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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k (懷孕第六個月的陳小小) 看板: BGR
標題: Re: 女人結婚,若不是出於無知,不然就是對神與人與 …
時間: Sat Oct  2 17:30:00 1999

※ 引述《sundae (可惡的共匪)》之銘言:

其實他說的我很贊同。只不過實在不用把矛頭指向我吧!呵呵
我覺得女人本來就該有「工作能力」,不可依賴丈夫。萬一發生什麼事情,
無論是丈夫死亡或是丈夫變心,我們都有能力靠自己活下去。
而法律問題,我們只能靠立法委員去修法。我能做的,頂多是趕緊把這件事實
告訴女性同胞,請大家注意一下。以及告訴我同學趕緊把保險受益人移轉到
他信任的人,罷了。唉!

不過我還是很真摯的希望,婚前放亮雙眼,婚後實在怎樣自保可能都很難全身而退!
而我認為如果是真的基督徒,他就明白上帝的愛,對人的愛。瞭解「真愛」的人
即使一時受誘惑、軟弱犯罪,但是他(她)都會知道自己的罪,於是婚姻都還有挽回
的機會。

就怕有人已在婚姻中還認為外遇是對的,偶爾交交男朋友、女朋友是對的,適時髦的。
那這種婚姻不就無法挽回?

我以前有個男友就認為有能力的男人應該向王永慶一樣,討好幾個老婆。像這種婚姻觀
,我嚇死了。馬上就跟他分手了.....後來發現這種觀念的男人還不少耶!基督徒中倒是
還沒碰上。不過高雄市以前選市長,有個基督徒候選人就是一妻一妾,這種人就別想我
選他,即使他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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