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jht.bbs@miou.twbbs.org (痞子蔡), 看板: story 標 題: 寫在夜玫瑰之後 發信站: 貓咪樂園 (Tue Oct 22 21:21:16 2002) 轉信站: fhl-bbs!netnews.hinet.net!news01.noc.fet!netnews.hinet.net!netnews.bbs 曾經以為,寫完12萬字的《檞寄生》之後, 我應該不可能再寫出12萬字的小說。 正確地說,我以為我不會再寫小說。 不過,這部《夜玫瑰》卻跟《檞寄生》有著某些相似的巧合。 首先,它們的篇名都是三個字; 其次,它們都是植物; 最後,它們都是12萬字。 我必須先說明這是種「巧合」,以免你覺得我下次寫的小說, 大概是《喇叭花》、《鬱金香》、《紫羅蘭》之類的12萬字小說。 《夜玫瑰》本來不叫做《夜玫瑰》,起碼在三年前左右, 我第一次有欲望想寫這個故事時,它並不叫《夜玫瑰》。 而是叫另一個名字。 另一個不是《夜玫瑰》的名字。(這句好像是廢話) 至於叫什麼?我到現在還不知道。 因為三年前,我只在電腦的文件檔裡,留下幾句話, 然後存成「無.doc」。 過了三年,再重新看「無.doc」內的文字時, 我決定把它完成。 因為如果有些文字,經過了三年,看到時的感覺依然不變的話, 那大概就值得去完成。 於是我花了80個夜晚,寫完《夜玫瑰》。 過程中,沒什麼特別的事發生,除了打破兩個杯子以外。 寫《夜玫瑰》時,我很專心,但心情會放輕鬆,以免太「用力」。 就像打棒球一樣,投手投出最快速的球時,並不是最用力。 所以比起《檞寄生》,《夜玫瑰》的節奏顯得輕快許多。 至於《夜玫瑰》寫得好不好,我就不怎麼在乎了。 因為我最在乎的是,我是否仍持續「創作」。 在我的定義中,創作跟寫作是不太一樣的。 也許我可以僥倖寫出一篇洋洋灑灑、優美工整的作品, 但只要作品中沒有我的靈魂、沒有我與其他人明顯不同的地方, 那它就只是「寫作」,而不是「創作」。 創作這件事,對我而言, 就像是一個人去攀爬喜馬拉雅山而不帶氧氣筒。 過程是孤獨的,而且常會呼吸困難。 可是我真的很想寫。 我在網路上創作,並因為網路而被人認識。 於是很多人會從網路上寫信給我,告訴我,他想寫東西。 可是他寫不出來、寫不下去、寫不滿意。 我總會回信問他:「你真的想寫嗎?」 如果是「想」,而且是「很想」,那麼你就是澎湃的長江。 你看過長江要流入海時,卻怕被幾根小木柴擋住去路的樣子嗎? 我總覺得,網路的創作園地像遼闊的草原, 網路寫手應保有野生動物的野性,靠自己的爪牙和速度狩獵, 不應該被名氣、利益、得失心所豢養。 一旦被豢養,雖然可以免於飢餓的威脅, 卻也失去了追逐獵物的快感。 最重要的是,你將開始在乎籠子外面的,人們注視的目光。 所以我並不在乎《夜玫瑰》到底是兔子、羚羊或是斑馬, 我在乎的是,我是否仍會因寫作的欲望所產生的飢餓感, 而繼續狩獵。 我更不必在乎人們任何注視的目光所帶來的壓力。 因為在我的世界中…… 根本沒籠子。 jht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