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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chung (超米兒) 看板: Ethics
標題: [轉錄]台北市廢公娼事件的意圖倫理與責任倫理分析
時間: Wed Jun 24 14:03:38 1998
※ [本文轉錄自 SocialAct 看板]
作者: psycho (神性-人性.理性-感性) 看板: SocialAct
標題: 台北市廢公娼事件的意圖倫理與責任倫理分析
時間: Thu Jan 15 23:47:04 1998
台北市廢公娼事件的意圖倫理與責任倫理分析
● 一、前言:意圖倫理與責任倫理
公娼問題引爆到現在一段時間,本來,這個話題我猜不會停留過久,想到
成福衣廠女工抗爭事件被判刑,居然完全無法在媒體上被重視,bbs 上更是幾
乎毫無聲援之聲,那麼這一個公娼問題自然更不會被重視。結果,我猜錯了,
公娼問題竟是奇怪的越演越烈,而且產生許多思想行動混淆的現象;為此,我
決定寫這一篇文章。
要分析這個問題,我們得重新借用 Max Weber的理論進行問題的解析。韋
伯認為,進行社會活動可分成兩種態度,一種稱為『意圖倫理』,一種稱為『
責任倫理』。意圖倫理意謂著,進行社會活動時,不考慮其活動的有效性,只
考慮其活動是否滿足個人的價值感與道德感。『責任倫理』則意謂著,進行社
會活動時,詳細考慮活動的功效與影響,根據現實成效來修正其活動與手段,
不高舉價值或道德來成為唯一判準。當然,我們唯有避免意圖倫理的社會實踐
態度,才能真正讓活動不至於成為個人意識形態的滿足,而能真正對社會負責
與貢獻。
● 二、現實面與價值面的分析:
今天分析公娼問題,首先就得區分出『現實』與『價值』。很明顯的,公
娼問題的『現實面』是:
1. 是否有公娼面臨生涯規劃問題而無法生存?
2. 軟弱人們需要的性發洩要如何進行不危害別人的發洩?
3. 娼妓合法化對台灣社會現階段產生的影響是好是壞?
而『價值面』則只有一個,就是:
娼妓工作權不傷害他人,為什麼不能做?
經過這些分析,我們知道,『的確』『有些』公娼因為倉促廢娼而生涯規
劃出問題,這只要使用最簡單的思考,月入頗豐的工作一但失去,重新找工作
又未必容易,當然一定有家境困難的公娼受到生存威脅;這個現實面我希望沒
有爭議。於是,受苦的人產生了,做為一個基督徒,不但要能表達愛與關懷,
更要積極實踐正義的為受苦的人對抗壓迫者。因此,我們開始詢問:『如何幫
助這些受苦的公娼解決問題?』。
正是因為現實上這種對公娼乍失生計的同情心,才會造成幫公娼抗爭的心
志。但是,現實的問題是『如何幫助公娼解決問題?』,這個問的解答人人方
法不同,卻立刻呈現『意圖倫理』與『責任倫理』的兩種不同取向,拿捏之間
,正好給我們最好的反省:
『 我們究竟是真的在幫助受苦的人解決問題?還是在利用受苦的人宣傳我
^^^^^^^^^^^^^^^^^^^^^^^^^^^^^^^^^^^^^^^^^^^^^^^^^^^^^^^^^^^^^^
們想推行的價值? 』
^^^^^^^^^^^^^^^
談到價值系統的選擇,那基本上是沒有討論餘地的;因為價值選擇永遠就
是不理性的,你要支持娼妓工作權,我堅決反對娼妓工作權,兩個人一樣非理
性,都是在堅持自己的價值系統。這一點,我將不討論。但是做為一個基督徒
,無論如何,我堅持只有愛情之下的性才是可接受的,無法可想而從娼(例如
被生計所迫)或少年輕狂軟弱而犯錯,這當然是可以原諒的;但是認定娼妓工
作權完全正當,憑自己喜歡高興而從娼,這種『價值』絕對完全不是基督徒應
有的價值系統,任何基督徒都不應該接受這種價值。如果要討論這一點,由於
牽涉到的只有基督教自己的教義問題,我將不予討論。
● 三、台灣社會的現實情況考量:
台灣社會一向有『理論遠遠走在實踐之前』的可悲現象,這是非常明顯的
華人文化影響,幾乎是中國與台灣的真實寫照。幫助受苦的公娼,真的要以爭
取其工作權、近而撼動台灣社會對娼妓的全新觀點為手段嗎?這到底是幫助?
還是叫公娼太沈重、擔了完全不應該擔的十字架?以下就是要從這個角度進行
考量。
當台灣的社會完全的岐視女性,當台灣的法律也完全對女性不利,社會上
仍普遍認為男生做愛是賺到、女生做愛是失身的社會背景下,所謂的娼妓工作
權究竟是什麼呢?思考這個問題,一定要把『價值』丟到一邊,因為『工作權
』本身只是一個『社會實務』,從來都不是什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就好像
『環保』是否是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價值?事實上『環保』背後真正的假設是
:『我們絕不相信人的科技水準可以解決污染問題』。如果相信人類未來科技
可以發明各種經濟的去污染技術,就完全沒有環保問題;如果不相信人類有這
種能力,就應該積極推動環保這種『社會實務』工作,來避免人類因為對環境
破壞過度而自我毀滅。
己知娼妓工作權只是一個『社會實務』而非一個『價值』,我們才是真正
以『責任倫理』的角度來面對這個問題;那麼我們繼續要問:在資本主義的社
會中,娼妓工作權意謂著什麼?
明顯的,除非社會福利制度規範下,娼妓費用調降到任何年齡只要有欲望
就可以得到滿足,也就是嫖妓免費或極低價格,這樣子才能避免『娼妓』的存
在造成一種資本主義的最大罪惡。根據娼妓的社會需求而論,不論男女,人人
都有慾望急待合法發洩,如果娼妓收費偏高,那麼社會上馬上產生對窮人最大
的岐視,也就是『有錢人可以隨便嫖妓,窮人只能乾瞪眼』的資本主義罪惡。
一切都在向錢看齊下,有錢人安安心心不必擔心慾望問題而犯罪,窮人慾望無
法滿足乾瞪眼有錢人能自由尋歡。根據娼妓需求的思考方式,後果就是得下結
論認為窮人的性犯罪率一定高於有錢人,間接造成『有錢的人不必怕犯罪』的
資本主義罪惡邏輯。
這種現象當然只是針對台灣社會現實情況而論,如果台灣社會己經普遍性
開放,人人都可以自由自在輕鬆找到性發洩對象,當然我上述的資本主義罪惡
不會發生。再何況,以台灣現實而論,願意從娼的人是如此的少,娼妓量少需
求大,尋歡價一定大為飆漲,只會更直接的助長資本主義的罪惡模式。
再更進一步直指台灣目前現象。當台灣社會夫妻離婚時,婦女沒有財產權
,沒有養育權,一切法律皆對之不利。當社會透過娼妓工作合法化而產生『嫖
妓階級』後,婦女是會被進一步壓迫成弱勢?還是會提高婦女地位?很明顯的
,除非高資產階級的知識貴族女性,可以憑自己的政經水準與知識權力避免台
灣婦女普遍的弱勢壓迫;否則在這種台灣現況下,當女性地位還那麼受岐視的
情況下,娼妓合法究竟是幫助了誰?是滿足了資產階級男人的嫖妓快感?是滿
足了強勢男性的外遇自由?還是壓榨了女性的不平等?�
於是我們發現,在台灣女權如此低劣的情況下,宣揚性工作權合法,根本
是一個徹底的『意圖倫理』之社會實踐。沒錯,對於知識高超可以從『性論述
』看到人類未來美好社會的人來說,性工作權合法化是一個開放社會應有的價
值觀。可惜的是,這種社會行動在上述的台灣社會現實考量下,究竟是幫助了
公娼呢?還是滿足了自己推動性價值的道德熱情呢?
● 四、究竟是在幫助公娼的困難?還是在推行自己的性論述理念?
因此,叫公娼太沈重。真正最重要的問題是『究竟有沒有公娼生計困難?
』,『究竟要如何幫助困難的公娼?』。因為龐大醫藥費而被迫為公娼,可以
『逼迫』陳水扁市長甚至更高政府官員面對這個社會福利政策救助不周的現象
負責,實際解決有人受苦急需救助的直接問題。結果,在這些反廢娼的行動中
,我們看到的是這個最直接最重要的問題逐漸弱化,『娼妓工作權合法』的價
值訴求越來越大聲,一時間彷彿也產生了『要幫助公娼唯有娼妓合法化』的迷
思,各種性論述開始藉機宣傳『性自主』、『性愛二分』的價值觀。這一切一
切的行動,真的是公娼應該負擔的十字架嗎?是不是叫公娼太沈重了呢?
『救助生計困難的公娼』,遠比要求台灣這個性觀念保守社會接受『性工
作權』還要簡單的多。今天若是盡全力單一針對『有些』公娼的生計困難進行
批判,指出具體的那幾位公娼需要那些足夠的救助,這樣子就很容易讓人支持
,至少性觀念保守的人也會在愛心的要求下提出支持。但是在整個問題己經被
徹底的曲解成『幫助公娼就一定要給她們工作權』這種充滿價值觀的意識形態
論述後,性觀念保守的人當然卻步不前,他們願意幫助公娼度過困難,但是憑
什麼這樣子就得支持性工作權?這兩者之間有什麼必然性的關係嗎?事實上,
兩者完全沒有任何必然性的關係,全都只是一種『意圖倫理』的社會實踐,高
舉火熱的意識形態價值而己。
於是,當走資本主義社會改革方式的陳水扁市長,使用中產階級的價值觀
進行廢娼;而被公娼受苦而激起正義熱情的人們,卻因為『意圖倫理』的實踐
方式導致使用社會主義式的『娼妓權合法化』價值觀與之對抗;於是最核心的
公娼受苦問題從此消失不見,變成一個中產階級價值與基進性論述價值之間的
意識形態鬥爭。本來是一個單純的社會救助問題,現在變成兩種價值觀你死我
活的鬥爭,想必就算是身在其中的公娼,考慮到她女兒生在一個娼妓合法化而
產生嫖妓合理化的台灣社會,她都不見得願意支持這種價值觀 ── 她需要的
也許只是社會福利政策幫助她的生計,不是那些遠在天邊的價值觀。
等到台灣女性有『起碼』的被尊重,有足夠的法律基礎與文化意識來對抗
男性霸權;如此在一個娼妓合法卻不會帶來惡劣影響的社會下進行支持娼妓工
作權,這才是真正基於『責任倫理』而做出的有效社會實踐。否則,一切不過
是意識形態的鬥爭而己;這種鬥爭一但失敗,受苦的公娼可能將永無翻身餘地
,因為所有的同情心與資源將完全耗盡在爭取娼妓工作權的意識形態議題上。
如果這種鬥爭成功,可憐的將是那些無法接受性自主價值觀的台灣弱勢女性,
丈夫自由自在嫖妓,不給錢又不怕妳要求離婚,看看妳怎麼找相公?多麼美好
的超級男性霸權沙豬社會!
所以,是否有公娼面臨生涯規劃問題而無法生存?當然有;軟弱人們需要
的性發洩要如何進行不危害別人的發洩?當然要想辦法;娼妓合法化對台灣社
會現階段產生的影響是好是壞?至少在目前看來,沒有好處只有壞處。
那麼,做為一個同情公娼處境的人,你到底要真心去解決她們的切身即時
問題?還是要陷溺在意識形態的鬥爭讓公娼太沈重?
● 五、對基督徒講的話:
我底下一段話是針對由信望愛站出現的post,從這些post我將假設有基督
徒弟兄姐妹為了公娼的處境而願意為之抗爭。做為一個正義的社會實踐,這原
來是非常美好的實踐,我應該加以支持。但是,如果一個『社會福利的問題』
,變成一個價值系統鬥爭的問題,我們就得仔細思考:
『 娼妓工作權是否合乎基督教信仰精神? 』
同時,更要仔細思考:
『 你明明是為了公娼受苦而抗爭,為什麼最後你的行為變成只是在爭取娼
妓工作權?這真的是合乎公義的社會實踐嗎?? 』
由於至少在 bbs上整個救助公娼的行動早己變質成性工作權的訴求的,就此而
論,基於我拒絕接受性工作權的論述與價值觀,我將完全拒絕支持 bbs上這些
連署與訴求。同時要求公平看待別人的反對,絕對不是簡簡單單可以化約成什
麼岐視公娼還是見死不救的,當一個行動己經與原先基於基督教的愛而產生的
救助行動,己經變成一個動搖基督教性觀念價值的性工作權訴求時,如何能要
求我們改變信仰,去迎合那些性論述者的思潮?
● 結語:
由上述的分析,我完全不討論針對娼妓工作權的價值認定,更不討論這個
行動的政治糾葛。我嘗試根據這個事件,看到橫亙在台灣社會人們心靈中一個
巨大的問題:
『 我們都有心有熱情去實踐公義,為什麼我們總是無法產生效果? 』
當一個社會行動由『責任倫理』變成『意圖倫理』,也就是從『解決現實
的問題』變成『宣揚全新的價值』時,我們就絕對不是在解決任何社會問題,
而是在『製造問題』,要求人們一起來進行困難的價值觀改變之行動。如此高
蹈化的『貴族行動』,跟宗教家要求『只要愛心就可以讓陳進興浪子回頭』這
迂腐的行為有什麼不同?
很多時候,我們一直以為自己在進行最公義的社會實踐,控訴社會對弱勢
階級的壓迫,事實上,問題是出在我們自己己經把社會實踐變成宣傳全新價值
的意識形態行動。要求連起碼的女權都沒有的台灣社會,一下子接受最基進最
新潮的性論述性工作權思想,這麼高蹈的知識貴族理想,除了滿足自己的情感
,能產生什麼有效的社會行動呢?
如何避免自己的社會行動由責任倫理的角度滑落到高舉意識形態的『意圖
倫理』之角度,將會是我們面對會實踐最大的挑戰。
psy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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