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ailybread 看板] 作者: gospel (非常女流氓) 看板: dailybread 標題: In His Time(2) 時間: Mon Nov 8 23:46:25 1999 從聖義與聖愛,看應許的耽延 gospel 創十四:1—十五:19 十七:1—十九:29 在一次四王、五王爭奪領導權之戰,已看出亞伯拉罕是有實力的族長了 。那時姪子羅得已住在邪惡之城所多瑪。他聽說所多瑪王戰敗,姪子羅得被 當成戰利品擄走(可見羅得產業也很多),他竟能帶領僕役挺身涉險營救遭 池魚之殃的羅得。 這場戰爭,亞伯拉罕完全是為了羅得,他分文不取,不想跟邪惡城之王 所多瑪有任何關係。他說:「我已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你 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這件事發生以後,上帝又跟亞伯拉罕開始一場對話。上帝說:「亞伯蘭 ,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賞賜你。」 亞伯拉罕在這時說出他心中之痛:我沒有兒子繼承家業,你賞賜我再多 ,又有什麼用? 上帝斬釘截鐵說,亞伯拉罕必有兒子,並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 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亞伯拉罕相信了這不可思議的應許。 然後,上帝告訴亞伯拉罕,腳下所踏的地,就是上帝應許給他的地業與 國。那時,亞伯拉罕在當地根本是寄居者、是過客。 是在這時,上帝主動跟他立約,好將應許以最慎重的方式說清楚,表明 上帝絕不悔約。 可是立約時,竟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下。上帝告訴亞伯拉罕上帝的時候 還沒到,他後裔會被苦待作奴隸四百年。上帝說:「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 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到了第四代,他們必 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地的居民)罪孽還沒有 滿盈。」 顯然上帝在等待,這等待會使亞伯拉罕子孫受苦四百年,原因是上帝是 聖義、也是聖愛——一個罪孽沒有滿盈的族群,上帝不忍降災,儘管上帝揀 選出來的子民會因此受苦四百年。 上帝撿選亞伯拉罕出來,讓他在一無所有中漸次經歷成為「多國之父」 的生命歷史,這是聖愛。但是上帝拖延應許的實現,為了應許之地「罪孽沒 有滿盈」,不該承受戰爭殺戮之苦。這是聖義。 從聖義與聖愛,看上帝滅城的事件 創十四:1—十五:19 十七:1—十九:29 到底什麼是罪惡滿盈呢?我們再從所多瑪蛾摩拉城被毀的例子中看聖愛 與聖義。 上帝主動與亞伯拉罕立約之後,過了十六七年吧(就是在這十六七年間 ,亞伯拉罕與撒拉忍耐不住,亞伯拉罕娶了撒拉女僕夏甲為妾,好從她得兒 子),上帝才要亞伯拉罕以全家族行割禮回應上帝主動立的約。 割禮行動其實是個象徵,象徵上帝要祂的子民從黑暗罪惡中「分別出來 」,因為上帝是聖義是聖愛,上帝的子民也需要以義與愛的生命品質回應這 聖義與聖愛。同時,上帝將亞伯蘭名字改成亞伯拉罕(多國之父)。 割禮之約同時,上帝告訴亞伯拉罕:等候兒子終於到了結局之刻,次年 ,就是得兒子之時。亞伯拉罕聽了就偷笑:「我老婆撒拉都九十歲了還能生 養嗎?」未料上帝回答:「正是撒拉將為你生個兒子,你就給他取名叫作『 你笑了!』(以撒)」 不久以後,上帝與天使在同一天,分別出現在亞伯拉罕與羅得面前。 上帝要去毀掉所多瑪蛾摩拉兩個城。 上帝說:「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 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亞伯拉罕憐憫之情發動,問上帝: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 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亞伯拉罕與上帝磨菇著討價還價,最後,上帝對亞伯拉罕的答覆是:「 只要城中有十個義人,我都不會毀城!」 於是我們看到,天使將對所多瑪城沒有任何影響力、只能自守清高的義 人羅得和家人,帶出城外後才毀了城。 到底所多瑪蛾摩拉這兩個城邪惡到什麼程度? 聖經上說,他們對客旅是「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有發生性 關係的意涵),從城中各處、連老帶少,全圍住房子。而羅得唯一能作的, 只是保護客旅,用他兩個女兒交換。誰知即使是這樣他們仍不滿意,竟責備 羅得企圖透過這個見義與行動「做出審判」,便想報復,揚言要害羅得比客 旅還甚。 因此耶和華沒有商量的餘地的,只能救羅德、羅德妻子、未嫁的兩個女 兒,毀掉了兩個城市。 這次毀滅所多瑪蛾摩拉兩城的事件,再度呈現出上帝的聖義與聖愛。聖 義——不能任憑邪惡昌狂無所懲治;聖愛——一定詳查清楚,而且救出義人 。 而這件毀城事漸在亞伯拉罕身上,也一樣顯明了上帝的聖義與聖愛。 上帝會刻意先經過亞伯拉罕的帳棚,接受款待,並告訴亞伯拉罕所多瑪 城會被毀,然後才去所多瑪城救羅得毀城,實在是知道,亞伯拉罕非常在意 他的姪子羅得。因此祂說:「我所要作的事,怎能瞞著亞伯拉罕呢?」這是 聖愛。 但是也還有聖義的顯明。上帝說:「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 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 我的道,秉公行義....。」這是聖義。 從聖義與聖愛,看上帝的保守婚姻 創十四:1—十五:19 十七:1—十九:29 在以撒生之前,亞伯拉罕還發生一件跟上帝的聖愛與聖義有關的事件。 就在這一年間,亞伯拉罕再一次發生信心危機,那時他寄居在基拉耳, 他再度騙基拉耳王亞比米勒:撒拉是他的妹妹。這便導致亞比米勒把撒拉接 進宮去。 撒拉的確是亞伯拉罕同父異母的妹妹。但是後來成了婚約中的夫妻。 當亞伯拉罕被上帝撿選要成為應許之父時,這族就不容道德任何的毀壞 ,不容得到以撒的過程有任何的不潔。所以上帝再度干預了這件事情。 我們會發現,兩次同樣差一點導致婚外性關係的不道德事件,都是基於 亞伯拉罕對性命的憂慮與信心危機,一次發生於一開始被揀選、離開吾珥之 後下埃及時,一次發生於以撒將生之前;正好頭尾相夾,中間是二十五年漫 長的等候。 上帝兩次都干預了。上帝透過干預,讓亞伯拉罕的人生、與承受應許祝 福的過程,是能滿足上帝的聖愛與聖義的! 亞比米勒在夢中聽見上帝跟他說:「那女人是別人的妻子。」 亞比米勒說:「主阿,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可見他聽聞了所多 瑪蛾摩拉被毀的事。)是那人跟我說:『她是我的妹子。』我作這事是心正 手潔的。」 上帝回答:「我知道你作這事心中正直,所以我才攔阻你,免得你得罪 我....。」 夢醒,亞比米勒喚亞伯拉罕:「你差點害我犯大罪....。」 亞伯拉罕說:「我以為你這地方的人,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 殺我....。」(顯然當時不義、不懼怕神、兇殺為惡者甚多。只是沒有像所 多瑪蛾摩拉一樣,全城連十個義人都找不出來。) 亞比米勒事件,再一次呈現出上帝的聖愛與聖義,也看出上帝對亞伯拉 罕被檢選出來的期望:「以生命中的愛與義,回應上帝的聖愛與聖義。」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