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上一層

作者: kevin (少男小瑜) 看板: St.Dominic
標題: [轉錄]從「行淫婦人」看公娼問題
時間: Fri Jan 22 03:02:39 1999

※ [本文轉錄自 Christ-SW 看板]

作者: lk (陳小小) 看板: Christ-SW
標題: Re: 一個基督徒在公娼抗爭中的反省(6)
時間: Wed Dec  9 20:54:59 1998

※ 引述《kevin (少男小瑜)》之銘言:

這是最好的方法。當然,或許他們不願意信主。但是我前面已經提到,至少
要先改變她們的生活方式、消費習性,否則即使有再好的社會福利,都只是浪費
其他納稅人的辛苦血汗錢在她們身上!!


你可以把偏左偏右拿掉,這不會影響我要表達的意思。
「刻苦己身其實是一種驕傲、自己有餘、沒看見他人的需要也是一種罪惡。」



我反對再繼續讓她們從娼兩年!這絕對跟我所領受的聖經真理不合。
聖經從來都是叫人離棄罪惡,哪有使人繼續陷在罪惡中?
連行淫的婦人,耶穌都不像我們現在心理諮商,用同理心問:
「你是不是與對方十分相愛,以致於犯下這罪?」
「妳是不是他們婚姻中的善意第三者?」
「妳是不是缺錢所以跟對方行淫?」

約8: 11 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耶穌只說:「我(現在)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一個女人行淫,用你現在所支持的「社會福利」觀點,你一定會先問這女人「
妳為何行淫阿?、、、」如公娼為何行淫,於是我們回到社會結構罪惡。
但是社會結構如同人類本身,本來就在罪惡中。都需要上帝的救贖!!才能改變。
我們連「個人」的罪惡都無法改變,要改變更大的「社會結構」罪惡豈不更難?
然而上帝呼招人,從沒有說「好吧!妳繼續犯罪吧!等個兩年,從此不要再犯罪。」

上帝說「我會照顧妳,、、、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妳先求我的國、我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



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