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tpippen.bbs@bbs.ba.mgt.ncu.edu.tw ( 知往者以鑑來), 看板: philosophy 標 題: 存在之路 發信站: 中大企管初心庭園 (Thu Mar 30 11:54:44 2000) 轉信站: fhl-bbs!news.seed.net.tw!feeder.seed.net.tw!spring!ctu-peer!news.nctu! 有一門科學,其主題為存有。就如同其他所有學科一般,不但應該研究其本身 的主題,也該研究主題的固有附質。所以它以研究「存有之為存有」,而且也研 究「必然屬於存有之特性」,亦即他的固有附質。存有這個語詞雖然被廣泛的用 為許多意義,然而都涉及一物和一個特性,如同一切健康之物必與健康有關, 有的是可以保存健康、有的可以引起健康、有的能夠接受健康或驅向健康,這 類的詞語還有許多可以列舉。我們所言的歷史教授、歷史性的一刻或某某政權 步入歷史,固然所指的是三個截然不同的事物,然而仍然可以感受到歷史最基礎的涵義。同樣的,存有雖用於許多意義,但每種意義皆涉及第一原理。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門科學的任務不是討論偶爾屬於其主題的那些特性,而 是要探討必然屬於其主提的那些特性,偶然的特性並不見得適合於每一個實體。 幾何學並不考慮三角形是鐵做的或是木頭做的,而只在一種單一的絕對意義下 去考量它,亦即任意三角形三內角合為180度;而化學則不考慮鐵條的型狀、 體積,化學家的著眼點在於鐵的比重、活性、氧化力等等。沒有一門特殊學科 探討普遍的「存有之為存有」,而是單單探討存有的一部份,這一部分和其他部 份不同。數學研究存有的一種,就是帶量的存有;化學也研究一部份的存有, 是物質間交互作用現象的存有。這是特殊的科學。然而共通的科學,探討普遍 的「存有之為存有」,尋找事物的第一原理與最後原因,所以它不同於任何特殊 的科學。 研究一頭獅子或一頭牛,都是針對特殊的實體,屬於特殊科學。然而,如 果說所有的科學就專指動物學的話,那研究全部動物的一致特性就是共通的科 學。視覺涉及一切顏色;文法學涉及一切詞語。即是在追求領域內的第一原理 與最後原因。這樣一門以存有為主題的科學則是將一切科學所探討的主題當做 附質,如同生物學之於沙漠生物學和海洋生物學之流。 所有學科中都包含了許多原理,諸如古典物理中著名的F=MA、萬有引力 公式,以及之前所提及的三角形內角合為180度。然而研究「存有之為存有」 的 哲學家,卻希望能找出一切事物之最堅定的原理。什麼是最堅實和最確定的原 理呢?亞里斯多德提出三項條件,第一:關於這條原理沒有人能犯錯。第二: 它不應該是假設的。第三:它不是經由證明或類似的方法而求得的。 為何說關於這條原理沒有人能犯錯,因為,既然是最堅定的原理,則凡是 具有初步知識的人,或是接觸這個主題的人都該對這個原理有所認識,而人們 只是關於他們所不知道的事物才會犯錯,那麼,關於它沒有人能夠犯錯的那條 原理必然最為人所熟知。無論在何領域要成為要成為第一原理,必然是要為人 所熟知。如中古世界為人所熟知的地平論。為人所熟知,亦無人會犯錯。雖然 時至今日,我們都知道地球是圓的,然而在當時,地平論卻是地理學,天文學 的當然第一定則。如此,為何不以廣為人知做為第一原理的充要條件,而以沒 有人能犯錯做為必須衍服之原則呢?因為雖然所有人對他們所不知的事物都會 犯錯,卻並不代表人們對他們所知的事物便一定不會犯錯,明知故犯、監守自 盜的情形並不能保證不會發生。然而對於一個第一原理而言,其規則有讓人「無 法犯錯」的必然性。就像F=GMm/R2這般的萬有引力公式,是牛頓之後才得見 天日的,可是在牛頓前的千千萬萬乃至於宇宙初創,皆無有人事物能違背這公 式;無人「能」犯錯。 第一原理的第二個條件則要求;它不應該是假設的,亦即不應該是一種預 設,也就是說,它們不該屬於附屬的地位。最確定的那些原理是不應該依賴別 的東西的。有一個小故事正好可以和此互相應證,牛頓成功的以萬有引力解釋 了太陽系行星的軌道,和自由落體現象。此時有人向他詢問:『我們現在知道了 為什麼火星軌道是如此這般,是因為引力作用的關係。然而,為什麼會有引力 呢?是什麼造成引力的呢?』牛頓靜靜的回答道:『我不談假說!』。是的!不 是不談,而是不須要談。因為第一原理自來天生,不需依賴其他東西。是一個 確定的,無須假設或根源的理論。如果為來發現萬有引力之成因,則萬有引力 亦將不是第一原理,而由更基礎、更為確定的理論取而代之。 第三點亞里思多德認為第一原理不是經由證明或類似的方法而求得的。如 果其中涉及什麼推理的過程,也是藉由它們的語詞被了解而被認識。語詞中的 知識來自於經驗,經驗來自於記憶,記憶來自於可感之物。可見得最終的知識 是自然被認識的,是被發現的,而不是被證明的。就像韓愈所說的『師者所以 傳道、受業、解惑也』。是沒有經過證明的,是對象擁有它的人自然生來的。一 切從事證明的人都將他們的論證歸之於這最後的立足點。因為它正是一切公理 的起點。 綜合以上個點,顯然最確定或最堅定的原理應該是這樣的:對於它不能犯 錯;它不是假設的;並且對於擁有它的人而言,它是自然而來的。而這條原理 即是:『同一個屬性不能同時並在同一方面既屬於又不屬於同一個主體。』就像 蝙蝠不可能同時是哺乳類又不是哺乳類,就研究存有來看,即沒有一物能夠既 存在又不存在。這句話聽起來頗為想當然爾,然後還是有人會質疑為何能確定 這個定理能夠永恆的成立。就算是E=MC2也只能說『在吾人所知的宇宙一隅中 成立』。故此,就連這個原理也是應該證明的。亞里斯多得則叱駁這樣思想,乃 是由於沒受過教育,因為不知道什麼東西需要證明,什麼不需要,是缺乏教育 的表現。這段話乍看來很武斷。然其所謂的『教育』當然不是指九年國民教育。 而是指認知的能力。就像小孩子總是會問一些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問題,然而若 要證明一切事物是更本不可能的,因為為什麼之後還有為什麼,就像國文課本 的註釋一般,徐行是緩慢行走的意思,然而緩慢又是什麼意思呢?這樣會造成 無限的後退,結果仍舊沒有證明什麼。所以文字學要以字典為依歸,所有的科 學也以此定則為依歸。為了停止無限的後退,一切的事物中必須要有東西是不 需要證明的。而這就是『同一個屬性不能同時並在同一方面既屬於又不屬於同 一個主體』。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