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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arisee (法利賽人) 看板: OIA_Study
標題: 啟示文學的解釋(上)
時間: Thu Jun 22 23:29:57 2000

以下內容整理自「釋經學的理論與實踐」(G. W. Degner, 信神,1998)
第十九章「啟示文學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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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文學是介於西元前七百年到西元後兩百年之間的一種特定文學類型與
宗教特色,此種文學類型乃是高度象徵語法,非常藝術的文學格式,而且
是極端怪異和充滿異象的。此時期的宗教特色顯示當時的心思意念是專注
於末世和審判,所要啟示的是一切事物的途徑、因緣和最終結果。

聖經中有兩卷書是屬於啟示性的:舊約的但以理書和新約的啟示錄;此外
舊約撒迦利亞的預言絕大部分是啟示性的,還有以西結書三十七到三十九
章、以賽亞書第六章、廿四至廿七章、以及約珥書。新約包含有啟示性的
題材有馬可福音十三章(號稱「小啟示錄」及其平行經文)、哥林多前書
十五章、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彼得後書第三章及猶大書。當我們的興
趣只及於舊約和新約時,至少以下的次經和偽經內容也是我們必須加以考
慮的:以諾一、二、三書、猶比理書、摩西升天記、以賽亞殉道與升天記
、巴錄二書、巴錄三書、以斯拉四書、所羅門詩篇、亞伯拉罕遺訓、亞伯
拉罕啟示錄、十二族長遺訓、摩西啟示錄、黑馬牧人書、西卜林神喻記、
以及若干的昆蘭古卷。這些正典以外的著作提供我們透視有關西元前七世
紀和西元後第二世紀期間此類材料的使用和流行,它是此一時期最受歡迎
也最受喜愛的文學形式。

◎啟示文學的特色和特徵
1.啟示文學就是「把需要交通之事予以啟示(暴露/彰顯)」,無論該啟
  示是透過夢境或異象聽來的,或是透過其他一些影像或超自然的經驗,
  一些奧秘的信息被彰顯出來。

2.啟示所交通之事常透過天使為媒介,例如:以賽亞書第六章、但以理書
  七至八章等。但是,並非每一個以天使為媒介的例子就是啟示文學。當
  符合其為啟示文學的他項評斷準則時,通常文章背景也會顯示其中有天
  使的媒介身份。

3.一卷書是否為啟示文學,並非取決於其對話的外在形式,也並非因為該
  對話具有道德內容。啟示文學獨特的特色乃是Osborne所宣稱的「奧秘的
  象徵主義」(Esoteric symbolism),也就是除了取材自經驗世界,例如:
  蝗蟲、馬、鹽、燈等,還加上許多取自幻想或神話世界的象徵,例如:
  多頭怪獸、龍、有蠍子尾巴的蝗蟲等。(另可參「基督教釋經學手冊」
  第303-304頁)

4.使用「匿名」是正典以外的啟示文學的一個特徵,有學者認為此特徵亦
  適用於正典的但以理書和啟示錄,但是這些論點是可以被駁倒的。

5.啟示文學作者強調的是末世論。這些啟示作家特別集中焦點在今世的邪
  惡,以及來世的救贖。然而,對現世的悲觀和對來世的盼望並非啟示文
  學所特有,此觀念深植在四福音、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和古代基督教書
  信裡。因此,啟示文學只是程度問題,而非類別問題。

6.聖經中並沒有「純粹」的啟示文學。Fee和Stuart主張約翰的啟示錄也不
  是純粹的啟示文學,而是預言、書信和啟示文學的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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