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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kl@fhlbbs (pang),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再論羅馬天主教會的「教宗制」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Wed Jul 19 16:57:02 1995)
轉信站: fhlbbs

  為免「雞同鴨講」,請回應的人注意,
  我在這裡討論的是,羅馬天主教會的「教宗制」,而非「主教制」;
  我在這裡反對的也是,羅馬天主教會的「教宗制」,而非「主教制」。


  羅馬天主教會一直以為,教牧權由基督授予以伯多祿(彼得)為首的眾宗徒(使徒),
  這種傳襲一脈相承延綿不斷。雖然如此,但伯多祿繼承人在牧職上的無誤特性,是
  獨特的,其獨特性是主教團眾主教所不能及的,因為「每位主教並不單獨地享有不
  能錯誤的特恩」,也不是說主教團合起來就可以,必須要聯於伯多祿繼承人──羅
  馬教宗──才行。雖然有不少努力要淡化這種羅馬教宗這種權威,但梵二仍如此說
  :「...
  對於羅馬教宗的法定訓導權威,更應該表示這種意志及理志的敬重服從,
  即使教宗不是以正式的宗座權威發言,亦當如此;
  就是說,要依照教宗所明白表示的意見,
            或是根據文告的性質,
            或是他反覆提陳的一貫理論,
            或是他說話的口氣上所流露者,
          尊敬地接受他的教導,真誠地附和他的論斷。
 
   固然,每位主教並不單獨地享有不能錯誤的特恩,
   他們雖然散居在全球不同的地方,如果他們彼此之間與伯多祿的繼承人保持著
   共融的聯繫,正式地教導信仰及道德的問題,而共同認定一項絕對應持之道理
   ,便是不能錯誤地宣告基督的道理。...
 
   這項不能錯誤的特恩,是救主願意祂的教會在斷定信仰及道德的問題時所享有
   的,其不能錯誤的範圍和天主啟示的寶庫範圍相等,這一寶庫必須謹慎地保存
   ,忠實地講解。
 
   幾時主教團的首領、羅馬教宗,以全體基督徒的最高牧人與導師的身份,
   在信仰上堅定其弟兄們(參閱路廿二,32),以決斷的行動,
   宣佈有關信仰與道德的教理,
   他便以自己職位的名義,享有這種不能錯誤的特恩。

   因此,他的斷定,本身就理當稱為不可修改的,而非由於基督教會的同意;
   因為在許給伯多祿的聖神協助之下,所發表的定斷,並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
   ...並不是以私人的名義,而是以整個教會的最高導師的名義...

   幾時羅馬教宗或主教團與他一起定斷道理,無非是按照啟示的本身去發揮...」
   (教會憲章,25)


   對於羅馬天主教會的論述,我們大有疑慮,不能苟同:

   1.首先,我們懷疑「耶穌把這個權柄給了伯多祿、後來的基督徒承襲這種架構」

    1-1.聖經是否有記載這種在地上教會中獨一的、居首的權柄已經賜給了伯多祿(彼
        得)?瑪(太)十六18-19,若(約)二十一15-17,路二十二31-32所指是的,是
        要賜下這個獨特的權柄嗎?還是一個全職奉獻、或者是牧養教會的呼召?

    1-2.聖經是否有記載這種在地上教會中獨一的、居首的權柄可以傳之後世?


   2.再來,我們也懷疑這種「定斷道理」時無誤的特恩的真實性、可能性以及需要性

    2-1.除了自我啟示的真理自身是無誤以外,聖經是否有啟示指出,這種無誤的特
        恩會賜予伯多祿(彼得)以及其繼承人?又或者說,聖經是否有啟示指出,「
        因為基督的臨在,當教會對一些爭議的信理,藉聖神助佑,以全教會名義正
        式公佈〞當信的道理〞時,便無法犯錯。」
    2-2.今天聖經正典已經形成,這種特恩仍有需要嗎?
    2-3.我們能否分辦這種「定斷道理」時無誤的特恩的行使是否合法?人性的軟弱
        、自我中心與不服從聖神(聖靈)的引導,是否有可能導致出現一種假借「定
        斷道理」時無誤的特恩之名,而行個人利益之實的情況,因而造成悲劇的發
        生?
    2-4.如何避免歷史上發生過的悲劇的從演?主教團的制約,能確保人性的軟弱、
        自我中心與不服從聖神(聖靈)引導的不會發生嗎?

     保羅在一封信中這樣說:
    「後來磯法〔磯法繙出來、就是彼得(約一42)〕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
      我就當面抵擋他。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喫飯.及至
      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就在眾人面前對
      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
      人隨猶太人呢。」(加二11-14)


  所以,我仍堅持這樣的看法:

  「新約聖經不打算將彼得的地位,提高至其他使徒之上,
    或設立一個永久的『彼得的職位』,
    彼得自己也從沒有作出這樣的建議(彼前五1-4)。
    承認耶穌基督的獨特權威,比任何其地方法更能維護真理和合一。
    因此,在耶穌基督教會唯一至高首領的王權下,我們持守福音信仰者,
    謀求尊重神子民順從基督的角色,就是透過他們行使信徒位分來管理教會的角色。

    教宗制和『教宗無誤』的聲稱,阻礙了天主教信仰的更新。
    它也成為基督徒合一的一重巨大障礙。
    此外更妨礙人聽見從教會唯一真主的聲音。
    
因此,『教定無誤』的教義,並不是『所有基督徒應該相信』的『神所啟示的教條』。
    相反,基督徒除非否認聖經真確無誤的教訓,否則不可能接受這看法。」
  (世界福音團契,<從福音信仰觀點看羅馬教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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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唯獨聖經」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準則;                     ��
 ��               「唯獨基督」完成了贖罪的大工;                           ��
 ��               「唯獨恩典」使我們得以稱為神的兒女;                     ��
 ��               「唯獨信心」使我們稱義;                                 ��
 ��               「榮耀唯獨歸神」是我們敬拜和事奉的目標。                 ��
 ��  chris@ccms.ntu.edu.tw                                   pkl is p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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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July 去大陸宣教營會, 不上站


發信人: cdm@hntp2.hinet.net (Jerry Chen),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Re: 再論羅馬天主教會的「教宗制」
發信站: HiNet (Thu Jul 20 12:16:11 1995)
轉信站: 
fhlbbs!bbsroute!news.csie.nctu.edu.tw!news.cc.nctu.edu.tw!serv.hinet.n

In article [再論羅馬天主教會的「教宗制」] of tw.bbs.soc.religion,
pkl.bbs@fhl.ee.nctu.edu.tw (pang) wrote:


嘿嘿,讓我想起咱們天主教的〞叛逆小子〞神學家Hans Kung所說的,
教宗是合一的最大絆腳石。


講到教宗職務,我必須先講清楚一些天主教的教會學觀念,
因為所提到的制度問題,屬於教會學範疇。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徒因為一同分享基督的生命而成
為一個團體。基督是教會的建立者,常與信徒同在,直到今世
的終結,祂不斷賦與教會新的生命。

教會是歷史性也是末世性的團體。教會被建立以後,並非永不
改變,它在歷史中(旅途中),不斷悔改革新。教會逐漸清楚
天主的救恩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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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教宗制時,牽涉到伯多祿的職務(首席權)、伯多祿職務的繼承、
與無誤權柄等三個層面,應分別說明。

A.  伯多祿的職務(首席權)

  伯多祿在新約中是耶穌早期門徒之一,常為門徒的代言人,
  門徒中最先見到主的顯現,耶穌在他身上(磐石)建立教會
  ,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他,賦與他束縛及釋放的權力,命他餵
  養牧放耶穌的羊群。此外伯多祿在耶路撒冷教會居領導地位
  ,在宗徒會議中,他是原始基督教會和外地基督徒的管理人
  ,天主教會因此肯定耶穌獨自賦與伯多祿為教會首牧的職務。


B. 伯多祿職務的繼承

  須先說明的是,繼承的是教會首牧的〞職務〞,非伯多祿個
  人的特恩或其宗徒身份。伯多祿(及其他宗徒)死後,教會
  須繼續留存,〞直到今世的終結〞,因此教會內這個職務須
  有人繼承。

  誰是伯多祿職務的繼承人?這個問題須從初期教會資料來看
  。這方面最早的資料是公元101年死於羅馬的聖克萊孟給哥林
   多人的書信,及於106殉道於羅馬鬥獸場的安提阿的聖依納爵給羅
    馬人的書信。從這些古老的書信,及後來教父的一些著作,
  反映出在後宗徒時代,普遍認為羅馬主教繼承伯多祿的職務。

  自第四世紀以後,天主教會即清楚肯定羅馬主教繼承伯多祿
  的職務,幾位教宗對自己的身份也有清楚意識。所以在教會
  的前四世紀,伯多祿首牧職務與繼承性問題,已逐漸明朗,
  到了第四世紀已成公認的道理。

  在東方教會方面,最初幾屆在東方召開的大公會議,羅馬均
    派有代表參加,在加彩東大公會議中,當大會誦讀教宗良一
  世的信後,大家高呼〞這是教父的信仰,是宗徒的信仰,伯
  多祿藉著良說話〞。大會呈教宗的書信也說〞..因此,我
  們也是教會的兒子,我們向你元首表明,我們藉著真理,作
  教會的一份子..”。可見教宗繼承伯多祿的首牧職務,在
  早期為大公會議接受。至於東西方教會分裂,東方教會清楚
  否認羅馬主教治權性的首牧職務是在第九世紀以後。


>
>

C. 教宗的無誤權柄

  在講到教宗的無誤權柄時,有人常將其與伯多祿的繼承一起
  談,有時會焦點不清。其實由教會學的觀點來看,較容易瞭
  解。教宗的無誤權柄是教會無誤的特殊一面。

  如我在前一封Post舉的:

    基督要求宗徒們到天下,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為人施洗,教導他
    們基督給的戒命,並允諾與他們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二
    十八:19~20)。所以,這樣的委託與允諾,保證了教會不離開
    基督的教訓,儘管個別的基督徒有可能發生錯誤(弟前三:15)。

    換句話說,因為基督的臨在,當教會對一些爭議的信理,藉聖神
    助佑,以全教會名義正式公佈〞當信的道理〞時,便無法犯錯。

    因此教宗的無誤權柄,是只有在代表整個教會宣佈〞當信的道理
  〞時,才享有無誤權柄。



教會的無誤並非須不須要的問題,而是耶穌基督給教會的許諾。


您所謂的〞歷史上發生過的悲劇〞大概可分兩部份,一個是因為〞教
宗〞這個制度(非關無誤權柄)所造成,另一個是因為〞無誤權柄〞
所造成。對於前者,從歷史看,教會內常發生,天主教會也謙虛的承
認與認錯,因為我們很清楚瞭解,教會須要不斷革新與悔改,我們不
是一個〞凱旋的教會〞。我認為這些悲劇在任何制度下都有可能發生
,只要我們背離了天主聖神。

至於〞無誤權柄〞部份,因為其只有在斷定有關信理及倫理為全教會
當信的道理時擁有不能錯誤性。天主教會很少用到,如果你翻翻天主
教的教義,很少是運用無誤權柄而斷定的。從歷史看來並無悲劇發生
。


>

彼得有可責之處,或者招人羞辱,並不影響其首牧之職,他個人並不
享有無誤的特恩。彼得並非因完美無缺而成為首牧。告訴您,去年在
梵蒂岡舉行的世界主教會議時,一群修女在廣場拉布條抗議教宗(史
上第一次),沒有人因為這些人的抗議,而開始懷疑〞教宗的職務〞
,大家反省的是〞現任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言行思想〞呀。無誤權柄
不是加於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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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慶宇      E-Mail: cdm@hntp2.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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