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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klin (小闓) 看板: Grain
標題: 《一粒麥子》1998.10〈信息分享〉神律法的精髓
時間: Sun Nov  1 22:54:38 1998

《信息分享》

神律法的精髓                        /董宇正牧師

申命記十二章

一、除盡偶像(v2a……各地方)

  對於偶像,我們要「全數清除」,一個不能留地「徹底清除」。v2~3毀壞廟宇
(無論大小)、拆毀祭壇、打碎柱像、焚燒木偶、砍下雕像、除滅其名,這裡神要
祂的百姓用十分強烈的毀滅方式,把一切與偶像有關的物全部清除,這件事情是神
十分看重的。神透過這樣的要求在在顯示祂最厭惡人拜偶像,神不允許祂的百姓將
偶像存放在自己的面前!要徹底除滅,要把它們當作垃圾一樣,要除去它們的名號
(要人完全不記得它們),並且厭惡它們!

  偶像的廣義解釋是:在人心中站在神地位上的東西,也就是人心目中最愛、最
看重的東西,是為了它可以放棄任何人、事、物的東西,是當任何人、事、物遇見
它就必須退後的東西!當這個位置站的不再是神而是別的東西時,便成為我們的偶
像。這個存在物一般來說就是「自己」,或說是世界(學位、財富、理想、夢想、
權力,庸俗一點的可能是房子、兒子、車子……)。神的百姓要完全、徹底清除自
己心中這一切站在神當站的地位上的存在物!

  人世間最大的偶像是「我」,在人心中,「我」常被放在神當在的地位上。人
心目中最重要的不是神而是「我」,最愛的是「我」而不是神,尊己為大是人墮落
後的本相。我們要用最強烈的方式(並不是指自虐自戕……)來除去這一切,回應
耶穌對我們的呼召,在凡事上(就是那些榮耀基督的事、合神心意的事情)捨己背
十字架事奉神!完完全全地、徹徹底底地在每件事上都如此行,全然拆毀除滅「己
」,我們當竭盡其力地依靠耶穌基督,支取耶穌基督的恩典,拆毀焚燒砍下毀壞我
們心中的這一切!求神給我們悔改的心、赦罪的恩:當大衛求這樣的心之後,我們
看他不再犯姦淫的罪惡;當彼得真正願意悔改以後,我們看見他一生不再以耶穌為
恥。

  若果我們要一生一世活在這份恩典中,我們必須:

1.支取悔改的心與赦罪的恩,強烈地除滅、將我們心中的偶像除去、丟棄,尊主為
 大。
2.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這是保羅在勉勵提摩太自潔、脫離卑賤的事之後,教導提
 摩太具體的作法(提後2:22)。
3.且要主動地找到屬靈人、清心禱告的人,一同追求屬靈的品德。要找屬靈同伴,
 將彼此在一起的重點放在追求屬靈的品德,而非別的。
4.要絕對避免落入那些愚拙無學問的辯論中。這樣的辯論很容易建造自我!(不敬
 虔的道理,參提前6:3~4)

  這樣,我們就容易除盡我們心中佔了神當站位置的一切存在物了!

二、忠心事奉

  神期待我們做一個忠心事奉神的人。忠心事奉神的人是怎樣的人呢?他當怎樣
事奉神呢?

1.依照神的規範(v4~5,v13~14)

  事奉必須有一定的「理念」、「規範」,要照著遵行。這段經文強調一件事,
就是神的百姓事奉神時,必須照著神的規範來事奉!v30~31讓我們看見人很容易照
一般世俗敬拜偶像的方式、理念來事奉神,很容易受世界對神的事奉觀影響;再推
一步來說,人很容易照自己的想法(v12~13)、照撒但所給的想法來事奉、敬拜(
v31b可以殘忍地殺自己的小孩)!

  然而這裡告訴我們:神十分在乎一件事,他要事奉祂的人,不要照自己或是別
的宗教的規範、理念來事奉祂,祂要我們照著祂所規範的,根據聖經所啟示的來事
奉祂!今天我們事奉的規範根據什麼?是根據自己的喜好所訂定的?是根據一些過
去所拜的宗教條規,或根據傳統?是根據環境的好壞?根據某些我們所崇拜的非基
督徒長者,或是一些屬靈的前輩?不!根據神要我們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若那
些我們所敬重的屬靈長輩或非基督徒長者所說的不合聖經,我們也不能聽!

2.謹慎戰兢

  由世界的法則來看,物質文明生活較高的一定影響較低的;邪門淫蕩罪惡的勢
力有巨大的誘惑影響力。當時迦南人這些城市人在物質生活、文明生活上都領先遊
牧的以色列人許多,再加上偶像崇拜的五花八門、形形色色,讓人看得眼花撩亂,
且許多儀式作法是十分體貼人性的軟弱與情慾的;因此當以色列人進入他們之中,
這些勢力很容易影響以色列人。面對這樣的衝擊,以色列人當怎麼辦呢?兩個字:
「謹慎」!不訪問、不效法!換句話說就是十分謹慎地遵守一個原則:不接觸、完
全棄絕!

  當前有許多五花八門的宗教,也有人打著基督教名義,用各種花招來引人注意
,甚至用巫術、鬼蹟、異能……等等,教導人許多奇怪的敬拜方式。基督徒千萬不
要因為他們的方式十分特別,也吸引了不少的人,就毫不考慮地效法他們提倡的一
些方法!一切敬拜事奉的方式必須合乎神在聖經中的規範,這是我們當謹慎的!我
們如何不陷在網羅中呢?v30不訪問、不隨從他們,即全然不照著世界的聲音來事
奉,而是緊緊地照著神的話、神的規範來事奉!

三、尊重人

  這章經文讓我們看見神的律法十分尊重人,它規範:

1.人享有、享用萬物

  v15,20「照著」神所賜福你的「隨心所欲」地吃肉。神的律法把人的地位、權
力放在一切萬物之上,人可以享有、享用世上的萬物,而不是擁有卻不能享用,反
要受其轄制、捆綁。人可以在歡樂當中享有世上的萬物,這讓我們看見神的律法是
十分尊重人的!然而,這個享有當然也有所規範:

a.是照著神所賜福給你的,也就是我們不要去享有我們並不擁有的。
b.v23要尊重生命(可以吃,但不可殘害、濫殺、凌虐萬物)。

2.人當尊重人

  v19謹慎……不可丟棄利未人。神的律法十分重視人對人當有的倫理與尊重,
從對神職人員的尊重,我們看見神凸顯了一個真理:人要學習、持有尊重人的品德
!當我們的中間有無產業的人時,也當記念並供應他的需要,不能因為比他有錢,
看他無錢就藐視他、輕視他。

  v18不論身分都當享有萬物,由此可見神的律法是尊重每個人的,每個人不分
身分、地位、職分都可享有神所創造的萬物。

  若果我們立志要遵行神的話,立志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那麼我
們就當在尊重人的事上格外謹慎小心。我們不能因為這個人的身分而剝奪他當享有
的一切,也不能因為對方目前的貧窮就藐視他。我們不能忽略對神職人員的尊重與
供應;我們不能忽略「尊重我們周圍的人」,在我們的言語、行為、心思、意念上
,無論他是誰,因為他是神所創造的「人」,我們要格外尊重!

  許多宗教的儀式十分不尊重人、侮辱人,有的命令人爬進去,命令人這個不可
吃、那個不可碰,叫人某某時辰剖腹生子……這些禮俗存在於文化中,即使打著孝
順、尊重死人的名號,仔細觀之,實際上是不尊重人的!今日的基督徒應當分辨,
不要盲從隨著禮俗去行,得罪神不尊重人,成為愚拙惹神發怒、殘害人尊嚴的人!

3.人不可殺人

  v31「你們不可向耶和華你們的神這樣行……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
他們的神。」我們看見神多麼看重人的靈魂、人的生命,對此我們有兩個反省:

  面對我們周遭許多的人,我們當竭盡所能地愛惜他們,追求將人當有的生存權
利還給人,社會正義的行動在神所賜給我們的地位、角色上是當全力以赴的(但必
須遵照合乎聖經的原則,例如羅馬書八章的原則,絕不是不擇手段的)。

  另一方面,我們當竭盡所能地傳揚福音,因為這才是人得著永生或落入永死的
關鍵點!這也是耶穌為什麼那麼強調我們要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的原因!

  相對地,一些宗教的教義危害倫理、戕害生命,與v31b所描述的有異曲同工之
妙。但神的律法絕對尊重人的生命,不可傷害、殺害人,這部律法何等尊重人就由
此可知了!

總結

  神律法的精髓在於:人要除去心中的偶像,忠心地照著神所規範的事奉祂,並
且尊重人!

  一生之中,盼望我們都能成為遵行天父旨意的好兒女!這樣的人信仰根基立在
磐石上,大風大雨不能動搖他的生命,且當耶穌再來的時候,他能喜樂地進入神的
國!(參太7: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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