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klin (期待天際相會) 看板: Grain 標題: 《一粒麥子》1999.8〈問題解答〉自殺!得救無望? 時間: Wed Aug 25 00:36:01 1999 〈問題解答〉 自殺!得救無望? /董宇正牧師 問:一個基督徒如果自殺了,是否就不能得救? 答:舊約清楚地告訴我們:凡故意殺人的(當然包括殺自己),是不能被赦免的! 出20:13:「不可殺人。」 民35:31:「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在新約也可看見同樣的標準: 林前3:16-17:「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 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 林前6:1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 根據林前3:16-17前文看見,我們不可以毀壞教會,這裡已經指出一個原則: 如果有人毀壞神的殿,神也要用同樣的手段毀壞那人。神嚴嚴地警告人不可以 行淫亂侵犯自己的身體,因為身子是神的殿,連淫亂都不可以。對照這兩節經 文我們明白:我們不可以故意傷害或殺害自己的身子,否則神一定會審判與毀 滅的。尤其在林前3:16-17這兩節經文裡兩個「毀壞」用的是同一個字,因此 不論是否是基督徒,都不可以自殺,否則神必要審判;人若自殺毀滅自己的生 命,神也要毀滅他的生命,他顯然就不能得救了!但如果這個基督徒是在精神 恍惚、神智不清的情況下,我們就不得而知,只能期待神的憐憫了! 這是神清楚的命定,祂不會救那些自殺的人。我們當為自己、為我們的肢體警 醒禱告,千萬別中撒但的迷惑詭計,落入自殺之中。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 審判,神很清楚告訴我們,人死後就要面對審判。有人說,耶穌不是曾經說: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6)但對照以上的經文,顯然這 樣的人必須遵照主耶穌所定的約定律例來行,否則自行破壞約定律例的人只有 自取滅亡了! --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