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C (年青的翅膀) 看板: Ethics 標題: 殺人可否? 時間: Thu Sep 12 12:01:58 1996 例如...,當初要是有人去把希特勒殺了... 戰場殺人是另一個問題了,在此先不問及... 作者: tjm (Jer-Min Tsai)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Thu Sep 12 12:59:41 1996 ※ 引述《PTC (年青的翅膀)》之銘言: 這牽涉十誡的「不可殺人」這一誡,一般的解釋是「不可謀殺」,但有人 對原文中「殺人」有意見,認為不是單指「謀殺」,而是指廣泛的「殺人」。 不過看起來一般都接受此字原文是指「謀殺」。 舊約中上帝也允許審判官判處犯人死刑,也發動「戰爭」。因此 我個人認為可以在某種情況下(當正義或其他因素高過人的生命時) 殺人。 作者: pharisee (陳冠賢)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Thu Sep 12 13:46:32 1996 ※ 引述《tjm (Jer-Min Tsai)》之銘言: ^^^^^^^^^^^^^^^^^^^^^^^^^^^^^^^^^^^ 這應該算是制度的設立,而不是允許吧!? 是透過制度執行(例如死刑),抑或是個人基於情況判斷執行? 這好像有點扯到正義戰爭論... 作者: PTC (年青的翅膀)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Thu Sep 12 16:21:41 1996 ※ 引述《pharisee (陳冠賢)》之銘言: : ^^^^^^^^^^^^^^^^^^^^^^^^^^^^^^^^^^^ 那麼像希特勒那一類的人可不可殺呢? 也許因為他而使幾萬人本可接受救恩,而未受救恩前就死了. 作者: pharisee (裝修中,請稍後)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Thu Sep 12 16:54:20 1996 ※ 引述《PTC (年青的翅膀)》之銘言: : : ^^^^^^^^^^^^^^^^^^^^^^^^^^^^^^^^^^^ ^^^^^^^^^^^^^^^^^^^^^ 你是指特定對象呢?還是這一類的人? ^^^^^^^^^^^^^^^^^^^^^^^^^^^^^^^^^^^^^^^^^^^^^^^^^ 這種說法有點像是栽贓!?(開個玩笑) 我care的是,如果可以殺人(有條件的) 那該是透過制度執行--例如法律制度, 還是可以個人執行---類似義賊廖添丁? 當然,前提必須先成立了!! 作者: PTC (年青的翅膀)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Thu Sep 12 17:12:28 1996 ※ 引述《pharisee (裝修中,請稍後)》之銘言: : ^^^^^^^^^^^^^^^^^^^^^ : ^^^^^^^^^^^^^^^^^^^^^^^^^^^^^^^^^^^^^^^^^^^^^^^^^ 我的意思是... 假如我,為了萬人之故,我決定,我要去殺了希特勒. 如此而殺人,可否? 作者: economics (大鵬)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Thu Sep 12 23:56:38 1996 ※ 引述《PTC (年青的翅膀)》之銘言: 這個對象如何認定?他的罪刑必須到怎樣的地步才是人人得而誅之? 那史達林、毛澤東可不可以?海珊可不可以? 假如這些人物都必須蓋棺才能論定,又要如何在他生前認定他是可殺的? 作者: pharisee (裝修中,請稍後)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Fri Sep 13 07:37:30 1996 ※ 引述《PTC (年青的翅膀)》之銘言: ^^^^^^^^^^^^^^^^^^^^^^^^^^^^^^^^^^^^ 我的看法是--不可以,因為人不具備資格去定奪另一人的生死 ^^^^^^^^^^^ (只是看法) 作者: PTC (年青的翅膀)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Fri Sep 13 10:48:00 1996 ※ 引述《economics (大鵬)》之銘言: 我想...,這個問題你可能有點搞錯方向哩... 並不是看他的罪刑到怎樣的地步而人人得而誅之. 而是他可能將繼續造成怎樣的危害,而某人決定誅之. 並不是要定他的罪為"人人得而誅之"的水準. 一個人作過的事都已經作過,若能給他悔改的機會,何不給他呢? 沒有那種人人得而誅之的情形,至少定罪這事也不在我們,連資格 都談不上. 問題是可否"犧牲"了希特勒這個人,這個可能將再危害很多人的 人呢? 像這類的人處在這個問題下很特殊,因為他同時是危害的點,又 是可因被犧牲而解除危害的點,既是病源,又可為解藥. 作者: pharisee (刁民乙)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Fri Sep 13 12:34:25 1996 ※ 引述《PTC (年青的翅膀)》之銘言: ^^^^^^^^^^^^^^^^^^^^^^^^^^^^^^^^^^^^^^^^^^^^^ 這是說某人預期他會繼續造成危害(包含程度上的估計)? ^^^^^^^^^^^^^^^^^^^^^^^^^^^^^^^^^^^^^^^^^^^^ 這是說某人預期"他"這個因素消失後,則情況可以改善(甚至是解除)? 這兩個問題的關鍵在於"預期",也就是未發生之事.如果某人的預期與 實際結果差別太大,就"殺人"一事而言,補救的可能有多高?此其問一. 如果,後續有人接續危害,是否要一直預期下去,然後一直行俠仗義? 此其問二. 我的立場比較偏向透過制度(如果必要的話),不過,基本上,我還是 不贊成死刑!! 作者: economics (大鵬) 泳區: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Sat Sep 14 00:27:26 1996 : 我有點不瞭解你的問題,假如不是看這人所做的罪行,又要用何種 標準來認定呢? 另外,以希特勒為例,他是以選舉的方式取得政權,是用合法的手段, 既然如此,有哪一點能夠判定他將來會屠殺猶太人,假設他還沒有執行 這項政策? 況且你前面所稱,若是為了刺殺希特勒而殺人是否可以,假若換成是你 ,在希特勒還沒執行屠殺猶太人這項政策之前,請問你是如何知道未來 希特勒將會屠殺這麼多人? 作者: monica (Evangelical)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殺人可否? 時間: Sat Sep 14 20:12:22 1996 PTC: 你認為希特勒該殺是因為他「阻擋了數十萬靈魂可能得著 救恩的機會」?有兩個問題: 1.他殺的那數十萬人真有可能得著救恩?這樣的假設是被 懷疑的! 2.得著救恩的靈魂就比較高尚?如果現在假定那數十萬人 即使不死也不會得著救恩的話,你會認為希特勒就「比 較不該殺」?這種價值判斷的標準太奇怪了! 因此,我的看法是寧可假定「希特勒有改過的可能」,也 因為如此,所以他當然不應該被殺,因為他的生命很寶貴。 而類似這種該死不死的問題,其實最大的問題出在因為我們 不知道如果不讓他死,將來會如何?!所以乾脆「很正義」 地讓他一死了之,以免後患無窮。而不贊成死的多半單純想 --他的生命很寶貴,留下來總有希望!但卻常常在他不死後 (如廢除死刑),卻也不再關注那「希望」到底實現了沒!? 生命的「價值」是上帝所定,人不能以他的行為來衡量, 行為頂多只能反應人的「價格」,而價格是可以改變的,我 們應當多著墨在提昇人的價格,彰顯人的「價值」!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