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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創世記裡曾提過神的兒子見人的女兒美麗就娶為妻子,
請問這神的兒子該做何解釋?
有人告訴我他們是天使,嗯,不太合理,聖經裡對天使與神的兒子
的稱呼從未交替始用過.
且神的兒子的句子只出現在創世記中(不知有沒有說錯).
Why God has son ? 人是神用土造的,所以人非神子,且神亦不
視人為其子,不然創世記裡神常用[那人]來稱呼亞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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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工研二 游順益
E-mail daniel@info1.csie.nc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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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jm@cis_nctu (Jer-Min Tsai)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4 Dec 1993 03:47:53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我記得以前在中山bbs站上與人討論過這個問題,但今天中山進不去,
先給上次的結論好了:神的兒子解釋為塞特(敬虔的後裔)的後裔較好。
不過這基本上就是聖經難題,解釋成兩者都沒有太多根據。
一般說來「神子」在舊約中是指天使(如約伯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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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job@cis_nctu (job)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5 Dec 1993 00:49:38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神的兒子,在此指天使(同為靈), 舊約約伯記一章6節, 二章1節有使用此稱呼.
新約猶大書6,7節有強烈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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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jm@cis_nctu (Jer-Min Tsai)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5 Dec 1993 05:33:20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 JOB
謝謝您的回答,但我在猶大書6,7節中看不見您所說的強烈證明。
您說神的兒子在舊約多用來指天使,的確是此處用解為天使的好理由,
只是如此解會遇到一個難題,新約另一處耶穌提到上帝的使者是不嫁娶
的,而天使能與人婚嫁生子,的確是前所未見的教義。
不過我仍要承認這裡不是一易解的經文,歡迎再來討論!
我是採取多數的解經書的說法:解為塞特的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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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daniel@info1.csie.nctu.edu.tw (Shung-I You)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5 Dec 1993 06:37:47 GMT
Organization: Dep. Computer Sci. & Information Eng., Chiao Tung Univ., Taiwan,.
Jer-Min Tsai (tjm@cis_nctu) wrote:
前面我提過上帝並不視人為他的兒子,所以解為
敬虔的後裔也不大合理.您個人的看法為何呢?
再提一問- 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而聖父,聖子,聖靈乃三位一體,
不知是什麼意思?(曾聽說耶穌就是上帝,上帝就是耶穌,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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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jm@cis_nctu (Jer-Min Tsai)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5 Dec 1993 10:05:50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對!所以我認為此一經節先不要太早下結論比較好,還好這裡與重
要教義無關。至於上帝不視人為他的兒子,在舊約中是如此,在新約中
卻認定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上帝的兒女(當然,原文是養子)。
前面已有討論過,可否請您往前參閱?因為網路太慢,我沒時間為您
查閱。在此僅簡單的說明:聖父、聖子(耶穌)、聖靈都是上帝,但只有
一個上帝。而這三者都有獨立的喜怒哀樂表現(位格)。
無以名之,三個位格,一個上帝!稱之為三位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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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jm@cis_nctu (Jer-Min Tsai)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6 Dec 1993 06:33:20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 >
其實在某個層面上我非常同意您的看法,因此我一直考慮要不要post這篇。
不過還是希望多少平衡一下大家的觀念。
其實對每一節不懂的經文我們都可以如此回答解決,但這要基於你我已深信
不疑時。對此board上真心詢問教義與經文解釋的人,除非真的答不出來,或真的
沒有客觀的答案,我們才能要求別人先跳過或暫時相信。難道您希望每個人都不
懂聖經就相信基督教是活的信仰?
聖經對你我究竟是什麼?是符咒嗎?當然不!我們尊之為上帝的話,因此小
心研讀,瞭解其中一切可以被瞭解的,然後活出來,是我們對待聖經的方法。
如果很多人都用到他們完全不懂的經文而得到很多幫助,除了上帝的憐憫外,
您不覺的很像符咒嗎?我不是否定上帝的能力,只是我們應該鼓勵自己和別人
深入瞭解上帝的話,而非幼稚的期盼上帝的話像符咒一樣靈驗。
甚至我們早知道許多聖經是翻譯者翻錯了或翻的不好,那些當然不是上帝的話
,我們當然要去慎思明辨。
認識上帝,研讀聖經,若只是求上帝的祝福,那與阿拉丁擦神燈有什麼兩樣?
我們乃是希望活出上帝真正要我們活出的生活,盡上一個受造者的本分,上帝祝福
與否,反倒不是重點(雖然他一定祝福,即使不是用我們想要的方式)。
更甚者,連三位一體的基本概念都沒有的話,到底信的是那個上帝?
到底是撒旦賞我,還是真神賞我?豈不危險萬分?
從前年少輕狂時有一志向:「上帝所能被人知道的,我都要知道!」
當然現在知道自己不過是滄海一粟,不過為真心詢問的網友好好查考一下
聖經,豈非你我這以好基督徒自詡的人的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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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kkang@cis_nctu (康宗貴)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8 Dec 1993 04:03:31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Author]: Duncan@cis_nctu (偉人.[D) on board 'religion'
> Duncan
Dear Duncan:
創 6:1-4 中的『神子』在解釋上,本身上就是難題;還有其他
翻法是『神的兒子』、『神明的兒子』、『超自然的人』。
所謂『難題』就是怎樣翻譯都會與『基要真理』衝突,只能說
神在此經節中並沒有交代的很清楚,在釋經學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則
就是『不知為不知』,不知道這些不會影響我們該知道的。
或許有人可以解釋的清楚也不定,請看高手吧!不過要經得起
任何角度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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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ykl@nctu_csie_bbs (藍)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8 Dec 1993 04:09:40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工天龍新聞社
對於創世紀中「神的兒子」的觀點主要有二種:
1. 塞特(敬虔之人)的後裔
2. 天使
個人是比較傾向於第二種解法。
第一種說法的根源主要是因第六章緊接在第五章描述塞特後裔之後,
不知有否其他根據,或可請tjm 兄補充一下。
至於第二種觀點的主要根據是:
1. 約伯記中神的眾子乃是指天使(約1:6,2:1)。約伯記據考証是整本聖經中
最古老的一本書(最早成書)。其年代與創世紀相近,希伯來文的用法也相
近。
2. 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將神的兒子譯為神的天使。
3. 猶大書6-7:「 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
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
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第七
節中「逆性」一詞,原文是「heteros」意指『另一類』,而「他們」指的
可能是第六節中的天使。King James Version:Even as Sodom and
Gomorrha, and the cities about them in like manner..., 而Today's
English Version 更直接譯為:...whose people acted as those angles
did ... 。雖然耶穌曾說過天使也不娶也不嫁(馬可12:25),但並不表示
墜落的天使不會與另一類(人類)發生關係。有些解經學者引申認為撒但為破
壞上帝救贖計畫,故意將自己敗壞的因子留在人體而與人的女子發生關係,
導至遍地罪惡,終引發 神以大水審判,滅絕敗壞的結局。不過這種說法
只是推測,並無太多的根據,僅供參考。
從以上兩點來看創世紀,似乎可較圓滿的解決。
在此願提醒一個觀念,聖經不是一本百科全書,整本聖經主要傳遞的乃是 神與
人的關係及 神的救贖計畫,因此除了人所該知道及所能知道的以外,因為不是
重點,常只是幾句話帶過。所以,雖然在這一點上有些爭議,只能說聖經中所啟
示的不多或者我們的智慧對聖經的啟示了解不夠,但仍然不影響耶穌救贖計畫
的完全。既是上帝與天使之間的事,人實在也沒必要知道太多,最重要
的是,藉此讓我們了解 神公義的審判是真實可信的。
彼得後書二章曾舉天使、挪亞世代、所多瑪和蛾摩拉二城為例,說明 神對不義
的審判。一般認為,這裡所提到的與猶大書指的是同一件事。從創世紀第六章可
看到當時的世代罪惡遍地,雖有人傳義道(彼後2:5),顯然世人知道但仍無動於
衷,依舊吃喝嫁娶(馬太24:36-39;路加17:26-27)根本不相信有審判,但 神既
是信實的,審判終必來到。我想這才是我們所該看重而警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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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job@cis_nctu (job)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8 Dec 1993 05:25:04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Author]: tjm@cis_nctu (Jer-Min Tsai) on board 'religion'
> > JOB
Dear Tsai:
請參照 彼前三章19節(此處和合本'不信從的人',原為悖逆者), 來一14,
彼後二章4-6節, 馬可十二章25節要和路加二十章35節一起看, 就明白主說的是
復活的事. 據說彭伯在"Earth's Earliest Ages"中有明確有力的證明, 我未曾
拜
讀,
拜讀, 只做推薦.
若解為塞特的後裔, 我不知其立論, 不敢評論. 但若真如此, 恐怕創世記
第五章要改寫.
我贊同ykl 兄對此一問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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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kkang@cis_nctu (康宗貴)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8 Dec 1993 05:48:06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Author]: ykl@phoenix (藍) on board 'religion'
> post.
Dear ykl:
我對『基要真理』定義不太一樣。
你的質疑是對的,『基要真理』改成『明顯的經文』才是正確的。
於馬可福音12:18-27 中,講到人復活之後是沒『婚姻關係』的,像
天使(複數)一樣,『天上的天使』應泛指『天使』吧!神創造天使
其『本質』就是『無婚姻』的特質,這是我對經文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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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kkang@cis_nctu (康宗貴)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8 Dec 1993 13:32:53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Author]: job@cis_nctu (job) on board 'religion'
你好:
實在不懂你所列經文與創世紀那邊解釋為『天使』有何關係?
(1)彼得前 3:19-20上 『他藉著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再監獄裡的靈聽,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
候,不信從的人』
(2)來 1:14 『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
救恩的人效力』
(3)彼後 2:4-6 『就是天使犯罪,神也沒寬容,曾把他們都在第獄
,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神也沒寬容上古的
時代,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了
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
,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
鑑戒』
(4)馬可 12:25 『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嫁也不娶,乃像天上的使者
一樣』
(5)路加 20:35 『唯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嫁
也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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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job@cis_nctu (job)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9 Dec 1993 08:18:24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Author]: kkang@cis_nctu (康宗貴) on board 'religion'
> ==>[Author]: job@cis_nctu (job) on board 'religion'
..............
(delete)
Dear kkang
對不起, 上篇沒交代清楚, 以上的經節是補充猶大書6節:
又有不守本位, 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 主用鎖鍊把他們拘留在黑暗��,
等候大日的審判.
說明猶大書7節中所多瑪, 蛾摩拉等模仿的就是那些被關在監獄中的靈, 也就是
6 節的天使. 補充的經節說明聖經在其它經節也有提及, 以免落入彼後一20,
彼後三16所警戒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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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job@cis_nctu (job)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9 Dec 1993 09:02:49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Author]: kkang@cis_nctu (康宗貴) on board 'religion'
> ==>[Author]: job@cis_nctu (job) on board 'religion'
> ^^^^^^^^^^^^^^^^^^^^^^
> ^^^^^^^^^^^^
> Dear job:
Dear kkang
Job寫這句話的時候沒有深思, 對不起, 現在把這句話收回.
創世記五章雖然題到許多人名與年歲, 卻不單是歷史的陳訴, 也表明生命的路.
四章題到許多人, 做了許多事, 卻沒有告訴我們活了多少歲. 似乎是說他們在神
看來不算是活的, 他們的年歲是空的, 不被記載的. 五章並沒有告訴我們那些人的
作為與活動, 卻告訴我們某人活了若干歲, 生了一個兒子, 似乎是說他們所做的就是
活與生. 而這在神面前才是算得數的年日.
神的命定人要生養眾多, 用新約的說法就是結果子. 創世記五章所
有親愛的人物, 都不是活在虛空��, 而是非常有意義的在活與生, 至終帶進基督(
路加三章). 這也告訴我們新約的聖徒, 要過一個活基督並結果子的生活, 像五章記
載的先祖一樣, 至終也才能帶回基督.
原來的第一個反應是想到若是塞特的後裔隨意破壞神命定的婚姻(
創二24), 那麼五章的人物做為基督的先祖就大有問題, 但是很明顯稍為思考一下
就會發現是不成立的. 為此向諸位道歉, 收回此句, 也謝謝 kkang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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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job@cis_nctu (job)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19 Dec 1993 14:48:07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Author]: kkang@cis_nctu (康宗貴) on board 'religion'
> ==>[Author]: job@cis_nctu (job) on board 'religion'
> Dear job:
Dear kkang
基督家譜的內容是另一個豐富的問題, 其中甚至也有外邦女子的加
入. Job 有空的話再和您分享. 大衛的情形的確是他的失敗, 也正因為此, 我們更
確定神的恩典. 倘若只有完全人才能和基督有關係, 那麼我們都會被排除在門外.
但是大衛雖有失敗, 基督卻不是從他失敗的情慾而生, 這也為什麼 Job在上篇說此
想法不成立的理由, 也為此要收回那句未經深思的話.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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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ykl@phoenix (藍)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20 Dec 1993 01:50:53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Dear tjm:
您分析得很好,謝謝您費心將您研究所得分享給大家,我想這樣的
分享應不至於影響我們在基督裡的合一,只是讓我們在這難題上有
多些資料和了解吧。
關於這點,我沒有希臘原文資料,但可補充一下NASB此二節全文:
Jude 6: And Angels who did not keep their own domain, but
abandoned their proper abode, He has kept in eternal
bonds under darkness for the judgment of the great
day.
Jude 7: Just as Sodom and Gomorrah and the cities around them,
since they in the same way as these indulged in gross
immorality and went after strange flesh, are exhibited
as an example, in undergoing the punishment of eternal
fire.
NIV 是傾向於您的解釋法。
當然,以現有經驗是不太容易來接受天使與人發生關係的解釋法,但是發生
關係可能並非單純的指天使與人發生直接的性關係,而是以一種神祕方式或
附身的方式進行。當初撒但是如何引誘夏蛙的呢?豈不是借著蛇的樣式?難
道蛇就是撒但?當然不是,否則把蛇殺光不就結了?直至現今仍存有不少宗
教以靈交或性交的的方式來崇拜或作為增長功力的方法,恐怕其來有自。當
然這只是其中一種觀點,至於真正的答案,就等那日到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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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jm@cis_nctu (Jer-Min Tsai)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20 Dec 1993 03:47:50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您的說法十分動人,但似乎沒有太多根據。從何處看見這裡表明生命的路呢?
是不是沒說活了多少歲就表示在神面前不算是活的呢?有說活幾歲和生後代才是在
上帝眼中有價值?
我不是質疑我們在上帝面前要活的有價值,只是當您將聖經如此解釋時,
似乎會讓人認為:您是先有某種成見,然後再到聖經中找印證。即使此成見是好
的,合乎神學與教義,但隨意解經是不是會有點「不夠尊重」上帝的話?
要活的有價值,要在上帝面前蒙紀念、蒙悅納,很對,很好。但根據不一定要
由此處找到,不是嗎?如果您夠尊敬上帝的話,自然不太應該加那麼多「似乎」,
和沒有加「似乎」又沒有證據的「表明」。
我們期盼真正瞭解上帝的話,真正尊重上帝的話,不希望有太多來自人的東西加
入原本是獨一絕對的「聖經」中。以前我也與您一樣,認為連家譜都讀得出「屬靈的
話」,才是有生命。自從受了許多教訓,研讀了釋經學之後,才深覺前非,而好好尊
重聖經。常常自我提醒不要在真理之外再加上自己的東西,也不要在真理之內刪去某
些東西。深盼彼此共勉。
這裡也是一樣,生養眾多與結果子是一樣的嗎?第五章的人物因為生兒養女
就結果子嗎?更甚者,當日記第五章的作者,知道後來會有耶穌從這些人中出來嗎?
與其用您的說法,還不如說這裡是要記亞當的最重要後裔,或者說是與以色列人有關
的後裔。您說這樣解釋尊重聖經作者的原意嗎?我們應該為自己屬靈的感覺而忽視當
初作者的原意嗎?
> Job
您的知錯能改是我所羨慕的,以上的post不是要故意責備您,只是希望上帝的話
被普世之人尊重,尤其是認真的基督徒。我相信上帝的話是豐盛的,即使不過分曲解
成屬靈樣,仍能帶給人最真實的生命(這是我的體驗)。也希望大家不要犯我以前的
錯,不用多花時間修正,能站在我的肩膀上向前。也希望自己能如您一般知錯能改,
我們只不過是不配的僕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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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job@cis_nctu (job)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20 Dec 1993 10:34:09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Dear tjm
對您的質疑, 我沒有時間及能力來多做辯解. 因為每一個質疑, 都有很長
的路要走才能到達比較圓融的解決, 我想說的是, 在聖經中起始就有兩條線----
知識樹和生命樹的線, 所以對一個問題的答案和認識, 不在於知識的對錯, 而在於
生命的大小, 或者接受光的多少. 生命到那裡, 所看到的就到那裡, 私毫假裝不
來. 縱然能說萬國的方言, 卻是出於知識樹的, 就毫無價值. Job前面許多的東東
都出於自己的驕傲, 所以動機有可議之處, 在此向各位坦承. 神不僅在以過的時間中
說話, 也在現世藉著聖經, 在我們的靈裡向我們說話. 我們只需在靈裡把問題帶到
神面前, 就能暴露出我們所能接授光的度量, 否則像法立賽人, 文士乃至大數的掃羅,
雖然熟讀聖經也為神大發熱心, 卻是迫害拿撒勒人耶穌的人. 我不是否定讀經的必
需與正確認識聖經的必要, 但願我們都不落在叫人死的字句知識間. Job以後會
注意裡面的感覺才post, 也在此學習功課. 求主教導我們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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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spring@cis_nctu (洪春男)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20 Dec 1993 16:18:14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Dear Job:
您以 Job 為名,是不是也蠻喜歡約伯的呢?約伯記是我常看的一卷書,當然
還有許多問題就是了。
我常覺得神所賜給我們的生命是釋放的,是自由的,因為我們可以曉得真理,
當我們彼此之間的觀念有什麼不太一樣的地方當然可以提出來彼此討論,這也是幫
助我們更了解聖經真的途徑是不是?所以希望您對 tjm 兄所提出的質疑能先用接
納的態度,而不要一開始就先將他的論點視為是屬靈「知識樹」的。
『愛』是最妙的道,保羅說我若能說萬國方言卻沒有愛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
一樣,所以不管今天我們的知識有多少,重要的是要能愛人,能彼此接納、關懷和
體諒。但也就您說的,這並不否定讀經跟正確認識聖經的必要,只是不管我們的知
識有多少,都要記得沒有愛的話一切都沒有益處就是了。
保羅曾說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我,我們服事主要按心靈的新樣不按儀文
的舊樣。我們若真心要明白上帝話語的意義,而不是按著自己的意思來解釋的話,
我想上帝會幫助我們了解祂話語的精意的。就像您說的,上帝並不單在過往的日子
中說話,也在現在藉著聖經講話,藉著我們的心靈說話,甚至我們也可以說上帝藉
著所造的萬物說話,藉著歷史向我們說話。不過上帝藉著各種方式對我們說話,並
不表示我們對聖經可以自己按著靈意來解,還是應當尊重聖經的原意。我相信您跟
我們一樣,願意多明白聖經的真正意義,而不是只要明白那些「我」可以接受的觀
念而已。
耶穌在撒種的比喻中說到,有人聽道明白就結實,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
有一百倍的。這裡所說的是『聽道明白』,求主賜給我們智慧能明白祂的道,保羅
也常常要信徒為他禱告,求神賜給他智慧口才,能將神奧祕的道講解清楚。
我對聖經也有很多不太懂的地方,希望能多聽弟兄姊妹分享,也多看解經、神
學方面的書籍,盼望能有正確的認識。當然,除了這些之外,也藉著禱告,求聖靈
直接教導我讓我明白。還有不單單聽道,也當行道,因為耶穌曾說人若立志行神的
旨意,就必曉得我的教訓是出於自己或是出於那差我來者的,我想我們若立志行神
的道,應該也可以曉得何者是出於神的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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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tjm@cis_nctu (Jer-Min Tsai)
Subject: Re: 神的兒子!
Date: 21 Dec 1993 05:33:11 GMT
Organization: 交大資科系_BBS
Dear Job:
請您再思我的質疑!請問您生命樹和知識樹兩線有何根據?我相信
這樣的理論能解釋許多問題,但真是上帝的意思嗎?
聖經中哪裡說過對一個問題的答案和認識只在生命的大小而不在知識的對錯?
聖經中有如此反智的思想嗎?有空我願意為您舉出聖經中尊重知識的章節,不要說
箴言的記載,連耶穌都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
是永生。」雖然這「認識」還帶有交往的意思,但絕不能否認其中有「知識」的意
味。
我們承認只有知識沒有順服照著去行也沒有用,但高舉生命,不顧真理,
反而到了另一個極端。
請注意,您所引用的「精義與字句」的上下文,字句是指律法,
精義是指聖靈,反對的是律法主義,不是對聖經知識的看重與奉行。
叫人死的也是律法主義,而不是聖經本身(我將另post文章專論此段)。
我們也同意上帝會藉著聖經向許多人說話,但就怕我們藉口上帝向自己的
靈說話,而行誤解聖經之實。請告訴我,如何確定上帝對你靈所說的是上帝說
的而不是你自己說的?即使您很確定,別人如何確定?
我們不求上帝明顯可知之心意,把自己的感覺當真理去教訓人,正是大大的
錯謬。難道上帝的話不是要讓每個人讀後都有接近的解釋嗎?難道上帝的話要靠
人主觀的添補嗎?難道我們不怕把自己的意思當成上帝的話來教導人嗎?
我相信上帝會藉著某些特殊的經文來感動個別的人,而且不是照著其原本應
有的含意解釋,這是上帝的主權與憐憫,不是通則。自己的感受就是自己的感受
,聖經的原意就是聖經的原意,我們不是在寫聖經,到底這解釋是聖經的原意還
是我的歸納,請為大家分清楚。
我的歸納和感想,就是我的歸納和感想(不管有沒有套用聖靈的感動一詞),
是會錯的,也不是真理。對於聖經的原意,那不一樣,我們認定那是真理的表達
,是無誤的。你的拿不出根據的理論,該放在什麼地位呢?
對不起,我是太激動了,看過太多人藉聖靈之名,行傳講自己之實,行轄制
信徒之實。沒有根據的理論,我們可以說這是我的感想,這是我的分享,這是我的
領受,請不要說這是聖經的解釋。天啊!我們千方百計的尋找聖經的原意,怎能容
許其他人以解釋聖經知名重新寫自己的聖經呢?因此我如此激動,請您原諒我的軟
弱與沒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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