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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Fish(老漁夫) 看板: Faith_Life
標題: Re: 失去了生活的重心
時間: Wed Nov 29 04:29:28 2000
※ 引述《beavy.》之銘言:
路加福音的主題是赦罪的福音,是證明耶穌基督是人救主。
所以路加福音與馬可、約翰不同,在路加中有主耶穌之作為「人」的家譜。
路加中在主耶穌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路上,
首先為撒瑪利亞人所棄絕(九51∼56),
接著指導人如何跟從祂(九57∼62),
有選立七十門徒擴展祂的職事(十1∼24);
而到了25至37節的重點,乃是在描繪自己為具有最高道德的好撒瑪利亞人!
至於為甚麼主耶穌是好撒瑪利亞人呢?
鴿子下面會一一細說。
但我們究竟要不要成為好撒瑪利亞人呢?
主耶穌是好撒瑪利亞人,我們當然至終也要成為好撒瑪利亞人,
因為我們至終都要被模成神長子的形像(羅八29)。
我們能夠學誰呢?不是隨便的一個好人,不是眾所周知的好行為,
我們乃是要模成基督!
但是,這是要「學」就能學來的嗎?當然不是!
這是生命的問題!
我們不能學基督,像基督;我們乃是要活基督!
「學」、「像」是外面的行為、形式,
「活」是�堶悸滿A是由內而外的!
我們應當看見的,不是祂作了甚麼事,
而是祂有甚麼樣的生命,也就是祂有怎樣的所是,這是生命素質的問題!
一隻猴子,牠可以學人吃飯、跳舞,但是牠不會是人,牠無論怎樣學都不是人,也無法得著人的生命!
一個佛教徒也可以扶弱濟貧,但是他沒有永遠的生命!
基督的信仰是生命的問題,不是學樣式、不是行為的問題!
所以,重點是不是外面的行為,而是�堶悸漫珙O!
也就是說,我們正在經歷成為好撒瑪利亞人的過程,
這個過程就是要活基督,甚麼是活基督?我們如何「活」基督呢?
乃是要藉著信,憑著祂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腓三10)。
生命是從何而來的呢?是死而復活來的,沒有「死」,就沒有「活」!
這一段經文是路十25∼37
路10:25 看哪,有一個律法師站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纔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
路10:26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是怎麼念的?
路10:27 他回答說,“你要全心、全魂、全力並全心思,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路10:28 耶穌說,你答得對,你這樣行,就必得著生命。
路10:29 那人想要稱義自己,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
路10:30 耶穌接著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中間,他們剝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個半死,就撇下他走了。
路10:31 適巧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對面過去了。
路10: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也照樣從對面過去了。
路10:33 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他那裡,看見,就動了慈心,
路10:34 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客店裡照料他。
路10:35 第二天,拿出兩個銀幣,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料他;此外所花費的,我回來必還你。
路10:36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之人的鄰舍?
路10:37 他說,是那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
上述經文首先看見,律法師問耶穌,他這�堛滌搘i是用「試探」(25)的語氣說哦!接著說怎樣纔可以承受永遠的生命(25下),這�堛漸羶楫漸糽R,指的是國度的賞賜,還不是得著永遠生命,這個另外再討論。
再來,耶穌之意是反問他,你在律法上是怎麼唸的?也就是說,律法上的答案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然後,律法師答道,“你要全心、全魂、全力並全心思,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到這�堿搢荂A照著律法這樣行,應該就可以達到了吧!可是,這時這位律法師想要稱義自己,就是表現自己是有理。(其實常常我們若是在律法中,而不是在生命�堙A就是如此的,想要用律法的道德觀來稱義自己,榮耀自己;而忘了生命是主耶穌無罪,卻為我們死!)這位律法師,其實就是自義的法利賽人!他顯示他的驕傲,就跳過全心、全魂、全力並全心思,愛主你的神這一段,而直接問主誰是他的鄰舍,意思是說,「誰是我的鄰舍,我好去愛他?」但是主怎麼回答這法利賽人呢?主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依地勢而言,耶路撒冷在上,耶利哥在下,以表徵而言,耶路撒冷是平的根基,耶利哥是咒詛的城,這指明有一個人從平安的根基墮落到咒詛的城,這人是誰呢?就是這位墮落自義的法利賽人,他認為他能夠愛罪人,卻不知自己也是罪人!
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的那人,落在強盜中間,他們剝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個半死,就撇下他走了。這些強盜象徵拘守猶太律法的律法教師(約十1),他們用律法(林前十五56)洗劫像這自義的律法師一樣遵守律法的人。剝,表徵猶太教的教師誤用律法剝奪人。打,直譯,毆打;表徵律法的殺害(羅七9∼10)。不僅如此,強盜把他打個半死,就撇下他走了。所以,甚麼是強盜呢?就是用律法綑綁人,用教條、道理逼迫人,卻沒有用生命供應人、滋潤人;這就是主眼�堛滷j盜,讓罪人繼續在死的光景中(羅七11,13)。所以,如果我們把反核廢核變成善惡二元道德律,就有點像強盜了!而這�堨翱O將所有的法利賽人,猶太教的律法教師都比喻作強盜。那位律法師好比那個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人,落在這些強盜中間,被剝去衣服,意即在律法之下,更暴露了人的罪!還被打個半死,意即定罪、殺害。猶太宗教的律法施剝奪人,把人打個半死,就撇下他走了。這是那個律法師的光景,他卻不曉得自己是在這樣的光景中。
三十一節中主說,有一個祭司適巧經過,但是也無力幫助他。祭司當以神的律法教導神的百姓,藉此照顧他們(申三三10,代下十五3),但是祭司也無力幫助他。接著三十二節又有一利未人經過,利未人是幫助神百幸敬拜神的人,但這利未人也無力幫助垂死的人。這垂死的人就是墮落在罪中光景的人。這�堣@直要說的是,猶太宗教律法,是綑綁人、打死人,無法拯救人的。
一直到好撒瑪利亞人出現,撒瑪利亞人是卑微的,這相對於這位自高自義的法利賽人律法師,而這個撒瑪利亞人就是人救主-主耶穌。當我們墮落在罪中光景時,誰能拯救我們?當我們在罪中,又被律法打個半死時,誰能拯救我們呢?惟有主耶穌,祂以柔細的愛來愛我們,祂不定罪,不逼迫,更且給他溫情的醫治和拯救的照顧,應付了他的急需。誰能在需要時幫助我們呢?除了主耶穌沒有任何人!誰能給我們醫治與照顧呢?惟有主耶穌沒有別人!我們這人的確常常如此,常常我們手持正義之劍,但不管正義與否,劍都是在傷人!常常我們以為自己有高道德律,能幫助人,但其實我們正是一個無時無刻需要主耶穌幫助的人!我們常常以為我們要為主作很多事,但其實都是憑著天然的自己來作事,卻不是讓主來作事,讓主顯祂的大能!榮耀主是甚麼呢?不是口頭說說,不是滿口仁義道德,而是讓自己無有讓主是萬有,自己無能主就是萬能!
在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好撒瑪利亞人照顧垂死之人,每一點都描繪人救主在祂帶著神性的人性�堙A對律法定罪之下的罪人之憐憫、親切、全備的照顧,將祂崇高的道德標準,在拯救的恩典上表明的極點。這說出我們常以為自己有道德標準,其實甚麼都沒有,惟有基督自己才是道德,沒有基督無論你作甚麼事,都不是道德!
撒瑪利亞人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表徵賜稿他聖靈和神的生命。人救主臨到我們,把祂的靈和祂神聖的生命倒在我們的傷處,成了我們的醫治。
撒瑪利亞人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這指明撒瑪利亞人用低微的方法,低微的帶著他。的確,我們許多人被帶進基督�堙A帶到召會中,不是榮耀、輝煌的,乃是在罪人的身分�堻Q帶進來的。接著,撒瑪利亞人把那人帶到客店照料他,這指明人救主把他帶到召會中,藉著召會照顧他。今天的召會是未來新耶路撒冷的小影,是國度實現之前的實際,也就是我們這些客居世界的旅者,所暫居而得以安息之地,故為客店。
三十五節中看見撒瑪利亞人為他將所花費的付給客店,這意思是給召會的祝福。不僅如此,更應許等祂回來時,祂必償還店主。這是說,主還要再來,等祂再回來時,召會今世為著罪人所花費的,救主回來時必要償還。
三十六節中,人救主接著問律法師,「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人是落在強盜手中之人的鄰舍?」自義的律法師以為自己能愛鄰舍(路十29),問出誰是我的鄰舍,而主最後的回答是:「誰是落在強盜手中之人的鄰舍?」意思就是說,你,這位自義的律法師,就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那一位,你都已經落在強盜手中了,你都已經被律法綑綁了,你還能愛鄰舍嗎?哦!不!你正需要一位鄰舍來愛你哩!你的鄰舍是誰呢?三十七節中,那律法師自己答出,「是那憐憫他的。」就是好撒瑪利亞人,也就是人救主耶穌;除了主耶穌,沒有人能憐憫人!接著耶穌對他說,「你去照樣行罷!」這是說你需要鄰舍來愛你,這位能愛人憐憫人的鄰舍惟有主耶穌,你需要愛鄰舍,你需要這樣行,就是你需要愛主,讓主來愛你,而你也愛主,就是愛鄰舍如己的最高意義。所以,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說出這位自義者需要一位有愛心的鄰舍來愛他,就是需要基督的生命,需要救主耶穌來愛他,而不是他愛鄰舍。救主藉這故事告訴他,他在律法下已定了死罪,無能照顧自己,又如何愛別人呢?那模惟有賜生命與聖靈的人救主才能愛他,並給他完全救恩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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