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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sb (拂水飄綿送行色)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關於人的三部份
時間: Wed Dec 23 23:47:03 1998

發信人: job@fhlbbs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  題: 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Thu May 30 10:38:40 1996)
轉信站: fhlbbs

        宗教版上有靈魂體的文章,我想比較適合在這裡討論,所以發表在這裡。
        關於靈魂體的論述,我並不同意靈與魂是同一個屬靈的實質的說法,真有
興趣的弟兄姊妹可以去讀倪柝聲弟兄「屬靈人」卷一「靈魂體總論」。本篇的
目的在指出「從聖經看『靈、魂、體』」一文最後所舉的三個經節解釋部份的
錯誤。

1.林前十五章45節:「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末
                                    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          1Co 15:45  And so it is written, The first man Adam was made a
:               living soul <5590>; the last Adam [was made] a quickening
:               spirit <4151>.
:
:
:           1Co 15:45 so also it hath been written, `The first man Adam
:               became a living creature <5590>,' the last Adam [is] for a
:               life-giving spirit <4151>,
:

        林前十五章主要的題目是復活,在這裡說到兩個不同的源頭,帶下兩個不
同的結果:即受造的亞當與復活的基督。「亞當藉著受造,成了活的魂,有屬
魂的身體。基督藉著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有屬靈的身體。亞當是活的魂,
乃是天然的;基督是賜生命的靈,乃是復活的。首先,在成為肉體裡,基督為
著救贖成了肉體(約一14,29);然後,在復活裡,祂為著分賜生命(約十10下)成
了賜生命的靈。祂藉著成為肉體,有屬魂的身體,和亞當一樣;祂藉著復活,
有屬靈的身體。祂現今在復活裡,乃是賜生命的靈,帶著屬靈的身體,豫備好
了給信祂的人接受。我們一信入祂,祂就進到我們的靈裡,我們就聯於祂這賜
生命的靈。因此,我們與祂成為一靈(林前六17)。我們的靈被點活,並與祂一
同復活。至終,我們現今屬魂的身體,也要在復活裡成為屬靈的身體,正如祂
的身體一樣(林前十五52~54, 腓三21)。」(引號內引自恢復版聖經林前十五章45
節註解1。)

        我想夠清楚了,林前十五章這段聖經說明了「屬靈」和「屬魂」是不同
的。「屬魂」是屬土的,「屬靈」是屬天的(林前十五48)。魂和靈在這裡並不
是互用的關係,亞當是人,是天然受造的人,耶穌也是人,卻是復活的人。在
天然裡我們是屬魂的(甚至是屬肉體的),在復活裡我們卻成了屬靈的。(參林前
二、三章。屬靈、屬魂、屬肉體,請讀恢復版聖經林前三章1節註2。)魂和靈是
不同的。


2.帖前五章23節:「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
                                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
                                完全,無可指摘。」

:           1Th 5:23  And the very God of peace sanctify you wholly; and [I pray God]
: your whole spirit <4151> and soul <5590> and body<4983> be preserved blameless
: unto the coming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

        我也贊成這裡的重點在於「全然」。所以要全然的聖別,就包括了「靈」
與「魂」與「身體」都要聖別,都要蒙保守得以完全。「全然」是指量的一
面,「完全」是指質的一面。所以無論說到量的方面或質的方面,都該包括
「靈」、「魂」、「體」。至於同不同時提到靈魂體,那就要看當時經文的內
容了。


3.來四12:「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
                    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
                    明。」

:           Heb 4:12  For the word of God [is] quick, and powerful, and sharper than any
: twoedged sword, piercing even to the dividing asunder of soul <5590> and spirit
: <4151>, and of the joints and marrow, and [is] a discerner of the thoughts and intents
: of the heart.
:

        思念和主意的確是很難分的。「我們的心有帶著思念的心思和帶著主意的
意志。思念影響主意,而主意實現思念。神的話能辨明我們心思裡的思念,和
意志裡的主意。希伯來信徒在救恩的過程中徘徊,作者在前面的經文所引用的
神的話,能把他們的思念和主意顯露出來。」(引號內節錄自恢復版聖經來四章
12節註3。)希伯來信徒想從基督退回到猶太教,保羅引舊約以色列人從曠野進
入迦南得安息的事,來顯露辨明他們的思念和主意,使他們不迷惑於到底他們
退後回去守猶太教是因為合理(心思)呢,或者是他們的心硬(意志)。常常我們是
先有一種的定規,然後根據我們的定意來說理,最後搞得好像真的合我們的說
理一樣,用理由來說服自己,事實上早在說理(心思)之先我們已經先有定見(意
志)了。保羅用舊約以色列人的例子勸希伯來信徒,既已過河就不要再硬著心退
後。只有神的話能叫我們伏下來。(岔出題說,我們不也是如此,總是想用說理
辯論的方式來征服人的心思,但這裡說唯有神活的話才有功效能叫人伏下來。)
骨節與骨髓,當然是不同的東西,但骨髓如何深藏在骨節裡,靈也照樣深藏在
魂裡。我同意這節說明了靈和魂是很難分開的,但這節並沒有說明靈魂是融合
為一或是根本就是一。關於靈、魂分開的經歷,請讀倪柝聲弟兄:「人的破碎
與靈的出來」一書。

        最後,引用恢復版聖經帖前五章23節註5來說明靈魂體的關係:
        「這話有力的指明人有三部份:靈、魂與身體。靈是我們最深處的部份,
是裡面的器官,有神的知覺,使我們能接觸神(約四24, 羅一9)。魂是我們的自
己(比太十六26,路九25),介於我們的靈與體之間,有自己的知覺,使我們有個
格。體是我們外在的部份,是外在的器官,有世界的知覺,使我們能接觸物質
的世界。體包含魂,魂是裝靈的器皿。那是靈的神住在靈裡;我們的自己住在
魂裡,物質的感覺是在體裡。神聖別我們,首先藉重生得著我們的靈(約三
5~6);其次將祂自己這賜生命的靈,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魂裡,浸透並變
化魂(羅十二2, 林後三18);最終,經由我們的魂,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羅
八11, 13),並且憑祂生命大能,將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腓三21)。」


[感想:趕快去買一本恢復版聖經來研讀吧!裡面太多豐富的寶貝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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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tjm@fhlbbs (Jer-Min Tsai),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Thu May 30 15:01:55 1996)
轉信站: fhlbbs

    首先,我要聲明我個人沒有看過「屬靈人」這一本書,所以我不知道到底「
靈魂體」各自的功用到底是由那裡知道的,有什麼聖經根據,不過看來恢復本的
解釋似乎以「靈魂體」三分並且各自有明確的功用為前題和目標。這一點方面shew
的討論並沒有否認,他要表達的比較是「我們無法明確的區分」這個觀念。

    以下我們就討論正題,處理三段經文的解釋。


1.林前十五章45節:「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末
                                    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此處的爭論重點是在「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是指耶穌的「道成肉身」
還是指「耶穌的復活新身體」。如果是前者,那shew的論點就對了,亦即這是「靈、
魂」互用的證據,如果是後者,那shew就弄錯了。那到底這裡應該是指「道成肉身」
還是「耶穌復活的新身體」呢?我個人比較認為答案是「道成肉身」。因為沒有理由
強調基督復活的新身體過於強調基督的道成肉身替死。我似乎也沒有看過那裡有經文
支持「末後的亞當」是指「基督復活的新身體」,倒是在羅馬書第五章與林前十五章
22節中把基督和亞當等同,如果沒有意外,當時的聽眾聽到「末後的亞當」想到的應
該是「道成肉身的基督」,而不是復活擁有新身體的基督,至少兩者都會想到,而不
會單單想到「靈化」了的基督(其實基督復活以後身體有沒有「靈化」這還有的好討
論呢!)


2.帖前五章23節:「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

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
                                完全,無可指摘。」

    這一段的問題不大,不過是說明了保羅有時候採用三分法,有時候採用二分法
來陳述。是不是非得要有三樣同在才能「全然」或「完全」,單單倚靠這一節經文
實在難以確定。因為其他經節中也看不出保羅只希望信徒部份聖潔(林前 7:34)。


3.來四12:「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

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
                    明。」

    這一段恢復本的看法是連著四章前面的經節來解釋,認為前面的經節就是神的道
用來刺入和剖開聽眾的心。恢復本又明確的定義思念與主意。

    但是極有可能這一段經節的目的是要說明一個真理(原文的「是」是現在式),
表明上帝的道以及上帝都是極有分辨力的,目標是要帶出下面「大祭司」的討論。
至於「靈與魂」的關係和「骨節與骨髓」的關係是不是一對一對應的,恐怕是難以
確定的。因為明顯的這兩種關係都是拿來當例子的,不然我們是不是也要得到結論
說「主意」是藏在「思念」裡面?

    既然這段重點不是要討論魂與靈的差異,而是要藉由靈與魂的難以區分來彰顯
上帝的能力,我們似乎也不需要太過引伸來支持自己的意見。

帖前   5: 23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
             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至於恢復版的帖前五章23節註釋,第一句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後來對於靈
魂體功能的解釋實在是沒有什麼根據,所引的經文也看不出這種功能一定是哪一部
份來執掌。基本上我還是認為這是在某一種特定的神學架構下所推演出來的解經結
果,也可以說是另一種「正統化運動」。

    與其執定某一種結論,認為其他人都有問題,何不放開心胸,接受靈魂體可能
是三分或二分,而一般情況我們都不需要區分一個整體的人。說聲不確定、不知道
,應該不會很嚴重才對,呵呵呵!以下是引用的希伯來書資料:

來     4: 12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
             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來     4: 13 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
             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來     4: 14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
             當持定所承認的道。
來     4: 15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
             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來     4: 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
             ,作隨時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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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ob@fhlbbs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May 31 10:45:34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引用文經過剪裁,請參考tjm的原文。


    為什麼要分清楚到底人是不是有三個部份,原因是神的拯救對人的三部份有
不同的安排。就如眾所週知的我們身體的得贖要等到來世才會成就,除此之外
聖經還提到我們要得著「信心的結果,就是魂的救恩」(彼前一9)。靈的救贖在
我們重生時就已經得到了,「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但魂卻需要我們一直
背十字架,否認己(我們的魂生命)(太十六24),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羅
十二2,筆者註:心思是魂的功用),讓靈擴展到我們的魂(心思)使之成為「心思
的靈」(弗四23),叫我們在主再來時得賞賜(參太二十五1~12)。這一部份題目很
大,原先計畫和tomyi配搭開始寫一點千年國的部份,所以不在這裡討論,有興
趣的弟兄姊妹可以私下mail給我,我把一些參考資料及經文給你。所以囉,為
什麼我們一直在談人的三部份原因就是在這裡,應該可以理解吧。

    有關靈魂體的部份,我只知道「屬靈人」是這部份的專書,其他雖然還有很
多,但是「屬靈人」是寫得最細的一部,不只有真理還有經歷。新竹的橄欖書
房還在市區的時候我有看過有「屬靈人」,另外就是台灣福音書房新竹門市
了,地址是新竹市仁愛街68巷3號,新竹市召會仁愛會所的一樓,遠東百貨附
近。再來就是清大圖書館六樓有兩套,還有「恢復版聖經」呢!先借來讀讀也
很好,尤其是其中的註解和串珠,我很樂意一同研討其中的註解和分段。

    在這裡我願意在原解釋的三節經節上再作討論,雖然研經似乎應該放在
BibleStudy 版,但是討論的來源在這個版,所以暫且先貼在這裡,如果版主覺
得不合適,請版主再把它轉貼到研經版好了。為了維持文章在可讀的範圍,把
三節經節分開回應。可能會分好幾天來回應,畢竟論文研究還是得做,不是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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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ob@fhlbbs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 林前十五45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May 31 10:54:22 1996)
轉信站: fhlbbs

1.林前十五章45節:「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末
                                    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我贊成您說的「末後的亞當」 是指「道成肉身的基督」,但是這裡所著重
的點在於「成了」。「亞當」就是那第一個亞當,被神吹入一口氣後就成了「
活的魂」,而「末後的亞當」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在復活時成了賜生命
的靈。在林前十五章35~44節保羅向哥林多人陳明有屬魂的身體(受造的)和屬
靈的身體(復活的),接著就把基督與亞當作比較,比較的重點在基督的復活,
整篇保羅所要告訴哥林多人的,就是有復活,並且我們在基督裡也可享受這復
活。並且說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這個「也」我想足夠說明以下基督和亞當
的比較是在延續上面的論證。天然的是朽壞的、羞辱的、軟弱的、屬魂的;而
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榮耀的、能力的、屬靈的。成了魂的亞當是出於地、屬土
的,成了靈的基督是出於天、屬天的。

以下是有關成了賜生命之靈的基督,和原討論靈魂體的內容沒有直接的關係。

    神有兩次「成了」:第一次是「成了肉體」,第二次就是這裡的「成了賜
生命的靈」。藉著由童女出生,祂穿上了肉體,有肉體的形象和樣式卻沒有其
中的罪;藉著從死裡復活,祂成了賜生命的靈。約七39:「那時還沒有那靈,
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這裡不是說那時那靈還沒有來,而是說那時那靈還
沒有(原文無和合本之"賜下")。不是說還沒有神的靈、聖靈,而是還沒有那靈。
路二十四26:「基督受這些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46:「基督要受害,第三日從死人中復活;」,還有林前十五43,徒三13、15
,都說明了基督的復活就是祂的得榮耀。祂復活後就有了那靈,那靈就是賜生
命的靈。那靈和聖靈有什麼不同呢? 在舊約裡,有「神的靈」(創一2)、「耶
和華的靈」(士三10),到了新約出現了「聖別的靈」(或「聖靈」),但都不能
和人的生命發生直接的關係。祂可以創造(神的靈),可以降臨在人的身上(耶
和華的靈),卻不能進入我裡面作我的生命。直到耶穌復活後,就有了「耶穌
的靈」(徒六7)、「基督的靈」(羅八9)、「耶穌基督的靈」(腓一19)、「生命
的靈」(羅八2、原文無和合本之"賜")、「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那
靈」(林後三17)、「七靈」(啟一4)。當然只有一位靈,這許多的靈是同一位
靈,但從約七39知道耶穌復活以後這一位靈有了新的成份。藉著成為肉體,耶
穌把神性帶到人性裡;藉著死而復活,基督把人性帶到神性裡。如今在這位靈
裡有耶穌的人性,包含祂所有的一切過程:成肉體、為人生活、釘死、復活、
升天。你需要釘死和死的功效嗎? 你需要這包羅萬有的靈。你需要復活和復活
的大能嗎? 你需要這包羅萬有的靈。神所是的一切,以及我們所需的一切都在
這靈裡成為我們的實際,所以祂又被稱為「實際的靈」(約十四17)。難怪在腓
一19說「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也因為這靈是經過了這許多的過程,所
以我們稱祂為「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
    「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這是何等寶貝的一句話!若祂沒有成為
賜生命的靈,這位在肉體裡的神如何進入我的裡面作我的生命呢? 祂是在復活
時成了賜生命的靈,而這位是靈的神還要進到我的裡面,與我成為一靈(林前
六17)!是我的體和主的靈成為一靈嗎?我的身體並不是靈阿!是我的魂和主
的靈成為一靈嗎?我的魂現在也不是靈阿!當然是我的靈和主的靈成為一靈。
所以需不需要認識人的三部份呢?如果不認識,我們就常以為魂裡許許多多的
經歷為生命的故事了,如「屬靈」知識的增加、情感的火熱、或意志的絕對,
光是這些並不是神的救恩阿!(我不是說沒有這些表顯,而是這些只是表顯,
關鍵在我們人的靈。「那靈同我們的靈」(羅八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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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tjm@fhlbbs (Jer-Min Tsai), 看板: problem
標  題: 嗯!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May 31 11:06:19 1996)
轉信站: fhlbbs

    呵呵呵!我昨天回家找了馮蔭坤先生的解經書來看看,正好希伯來書,帖前
都在他寫作的範圍內(不好意思,書買了還放著)。本來想做進一步的整理,後
來看完就灰心了,因為資料太多,我已經沒力整理了。

    唉!還是把重點說一下:

    希伯來書「兩刃的劍」那一段,因為該節之間有「因為」(中文沒有翻譯出
來的),所以應該與前文相連,但不是說前文就是「神的道」,而是前文以色列
人遭遇的背後原因是因為「上帝的道」的權能。

    帖前的那一段馮先生用了一大堆篇幅來說明,基本上他贊成這就是「靈魂體」
三分的描述,但他否定單以這一節就可以確定保羅的人觀真的是三分的。其中舉證
歷歷,分析詳細,我想看完就差不多沒有疑問了。唉!其中引出來的許多解經家的
看法,真是百家爭鳴,相信其中也不乏和倪弟兄同樣認真的解經學者,我個人看了
以後當場就覺得自己好像有點太驕傲了,還是謙卑下來好好研究的好。呵呵呵!

    我倒是建議job兄可以看看這些參考資料,他的書蠻貴的,如果需要我可以影
印這一小段給您。

    另外林前那一段,我查了資料(活泉的希臘文解經),認為「思念」與「心意」
兩者在當時是「一樣的意思」。有空我還會再查一查比較詳細的聖經原文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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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tjm@fhlbbs (Jer-Min Tsai),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May 31 11:22:02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job@fhlbbs (鍾時俊) 的文章中提到:

    嗯!這樣的解經法是已經先認定「靈魂體」三分,而且各自有各自的功能
之後,才能有這樣的結論。姑且不論保羅是不是認定嚴格的靈魂體三分,或
者只是使用當時人熟悉的諾斯底想法,至少舊約與約翰福音的「靈」是不是
與保羅使用的「靈」意義一致,都需要有進一步的討論。如果不是先認定靈魂
體三分,而且堅守單一模糊經文不能成為教義的原則,我不認為這樣的解釋
是可以成立的。您看,聖經中並沒有一大段經文專講這個觀念,您非得四處
選取斷裂的經文來構築您的想法,並必須奠基在一個特定的假設上,這樣的
教義是不是有點危險?

    以經解經是不錯啦,但是在這種跨作者的思想歸納時,不妨稍稍小心一點
,因為常常依靠薄弱的證據推演出過度絕對的理論。保羅的靈魂體觀念也許兄
可以看看讓我灰心的馮蔭坤先生的帖前註釋書的歸納,其實馮先生的觀念跟您
不會距離很遠,但是他的謹慎與保留,是我們可以學習的。

    聖經中有許多明確而無疑的經文可以歸納,在這些隱晦的經文上強調,似
乎有點捨本逐末,正如你我如果看到有人在那裡強調「洗腳禮」、「女人在生產
上得救」、「替死人受洗」,總是覺得有點怪怪的。我也不是說不能好好研究
聖經,而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這個是我沒有學好的),自己沒有確定意見
的地方容許有不同的看法,這樣是不是比較能保守上帝的合一?

    如果有人認定「靈魂」和「身體」二分而非三分,各自的功能也不明顯,
我相信他還是能夠歸納出一大套支持的聖經根據與強大理由,歷史上這樣的人
也不少,也許我們更謹慎的包容異己會更好。



    呵呵呵!我有空會去找找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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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tjm@fhlbbs (Jer-Min Tsai),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 林前十五45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May 31 14:29:19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job@fhlbbs (鍾時俊) 的文章中提到:

    這裡這樣推論有點太快了,因為原文中亞當是「成了」活的魂,而基督並沒
有「成了」靈,而是「末後的亞當,賜生命的靈」。於是就有兩派翻譯法,一派
是把基督和生命的靈中間當成省略了「成了」,但請注意,這個「成了」必須和
亞當的「成了」完全一致。另一派認為這裡沒有「成為」的意思,而是基督是賜
生命的靈的意思。和合本和新譯本取前面的意思,現代中文譯本取後面的意思,
到底哪一個是對呢?要看「成了」的原文時態與意義能不能直接應用到基督身上
。這我回去會查。

    就算是這裡的意思也是「成了」好了,我們也沒有理由說這裡指的一定「基
督成了復活的人」(就是所謂的第二次成了)。因為看上下文,如果這裡要表達
的是復活生命的來源,乃是來自生命的靈基督,並無不可。至於「經上也記著」
,這我對兄的解釋就非常不解了。保羅說「經上也記著」顯然是指「舊約」記著
,而不是指前文記著,而這個「也」字不一定只能翻譯成「也」,也可以翻譯成
「and, even, both ....」是一個連接詞而已。當然這裡是要延續上面的論證,
但是不是因為來個連接詞就必須說這裡是指「基督復活後的身體」呢?我想並不
必然。就算是直接聯繫上面的討論好了,這裡我們也可以解釋成「敗壞的滅亡之
身體的來源與榮耀的復活身體的來源」,一個是亞當,另一個是榮耀的基督。

    我個人是認為這理沒有足夠的理由說非解釋成耶穌在死裡復活後才變成「
賜生命的靈」,我個人比較傾向接受耶穌本來就是「賜生命的人」。


    呵呵呵!原文中「靈」字都是同一個,到底解釋成「人的靈」、「聖靈」要
看上下文,就算是這裡的原文是「那靈」,還是很可能是「那聖靈」,沒有什麼
不對的啊。更何況約翰福音七章39節的上下文,說到我們領受靈而由內在湧流出
生命來,這個靈解釋成「聖靈」有什麼不對?呵呵呵!而且福音書四處單用一個
靈字來表達聖靈,書信也是如此,甚至約翰福音說人要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上
帝」,也可以被合理的解釋成「聖靈和真理來敬拜神」(雖然我接受「心靈和誠
實」比較對),這裡非要解釋成「基督復活後的靈」是不是讓人更加懷疑是不是
因為「神學上的必須」才做的解釋?


    前面已經說過了,這個沒有太多根據,除非透過把一般解釋成聖靈的字強解
成「耶穌復活後所的的靈」。ㄟ!另外我要問一件事情,不知道job 兄認為耶穌
沒有得到這靈之前是不是神?他的神性是不是因為沒有得到復活後的靈而受虧損
?


    呵呵呵!這才是厲害咧!舊約在耶穌前寫成,作者不認識耶穌,總不能
記載耶穌的靈吧?呵呵呵!四福音著重於基督的地上生活,如果作者的人觀
是一體觀的話,根本就不會記載耶穌的靈,因為耶穌的本體都活著給大家看了,
何必多此一舉?好啦!剩下的都是耶穌死後寫的嘛!對不對?所以這種理論
根本就沒有「必然性」,不過是為了「屬靈神學」的必要而推演出來的。您說
我這樣批判可不可能呢?呵呵呵!這樣所有書信中有而四福音和舊約中沒有的
東西都可以被弄出來說是耶穌復活後才有的,但我看這未必如此。


    呵呵呵!這一段更是已經先認定了靈魂體三分,還各自有各自的職司,並且
可能是三者無法統一互相矛盾,才可能如此推演。我保證一個相信「靈魂」和身
體二分,或者是相信「人雖有身體和精神層面,但基本上是一體」的人也可以合
理的解釋這些經節,呵呵呵!

    想不到小小的辯論,越討論越大篇,我寫大篇的文章有個缺點,會想很快
的有共識,所以用字可能會太火爆,在此先跟弟兄們道歉。

    我和一些外國神學院老師談過,其實他們蠻尊重倪弟兄是一個神學家,但
是時代在進步,我們越來越能找到原文資料,越來越能看到許多認真的解經家
的努力成果,倪弟兄的東西雖然不算歷史上基督教的主流思想,但也不算偏離
信仰。如果我們不劃地自限,以為倪弟兄的東西一定很對,多看看另外的說法
,其實會幫助我們心胸更寬大些的。

    說真的「恢復本」算是不錯的聖經翻譯,但是現代的好翻譯本不知道有多
少,像馮蔭昆先生這樣解經高手也不少,何妨四處看看?即使是新派的書籍與
神學,也不一定沒有可觀之處,找到自己與對手的立論根源,澄清彼此在那裡
是用信心超越的,是幫助我們分辨與誰是弟兄,與誰不能是弟兄的好方法。這
是我在網路上的體會。

    job兄, 我覺得我們不是不可談,我只怕我的態度太惡劣。甚至我也不一
定傾向於一體論或二分論,但是在網路上,我們還是可以盡量把問題討論清楚
,讓模糊的停留在模糊,清晰的停留在清晰。希望這討論對我們彼此都有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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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figs@fhlbbs (無花果),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May 31 22:02:33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tjm@fhlbbs (Jer-Min Tsai)的文章中提到:
    為tjm 兄與job 兄精采的討論鼓掌。
    插個話,恰巧我手上正有「屬靈人」這套書以前也看過,關於「靈魂體」各自
的功用倪先生是由聖經歸納引了許多的經節作為根據(當然有對照原文與狀詞了)
,在他的書中是有詳細說明。
譬如:
☆關於「靈」:他認為有三種功能,人的良心、直覺和交通。(指與神的交通,就
              是敬拜)
  良心的功能:申二30、詩三四18、詩五一10、約十三21、徒十七16、.....
  直覺或(知覺)功能:太二六41、可二8、可八12、.....
  交通(或敬拜)功能:路一47、約四23、羅一9、.....
☆關於「魂」:有三個最大的要素,我們的意志、心思、和情感。
  意志部份:詩二七12、詩四一2、以西結十六27.....
  智力或心思部份:箴言十九2、詩篇十三2、以西結二四25.....
  情感部份:
    情愛:撒上二十4、路加一46、.....
    恨惡:約伯三三20、撒下午8、......
  受刺激:撒上三十6、王下四27、.....
☆關於「體」他是沒有像靈、魂一樣特別推演說明肉體的功能或作用。但由他
  在書中所列有關(靈魂體)的原文檢字表,做歸納分析或許我們也可以了解
  肉體的詳細功能。
    但倪先生在總括靈魂體的作用時,我們倒是可以參考參考他的說法,有利
後續你們的討論。他是這麼說的:
  “就是「世界知覺」的所在。魂就是「自己知覺」的所在。靈就是「神知
覺」的所在。身體有五官,叫人有五種知覺。由這物質的身體,人能與這物質
的世界相往來,所以叫做「世界的知覺」。魂就是人智力的部份,幫助人有存
在的可能;愛情的部份,叫人與對方的人和東西發生戀愛;刺激的部份,就是
從知覺中所生出的。這是屬於人的自身,人的人格,所以叫作「自己的知覺」
。靈示人與神往來的部份。在這部份裡,人知道怎樣敬拜、服事神,知道他和
神的關係,所以叫作「神的知覺」。神就住在靈裡,己就住在魂裡,知覺就是
住在體裡。”
    他書上是有更詳細的說明,是蠻抽象不太容易領受,若弟兄姊妹想更清楚
倒是可以買來看看。書是蠻便宜,當初買時一套(三本各約250 頁)才300 元
,一本馮博士的書的價錢都可以買兩套多了。
      關於靈魂體的觀念,目前紡間看到帖前五章23節、希伯來四章12節的注
釋書(就我去書房看的),譬如浸宣出吳然著、校園出陳終道著、基督教文藝
出巴克萊著、天道出馮蔭坤著,當然還包括福音出倪柝聲著的屬靈人,好像都
有靈、魂、體的分別的觀念,當然據倪先生說接受魂與靈分開觀念的還有司托
克梅爾(沒聽過)、賓路易、羅伯斯、蓋恩夫人與慕安得烈。但對於靈、魂、
體比較詳細討論的我所看到的只有馮先生和倪先生的書,其中馮先生說雖保羅
在此用了三分法,但他在其他書信終更多的時候是使用二分法,所以是無法確
定保羅是三分法還是二分法的觀念。但在這裡我是比較困惑的,既然有這麼多
經文可以確知有靈、魂、體的不同,為何還無法確知人是由這三部份所組成。
倒是倪先生在他的書中(大致分三本書分述靈、魂、體)比較大膽、深入的引
經歸納剖析靈、魂、體的觀念。
        假若真如倪先生所說,“分別靈與魂,實在有什麼關係呢?有,有頂大的
關係。關係於信徒的靈命生活頂多。因為信徒若不知靈的界限道哪裡為止,他
怎能明白靈性的生活呢?不能明白,怎能有靈性長大的生活呢?就是信徒不分
別,或是不知道怎樣分別靈與魂,就叫他們的靈命不會長大成人。並且在許多
的時候,就要以屬魂的算為屬靈的,因此就長久居住在屬魂的生活裡,而不更
去尋求屬靈的。神所分開的,我們若混亂了,就不能無損失。“那我們還是小
心謹慎一點,看看他的說法是否值得一聽,才不會真的有所損失。
        有人花工夫去討論,我想總是會有收穫的,只要我們願意彼此謙卑並順服
順靈的引導與教訓,相信對彼此雙方都會有注意與造就的。
    我插的話似乎太多了,您們佬慢聊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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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tjm@fhlbbs (Jer-Min Tsai),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Sat Jun  1 11:03:21 1996)
轉信站: fhlbbs

    謝謝figs兄的整理,不過這對我來講是大挑戰,呵呵呵!因為我可能必須
一一拿出來檢驗才知道這種結論合不合理。一方面在這些細項上做分類,本來
就有點困難,例如「知覺」和「心思」之間有多少差異呢?又另外,如果加上
「靈與魂」可以互用的理論,那我們還得檢驗到底這些部份是不是真的「靈就
是靈」、「魂就是魂」。互用的例子在shew兄的文章中已經有一堆了。

    我想由馮博士的著作中我們大概也可以知道倪弟兄這樣的區分絕對不是完
全沒有道理(這也是我一貫的想法),只是真的有這麼嚴格和明確嗎?以下我
嘗試切割figs兄的文章來表達我的看法。

==> 在 figs@fhlbbs (無花果) 的文章中提到:
[deleted]

    這些人大部份是神秘主義者,比較傾向「靈修神學」的支持者,因此會比較
傾向用經驗來支持人內在的等級,思想接近由下而上接近神的修練過程,詳細的
可以參考林鴻信的「教理史」下冊。


    嗯!這裡可能還有一個可以討論的,「靈命」是不是只關係「靈」部份的知
覺與感受?除非我們認定靈魂體三分而且各有執司,並且彼此可能相矛盾相衝突
,不然人應該不需要分為屬靈的屬魂的,靈命的成長即使一開始是與「靈」的功用
有關,後來也應該是整個人的協同反應。舉個例:

    我們也可以把汽車分為動力系統、傳動系統、周邊設備三部份,有人持不同
觀點認為汽車只分產生動力的系統和消耗動力的系統,自然有人可以分成更多部
份....。但是我們認為要一部汽車好,絕對不只是某一部份好,而某一部份的更
新也一定立刻影響到其他部份的效能以及整體的效能。而今天我們的目標如果是
要汽車更好,學學汽車基本結構,接受某一種分類體系也不錯,雖然我相信知識
不一定帶來生命的改變(ㄟ!怎麼我的論調變成這樣?呵呵呵!)。

    但是如果我們根據某種汽車結構學,認定汽車最重要的東西是「引擎」,於
是我們就高舉引擎,重視引擎,強調與保養引擎。甚至認為汽車的所有保養費如
果不完全花在保養引擎上,就是沒有看重最重要的,甚至是變相的損害引擎,您
說這樣合理嗎?

    能分別靈與魂的,只有上帝的道。即使有人有超然的判斷力,能夠分別靈與
魂,是不是這人跟上帝的關係就會好?這根一個大神學家的信仰會不會比較好一
樣。一面認為「知識叫人自高自大」一面認為「分辨魂與靈能叫人信仰成長」,
會不會有點奇怪?換句話來說,一個持一體論或者持二分論的人,是不是沒有機
會成為靈命好的人?

    我有時候覺得很無聊,我又不是真的反對靈魂體三分,何必在這裡討論靈魂
體是不是三分呢?不過我倒是覺得有個危機是我想在這裡澄清的,一方面是把聖
經當成某一種神學佐證的危機,另一方面,以前有個諾斯底主義,他們認為得救
的方式是擁有某一種「特殊的智慧與知識」,稱之為「靈智」。他們認為耶穌來
就是把這神秘的智慧教導給人,擁有神秘的智慧他們就高人一等,擁有天堂的鑰
匙。他們基本上也是認為靈是優越高超的,肉體是不好的,屬世的。到了極端就
不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因為肉身是邪惡的,屬世的。於是就發展出幻影說或者
是附身說。

    一方面我認為信仰是整個人,包括靈魂體的對上帝投身。一方面我要否定特
殊的知識對信仰有任何「決定性」的影響,更不應該因為擁有知識而驕傲(這是
我自己也要好好學習的)。另外要提醒的是:常常帶領者並沒有這種想法,但是
所發展出來的神學會讓跟隨者有產生偏差的危險,這點每個神學都是一致的。

    許多神學的建立都是廣泛採用歸納法(我不否認包含三一論也是如此),
依賴一小段一小段的片段經文來建構自己的體系。這樣並不是不好,但是聖經
的原貌是一段一段寫成的,思想有連貫性,作者也有其不同的用字法與習性。
建議我們可以多由大段一點的思想歸納出我們的體系,比較不會有拿聖經來支
持一個既有體系的危險。清海就是一個好例子,她所引的聖經,絕大部份是一
節一節的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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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ob@fhlbbs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有關靈魂體 ~ 帖前五23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Sun Jun  2 16:18:01 1996)
轉信站: fhlbbs

2.帖前五章23節:「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
                               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
                               完全,無可指摘。」

恢復版帖前五23註5:
     「這話有力的指明人有三部份:靈、魂與身體。靈是我們最深處的部份,
是裡面的器官,有神的知覺,使我們能接觸神(約四24, 羅一9)。魂是我們的自
己(比太十六26,路九25),介於我們的靈與體之間,有自己的知覺,使我們有個
格。體是我們外在的部份,是外在的器官,有世界的知覺,使我們能接觸物質
的世界。體包含魂,魂是裝靈的器皿。那是靈的神住在靈裡;我們的自己住在
魂裡,物質的感覺是在體裡。神聖別我們,首先藉重生得著我們的靈(約三
5~6);其次將祂自己這賜生命的靈,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魂裡,浸透並變
化魂(羅十二2, 林後三18);最終,經由我們的魂,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羅
八11, 13),並且憑祂生命大能,將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腓三21)。」


註: 以上節錄自tjm的回應,全文請查閱原 post。

    這裡我想針對註解中所引的經文做進一步的說明。只舉一個例證來說明所引
的經文的關係。

1.約四24:「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裡敬拜。」
註4("靈"和真實): 這靈是指我們人的靈。在豫表裡,敬拜神應該:(一)在神所選
     立為祂居所的地方(申十二5,11,13~14,18);(二)帶著祭物(利一~六)。神所選
     立為祂居所的地方,豫表人的靈,就是神今日的居所(弗二22:「你們也在
     祂裡面同被建造成為神在靈(原文無和合本之"聖"字,指人的靈)裡的居所」
     ~job註)。祭物豫表基督,祂是百姓用以敬拜神之一切祭物的應驗與實際。因
     此,主教導那婦人,要在靈和真實裡敬拜是靈的神,意思是說,她不該在特
     定的地方(指耶路撒冷或撒瑪利亞的這山,參約四~job註),乃該在她的靈裡
     接觸是靈的神;並且不該藉著祭物,乃該藉著基督;因為現今基督這實際,
     就是產生真實作人之美德的,已經來到(25~26),一切影兒、豫表都過去了。

    約四這裡撒瑪利亞的婦人在19節和耶穌談到敬拜神時的地點問題,給耶穌一
個機會啟示在新約裡敬拜神的正確地點,乃是在人的靈裡。所以這節告訴我們
該在人的靈裡來接觸神是沒有疑問的,人的靈是來接觸神的。而耶穌對魂的要
求是要棄絕魂生命(太十六25、路九24、約十二25),如果靈和魂是一個,或說
靈和魂都可以來接觸神的話,那麼為什麼要棄絕可以接觸神的魂呢? 可見得能
接觸是靈的神的,只有人的靈。至於我們該怎樣對待靈、魂、體更完整詳細的
說明,請讀「屬靈人」。
    舉這個例子說明所引的經節是有道理的,如果您對註解中的解釋和所引的經
節連不起來,還可以去查所引經節的恢復版的註解,就會有更清楚的說明。除
了註解,還有串珠,這也就是我大力推薦恢復版的原因了,豐富的註解可以幫
助我們更進入聖經的意思。當然若願意用原文字典也很好,像我是用 on-line
bible 附的彙編來輔助恢復版不夠清楚的地方。清華大學圖書館六樓有一本恢復
版的新約聖經,沒有看過恢復版的弟兄姊妹不妨去借來看看,我很願意推薦一
些其中我自己覺得很好的經文註解。還有一本「真理題庫」,專門用來和恢復
本對照,把一個一個重要的真理在恢復版中的經文和註解集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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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ob@fhlbbs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 林前十五45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Sun Jun  2 16:18:32 1996)
轉信站: fhlbbs


    嗯,在林前十五35~44節題到了兩個領域的對比,其間的差異在一是受造的、
天然的,一是復活的。我所以把「也」字舉出來的原因是我相信「成了活的
魂」與「成了賜生命的靈」之間的差異是延續上面經文的對比,也就是說「活
的魂」是天然的,「賜生命的靈」是復活的。我認為「也」字把45節和35~44節
連起來,可能您有點誤會我的意思。


    「耶穌本來就是賜生命的人」,我很贊成。因為祂說,「我來了是要叫羊
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但是祂在死而復活之前能賜我們生命
嗎?不能。有兩點原因:1.人有罪,聖別的神無法和有罪的人聯合,所以祂為
我們成了逾越節的羔羊,除去我們的罪。2.祂在肉體裡,無法把神的生命分賜
給每一個信祂的人,所以為了分賜生命祂成了一粒麥子為我們死了,並且復
活,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約十二24)。(關於基督死而復活的七個方面,請參考psb
以前在宗教版寫的"復活論"。)所以耶穌還在世上時無法吹氣讓我們受聖靈(約二
十22)的原因,不僅是因為人有罪,還是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把肉體的基督接受進
來。但是,「這位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徒二
32),雖然我沒有見過祂的空墳,但我也是祂復活的見證人,因為聖靈已經賜
下,這位基督已經成為賜生命的靈就在我的靈裡。我同意您說的在死而復活以
前,耶穌就是「賜生命的人」,要來賜我生命,但祂在死而復活以後成了「賜
生命的靈」才達到祂「賜生命」的目的,約翰十二章的麥子應該很清楚了。


    約翰七章39節的靈是指神的靈,我想一點疑問都沒有。只是在這裡說那時還
沒有那靈,可是那時確實已經有了神的靈、聖靈。所以那靈(還是神的靈),必
然和原來的神的靈有所不同。什麼不同呢?約翰緊接著說,因為耶穌尚未得著
榮耀。所以耶穌得著榮耀之後那靈就有了,祂的得榮耀就是祂的復活,所以那
靈是在耶穌復活後才有(不是耶穌有這靈,而是那靈就有了(存在了)),也就是那
得著榮耀之耶穌的靈(慕安得烈"基督的靈"一書中的用語)。


    嗯,這裡的您大概也誤會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說復活後耶穌得到了這靈,而
是耶穌成了這靈,祂就是這靈。(這可不是型態論,有關三一神完整的啟示,請
讀我上次給您的「肯定與否定」創刊號。)耶穌是神,祂太初就是,祂的神格從
不改變,但是神改變了。不是嗎? 祂成了肉體,祂成了肉體還是神阿!但是祂
成了肉體前和成了肉體後是不一樣阿!(一個是有肉體的神,一個是沒有肉體的
神。)子並不是成肉體時才成為子,祂太初就是(約一2)。神成了肉體,這我們都
能接受,這肉體還成了賜生命的靈。復活後的神的靈和原初的神的靈有什麼不
同嗎? 有,加入了人性,加入了祂在地上所經歷一切的過程。所以我們說祂是
「經過過程的三一神」。難道神在之前不完全嗎? 不,祂是完全的,卻不是完
成的。完成什麼? 完成使祂能作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說祂是「終極完成的三
一神」。這位神經過了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死、復活、升天、降下成為賜
生命的靈,成了「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所以我們說神成了肉體,
把神性帶到人性裡,藉著復活,把人性拔高到神性裡(參羅一3~4)。


    只有一位靈,但對祂的啟示卻是漸近的。就如同神的名字一樣。在創造時,
神被啟示為「以羅欣」,就是「大能者」,和祂創造有關。在和人發生關係
時,神被啟示為「耶和華」,就是「自存者」或「自有者」,「我就是那我
是」。在亞伯拉罕生育的事上,神被啟示為「以利沙代」,就是「如同乳房供
應嬰兒需要的全豐全足的大能者」。在拯救世人時,神被啟示為「耶穌」,就
是「耶和華救恩」。每一個對神的稱呼都有祂的用意,主要是根據神這時和人
的關係。同樣地,聖經對神的靈不同的稱呼,也有它的用意,主要是根據這靈
和我們之間的關係。舊約沒有「耶穌的靈」、「基督的靈」、「耶穌基督的
靈」,當然是因為舊約耶穌還沒有來,也因為舊約時代的神的靈和人的關係與
新約時代不同。舊約時代神的靈只能降臨在人的身外作幫助者,改變我們的環
境,最深也就是叫人受感說話,等神的靈一離開,這人並沒有什麼生命的改
變。直到主耶穌復活前仍是這樣。祂可以醫治病患、趕逐污鬼、平靜風浪、甚
至使死人復活,卻不能進到人裡作生命。直到祂復活了,成了賜生命的靈,這
時和我們的關係就又不同了。祂不僅可以在外面澆灌我們,還可以進到人的裡
面作生命。在我的裡面有神的靈住在其中,有就是基督自己作我的生命。咦,
基督不是在天上為我們代求嗎? 是,祂是在天上,但也在我裡面。這是奧祕。

    有四福音就夠了,何必要書信呢? 因為四福音所啟示的是在肉體裡的基督如
何盡祂在地上的職事,但書信卻告訴我們今天這位是靈的基督,如何繼續盡祂
屬天奧祕的職事;如何在我們裡面使我們得著重生、得著餵養、得著聖化、得
著更新、得著變化、得著建造、得著模成、得著榮化。這的確都是耶穌復活後
才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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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ob@fhlbbs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關於靈魂體~來四12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Sun Jun  2 16:18:41 1996)
轉信站: fhlbbs

3.來四12:「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
                   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
                   明。」



註:以上所引用的文字節錄自tjm兩次不同的回應,全文請查原post。

    我想這一段經節應該足夠說明靈與魂是可以被剖(分)開的,就這一點我想應
該不用再討論了。只是說以色列人遭遇的背後原因是因為「神的話」的權能,
我覺得不太通。就如保羅所記,以色列人不得進安息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以試
驗試探神,並且觀看神的作為四十年。」,但是卻「不曉得神的法則」(來三
9,10)。恢復版的註解是這樣的:「神的法則與神的作為不同。神的作為是祂的
行動,神的法則是祂作為的原則。以色列人只曉得神的作為,摩西卻知道神的
法則。(詩一○三7)」。在曠野的四十年以色列人不知道看了多少的神蹟,曉得
神的作為;但卻沒有從這些作為認識背後的法則。所以神「厭煩那一代的人」
(來三10)。好像一群不會學習教訓的人一樣,一再的在同樣的原則上(如不信神
的話)惹神的憤怒。這該是以色列人不得進安息的原因吧!當然不得進安息是因
為神的話如此說(來三7~11),神的話有權能,神既然這樣說了就必照著成就,
但是這裡神的話成就的權能和來四11所描述神話分辨的能力似乎沒有關係。神
活的話分辨的能力使以色列人不得進入安息?好像不太對稱。所以恢復版把來
四11的「神的話」認為是保羅所引用舊約以色列人的事例,「接受本書信的希
伯來信徒,當時正不知如何對待他們老舊的希伯來宗教,這種在心思裡的猶,
就是在魂裡的遊蕩,並不是在靈裡經歷基督。所以本書作者說,神的話,就是
引自舊約的話,像兩刃的利劍,能刺入他們的猶疑,將他們的魂與靈剖開。」
(引號內節錄自恢復版聖經來四12註2。)

    插入一些個人的感想,認識神的法則是很重要的。就如我們在讀經時,有人
讀來讀去只讀到聖經中的事實(其實這算不錯的,很多人連事實都讀不出來或錯
讀了),但還不夠,還要讀出這些事實背後的法則。我覺得前面弟兄之所以那麼
認識聖經,是因為他們不只讀出事實還讀出了法則。常常弟兄姊妹們對會所的
解經有意見,多半是認為讀出來的法則和所根據的事實合不起來,或過分引
申。這部份我覺得就很難說清楚了,因為看見的就看見了,何況每一個法則所
根據的不只是幾處的經節,還必須符合整本聖經,要從頭來進入才能進到核
心。不要說別人,連在會所聚會的弟兄姊妹能好好進入的都不多,大概都只是
接受前面弟兄所看見的結論,所以在應用上或傳講上都不是那麼有能力,包括
我在內。實在說來前面弟兄只是給我們一個方向,需要我們到主面前蒙真實的
光照,二手的光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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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assassin@fhlbbs (驚奇之感),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有關靈魂體 ~ 帖前五23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Sun Jun  2 17:53:17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job@fhlbbs (鍾時俊) 的文章中提到:

您引了好幾次太十六25的類似經文 (凡要救自己生命(靈魂)的必喪失生命...)
好相您指那邊的生命就是你所謂的魂生命

我的疑問是  如果靈是更重要基本的問題  為何耶穌在佌 其焦點卻是放在
該棄絕的"魂生命"  而魂最後還是要再得回"魂生命"?

另外"接觸神"的真正含意是啥?  如明白神旨 向神禱告之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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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assassin@fhlbbs (驚奇之感),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Sun Jun  2 18:11:03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job@fhlbbs (鍾時俊) 的文章中提到:


我有個問題是  在天然裡我們是屬魂的是何意呢?
第一是 亞當在犯罪前後是不是都算是天然的人 犯罪前他是屬靈還是屬魂?
第二是 我們還是"屬魂"的時後 那時我們的魂和體的關係如何?
第三是 若此段是強調你所謂的屬天與屬靈的不同  那耶穌在復活前是屬魂或屬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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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Yan-Ten Lu),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n  3 10:10:36 1996)
轉信站: fhlbbs


想要捲入無止盡的爭辯當中, 所以沒有引文. 只是想貢獻一些個人的看法.

1. 要區別靈魂體三分和靈魂體可分的觀念.

   聖經中有靈魂體三個名辭, 各有它的意思重點. 但卻沒有獨立離開
   "魂"的人的靈, 這種說法. 就我個人的了解, "靈"的意思常是描述
   "魂"的一種狀態. 除了神和天使這些靈體外, 人的靈脫離了魂是沒
   有意義的. 而沒有"靈"的魂是"死"的. (顯不出任何狀態的魂也是沒
   有意義的.

   所以區別靈魂體的意思, 並不是說把"靈魂體"拆成三個獨立的東西.
   意如人的"動機"和"意念"是一樣的, 心理學可以嘗試從人的意念去
   分析他背後的動機, 但"意念"是無法脫離"動機"而單獨存在. 同樣
   的, 一個完全沒有顯出"意念"的動機, 說它存在, 這也是沒有意義
   的. (除非是神.)

2. "屬靈的"這三個字所形容的對象, 通常不是"靈".

   要了解"屬靈的生命", 並不是指著"靈"來說的. "靈"和"生命" "氣息"是
   有相當程度的同等意思. 這些東西可以"加在"魂或體上, 借著魂彰顯出其
   特質或功能, 人的"力量"或"氣息", 是"體"所呈現的一種的現象, 我們說
   "一個很有力氣的人", 這句話形容的是身體活動的狀態, 而不是我們看見
   "力氣"這種東西堆一堆在他的身上.

   同樣的, "屬靈的生命"也是"魂"所顯出的狀態, 一個屬靈的人, 是他的
   意念乾淨, 心思純潔, 動機純正. 如果把"屬靈人"說成是一個"靈�媃F氣"
   的人, 未免有一點邪門.

   所以人要在"靈��"和"誠實"�堥虓q拜神. 我個人認為這是指著我們魂的一
   種狀態. 來到神前, 思想感情要調整到一種"真實無偽的狀態", 一如在基
   督�堥茖鴗鱈e, 我們的意志也要柔軟, 這些當然也是魂的狀態. 否則我們
   大家只好學坐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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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tjm@fhlbbs (Jer-Min Tsai),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n  3 11:02:35 1996)
轉信站: fhlbbs

    嗯!morse兄說的是,我後來在家裡找到一本書,是我太太買的,不過
我根本不知道有這本書存在(因為我都在查經),呵呵呵!因為我本來要去
買屬靈人,後來想到這三大冊看下來會累死,而我本來沒有想要陷進去深入
辯論的意思,這樣似乎更是把自己陷進去了。這一本書是中國神學研究院的
「林榮洪先生」寫的「屬靈神學─倪柝聲思想的研究」。

    我稍稍翻了前面的文章,並詳閱了最後的附錄「聖經中的靈魂體」,又
覺得是讓自己灰心不打算研究下去的一份資料。看了以後我才知道「馮蔭坤
先生」的「靈魂體不是人性的三部份,而是人性的三方面表現」是什麼意思
,這本書詳細的由舊約到新約(馮先生只探討保羅的想法)來探討靈魂體的
觀念,自然爭論話題都會涵蓋到,他的觀念是一體論(跟morse兄的意見差不
多),但是理由充足,研究詳細。

    我看前面他對倪弟兄屬靈神學的分析與批判,覺得蠻客觀的,不是隨意
詆毀,所持的看法也接近我對聖經內容的看法,所以我就沒有一一檢驗他的
立論根據(其實聞一知十,比較自己查過的和他的立論就知道了)。我想我
大概是會採取林先生的看法了。介紹psb或其他對屬靈神學有興趣的弟兄姊妹
可以看看這本書,我想算是蠻中肯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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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Yan-Ten Lu),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n  3 11:11:22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figs@fhlbbs (無花果) 的文章中提 到:

本文發表我個人不同意"屬靈人"的一些看法. 我須先聲名, 這與教派立場
無關, 其實我個人得救後基本的真理教導承受自"聚會處", 和"倪弟兄"也
有一些淵源, 他也是我所敬重的.

"屬靈人"這一本書, 倪弟兄在一版後, 好像又後悔發行了, (這是我的記憶)
因為內容容易受誤解. 我個人在聚會處得期間 (民國71年到78年), 長者也
不甚鼓勵年青人看這本書. 關於"靈魂體"的分解, 還有倪弟兄當時的醫生同
工(一下想不出名字)所寫的"圖解靈命四層" (書名可能不準確).

個人的意見. 這些可以作為參考, 不能糊圇吞地全盤接受. 我個人所接觸到
一些會所的弟兄姐妹, 少有思辯的能力似乎是共同的特色.


: ..........

這種說法已經很接近佛家的坐禪. 但聖經告訴我們要"盡心 盡意 盡力"愛主你
的神. 我們無論有什麼意念, 必定通過我們的悟性 理性 感覺, 這些功能都是
"魂"的, 所以如此區分"神的知覺"和"靈的知覺", 在實作上來說 (operational
definition) 是混亂而且容易引起紛爭的.

那聖經說: 我們要在"靈�媟q拜"是什麼意思? 前文我陳述了個人的意見, 那是
指著我們的魂的狀態. 神要我們帶著全部的感情和思念來到祂的面前, 斷沒有
要我們如同"天使"一樣到祂的面前, 祂所揀選的"人"不是"天使".

同樣的一個"屬靈的人", 是指著人"魂"的轉化潔淨, 動機思念的純正, 是指"魂"
的狀態說的, 而不是說人變成了天使.

所以我認為, 我們認識神, 無論是經由"啟示"或是"學習", 離開"魂"的功用 知
覺 和  機能, 就顯得抽象而容易誤導.


:

當然靈魂體的名辭定義是顯然可分, 中文習慣"靈魂"一辭, 所以習慣和合本
的人, 可能較難區分"靈"與"魂".

但是"靈性長大的生活", 不是借著區分"靈"與"魂"來說的. 聖經所為"豐富的
生命"或是"老練的生命", 這種"靈命"成長的"魂"的狀態是具體而可以看見的,
也就是所謂聖靈的果子. 從一個人的信心 愛心 忍耐 溫柔 節制 信實 公義
等, 從他的捨己, 從他向主的忠心和受苦的心志, 來橫量的.

靈是沒有界限的. 而"信心"(魂�堛�)是通往"屬靈"的道路, 我得再強調一次,
我所謂"屬靈"並不是"人要變成一個靈", 而是講"魂"的感情 思念 理智 的一
種傾向, 也就是說: 魂的一切機能傾向神去, 而在"魂"的機能, 顯出神的榮耀.


而一般講到"屬靈"和"屬魂" (屬肉體) 的混雜, 其實就是說到我們的思想背後
"動機"的不單純, 可能夾雜著個人利害得失的考量, 這些事當事者容易被自己
欺瞞, 但是他人看來大都是滿明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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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figs@fhlbbs (無花果),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morse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n  3 15:41:40 1996)
轉信站: fhlbbs

    謝謝morse 兄的分享,我想可以提供看「屬靈人」這本書的人一些幫助。
我想我要強調的是,這是一本我們可以參考關於信仰追求的一本書,當然裡面
是有許多我們必須小心的地方與應有的態度(好像看每一本書甚或聖經也都應
如此),當然我們在引用時因著我們引用不當也可能造成不良的後果,假若我
有引用不當還望各位弟兄姊妹見諒。誠如倪弟兄自己所說且要讀者注意的,“
這本書是注意到一件的真理在主觀(我們身上)的效力如何,對於客觀方面,
沒有十分的題起。這是因為本書的性質是這樣(我就是感覺到主觀方面的教訓
太少了,所以方著此書)。所以,讀者應當知道,本書所題起的各樣真理,並
非說這些真理只有本書所題起的那樣了,不過是說這些真理在主官方面是那樣
的。”又如他在書中也特別的提醒讀者,“不要藉著從這本書所得的知識,作
為自析的幫助。我們如果是在神的光中,得以見光,我們就要有自知之明,並
不失去我們在主裡面的寬闊。如果我們整天所分析的,就是我們自己的思念、
感覺;這念念不忘自己的分析,會阻擋我們在基督裡失去自己。信徒若非被主
所深深教訓,他就不知:就是自省和自覺,也是傷害靈命的。”對於此書我是
覺得它是提供了我們另一思想的角度,對於本就對此熟悉的弟兄姊妹正是要謹
慎我所引第二段倪弟兄所言的地方,因為好像這樣的情形一直發生在我們肢體
中;對於不熟悉這樣的真理或靈修神學或....的弟兄姊妹,倒是可以一個謹慎
且開闊的心胸來看待這一本書或這方面的神學?

    對於morse 兄的一些分享,我是不怎麼能領受,不知兄的根據何來?關於
「靈命」的話題,我想不是我所能討論,因為它的鑑定或許由上帝來做是較恰
當,要不只是多起爭兢。既然談到這樣的話題,且是針對倪弟兄所題,所以倪
弟兄所謂的靈命是須先了解,每個人對靈命的定義、受的教導領受都不同的,
再加上彼此表達的能力與使用的辭彙問題,每個人都在那裡講靈命怎樣靈命怎
樣,可能只是在那裡各說各話,互相猜忌而有所誤解。假若倪弟兄現還活著且
願意出來說明那是最好,但終究他已不在,只能就個人的領會來分享了。據我
個人粗略領受,倪弟兄所謂的靈命應該是指順服神走在神的旨意中多少,在我
們的生命裡聖靈作主多少,當一個人愈明白神的真理道路,並愈能凡事順服他
的帶領,那他的靈命應該是好的,因為他與神的關係美好,因為他能與神的靈
相通明白主的旨意(若有不對的地方,會所的弟兄或看過倪弟兄文集的人可以
幫忙指正補充)。

    其實這樣的話題誠如tjm 兄所言,已有眾多的前輩討論過,實是沒有必要
讓我們這些非專業人員來做這樣的苦差事。但是似乎也凸顯了一些問題,真理
的教導仍存留著許多的差異性。因著這些差異性到底是使我們彼此批評矮化,
分散了我們的力量;還是在更多的愛與包容中使我們彼此學習,進而使真理更
全備更完全的被了解而彼此合一產生更大的力量呢?

    願我們在主的愛裡都願彼此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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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morse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Tue Jun  4 10:28:12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figs@fhlbbs (無花果) 的文章中提到:
:

會所說的"靈命", 就是"屬靈生命"的簡稱. 我所講的, 和你所說的
  或 倪弟兄所說的, 並沒有不同,  只是我習慣把一些靈恩中的神秘模糊的色
    彩退去.  但是因為我不夠專業權威, 所以在這種平易簡淺化的過程,
      叫許多人不能忍受.

屬靈生命的學習當然是從順服聖靈的帶領中學習得來, 而屬靈生命成熟
自然對神的旨意越清楚, 越有把握, 對聖靈的的帶領越敏感, 這些我是
完全的贊同. 我所不同意的是"區分靈魂的界線是靈命成長的要件"和
"魂是人的知覺" "靈是神的知覺"這種區分方式. (註: 這種區分方式
的聖經根據, 會比我的說法來得少.) 按著種說法推演, 我們要消滅"自己的知覺"
(屬魂的, 不好的) 同時增強對"神的知覺", 這將導至"坐禪"是基督徒
最好的修行, 在禪境人講究的是"放空自己, 一念不起", 將魂的活動減到
最低量. 聖經沒有這種教導, 而是要全人 全心 的思想神 明白神 順服神.

回到聖經來看, 耶穌說他來是要叫羊得生命, 並且的更豐盛的生命,
 豐盛的生命, 不盡然是在靈恩或恩賜中顯出來; 靈恩恩賜是為教會的造就而
   設立的, 並不是人人可以有的. (屬靈)的生命卻是人人可得的, 顯在人
    的謙卑 忍耐 溫柔 和 信心等, 而至終在信 望 愛 中得以完全.
      順服聖靈的帶領, 就是要叫人得著這些, 在加拉太五章16-22節中
        說到聖靈和情欲相爭, 順服聖靈者可結出聖靈九種果實. 那�奡N說
          到"情慾的事, 都是顯而易見的." 我想這你沒有異議吧?
            如果有不同的意見, 你說出來,  我再來找一些經文.

{ 恩賜和靈命(屬靈的生命)的成熟老練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這是偏向
  靈恩的人不可不查的. (我自己也是在偏靈恩的聚會當中,
    四年前我兩次參加朱老師所帶領的無花果社的聚會, 若有機會,
      我再把我的看法 mail 給你.) }

我想最不能領受的是我對於靈的觀點. 所以容我再花一點篇幅.

聖經中只有"屬靈的生命", 而沒有"靈的生命", 靈是一種力量 氣息 和 狀態.
"魂"是人的主體, 舊約中常以"魂"代替"人", 這些觀念, 今天無法一一舉經文
來說明, 你在 shew 所列當中找一找可以找到的. "人的靈"可以有兩面的意思:

 一是人身體的生命氣息, 靈這一辭在許多地方被翻成"氣" "風", 靈的
 預表中有水 有風 有光 有話. 是人生命(魂)的根源, 雅各書說到: 沒有
 靈的魂是死的.

 二是人的各種狀態. 人若充滿喜樂的靈, 意思說這人很喜樂; 哀傷的靈,
 叫人顯為哀傷, 忌妒的靈叫人忌妒, .... (見 shew 的搜集). 詩篇51篇
 大衛在犯大罪後, 在神認罪禱告: 求你以"樂意的靈"服持我.

人的魂沒有靈是死的, 這些狀態的靈離開人的魂也是沒有意義的, 這和天
使這種"靈體"是不同的. 一個"喜樂的靈"在空中飛來飛去, 這種說法是聖
經沒有的觀念. (所以神揀選人, 祂須要人這種屬土的土包子(魂), 把這些
抽象的意念世界"彰顯"出來.)

覺得累了, 你把覺得不對的點, 說出來, 如果可以再深入解釋再說.



:
可能 100 所謂的專家, 會有 200 種不同的見解. 彼此批評, 倒不至於
"矮化". 這種事想依賴專家, 你有九成會失望的. 我想敞開心胸, 主會帶領
你走最合適你的道路. 如果你不覺得我的話有理, 即使沒有力氣爭辯,
也不要覺得被矮化, 不要讓我的話搖動你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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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figs@fhlbbs (無花果),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morse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Thu Jun  6 00:11:28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morse@fhlbbs () 的文章中提到:
: : .....

    重新看一看您的其餘文章,您所說的我大致可以接受,這邊我沒有什麼意
見。不過我倒是不清楚你所說〝把一些靈恩中的神秘模糊的色彩退去,....在
這種平易簡淺化的過程叫許多人不能忍受〞。我想即使在倪弟兄的書中應該沒
有特別蒙上靈恩的色彩,會所應該比較不講這方面吧,會許您是提醒怕有人硬
把靈、魂、體三分來特別強調並支持某些推論。會所講的靈的實際應該跟靈恩
所講的聖靈恩賜不太一樣吧!

    順服聖靈的帶領可獲得聖靈所結九種果子,使人有謙卑、忍耐、溫柔和信
心,但問題是如何明白聖靈的帶領與旨意,如何分辨何為來自聖靈何為來自其
他呢?我不知誰能那麼有信心的說他完全明白聖靈的帶領,他完全清楚聖靈的
旨意,進而順服遵行。就連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禱告都如此禱告,求神不
要成就他的旨意乃要成就父神的旨意,這又代表著什麼呢?老約翰不是題到,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 總要是試驗哪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 可見除了神
意思、旨意,還是會有人的意思產生。我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去清楚神的旨意?
另外我是有疑惑的是人真能分辨出於人(肉體情慾、魂)或出於神。您不是引
用加拉太五章說,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事,我是頂懷疑的,假若不是我們
明白神的話,不是保羅或其他使徒曾教導,我們知道情慾的事是顯而易見?信
徒會認為這些是不合神喜悅而順服聖靈嗎?

    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們屬靈的生命應是藉著我們吃進神的話,吃了
這生命的糧,順服且遵行神的話而成長茁壯的吧!問題應是我們有沒有吃進去
,有沒有行出來,不僅僅聽道而且行道。但神的話又如何吃呢?我們真懂得明
白神話語的奧祕嗎?假若我們沒明白真道又如何把它吃下去呢?假若沒有聖靈
來幫助我們,我們真能把神國道理的奧祕完全了解嗎?那如何與聖靈相交呢?
是藉著靈、靈魂或....?倪弟兄是題到了靈,但到底是不是只有靈才能知曉神
的事還是其他,這還真抽象與主觀,或許只能說說討論罷了。

  約06:33   因為  神的糧, 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
  約06:34*  耶穌為生命的糧
  約06:35+  耶穌說, 我就是生命的糧. 到我這裡來的, 必定不餓. 信我的, 永遠不渴.
  約06:48   我就是生命的糧.
  約06: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 人若吃這糧, 就必永遠活著. 我所要賜的糧,
            就是我的肉, 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約06:53   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 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約06:60*  主的話是靈是生命
  約06:63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 肉體是無益的.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 就是靈,
      就是生命.
  羅08:02   因為賜生命的(.聖.)靈的律, 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
            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羅08:06   體貼肉體的, 就是死, 體貼(.聖.)靈的, 乃是生命, 平安.
約壹0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啟21:06*  主必將生命泉源的水白白賜給口渴的人喝
  啟21:06   他又對我說, 都成了. 我是阿拉法, 我是俄梅戛, 我是初, 我是終.
            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
  啟22:01   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 明亮如水晶, 從
            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啟22:02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 結十二樣果子, ((樣或作回))  每月都結果子.
            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
  啟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 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 也能從門進城.
  啟22:17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 聽見的人也該說來. 口渴的人也當來. 願意的
            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林前02: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 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
      乃是用(.聖.)靈所指教
            的言語, 將屬靈的話, 解釋屬靈的事. ((或作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
林前02:14*  屬靈的人領會神的事
林前02:14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 反倒以為愚拙. 並且不能知道,
            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林前02:15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 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 [deleted]

  謝謝您進一步的分享,我可以接受沒有異議。


  比較抓不到你要指出關於靈、魂、體分別獨立而且要分開的不妥的重點,
  與一些你所導入的話題,譬如靈恩、禪....(感覺有點偏了),
  或許是書中花了三冊引經據典說明並講到的許多情形,
  感覺還蠻真實且可接受的,而您短短的幾個論點是比較難信服的。
  因此不想作無益的辯論,怕對你我只是虧損。
  但還是很感謝morse 兄,花時間進一步分享!

-- 
都說要愛,都說有愛,終日不停等待。等待被愛,以為在愛,誰解箇中情懷。
什麼是愛?為何要愛?愛恨能否分開?人情似債,愛從何來,多少誤解傷害。
靈魂若已出賣,良心功能不再。是否你還能愛?是否你還懂愛?罪惡死亡會不會來?
倘若真神是愛,生死之謎解開。從此你認識愛,從此你真能愛,願否接受心門打開?
                                                                      --不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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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morse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Jun  7 08:41:51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figs@fhlbbs (無花果) 的文章中提到:
:
靈恩不一定就指恩賜說的.  有一些靈魂的觀念, 容易把人引導到
較重"屬靈"的感覺的神秘經驗主義.  神秘主義由於過於講就"感覺",
我覺得會使人屬靈的路程走向狹窄 (和走窄路意思不相同), 格局偏小,
過重於摸索感覺, 以至於失去借信心近入神的如汪洋的安息之中.

所以, 我所要強調的是, 所有的感覺, 不管是屬靈的, 或是屬肉體的,
都是透過"魂"的功能. 而"魂"的功能中, 感覺只是一個小部分, 還有
其它的理性和感性. 每一個意念, 我們不但用感覺抓住它, 也要用理
性分析它, 所憑藉的是良心的功能和所學習到的"屬靈原則". 簡單的說,
原則重於感覺, 而認識到所有的這一切---包括感覺, 思想, 分析, 交通
 以至於接受接受---這一些活動全部都是"魂"的功能. 我自己覺得或許
比較不容易受迷惑. 比較能夠"區分"各種的靈---意念和感覺的源頭.

如果這一切活動都是"魂"的, 那在這過程中"人的靈"在那��? "靈"又在
那��? 我想就你所引出來的一些經文, 在每一節之後加上幾句註解. 不過
這兩天還沒時間作這工作. 可能要拖到下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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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job@fhlbbs (鍾時俊), 看板: problem
標  題: 關於靈魂體 ~ 回應 morse 的看法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Jun  7 21:35:02 1996)
轉信站: fhlbbs

    讀了morse的文章,願意就基督徒對待魂該有的態度多作一些分享。許多
弟兄姊妹常常聽我們說要「操練靈」、「否認己」、「棄絕魂生命」,大概的
反應都是以為是要人像打坐一樣的心思空白,然後把身體交給靈來動作,(那不
是跟乩童一樣),於是大加反對。當然不是的,且聽我慢慢道來。
    當然,我是採人有靈魂體三部份的立基。

    首先,在哥林多前書二、三章,保羅的確用三個名詞來形容基督徒:「
屬靈的」(林前二15)、「屬魂的」(林前二14)、「屬肉體的」(林前三3以及1節
的「屬肉的」)。「本書清楚的啟示,一個信徒可能是三種人當中的一種:(一)
屬靈的人,活在靈裡,在聖靈的塗抹之下(羅八4,加五25);(二)屬魂的人,活
在魂裡,受魂,天然生命的支配(林前二14);(三)屬肉的和屬肉體的人,屬於肉
體,活在肉體裡,在肉體性情的影響下。」(節錄自恢復版聖經林前三章1節註
2。)

    屬靈的人當然不是如morse所說「靈裡靈氣」的人,而是他全人的中心(
或人位)在他有神的靈內住的人的靈。屬靈的人是以重生的靈為其生命和人位,
以更新的魂為其裡面的器官,以身體為其外面的器官。魂的生命必須被否認(太
十六24~25),但魂的功用-心思、意志、情感,必須藉著被征服、得更新並提
高(林後十4~5),而為靈所用;靈乃是裡面之人的人位。屬魂的人是以身體為其
器官,以魂為其生命和人位。(參恢復版聖經林後四16註1。)屬肉體的人,就是
魂思念肉體的事的人(羅八5)。

    魂的生命需要被否認,魂的功用卻需要被提昇、加強、更新。我們在得
救以前,是以魂作我們的人位,是天然的人;而得救以後,就當以有神的靈內
住的重生的靈為人位,而以魂作其器官。所以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
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不再是我」是不是就沒有我了呢?
如果沒有「我」,基督就沒有辦法在「我」裡面活著;所以應該是不活
「我」,而活「基督」。怎樣才是活基督呢?「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
(羅八4,靈指有神的靈居住之人的靈,原文無和合本之"聖"字,當然照著人重
生的靈也就是照著聖靈,因為這兩個靈已經「成為一靈」(林前六17))。怎樣照
著靈而行呢?就是「思念那靈的事」「心思置於靈」(羅八5,6)。魂(心思是魂的
主要部份)不再是主人,而是僕人,為靈效力,靈成了主人。當靈裡有意思時,
魂就負責來翻譯靈的意思,發表靈的意思(羅十二2)。這時候就會發現我們天然
的魂不夠用,無法準確地領會或發表靈裡的引導,所以心思(魂)需要更新(羅十
二2),需要讓主的靈來變化(羅十二2, 林後三18)。

    在經歷中常常靈裡有神的光照,但是魂卻沒有辦法翻譯出來,不知道神
在靈裡說了什麼,而這光又是一現即逝,或是魂所領會的光的意思不夠深,只
領會不到一成,我的心思實在不夠用。平常決斷事情可能都很堅剛,但是到了
向神絕對的時候就發現意志不夠用了,或是向著神反而「硬著心」,沒有柔軟
的意志。平常感情非常豐富,當靈裡要我愛我天然的人所不愛的弟兄,卻發現
我的愛也不夠用了。魂需要更新變化。(領會翻譯神的光和讀經儲備主的話有密
切的關係,請參閱倪柝聲弟兄「神話語的職事」。)
    所以在會所聚會的弟兄姊妹所說的「不要用心思」,並不是指讓心思空
白或處於寂靜的狀態,而是指不要用心思(魂)作人位,活在魂的裡面,例如明
白聖經的豫言不是為了好來遵行神的旨意,而是為了滿足魂的好奇心;認識真
理不是為了得生命,而是滿足魂的求知慾等等。相反地,一個屬靈人的魂(心
思、情感、意志)是較常人更強的,但不是在作人位上強,而是功用更強。他的
心思清明不飄盪,他的情感豐富而正確,他的意志柔軟而正直。

    另一個常見的質疑是如果我們要以靈為人位,是不是日常生活大大小小
的每件事都要回到靈裡來尋求靈的感覺呢?我上個廁所要不要尋求靈的感覺
呢?抓抓頭要不要尋求靈的感覺呢?這個問題牽涉到什麼是「人位」。當我們
以魂為我們的人位時,是不是每件事都要經過魂的決斷呢?心臟跳動要不要魂
來決斷呢?消化食物要不要魂來決斷呢?滿足身體(器官)的需要(如前所提上廁
所、抓癢)要不要魂來決斷呢?顯然並非每件事都經過魂的決斷,有些事魂無法
決斷(如心跳),有些事魂決斷在其施行的方式(如上廁所),也有些事是由魂來決
斷發動(如心理層面的活動)。以靈為人位也是如此。許多事並不經由靈來發
動,但是如果違反靈的意思,靈裡就有感覺;也有一些事(特特在關乎神的事)
必須由靈來發起,如果只是魂在活動就是不對的,即使最後外面表現出來的結
果是一樣。所以屬靈的前輩常告誡我們,不要注重我們的所作,要注重我們的
所是。

    推薦三本書,談人的靈及人的魂間的關係。第一本就是「屬靈人」,對
靈該有的情形,魂該處的情形,心思助靈的原則種種,都有非常詳盡的解說。
現在會所的弟兄姊妹不太鼓勵讀這本書的原因在書中談的「靈戰」,那時以為
屬靈的爭戰是個人來實施的,有些人反而因此而遭到邪靈的攻擊。所以要讀這
本書弟兄們建議要找一些人一同讀,其中靈戰的部份以現在的光知道是在身體
(基督的身體)裡爭戰,不是單獨個人的事。第二本就是前面提到的「神話語的
職事」,書中對要服事主話語的人的基本原則有非常深入的交通,尤其在神的
啟示和魂間的關係,如何正確地使用魂來把靈裡的啟示運輸(供應)出去。第三
本是「人的破碎與靈的出來」,人破碎使靈如何不受魂的摻雜而出來是服事主
的基本功課,這本小書有厲害的啟示。這三本書都是倪柝聲弟兄寫的,可以說
是他在這方面的代表作,清華圖書館六樓都有。但是如果是抱著滿足魂的好奇
來研讀,恐怕會大失所望;如果願意照之而行,會發現其中神的說話。

    再者,我們是不是要分辨魂與靈呢?就如倪弟兄所說的,自析不僅沒
有幫助,反而使魂生命更強壯。需要在神的光中讓祂光照,祂所沒有光照的就
先讓它去吧。只有神藉著外面聖靈的管治與裡面活的說話才能使我們有靈魂分
開的經歷,我們不能加速其進行,卻能阻攔延遲它的發生。

    最後,想看一下morse對靈的看法:morse的重點應該是「靈是魂的一
種狀態」以及「靈是經過轉變純化的魂」。神的靈是靈不是魂,天使是靈不是
魂,而唯獨人的靈是魂不是靈!我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說法,除非這三個靈字
的意思是不同的,而所指不同範圍的物件卻用同一個字,很難想像。的確許多
時候聖經對人靈的描寫好像有魂的功能,請讀上面所列的三本書,有詳細的說
明。主要的點是人的靈須經過魂來發表,所以人靈的出來往往是摻雜的,就如
一道純淨的水,由於流經的管道有硫磺就成了硫磺水。從我們的腹中所湧流出
來的江河本是純淨的聖靈,但經過我們魂的發表就加進了許多摻雜,所供給人
的就成了含有毒素的硫磺水。人的靈總是帶著所經過的魂的情形出來。另外經
上記著人的靈是神造的(賽四十二5、亞十二1),所以靈並不是由魂轉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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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kuo@fhlbbs (沒有),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morse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Jun  7 23:09:30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morse@fhlbbs () 的文章中提到:
                                                            ^^^^^^
  請問您所指的交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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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morse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Sat Jun  8 08:53:10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kuo@fhlbbs (沒有) 的文章中提到:
:                                                             ^^^^^^
:

對於神旨意的認識, 常須要經由和其他的弟兄的"交換意見",
聽聽別人的看法. 基督教的術語叫"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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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Yan-Ten Lu),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回 job (I) 我的靈魂觀和育一個比喻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Sat Jun  8 13:57:53 1996)
轉信站: fhlbbs

>
                                                               ^^
 ^^**           ^^^^^^^^^^^^^^^^^^^^
****           ^^^^^^^^^^^^^^^^^^^^ <=== 不是我的意思!!!!!
****
>

 你把這話說成我的意思, 會叫我原本就懶得打字的手更軟了. 讓我先
 放下手邊的工作, 回這一段誤解. 或許我表達的能力太差.

 靈是表示魂的狀態(的參數), 加參數兩字, 或許可以避免誤會,
 神的靈是改變人(魂)的狀態的力量, 天使是一種的  "靈體",
 我們現在沒有靈體, 復活之後才有.

 什麼是"狀態"? 就是人的喜樂, 哀傷, 剛強, 軟弱, ...... 人(魂)就
 是人(魂), 即使狀態參數被改變了, 依然是人(魂). 不會變成靈.

 用一個比喻來說: 魂好像是一群分子, 靈相當於代表分子運動的動能,
 或代表分子間的壓力, 或是分子相關位置的 order parameter. 喜樂
 的靈猶如一種能力, 叫這些分子活潑碰跳, 哀傷的靈使分子沉寂安靜.
 這些稱之為分子所存在的一種"狀態".

 人若看成是熱力學中的一團分子群, 人的靈就相當於存在於其間的
 動能. 分子就是分子, 並不會因為動能高, 分子(魂)就被"純化"成
 為"動能". 而神的靈是"生命", 是祂可以改變人(魂)存在的"狀態".
 叫哀傷(的魂)變為喜樂(的魂).

 而神的靈工作的重點就是要改變這一些分子存在的"狀態", 尤其是其
 中的 order parameter, 叫雜亂的 amorphous (非晶體, 石頭) 變成
 亮晶晶的寶石 (crystal, 啟示錄 21 章).

 不知你是否懂我的意思?
----

                             這只是個人的淺見, 請不吝指教!
                                   Mo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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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Yan-Ten Lu), 看板: problem
標  題: 回 figs: 一些關於靈章節的註解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Sat Jun  8 15:50:43 1996)
轉信站: fhlbbs


  約06:33   因為  神的糧, 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
  約06:34*  耶穌為生命的糧
  約06:35+  耶穌說, 我就是生命的糧. 到我這裡來的, 必定不餓. 信我的, 永遠不渴.
  約06:48   我就是生命的糧.

耶穌是神的話, 也就是神的靈, 這些話與靈, 改變了人(魂)(的狀態),
我們常因神的話得安慰(改變我們悲傷的狀態), 因神的話語得亮光
(改變我們無知的狀態), 這些都叫我們(魂)得飽足, 得供應. 是我
們生命(建造改變魂)的糧食.

糧食使人成長壯碩, 神的話對於我們的魂也是有一樣的功效.


  約06:51   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 人若吃這糧, 就必永遠活著. 我所要賜的糧,
            就是我的肉, 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人的靈"是顯是人心(魂)的狀態參數, 常因週遭的環境而瞬息萬變;
這種"存在"是短暫而且虛幻的. 神在基督�堜瓟�, 在我們生命(魂)
中塑造永恆的真實. 在這真實�媕Y的信心  盼望  和  愛心  永遠
常存, 勝過死亡黑暗的權勢.


  約06:53   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 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
  約06:60*  主的話是靈是生命

唯有神的話(祂的靈) 能真實改變我們的生命(心魂的狀態), 叫我們成了
謙卑, 使我們成為剛強, 使我們有溫柔.


  約06:63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 肉體是無益的.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 就是靈,
      就是生命.

生命不僅僅是指肉體而以, 更是我們"魂"的狀態. 而食物供養肉身, 神的話
是我們生命(魂)的改變的力量.



  羅08:02   因為賜生命的(.聖.)靈的律, 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
            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生命的靈: 神的靈改變人(魂)的狀態. 因為這種的改變, 我成了新人.
心中知曉神的恩典, 不再服膺在罪和死的權勢下. 不在律法之下, 而
在恩典之中.


  羅08:06   體貼肉體的, 就是死, 體貼(.聖.)靈的, 乃是生命, 平安.

我們的心思意念若專想地上和情慾的事, 人(魂)逐漸被牽引到死亡的
狀態中. 反之, 若思想屬靈屬天(和神有關的)事, 便逐漸叫我們的人
(魂)脫離肉體情慾的糾纏, 得生命(心魂在善的狀態), 有平安.


  約壹0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 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人認基督是救主, 心思意念(魂)在聖靈帶領下, 進入生命(魂的美善狀態).
反之, 離神遠去, 心思離開生命的源頭 (改變魂的力量) 終歸於滅亡.


  啟21:06*  主必將生命泉源的水白白賜給口渴的人喝
  啟21:06   他又對我說, 都成了. 我是阿拉法, 我是俄梅戛, 我是初, 我是終.
            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
  啟22:01   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 明亮如水晶, 從
            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啟22:02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 結十二樣果子, ((樣或作回))  每月都結果子.
            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

生命之水改變我們(魂)乾渴的狀態.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
得飽足. 水是靈的預表, 解人乾渴, 就是改變我們"心魂"的狀態. 神的
靈是改變我們(魂)存在的狀態的力量. 我們人渴了, 就須要喝水, 乾渴
的魂, 就須要生命的靈 (來改變它現在所存在的狀態)


  啟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 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 也能從門進城.

衣服是人的見證或是所披載的基督. 在基督(的名分)��, 我們就有權柄
可以到生命樹那��, 得到餵養改變我們"魂"的食物(靈, 神的話). 也可
以經由門(使徒所傳下來的信念聖言等, 12 個門是 12 個珍珠, 是使徒
的預表) 進到新耶城 (基督的身體), 共同彰顯神的榮耀.


  啟22:17   聖靈和新婦都說來. 聽見的人也該說來. 口渴的人也當來. 願意的
            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

聖靈的工作在建造教會(新婦), 借著聖靈的工作. 教會向著普世宣揚:
凡渴望真理的人, 都應當來, 神的白白救恩將以生命的活水(生命之靈)
改變人(魂)所存在的狀態, 叫人得著生命 (魂向著神永活的狀態).


   林前02:13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 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
         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 將屬靈的話, 解釋
               屬靈的事. ((或作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

I Cor 2:13  which things we also speak, not in words taught by human
wisdom, but in those taught by the spirit, combining (interpreting)
spiritual thoughts with spirtual words.

保羅等也知道並且傳講這一些屬靈的事情, 不是用人智慧的話所教導
學習來的, 而是借著屬靈的思想和工作, 聖靈所教導的.

聖靈賜給屬靈的思考(魂的功能), 和屬靈的話語(也是魂的功能), 叫
保羅可以明白一些屬靈的事 (神所賜給我們知道的, 由12 節接下來).

   林前02:14*  屬靈的人領會神的事

屬靈的人, 是悟性(魂)經過神改變了它的狀態的人, 這些人因著這種轉變,
就可以知道屬靈(和神相關)的事情了.


   林前02:14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 反倒以為愚拙.
               並且不能知道, 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屬血氣的人, 其心魂所存在的狀態, 無法了解屬靈的事情. 在他的思想中,
這些和神有關的事是極奇無聊和愚蠢的. 唯有經過改變的心魂(屬靈的人),
心中(他的悟性)明白屬靈世界的事情.


   林前02:15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 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在屬靈的世界中, 我們看見萬事萬物服膺在神所定下的律中, 陽光之下沒有
新鮮的事, 萬物興衰成敗榮枯都依循神的定命進行. 然而在世人當中, 人們
卻不了解我們所信的, 和因信而得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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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Yan-Ten Lu), 看板: problem
標  題: 回 job II: 魂是人的主體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n 10 11:23:14 1996)
轉信站: fhlbbs

>

這一些術語, 我都滿熟的, 曾在聚會處呆過七年, 我知道這些術語的含意,
也用過一段時間, 後來我自己從聖經中體會偏向於用簡單的話說清晰的概
念, 才漸漸擺脫這些術語. 即使如此, 我剛上宗教板時, 還是有許多的弟
兄不習慣我的說法, 算我是個"講靈派"的.

初見你的post, 我隨手回兩個短篇, 但讀到最後, 才發覺你完全誤解我所
說的"靈是魂的狀態"這一句話, 不是說"靈是魂的一種狀態", 而是說"靈"
是表現"魂"狀態的一個變數. 人是魂, 好像一個函數 F, 而人的靈好像是
一個變數, x.

F(x) 成了一個活的人.  F(喜樂的靈) ==> 一個喜樂的人;
                     F(哀傷的靈) ==> 一個哀傷的人;

大衛在寫詩篇 51 篇時(因謀害烏利亞之事), 他的狀態是:

     David(哀傷痛悔的靈) ==> 一個哀傷痛悔的大衛;

所以他祈求神賜給樂意的靈, 來改變他(魂)的狀態: (詩15:10) 給我造一顆
清潔的心, 重新賜我樂意的靈.

    David(樂意的靈) ==> 心中無虧欠, 可以在神前站立的大衛.

所以你把我的意思, 讀成"魂純化為靈", 這個誤解太大了. 我必須把兩短篇
刪除, 好好的寫完整的句子.


>
>

"屬魂的"這個分類對我的認識來說是奇怪的. 聖經鮮少有這樣的分類法, 林
前二章14節, 是說"天然"的人不認識神, 不知道屬靈的事. 把它翻成"屬魂的",
我不認為適當, 其它地方也沒有這樣的用辭.

"魂"是人的"主體"在聖經中是明確的, 創世記中的"人", 原文幾乎都是"魂"
字. 例如: 雅各帶75人下埃及. 英文聖經是 75 souls. 摩西下西乃山, 以
色列有三千人被殺, 英文是 3000 souls killed. 在新約中, 希伯來 10:39

      but those who have faith to the preserving of the soul.
      (那些有信心, 以至"魂"得保全的)

彼得前書 1:9 obtaining as the outcome of your faith the salvation
             of your souls.
             (得到信心的果效, 就是"魂"的救恩.)

         4:19 entrust their souls to a faithful Creator ..
              (將"魂"交託給信實的造主).


馬太16:25 for whoever wishes to save his soul shall lose it;
          but whoever loses his soul for my sake shall find it.
          (保留自己"魂"的將失去"魂", 為我失去"魂"的將得到"魂")

這�堣ㄩ犍╞h或得到都是指著"魂"說的. 要否定的是"魂", 要成全的也是
魂. 用我的話來說, 就是改變"魂"的狀態變數, 使"木碳"變為"鑽石". 成
分雖然都是"碳", 但因著狀態改變, 一個會發光, 另一個只會吸光. (靈是
光, 魂是碳.)

"屬靈的"是相對於"屬肉體"的, 這些形容辭的對向都是"魂"----表明"魂"
所存在狀態. 同樣的, "在靈��"也是形容"魂"所處的一種狀態, 或說"我的
魂在靈��", "我的魂被聖靈所充滿".  我覺得這些主體(主詞  對象)都是
指人, 也就是指"魂"所說的. (被靈所充滿的"魂"還是"魂", 同樣的被"純化"
的魂, 也還是"魂".)(若說"我的靈在靈��", 豈不是很奇怪嗎?)

對我而言, 說人屬魂的, 和說人屬土的是一樣的. 這只是在說明人被造的
"軟弱"的本質而已. 人既是"屬土的" (也就是屬"魂"的意思),  因此是軟
弱的, 面對律法, 就註定要跌倒. 人因軟弱有所不能行, 所以才有神接下
來的救恩. 這個救恩是要讓我們的"魂"可以得救, 蒙神保守 (來10:39,
彼前 1:9, 4:19).

而在新約中, "靈"是一個意思非常廣的名辭, 可以是人的心, 或是"心的狀態",
或是"人的氣息", 或神的靈, 或天使的靈體, 污穢的靈, 使人沉睡的靈...等等.
相對於舊約(希伯來文)"靈"的觀念, 新約(希臘文)的"靈"的觀念似乎更為
廣泛. 容我稍後再說. 但是"神的靈住在人的靈��", 這種觀念可能有一點
問題. 你回去聖經找一下, 聖經應該沒有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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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Yan-Ten Lu),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回 job (I) 我的靈魂觀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n 10 14:44:12 1996)
轉信站: fhlbbs


先就你所提出的疑問簡答, 其餘的歸在後續的文章中.


>
>
你要在人中找靈的"實體", 那好像要在毛毛虫中找蝴蝶的翅膀一樣. 復活
是一種 transform 的過程, 復活的靈體是林前15章所說的"靈性的身體".
復活的靈體是一個獎賞, 每一個人的光芒或各有不同, 福音書中, 法利賽
人以七兄弟共妻來質問耶穌復活的事, 耶穌說你們不懂復活, 人復活乃像
天使一樣, 不嫁不娶. 耶穌復活, 帶著屬靈的身體, 依然留著槍傷和釘痕.
這靈體可以吃可以喝, 可以摸觸, 不同於心中意念的靈.

若不區分這點, 那一個說說小謊話的人(心中存虛謊的靈), 豈不是和被鬼
父附著, 眼露青光, 把自己摔在火�堣鐒堛漱H一樣.

不但人的靈不能實體化 (人的靈瞬息萬變), 神的靈和撒旦的靈, 都不太容
易實體化. 撒旦的靈是空氣中的掌權者, 我們從出生就一直在他的權勢下.
撒但的靈和基督的靈是偏向於一種權勢, 一種影響決定人心魂的勢力範圍-
----叫國度, 黑暗的國度和愛子的國度. 同樣的, 大多時候, 神的靈偏向
意念化抽象化, 而不是實體; 聖經中用過"手"(但以理書), 用"鴿子" (福
音書, 耶穌受浸),  用"火"(使徒行傳, 五旬節). 但這些"實體"都像是
"屬性"的描述, (分別代表工作 馴良 能力等)  而非說"神的靈"就是像手
像鴿子 或像火一樣的"實體".

新約的靈是一個意思極奇廣泛的字. 在舊約中查一查比較沒有那麼多種的
意思. 我說"靈"是魂的狀態參數, 只是我找不到更好的字眼可以讓你明白
又不至於誤解. 在心靈的世界你要把它說得多實體化都可以, 好像說: 我
心中著急, 如同火燒. 或是: 我的心是北極的冰山等等. 但是, 復活的靈
體是不同於"人的靈". 在舊約中, "人的靈"常是指"人的氣息""人的力氣"
"人的喜樂""人的哀傷"等.

復活的靈體, 我常把它想是"魂"所穿的一件衣服, 神在基督��(因為基督的
名分)所賜給我們的, 剪裁合身按著屬靈(魂)生命的豐盛而製作的.


>
>

把這比喻, 再延伸出去一些, 來回答你的問題:

1. 神的靈是一切動能的源頭. 那在這一個 model 中, 祂到底是不是"動能"? 這個
   問題就超過了. 聖經不可能告訴我: 人是土做的, 那神是什麼材料作的. 這個問
   題答案我不知道. 不但動能的源頭是神, 分子的源頭也是神. 神向我們顯露的屬
   性, 我知道一些. 但超過這些, 實在無法深入了.

   "神是靈"告訴我們神非物質, 神是能力, 神是意念, 神是源頭; 這個靈創造天地,
   萬物, 賜給人氣息靈魂. 我們的靈, 只是我們的喜樂 哀傷 驕傲 謙卑, 除了心
   中的"心境"外, 它可是什麼都造不出來.


   天使是一種"靈體", 也就是他有一個"身體", 但是這個身體是"非物質的". 在此
   比喻中, 天使是一某類型的身體, 但並不同於分子(人的魂).

   "靈體"是相對於可朽壞的"物質身體"來說的. 它是"非物質"的, 但究竟是什麼
   "非物質的材質, 我不知道.

2. 我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 "魂"就是"魂", 在怎麼 perfect, 它還是魂. 至於那復
   活的"靈體"怎麼來? 它是從"信心"長出來的. 信心是一個子粒, 從這子粒長出一
   個屬靈的魂, 在經過死亡的洗禮以後, 神預先定下一個律: 它會被披上一個榮耀的
   不朽壞的靈體.

   我不懂你為什麼一直要"覺得": 復活的非物質的"靈體"現在就有了. 我以為在現
   在的時刻��, 根據"生命"(魂)的豐盛, 神預定了一件榮耀的"衣服"(靈體), 到那
   日為你披上.

3. 與主連合成為"一靈", 這一靈是重在"一體"的觀念, 從前後經文, 就可以知道. 這
   �堣ㄜn我們姦淫, 姦淫的是與妓女成為一體. 所以我們要有基督的心思, 基督的意
   念, 基督的順服, 這是基督心中的狀態. 我們要進入他的"狀態"當中. 腓利比書中
   說, 我們要以基都的心為心. 說我們是"亞伯拉汗的後裔", 也是這種意思, 我們一
   如亞伯蘭在迦勒底時蒙召, 因信而流浪迦南, 這是屬靈(心魂的狀態)的血統關係.
   眾基督徒也可以成為一體一靈, 若我們與基督同心, 我們的心念心思在基督�埵P歸
   於一.



>
                                                              ^^^^^^^
 ^^^^^ ==> 這我稱之為改變(魂)生命的狀態. 說"魂"進去出來都不覺得好.

>

 這我稱之為"摸索人心中的動機"(人的靈), 也是"魂"的生命表現. 心理學家也可
 以作到的. 大多數的人都會一點. (這是"心魂"的事, 不是屬靈的事.)

 但因認識"神", 認識基督而起的動機和心意, 卻是不屬靈的魂(人), 所不能知道的,
 是他們所認為愚蠢的. (這些叫屬靈的事.)


> -------------------------------------------------------------------------- <

發信人: morse@fhlbbs (Yan-Ten Lu),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回 job (III) 魂的更新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Mon Jun 10 18:15:10 1996)
轉信站: fhlbbs

>

馬太 16:24-25  若有人要跟從我, 就當捨己, 背起他的十字架,
               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失生命;
               凡為我喪失生命的, 必得著生命. (生命或作"魂"講)

失喪的生命是"魂", 得著的生命也是"魂".  在這種魂生命的改變過程,
人當然要先放下本來那源起於罪惡的動機 心思 和意念, 從新接受一套
價值觀念(屬靈的魂生命價值寶貴), 而對付習於"罪"中的魂生命, 須要
十字架的工作. 十字架相當於舊約的割禮, 為要治死惡行. 讓魂生命在
屬靈的價值觀中, 顯得完全 美麗.


林後10:4-5 我們爭戰的兵器, 本不是屬血氣的, 乃是在 神面前有能力
           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將各樣的計謀, 各樣攔阻人認識神
           那一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 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 使
           他們都順服基督.

這說到屬靈的爭戰, 爭戰的戰場就是人的心. 本來已經習慣世界的價值觀
的人心, 我們要靠神靈的能力, 改變人心的狀態, 使之順服神和基督.

"靈乃是裡面之人的人位", 我不會使用這樣的說法, 我習慣說: "魂"是人
主體,  而我的靈是我"魂"當下的"狀態".  神的靈在我身上工作.


>

成為一靈:  相當於以基督的心為心, 進入基督的"魂"生命中, 或許可以與
           他在相同的心態中.

心思置於靈: 心思的方向, 要思考天上的事, 要接受屬靈的價值觀, 不要老
            是思考地上的事.

這些經節, 我偏向用這一些清晰明白的話來解. 區分"魂的生命"和"魂的功能",
我不以為妥當. "魂的生命"(魂的狀態)一定是藉著"魂的功能"表現出來. 離開
心思意念而談"魂的生命"是沒有意義. 但是因為"魂"自亞當以降就存在邪惡權
勢下, 所以人心所想的盡都是邪惡, 耶穌說入口的不會污穢人, 出口的才會污
穢人, 因為發之於心的盡都是姦淫 偷竊 忌妒 等. 所以"魂"須要被拯救.
改變"罪惡的魂生命"成為"屬靈的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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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Yan-Ten Lu), 看板: problem
標  題: 回 job (IV): 魂的學習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Tue Jun 11 11:29:45 1996)
轉信站: fhl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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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不限於在屬靈的事上, 人對於許多屬世的事的反應也是如此. 拿心理
學來說, 人有意識, 有潛意識, 這些都是心魂的功能, 潛意識所存的, 經
過了心的作用就被扭曲了. 經常有一些事我們怎麼想都想不起來, 有一些
事卻無端地浮到腦海. 這是潛意識和心的相互較量.

所以, 聖經說"人心最為詭詐", 心理分析的目的也是要找出隱藏在潛意識
內的情節. 這些於也是屬魂的功能.

"不清晰"時並不是說"心思不夠用", 而這原本就是"魂"的學習的過程. 不
但屬靈的事如此, 屬世的事也是如此. 學習就是從模糊到清晰, 從生疏到
熟練. 回想一下, 生命中的事每一件都是如此. 屬靈的魂也須要經過這樣
的學習. 學習熟練了以後就叫作"老練". 這是聖經的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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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知識"和"生命"的落差. 按著知識我應該愛弟兄, 但我的靈
(魂的當下狀態)實在不喜歡他. 這也是魂須要經過的訓練和學習.
記得"買"字嗎? 生命(魂)的學習原本就要付代價的.

我並不是反對你的說法, 只是提出另一種(我以為)比較吻合聖經的
說法來描素同樣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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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稱為一個"老練的魂", 一個豐盛的生命. 對神的原則清晰, 行事
為人不以自己的利益為中心. 在每一件事上的抉擇, 能夠不看重自己
的利害, 而遵循神的旨意 (以清晰的原則重於所謂的感覺).  至於
"人位"的說法, 我傾向於避免這種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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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orse@fhlbbs (), 看板: problem
標  題: Re: 關於靈魂體 回morse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Tue Jun 11 12:02:08 1996)
轉信站: fhlbbs

==> 在 job@fhlbbs (鍾時俊) 的文章中提到:
:
這是我自己逐漸形成的看法, 我以為是聖經的看法.

我離開聚會處已經有七年時間, 雖然偶爾回去參加特會, 雖然對
聚會處已經有一點陌生. 但我想聚會處的說法應該跟聚會所差不
多. 當然, 聚會處從聚會所分出來已經幾十年了, 現在會所弟
兄用的許多新名詞, 可能和聚會處的用辭又不太相同了, 不過
主要的意思相去還不遠. 再過一段時間, 或許意思也會漸漸分
離 (用辭遣字, 長遠的來說, 對背後的意義, 還是有一些影響.).

共產黨南下時, 上海會所的人直退到廣東, 後來決議, 李常受
帶著倪柝聲所訓練的 12 個年青人進駐香港, 倪柝聲回到上海
(過一段時間後被補, 刑期將滿時, 死於獄中). 李常受所帶的
人, 後來轉進到台灣. 這些年青人, 後來先後離開會所自立門
戶. 其中, 史伯誠的聚會叫"基督徒聚會", 或稱"聚會處", 門
徒訓練中心, 則稱"基督見證使團". 也屬於較封閉性的聚會,
但對外的排斥心, 沒有聚會所那麼強. (會所可能人多, 不成熟
的人也相對的多).

1982 -- 1989 我在聖地牙哥的聚會處, 1989 年以後, 我離開
學校, 到外地工作, 偏僻的小鎮只有一家"華人播道會", 從此
就離開聚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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