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k (懷孕第六個月的陳小小) 看板: BGR 標題: Re: 女人結婚,若不是出於無知,不然就是對神與人與 … 時間: Sat Oct 2 17:30:00 1999 ※ 引述《sundae (可惡的共匪)》之銘言: 其實他說的我很贊同。只不過實在不用把矛頭指向我吧!呵呵 我覺得女人本來就該有「工作能力」,不可依賴丈夫。萬一發生什麼事情, 無論是丈夫死亡或是丈夫變心,我們都有能力靠自己活下去。 而法律問題,我們只能靠立法委員去修法。我能做的,頂多是趕緊把這件事實 告訴女性同胞,請大家注意一下。以及告訴我同學趕緊把保險受益人移轉到 他信任的人,罷了。唉! 不過我還是很真摯的希望,婚前放亮雙眼,婚後實在怎樣自保可能都很難全身而退! 而我認為如果是真的基督徒,他就明白上帝的愛,對人的愛。瞭解「真愛」的人 即使一時受誘惑、軟弱犯罪,但是他(她)都會知道自己的罪,於是婚姻都還有挽回 的機會。 就怕有人已在婚姻中還認為外遇是對的,偶爾交交男朋友、女朋友是對的,適時髦的。 那這種婚姻不就無法挽回? 我以前有個男友就認為有能力的男人應該向王永慶一樣,討好幾個老婆。像這種婚姻觀 ,我嚇死了。馬上就跟他分手了.....後來發現這種觀念的男人還不少耶!基督徒中倒是 還沒碰上。不過高雄市以前選市長,有個基督徒候選人就是一妻一妾,這種人就別想我 選他,即使他是基督徒。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