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上一層

※ [本文轉錄自 freshman 看板]

作者: gospel (非常女貓) 看板: freshman
標題: 《信仰反省》一段有意義的討論:上帝苦弱?
時間: Fri Dec 31 17:52:50 1999

                     一段很有意義的討論

                   主要文章:我的神學架構

                                                中興 Sean 1999

(一) 上帝

    這世界的產生,一切出自於上帝。有上帝,就有這個世界,沒有這個世界
,就不會有上帝。祂的存在合乎一種律,是物理化學的定律,也是數學的機率
。祂的存在,不能違背這個律,否則祂就不是上帝。上帝是公義的上帝,祂的
存在,使好人不會比較長壽,也使壞人有生存的機會。

    這個世界的存在,因為上帝屬於公義的那一面,而產生許多意外。這些意
外導致苦難的發生。而上帝祂的另一個位格屬性,則會因為萬物承受的苦難而
痛不欲生。祂知道只有愛,能夠幫助一個人勇敢地面對他所承受的苦難。祂的
全能,在於祂不論承受多大的痛苦,都能去愛。

(二) 耶穌

    耶穌是上帝的一個自我彰顯。祂的生命,用一個愛字來形容是最恰當不過
,儘管祂被釘在十字架上,仍然願意赦免那些釘他十字架的人。因為耶穌是上
帝的一個自我彰顯,從祂的無能為力,也可以瞥見上帝的無能為力。但這種無
能為力,是在律的規範之下,也就是在祂的本質的規範之下,祂行醫救人,行
走在海面上,教導人們一些方法,都是以不違反大自然的律為祂的上限。從這
樣的理解來看耶穌的復活,表示人的復活在大自然的律底下,是被允許的。不
過,從聖經的描述來看,耶穌的復活,還指祂的精神復活,換句話說,人死後
,精神是很可能存在的。

(三) 愛

    一個人要在自我認知、自我肯定、擁有足夠的能力之後,才會真正地去愛
別人。當人在這些方面缺乏之時,他們的行為,包括表現出來的愛心,都和追
求獲得這些方面的需要有關連。根據心理學家的分析,人的自我認知、自我肯
定、能力發展,和家庭背景,社會影響很有關係。為了讓人自然而然去愛,改
善社會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weak回應Sean:誰為上帝發言?

                                                   中興 weak 1999

    我節錄寇爾森這篇文章並非想回答什麼答案,只是用另個角度回應sean
的信仰歷程。節錄文章如下:

      一個沒沒無聞的猶太教師庫席那,他所寫的一本書列入暢銷排行榜
已將近一年了。引人注目的書名"當善人遭惡運”(When Ba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精裝本就印了五十萬冊,平裝本籍將賣到百萬本。
      書中談到眾所皆知的質疑:慈愛的 神,為何允許世界發生悚人聽
聞的苦難?這是個陳年的老問題,不管你想到的是古代迦南地的殺戮,或是
希特勒的大屠殺。
      庫席那本身的經歷–他十四歲的兒子死於一場絕症–他因此下了結
論: 神的確是全然慈愛的神,但卻不是全能的。惡事臨到,絲毫不在祂的
掌握中。這位猶太教師寫到:我可以敬拜一位恨惡苦難的 神,卻一絲兒也
不能敬拜那執意讓孩童受罪到死的 神。
      聲名大噪的庫席那,現已擠身名人之列。<時代週刊>、<家庭週
刊>、<紅皮書>等數十家雜誌與報社,紛紛走訪並摘錄他的著作。讀者迷
的信函,不斷的湧入;一位心存感激的讀者寫著:“現在我大概可以相信一
位比較實在的 神了。”
      庫席那的書,能夠給這麼多人帶來安慰,固然不錯,但是…“一位
比較實在的 神”,這話怎麼說,誰來決定 神實不實在?
      難就難在這兒。庫席那所描述的 神,既非全能,也不統管萬有,
因此,就不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創造主,也不是聖經所啟示的全能之
 神。然而,大家卻急著搶讀這書,為這位無能的 神喧騰鼎沸。
      我覺得這也不足為奇。無人不渴望獲解生之謎的鎖鑰,當有人能提
出簡易的答案,不但可大快人心,而且化一切神祕為合理化時,自然會吸引
人群而至,使書店爆滿。我們隨時都可以為一己之偏見而把真理犧牲。
      叫人稀奇的–說震驚更恰當–不是一般人對庫席那理論的反應,而
是基督教界對此的回應。真不相信一位名牧,以及一位受人欽敬的神學教授
,竟在本書封底寫評,還有至少一家著名的基督教雜誌向讀者推薦,許多基
督教書房也販賣此書。
      難道我們瞎了眼不成?在四周衝撞我們的世俗之潮,正要把教會立
足的根基沖垮。無數的基督徒在讀庫席那的書,思想理念直接受到它的影響
。我們不可能只打個呵欠,翻開書皮又闔上吧?

      庫席那的解答其實不是創意。六○年代所謂的“進程神學”
(process theology),已在教會中如癌症一般擴散。企圖將有關“ 神的全
能”貶為無關緊要的地位。此派著名的神學家科伯說“ 神的良善才更重要
”。因此, 神並不如六○年代初期的新派神學家所說“祂已經死了”,而
是“ 神病了,虛弱無力”。
      這些異端為什麼會興盛?主因事對聖經的無知與不信。儘管“重生
”的口號喧天價響,源自聖經的信仰卻每下愈況。根據一九六三年蓋洛普測
驗,全美相信聖經是 神的話,“是確實可信”的佔百分之六十三,一九八
三年只剩百分之三十七。
      此外,教會對罪惡的認識,慘得可憐。一因大家對惡的起源,以及
 神為何允許惡者存在–而連帶相關的論點,就是罪性;都屬公認的頭痛問
題,免不了要迴避不談(世上果真有庫席那所主張的“善人”?若是,那麼
你我對聖經就還未讀通。)二因關於罪性及罪惡的講道不受歡迎–事實上得
冒觸怒會眾之險,要人受責認罪總是不舒服的。
      心懷憂慮,飽經挫折的人,面對“人生難題快解”的叫賣聲,罪容
易上當。可別弄糊塗了。聖經啟示的真理是,罪由人起,而 神世紀良善又
全能的 神。祂能擊潰所有爭論,證明祂是良善的證據在於,祂差遣無罪的
愛子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是全能的 神,由基督從死裡復活,勝過
罪與勝過死亡可得證明。
      這樣的答案,顯然不夠快捷,甚至不夠漂亮,也不夠實用。可是身
為基督徒,我們卻相信它是真的,是一件史實。
      庫席那的書暢銷,這值得我們反省。如果坊間流傳冠冕堂皇的人生
口號,披件信仰的外衣,就能大行其道–在那些不加思索的信徒中間,跟未
信者一樣的受歡迎–那麼,我們這些基督徒就有虧職守了。你我應該站在聖
經的立場上,大聲疾呼,指出異端的錯誤。為真理而言,舍我其誰?



                     Sean回應weak

    花了一些時間細讀稀巴爛學長所節錄之寇爾森的文章,文中所提及的猶
太教師庫席那,我雖無緣拜讀他的作品,但是寇氏另外也提到的進程神學,
則是我有點熟悉的部分。我在道風漢語神學學刊的第六期,曾經有讀過介紹
進程神義論的論述,我必須承認,該文中所介紹的進程神義論之某些觀點,
確實給了我在對神的觀念上有很大的影響。也因此,當我看到寇氏把進程神
學歸為異端之類時,所受到的衝擊是大的,但也是讀該文章之前便可以預料
到的。

     我並不認為進程神義論,或是其他認為神是無能為力的神的觀念,就
是寇氏嘴裡所說的對於生之謎的速食解答,在這些想法的背後其實有著許許
多多痛苦、無奈、煩悶以及苦難的人生閱歷在折磨,像是猶太教師庫席那失
去了十四歲的兒子、古代迦南地的殺戮、希特勒的大屠殺,對於當事者來講
都是痛不欲生的,在某些宗教教義無法滿足他們這些痛苦的時候,他們尋求
另一種解釋,或是另一個出路,來面對他們的苦難,進行一些的思索,並沒
有甚麼不對。況且,就我自己的經歷而言,思索上帝是苦弱的上帝,不代表
人生一切的問題都迎刃而解了,我仍要不對修正我對於上帝的觀念,來面對
我的人生。

    聖經中的確詳細說明了人的罪是這世界苦難之所以存在的一大因素,耶
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面。但是,為甚麼這世界除了因罪而來的苦難之
外,還有因死而來的苦難、還有無辜的受難呢?人為甚麼就要活該受一些不
該受的苦難?天災是人的罪所致?一個嬰兒一點罪都沒有,為甚麼歷史上有
那麼多的嬰兒要受死亡的迫害?莫非嬰兒也要受死來洗清他的罪嗎?就算是
有最後的審判,嬰兒得以被上帝高舉,但是之前的受難難道就可以被忽略不
算嗎?神與這世界的關係影響著我們對於無辜受難的解釋,就我的理解,進
程神義論以及新時代運動提出創造力或者是原力的觀念,便是要解決此一問
題,似乎並不是只有一昧地反覆陳述神是苦弱的觀念。


                     weak再回應Sean

    我認為神是苦弱的這個論點,對於人遭受苦難而言,是簡單但有些不負
責任的答案。
    若人相信自己的思想就能決定上帝是否全能,那作這種想法的人憑什麼
認為上帝有救贖的能力?那千千萬萬為信仰奉獻的人,又算什麼?他們沒有
苦難?還是他們的苦難一定比這些會用腦子限制上帝的人要無關痛癢?
    我不否認苦難帶來的影響,但恕我這麼說,我不要讓信仰變成悲情且不
無小補的敷衍受難者,讓他們有個感覺比較舒服的解釋;我的信仰告訴我:
耀霆,我(上帝)是全能的,但是你也看到我(上帝)親身參與罪和苦難、
並勝過罪和苦難,面對你周圍人的苦難,你曾看到我(上帝)如何與他們同
在,我(上帝)怎麼親自安慰他們,你今天就怎樣安慰他們,因為你是我(
上帝)全能者的愛子。
    思索上帝是苦弱的上帝是否還含有這樣的危險性,就是讓自己對任何無
法改變的事情,都有藉口說不是自己的問題?

    還記得我跟你提過我對人以及基督徒的觀點嗎?我那時說我認為人是一
個個個體,而基督徒應該是一個群體;你則抱持著相反的想法:人是一個群
體,而基督徒是個體。若照你的定義,既然人有罪,就是整個群體有罪,那
哪還有活該或無辜的個體呢?雖然這樣說很無情,但這是照你的邏輯推演出
來的結果。

    針對無辜受難,打打安定劑,不如花時間花力氣幫助有需要的受難者。
    到底是我們用個自己想出來的解釋就真正能安慰人,還是花時間、心力
陪伴他們較有實質效益呢?
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