸”的真理而名為“重洗”
浸信會是先看見“因信受浸”的真理而名為“浸心”
長老會是最先看見“長老治會”的真理而名為“長老”
弟兄會是最先看見“眾人皆弟兄”的真理而名為“弟兄”
靈恩派是最先著重“聖靈在教會裡面運行的大能”的真理而名為
“靈恩”
而在基督教裡面的傳統就是“根據其所看見的真理”為其名
而該教派也就“合法”的用那個真理為名
但這代表重洗派、浸信會、長老會、弟兄會、靈恩派裡面就沒
有“因信稱義”﹖
今天聚會所也是如此、從早期的小群、聚會所(基督徒聚會所)、
地方教會、到今天召會 都直接反映出會所在教會觀上面、從看
見教會是主的羊群、所有基督徒聚會所在、教會的地方立場、
以及“教會的本質是人不是房子”(回到教會為神夢召的會眾的
原意)的逐步變化
但是、在另一面、在美國、如我們ST LOUISE的教會、本來就是
自由團體 但是他們自從認同了一的立場後、願意跟我們有交通
他們就成了我們中間的ST LOUISE的教會 關島的教會也是如此
而早期聚會所與內地會的衝突(個人認為是今天聚會所與其它教
會間衝突的一個大原因)就是內地會的一些教會看見並認同聚會
所的“一”的看見、整個整個的成為在當地的教會
原則上來說、我們不是教導只有聚會所“植堂”我們用開展)去
的才是聚會所 我們更強調的是人 只要一地有一群弟兄姐妹看見
了這個“一”的立場、願意與我們一同站住這個立場作見證 我
們絕對歡迎他們加入我們 如果當地還沒有我們的教會 當然他們
就理所當然的成為“在某某城的教會” 如果當地已經有“在某
某城的教會”、自然應當在“一”的原則下面加入已經成立的
“在某某城的教會” 在歐洲還有一種情況是、在某城已經有一
些弟兄姐妹看見了並站住了一地一會的立場、但是不知道怎麼
作 跟我們一接觸 就整個的接納我們的教導的也有
這也是我前面所說、大家多半只注意會所“反對”的部份、而
沒有看見會所“接納”的部份 我相信、大家可能都沒聽過這個
原則
當然不可能 不過我認為您並不是很了解聚會所“一地一會”的立場
以及看見 請參考我們前面所說的 與您這裡很不一樣
我不敢講我們“卓越”、否則也不會被罵的這麼厲害 ^^
我個人認為聚會所在教會論上教導的特點是講如何把教會宇宙性的一
實際的實行在地方上面 並為教會在地方上的一定下了一個清楚的定義
並提供了一條可行之路
看見教會宇宙性的一的教會很多、但是在地方上面敢碰這個問題、又
願意花代價站住、能夠實際實行的 說實在話、不多
這是正確答案 但是您是從外面看我們、很多講究您不知道^^
如果我說、反正又不是所有的天主教徒都會接受“唯獨聖經”以及
“因信稱義”(假如各城市唯一的教會不必然是聚會所) 、那路得的
改教運動又如何自處呢﹖
答案是﹕
第一、在一個時代裡面為一個或數個真理作見證 (其實所有的
各大宗派的成立都是如此)
第二、為後人鋪路、使後人能夠繼續往前 (這就是更正教史)
這也是我對您問題的答案
我覺得、如果我們要徹底來探討教會是否應當是“一地一會”以及
“一地一會”的原則應當是如何﹖
我們應當還是回到聖經以及教會史仔細的從先解決
基督徒在一地的聚集是否應當尊從教會是否應當是“一地一會”的
原則﹖
然後解決
“一地一會”的定義以及實行
這樣、我們對會所“一地一會”的原則和立場會有一個更清楚的了解
老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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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Theologian (使人歸正的靈呀)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Mon Mar 26 23:39:15 2001
※ 引述《OldFish(老漁夫)》之銘言:
恩,不過天主教一直都是這個立場,
你們怎麼沒有加入各地的天主教會呢?:P
先不考慮我上面開的玩笑,讓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想想。
您這樣的講法的確不容易反駁
因為各教派的確沒有這種「一地一教會」的想法。
不過若將歷史往回推
在會所初成立的時候,已經是教派林立的狀況
1.
套句天主教的講法
為什麼不選擇「教會內改革」,而選擇「自創品牌」呢?
也就是說,為何不選擇加入各教派,然後倡導這樣的想法
如您所舉的「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作法呢?
提出這點,不是妄想忽視歷史的現實,
而是想藉此質疑會所自身教義與實際行動的不一致性:
「以分裂的手段來提出合一的訴求!」
這樣的作法,我相信有各種的解釋法,
但我總覺得這不脫離新教的邏輯:
「為了真理,即使分裂亦再所不惜!」
要是您承認會所接受這個邏輯,
我就很難接受會所再這樣的前提下,提出「合一性」訴求的合法性了
2.
除非,您認為會所擁有的真理,已經是完備的、不會再有任何的疏失的
但我們可以發現,自會所,依然分裂了一些教派出來
就此觀之,會所分裂出來欲達成合一性的訴求,是失敗的
因為最後的分裂並不是停在會所自創品牌的那一刻
而是繼續在進行著。
1.及2.是我的兩個猜測
藉由這兩個猜測,對會所提出質疑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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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OldFish (老漁夫)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Tue Mar 27 02:47:27 2001
※ 引述《Theologian》之銘言:
同意^^
不過我在加一點
對於早期的教會組織、有很多不同的看法 我們的看法乃是使徒們
在設立各地教會後、就留給當地的長老管理
行傳 14:23 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
託所信的主。
隨後他們也有回到這些教會堅固弟兄姐妹 而眾教會也是根據使徒們
的教訓(書信所代表)的來過教會生活
在另一面、使徒與教會間的互動也有限制 一個例子是在教會出現如
同哥林多的情況的時候、使徒們確實有運用屬靈權柄介入處理的情形
教會的長老可以有兩種結果
一種是如同林後、教會(長老所代表)可以接受使徒的權柄 另一種是
如同提後四章那種拒絕使徒的權柄(請參考眾人都離棄我的那段) 在
我們看來、使徒是神的工人 真正當家作主的、是各地的牧羊人--長
老 但是在長老認同使徒教訓而願意交出當地教會跟隨使徒的帶領
的時候、權柄才歸使徒 但長老在認為使徒有問題而不願意跟隨時
、可以收回權柄 甚至拒絕使徒 (外面有人攻擊倪柝聲在多年後“收
復”福州教會、這樣的攻擊、是因為不了解這裡面的原則)
所以、再加一點聚會所的“一地一會”其實是一個很鬆散的組織方
式 (但在眾長老交出權力後、就變成一個很緊密的組織) 它雖然是建
立在“大公教會”觀念上 但是在實行上面、它沒有大公教會的層層
組織
如果您有時間、找找THE CHURCH OF CHRIST和中國福音促進會
(家庭教會)的網站、看看他們的信仰宣言 裡面明言他們相信教會
在宇宙以及地方雙方面的一 但是對於地方上的一、則沒有定義和
切實的做法
路得為什么還要堅持“因信稱義”和“唯獨聖經”﹖同理也~~
在WALTER的基督教會史923頁中說道“普世教會運動”的時候、
他開宗明意的就說﹕“基督教會的歷史一直有兩項主要沖力、一
是要擴展、一是要聯合。在拾玖世紀特別是在抗議宗中、擴展是
最為顯著、但是在貳拾世紀、朝向和一的運行成為最重要任務”
930頁說道﹕“在教義方面、各教會約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是一
致的”在931-932、“普世教會運動的第五領域是教會機體上的
合一、有些是在信條界線裡面、即在一宗派之內的。。。。在美
國最顯著的宗派合併的例子、是信義宗和衛理宗。。。”
「自創品牌」確實也是無可奈何的做法 從歷史角度(而非真理的角
度)來看、確實有其正當性 比如說、以路得為例 難道路得願意「自
創品牌」嗎﹖還是他的原意乃是要“抗議”大公教會的錯誤而尋求
“體制內改革”﹖但是、事實是、他不但無法在大公教會裡面尋求
“體制內改革”、反而被迫離開大公教會 其實這也是許多教派興起
的原因 久而久之、這就成了“正當”行為
但是不管怎麼說、WALTER說的好、“在拾玖世紀特別是在抗議宗
中、擴展是最為顯著、但是在貳拾世紀、朝向和一的運行成為最重
要任務”在拾玖世紀裡面我們確實看見新教內部不斷因真理的看見
而分裂 但是在二十世紀裡面我們確實看見一些新興的教派非常講究
合一的問題 甚至連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中間的部份聖徒也看見
合一的問題、而開始推動「普世教會合一運動」
這是很清楚的潮流
嗯~~ 我們只能找有同一看見的人聚在一起 如果您不同意、我們也
不能“強迫”您“跳會”吧﹖﹗^^
同意 ^^
也有人以此宣稱會所只不過又是自創一派、自己砸自己腳指頭
不過我只能說見人見智 您看見銅板的一面與我看見的另一面不
同^^ 您可以說﹕「為了真理,即使分裂亦再所不惜!」但我可
以說﹕“我們是站在合一的立場上面聚集”^___^
但是重點仍然是聖經的啟示如何﹖
不、我不認為“會所擁有的真理,已經是完備的、不會再有任
何的疏失的”
但我認為、到現在我還沒看見任何教會在“一”上面能超出會
所的教導與實行 ^^
見人見智 分裂的原因有很多 不一定是代表“會所分裂出來欲
達成合一性的訴求,是失敗的”有人走到半路不想走了(如倪柝
聲的福州事件)、那你能怎麼辦﹖
我只能說、我們實在不能盡知神在眾教會間的帶領
但是我們只能在今天站住神給我們的這個託付和見證、在此盡忠
如此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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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gilbert (阿冠)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Tue Mar 27 09:43:47 2001
因為時間有限,所以無法寫很長的回覆,請見諒。
其實我姑且同意「一地一會」直接質疑「那一會不必然是聚會所」,就是為了想規避
過長的討論。沒想到還是看到老漁夫這麼長的回覆。
若再進一步籠統同意「會所對一地一會的講究」,那麼問題就更突顯出來:
「為什麼該地的合法教會是聚會所,而不是路邊那間獨立無宗派的教會?」
我的看法是,任何非宗派的獨立教會,如路邊時可見的中壢教會、永和教會等等無總
會、或由差會建立支持運作的教會,都可以援用聚會所地方教會論的洞見,進而做相
同的宣稱。這些教會與民初的歷史無涉,且有的比聚會所在當地更早成立。所以若他
們對其他基督徒團體(含會所)同樣做這種聲明(反對分裂、接納信徒),不曉得老
漁夫會否覺得莞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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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Theologian (使人歸正的靈呀)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Tue Mar 27 13:36:40 2001
※ 引述《OldFish (老漁夫)》之銘言:
因為我認為的教會大公性、合一性不是用這種組織上的合一完成的
老實說,天主教(由教廷處理、過濾一切的紛爭、差異)及
普世教協的辦法(透過對話,找到差異性協調的辦法以及
尋找共同的議題、行動),我覺得比較適合。
甚至台灣靈恩運動帶來的合一運動(在敬拜中、禱告中合一)
的辦法,我還比較欣賞一點。
(我直說囉:))
您沒有看懂我的質疑
會所實際上並沒有為中國的教會帶來合一運動
(要是有,也請恕我見識短淺,沒有這樣的資訊)
他造成的是過去幾十年的隔閡、甚至對立
(我相信現在有改善了,不然我們怎能對話呢:))
這裡您也沒有看懂....
要是您接受了新教自馬丁路得以來的邏輯(即我的2.)
那您就不能避開我的1.之質疑囉
這樣一來,會所「一地一教會」的教義就無法自我調和囉——
無論在歷史上--我的1.,或在教義的內部協調上--我的2.
您沒有發現路得的作法--「為了真理,即使分裂亦再所不惜!」
(不論是他自願或情勢所趨而造成)
與「一地一教會」的想法是有衝突的嗎?
恩,您這樣的說法對長久以來的對立帶來和解的曙光!
若您這樣的講法能[推進]到承認其他宗派中也有許多會所沒看見的真理的話
(我講的很直,但請相信我態度上的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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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Theologian (使人歸正的靈呀)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Tue Mar 27 14:14:54 2001
補充一下...
^^^^^^^^^^^^^^^^^^^^^
還應該再加一點:在宣教中合一
恩,天主教不提(其實普世教協的運動跟他們應該很有關係喔)
由這些例子來看,對合一的訴求,似乎的確需要透過某些的「運動」等方式
而會所當年是不是正想帶來一個類似的運動呢?
從這個角度看來,「一地一教會」的理念就可以加個幾分囉!:)
但我認為,以上的例子跟會所的差別在於:「切入點」的選擇。
普世教協是透過一些議題的討論與合作(我的理解不知是否有誤?);
靈恩運動則是透過屬靈復興的呼籲--雖然其方法依然造成一些保守勢力
的反動或檢驗、修正--但「敬拜讚美」的觀念、方式如今的的確確成為了
「主流」、「大眾化」的選擇
這些合一的辦法都是採用「彼此尊重」、「自然漸進」的方式
(大體上啦...雖然互罵的情況依然有...)
或是「有料」的方式(共通的議題討論及屬靈復興的辦法之提供)
不像會所這樣的硬梆梆--「不認同、加入我的就是破壞合一!」、
「只有『我這裡』有合一的可能!」或「合一只有『我這種方法』才可能!」
這樣子的心態下,高舉合一,其實只是製造另一次的分裂。
當然,我相信以上的三句話是局外人(甚至是對手)極端的摹擬;
也很有可能已經成為過去式了。
「現在的」會所或是「理念中的」會所並不見得是這樣的。
(請相信我創造誠懇對話之嘗試)
我需要考慮一個例子,就是中國的家庭教會。
他們現在的狀況--無黨無派--的確將當年全大陸宗派林立的亂象
作了一次的整頓(但聽說台灣過去幫忙的,反而又把宗派的咚咚--
指的是負面的成分--搬過去:()
這樣的狀況,是不是受了倪拓聲的想法之影響呢?
還是只是一個歷史的巧合、上帝的奇妙安排?
若跟倪的想法有關,就代表:過去的失敗,到今日才開花結果!
這樣子,「一地一教會」又可以再加幾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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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aja (以挪士)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Tue Mar 27 15:43:14 2001
※ 引述《gilbert (阿冠)》之銘言:
很久沒上站了,稍微解釋一下這個問題(我大概1個月後會再上站):
「為什麼該地的合法教會是聚會所,而不是路邊那間獨立無宗派的教會?」
"教會"的原文,意思就是"蒙召出來的會眾",也就是指著一群人.一地一會的意思也
就是,一個地方只有一群人代表那個地方的見證,而有實行的教會與教會生活.若是
有人不願加入這群人而在這個地方另起一個頭,那就是分裂了.
這個問題牽涉到教會兩面的講究.一面來說,宇宙中只有一個教會;另一面來說,教會
是以一地一會的原則與立場顯在各處.倪柝聲強調的一地一會,是在於教會地方的那
面,而非宇宙的那面.在他建立地方教會前,歷世歷代以來教會一直在地方作主的見
證,問題是在地方與實行的這面一直沒有被正確的實行.
今天,當我們在一個地方以地方的立場建立當地的教會時,我們必定會去接觸當地同
樣以地方為立場的教會.若是他們願意接納,我們當然與他們合一,這在俄國的開展
碰到的例子很多,也令我們十分驚奇.問題是,往往是這樣的教會不願意與我們合一.
那怎辦?我們只能站在地方的立場上在當地建立另一個地方教會了.
今天很多教會是從我們中間分裂出去的,尤其是以反對李常受的居多.宗派當然不是
教會,這些不願放下背景與我們合一的團體,同樣違反新約合一的教訓,而不是合乎
新約實行於地方的地方教會.這就是我們的態度.
實在說來,我們從來就沒有以所謂的真教會自居,我們不過簡單的站到這個立場上宣
告我們的見證,我們也歡迎所有的團體踏上這個立場來.什麼是地方教會?踏上地方
立場並在一個交通�堛漱@群人就是地方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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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eli (失眠的貓頭鷹)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Tue Mar 27 18:46:24 2001
※ 引述《aja (以挪士)》之銘言:
這種說法太霸道了吧
誰憑甚麼定下來的呢?
有聖經的根據嗎?
說來說去又是惟李長受獨尊啦
前一陣子去檢驗屬靈人一書的解經問題後
看了一本書 叫 再思解經謬誤 校園出版的
有一個感想 錯誤的解經費帶出非常嚴重的結果
聚會所的情況蠻典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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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Tue Mar 27 22:05:00 2001
無總
做相
同意
﹕這些教會與民初的歷史無涉,且有的比聚會所在當地更早成立。
同意
﹕所以若他
得老
會阿﹗^^
不過我覺得我們看的角度會不一樣
在您、可能看見的、是“中壢教會、永和教會”的牌子
在我、看的不是只招牌、更是“實際” 在我們、
在聚會所方面、“一地一會”乃是建立在“宇宙的一”、“一
個身體”、上面 你光有一個“一地一會”的招牌、卻沒有“宇
宙的一”與“一個身體” 這塊招牌並沒有什麼意思 如果您光有
“一個身體”卻缺少“地方的一”以及“宇宙的一”這塊招牌
也沒有用
說實在話、一般對“一地一會”的爭論大多都落在招牌上面
為什么你們才能有這塊招牌、別人不能有(說實在、願意扛這
塊招牌的人不多、因為都知道扛的後果 不能否認吧﹗^^) 很少
人真的探討“質”的問題
我覺得、我們討論的重點應當還是從是否認同普世教會合一
運動
如果對不同意的弟兄姐妹、討論不會有結果的
對同意的弟兄姐妹、我們應該還是能夠得到一些結論
老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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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Tue Mar 27 23:34:48 2001
※ 引述《eli》之銘言:
可以談談阿 ^^
我也覺得回到聖經更好
其實書教導我們的是“原則”的問題 但是在實際運用這些“原則”
的時候、我們(的主觀意識)就變成了主導的原因
如果我們已經帶著一個先入為主的觀念、我們的角度必然不客觀
其實我以上前也看過有姐妹用再思解經謬誤來證明聚會所三元論
是“錯誤的解經費帶出非常嚴重的結果”但我們曾討論三元論與
諾斯底的關係的經驗來看 在一些已經有先入為主觀念的弟兄姐妹
們、三元論就是諾斯底的化身 但是客觀的研究“史實”後、我們
說不定反而發現 不但三元論不是諾斯底、確是反諾斯底的正統教
義 反而二元論的物靈二元觀是更趨進諾斯底的角度^^
如果您對聚會所的看法有疑問、不妨提出來討論討論 “錯誤的解
經”恐怕不是那麼容易斷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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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eli (失眠的貓頭鷹)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Wed Mar 28 00:30:45 2001
※ 引述《OldFish(老漁夫)》之銘言:
我只是介紹那本書罷了
其實在前一陣子的討論中
我把屬靈人一書最前面的解經問題指出來
aja也同意過 屬靈人 裡面有解經錯誤的問題
其實會所地方教會的主張
按照基本解經的原則來看
問題多得不得了
要討論的話
我怕會所的肢體只會把祖師爺的說法拿出來做回應
而不是回到聖經的解經問題作討論
這是我比較不知道要怎麼談下去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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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heology 看板]
作者: gilbert (阿冠) 看板: Theology
標題: Re: 會所地方教會論的另一個質疑
時間: Wed Mar 28 01:30:23 2001
※ 引述《OldFish(老漁夫)》之銘言:
我利用很有限的時間嘗試以「姑且同意一地一會」來聚焦於實行面的可行性。
並希望聚焦的結果能找出一些快速的往返激盪。
我看了老漁夫跟aja的回覆,好像並沒有能基於「姑且同意g兄假設」的前提下
進行有焦距的互動。(Columbia教會一文是有些參考性的。)
此刻我不談「唐崇榮」、「教會的實際」等等基礎建設。我談的是幾個很單純
的思考瓶頸:
[Q1]
有沒有可能兩個教會都有「教會的實際」、「持守地方立場」、「由一信一洗
一主的信徒聚集」,卻又同時存在於同一個city?
[Q2]
若她們都自稱是「中壢市教會」,那宇宙性教會立場無礙,好像也與地方立場
也無礙,因為在「教會的實際」裡,只不在同一人意組織內。有可能嗎?
[Q3]
活石教會的信徒們也是從聚會所出來的(這又是歷史),她們仍然堅持地方立
場,同樣在教會的實際裡,只是她們不支持李常受,也不自稱是台北市教會。
這樣是否就算是教派呢?不會只有認同聚會所才不算是教派吧。 :)
要怎樣合一才算合一?
雖然我基本上不認為「地方立場」是新約聖經的核心訊息,反而比較像是民初
西國差會與中國信徒的互動結果。但是在此刻我並未將自己的立場帶入這兒的
討論,甚至我姑且同意這個主張,其目的還是在規避基礎建設,將「實質面」
先等約,然後比較兩個實質上對等的信徒團體,在同時堅持「地方立場」時會
有什麼互斥的情形。
老漁夫可否嘗試直接回答我上面的問題呢?
(我若再多說,就會被BobChen繳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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