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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nice" , 看板: philosophy
標 題: 心經講記-1
發信站: SEEDNet News Service (Sun Jan 10 19:24:37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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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經講記
印順法師
一、波羅蜜多:佛法有他的目的,和達到
此目的的方法,我們要想了解他,可以用本經
的「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即經題
的「波羅蜜多」來說明。佛法就是要對這現實
世間的苦難,予以徹底的解決。波羅蜜多是梵
音,譯成中文可有兩個意思:一、凡事做到了
圓滿成就的時候,印度人都稱做波羅蜜多,就
是「事業成辦」的意思。二、凡作一事,從開
始向目標前進到完成,中間所經的過程、方法
,印度人也稱做波羅蜜多,這就是中文「度」
(到彼岸)的意思。其實,這只是同一語詞的
兩種──動、靜解釋。佛法的目的,在使人生
的苦痛得到解決,達到超脫苦痛的境地。能解
除這人生苦痛的方法(動的),名之曰波羅蜜
多;依照佛法中的方法做到苦痛的解除(靜的
),也名為波羅蜜多。這樣,現在就把「波羅
蜜多」,局限在解除苦痛的意義上。但苦痛是
什麼﹖從何而來﹖「度一切苦厄」的方法又如
何﹖
苦是一種感受;苦痛,有他的原因,知道
苦痛的原因以後,才能用適當的方法來防制他
消滅他。從引發苦受的自體說,可大分為「身
苦」與「心苦」。身苦是因生理變化所引生的
不適意受,如餓了、冷了、疲勞辛苦了……,
這都是身體上的苦受。心苦是精神上所感受的
苦受,如憎、怒、哀、懼等。身苦是大體同樣
的,如餓了覺得難過,你、我、他都是一樣的
。心苦就不然了,如人觀月,有的人覺得月光
皎潔深生愉快,有的人因望月而思親念舊,心
懷悲楚。觀劇、觀花、飲酒等一切,都有同樣
的情形。在同一境界,因主觀心緒的差別,可
以引生不同的感受,這就和身受不同了!實在
說來,身心二受是互相影響的,如生理變化所
引生的饑渴等苦──身苦,可以引生心理上的
煩憂,因之弱者自絕生路,強者挺而走險,這
是極常見的事。反之,心理上的痛苦,也可以
引發身苦,如因情緒不佳而久臥床榻等。身苦
,由於人為的努力,還易於解決;但同樣的環
境,因人的身世不同,知識不同,情緒不同,
意志不同,感生的心苦也各各不同,這就難得
解決了。世間一般學術,對此心苦簡直是沒法
解除的,只有學習佛法纔可以得到解除。雖然
佛法不是偏於心的,但可以知道佛法的重心所
在。
從引發苦痛的環境說:有的苦痛是因物質
的需求不得滿足而引生的(我與物),有的是
由人與人的關係而引生的(我與他),有的是
與自家身心俱來的(我與身心)。此與身心俱
來的痛苦,雖很多,然最主要的有「生」、「
老」、「病」、「死」的四種。生與死,一般
人不易感到是苦;在苦痛未發生之前,儘管感
不到,可是生理心理的必然變化,這些痛苦終
究是會到來的。人不能脫離社會而自存,必然
地要與一切人發生關係,由於關係的好壞淺深
不同,所引生的痛苦也就兩樣。如最親愛的父
子、夫妻、兄弟、朋友等,一旦生離死別,心
理就深生懊喪、苦痛,佛法中名此為「恩愛別
離苦」。另有些人是自己所討厭的,不願與他
見面的,可是「冤家路狹」,偏偏要與之相會
,這名為「怨憎會遇苦」。此因社會關係而引
生的愛別離、怨憎會苦,是常見的事,稍加回
思,就可以知道。還有,人生在世上,衣、食
、住、行是生活所必需,有一不備,必竭力以
求之。求之不已,久而不得,事與願違,於是
懊惱縈心,佛法名此為「求不得苦」。也有想
丟而丟不了的,也可以攝在此中。像上所說諸
苦,可大分三類:一、因身心變化所引生的苦
痛──生、老、病、死;二、因社會關係所發
生的苦痛──愛別離、怨憎會;三、因自然界
──衣食等欲求不得所引生的苦痛。
世間的學術、宗教、技巧,莫不是為解除
人生痛苦而產生的。然而努力的結果,至多能
解除自然界的威脅和少部份的因社會關係所發
生的痛苦。這因為自然界是無生的,依必然的
法則而變化的,只要人能發見他的變化法則,
就可以控制他、利用他。社會關係就難多了,
如發生同一事件,以同一的處理法,但每因群
眾的心境與處理者之間的關係不同,得到完全
不同的結果。這還不是最難解除的,最難的那
要算各人身心上的痛苦了。照說,自家身心的
事,應該易於處理,實則是最難的。人對自己
究竟是什麼﹖心�堿O怎樣活動的﹖實在不易認
識,不易知道。連自己都不認識,還能談得到
控制自己,改造自己嗎﹖因此,想控制自己,
解放自己,非認識自己不可。佛法雖無往而不
在,但主要的在教人怎樣覺悟自己,改造自己
以得痛苦的解除。如我們不求自我身心的合理
控制與改造,那末因自然界而引起的苦痛,我
們也沒辦法去控制,反而增多痛苦!依佛法,
社會也只能在人類充分覺悟,提高人格,發展
德性,社會才能完成徹底的更高度的和平與自
由。從合理的社會──平等自由中,控制與利
用自然界,才能真得其用。否則,像現代的科
學,對於近代人類不能不說厥功甚偉,然因沒
有善於運用,利器殺人的副作用,就隨之生起
,甚至引起世界文明被毀滅的危險。所以,人
不能從解除自己身心上的煩惱矛盾下手,任何
控制自然、人群的辦法,是不會收到預期效果
的。因此,我們要「度一切苦厄」,應首先對
自己予以改造。唯有這樣,纔能合理的根本的
解除人世間的苦痛。
佛法解除苦痛的方法是如何呢﹖原則的說
,可分二種:一、充實自己:增加反抗的力量
,使苦痛在自己身心中沖淡,不生劇烈的反應
。如力量小的擔不起重物,感到苦難;而在鍛
鍊有素精強力壯者,則可把著便行,行所無事
。二、消滅苦痛的根源:知其原因,將致苦的
原因對治了,苦果自然不生。
我們知道,佛法所討論的「度一切苦厄」
,「能除一切苦」,是著重在自我身心的改善
與解放的。因為度苦、除苦的境界不同,所以
產生了大乘與小乘。側重否定的功夫,希求自
己的苦痛解脫而達到自在,這被稱為小乘。大
乘也是希求度苦除苦的,但他更是肯定的,側
重於離苦當下的大解脫自由;又由推己及人了
知一切眾生的苦痛也與我無異,於是企圖解除
一切眾生苦痛以完成自己的,這就是大乘。從
人生正覺中去解除苦痛,大小乘並無不同。這
本不是絕對對立的,如釋迦牟尼佛因見到眾生
的相殘相害,見到眾生的生、老、病、死苦而
推知自己,又由自己推知他人,知道都是在苦
痛�堸Q生活;於是就確定了解脫自他苦痛的大
志,走上出家、成道、說法的路。後代的大小
乘,不過從其偏重於為己及為人而加以分別吧
了!
佛法以解除苦痛為目的,除苦必須解除苦
痛的根源。致苦的原因,自然是很複雜,但主
要是原於我們內心上的錯誤,及由於內心錯誤
而引生行為的錯誤。人人的內心與行為不正確
,社會意識與發展的傾向,自然也就不能無誤
了!由錯誤的行為影響內心,又由內心的錯誤
引導行為;於是互相影響,起諸惡業,招感苦
果,無時或已!因此釋尊教人從行善止惡的行
為糾正,達到內心的清淨解脫;同時,必須內
心清淨而改正了,行為才能得到完善。就是生
死的苦痛,也就可以根本地得到解除了。由此
,內心與行為中,內心是更主要的。人之所以
動身、發語,不盡是無意識的,大都從發動的
意識──內心上來。內心的錯誤,可分二種:
一、欲,二、見。欲是約情意方面說的,和欲
望的欲多少有些差別。欲以追求為義,追求不
得其正,這才成為欲望,也可名為惡欲。欲有
多方面的,欲求財富,欲求名聞,以及各種物
質上的享受都可名欲。深一層的,耽著不捨即
名為愛;在世間人看起來,愛是很好的,佛法
則說愛如膠漆一樣,一經染著,則糾纏不清,
不免要受他的牽制,不得自在。經�堭`說:因
愛欲故,父與子爭,子與父爭,乃至種族國家
與種族國家爭,爭爭不已,於是造成了充滿苦
痛的人間。見是思想方面的,由於對事物的認
識不同,於是發生意見衝突。如西洋因宗教的
信仰不同而連年戰爭,哲學家因彼此的見解不
同大興爭吵,此一是非,彼一是非。此雖屬於
內心方面的,然因此而表現於行動,就發生絕
大的問題,造成家庭、社會、國家、世界的不
安定──這種現象,尤其是現在這個時代,更
屬顯而易見。見是知識方面的,世間知識不但
老是與欲求合在一起,而且這種知識有著根本
的錯誤。這不是說世間知識沒有世間的真實─
─世諦性,毫無補於人生,是說他有某種根本
錯誤,有某種普遍的成見,所以與私欲相結合
。這才知識越廣,欲望越大,欲望越大,苦痛
越多。欲望固可推動知識的發展,知識也能幫
助欲望的滿足;但因為鬥知機先,人欲橫流,
結果世間苦痛,還是有增無已!古人知識雖淺
,人民尚可安居樂業,現在的人知識增長,人
民幾乎寢食為憂。我們不但是欲望的奴隸,還
是思想的奴隸呢!
各人的愛見,互相影響,互相推動,造成
了家庭、社會、國家的行為錯誤;招感著個人
的苦痛,乃至家庭、社會、國家的苦痛。依佛
法的觀點,不僅此人類共同的苦痛,根源於內
心──愛見與行為的錯誤;眾生流轉於生、老
、病、死的苦痛中,也還是根源於此。世間的
一切,什麼都不是突然而有的,有了也不會無
影響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因緣和合與消散
的過程中流轉。近代的科學家,只知道物質不
滅,而不知道精神也是相續不滅的。我們這一
生的生命現象,並不是由於父母的結合而突然
新生的,他是由於過去某種行為的錯誤而招感
來的。從過去而招感流轉到現在,那麼由現在
的行為也還要招感到未來。這三世流轉的生死
,可說是生命之流,都是因心的錯誤指導行為
而引生的。如果我們不想老是這樣生死苦逼來
去流轉,那就得先從發動行為的內心錯誤上改
造起。所以三世流轉的生死苦也好,現實人間
的苦痛也好,需要解決的苦痛雖有淺深不同,
原則並無不同。我們要消除苦痛,非先從內心
上的愛欲和知見改造起不可。自然,這就是行
為的改善,也即是人我關係的改善。
二、般若波羅蜜多:佛法中談到解除苦厄
的方法,即關於改造錯誤欲見的方法,六波羅
蜜多實為主要。六波羅蜜多是:一、布施,就
是犧牲自己的精神和物質甚至生命,去作有益
於他人的事。二、持戒,不應該做的決定不做
,應該做的努力去做,這就是佛說的「諸惡莫
作,眾善奉行」。例如在消極方面,制止殘殺
生命的惡行,積極方面,更去做救濟保護生命
的善行。三、忍辱,正名為忍,徹底解除人生
的苦痛,須要極大的堅忍才能成功。有此堅忍
,不怕困難,忍受逼害,衝破險阻,才能勇往
直前地去做自他俱利的事。上面所說的施、戒
、忍,著重在我們行為的改善。四、精進,對
於善的事情,不怕任何困難,抱定決心去作,
纔能有所成就;懶惰懈怠是什麼事也不會成功
的。嚴肅的、堅強的、向上的、百折不回的勇
氣與決心,即是精進。五、禪定,禪華語靜慮
,即精神的安定與集中的境界。世間欲愛與知
見的擴張,是多少與此內心的散亂有關。古人
說:「制心一處,無事不辦」,這就是說:由
於禪定的力量,可以控制自己的內心。這確是
體驗真理,發生智慧必須的特殊訓練。但這不
過把我們的精神集中起來便於管理而已,一旦
出了禪定的心境,依舊要紛散混亂起來。所以
上面的五種波羅蜜多,對於苦痛根源的愛見,
還是不能徹底解決的。六、般若,譯為智慧,
有了智慧,錯誤的見解可得到糾正,五種波羅
蜜多也可以得到正當的指導。佛法�堹S別尊重
智慧,因為祇有智慧才能徹底度一切苦。
經上說:「五度如盲,般若為導」;並以
種種功德稱揚讚嘆。有些人不知佛經讚嘆智慧
的用意,於是以為只要有般若,其餘的五度就
可以不要了,這是錯誤的。智慧是領導者,它
需要與布施等行為配合起來,使所修所行的不
致發生錯誤,這才是佛法重智慧的真義。
般若慧和世間的知識不同:般若慧是從深刻
地體驗真理所得到的,如釋迦佛在菩提樹下因
獲得了體驗真理的智慧而成佛。這樣,般若的
智慧,我們不是就沒有分了嗎﹖這也不然,我
們雖還沒有體驗真理的智慧,可是佛法即是依
體悟真理的智慧而流出來的,我們依止佛的經
教指示漸漸思惟觀察,起深信解;這雖不是自
己體驗真理的智慧,然也是類似的智慧。生得
智慧雖人人都有,然解脫苦痛根源的智慧,不
經過修習,確是不容易得的。所以佛法教人多
聞熏習,聽聞日久,解法智生,這在佛法名聞
所成慧。聞解以後,再於自己心中詳審觀察,
如是對於前所了解的問題可以更得到有系統有
條理的深一層認識。同時,將此深刻的悟解,
指導行為而體驗於尋常日用間,佛法名此為思
所成慧。思後更修禪定,於定境中審細觀察宇
宙人生的真理,此名修所成慧。再不斷的深入
,常時修習,般若智慧即可發生。
智慧,可以分為兩種:一、世俗智,如世
之哲學家、科學家等,他們都有對於宇宙人生
的一套看法,有他種種的智慧,與相對的真理
。雖然這是不究竟的,若就廣義的智慧說,他
們解說宇宙人生的世俗智,也可以包含在般若
�堙]方便智)。二、勝義智,這是就特殊的智
慧說。佛法體驗真理的智慧,是徹底的、究竟
的,這與世間智慧不同而是特殊的。體驗真理
的智慧得到了,生死流轉中的一切苦痛,都可
以因之而解決。苦痛的大樹,有本有幹有枝有
葉,我們要除掉它,不能光在枝葉上下功夫,
必須從根本上去掘除,佛法就是以般若智從根
本上解除人們苦痛的。所以佛法中所講的般若
,主要是特殊的。佛、菩薩、羅漢都有此智慧
,不過佛菩薩的心量大,智慧也大些。因此菩
薩應遍學一切法,菩薩雖學一切法,以有特殊
的智慧,世間智慧的錯誤可以為之揀除,融攝
貫串使世俗慧亦成為圓滿而合理的,從般若而
引出方便智,即能正見世間的一切,這就是上
面所說廣義的智慧了。常人對此,多不了解,
於是生起種種誤解:有些人以為佛法所指的智
慧是特殊的,有了這特殊的智慧,其他的世俗
智慧就可以不要了,這種人忽略了遍學一切法
門的經訓。另一些人以為世俗的知識,不可厚
非,應當去學,可是學而不返,忘記了佛法特
重的智慧是什麼了。所以修學佛法的人,應該
對佛法所崇重的特殊智慧致力以求,而世俗的
一般智慧,也不能忽略。
般若是最高的智慧,其內容深細難了,由
於般若的最高智慧,才能親證宇宙人生的根本
真理。真理是什麼﹖這不必另外去找說明,可
以就在日常見聞的事物上去了解。依佛法說,
一切事物的存在,都不過是原因條件的假合,
凡是假合成的東西,它底本身一定是遷動變化
的;他依原因而存在,同時又與他法作緣,他
法也遷流變化而存在。這種互相影響互相推動
的關係,佛法簡稱之曰因果系。因果法則,是
遍通一切法的。如一株樹,有種子的因,與水
、土、日光的緣,和合起來,生芽、抽枝、發
葉、開花、結果。若是原因和助緣起了變化,
樹的本身也就跟著變化了。人也是這樣,富貴
、貧賤、賢明、不肖,都不是沒有因緣的。上
面曾說:人依內心的正確與錯誤引生行為的合
理不合理,由此感招苦樂不同的結果,這也就
是因果必然的現象。任何事物,都不許例外,
佛法就是依因果法則說明一切的。存在的是結
果,同時也是因;凡是可為因的,也必是從因
所生的。但一般宗教就不然,如耶穌教說一切
事物是上帝造的,上帝不由他所造。這樣,上
帝唯是原因而不是結果了!佛法呵此為不平等
因。還有說什麼時、方、物質等為諸法因的,
這在佛法總呵之為非因計因。或說諸法是無因
生的。諸經中依因果法則,遍予破斥。唯有依
於般若慧,了達諸法的因果事理,纔是正確的
知見。然了得因果現象,還不是佛法中最究竟
的;最高的智慧,是要在因果現事的關係中,
深入的去體驗普遍而必然的最高真理。佛就是
體驗了這最高真理的;佛的偉大,也就在他能
把真理完滿的洞達。宇宙人生的真理,佛說有
三:
1、諸行無常:這一真理,說明了一切事
物都在因果法則下不斷地遷流變化,其中沒有
什麼永�琱�變的東西。在從前,或許不容易了
解,由於近代科學進步,已經不甚難懂了。不
過,世人也只能在諸法的流動變化上了達其外
表,還不能達到諸法沒有不變性的究竟義。這
諸行無常的真理,是從縱的時間方面來說明的
。
2、諸法無我:我,在佛法�埵野旬S殊的
定義。一般人總以為事物上有一個獨立存在的
東西──我。依佛法講,存在的事物都不過是
因緣和合的假相,其中沒有什麼可以獨立自存
的。如一幢房子,看來好像是整然一體,然仔
細推敲起來,房子是由眾多磚瓦木石所合成的
。五指伸開來,拳還能存在嗎﹖這說明了物體
是因緣生的,只有假相,沒有實體。就是分析
到了一微塵、一電子,也還是因緣的假相,沒
有什麼獨存的個體。這諸法無我,是從橫的空
間方面說的。了知空間的一切法,都是沒有獨
立存在性的,如國家是由土地、人民、主權所
合成的,人是筋骨血肉髮毛爪齒所合成的,除
去了這許多合成國家、人身的質素,是沒有實
體或是形而上的存在。
3、涅槃寂靜:這說明了動亂變化、假合
幻現物的最後歸宿,都是平等無差別的。一切
事物,是動亂差別的,也是寂靜平等的。如審
細的觀察諸法,就可以發現動亂差別的事物,
即是平靜無差別。這種種差別歸於平等、動亂
歸於平靜的──涅槃寂靜,如枝葉花果的形色
各殊,但對光的影子,是沒有差別的一樣。涅
槃寂靜,是依諸行無常、諸法無我體驗所得到
的。如對前兩真理不能了解,這涅槃寂靜的真
理,也就不會正確的了解。這如在波浪的相互
推動激盪──無常無我上,了知水性的平靜一
樣。波浪是依水而有的,波浪因風而起,風若
息下來,水自歸於平靜。但這平靜不必要在風
平浪靜的時候,就在波濤洶湧動盪不停的時候
,水的本性還是平靜的。人在生死的流轉�堣]
是一樣,苦樂、人我、是非、好醜、動亂萬千
,就在此動亂萬千的流轉當中,了知涅槃的平
等寂靜。上次說到,糾正我們內心上的錯誤,
引導行為入於正軌,即達到此涅槃寂靜的境地
,就可以得到生死苦痛的解脫了。
上面三者,總名之為三法印,印有不可變
更和確實性的意思。這三者是佛陀從因果法則
上體驗得到的,因人的智慧不同,所以通達的
真理也有點不同。小乘要一步步的向前悟入,
先了解諸行無常有必歸無,再了解諸法無我,
由此進而離卻煩惱體驗諸法的涅槃寂靜,這是
漸進的體驗。大乘菩薩就不必如此,只一「空
」字,就把三法印統攝起來。空,是真理中最
高的真理,最究竟的真理。但一般人對於空,
都有誤解,以為空是什麼也沒有了,於是懶惰
疏忽,什麼也不努力,這是極大的錯誤!不知
空是充滿革命的積極性的──太虛大師曾約空
義,作「大乘之革命」。如太虛大師自傳�埵�
一段寫到他在西方寺看大般若經的時候,「身
心漸漸凝定,忽然失卻身心世界,泯然空寂中
靈光湛湛,無數塵剎煥然炳現如凌虛影像,明
照無邊。坐經數小時,如彈指頃,歷好多日身
心猶在輕清安悅中。……從此,我以前禪錄上
的疑團一概冰釋,心智透脫無滯;曾學過的臺
、賢、相宗以及世間文字,亦隨心活用,悟解
非凡」。因為大師勝解了空義,所以就與一般
人不同!大師了知世間上的事物都是無常的、
無我的,一切事物離開了關係條件的存在別無
他物,所以對於現在佛教中有不適合時代社會
需要的地方,力主改革;而一般保守者忽略諸
法無常無我,所以多方反對。但大師仍以勇猛
心、無畏心為佛法奔走呼號。由此看來,若真
能悟證──即使少分了解空義,對於行事,也
必能契合時機,勇往直前。
菩薩悟證了空的真理,即於此空性中融攝
貫串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
印。因為,我們要了解空,須從這三方面去理
解:一、世間沒有「不變性」的東西,這就是
諸行無常,諸法既沒有不變性,所以都是無常
變化的。從否定不變性說,即是空。二、世間
沒有「獨存性」的東西,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假
合,小至微塵,大至宇宙,都是沒有獨存性的
,所以無我。從否定獨存性說,也即是空。三
、世間沒有「實有性」的東西,常人總以為世
間事物有他的實在性,這是一種錯覺,剋實的
推求起來,實在性是不可得的;實在性不可得
,也即是空。三法印從否定的方面說──泯相
證性,即是顯示空義的。不變性不可得,獨存
性不可得,實在性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空
,不離開因果事物而有空,即事物的無常變化
,無我不實,自性寂滅。以空──一實相印貫
通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
每為一般人所不了解,所以特別指出來。
般若是通達真理的智慧,與世間的一般知
識不同。般若──實相慧,即能真知諸法真理
的,如即空的無常、無我、涅槃寂靜。凡是真
理,要合乎三個定義:一、凡是真理,必定是
本來如此的;二、又必定是必然如此的;三、
還必是普遍如此的,時不分古今,地不分中外
,大至宇宙,小如微塵,都是如此的。這近於
哲學者所說的「最一般的」或「最哲學的哲學
」。但哲學家所說的,由於推論、假定,或由
於定境,與佛法不同;佛法是佛陀及其弟子們
,以般若親自證得的。至於普通的知識,大概
可以分做兩種:一、有些認識,即常識(科學
也是常識的精製)可以知道是錯誤的。二、有
些認識,常識即使是科學,也不能知道是錯誤
的。常識上以為不錯誤的,為大家甚至世間學
者所共同承認的,都是外由五根緣境,以及內
由意識分別所得到的影像,即為世間的真實,
或者即作為真理看。依佛法,常識可以知道是
錯誤的,有些是完全錯誤的,或也有相對真實
性的。如小孩看到「雲駛月運」,以為月亮是
在跑,這當然是錯誤的;但這種錯誤在眼根緣
境的印象上,有他相對的客觀性。不過成人以
意識推察,知道由於雲的飛行,這才以意識比
量修正根識的似現量。雖明明見到月亮飛行,
而不以為然,說這是錯誤的認識。這種認識,
在人類知識的發展中,不斷在進步,不斷在修
正自己過去的錯誤。所以世間的知識,每每是
覺得今是而昨非的。還有常識──那怕是科學
,也是不能徹底知道是錯誤的。如一般人總以
為事物有不變性的、獨存性的、實在性的東西
,總以為這是千真萬確的。其實,事物那�堿O
這樣﹖一切事物都是變動的、假合的、非實在
的,即是畢竟空的。然而常識不以為然,即科
學與哲學家,也只達到部份的近似。科哲學家
雖能推知世間某些常識是錯誤的,然仍不徹底
,因為常識和科、哲學家的推論,都是依據見
聞覺知為基本的,而五根的觸境生識,是靜止
的、孤立的、取為實在性的。而無始來習以為
性的意識,也不能免除自性的妄見。佛法能從
根識及意識的認識中,徹底掀翻自性的妄見,
這才能契入究竟的真理。所以,佛法教人修定
習慧──般若,根除心理上的錯誤,通達法性
空即無常無我涅槃寂靜,親切證驗,做到去來
坐臥莫不如此﹖
依般若慧體驗真理,根除內心中的錯誤,
導發正確的行為,則煩惱可除,生死可解。論
到內心中的錯誤根本,即是執為實有自性而是
常是我的,略可分為二類:一、我執,二、法
執。法執,是在一切法上所起的錯誤,其中最
根本的執著,即有情──人們在見聞覺知上不
期然而起的含攝得不變性、獨存性的實在感。
眾生於中起執,不是全由意識計度得來,在五
根對境時,影像相生,即不離此實在感;意識
再繼之以分別,於是妄執實有自性。一切的錯
誤,根源於此,舉凡宗教上的天神,哲學上的
實體、本體,都從這種錯誤而來。我執,這是
對於有情不悟解為因緣幻有而執有不變性、獨
存性、實在性。我即有情,不外是因緣的聚合
,有什麼實在性、不變性,如一般所計執的個
體、靈、神我﹖特別是人們直覺的,於自身中
計執有我──薩迦耶見,於所對的一切事物,
以己意而主宰他,即計為我所。這種我──有
我必有我所的計執,在生死輪迴中,實為一切
執著一切苦痛的根本。我執和法執的對境,雖
有不同,然計執為不變性,自在──獨自存在
性,實在性,是一樣的。於自身中所起實有自
性執,名為我執;在諸法上所起的執著,名為
法執。此二執中,我執更為重要。世間自私自
利的,不免要受大家的批評,其所以自私自利
者,即因內計有我,求我之擴展,以一切為我
所,於是只問目的不擇手段。佛法首先教人除
卻我執,我執沒有了,即能契合於緣起的正理
,符合於群眾的正義,行為自然合理了。一己
的私蔽雖去,而眾生的我執還在,於是起憐愍
心,願使一切眾生同離我執,共證無生。佛法
把引生錯誤思想,不道德行為的我執,徹底揭
發出來;使人能離自我見,建立一切合理的道
德,而苦痛的生死流轉,也就能從此解脫。
我執和法執,為出生一切錯亂苦痛的根本,
而我執尤為根本。我們要斷除煩惱,必先除掉
這生起煩惱的根本──我執。佛世,弟子們根
利慧深,佛為他們說無我,弟子們即能了達無
我性空。後人不解佛意,於是聽說無我,轉執
法有;為了對治他,所以大乘經特詳法空。羅
什法師答慧遠法師書,曾談到此義。所以學者
應當了知空──即無常無我涅槃,是佛法中的
最高真理,應遍觀一切法空。但博觀必須反約
,要在妄執根本、生死根本的我執中,深觀而
徹底通達無性。這根本的我執破除了,其他的
一切錯誤也就可以破除以及漸漸破除了。修學
佛法,應先從捨離我執──悟入即空的無我入
手。
三、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波羅蜜多,是度
一切苦厄;般若,是解除苦痛的主要方法;此
經就是顯示這出苦主要方法的精要。心,可以
有多種的解釋,然此處取心要、精要的意思。
佛法有五乘的差別,五乘都是佛法,究竟
那些是最主要的呢﹖佛為一些根機淺的,但教
他受持三歸,奉守五戒,乃至教他修四禪、四
無色等定,這是世間的人、天乘法。又印度人
一向著重山林的生活,偏於自了,佛為適應這
一類的根機,為說聲聞、緣覺乘法,使從持戒
修定發慧的過程,解脫一己的生死苦痛。這些
,都不是究竟的佛法,不是契合佛陀本懷的佛
法。唯有菩薩行的大乘法,纔是佛法中最究竟
的心要。大乘法可以從三個意義去了解:一、
菩提心,菩提心即以長期修集福德智慧,乃至
成最後圓滿的遍正覺,為修學佛法的崇高目標
,堅定信願以求其實現。二、大悲心,菩提心
是從大悲心生起的,大悲心是對於人世間一切
苦痛的同情,想施以救濟,使世間得到部分的
與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有情──人是互相依
待而存在的,如他人不能脫離苦痛,即等於自
己的缺陷,所以大乘要以利他的大悲行,完成
自我的淨化。三、般若慧,有了崇高的理想,
偉大的同情,還要有了達真理的智慧,才能完
成圓滿的人生──成佛。以此三種而行六波羅
蜜多,是大乘佛法的特質。般若波羅蜜多,即
大乘六波羅蜜多的別名,所以般若波羅蜜多心
經,可解說為大乘心,大乘法即佛法的心要。
然大乘中法門很多,在很多的大乘法門中
,般若波羅蜜多又算是主要中之最主要了。因
為修學大乘的菩薩行,無論是利濟他人或是淨
化自己,都需要般若的智慧來領導──不是說
只要般若。布施乃至禪定,世間外道也有,算
不得是佛法中的特法。般若經�堭`說:般若為
導。若沒有般若,一切修行皆成為盲目的,不
是落於凡外──人天,就是墮於小乘──聲聞
、緣覺。從教典說:「一切經中般若經最大」
。因為般若經是特別發揚般若的體悟宇宙人生
真理的,所以般若經在一切經中為最大。在全
體大乘法中,般若波羅蜜多及其經典最為精要
。所以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用六離合釋來說,
是持業釋,般若波羅蜜多即是心。
更進一層說,此經是一切般若經的心要:
般若經的部帙繁多,文義廣博,此經以寥寥二
百餘字,攝之淨盡,可說是般若波羅蜜多經的
心要了。
上面所說的心義,一、整個佛法以大乘佛
法為主要為中心;二、大乘法中以般若波羅蜜
多法為主要為中心;三、般若波羅蜜經中,又
以此經為主要為中心,所以名為般若波羅蜜多
心經。
經,梵語修多羅,譯為線,線有貫攝零星
散碎的功能。佛弟子將佛所說的法,依文義次
第,結集成章成部,如線貫物一樣。能歷久不
失,所以名為修多羅。中文的經字,本也是線
,如織布有經線緯線。後人以古代有價值的典
籍為經,漸漸附以可依可法的尊貴意思,所以
佛典也譯之為經了。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此經是從梵文譯過來
的,譯者是我國初唐時最享盛名的玄奘法師。
心經的譯本,截至清季就有七種。最早的是羅
什法師譯的;奘譯是七譯中的第二譯,在中國
最為盛行。師俗姓陳,河南人。出家後遍學三
藏,於經論深義,有疑莫決,於是即萌到印度
求法的志願。於貞觀元年,潛出國境,冒險犯
難西行,終於在印廣學教法,經十七年,於貞
觀十九年學成歸唐,朝野崇敬備至,於是立寺
翻經,為我國譯經史上的權威者。若欲詳知奘
師歷史,請讀「大唐慈恩三藏法師傳」。
發信人: "nice" , 看板: philosophy
標 題: 心經講記-2
發信站: SEEDNet News Service (Sun Jan 10 19:26:18 1999)
轉信站: fhl-bbs!news.seed.net.tw!not-for-mail
經文都有初中後三分:初即序分,敘說法
時處因緣聽眾等。中為正宗分,正說當經義理
。後為流通分,即經末信受奉行、作禮而去等
。今此心經,無首無尾,闢頭一句,就是「觀
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但趙宋施護
的譯本,三分具足。有人說:奘師譯的是略本
,所以不具三分。然從另一觀點看,奘師所譯
的心經,才是心經原型。此經本是般若波羅蜜
多經中的心要,在六百卷的般若經�堙A有學觀
品,此品有與本經幾乎完全相同的文句,不但
不是觀自在菩薩說的,而是佛直接向舍利子說
的。此經應該是大般若經�堛犖諨n部分,古德
為了易於受持,特地摘出來單行流通,所以名
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這樣,本經沒有首尾,
不是更合理嗎﹖後人以為經有三分,見此經首
「觀自在菩薩」一句,於是即將此經添足三分
,而作為觀自在菩薩所說的了。
此是總標,以下即是解釋此三句的。此三
句中有人有法,有因有果。觀自在菩薩,是能
修般若法門者。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
蘊皆空,即是所修觀法。修般若波羅蜜多,通
達五蘊皆空,即是因;由此體達空性而能度一
切苦厄,即是果。
「觀自在菩薩」,即般若觀慧已得自在的
菩薩,不一定指補怛落迦的觀世音菩薩。菩薩
是依德立名的,有某種特殊功德,即名他為某
某。華嚴經每有若干同名同號的菩薩,即由於
此。所以,誰有觀自在的功德,誰就可以稱為
觀自在。觀是對於宇宙人生真理的觀察,由此
洞見人生的究竟。下文照見,即是般若觀慧的
作用。自在即是自由,擺脫了有漏有取的蘊等
繫縛,即得身心的自由自在。用經文來解釋,
照見五蘊皆空即是觀,度一切苦厄即得自在。
由此,觀自在菩薩可作兩說:一、特別指補怛
落迦的觀自在菩薩。二、凡是能觀察真理獲得
痛苦解脫者,都名觀自在菩薩──本經指後者
。經上說八地以上的菩薩,得色自在、心自在
、智自在,為菩薩的觀自在者。然菩薩登地,
通達真理,斷我法執,度生死苦,即可名觀自
在。就是勝解行者,能於畢竟空觀修習相應,
也可以隨分得名觀自在了。
「菩薩」,梵語應云菩提薩埵。菩提譯為
覺悟,對事理能如實明白,了知人生的真意義
,由此向人生的究竟努力以赴。這不是世間知
識所知,唯有般若慧纔能究竟洞見的。佛是具
有最高覺悟者,菩薩即以佛的大覺為理想的追
求者。薩埵譯為有情,情是堅強意欲向前衝進
的力量。人和一般動物。都有這種緊張衝動的
力量,所以都是有情。有的譬喻為金剛心,就
是說明這種堅忍的毅力。合起來,菩提薩埵譯
為覺有情,有覺悟的有情,不但不是普通的動
物,就是混過一世的人,也配不上這個名稱。
必須是了知人生的究竟所在,而且是為著這個
而努力前進的,所以菩薩為一類具有智慧成分
的有情。又可以說:菩提薩埵是追求覺悟的有
情。有情雖同有緊張衝動的活力,可惜都把他
們用在食、色、名位上。菩薩是把這種強毅的
力量,致力於人生究竟的獲得,起大勇猛,利
濟人群以求完成自己,就是吃苦招難,也在所
不計。所以經�堭`常稱讚菩薩不惜犧牲,難行
能行。以堅毅的力量求完成自己的理想──覺
悟真理,利濟人群,淨化自己,這才不愧稱為
菩薩。又,覺是菩薩所要追求的,有情是菩薩
所要救濟的。上求佛道,下化有情,就是這覺
有情的目的和理想。由此看來,菩薩並不意味
什麼神與鬼,是類似世間的聖賢而更高尚的。
凡有求證真理利濟有情的行者,都可名菩薩。
修到能照見五蘊皆空,度脫一切苦厄,即是觀
自在菩薩。此明能觀的人。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此說觀自在菩
薩所修的法門。智慧,是甚深的。深淺本是相
對的,沒有一定的標準,但此處所說的深,專
指體驗第一義空的智慧,不是一般凡夫所能得
到的,故名為深。般若經�堙A弟子問佛:深奧
是何義﹖佛答以:「空是其義,無相、無願、
不生不滅是其義」。這空無相無願──即空性
,不是一般人所能了達的,所以極為深奧。十
二門論也說:「大分深義,所謂空也」。
能「照見五蘊皆空」的,即是甚深般若慧
。般若的悟見真理,如火光的照顯暗室,眼睛
的能見眾色一樣。五蘊,是物質精神的一切,
能於此五類法洞見其空,即是見到一切法空。
有的譯本,在五蘊下加個「等」字,即等於下
文所要講的十二處、十八界、四諦、十二緣起
等。空性,是要在具體的事實上去悟解,依有
明空,空依有顯,若離開了具體存在的事物,
也不知什麼是空了。所以佛經明空,總是帶著
具體的事實的,如說五蘊空,十二處空等。蘊
,是積聚的意思,即是一類一類的總聚。佛把
世間法總分為五類:色、受、想、行、識。一
切物質的現象,總攝為色;精神的現象,開為
受、想、行、識四種,總名之曰五蘊。色蘊的
色,不是青黃等色,也不是男女之色。此色有
二義:一、質礙義,二、變壞義。質礙義者:
凡是有體積,佔有空間位置的,如扇子有扇子
的體積和扇子所佔據的方位,鐘有鐘的體積和
鐘所佔據的方位;扇子與鐘都是有質礙的,兩
者相遇即相障礙而不能並容。變壞義是:有體
積而存在的,受到另一質礙物的衝擊,可能而
且是終久要歸於變壞的。有此二義,即名為色
,即等於近人所說的物質。舊科學家所說物質
最終的單元,依佛法也還是要變壞的。常人見
到現存事物的表面,不了解事物內在的矛盾,
於是設想物體最後固定的實體。其實,一切色
法──物,自始至終即在不斷的衝擊、障礙,
向著變壞的道路前進。
關於心理活動,佛把它分為受、想、行、
識。心理現象不如物質現象的容易了知,最親
切的,要自己從反省的工夫中去理解。佛觀察
心理的主要活動為三類:一、受蘊:在我們與
外境接觸時,內心上生起一種領納的作用。如
接觸到可意的境界時,內心起一種適悅的情緒
,這名為樂受;接觸到不適意的境界時,內心
起一種不適悅的情緒,即是苦受。另有一種中
容的境界,使人起不苦不樂的感覺,此名捨受
。二、想蘊,想是在內心與外境接觸時,所起
的認識作用,舉凡思想上的概念以及對於外境
的了解、聯想、分析、綜合都是想的作用。三
、行蘊,此行是造作的意思,與外境接觸時,
內心生起如何適應、改造等的心理活動,依之
動身發語而成為行為。行是意志的,以此執行
對於境界的安排與處理。其他的心理活動,凡
是受、想所不攝的,都可以包括在這行蘊�堙C
四、識蘊,此也是心理活動,是以一切內心的
活動為對象的。就是把上面主觀上的受、想、
行等客觀化了,於此等客觀化了的受、想、行
,生起了別認識的作用,即是識蘊。識,一方
面是一切精神活動的主觀力,一方面即受、想
等綜合而成為統一性的。
這五蘊,是佛法對於物質、精神兩種現象
的分類。佛不是專門的心理學家或物理學家,
佛所以要這樣說的,是使人由此了知五蘊無我
。一般人總直覺的有一個自我存在,佛為指出
自我是沒有的,有的不過是物質與精神現象所
起的協調作用而已。若離此五蘊,想找一實體
的自我,是找不到的。身體是色,情緒上的苦
樂感覺是受,認識事物的形相是想,意志上所
起的欲求造作是行,了別統攝一切心理活動的
是識,除此各種活動以外,還有什麼是實體的
自我呢﹖佛為破眾生實我計執,故說五蘊。有
些小乘學者以為佛說五蘊無我,我確是無的,
而五蘊法是有情組織的原素,是實有的。這是
不知佛意,我執雖稍稍除去,法執又轉深,故
說:五蘊皆空。五蘊中的自我固不可得,五蘊
法的自身也不可得。因為五蘊法也是由因緣條
件而存在的,由此所起的作用和形態,都不過
是關係的假現。如五蘊的某一點是真實的,那
末,這就是我了。真實的自我不可得,故五蘊
皆空。但這種假現的作用與形態,雖空而還是
有的。如氫氧合成的水,有解渴、灌田、滌物
等作用,有體積流動的形態,從此等形態作用
上看,一般即認為是實有的。然若以甚深智慧
來觀察,則知任何作用與形態,都是依關係條
件而假立的,關係條件起了變化,形態也就變
化了,作用也就不存在了。事物若是有實體性
,則事物應永遠保持他固有的狀態,不應有變
化,應不受關係條件的變動。事實上,一切法
都不是這樣,如剝芭蕉一樣,剝到最後,也得
不到一點實在的。諸法的存在,是如幻不實的
,需要在諸法的當體了知其本性是空,這才不
會執為是實有了。
一分學者,以為我無而法有,這是因於智
慧淺薄的緣故。在同一因緣法上,智慧深刻者
,即能知其法空,所以說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有的譯本,譯照見五蘊皆空
為照見五蘊等自性皆空,自性就是含攝得不變
、獨存的實體性,此實體性不可得,故曰皆空
,而不是破壞因緣生法。空從具體的有上顯出
,有在無性的空上成立,空有相成,不相衝突
。這和常人的看法很不相同,常人以為有的不
是沒有,空是沒有的不是有,把空和有的中間
劃著一條不可溝通的界限。依般若法門說:空
和有是極相成的,二者似乎矛盾而是統一的。
佛法是要人在存在的現象上去把握本性空,同
時在畢竟空的實相中去了解現象界的緣起法。
能這樣的觀察、體驗,即得度一切苦。徹底的
度苦,必須體驗空性,了知一切法空,生死間
的苦痛繫縛,才能徹底解除。所以在說了照見
五蘊皆空後,接著說「度一切苦厄」。苦是苦
痛,厄是困難。眾生的苦痛困難,不外內外兩
種:屬於內自身心的,如生老病死等;屬於外
起的,如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等。這一切
的苦難,根源都在眾生把自己看成有實體性而
起,大至一國,小至一家,互相鬥爭,苦痛叢
生,即都是由於不了我之本無,於是重自薄他
,不惜犧牲他人以滿足自己。我這樣想這樣做
,你也這樣想這樣做,於是彼此衝突,相持不
下,無邊苦痛就都跟著來了。若知一切法都是
關係的存在,由是了知人與人間是相助相成的
,大家是在一切人的關係條件下而生活而存在
,則彼此相需彼此相助,苦痛也自不生了。物
我、自他間如此,身心流轉的苦迫也如此。總
之,若處處以自我為前提,則苦痛因之而起;
若達法性空──無我,則苦痛自息。菩薩的大
悲心,也是從此而生,以能了知一切法都是關
係的存在,救人即是自救,完成他人即是完成
自己,由是犧牲自己,利濟他人。個人能達法
空,則個人的行動合理;大家能達法空,則大
家行動合理。正見正行,自能得到苦痛的解放
而自在。
以上是經的總綱,下面依此廣釋。
這是解釋總標中五蘊皆空的。五蘊為什麼
是空的﹖欲說明此義,佛喚「舍利子」而告訴
他。舍利子是華梵合璧的名詞,梵語應云舍利
弗多。弗多即子義,舍利是母名。印度有鳥,
眼最明利,呼為舍利;其母眼似舍利,因名為
舍利。舍利所生子,即曰舍利子,從母得名。
舍利子在佛弟子中,智慧第一。本經是發揮智
慧的,故佛喚舍利子以便應對。
佛明五蘊皆空,首拈色蘊為例。色與空的
關係,本經用不異、即是四字來說明。不異即
不離義,無差別義。色離於空,色即不成;空
離於色,空亦不顯。色空、空色二不相離,故
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有人聽了,以為
空是沒有,色是有,今雖說二不相離而實是各
別的,空仍是空,色仍是色。為除此種計執,
所以佛接著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
表示空色二不相離,而且相即。
佛法作如是說,有其特殊意義。印度的一
分學者,以為涅槃與生死,煩惱與菩提,是不
相同的兩回事,離了生死才能證得涅槃,離了
煩惱才能獲得菩提。生死和煩惱是世間雜染法
,涅槃、菩提是出世清淨法,染淨不同,何得
相即﹖這種見地,是從他們的宗教體驗而得來
。宗教體驗,世間的一般宗教,如耶、回、印
度教等,也都有他們的體驗,如上帝、真宰、
梵我等。若說他們都是騙人的,決不盡然,他
們確是從某種體驗,適應環境文化而表現出來
的。不過體驗的境地,有淺深,有真偽。佛法
的目的,在使人淨除內心上的錯誤──煩惱,
體驗真理,得到解脫──涅槃。一分學者依佛
所說去持戒修定淨除煩惱,體驗得「超越」現
象的,以此為涅槃。於是,以為世間和涅槃,
是不同性質的。在修行的時候,對於世間法,
也總是遠離它,放身山林中去,不肯入世作度
生的事業。這種偏於自了的超越境,是不究竟
的,所以被斥為沈空滯寂者。真正的涅槃空寂
,是要在宇宙萬有中,不離宇宙萬有而即是宇
宙萬有的。因此,修行也不同,即於世間利生
事業中去體驗真理,淨化自己。古德說:「佛
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覺悟即在世間法而
了達出世法,由此大乘能入世度生,悲智雙運
。有所得的小乘,體驗到偏於「超越」的,於
是必然地走入厭離世間的道路。龍樹菩薩在智
論�堙A講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時,即以中論生死涅槃無別去解
說。大乘的體驗,不妨說是「內在」的。論到
宗教的體驗,有人以為這是一種神秘經驗,既
稱為神秘的,此中境界就不是常人所能了解。
因之,經驗的是否正確,也無從確論。現見世
間一般宗教,他們依所經驗到而建立的神、本
體等,各不相同,如耶教的上帝,印度教的梵
我,所見不同,將何以定是非﹖依佛法,這是
可判別的,一方面要能洗盡一切情見,不混入
日常的計執;一方面要能貫徹現象而無所礙,
真俗二諦無礙的中道,即保證了佛法的究竟無
上。佛法是貫徹現象與本體,也是貫通宗教與
哲學,甚至通得過科學的,所以有人說佛法是
科學而哲學的宗教。
從理論上說,色(一切法也如此)是因果
法,凡是依於因緣條件而有的,就必歸於空。
如把因果法看成是有實自性的,即不成其為因
果了。因法的自性實有,即應法法本來如是,
不應再藉因緣而後生起;若必仗因緣而能生起
,那法的自性必不可得。由此,一切果法都是
從因緣生,從因緣生,果法體性即不可得,不
可得即是空,故佛說一切法畢竟空。反之,果
法從因緣有,果法的作用形態又不即是因緣,
可從因緣條件有,雖有而非實有,故佛說一切
法緣起有。可知色與空,是一事的不同說明:
所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常人於此不了解,
以為空是沒有,不能現起一切有。不知諸法若
是不空,不空應自性有,即一切法不能生。這
樣,有應永遠是有,無應永遠是無。但諸法並
不如此,有可以變而為無,無的也可由因緣而
現為有,一切法的生滅與有無,都由於無自性
畢竟空而得成立。性空──無不變性、無獨立
性、無實在性,所以一切可現為有,故龍樹菩
薩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本經所
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說明此空色不相
礙而相成的道理。經中接著說:「受想行識,
亦復如是」。這是說:不但從色的現象說:色
不異空,乃至空即是色,若從受的現象上說:
也是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
受的。想與行識,都應作如是說。空是一切法
普遍而根本的真理,大至宇宙,小至微塵,無
不如此,即無不是緣起無自性的。能在一法達
法性空,即能於一切法上通達了。
上面講菩薩依般若通達五蘊──物質現象
與精神現象空,現象與空寂,是相即不相離的
。這從有空的相對性而觀察彼此相依相成,得
二諦無礙的正見,也即是依緣起觀空,觀空不
壞緣起的加行觀,為證入諸法空相的前方便。
由此引發實相般若,即能達到「般若將入畢竟
空,絕諸戲論」的中道實證。上來說:一分學
者不能得如實中正的體驗,於現象與空性,生
死與涅槃相礙,成為厭離世間的沈空滯寂者。
解除此項錯誤,必須了達空有相即──生死即
涅槃,煩惱即菩提,成為入世度生的悲智雙運
。但如滯留於此,不能親證空性,戲論於「有
即是空,空即是有」,即偏於內在的,即每每
會落入泛神、理神的窠臼,甚至圓融成執,弄
到善惡不分,是非不辨。不知華嚴經說:「有
相無相無差別,至於究竟終無相」;中論說: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
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
切法,無不是空者」。無不從有空相即的相待
,而到達畢竟空寂的絕待的。所以本經在說不
異、即是以後,接著說「是諸法空相……空中
無色,無受想行識」。
諸法,指一切法。空相作空性解。性與相
,佛典�堥S有嚴格的分別,如實相、實性,譯
者常是互用的。空相──空性,即一切法的本
性、自性,一切法是以無自性為自性,自性即
是無自性的。色、受、想、行、識,本為世俗
常識的境界,經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使
從空有相即的相對觀中,超脫空有相待而親證
無色、受、想、行、識的空性。此空性,本經
以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來表示他。
中道實證的空性,不但不是與有相對差別的,
也還不是相即一體的。是從相待假名的空有相
即,冥契畢竟寂滅的絕待空性。這用世間任何
名字來顯示,都是不恰當的,在畢竟清淨纖塵
不立的意義上,空、還近似些,所以佛典�堻�
用空──無、非、不等字來顯示。然空性是意
指即一切法而又超一切法的,用世間的名言來
顯示,總不免被人誤解!語言和思想,都不過
是世間事物的符號。世間的事物,語言思想都
不能表現出他的自身,何況即一切法而超一切
法的空性呢﹖空性亦不過假名而已。空性,不
是言語思想所能及的,但不是不可知論者,倘
能依性空緣起的正論來破除認識上的錯誤──
我執法執,般若慧現前,即能親切體證,故佛
法是以理論為形式而以實證為實質的。真能證
得空性,是即一切而超一切的,所以本經結論
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此空中無色
等,從相即不離而證入,所以與一分學者的把
生死涅槃打成兩橛者不同。佛法的中道實證,
可說是內在的超越──證真,這當然即是超越
的內在──達俗。中國的部分學者,不能體貼
經義,落入圓融的情見,以為色不異空是空觀
,空不異色是假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中
道觀。本經即是即空即假即中的圓教了義。假
定真是如此,那經文應結論說:是故即空即色
,即色即空纔是。但經文反而說:是故空中無
色,無受想行識。他們為了維持自己,於是割
裂經文,以為前四句明圓教,而空中無色等,
是結歸通教。當然,經義是可能多少異解的,
但經義尤其是簡短的本經,應有一貫性,不是
隨意割裂比配可以了事的。應該明白:菩薩修
學般若時,觀察諸法從緣起,所以自性空,諸
法自性空,所以從緣起,了知空有相依相成,
實沒有諸法自性可得;入地才能如實證見一切
法畢竟空性──即根本智證真如,幻相不現。
所以本經首標五蘊皆空,次說五蘊皆空的理由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由此為觀察方法而後能得實證的結果:是諸
法空相………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這
是佛門中道實證的坦途,切莫照著自己的情見
而妄說!
不生不滅等三句,是描寫空相的,空性既
不是言思所能思議,這只有用離言思的方法去
體證。如我們未能證得,不解佛說的意趣,那
就是佛再說得多些,明白些,也只有增加我們
的誤會。這如從來沒有見過白色的生盲,有人
告訴他說:如白鶴那樣白,盲人用手捫摸白鶴
,即以為白是動的。有人告訴他說:不是動的
,白如白雪那樣白,盲人又以為白是冷的。結
果都不能得到白的本相,我們對於真理──空
性,也是這樣。所以佛不能為我們直說,不能
用表顯的方法,而用遮顯的,這如繪畫的烘雲
托月法,從側面的否定去反顯他。本經所說的
空相,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這
六不、三對,即是對我們一切法的種種認識,
予以否定,使我們從此否定悟入諸法的空性。
這�堜甡釭`意的:為什麼要舉生滅、染淨、增
減,一對一對的法加以否定呢﹖這就是說明我
們的言語思想,都是有限的、相對法,世間的
一切存在也沒有不是相對的。即使說絕對的,
絕對又是對相對而說的,稱為絕對,也還是不
離相對。一切法沒有不是相對的,相對的即是
緣起幻相,不能顯示即一切又超一切的空性。
佛把這些相對的都否定了,從此否定的方式中
顯示絕對的空性。龍樹說:「破二不著一」,
所以這些相對的──二法否定了,我們不應執
為一體,如還有所執,還是不對的。用否定來
顯示法空性,不是把現象都推翻了,是使我們
在即一切法上了知超越相對的空性;這超越相
對的空性,是內在的超越,不單是內在的,或
超越的。所以,即超越的內在,能成立那不礙
空性的生滅、染淨、增減等等緣起法。至於本
經只舉此六不三對來顯示空性,不多不少,這
可以說有理由,也沒有理由。依世間所知的方
面講,以六不三對來顯示,有他恰當的意義。
生滅,是就事物的自體存在與不存在上說的:
生是生起,是有,滅是滅卻,是無。垢淨,是
就性質上說的:垢即是雜染,淨是清淨。增減
,是就數量上說的:增即數量增多,減即減少
。世間的一切事物,不外是體性的有無,性質
的好壞,數量的多少。如一個團體,團體的存
在與否,這是生滅方面的;團體健全、墮落,
前進或反動,是垢淨方面的;團體的發展或縮
小,是數量方面的。任何一法,都不出此體、
質、量三者,所以本經特舉此三對。如專約菩
薩的證入空相說,即通達諸法自性空,空非先
有後無,或本無今有的,所以說不生不滅;空
性離煩惱而顯,然在纏不染,離纏也並非新淨
;空不因證而新得,不因不證而失去,所以也
就沒有增減。此究竟真理──畢竟空,只是法
爾如此。悟入畢竟空性,離一切相,所以說: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此下說處界緣起等空;先明十二處空。十
二處,也是一切法的分類,但與五蘊不同。十
二處是把宇宙間的一切現象,總分為能取所取
:能取是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
所取是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這
是認識論的分類法。我們所以有種種認識,是
因為內有能取的六根為所依,外有所取的六塵
為對象。眼等前五根,不是可見的眼、耳、鼻
、舌、身,這不過扶護五根的,名為扶根塵。
眼、耳等根,是一種極其微細的物質,類如生
理學家所說的視神經等,佛法名此為淨色根,
有質礙而不可見。意根,也有說為微細物質的
,這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腦神經,是一切神經系
的總樞。據實說,此意根,和我們的肉體──
前五根有密切的關係,他接受五根的取得,也
能使五根起用;他與物質的根身不相離,但他
不僅是物質的,他是精神活動的根源,不同一
般唯物論者,說精神是物質派生的。此六根是
能取方面的,眼根所取的是色境,即青、黃、
赤、白──顯色,長、短、高、下、方、圓─
─形色等;耳根所取的是聲音;鼻根所取的是
香臭;舌根所取的是味,即酸、甜、苦、辣等
;身根所取的是觸,即冷、煖、細、滑、粗、
澀、軟、硬等;意根所取的是法境,法即內心
的對象,如在不見不聞時,內心所緣的種種境
界,如受、想、行,叫做法塵。我們的認識活
動,不離此能取所取,這兩大類總有十二種。
十二種都名為處,處是生長義,即是說:這是
一切精神活動所依而得生起的。佛說此十二處
,主要的顯示空無自性。從根境和合而起識,
根與境都是緣生無自性,無不皆空。常人於見
色聞聲等作用,以為因我們內身有此見等的實
體──我。這是不對的,如必有此見等實體,
不從因緣,那應該常能見色等,不必因緣了。
在不見境的時候,此見在內,應見自己,而實
則不是這樣的。見色聞聲等作用,必要在能取
的根與所取境和合而後起,可見執見聞覺知為
我,極為錯誤,而應知眼等空無我了。菩薩行
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此十二處空。經文也
應說:眼等不異空,空不異眼等;眼等即是空
,空即是眼等……是故空中無眼耳等,這是簡
略可知了。
此明十八界空。「乃至」是超越詞,當中
包括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
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眼識界、耳
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合經文所出
的「眼界」「意識界」,總成十八界。十八界
中的前十二界,即前十二處,由六根對六塵而
生起的認識作用──從意根中現起,即六識界
。為什麼六根、六塵、六識都叫做界呢﹖今取
種類義。這十八類,雖是互相關係的,然在各
各的作用分齊上,又是各各差別的,不相混淆
的。如眼根能見此桌的黑色,身根能觸此桌的
硬度,意根生意識,即是綜合的認識。十二處
,從精神活動生起的依止處說,明見聞覺知的
緣生無我。此十八界是從完成認識作用不同說
:從認識的徑路說,有六;從構成認識的主要
條件說,有三──根、境、識。這樣,共有能
取的六根,所取六塵,及根塵和合所發六識,
總成為十八界。也即因此而明無我──界分別
觀。這種認識作用的分類,和唯物論者不同。
唯物論者說:我們的認識活動,是外境於神經
系作用摹寫,即但有根與境而沒有識的獨特地
位。依佛法,依根緣塵起識,雖相依不離而成
認識活動,但在幻現的假相上,有他不同的特
性,依各別不同的特性,不能併歸於根或併歸
於境,故佛法在根境外建立六識界。根、境、
識並立,所以也不是唯心的。有情的活動,是
有物理──色等,生理──眼等,心理──眼
識等的三種現象的。以此十八界明無我,而十
八界各各是眾緣所成的,求其實性不可得,故
也是畢竟空寂。
此觀十二緣起性空。十二緣起:即無明緣
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
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
生,生緣老死。此十二支,為何名為緣起呢﹖
簡單說:緣起就是因此而有彼的意思。經上說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這緣起的法
則,說明諸法是互相依待而有的。有此法的存
在,才有彼法的存在,有此法的生起,才有彼
法的生起。世間一切因果法的存在,都是這樣
的。如推求為什麼而有老死﹖結果知道老死是
由於有生。凡是有生的,就必然地要有老死,
雖壽命長短不一,死的情形各殊,然死的結果
一樣。我們現見事物的存在,不過因某些條件
在保持均衡狀態罷了,條件若是變遷了,事物
即不能存在。有生必有死,所以基督教所說的
永生,道教的長生,都是反真理而永不兌現的
誑話。生又是從何而有的呢﹖佛說:有緣生。
有,即是已有當生果法的功能,如黃豆有發芽
長葉開花結果等功能,近於常人所說的潛能,
有生起的潛能,即有果生,無即不生,故推求
所以有生的結論,是有緣生。如此一層層的推
求觀察,達到無始以來的無明。無明即沒有智
慧,即障礙智慧通達真理的愚癡,執一切法有
自性。這種晦昧的心識,是一切錯誤的根本,
愛取等煩惱都可以包括在內。但這不是說推至
無明,我們的生命就到盡頭。有生死身,所以
有無明的活動,所以無始來的無明招感生死,
依生死身而又起無明,如環的無端。此是流轉
生死的十二過程,生死流轉,即是如此的。佛
菩薩等解脫生死苦已,就在了知十二緣起的法
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把握其流
轉的原因,於是控制他、轉變他。此流轉中的
緣起法,其性本空,無實體性,故此經說:「
無無明……無老死」。無明至老死,是可以消
除的,於是佛又說緣起的還滅門,無明盡……
老死盡。盡即滅的意思,此還滅的十二緣起,
即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
,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
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
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等滅。事物的生起由
於因緣,事物的消滅也是由於因緣,生起與消
滅都是因果現象的,所以還滅門中的清淨法也
是緣起的。佛說此還滅緣起,為「此無故彼無
,此滅故彼滅」。既滅與無是緣起於生的否定
,是不離緣起的,緣起性空,此無明滅到老死
滅,當然也是空無自性了。所以本經說:「無
無明盡……無老死盡」。此十二緣起與蘊、處
、界法不同,蘊、處、界是一切法的分類,是
具體的事實。此緣起法也可說是事實,如老死
、生、有等都可是事實的現象,然緣起法重在
說明諸法的彼此依存性,前後程序性,即重於
因果的理性。這種理性,是一切法的必然法則
,如生緣老死,生與老死之間,有一種不變不
移的必然關係,佛在複雜的現象中把握它彼此
與前後的必然法則,於是對流轉的雜染法與還
滅的清淨法,能正確的悟解它,進而改善它。
緣起的意義很深,所以佛對多聞第一的阿難說
:「緣起甚深」。緣起是生死流轉,涅槃還滅
法的道理,依緣而起的一切,不含有一點的實
在性,所以菩薩修般若時見十二緣起畢竟空,
沒有生起相,也沒有十二緣起的滅盡相。如大
般若經說:「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緣起如虛
空不可盡」。
此觀四諦空。人有生、老、病、死、愛別
離、怨憎會、求不得等苦,雖有時少有所樂,
然不究竟,終必是苦。人生是苦,諦實不虛,
名苦諦。苦的原因,為無明、愛、見等煩惱,
由此為因而引起苦果,名為集諦。從因生果,
非不可滅,苦滅即得解脫,是滅諦。欲得苦滅
,須依滅苦之道,道即道路方法,由此可以脫
苦,如八正道、六波羅蜜多,是道諦。諦是真
實不顛倒義,四諦即是四種真理,亦名四種真
實。此也不但是苦等事實,在此等事實中,所
含正見所見的苦等真理,也稱四聖諦,因為這
惟有聖者能真實通達。此四聖諦與十二緣起同
是諸法的理性,有不可變易的意義,如佛遺教
經說:「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說四諦,不
可令異」。苦集二諦明有漏的世間因果,滅與
道諦明清淨的出世間因果。世出世間都有因有
果,所以分為四諦。染淨因果法,一切從眾緣
起,緣起無自性,故菩薩修般若時,觀此四諦
畢竟空,即不礙四諦的一實諦。參看中論的觀
四諦品。
此觀能證智與所證理空。奘法師在般若學
觀品,譯智為現觀,此處隨順羅什三藏的舊譯
。現觀,即是直覺的現前觀察,洞見真理。有
能證的現觀,即有所證的真理。「智」是能觀
,「得」為所觀;智為能得,得是所得。所證
所得,約空有說,即空性;約生死涅槃說,即
涅槃;約有為無為說,即無為。總之,對智為
理,對行為果。此智與得,本經皆說為「無」
者,此是菩薩般若的最高體驗。在用語言文字
說來,好像有了能知所知、能得所得的差別;
真正體證到的境界,是沒有能所差別的。說為
般若證真理,不過是名言安立以表示它,而實
理智是一如的,沒有智慧以外的真理,也沒有
真理以外的智慧──切勿想像為一體。能所不
可得,所以能證智與所證理,也畢竟空寂。前
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空,此是就事象的分
類說,屬於事;十二緣起、四諦,是從事象以
顯理說,屬於理。又十二緣起、四諦是觀理,
智得是證果。此事象與理性,觀行與智證,在
菩薩般若的真實體證時,一切是不生不滅,不
垢不淨,不增不減的,一切是畢竟空寂,不可
擬議的。
這是對於照見一切皆空所提出的理由。一
切法所以無不皆空,有以為空是外境空,內心
的精神不空,這是境空心有論者。有以為空是
除去內心的錯誤,外境不空,這是心空境有論
者。這都是偏於一邊,不得法的實相。真空,
要在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上說:五蘊、十二處、
十八界、緣起、四諦、智、得,求自性本不可
得,因為法法的自性不可得,所以是空。如蘊
等是有自性的,今觀其不可得,反而是錯誤了
。因諸法本性是不可得的,不過眾生未能徹悟
而已;不可得的,還他個不可得,直顯一切法
的本來,所以說:「以無所得故」。一切法本
性不可得,眾生以無明而執為實有。如童孩見
鬼神塑像,不由地害怕起來,這因為不知假名
無實,執有實鬼,聞名執實,這是眾生不得解
脫的唯一根源,即是無明,以有所得心求一切
法。今菩薩般若以無所得慧照見五蘊等一切法
空,由此離我法執而得解脫。從理論上說,以
一切法本不可得,說明蘊等所以是空;從修證
上說,即以無所得慧所以能達到一切法空性。
這一句,總結以上五蘊等皆空的理由,可以遍
五蘊等一切法說,即如:無色、無受、想、行
、識,以無所得故;無眼、耳、鼻、舌、身、
意,無色、聲、香、味、觸、法,以無所得故
等。
觀空,不是知識的論辨,而是藉此以解脫
眾苦的,所以接著明般若果。此明菩薩得涅槃
果,即三乘共果。菩薩「依般若波羅蜜多故」
,觀一切法性空不可得,由此能「心無罣礙」
,如游刃入於無間,所以論說:「以無所得,
得無所礙」。無智凡夫,不了法空,處處執有
,心中的煩惱,波興浪湧,所以觸處生礙,無
邊荊棘。菩薩離煩惱執障,能心中清淨。「無
罣礙故,無有恐怖」:恐怖為愚癡心所生起,
心有罣礙,執有我法而患得患失,即無往而不
恐怖。經中說五畏:惡名畏、惡道畏、不活畏
、死畏、大眾威德畏。此中結歸究竟涅槃,恐
怖可約生死說,「坦然不怖於生死」,即自然
沒有一切恐怖了。菩薩了法性空,知一切法如
幻,能不為我法所礙而有恐怖,即「遠離顛倒
夢想」。顛倒,即是一切不合理的思想與行為
,根本是執我執法,因此而起的無常計常,非
樂計樂,無我計我,不淨計淨;以及欲行苦行
等惡行。夢想,即是妄想,即一切顛倒想。菩
薩依智慧行──悟真空理,修中道行──遠離
一切顛倒夢想,消除身心、自他、物我間的種
種錯誤,即拔除了苦厄的根本,不怖於生死,
能得「究竟涅槃」。涅槃是梵語,意譯寂滅,
一切動亂紛擾到此全無,故稱究竟。菩薩依般
若,能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我們如能依此
以行,解一切法空,不但處事待人,能因此減
少許多苦痛,生死根本也可因此而解脫了。
不但菩薩,諸佛也是依此般若而得成佛的
。凡是證得圓滿覺悟的,都名為佛。所以經上
說:這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諸佛」,四
方、四維、上下的十方諸佛,從最初發心,中
間修菩薩行,直到最後成佛,無不是依般若為
先導的。所以說:「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譯無上,三藐三菩
提譯正等正覺,合稱為無上正等覺,或無上正
遍覺。正覺,即對宇宙人生真理有根本的正確
覺悟;聲聞緣覺也可證得,但不能普遍;菩薩
雖能普遍,然如十三十四的月亮,還沒有圓滿
,不是無上;唯佛所證,如十五夜月的圓滿,
故名無上正遍覺。
般若與佛菩提,本非二事,般若是智慧,
佛果菩提即無上正遍覺,又名一切智。在修行
期中,覺未圓滿,名為般若;及證得究竟圓滿
,即名為無上菩提。所以什公說:菩提是「老
般若」。諸佛菩提,非僅是智慧,是以慧為中
心,融攝佛果一切功德。諸佛因地修行時,不
僅是修般若,也修施、戒、忍、進、禪等自利
利他一切功德;故證果時,也證得無邊功德,
如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無上正遍覺
,即圓具此一切功德的。菩薩依般若證空性以
攝導萬行,在實證邊,能證智與所證理,能攝
智與所攝行,都是超越的。依此,金剛經說: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究竟的無上菩提,
在實相慧的究竟證中,是即萬行而離眾相,超
越不可思議。
菩薩修學般若,志在證得佛果菩提,為什
麼此經說菩薩證究竟涅槃,不說證菩提呢﹖此
因無上正等菩提,約究竟圓滿說,唯佛能證得
。而究竟涅槃則不然,是三乘共果,聲聞阿羅
漢,菩薩第七地──或說第八地,都能證得。
不過聲聞者至此,即以為究竟,而菩薩雖了知
無分別法性,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得有諸佛護持,及發心度脫一切眾生的本願
,於是不入涅槃,進趨佛果的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所以龍樹說:「無生是佛道門」。
此是引喻讚德。咒是一般印度人所信為有
極大妙用的;印度教徒,以為誦持密咒,可以
藉咒語�堛滌陌咻W字和秘密號令,解決人力所
不可奈何的事。凡欲求福、息災、神通妙用,
或利益人、或損惱人,都可從咒力中獲得。在
無量的咒語中,有些效力大的,今即引為譬喻
讚說般若的功德──大般若經意如此。所以說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等。大神
,喻讚般若有極大的力量;「大明」,喻讚般
若的能破一切黑暗愚癡;「無上」,喻般若為
一切法門中最,沒有更過其上的。涅槃為無等
法,非一切可及,而般若如涅槃,所以名為「
無等等」。大般若經中尚有「是一切咒王」句
,喻讚般若為一切法門之王。印度人誦咒,不
外為了除苦得樂,今此般若依之可以離生死苦
,得涅槃樂。離一切苦,得究竟樂,所以說:
「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菩提薩埵以下,
即總標度一切苦厄的解說。此下,大般若經中
缺。
此為鈍根人巧說般若。愚癡眾生,聽聞般
若,每不易信受,反生毀謗。這因為深觀妙果
,過於高上,卑劣眾生是不敢希求的;尤其是
眾生一向執有,今聞經中一再說空,與他們本
心相違,極難信受。般若法門,由此即不易宏
傳。大概佛滅五百年後,特別是在千年以後,
佛法為了適應時機,採取通俗路線,或是迎合
低級趣味。因為這樣,才容易使世人信受。所
以印度的後期佛教,為了適合當時印度人的口
味,大乘經中都附有密咒。千年以後,密教更
不斷高揚。這不失為方便適化之一,如近人說
法,每論及近代思想,雖所說的不盡合佛義,
也每每引起近代學者對於佛法的好感。同時,
人們的思想是散亂的,而般若慧是要從靜定中
長養起來,此密咒不加以任何解說,一心持誦
,即能使精神集中而達心專一境的定境,也可
為引發智慧的方便。這種方便,佛法�媮暀ㄔu
一種,如讀經、禮佛、念佛等皆是。如從慧悟
說:密咒不可解說,而解說起來,實與教義一
致:如「揭諦」是去義,「波羅」是到彼岸義
,「僧」是眾義,「菩提」是覺義,「薩婆訶
」是速疾成就義。綜合起來,即是:去啊!去
啊!到彼岸去啊!大眾都去啊!願正覺的速疾
成就!這末一句,類似耶教禱詞中的阿們,道
教咒語中的如律令。心經的從般若經節出而單
獨流行者,為了引令鈍根人生信得定等,所以
以度脫一切苦厄的波羅蜜,作成密咒的形式而
附以「是大神咒」等之後。如解了咒意,這不
過以大家同脫苦厄,同得菩提的願望為結論而
已。(續明記)
輸入者: derming@ccvax.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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