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ze.bbs@bbs.cs.nccu.edu.tw (瞬牙), 看板: philosophy 標 題: 本質 發信站: 政大貓空行館 (Thu Nov 26 15:46:21 1998) 轉信站: fhl-bbs!news.seed.net.tw!feeder.seed.net.tw!news.ntu!ctu-gate!news.nct << 西洋哲學辭典 >> 布魯格編著 項退結編譯 (華香園出版社) 本質(Essence)主要是指事物『是如此這般』,亦即事物的『什麼性』(Whatness = Quidditas);其另一極是事物是否存在。有限存有者的本質,因其為有限的,故缺乏 存有的整個完滿而只包括它的許多可能性中的一少部份;無限存有者的本質則包括了 存有的無限完滿,事實上,此即存有自身(Ipsum esse);因此,無限存有者的本質中 沒有存有的任何區別,而有限存有者則以本質與存在的區別為其特徵:本質即『潛能』 ,而存在即是它的『實現』,二者皆為存有因素,拹力構成有限存有者。 本質的第二種意義是指異於外在表象的事物內在之本質基礎,在這種意義下,本質就 是事物實在而真正的存有,它產生和支持事物的外在表象,並使之成為可理解;這兩 種相對抗的屬性,形成兩個不同的範疇:外在的表象是個別的、變化和適然的,而本 質則是必然、不變且超越個別的。 -- 不是沒有牽掛 只是提筆難下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