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vin (少男小瑜) 看板: St.Dominic 標題: [轉錄]從「行淫婦人」看公娼問題 時間: Fri Jan 22 03:02:39 1999 ※ [本文轉錄自 Christ-SW 看板] 作者: lk (陳小小) 看板: Christ-SW 標題: Re: 一個基督徒在公娼抗爭中的反省(6) 時間: Wed Dec 9 20:54:59 1998 ※ 引述《kevin (少男小瑜)》之銘言: 這是最好的方法。當然,或許他們不願意信主。但是我前面已經提到,至少 要先改變她們的生活方式、消費習性,否則即使有再好的社會福利,都只是浪費 其他納稅人的辛苦血汗錢在她們身上!! 你可以把偏左偏右拿掉,這不會影響我要表達的意思。 「刻苦己身其實是一種驕傲、自己有餘、沒看見他人的需要也是一種罪惡。」 我反對再繼續讓她們從娼兩年!這絕對跟我所領受的聖經真理不合。 聖經從來都是叫人離棄罪惡,哪有使人繼續陷在罪惡中? 連行淫的婦人,耶穌都不像我們現在心理諮商,用同理心問: 「你是不是與對方十分相愛,以致於犯下這罪?」 「妳是不是他們婚姻中的善意第三者?」 「妳是不是缺錢所以跟對方行淫?」 約8: 11 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耶穌只說:「我(現在)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 一個女人行淫,用你現在所支持的「社會福利」觀點,你一定會先問這女人「 妳為何行淫阿?、、、」如公娼為何行淫,於是我們回到社會結構罪惡。 但是社會結構如同人類本身,本來就在罪惡中。都需要上帝的救贖!!才能改變。 我們連「個人」的罪惡都無法改變,要改變更大的「社會結構」罪惡豈不更難? 然而上帝呼招人,從沒有說「好吧!妳繼續犯罪吧!等個兩年,從此不要再犯罪。」 上帝說「我會照顧妳,、、、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妳先求我的國、我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