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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ger (親愛姊姊願您平安) 看板: BGR
標題: 牧師訴求與妻子離婚
時間: Thu Oct  8 13:48:51 1998

最近新聞和報紙都在報導著:
一位牧師因為妻子為植物人,
向法院訴求離婚獲准,
請問弟兄姊妹對這件是以什麼看法?

作者: ichunglu (gulu)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牧師訴求與妻子離婚
時間: Fri Nov 20 15:43:26 1998

※ 引述《media (飛在空中的心)》之銘言:
有關這事件的相關報導如下(10/08中國時報)
    一神職人員因妻子剖腹生產成了植物人,向
   板橋地方法院訴請離婚,由於事證明確,法官
   援用「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判准二人離
   婚,引發婦女團體關切,醞釀發起一人一信表
   達對司法判決的不滿。
     該神職人員七年前妻子生產時,雖順利產生
   一女,妻子卻因剖腹生產成了植物人。神職人
   員由於欲另組家庭,以妻子患有「不治之惡疾
   」為由,向板橋地方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女
   兒監護權。
    該神職人員訴請離婚同時,與女方達成一紙
   協議,未盡安置義務就急於離婚,前妻家屬多
   番向法官表達內心哀怨與不滿,承審法官實在
   看不過去,案子擱了數月不忍判決。未料神職
   人員委由律師頻頻催促,法官要求神職人員親
   自出庭後,才判准其離婚。
    法官雖判准其離婚,理由並非如原告所稱妻
   子患有「不治之惡疾」,而是妻子成了植物人
   ,的確無法維持婚姻家庭生活,以民法第一千
   零五十二條第一項以外的重大事由,判准離婚
   、女兒監護權也歸原告。
     這起特殊的離婚案件,經報紙披露後引發
   婦女團體關注,強烈的不滿,指法院如此判決
   太偏坦男方,法官援用「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
   由」,理由太含糊,如此判決不尊重女權,對
    女性太沒有保障,醞釀動員一人一信向法院表
   達不滿。


作者: lk (陳小小)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牧師訴求與妻子離婚
時間: Sun Nov 22 14:26:23 1998

※ 引述《tiger (親愛姊姊願您平安)》之銘言:

反正在聖經裡面,除非對方犯姦淫或死亡,否則都不可以離婚。
像這樣離婚絕對是不合神的心意!
而後來看完報紙所刊載的,我想更不容置疑了....
他都會拋棄他的妻子,更別提會眾了。若有教會續聘他做傳道人,那也是太誇張了...

作者: lk (陳小小)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牧師訴求與妻子離婚
時間: Sun Nov 29 16:34:13 1998

※ 引述《eworm (電子蟲)》之銘言:
                       ︿︿︿︿︿︿︿︿︿︿︿︿
                    ︿︿︿︿︿︿︿︿︿︿︿︿︿︿︿

關於修妻我們該遵守的道理,耶穌在馬太5:31 與19:3-9 馬可 10:11-12路加16:18
說的十分清楚。如果連耶穌曾經講過這麼清楚的話、不像其他倫理學難題(如墮胎之類
)朦朧難辨,我們尚且不遵守,且認為提出聖經答案的人是「法利賽人」,是論斷人,
那我就不知道聖經還有什麼作用了?

這個「寬容」的時代以為自己管好自己就好,莫管他人的閒事。這個「寬容」的時代
認為每個人都有軟弱,所以我們不該彼此勸誡!殊不知這樣更是使弟兄姊妹待在罪惡
的處境,走不出來。其實這是更大的「惡」!

保羅也罵彼得,就不見其他門徒反罵保羅是「法利賽人」!因為大家知道保羅是為
彼得的靈命著想。如果是我做錯事、犯罪,我希望我周圍的弟兄姊妹罵我、勸誡我
,好叫我能醒來,從撒旦手中掙脫出來,重得自由的生命!!我會謝謝這些曾經罵
我的人,因為他們才真是我的弟兄姊妹!!

如果我犯了罪、大家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還幫我找出各種理由打圓場,
我知道現在我會愛死他們,但是當主在來時,我會痛恨他們。

耶穌也教過我們,若弟兄有罪,我們要指出他的錯來。若他不聽,我們還要再帶一
兩個人同去。若他再不聽,叫要告訴教會!!若他也不聽教會,就要看他像外邦人
一樣!(意思就是趕出教會了)

如果真的好好讀聖經,應該就會知道什麼才是耶穌討厭的法利賽人?
遵行聖經的教訓、滿口聖經根據的人,聖經沒有一處說這種人不好!
甚至耶穌還說,我們的義若不勝過法利賽人與文士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唉!請不要再誤用「法利賽人」這個名詞了,好吧?



作者: dsyang (Adviser)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牧師訴求與妻子離婚 - 一個誠心的勸告
時間: Mon Nov 30 11:32:55 1998

※ 引述《media (飛在空中的心)》之銘言:

對,你說的沒有錯,我們是應當遵守聖經當中耶穌所明明教導的
但是,聖經當中耶穌不也是同樣地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甚至是愛仇敵呢?
弟兄們自當彼此勸慰,互相規勸,但是,是誰指教我們去做論斷別人的人呢?
就連耶穌基督也不隨便審判別人,我們不像耶穌是完全人,
我們不能因著些許看見,了解,就大聲說話吧? 提出聖經答案的人不是法利賽人
但因著經文去論斷人就不太好了...


寬容不是放縱,請不要把這兩者混為一談,就如同個人自由不等同放縱
我們可以勸戒,可以規勸,用愛心引導,為他的靈魂與身體禱告
請求  神、聖靈賜與他體會、感動,不要陷入惡中
這些我們幾乎都沒有做 (如果我說錯了,我深深地道歉; 畢竟我也不知道所有的事)
但在遇到這類事情的時候,就拿出經文來評斷,這不是我們自己成了審判主了嗎?
而且,我「願意」相信信主有一定程度的弟兄姊妹
(大致上知道聖經教導的內容,且意識上希望遵守的這種程度;
不否認人會軟弱而有時無法做到,這時就需要好好向  神悔改)
在面臨人生大困難時,一定會非常掙扎,內心一定充滿矛盾與煎熬
這時很可能他(她)的決定不符合聖經的教導,很可能主在歎息
但是我們成為別人困難時拉人一把的「撒馬利亞好弟兄姊妹」
還是等遺憾發生後,無法幫助他(她),反倒審判他「你(妳)有罪!」的「法利賽人」?
今天我自己也不是要來判斷板上一些posts 怎麼可以論斷別人
(這樣我自己也成了審判人的人了)
但我這些話是想要勸勸一些為義發言的不錯的信仰者:「真理是大的,
但是有愛的真理更大!」大家都能遵行聖經中的話語最好不過
但是遇到一些狀況時,真的首先以愛來對待,來了解狀況
然後先以自己力量幫助看看,同時向  神禱告尋求救助
並常常成為鼓勵人的勸慰子,也不時以仁愛與話語來規勸
萬一仍無法挽回時,也是以主的慈悲對待,為其禱告求  神赦免
帶著規勸的心來接納他(不是他做的事),而不要這時像聖經中所講的那個故事
看到路上重傷的弟兄姊妹卻避過的那人一般,劃清界限,審判他的不足
甚至讓他無法仍在教會中生活,不得不遠離,甚至遠離  神
這樣因著我們的作為使一個人的靈魂更陷入黑暗,到最後還可能  神跟我們算這筆帳...


保羅的指責,應該也是出於弟兄之間的規勸吧! 就如同寬容與放縱不同
規勸的指責與罵也是有差別,尤其在心情方面完全的不同(我願意這樣來做區分
願  神原諒我這樣子的說) 規勸的指責是出於愛與真理,但罵人往往是出於理直氣壯
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的一點也是在這��(不會真要我指出這種經文在那�塈a)
相信凡人都有自尊、都有各自的困難,因著愛的勸誡總會比只是罵人更能幫助弟兄姊妹
更能得著  神的喜悅,不是嗎?


對,我也不希望別人看到我的錯誤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往往規勸我們的效果
比罵我們的效果大吧(當然這是要看情況,有時更嚴厲的話語才能打醒我們
但盛氣絕對比不上愛心,那嚴厲的話語中沒有愛在�堶情A很難使人立時痛下決心改變
不是嗎?)


這是保羅(當然我決不是說保羅的思想不是繼承耶穌)
但想一想為什麼保羅這麼說,一開始我們的指責可能是出於我們自己的角度
可能流於偏見,所以先與對方談談、對話,了解狀況,規勸規勸(從愛來出發)
如果不聽,我們不可以任意評斷,主未丟棄的我們不可任意丟棄
帶一兩人同做見證一起勸誡(表示有較多人都有同樣看見; 但不表示這看見總是正確)
仍是以愛來出發做規勸
如果仍然不為接受,則請教會來做,但告訴教會一方面為了維護教會的潔淨
一方面藉由眾人的規勸來幫助弟兄姊妹回轉,仍是以愛來出發,不只是像告密的心態
「若他也不聽教會,就要看他像外邦人一樣」不是叫我們看他為仇人,是不潔淨的
而是看他無法遵行  神的教導。我們看待不信主的外邦人,是看為不潔淨的,
不與他相往來嗎? 仍是應學習基督的心,把話語傳達給他們,期待他們認識  神
歸於  神,不是嗎? 總要首先以愛來出發,像  神期待人人都能明白真理一般吧
更何況我們不是猶太人,在當年文士與法利賽人眼中可不是外邦人嗎?
今天我們白白地得了救援,應該更希望人人都可以得救援吧!

                    ^^^^^^^^^^^^^^^^^^^^^^^^^^^^^^^^^^^^^^^^^^
這句話有點奇怪,「遵行聖經的教訓」是必要的,是好的
但「滿口聖經根據的人」,沒有了愛,不就如保羅所說「成了鳴的鐘,響的鈸」了?


您知道「我們的義若不勝過法利賽人與文士的義」真正在指什麼嗎?
信耶穌從肉身來的基督為義,從而實踐聖經話語,不像法利賽人與文士只是指教
不能行出行為的果子,而不是叫我們「判斷別人,指責別人」的義吧!!


兩位,以及許多弟兄姊妹們,我不是來指責的,我也不是完全人
但看到這一連串的posts,尤其是這兩篇,我內心很激動我貼這篇內心的話
我從沒有貼過這麼長的文章,但這次真的想表達清楚自己的一些心�堛爾�
為什麼在台灣基督徒常被批評氣度小,不能容許很多的事?
我們為了真理而努力、堅持,但如果少了愛,難免一開始不同信仰的人批評
我們應該堅持真理,絕不妥協,但同樣的應以愛首先出發,如基督般期待不信的人
因著話語,轉而信從  神。拿著真理,沒有了愛,把別人的靈魂打死了
我們比較容易得  神的喜悅? 說真的,請大家嘗試看看傳道一個不信主的最要好朋友
為了他向  神代求,為了他的不理解自己背負十字架、有苦不能向他抱怨:
「你怎麼那麼不了解我在救你? 你下地獄吧!」為了他能認識  神努力解釋,
為了他誤會聖經為他解經,為了他的靈魂的永生,自己掏心挖肺地付出
為了他....
只需一個朋友的傳道,相信各位非常容易可以體會基督的心情「的百分之一,
或千分之一,或億萬分之一」(我不知道,因為基督為我們受的苦比起我們會受的苦
實在是大太多太多了)

以經文與各位共勉
林前四章五節:「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
               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  神那�堭o著稱讚。」
林前十三章1~3節:「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鐘,
                  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
                  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
                  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
                  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願我這些勸言合於  神的心意,若有任何批評人的意思求  神原諒我,
若有任何自高自大的心求  神指正我
但願大家彼此鼓勵,彼此勸勉,真正成為這時代  主的使徒   *^_^*

PS*  我又看了一下之前的posts 發現,其實大家都試著客觀地了解事情
     media 兄的posts 也表達了遺憾的心情,我可能一時看了這篇post
     太衝動而誤會了別人,在此向你們道歉
     不過仍願與大家分享我的意見,尚祈各位主內弟兄姊妹不吝指教
     感激不盡!!


作者: lk (陳小小) 看板: Ethics
標題: Re: 牧師訴求與妻子離婚
時間: Wed Dec  2 12:17:00 1998

※ 引述《libo (利未)》之銘言:

你說的是!我又何嘗想跟人辯論?但是本著我對聖經的瞭解,是就說是,錯就說
錯。而在定是非後,我更是想帶出行動。

我希望如果版上有網友認識那個牧師與教會,我認為乾脆發動簽名信,請該教會
提高該牧師的薪資一萬五到兩萬元,好叫他可以請菲傭來幫助他照顧老婆。
說實在教會只要有十五戶人家願意每個月多奉獻一千元,就一定可以幫牧師解決
照顧師母的問題。而這正是眾信徒該做的事!
並且勸牧師不要離棄師母,畢竟他們已經有了孩子,這兩個孩子長大,他們如何
面對拋棄母親的爸爸呢?
但是如果牧師已經愛上其他女人。唉!我覺得我的倫理學觀念最底線是能接受的
是他們要一同照顧這師母。
而牧師若是只愛新人丟棄舊人,那我覺得教會應該本著聖經原則、執行懲戒,開
除牧師。因為他已經不配作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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