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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pel


親愛的viol:

經過這些時日拜讀您的大作,我想不再針對單篇回應,嘗試來總體回應。

一:
我覺得您整體思考模式,非常近似一個「人文主義」思想者。人文主義的思考模
式大致而言有如下幾種觀點:
1.人是一切事物的尺度。
2.人性本善。
3.對理性科學民主自律教育知識開放與現世,有相當程度的信心。
4.因此在政治觀點上,自然易較偏向霍布斯的「個人利益至上」的觀點。

請您看看1967年的英國人文學會宣言:
    人文主義者相信人類的行為必須奠基在人道,內察力,和理性上。
    他必須不依賴超自然的助力,而以自己的道德和知識力量來面對本身的問題
    ,我們關心現世的生活,並且努力使他本身具有價值而且臻至圓滿。我們不
    認為有任何專門的學問能解決此等問題,也不提出任何最終的解答,因為我
    們認為尋求互相諒解,是一種永無止盡的過程。

這跟您個人的思考觀點是否有相當程度的類似?

gospel


二:
現在我針對您某些文章內容,來看看一個人文主義思考者,會碰到怎樣的困難:

   
    > 自由主義者眼中的平等是:社會上每一個人都必需接受相同的
    > 社會規範,但並不因先天上的差異而有不同的待遇。而在人為
    > 規範上的平等相反地可以使個人的自由得到更大的空間。 舉�
    > 例而言,在一個集權統治的國家裡,執政者與人民之間的關係
    > 是不平等的,而且是人為規範上不平等;而在同時,人民的自
    > 由也是被設限的。我想我們只要對照一下民主政治在法制上的
    > 要求,我相信我們可以非常直接就得到一個結論:自由與平等
    > 是可以相輔相成的。我相信這個反例可以直接摧毀把自由平等
    > 互斥的說法當作是『自然法則』的正當性。

    這種人文思考的人道主義,已經不斷的被「後結構主義」推翻中,主要原因
是,現在對立思考的已不再是國家﹍﹍人民的思考法,而是國家﹍﹍各種階層族
群的人民。人民本身就有利益之衝突。這就是所謂弱勢團體的概念。
後結構主義者從研究中發現,弱勢團體永遠得不到平等,原因是整個社會結構,
傳承的文化與歷史,早已將他們被剝削的處境合理合法化,以至於剝削者根本不
知道自己在剝削。但弱勢團體又無力為己伸張,伸張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既得利
益者也不會讓他們伸張,至於國家,若國家若真的出面為弱勢團體爭取,既得利
益者就會源用國家妨害自由的觀點,抗爭國家的干預,此外,往往情況是國家與
既得利益掛勾結合,共同壓抑弱勢團體。


    > 我想我們只要對照一下民主政治在法制上的要求,我相信我們
    > 可以非常直接就得到一個結論:自由與平等是可以相輔相成的
    > 。
   
    您會不會認為,您以上的結論是太過於肯定而樂觀了?

    後結構主義跟人文思想人道主義徹底決裂,正是因為人文主義人道思想太相
信「人性本善」與人的「理性」,以至於身處利益中,根本感覺不到別人的不平
等,或是即使看見了也理所當然不認為那是不平等,或是不願意失去部份利益已
得到社會的平等,因此後結構主義特別強調人的「主體性」根本就是歷史社會文
化的產物,他們推翻了人可以理性處理自由平等的可能。(這也是女性主義最強
有力的精神後盾。)
    所以您如下觀點,依愚拙見,實在也是太過於樂觀,太過於相信理性法治自
由了!

    > 較穩定的自由是用某部分的自由去換的,並不是用平等去換的
    > 。而國家的存在的一部分功能就是幫我們來執行一些規範來讓
    > 人民享用不受威脅的自由。

    > 同時我們也必需透過國家來幫助我們落實一些強制性的人為規
    > 範。也因此,為了要使我們自己得到這些保障,我們有必要針
    > 對不特定對象的群體來付出,而這就是一種利他的行為。


    您曾經跟我提起,何以必須要提出中國文化與民主政治之間的關連性,我一
併在這裡答覆:
    我基本上是一個對人文思想人道主義起懷疑的人,我相信民主背後所需要的
理性,往往有非理性的因子在其中。把可能隱藏的非理性抓出來,其實就是在顛
覆主體性的合理與合法。您一再想推翻國家為主體的合法性,要將主體歸於個人
,這在民主社會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但我更願意也推翻主體是個人的合法性
,因為個人主義實在是有相當強的非理性在其中,這不但含有個人私欲,更含有
被文化歷史影響甚久,以至於幾乎無法判定出來的非理性。若我要找出近日政治
的實例,簡直是不勝枚舉。我只提出一例:網路上政治版呈現出來的,難道不是
個人主義的,自由的,平等的民主社會?大家暢所欲言,您也反對干預。但是,
為何您會無力?

gospel


三:

    最後,我們回到您神治人治的重要宣言。
    今天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的定義,未必是:神治人治不分。
    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是承認自己,人類,人類組成的世界是「有限」的。
    因為有限,所以要在人類的物質精神文明之上,尋找到重要的超越現世的力
量,並超越自我個人的思考方式。

    在這裡我借用psycho兄的若干言論:

   >  所以說,從「人類社會」去自然形成的價值,不能解釋人類做
   >  出許多不合自身利益的事。你如果要在人世間建立:「知識份
   >  子應對社會負責」的道德,我將先反問:我遵守它有什麼用?


   >  所以說,從我們個人有限的思考能力進行型式邏輯的推衍,我
   >  們可以否定一切:正如同你要求我和 gospel 去政治板,你以
   >  為那是應該的,我卻以為那是最最對不起自己的利益的了。
   >  你對不起你自己的理性能力,你忘了你這個價值是有一大堆漏
   >  洞的──如果從「個人思想」的角度來看。
   >  這叫做:「如果沒有可信服的價值,則一切皆可理性的任意為
   >  之。」


   >  換句話說,如果你完全從個人的型式邏輯思考能力去思考社會
   >  問題,你固然會得到無神論,另一方面你會得到「一切皆可任
   >  意為之」,而且你將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要求我做什麼,因
   >  為對我自己最有利的事,大概我會比較清楚。而如果把我們偏
   >  向個人角度的思考模式轉成對社會團體的關懷與思考,你將發
   >  現我們不得不提倡許多我們在「個人思想」上無法邏輯證明的
   >  價值,這明明是欺騙自己的理性。


   >  那,我要相信 viol 是無神論,然後一腳踢開 viol 說我絕不
   >  做對自己無價值的事?或我要請 viol 相信他不是無神論,然
   >  後我們再好好考慮進行「去政治板幫助大家理性討論」這件事
   >  的社會價值與社會公義?


    psycho 兄從若干辯証, 得出其實您是有宗教熱誠的人,其實您也服從若干
超越個人主義的法則,那是不盡然合乎「理性」的。
    只是,在人的有限,以及法治民主教育自由理念的不盡然可信,您尚未心服
口服,我想,這將是我們陸續會討論下去的主題吧?

gospel


發信人: viol.bbs@csie.nctu (理性與熱情的戰鬥),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理性革命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Fri Dec  2 10:34:23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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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學精神
   
      自然與自然法則隱沒在暗夜中
      上帝說『讓牛頓存在』
      而萬物俱得光明
      
   在牛頓力學裡,有一個當時自明的假設:時間恆定。有三個完全互相獨
   立的三個假設:慣性定律、力的定義以及作用反作用法則。根據這三個
   互相獨立的假設,牛頓構築出一個世界的解釋系統。這解釋系統是由人
   所構築的,其目的在用來描述人類所觀察的自然現象。由這三種假設以
   及一項隱含假設下,我們可以根據演繹法得到許多的定理,如此可以構
   築出一套自我完備的解釋系統。而這些解釋必須透過不斷地實驗驗證,
   使其解釋系統取得自然界合法的解釋地位。當我們推演出來的原理與實
   驗結果抵觸時,我們必需做下列的檢查:1)我們的解釋系統是否有推演
   上的誤失;2)我們的實驗是否正確無誤。如果這兩項結果我們都沒有錯
   誤,那我們就必須回頭看看我們先前的假設是否正確。也就是說,當實
   際的實驗結果與理論相抵觸的時候,我們就必須修正我們的解釋系統以
   滿足解釋實驗的要求。就在這時候開始,自然科學正式和神祕主義決裂
   ,走向人類自成體系的解釋系統,而不去依附在審美觀、本質論甚至於
   宗教論斷的陷阱裡。
   
   在古典物理裡,你可以不去接受牛頓這一套解釋系統。你還有 Hamiltonian
   力學以及 Lagrangian 力學可以選擇,而他們都自己成為一個自我完備
   的解釋系統,而且和牛頓力學一樣,在古典領域裡,這些解釋體系都滿
   足巨觀下的實驗要求。直到上個世紀末期才真正面受到量子現象的實驗
   挑戰,終於,古典力學敗下陣來,起而代之的新興力量是量子力學與相
   對論。但是這兩種新體系的架構還是必需滿足相符(corresponding) 原
   理,也就是說在古典力學的尺度下,這些近代物理必須能夠解釋實驗;
   或者說,古典力學必須是近代物理下的一個特例。
   
   在自然科學的領域裡,人類擺脫了神的支配。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新的信
   仰,一種人為的信仰,相信人類可以透過理性的思辯去構築一套解釋自
   然現象的法則。廢棄本質論、廢棄目的論,取而代之的是唯名論,也就
   是描述與解釋系統。這唯名論就是一種力求清析的科學精神。
   
   
   §理性的精神
   
      一個抱持幾分真理的人
      同時都抱持幾分懷疑
   
   理性的精神就是一種求知的精神。如何求知?求知就必需透過學習。然
   而在學問的領域裡,誰是權威?誰的說法是真理?很抱歉,求學的態度
   不是一種對真理的執著,而是對於『追求真理』執著。當一個人相信他
   看到的東西是真理的時候,他已經失去其他人給他的修正的機會了。這
   種修正應該是有必要的,因為你的想法說詞必需透過多方面的檢察才可
   以獲得比較能滿足普同性要求的敘述。為了追求真理,我們有必要借由
   別人的觀察與批判來作修正與參考。而這些結果都必需經由實際論證的
   支持,而我們的思考體系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地透過理性思辯與批判,一
   步步地構築出人為的世界。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管道並不是一定要透過理性的方式,然而理性的溝通
   卻可以提供我們一種失真度最小的溝通方式。而理性溝通的特徵在於其
   強調論證的嚴密性及普同性,因為他的目的在於找到一種客觀的論證,
   所以他在溝通上會力圖讓對方能對自己的想法有所了解。也因此除非必
   要,他們多半不企圖去標新立異,創造名詞。而在新名詞出現的時候,
   他們也唯恐他人誤解般地去一再解釋其義意。因為如果文字義意變化的
   速度快過文字背後所指涉的含意時,溝通將成為不可能。既然選擇溝通
   ,就有必要達到最起碼的相互了解。對於彼此意見能夠充分了解之後,
   再進一步的去檢驗雙方的論證,然後再作決定以完成溝通。
   
   當然,這樣的態度首先會遭遇到一個問題:你是否可以完全借由論證而
   得到一整個完整的體系?要知道,我們選擇理性式的溝通時,我們已經
   秉除所有非理性的立論基礎了。這些屬於非理性的基礎包括上帝、國家
   民族精神、階級意識甚至於所謂的『超越的義意』。那麼對於『理性』
   這個溝通工具的選取是否經過『論證』的檢驗?是否得到『經驗』的支
   持?如果所有我們的假設都必需通過這兩項檢驗才可以支持的話,那我
   們最先開始拿起理性的態度就不是一種合理性的態度了。也因此我們必
   須承認最先的選擇是一種不理性的態度,也就是說,我們是開始於一個
   假設,然後去架構一套完整的系統,然後我們必須不斷地注意我們的過
   程是否能夠滿足理性討論的要求。除了這原始態度的選取之外,我們其
   他素材的選取就必需透過論證與經驗的考驗了。接下來我們所構築的系
   必須像自然科學一樣滿足自我一致的要求。
   
   也因此,理性的精神就是一種隨時準備接受批判的精神、一種相互檢討
   的精神。換句話說,就是試圖透過嚴密的論證與經驗基礎去逼進真理的
   求知態度。用布袋戲的字眼來形容,就是『互相漏氣求進步』;用電子
   電路的術語來說,類似一種『鎖相迴路』;用物理的方法上而言,很像
   Hatree  自我一致逼近法。
   
   
   §文明世界的反動思潮
 
      我親眼見到許多原本抱持理性態度的知識分子
   回過頭去抱持一些非理性的信條
   走向禁忌 遠離真理  摧毀文明
   
   宣稱自己信仰真理的人也許一切背棄真理的人當中,最值得同情的了。
   許多信教的朋友一而再在而三地告訴我人類的能力是有限的,而神是無
   窮的,也因此我們只能拿起有限的工具去探求無窮的真理。換句話說,
   他們的態度並不是要去向世人證明他們的觀察就是真理,而是以一種愛
   好真理的態度,如我先前所描述的那樣,去追求真理、逼近真理。他們
   的神告訴他們不要對神恩賜給他們的檢驗工具失去信心,但他們當中還
   是有人從中背棄了神的恩賜,自願做一隻迷途的羔羊而不自知。
   
   不可否認的,我們的許多觀念是得自於我們的環境。然而我們的目的是
   企圖去把這些外在的影響透過理性的思辯去做進一步的篩選釐清,而不
   是就敗下陣來認為目前的一切就是對的。
   當我見到一些人用這樣的陳述:
   
       這種人文思考的人道主義,已經不斷的被「後結構主義」
      推翻中,主要原因是,現在對立思考的已不再是國家 vs
      人民的思考法,而是國家 vs 各種階層族群的人民。
   
   這陳述的論證基礎何在?而這種經驗也儘只於某一部分角度的觀察,而
   事實上並不能得到『非如此不可』的結果,也因此這種經驗無法取得普
   同性的合法地位。而其利用『論斷』來取代論證的方式是另一種型式本
   質論傾向的表徵,也就是企圖用無法驗證的例子來取代一切。更可怕的
   是這樣把當代思潮的流行言論當作真理來看待已經嚴重違反求知的精神
   ,因為在先前我們提到求知精神不是一種信仰真理的精神,而是一種追
   求真理的態度。而這樣把當代的流行與否和真理劃上等號,很明顯地在
   告訴我們其真理的選取法則在於比人數多寡;換句話說就是信仰一種不
   理性的信條:強權即是真理。
   相信我,我寧可見到一個人把真理歸給上帝,也不願見到一個人把真理
   歸給強權,雖然我不信上帝。再來看下一個段落:
   
      身處利益中,根本感覺不到別人的不平等,或是即使看見
      了也理所當然不認為那是不平等,或是不願意失去部份利
      益已得到社會的平等,因此後結構主義特別強調人的「主
      體性」根本就是歷史社會文化的產物,他們推翻了人可以
      理性處理自由平等的可能。
   
   我還是只見到勝利的歡呼而見不到論證的過程。要推翻這句話只要舉出
   反例既可,例如恩格斯就是一個反例。而你也只能說這樣的人不多,而
   不能失去客觀的心態說所有人都是不管他人死活或保衛既得利益。而你
   把人的主體性歸給歷史文化,進而斷言否認理性處理自由平等的可能性
   時,你已經在人已上安插一個超越的義意了。而這層超越的義意使得你
   被迫去承認人的價值必須依附在歷史文化以及傳統上,然後你為了你運
   動上的需要,你選擇了你所認為應該合理的價值觀以及信仰條目來反擊
   傳統。這些非理性的條目會讓你在一開始走上街頭的時候就開始回頭反
   蝕你自己,因為在你的論點裡,你不認為人與人之間有理性取得共識的
   可能,在這種情形下你如何得到別人的認可?在雙方無法取得一定程度
   的了解下,要取得共識就只有訴諸原始的暴力與鬥爭,而你又處在弱勢
   ,你還認為你的社會革命容易成功嗎?
   再者,這種把價值觀歸給歷史文化的本質論者,在已經放棄了理性溝通
   之下,其發生的第一個大問題就是其本質的選取還是無法取得公斷,其
   結果就是每一個不同的族群都自己取得一種有利於自己的本質來當禁忌
   與圖騰。
   相信我,我寧可見到你把上帝當做唯一的真神也不願你把族群利益當圖
   騰,儘管我不信上帝。我們再來看這一段:
   
        我相信民主背後所需要的理性,往往有非理性的因子在其
      中。把可能隱藏的非理性抓出來,其實就是在顛覆主體性
      的合理與合法。您一再想推翻國家為主體的合法性,要將
      主體歸於個人,這在民主社會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但
      我更願意也推翻主體是個人的合法性,因為個人主義實在
      是有相當強的非理性在其中,這不但含有個人私欲,更含
      有被文化歷史影響甚久,以至於幾乎無法判定出來的非理
      性。若我要找出近日政治的實例,簡直是不勝枚舉。我只
      提出一例:網路上政治版呈現出來的,難道不是個人主義
      的,自由的,平等的民主社會?
   
   在科學的領域裡,他所希望顛覆的主體是誰?是上帝?是神?什麼叫作
   『幾乎無法判斷出來的非理性』?國家為主體的觀念中我無法取得任何
   合法的論證,因為這種論證植基於一個脆弱的基礎上,只要你看過歷史
   的分合就足以摧毀國家為主體的概念。儘管這樣的概念非常容易形成自
   我一致的體系,但逃不過經驗的驗證。而對於個人主義呢?除非有一天
   我們可以把人分割成兩個獨立的實體,否則在經驗上是可以取得合法地
   位的。
   
   當我們把主體放在國家、民族、血統、階級的時候,我們如何從中取得
   道德信條?我們難道不會把對自己族群的愛放在對別人的族群的愛上面
   嗎?為了要維持這主體的存在,我們難道不會要大家為了這主體而犧牲
   嗎?這種主體性訴求的方式能夠訴諸理性論證嗎?而凝聚這些人的力量
   不靠這『理性無法分解的超越意識』能達到嗎?這種訴諸非理性的訴求
   如果昇高難道不會形成族群對立嗎?高度的對立難道不會引起相互敵視
   嗎?在這種情形下要取得共識的話,除了透過武力決之外還有什麼其他
   方法呢?這種結果除了背棄真理,摧毀文明之外你還想得到其他的字眼
   來形容嗎?
      
   相信我,我寧可見到你信仰上帝,也不願見到你的言論摧毀文明。
   儘管,我不信上帝。
   
   
   §理性革命──理性世界下的道德觀
   
      薛西弗斯要我們更忠實地面對自己
      否定諸神 舉起巨石
      當他負起自己的責任時
      我們相信 薛西弗斯是快樂的
   
   在理性的世界裡,由於他必須取得一個公正客觀的立論基礎,所以他必
   須借由他人的觀察與論證來檢視自己的觀察與論證。另一方面他也為了
   要避免自己觀察與論證上的疏失,他必須把接受別人的言論當做是件重
   要的事,至少他有必要為了替自己增加一個批判者而保障別人說話的權
   利,也因此,有必要去設計一套制度來保障言論的自由、批判的自由、
   思想的自由進而保障人身的自由。
   
   由於在社會中,共同的道德規範的後果是所有社會成員所共同承擔的,
   所以這共同的社會規範就必須所有人共同負起責任。基於這個責任共同
   負擔的原則,社會上的成員就必須面對相同的制式規範,也就是『法律
   之前,人人平等』的由來。
   
   由此推論出來的公共道德,就是我們有權去批判我們的法律,我們有權
   去修改我們的法律,然而是一旦這法律是由我們所操控的時候,我們對
   它就必須負責,負有共同維持法律的責任。
      
   人類,在原始的部落文明當中慢慢地甦醒過來。在當中,我們漸漸地釐
   清了自然法則與人為法則間的異同。而我們也見到在這初始萌芽的文明
   裡,一直有人把一切功過推給神,推給文化,推給社會現存的不公平。
   有一些人試圖把這一切推給這些超越於人之上的非理性根源,其背後所
   隱含的是:責任系統的歸屬又再度推到這些超越義意上去了。
   然而這世界上還有另一批人,把這層責任系統的歸屬再度拉回人類自己
   身上來,企圖以理性的批判去突破禁忌圖騰的枷鎖,更進一步地去創造
   文明。也許這些人給另一批人說成是想像力貧脊的,也許這些人給另一
   批人形容成沒有高尚精神氣質的機械人。然而他們卻給了我們的文明一
   個堅實可靠的基礎,使我們的社會生活因具有基本的共識而得到基本的
   保障。
   我想,我們實在不應因為自己心急而對理性失望,更另人感到遺憾的是
   有人因為這失望而再度走進國家、民族、階級精神等等的神秘世界裡。
   
   或者我們真該扛起責任的巨石,
   邁向未來。
   
   人類,在原始的部落文明當中慢慢地甦醒過來。在當中,我們漸漸地釐
   清了自然法則與人為法則間的異同。而我們也見到在這初始萌芽的文明
   裡,一直有人把一切功過推給神,推給文化,推給社會現存的不公平。
   有一些人試圖把這一切推給這些超越於人之上的非理性根源,其背後所
   隱含的是:責任系統的歸屬又再度推到這些超越義意上去了。
   然而這世界上還有另一批人,把這層責任系統的歸屬再度拉回人類自己
   身上來,企圖以理性的批判去突破禁忌圖騰的枷鎖,更進一步地去創造
   文明。也許這些人給另一批人說成是想像力貧脊的,也許這些人給另一
   批人形容成沒有高尚精神氣質的機械人。然而他們卻給了我們的文明一
   個堅實可靠的基礎,使我們的社會生活因具有基本的共識而得到基本的
   保障。
   我想,我們實在不應因為自己心急而對理性失望,更另人感到遺憾的是
   有人因為這失望而再度走進國家、民族、階級精神等等的神秘世界裡。
   
   或者我們真該扛起責任的巨石,
   邁向未來。
   
   
   viol
   
   
發信人: tjm.bbs@bbs.cis.nctu (Jer-Min Tsai),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Re: 理性革命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Fri Dec  2 13:16:56 1994)
轉信站: star!bbsroute!news.csie.nctu!news.cc.nctu!news.cis.nctu!cis_nctu
 
    兄的大作令人激賞,也發人深省。
 
    關於政治、社會體制方面我不是高手,也不懂。但是對於理性,
其實這算是我最主要的思考方式,至少我自己希望理性是自己主要的
思考方式。先不談信仰可不可能包含理性,其實我自己是覺得真信仰
與理性並不違背(這還可以討論討論)。
 
    引起我有點危機意識的,是我們都知道的「理性的限制」,或者更
準確點說是「人的限制」。理性的使用本身就非理性,所以我們只能把
理性當成是一種「信仰」之一,即使我們隨時準備被修正,我們也信仰
理性主義導致的這這種彼此修正是可以趨近真理,而不是趨近一個非真理
的奇異點。但這是真的嗎?我看這真是永遠不能解的謎了!
 
    我知道許多人把信仰等同於「非理性」,以信仰宗教為理性之敵,
我個人認為信仰的本質不一定是要非理性的(至少基督教不是如此),
但信仰某一信仰的人恐怕自己會有反智的傾向。即使我是個基督徒,
我也不敢說自己知道的一定是絕對不能被修正的,但我相信不是我的信仰
非真理,而如果我能夠理性的去研究,我就能趨近真理。但在人生的過程中
正如兄說的,我們是時時被修正而更正自己趨近真理的。
 
   而聖經的信仰本質上就鼓勵真正的理性主義,也賦予理性意義與價值,
信仰造物者,也就解決了理性主義根本的那個非理性的缺憾。因此兄可以
看到我們在宗教板膽敢挑戰自己的信仰,膽敢用理性原文來檢驗自己和別人
的信仰,不怕上帝被理性殺害。因為我的信仰就告訴我,理性是出於上帝的
,是有價值的,創造理性的上帝可能沒有辦法被理性所理解,但至少不會是
真正「違反理性」的。我相信上帝既然要人認識他,理性方面他一定不會不
留下痕跡,我也深信人的尋求真理的兩樣主要工具:理性與感性,絕對不是
沒有意義的自欺欺人。當然,這是我的信仰啦!但我期盼自己歸到「信仰」
的東西,不是單單用理性與現存資料就可以說那是矛盾或錯誤的(因為我的
信仰不壓抑理性),所以我還是會等待兄以及其他網友來檢驗我的信仰。


發信人: tjm.bbs@bbs.cis.nctu (Jer-Min Tsai),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理性?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Fri Dec  2 15:12:32 1994)
轉信站: star!bbsroute!news.csie.nctu!news.cc.nctu!news.cis.nctu!cis_nctu
 
 
    理性應該是一種「方法論」吧!但是如果沒有正確知識的輔助,即使方法論
是對的,恐怕答案也是錯的!
 
    理性、知識不帶來獨裁嗎?金錢、政治帶來獨裁。國家主義、族群利益帶來
自私,而如果透過理性和知識,不會帶來獨裁嗎?
 
    如果理性只是方法論,會不會到最後是「知識份子」獨裁?推理與能力不強
的人,還是被欺壓,無法提供資訊和供理性使用的知識的人還是被忽視?
 
    理性是答案嗎?完美的理性會不會被人的軟弱污染?又會不會有完美的理性?
理性主義會不會過分高抬人的知識能力?
 
    知識獨裁,會不會是明天的景象?
 
 
 
 
 
 
發信人: chiag.bbs@csie.nctu (慕陶),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Re: 理性革命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Mon Dec  5 12:05:25 1994)
轉信站: cis_nctu!news.cis.nctu!news.cc.nctu!news.csie.nctu!bbsroute!phoenix
 
Viol兄:
 
    很佩服你能寫出這麼長的文章來闡述你對理性的信念。很懊惱的是,
我連續兩次花了長時間試圖對你的文章做一回覆,結果不知道為什麼,電
腦卻都自動退出了網路,讓我白費一番力氣。不過,由於話不說出則如鯁
在喉,只好再努力一次。
 
    我不確定你這篇大作是否針對Gospel而發,也許你是想與相關話題的
討論者做一總結,我可能也是你假想的討論對象之一吧? 我大體贊同理性
主義的態度,但是,在我看來,你所持的理性主義態度是否稍嫌過激了些
,有可能會無意間落入褊狹的科學主義與可疑的方法學個人主義立場,我
們是否能再檢討一下,試著尋找這中間還有沒有其他的出路? 以下我試就
你所提的一些論點提出一些較具體的意見。
 
 
 
 
 
能否請問你說「人類擺脫了神的支配」的確切意思?是表示宇宙從來不由
神所支配(或根本沒有神),而今此一事實已由自然科學所發現?還是說自
然科學已取代神來支配宇宙呢?還是純粹只表示說,我們從現在起應該接
受一種新的信仰,廢棄關於神的信仰(而不意涵著神存在與否的論證)?
 
「本質論」一詞是否K. Popper 所用的字眼?他用這個字眼取代傳統所用
的唯實論(realism) 一詞,以免與現在的實在論(realism) 的概念相混淆
。雖然Popper反對本質論(唯實論),但是他所主張的並不是唯名論,而是
方法學的個人主義。然而,方法學的個人主義尚未成為共識。Nagel 與
Parsons 都不盡贊成方法學個人主義的主張,現在有一些所謂社群論
(communitarianism)者也紛紛提出異議。一般而言,對方法學個人主義的
反駁是在於: 它難免要陷入無限化約(reduction) 的困境中。社會學要化
約成心理學、心理學要化約成生物學、生物學要化約成化學或物理學,最
後一切知識都勢必回歸到構成宇宙的基本元素上去,不但沒有社會,也沒
有個人。
 
 
 
 
這裡,我們如何斷言哪些事物是非理性的呢?因為以前的科學家已經證明
上帝等概念是非理性的嗎? 以前人所提出的證明(如果有的話)是不是歷史
文化的一部分呢?
 
 
 
 
我想你這裡碰觸到一個相當關鍵的問題,但是你似乎太輕鬆地就把問題給
打發了。我們對理性的信仰是依據什麼樣的理由?這個理由如何被承認為
有效?我們可以「理性」地去論證這個理由的有效性嗎?
 
其次的問題是,人文學(包括社會科學)者對人文學與自然科學的差異曾有
長久的辯論,但是並沒有確切結論。你這裡所表現的,似乎傾向於以自然
科學的方法為一切知識的模型 (不過語意欠明確) ,你確信應該如此嗎?
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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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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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ol兄,你這幾句話措詞用得未免太過強烈了。你控訴別人「嚴重違反求
知的精神」、「信仰一種不理性的信條:強權即真理」,這本身是經過嚴
謹論證的過程嗎? 還是因為你堅信事情很明確,已無多說的必要。Gospel
提出後結構主義者的論點即或不能充分證明她的主張能成立,但是要由此
推到她相信的是強權即真理,恐難令人心服。理性的態度之一應該是不要
輕率下斷言吧? 你不覺得你這裡的說法有些輕率了嗎?
 
的確,那些信仰理性主義的人本身是否能嚴格恪守理性的精神是個問題,
但是,我們實在不易判斷究竟誰才是這樣的錯誤示範。
 
 
 
 
 
我不敢確定Gospel所引的論點是否必然成立,不過我覺得這層覺悟恐怕
對許多人而言是有必要的。我們如果無法看清這種陷阱,自己是很容易
也掉進去的。你說恩格斯是個反例,我感到困惑。對此你似乎不認為有
進一步論證的必要。你確信恩格斯已經超越了歷史文化的囿限而建立起
純粹的理性嗎? 此外,我並不覺得Gospel是在做勝利的歡呼,我覺得她
是在向我們宣示一種既存的人類求知的困境。這是屬於人的謙卑,而非
自大。
 
 
 
 
當我們承認我們時時有掉入陷阱的危險時,我們才更能警覺,而減少掉
入的可能性。在我看來,Gospel並沒有意思要將歷史文化的侷限視為應
當,反而是在提出警告。把Gospel的意見視為為族群利益做張本,這樣
的語意詮釋實在是太大膽了。這種詮釋真的符合理性精神嗎?
 
 
 
 
你這裡的論證大致是說: 因為國家時有分合,所以國家不可能是主體。因
為個人是真正不可分割的單一實體,所以它當然有合法的主體地位。我恐
怕這個論證離嚴謹還有很長的距離。當我們還未確定主體性究竟是什麼、
什麼樣的事物性質才具有主體的資格以前,簡單地以個人和國家的某種特
性就斷言個人才可以是主體,似嫌草率。你的結論也有可能是對的,但是
論證本身還待加強。
 
就我個人而言,我對「唯有個人是實在的」這種說法仍然存疑。而依你所
說,國家時分時合,然而個人豈不也旋生旋滅?國家的壽命豈不還更長些
嗎?
 
 
:
 
 
沒錯,國家、民族觀念都同時存有潛在的危險性。但是,反過來說,我們
更要質疑極端的個人主義如何可能產生道德觀念。你可以說,個人有可能
為了自利而表現出某種形式的利他行為,這就是道德。同樣的,我們也可
以說,國家觀念並不必然導致族群衝突,而可能會為了國家的共同福祉而
強調族群和諧。這中間的關鍵點在於,主體的視野是否夠長遠、夠開闊。
就此而言,歷史文化應該對個人有積極意義的。
 
 
:
 
 
從極端個人主義的立場出發,我們實在缺少理由由衷地遵守公共規範。只
要有可能,只要是我個人認定最後對我自己不會產生負面作用,我何不隨
時佔些便宜、隨時設法操控法律以利己。如果我們腦海中不認為公共規範
具有某種超越於個人的神聖性,我們為什麼不是去利用它、依己意來操控
它,而要乖乖地遵守它呢? 既然國家也可以由個人依個人意志隨意操控,
公共規範又為什麼不可以?
 
 
 
 
Gospel有沒有對理性失望,我不知道。但是我和她相同的一點是,我覺得
我們有必要警覺到理性有其極限。同時,我們在信仰理性之餘,千萬不要
理所當然地以為自己的思維已經因為此一信仰而完全被理性化了。我們隨
時都有可能在自以為理性的時候,不慎落入非理性的陷阱之中。理性主義
者並沒有獲得特殊的豁免權。所以,我們何妨在下斷言的時候都更審慎一
些呢?
 
--
雲無心以出岫,鳥倦飛而知還。              慕陶
 
gospel覆:


親愛的viol兄:

    我必須要承認,讀您的「理性革命」一文,我花了很久的時間,很是丈二摸
不著頭腦,不知您的論點跟我前文的關連究竟是什麼?
    但我反覆拜讀,漸理清頭緒,難免有一種「viol兄實在太過大膽」的感慨!
    您既對我直言,我也無妨直言:
    1. 您用科學的理性來話約社會人文學科的理性, 實在是太冒昧魯莽了點。
       截至目前, 各種社會人文學科想用科學方法來處理,都只能說是「盡量
       」,沒有說是可以直接化約的。 我想您應是讀理工科的吧!所以會有如
       是觀點。 而您這觀點,非常影響您全篇文章的主要題綱,這叫讀人文學
       科的我,實在是又好氣又好笑呢!
    2. 我提到的社會學觀點,絕非個人獨創,您以我個人為主要對象, 述及我
       的「論斷」,實在是太抬舉我了。 為避免我獨善此重要論點,我想我無
       妨羅列幾本十分影響我的重要著作, 您就知道關於文中各種觀點,小的
       不才我實在沒此膽識有此創見, 而這些學說,也絕非您所謂的「思潮流
       行」這麼的簡單:


馬庫塞            單向度的人                     桂冠 1990
約翰.菲斯克       瞭解庶民文化                   久大萬象1993
尼布爾            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         永望1982
科塞              社會衝突的功能                 久大桂冠1990
馬塞勒等          文化與自我                     遠流1990
胡賽爾            科學危機與超越現象學           桂冠1992
Robert N. Bellab  Habits of the Heart            Harper N Library 1985
詹明信            後現代主義                     當代1989
丹尼爾.貝爾       資本主義的文化矛盾             九大桂冠1989
卡爾.曼海姆       變革時代的人與社會             九大桂冠1990
克莉絲.維登       後結構主義與女性主義實踐       桂冠1994


       這些學術著作都是論及

           1.現代社會的非理性成分

           2.科學與理性的囿限與危機

           3.社會以族群對立開展的自我認同與衝突

           4.個人主義的危機

       至於您所急於推翻的後結構主義,雖然我不是完全贊同,(這您可從我與
Willian 兄的討論中可略知一二),我也絕不敢一竿子推翻。我不知您推翻,並
說這樣的社會學學說憑空妄言,理由是什麼?我除了您提及的恩格斯,(其實我
跟chiag一樣,覺得您舉他為例,很不妥當)並未看見您引用任何學說,難免有
viol兄想一人打拼眾家學說之概!這舊是我說您大膽的地方。

       此外, 後結構學說說明現在社會暗藏的非理性成分,的確是要人知道理
性的限制,您卻詮釋為


  > 斷言否認理性處理自由平等的可能性
  > 已經在人以上安插一個超越的意義了。而這層超越的義意使得你
  > 被迫去承認人的價值必須依附在歷史文化以及傳統上,然後你為了你運
  > 動上的需要,你選擇了你所認為應該合理的價值觀以及信仰條目來反擊
  > 傳統。

      我實在是不明白您是如何「理性推論」得出?
      我必須要說,您類似這樣的「理性推論」,充滿整篇文章,這就是我何以
看許久看不懂的原因。
      我寧願您「不推論一點」,落實來處理學說的弊病所在,並舉您所以為較
佳的學說來制衡之。

      所以親愛的viol兄,我仍舊回到我一開始的前言:
      1. 不要用科學實驗的理性來化約社會人文學科, 因為社會人文學科已有
太多學說,說明科學理性的限制並證明社會存在的非理性。
      2. 仔細想想為何人文學科一再提及理性的限制?會不會是「人」的社會
根本不同於科學實驗室?
      3. 為何社會學會不研究個人,而研究族群?
      4. 為何哲學系統中,個人主義絕非哲學的主流?


gospel

From: lwb.bbs@csie.nctu.edu.tw (cam)
Subject: Re:理性革命
 
 viol兄
 看完你關於理性革命的文章,有一些想法或許可與你討論.
 
 您先討論到自然科學逐漸和神秘主義決裂,走向人類自成體
 系的解釋系統,而不去依附在審美觀,本質論甚至於宗教論
 斷的陷阱�堙D我承認科學理性某種程度是把人類從懵眛的黑
 暗世界裡解放出來,也認為不應該為了運動的目的再把人的
 主體從新托負給上帝.但這並不讓我導向拒絕某些運動工具
 的結論,如階級,性別,甚至於國家,如果必要的話.
 
 記得馬克思有一句類似這樣的話:理性常以一種不理性的方
 式存在。又讓我連想到一個在新聞界�埵捖Q提到的一個問題
 :到底〞客觀中立〞是否是記者在從事新聞工作時所應銘記
 心中的一個信條?還是,那根本是個騙人的玩意?我舉這個
  類比,是想釐清一個概念:到底哲學(或是理論)之於你我具有
  什麼樣的意義?它應該是靜態的,中立的去建構一個應然的
 邏輯世界?還是讓它成為動態而具有批叛與改變實然世界的
 積極能動性?對我而言,我會選擇後者,至於是否有你提到
 的可能危機,那是我應隨時嚴革檢驗自己的.
 
  科學理性建構了一套人類自成體系的解釋系統,但誰能說〞
 萬物俱得光明〞了?是誰建構了這個系統,而誰又有能力去
 解釋這個系統?這個爭奪解釋權的過程難道不是又是一個力
 量的較勁過程?就自然科學這個圈子而言,首先其有一連串
 的身份界定來限制可以參與這個系統的人,然後參與其中的
 人要經過一系列的訓練與學習過程,去學習該怎麼在這個系
 統內發言,才符合〞科學的規範〞與不至淪為異說(你我皆
 為理工科系,應當熟悉這些程序)。一個詮釋系統的產生,
 本身就不可豁免的承載了權力的對比,我在意的是權力的形
 成及其烙下的刻痕,我要檢證的是在歷史與文化的脈絡之下
 ,人的主體性是被如何呈現的?
 
 後現代有一種提法是闡述每個人應該都是分裂的主體,不斷
 的逃逸當代的各種認同與揚棄伊底帕斯的典範,建立一種屬
 於後現代的欲望主體.怎麼我覺得在某些部份你也蠻〞後現
 代〞的?把理論與實踐的界限打破是應該的,但那應當是個
 辯證的過程,你把理性作為你的認同主體,但並不必然否定
 了在現實鬥爭中一些策略應用的工具.
 
  記得我曾經談過在使用運動工具時一些檢證的標準,一是弱
 勢優先,這個部份我承認是具有超越意義的,但,so what?
  即溶左派說過一個傳神的例子:當翹翹板明顯的偏向一邊時
 ,站在中間而要求公平是儰善的;最好的方式是一堆人往另
 外一邊靠過去,而在板子逐漸平衡的時後讓兩邊開始展開理
 性的對話,商討出一個最適的平衡條件出來.這是一個動態
 的力量對比與拉鋸的過程,理性的條件是要靠一些〞策略〞
 與〞工具〞來創造的呀!另外一個檢證標準是運動主體的建
 立,訴諸整體並不必然指涉個體的喪失.
 
  你不喜歡歷史文化對人的建構,但歷史文化事實上建構了你
 我!
               lwb
 

發信人: viol@phoenix (理性與熱情的戰鬥), 信區: politics
標  題: Re: 理性革命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Sun Dec 11 18:23:47 1994)
轉信站: phoenix
 
==> 在 chiag@phoenix (慕陶) 的文章中提到:
:
:
 
 
      如果我的文章是針對 gospel 而言的話,我會用 mail 直接和他討論的
      。而我的目的只是試圖去說明我們在網路上的對話能夠有效的範圍在哪
      、方式為何。如果我們在討論之初就遇到所謂『超越個人之上的民族精
      神』,我想我們的討論大概可以結束掉了,因為你我都無法證明這東西
      的存在與否。
 
 
:
:
 
 
      在過去,人類對於自然科學的態度是先去探求『美』『善』等概念,然
      後再試圖以此經由冥想得到的原則去解釋世界。也因此,經由觀察而得
      到的結果必須與這些東西相符合,否則就會被斥為瀆神。也因此在科學
      史上,太陽中心說可以說是用血換來的結果,其原因只因為其與教會的
      解釋不一致。
      而到了後來牛頓力學的開創,整個世界的解釋就不是由神的觀點做出發
      了,而是由人類的觀察、人類理智上的推演而架構出來的。這當中神以
      及經文的教條已經無法在解釋系統中有所立足了。這樣的解釋系統當中
      ,聖經的教條與神的美善都必需在實際的觀察當中陳服。也因此,我用
      擺脫來形容這樣的狀態。至於有沒有神,我不知道,也沒興趣,如果你
      想談,請找別人吧!
 
:
 
 
      科學的精神是建立在實事求是上面,也因此,上帝的概念既無法證明其
      存在,也無法證明其不存在,如果對其抱持為『唯一真理』的態度我稱
      之為一種不理性的『態度』。所謂的不理性,並不是指所抱持的東西內
      容為何,而在你面對該項對像物所持的『態度』。
 
      我希望你能清楚我要表達的東西。
 
 
:
:
 
 
      理性的溝通是唯一的溝通工具嗎?我不這麼認為,但我卻認為理性的態
      度是我所知道當中可以達到彼此誤失最少的工具。或者,我們可以否定
      語言,但同時我們也否定了精確溝通的可能。
      我們對理性的信仰在開始的時候只是因為溝通上的方便。然而,這種工
      具強調自我一致,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利用理性的態度來檢驗我們論證
      與實驗當中的一致性,如果這層檢驗不成立,我們就改變論證的原始起
      始點,也就是改變我們的假設。當然,如果你可以否定這種方法,但同
      時也請你否定一切人類所架構出來的知識。
 
      有關自然科學與人文學科的方法論我不清楚。不過據我所知在哲學的領
      域裡,這一招似乎蠻管用的。當然那些唯心論者不算啦。
 
 
: :
: :
:
:
:
 
      首先,我必需聲明,我不是控訴別人為反求知精神,而是說『這樣把當
      代思潮的流行言論當作真理來看待已經嚴重違反求知的精神』,這是針
      對行為而不是人吧!
 
      關於 gospel 那一段話,我們可以更詳細地來仔細分解一下。這話可以
      分成兩個主要段落:
            (A) 人道主義已經不斷被後結構主義推翻當中。
            (B) 『國家 vs 人民』的思考法已經被『國家 vs 階級』的
                思考法所取代。
            (A) (B) 之間的關係是用一個因果連結。
      也就是說:因為(B) 成立所以(A) 成立;用原來的句法而言,(A) 成立
      的原因是因(B) 成立。提出(A) 的原因是(B) ,可是(B) 的成立是原因
      何在?我看不見。也因此在該文中我必須找些理由出來,我找到:『現
      在對立思考的已不再是....而是....』。我從這語句中可以得到什麼?
      一個結果的描述,一個目前正在流行中的思想的描述。如果我因為這一
      句話而相信(B) 成立,我可以說我是屈服於當代的流行,而非屈服於一
      套論證。如此再回到先前『違反求知精神』還有必要多作說明嗎?
 
      我的目的並不是在說明 gospel 是這樣的人,而是在說明:我如果因為
      這樣的言論就接受他的說法的話,我就會變成這樣的人。也就是說,如
      果他想要說服我放棄人道主義的話,不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它必須提出
      論證來說明。
      如果他認為提出一個流行的結果,我這樣就可以同意他的說詞,那他說
      服我的方式就只剩下要我承認『強權即真理』。也因此,我不能接受他
      用這樣『直接說結果,信不信由你』的方式來討論問題。
 
 
 
 
      這句話是否說我在做錯誤示範?無妨明說,我不會介意的。我唯一介意
      的是:說得不清不楚。
 
 
:
:
:
 
 
      不可否認的,『勝利的歡呼』是句誇張的語句。這句話的意思在於說明
      其論點的成立與否完全不做任何說明,而直接給我答案。我想我無法接
      受這樣的說詞的。
 
      另,有關恩格思是在於說明『身處利益中..』那一段是不成立的。我還
      須要說明與補充嗎?有。據我所知恩格斯本身是一個不公平社會下的既
      得利益者,在先前的說法裡我們被迫去把恩格斯放在『感覺不到社會的
      不公平』或『不認為那是不平等』或『不願意失去部份利益已得到社會
      的平等』當中三者之一。也許你們可以告訴我,恩格斯是否有體認到社
      會的不公、有沒有加入反抗社會既有的不公,或者恩格斯是不是有錢人
      。我想,你們應該知道我的重點在於『身處利益中..社會的平等』這句
      話的成立與否。至於對不對,那要問你們了。
 
 
: :
:
:
 
 
      我有說公共規範不可以改變嗎?我不是一直說公共規範是因為人的需要
      而制定或俗成的。如果你想改變公共規範,可以,但要經過大家同意不
      是?也就是說要說服大家。要不然你就非得透過其它手段,諸如武力、
      經濟等等。也就是說,以一個人的力量要『操控』社會規範不容易的。
 
      『神聖性』?如果有一個人叫你在四下無人的時候踐踏『中華民國國旗
      』,他給你一百萬,你做不做?如果你在無人的深夜裡開車,遇到紅燈
      ,你會不會慢慢地開過去?
      當然這樣一直下去你也許會問:在一個無人的沙漠裡,你可以殺人嗎?
      這樣來說,是不是不這情況下不殺人的唯一原因就只有是:世界上存在
      一個具有『神聖性』的實體?難道不可以是一種推己及人?我不知道,
      或許你可以告訴我。不過我選後者。
 
 
:
:
 
 
      我想,我這一個段落似乎是放在責任制度的養成。至於你說的『理性沒
      有抗拒非理性的豁免權』,基本上我同意這樣的說法,也因此,我必需
      不斷地透過網路把我的想法告訴大家,也希望借由大家的幫助使我自己
      的想法能有更周延的結構。
      我不認為我在對哪個特定的個人下斷言,但我知道的確實有不少大思想
      家在做這樣的事,而這是我們可以借著彼此的幫助去盡量避免的。
 
 
發信人: viol@phoenix (理性與熱情的戰鬥), 信區: politics
標  題: Re: 理性革命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Sun Dec 11 18:24:03 1994)
轉信站: phoenix
 
    
==> 在 lwb@phoenix (cam) 的文章中提到:
:
:
 
   
   這點牽扯到我們把『工具』當什麼的問題了。工具值得我們拿來當『神
   聖化的對象』嗎?或者說,工具本身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嗎?
 
 
 
   
   有關哲學,我認為是去架構一套客觀中立的認知系統;至於實踐的問題
   ,那就牽扯到倫理學的體系了,雖然這在傳統上還是屬於哲學的範疇。
 
 
 
   
   我想這世界背後的真象是『誰』架構的應該不是科學家的事,嚴格上來
   說,也不是哲學家的事;而是神學家的事。不過我個人倒是認為那不關
   我們人類的事。
   至於科學界裡有『權威的個人』嗎?權威的學說也許有之,不過那不是
   『絕對的權威』,而只是人類目前認知下最合理說法,只要找到反例,
   隨時可以推翻。
   另,在科學的領域裡,我們可以學到以理服人的精神,這是那些唯心論
   者做不到的。至於權力,你真的認為你得到的科學知識是架構在權力上
   嗎?
   
   
:
 
    
   這還是你我先前的話題不是?由法國大革命到現在,在政治的主流裡大
   概可以分成『理性派』與『浪漫派』,理性派裡又可以分成共產主義的
   馬克斯和自由主義;浪漫派的主流就是黑格爾這一系的德國唯心論者。
   在歷史上稱得上是『轟轟烈烈』的大概就是共產主義的階級革命以及國
   家主義的納粹,這兩者的政治手段都是透過情感的宣染來達成的。你一
      定覺得很奇怪,為何先前說共產主義是『理性派』,為何這裡又說他們
   落實在社會上變成『浪漫派』?有一個說法是說馬克斯本身的學說是透
   過理性思辯下的產物,他的手法可以說是滿足科學精神的。但是他研究
   的動機與自然科學不太一樣,他試圖透過分析來彰顯歷史背後的目的與
      必然。然後可能就是這個明確的『共產社會』作遂,使得其信徒一直希
   望把整個政治架構在這永恆的理想上。這樣又有點像神學了,在神的支
   配下,一切都在神的掌控下;同樣的,在唯物史觀的支配下,一切都在
   歷史的必然裡演進著。
  
      我認為另一個撕裂馬克斯的理性主義是在其階級意識。不可否認的,階
   級應該是其分析下的產物,然而這種分類在社會科學上應該是正常而合
   理的。但其手段上,可能是因為人道上的考量吧,站在無產階級這邊;
   或者是因黑格爾辯證法吧,地主=>富商=>廣大的勞農階級,因此他
      認為這樣由勞農利益為代表的共產社會會比較好。然而這樣的社會階層
   分類並不代表什麼,重要的在於他強調要透過鬥爭來達到這最後的階段
   。這鬥爭大概也是黑格爾偷偷塞給他的密秘武器,只不過黑格爾的鬥爭
   是國對國,馬克斯是階級對階級。這種透過鬥爭來形成正反合的『必然
      演進』正好形成人類文明史上的『左右護法』,其帶給人類的最大意義
   是要讓人戒慎恐懼地去避免獨裁以及其可能形成獨裁的原因,不過這學
   費實在也未免太貴了一點吧。
  
   讓我們再回到階級意識上。不可否認的,不同生活環境下的價值觀會有
   所不同,而其彼此的利益也經常會有所衝突。在共處在一個社會底下,
   我們總要形成某些基本的共識。共識的達成就是正反合裡的『合』。不
   過合的方式有千百種。如果是崇尚理性的話,這合的方法就是透過不斷
   地思辯與討論來取得彼此間的交集,然後逐步地去擴大交集的範圍;然
      後再對於一些彼此完全對立的東西透過交換彼此利益來解決;完全不能
   解決的才只好訴諸票決。這是我認為滿足合平理性的決策程序。但這必
   需有一個共識,認為我們可以透過理性思辯與討論的過程來認識對方,
   進而協調彼此的利害衝突;如果在一開始就否認人類可以透理性思辯來
      溝通以達共識的話,那這一切程序都成泡影。在這種情形下,要達成共
   識就只有訴諸赤裸裸的權力鬥爭,畢竟消滅對方也是達成共識的一種方
   法。我想,你應該不會真的想要透過鬥爭來解決一切吧!
  
   如果你不想透過鬥爭來解決,那你就不可以把族群、階級、國家等等的
      不同主張當做是敵人來鬥爭。相反地,你應該要盡力去營造一個理性的
   空間來彼此協調利益衝突。這也是我一直說要慎選工具,如果工具本身
   會帶來太大的禍害,除非必要,最好少用。
      
   不知道透過這樣迂迴的方式來檢視你說的『後現代』『工具』『策略』
   『實踐』等等問題夠不夠。
   
 
  
   
   誰建構誰呢?如果我今天因為和你討論而想法有所改變,那是誰建構誰
   呢?歷史不過是人類行為的一種紀錄,本身並沒有什麼目的,更沒有一
   個主體性的人格會主宰並支配我們。今天所有的一切都將成明天的歷史
   ,而今天你我所做的一切卻都是由我們自己做的決定,而不是那位具主
   體性人格的歷史。
   除非你所謂的建構指的是我們所有學習的經驗,這樣的說法我倒不反對
   ,只怕這樣的說法又把某些人心裡面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從神壇上拉下
   來了。


發信人: psycho@cis_nctu (人性-神性。理性-感性), 信區: philosophy
標  題: 有關「理性」的討論的回應 ── 什麼是「理性」?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Dec 12 02:01:59 1994)
轉信站: cis_nctu
 
 
 
1.是「理性的倫理」還是「理性的心理學」?
 
    首先我必需強調,我本來看不大懂 viol兄 的靶子論文,後來
chiag、lwb、 gospel諸位的回應我也看不懂,最後 viol兄 的回應後
我才看懂了.........:ppp
 
    然後我就發現了靶子論文的作者與其批判者對「理性」的治學態
度有我這個標題的重大差異:
 
viol說:
      何在?我看不見。也因此在該文中我必須找些理由出來,我找到:『現
      在對立思考的已不再是....而是....』。我從這語句中可以得到什麼?
      一個結果的描述,一個目前正在流行中的思想的描述。如果我因為這一
      ^^^^^^^^^^^^^^  ^^^^^^^^^^^^^^^^^^^^^^^^^^^^^^
      句話而相信(B) 成立,我可以說我是屈服於當代的流行,而非屈服於一
      ^^^^^^^^^^^^^^^^^^^^^^^^^^^^^^^^^^^^^^^^^^^^^^^^^^^^^^^^^^^^^
      套論證。如此再回到先前『違反求知精神』還有必要多作說明嗎?
      ^^^^^^^^^^^^^^^^^^^^^^^^^^^^^^^^^^^^^^^^^^^^^^^^^^^^^^^^^
=================================================================
psycho說:在這裡我們必需注意,當我們在社會中發現一個「事實」,這個「事
實」應該被當成「人性的本質」或當成「人類的另一次錯誤」,本身就需要嚴格
的思考。如果是「人性的本質」,我們的哲學建構就得正視這事實;如果是「人
的另一次錯誤,很可能,我們會認為那只是在特殊的時空、歷史背景下我們犯的
錯,只要大力宣傳那是錯的,就不會再犯錯..........。如果我們不應該再犯錯
,我們面對的是理性要求我們要遵守的倫理,這就是我所謂「理性的倫理」。如
果是「人性的本質」,我們就得考慮宣傳理性、發展理性對人類行為的改變上,
如果適當的非理性反而比完全的理性更容易維護理性不會自毀,我們這樣的考慮
,我稱為「理性的心理學」。有關的論證,我會在「什麼是理性」一節中詳細論
證。
===============================================================
 
      如果他認為提出一個流行的結果,我這樣就可以同意他的說詞,那他說
      ^^^^^^^^^^^^^^^^^^^^^^^^^^^^^^^^^^^^^^^^^^^^^^^^^^^^^^^^^^^^^
      服我的方式就只剩下要我承認『強權即真理』。也因此,我不能接受他
      ^^^^^^^^^^^^^^^^^^^^^^^^^^^^^^^^^^^^^^^
      用這樣『直接說結果,信不信由你』的方式來討論問題。
 
   讓我們再回到階級意識上。不可否認的,不同生活環境下的價值觀會有
   所不同,而其彼此的利益也經常會有所衝突。在共處在一個社會底下,
   我們總要形成某些基本的共識。共識的達成就是正反合裡的『合』。不
   過合的方式有千百種。如果是崇尚理性的話,這合的方法就是透過不斷
                          ^^^^^^^^^^^^^^^^^^^^^^^^^^^^^^^^^^^^^^^^^^^
   地思辯與討論來取得彼此間的交集,然後逐步地去擴大交集的範圍;然
      ^^^^^^^^^^^^^^^^^^^^^^^^^^^^^^^^^^^^^^^^^^^^^^^^^^^^^^^^^^^^^
      後再對於一些彼此完全對立的東西透過交換彼此利益來解決;完全不能
      ^^^^^^^^^^^^^^^^^^^^^^^^^^^^^^^^^^^^^^^^^^^^^^^^^^^^
   解決的才只好訴諸票決。這是我認為滿足合平理性的決策程序。但這必
   需有一個共識,認為我們可以透過理性思辯與討論的過程來認識對方,
      ^^^^^^^^^^^^^^^^^^^^^^^^^^^^^^^^^^^^^^^^^^^^^^^^^^^^^^^^^^^^^^
   進而協調彼此的利害衝突;如果在一開始就否認人類可以透理性思辯來
      ^^^^^^^^^^^^^^^^^^^^^^^^!!!!!!!!!!!!!!!!!!!!!!!!!!!!!!!!!!!!!!
      溝通以達共識的話,那這一切程序都成泡影。在這種情形下,要達成共
      !!!!!!!!!!!!!!!!!!!!!!!!!!!!!!!!!!!!!!^^^^^^^^^^^^^^^^^
   識就只有訴諸赤裸裸的權力鬥爭,畢竟消滅對方也是達成共識的一種方
   法。我想,你應該不會真的想要透過鬥爭來解決一切吧!
=================================================
 
批判者則說:
 
chiag:
 
我想你這裡碰觸到一個相當關鍵的問題,但是你似乎太輕鬆地就把問題給
打發了。我們對理性的信仰是依據什麼樣的理由?這個理由如何被承認為
有效?我們可以「理性」地去論證這個理由的有效性嗎?
 
viol 答:
      理性的溝通是唯一的溝通工具嗎?我不這麼認為,但我卻認為理性的態
      度是我所知道當中可以達到彼此誤失最少的工具。或者,我們可以否定
      語言,但同時我們也否定了精確溝通的可能。
      我們對理性的信仰在開始的時候只是因為溝通上的方便。然而,這種工
      具強調自我一致,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利用理性的態度來檢驗我們論證
      與實驗當中的一致性,如果這層檢驗不成立,我們就改變論證的原始起
      始點,也就是改變我們的假設。當然,如果你可以否定這種方法,但同
      時也請你否定一切人類所架構出來的知識。
===============================
 
    我如果把以上viol的回答詮釋成 viol 兄要以「對理性的『倫理性之確信』
」來避免「理性本身如何能證明為真」的邏輯問題,不知 viol 兄覺得如何?這
一點,我將論證我們要精確的溝通,事實上是「訴諸權威」而非「訴諸理性」,
這一點等一下再談。
 
=====================================================
 
    以上略引了幾段討論者的文字,現在我說說我的看法。
 
 
2.什麼是理性?
 
    對理性的看法當然有很多種,我所能了解的只有一種,當然,可以再批判這
種對理性的看法是否是正確的。
 
    自由主義大師海耶克與卡爾.巴柏提出「批判式的理性主義」的觀點,他們
的重點是:
 
    1. 人的思考必定有前提,不可能毫無根據就空想。
    2. 人進行思想時的「前提」是不可論證,至少他正在使用那前提時他不能
       批判他使用的前提。
    3. 所以,主張「全面性的理性主義」,例如說:「我不支持任何不能論證
       的觀點」這樣的態度,在邏輯上不能成立,人類進行理性思考,永遠得
       受到他正在使用的前提限制他「理性的程度」。
    4. 因此,「批判性的理性主義」主張,「理性」本身是「可批判的」;因
       為,任何「理性的要求」必然伴隨一個「非理性的價值因素」做為這個
       理性思考的前提,如果輕易相信理性,則會忽略「前提」是可批判的事
       實,反而得不到真正的理性結果。
    5. 所以,「批判性的理性主義」主張,進行理性論證時,得同意無論是那
       一種論證都必然有前提的限制,如果要徹底的理性,就得同時批判自己
       進行證證時的基本假設。
 
    以上這樣的一個理性態度,在思想邏輯的層面上己經完美了,幾乎找不到漏
洞,所以,用這態度當成「理性」的定義到也未嘗不可。
 
    可是,人的世界並非單單藉由「理性的邏輯」來建構。
 
    卡爾.巴柏對理性的認識與執著無疑的是頂尖,所以他推想「科學」的意義
應該是:
 
    1. 科學研究往往是從一組假設開始。
    2. 假設必需可驗證,否則不能進行科學後續工作。
    3. 因為從理性的觀點看來,最容易產生不理性的根源就是忘了對「前提」
       批判,所以科學家應該力求對其假設進行完整的批判。
    4. 從邏輯的觀點看來,科學實驗的結果若推翻假設,假設就不成立;若支
       持假設,只能說:「找不到推翻假設的證據」。為什麼?因為科學得所
       謂客觀的事實,這意味它的結果必需能應用全部的所有事件,既然得符
       合「所有的」,因此只要有一反例,邏輯上這假設立刻不成立。因此,
       科學家不能「證明是假設是對的」,只能「證明假設沒有被推翻」。依
       這樣的思想,科學是一種「證偽」的工作,科學的重點是要證明「前提
       」是錯的,因為否證前提才是理性的工作。
 
    這些大約是卡爾.巴柏在其「科學發現之邏輯」一書中的觀點。
 
    相對的看法是孔恩的「科學革命之結構」一書之觀點,簡而言之,孔恩也完
全承認理性的定義與實踐必需做到「批判性的理性主義」這種地步。但是應用到
科學研究時,孔恩重視身為一個科學家的「心理實相」:什麼是心理實相呢?身
為一個人,要做出一個繁難的科學結果,他必需有信心去相信他能找到結果,否
則他不但會相心崩潰而且會得不到研究經費。所以他必需根據他的知識背景,做
出『最有可能得到結果的假設」,然後,拼命去證明這「假設」是可靠的。
 
    這樣子是『很不理性』的,但是如果考慮到人類心理的實相,我們看看這樣
理性不理性:
 
    1. 如果人一發現有反例就立刻否定他的前提,他如何能確定他「發現了反
       例」這件事實不是一個錯誤?
    2. 任何科學結果要有完整的全面性驗證,所花的心力時間太大,即使別人
       幫你做好了,你也未必有時間去發現他呀!
 
    這也就是科學史上會有許多重大的結果是來自「頑固的盲信」。例如,有的
科學家對被別人否定的想法特別頑固的相信,這要看你怎看待科學家的理論與發
現 ── 如果把科學家的「假設」當成是他的「思想」,那麼,受因斯坦自承他
的相對論深受馬赫(Ernst Mach)的思想影響這應該是重要的事實。  Michael
Polanyi 描述科學的發現時,認為科學家面對新的事實不符合正在被普遍流行的
思潮,從來都沒有用理性的方式去面對,而是很不理性的、直接判定為「沒有必
要去注意」的事件而忽視它(參考中文著作:「博蘭尼講演集」,彭淮棟譯,聯
經出版,p.79起「科學的實相」一文)。孔恩發展這講法,認為在「常規科學」
時期,科學家們共同接受了一組理論的思考方式、驗證方式,然後進行多量的研
究,不合前提、批判前提的研究結果被忽略,一直到累積了夠多量後才爆發出一
股「典範革命」的思潮,等到革命完成後又再進入一次「常規科學」的時期。
 
    在不理性的「常規科學」時期,卻是科學的結果實際對人類產生的意義的重
要階段。用一種最功利的角度而看,科學茖實在生活而產生「科技」的成效,只
能在「常規科學」時期得到發展。從人類心理實相的角度看來,人類面對一大堆
看似合理的假設,他如何能判定那一個比較可靠?他只能根據他的知識背景,而
這知識背景必然受限他所處的社會文化,因此一套常規科學時期的「典範」恰好
形成他行科學研究所必需建立的信心,使他能安心的從事科學研究。
 
    這樣的結果意味著什麼?這表示科學家進行彼此的溝通 ── 包括對彼此學
說的批評、對對方實驗方式的認可、對對方資科搜集方式的同意,都是在一個「
共同服膺一套基本前提(也就是典範)的立場下進行科學討論」,這也就是我之前
所說的:我將論證我們要精確的溝通,事實上是「訴諸權威」而非「訴諸理性」
。更精密的討論,大家可以參考林毓生:「思想與人物」:「論自由與權威的關
係」與「再論自由與權威的關係」這兩篇文章。
 
    在我以上這麼多的論證後,我要強調的是:從理性本身推演我們可以得到許
多良善的倫理法則,而且完整去實行它當然可以使社會與個人皆達到完美。但是
,假如「非理性」居然能幫助「理性」而建構人類知識或社會的整體,那麼,「
非理性」就不見得是得「特別去強調要避免」的了。如果相信以上博蘭尼與孔恩
的論證,那麼,我們顯然可以得到這種想法:
 
    理性的要求是正確的,但是,如果人類的心理實相上,面對完全理性的要求
反而會失控,面對有限度的「非理性」 ── 例如接受一套「典範」 ── 反而
能使人類能真正實踐出各人才能而得到社會的意義。那麼,我們就得正視「理性
的有限」,而且小心理性的要求可能帶來的結果。
 
 
3.我們再想想:是「理性的倫理」還是「理性的心理學」?
 
    我完全同意 viol 兄對理性的要求與對非理性的批判,但是,viol忘了思考
:要人類進行理性思考,是否只要強調理性的重要就可行?
 
    這是我好早以前在政治板和 chiag兄討論過的,當時我對他的批判即在此:
chiag 兄非常精銳的指出政治板對於登輝的批評不理性,這一點我完全同意;但
是,知道他們不理性後,如何使他們變得理性,這就是另一個重要的問題。這問
題絕不可能是只要告訴他們是非理性的就可以解決。
 
    而我詮釋 gospel 的想法是這樣:因為人類本身有限,如果我們直接要求人
類要理性,怕是人類學會了理性後,不能阻止理性的自毀 ── 也就是說,人類
會採取「全面性理性主義」的態度,只願意接受「可以論證」的事實。這樣子的
思考方式,只能走向虛無主義式的思考,認為一切皆沒有意義 ── 本來嘛!意
義和價值這種東西怎麼能論證呢?怎麼能理性呢?所以,我們直接面對理性不能
使人類因此就良善的事實,去思考人類的出路。
 
    社會主義、馬克斯主義與新馬克斯主義是一種方法:在這種思考方式下,人
類不能以理性自知的問題就是「社會階級」的問題,一個人身處某一既得利益階
級,無論他多麼理性,他總是會為了他的階級利益而論證。避免這種結果,我們
必需強調社會階級的『制衡』 ── 也就是說,今天我支持台獨,而且覺得國民
黨、新黨都是一堆笨蛋加政客(這只是舉例,絕對不歡迎在此大作文章!),那
我顥然應該是個民進黨的忠實支持者。可是,今天如果民進黨得勢,即使我完全
看不到民進黨的缺點,甚至我還看到民進黨的偉大政績。但是,我永遠要記住我
所處的「階級」,太容易造成我找不到民進黨的缺點,因此,從制衡的角度,即
使我覺得民進黨是聖人,反民進黨的是白痴,只要今天民進黨勢力過大無人制衡
,那我只好投反對票,加大制衡的空間。
 
    以上這樣的例子,完全否定人類理性的自主能力,認為人類的理性極為有限
,所以要靠適當的制度 ── 主張完全的制衡就是一種「制度」 ── 來規範人
類的社會行動。
 
    這一點我從 viol 的post也看出來了:
 
viol說:
   在理性的世界裡,由於他必須取得一個公正客觀的立論基礎,所以他必
   須借由他人的觀察與論證來檢視自己的觀察與論證。另一方面他也為了
   要避免自己觀察與論證上的疏失,他必須把接受別人的言論當做是件重
   要的事,至少他有必要為了替自己增加一個批判者而保障別人說話的權
   利,也因此,有必要去設計一套制度來保障言論的自由、批判的自由、
   思想的自由進而保障人身的自由。
^^^^^^^^^^^^^^^^^^^^^^^^^^^^^^^^^^^^^^^^^^^^^^^^^^^^^^^^
 
    viol說的這一段話,事實上就是說,人類的理性能力會讓他知道自己是有限
的、容易犯錯的,所以需要制度。然後我就會想,今天我如何說服人類相信他需
要的是「制度」而不是「理性」?viol兄產生「需要制度」的論證是:從理性的
要求,「要避免自己觀察與論證上的疏失,他必須把接受別人的言論當做是件重
要的事......」這句話絕對不是理性的,理性的說法應該是:「要避免自己觀察
                                                      ^^^^^^^^^^^^^^^^
與論證上的疏失,他必須把『批判』別人的言論當做是件重要的事......」。換
^^^^^^^^^^^^^^^^!!!!!!!!!!!!!!!!!!!!!!!!!!!!!!!!!!!!!!!!!!!^^^^^^^^^^^
句話說,今天如果有人論理能力超強,經由他批判的事沒有人能反駁,那麼,他
不必「接受」別人的觀點,因為別人的觀點是「不理性」的,我何必接受?
 
    然後,我們馬上發現,「他必須把『批判』別人的言論當做是件重要的事」
,完全不能批判到自身的限制:也就是說,他無法批判自己代表的階級利益。這
一點最明顯的就是 bbs上對女性主義的態度:許多人都用非常精妙、理性的態度
來證明那些女性主義的推行者有許多問題。這些事實當然是對的,她們當然有問
題,不然你怎麼能想到?可是,放在一個男女極不公平的社會,我們對推行女性
主義者的批判,無論多麼理性多麼正確多麼道德,站在社會階級的立場,我們永
遠會變成為了維護階級利益而說話 ── 你可以這樣想:今天假如推行女性主義
的人都沒水準,她們事實上是因為男女不公平所造成的。然後你批判她們,她們
就被看輕了沒人要聽她們的,然後又沒人繼續她們的工作,然後男女不平等的現
象依舊,女生先天的不平等使她們拿不出理性的行動和論證來說服人,然後既得
利益的男生沒有主動為弱勢講話而只會批判敢講話的女生,這樣的行為,在社會
的立場下,就變成為了維護階級利益而打壓弱勢團體了 ── 請注意!!這不是
指控你的道德,而是指控你的行為造成這種結果,不知者無罪,但知道了這事實
的話......。
 
    我再回到 viol 的論證:
 
      如果他認為提出一個流行的結果,我這樣就可以同意他的說詞,那他說
      ^^^^^^^^^^^^^^^^^^^^^^^^^^^^^^^^^^^^^^^^^^^^^^^^^^^^^^^^^^^^^
      服我的方式就只剩下要我承認『強權即真理』。也因此,我不能接受他
      ^^^^^^^^^^^^^^^^^^^^^^^^^^^^^^^^^^^^^^^
      用這樣『直接說結果,信不信由你』的方式來討論問題。
 
======================================================
在我看來,提出一個「流行的結果」,固然可以想成是主張「強權即真理」,但
是,也可以想成是主張「人性的心理實相」,而改成以「理性的心理學」考慮我
們推行理性時的考量,你覺得如何?
==================================================
 
   讓我們再回到階級意識上。不可否認的,不同生活環境下的價值觀會有
   所不同,而其彼此的利益也經常會有所衝突。在共處在一個社會底下,
   我們總要形成某些基本的共識。共識的達成就是正反合裡的『合』。不
   過合的方式有千百種。如果是崇尚理性的話,這合的方法就是透過不斷
                          ^^^^^^^^^^^^^^^^^^^^^^^^^^^^^^^^^^^^^^^^^^^
   地思辯與討論來取得彼此間的交集,然後逐步地去擴大交集的範圍;然
      ^^^^^^^^^^^^^^^^^^^^^^^^^^^^^^^^^^^^^^^^^^^^^^^^^^^^^^^^^^^^^
      後再對於一些彼此完全對立的東西透過交換彼此利益來解決;完全不能
      ^^^^^^^^^^^^^^^^^^^^^^^^^^^^^^^^^^^^^^^^^^^^^^^^^^^^
   解決的才只好訴諸票決。這是我認為滿足合平理性的決策程序。但這必
   需有一個共識,認為我們可以透過理性思辯與討論的過程來認識對方,
      ^^^^^^^^^^^^^^^^^^^^^^^^^^^^^^^^^^^^^^^^^^^^^^^^^^^^^^^^^^^^^^
   進而協調彼此的利害衝突;如果在一開始就否認人類可以透理性思辯來
      ^^^^^^^^^^^^^^^^^^^^^^^^!!!!!!!!!!!!!!!!!!!!!!!!!!!!!!!!!!!!!!
      溝通以達共識的話,那這一切程序都成泡影。在這種情形下,要達成共
      !!!!!!!!!!!!!!!!!!!!!!!!!!!!!!!!!!!!!!^^^^^^^^^^^^^^^^^
   識就只有訴諸赤裸裸的權力鬥爭,畢竟消滅對方也是達成共識的一種方
   法。我想,你應該不會真的想要透過鬥爭來解決一切吧!
==============================================================
 
    在這裡我要強調,我不知道 gospel 是否主張「如果在一開始就否認人類可
以透理性思辯來溝通以達共識......」。在我個人意見,我自己也很喜歡強調理
性的有限,因為我強調理性的有限,是針對「理性的心理學」而討論,而不是在
討論「理性的倫理」。從「理性的倫理」看來,我們當然要把所有的非理性當成
錯的而避免。但是從「理性的心理學」看來,人類理性的有限是一心理實相,只
要求要理性會便人類走向破壞一切的虛無主義,這也是人類的另一種缺失。與其
強調一個人類絕不可能達到的高超標準 ── 理性的倫理,不如實際上針對人性
心理上的有限而進行哲學思考。所以就我而言我提出理性的有限絕對不是要:「
如果在一開始就否認人類可以透理性思辯來溝通以達共識......」,而是先彼此
批判雙方非理性的基礎:以這一堆post為例,如果沒有搞清楚誰是以「理性的倫
理」為立場,誰是以「理性的心理學」為立場,我們再怎麼溝通,一定都是永遠
沒有共識 ── 強調人類理性的極限,目的即是批判人類思考的非理性前提。
 
    另外順便提到一點,如果仔細研讀馬克斯韋伯的「基督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
精神」,你就會發現,理性的基礎可能是非常不理性的信念所產生的,這也就是
為何韋伯要區分「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原因。
 
 
4.結論:
 
    討論了這麼多,我的意見大概就是如此。
 
    我們看待「理性」這一個東西時,可以把他當成非常超越現實的理想:例如
說,可以把他想成:雖然我現在不理性,可是我只要努力思考,我終究會完全理
性。另一種想法是,人性的心理實相就是絕對不可能完全的理性,所以寧可承認
這個事實,然後去構想在這種事實下,如何讓人類的行為能達到最多良善。
 
    那一種態度才是正確的?這下子難說了..............:pppp 因為,似乎得
透過一種嚴謹的社會實驗才有最嚴格的科學證據,不然,我完全同意如果我只提
出目前一些社會事實來當成支持證據的話,viol有權說我在『這樣把當代思潮的
流行言論當作真理來看待已經嚴重違反求知的精神』,可是,我提出的「理性的
心理學」難道沒有一點接近真實?....:)
 
    希望能搞清楚,我在此的論證絕對不是說 viol 的論點不正確,他的論點無
懈可擊,但是,他的論點也只有在「理性的倫理」為前提的情況下才無懈可擊,
這就是我的主要目的。
 
    不能只以理性的態度討論什麼是「理性」,看似理性的結果可能是不理性的
,不理性的行為可能產生很理性的結果,哲學的討論就是這麼令人迷惑,又令人
覺得有趣.....:)
 
                             累死了!打了這麼多字..... psycho
 
p.s.
 
1. 我打賭 viol 的靶子論文是從卡爾巴柏的「開放社會與其敵人」而來的,思
   考方式和語氣語法都蠻像的...:)
 
2. 我打賭 lwb 深受社會學的訓練,所以才會提出參考自Yuan那個漂亮的「翹翹
   板」論證...:) 這種思考方式,我前面對女性主義的討論也偷用了不少,lwb
   兄覺得如何?
 
3. chiag兄是我很崇拜的人,這次論證提出的砲火實在不夠兇猛,大概是當機當
   昏了頭了,建議你用 e-mail來post啦!!如果不會用,可以來交大資科bbs
   ,交大資科bbs的edit有暫存檔功能,post長文章可以避免lost。
 
4. 推薦參與討論的網友看以下這些書:
 
    林毓生:思想與人物。
    馬克斯.韋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卡爾.巴柏:開放社會與其敵人、科學發現之邏輯、歷史主義的窮困。
    孔恩:科學革命之結構。
    博蘭尼:「意義」、「博蘭尼講演錄」。
    海耶克:「到奴役之路」、「自由的憲章」。
    孔恩、巴柏等:「批判與知識的成長」。
 
    以上若原文書皆翻譯本。
 
    原文:
 
    博蘭尼:「Personal Knowledge:Towards a Post-Critical Philosophy」
            (個人知識)。
    海耶克:「Law, Legislatin and Liberty 」
 
發信人: chiag.bbs@aidebbs (慕陶), 信區: philosophy
標  題: Re: 有關「理性」的討論的回應 ── 什麼是「理性」?
發信站: AIDE 資訊站 (Mon Dec 12 10:40:31 1994)
轉信站: cis_nctu!news.cis.nctu!news.cc.nctu!news.csie.nctu!bbsroute!aidebbs
 
Psycho兄:
 
    你這篇宏文應該可以藏諸名山了。
    由於時間關係,我想我可能要拖很久才可能對你的大作
做出較完整的回應,所以先簡單提出幾點感想或意見。
 
    對於K. Popper 我是非常佩服的,雖然我不知道我是不
是該亦步亦趨地跟隨他的思想軌跡前進。不過,說真的,我
如果學著K. Popper 的觀點來審視Gospel的文章,我所提出
來的論點還是會與Viol有相當出入。直率地說,我覺得Viol
在以他的方式思考的時候,還稍嫌粗糙一些,比較容易成為
靶子。
 
    我們都知道Gospel是個基督徒,換言之,她對上帝的信
念很可能是建構她整個思想的基礎。但是,從這樣的信念出
發,也還是可以有一系列的理性思考。直接宣稱本於宗教信
念的思想是非理性的,我難以同意。至少,我不確定以人為
本的理性思考必然優於以神為本的「理性」思考。Viol批判
那些直接認定真理為何的態度,這種批判同時也可以用來批
判對理性本身的信念。
 
    我覺得,Viol是站在一種無神論的人本主義立場說話,
把人類自身的理性能力高舉起來,而否定以神的概念為基礎
的思考。對此,我不置可否。但是,對我而言,我傾向認為
「理性」的終極意義是落在人的意識過程上,必須是意識過
程符合某些特徵,才可算得上是理性。即使是韋伯的所謂價
值理性,它之所以能被稱為理性,也是在於行動者對自己的
信念是有意識的,甚至是經過選擇的,而不是懵懵懂懂的。
「有意識的」 (在行動發生之前及當時) 應該是行動合於理
性與否的最起碼要件。此外,理性與否往往依據對價值與實
現價值的程序有無審慎選擇來區分。「審慎」、「清楚地辨
別」與「不受選擇前先存情感、成見、傳統與外在壓力所左
右」應該是理性的重要判準。我覺得,西方的科學發展,本
身是一種理性思考習慣的發展結果,它也展現出理性的某種
最佳模式(之一)。但是,回到關於Viol帖子上的一些論點,
我恐怕Viol在對Gospel進行批判的時候似乎並未抓準審慎的
原則。他是本於與Gospel不同的一套信念逕行宣告Gospel的
主張不妥,是非理性的、是信仰強權即真理。在我看來,我
引用其他被承認為有學理價值的學說來支持自己的主張,這
是很自然的事,它不足以證明我的主張必然正確,但是多少
有助於我的論點的credibility 。我們計算效度,有時候也
是採取類似辦法的,不是嗎? 這樣的行為被說成是信仰強權
即真理,我實在是難以同意。
 
Gospel說信不信由你,從一個嚴謹求真的態度來看,也許覺
得她態度太不認真。不過,這種態度總比堅持要人家相信只
有自己才是對的要好吧! 我的習慣可能和Gospel不同,我常
直接以不確定的語氣表達意思。但是這也有問題,GKC 說我
是不確定論。Viol則說: 你覺得我不理性,不妨明說。但是
,我寧可繼續不確定下去。我有耐心,願意累積經驗,而不
急於獲得結論。
 
在Viol的討論中,除了觸及理性概念之外,實際上也還繼續
前面關於個人與集體的爭議。我指出,K. Popper 是方法學
個人主義者 (我曾說: 他不是唯名論者,而是方法學個人主
義者。這樣的說法可能太強烈了些,K. Popper 確實也是方
法學的唯名論者。我的意思是,他真正的特色是在於方法學
的個人主義) ,同時,我也指出,另外有些人是反對方法學
個人主義的,包括Nagel 、Parsons 與一些communitarian-
ists。我這麼說,基本上還是想要質疑只有個人可以是主體
的說法。不過,這個問題太複雜,實在不是三言兩語能弄清
楚的,我正在嘗試就此寫一篇論文呢!
 
ps:
 
關於你的平衡(制衡)理論,我這裡也簡單提出一點淺見,我
覺得平衡對於一個內在自足的系統而言,應該是最有利的選
擇,但是如果同時考慮到系統可能受到外在因素的干擾時, 
問題就會更複雜一些。總之,我不全然同意制衡的主張。此
外,什麼樣的做法才確實有利於系統內部的平衡,我也有自
己的看法。以國內常見對李總統的批評方式來說,我覺得那
只有助於導致社會上的零和結果,非我所樂見。
 
又及: 我會使用e-mail貼帖子,只不過嫌煩。

發信人: chiag.bbs@aidebbs (慕陶), 信區: politics
標  題: Re: 理性革命
發信站: AIDE 資訊站 (Mon Dec 12 14:15:14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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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句話是否說我在做錯誤示範?無妨明說,我不會介意的。我唯一介意
 :       的是:說得不清不楚。
 
 
我說很難說誰才是在做錯誤示範,字面的意思應該是很清楚的。
當然,在對你的意見提出質疑的時候,我比較是著重在指出 (我
所以為的) 你的不妥之處。但是,我並不願意把話說死,因為我
真的有許多不確定的事情。即使我認為你對Gospel的反駁有一些
地方顯得武斷、輕率,但是要對這些意見做一總評,我還沒有能
力,你也不必一定要我說出一個誰是誰非來。我們不妨再多聽一
些意見,包括Gospel自己的說法。
 
 
 :       另,有關恩格思是在於說明『身處利益中..』那一段是不成立的。我還
 :       須要說明與補充嗎?有。據我所知恩格斯本身是一個不公平社會下的既
 :       得利益者,在先前的說法裡我們被迫去把恩格斯放在『感覺不到社會的
 :       不公平』或『不認為那是不平等』或『不願意失去部份利益已得到社會
 :       的平等』當中三者之一。也許你們可以告訴我,恩格斯是否有體認到社
 :       會的不公、有沒有加入反抗社會既有的不公,或者恩格斯是不是有錢人
 :       。我想,你們應該知道我的重點在於『身處利益中..社會的平等』這句
 :       話的成立與否。至於對不對,那要問你們了。
 
 
我現在不方便轉去看Gospel和你的原文,我原先是把你這句話看
成是在反駁歷史文化的侷限作用 (因為這句話是Gospel該段話的
結尾) 。但是,即使你是在談既得利益者感覺不到不公平這一點
,我也仍然認為Gospel所引的這句話通常是有效的。既得利益是
個抽象概念,可以指涉許多面向。譬如說,西藏喇嘛現在是被中
共政權壓迫的對象,他們看起來不是既得利益者,但是他們是否
完全不是身處利益中呢? 這卻又不然。如果我們不相信他們的宗
教信仰,我們大可說他們是一群神棍,欺騙百姓無知,從後者攫
取利益。就此而言,既得利益是可以廣泛使用的概念,而人們未
必能注意到我們所獲利益的每一面。通常只有在失去該項利益的
時候,我們才感覺到那是一種利益。
 
待續
 
發信人: chiag.bbs@aidebbs (慕陶), 信區: politics
標  題: Re: 理性革命
發信站: AIDE 資訊站 (Mon Dec 12 12:06:30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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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viol.bbs@csie.nctu (理性與熱情的戰鬥) 的文章中提到:
 
 
如果我沿用你的論點,而宣稱: 我認為「把科學視為唯一真理」是非理
性的。不知道你是否也同意? 當然,實際上我大體上還是相信科學的,
但是對於狹窄的經驗論存疑。
 
 
 
 
這裡有一個系統內、外之別。在理性系統之內,我們可以檢證外在現象
的一致性,但是對於理性本身仍然未能檢證。哲學上有所謂「獨我論」
,就涉及到某種(系統)內在一致性的概念,而它的困境也就在於無法使
概念系統本身獲得普遍有效性。
 
你把一切人類的知識全歸約為由此種「利用理性的態度來檢驗我們論證
與實驗當中的一致性」的方法所建立,我仍然存疑。到目前為止,除了
一系列經驗論者、實證論者與邏輯經驗論者曾經很大膽地宣稱過知識的
確切來源之外,沒有人敢做這樣的宣稱。但是,已經有的宣稱都遭到反
駁。即使是K. Popper 本人也沒有說過某種特定步驟是所有知識的來源
。對此,你能有某種確信,我除了羨慕之外,同時也有許多的困惑。
 
 
 
 
對我而言,要證明任何一件概括性的陳述都是非常不容易的。Gospel
的敘述顯然不足以證明她的主張成立。但是,你可以說她論證不足,
卻不宜說她違反求知精神。如果她完全不嘗試提出任何論證,卻堅持
要你相信她的說法為真,這可能會違反你所說的求知精神。但是,你
怎麼知道她將來會不會做出更多的論證呢? 而她有沒有堅持要你相信
她所說的呢? 訴諸權威固然不是一種有效的論證方式,但是可能有助
於提昇credibility ,特別是我們所訴諸的是本行的、專業性學術權
威時。
 
 
 
 
「信不信由你」的態度對於認真的人來說,可能是不妥當的。但是,
這總比堅持要人家相信自己是對的要好些吧! 有時候,我們雖然覺得
某事為真,自己願意依此一認知採取行動,但是我們卻無法向別人提
出充分證明,只好來個「信不信由你」了。不然,我們怎麼辦呢? 我
親眼看到張三偷竊,但是我沒有其他直接證據,足以向他人證明張三
偷竊。除非有必要徹查、也能夠徹查出結果,否則我們只好各自信其
所信了。
 
Gospel提出一個流行的說法(其實還並未流行)以提高其說法的可信度
,你說這叫「信仰強權即真理」。但是當人家表示並沒有一定要你相
信的時候,你又說不能接受他用信不信由你的方式來討論問題。那麼
究竟Gospel該怎麼做呢? 是要她說「由此足證我所說的真確無誤」嗎
? 還是說「雖然有些學者的說法能支持我的見解,但是我還是錯了」
? 她如果有任何不當,充其量是她在還未得到充份證明以前就相信某
事為真,而未先保持存疑的態度。但是,我們怎麼知道她沒有得到充
分證明呢? 要自己相信和要讓別人也相信,所需要的是不同的證明方
式呢!
 

發信人: chiag.bbs@aidebbs (慕陶), 信區: politics
標  題: Re: 理性革命
發信站: AIDE 資訊站 (Fri Dec 16 14:28:44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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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viol的文章中提到:
 :       我有說公共規範不可以改變嗎?我不是一直說公共規範是因為人的需要
 :       而制定或俗成的。如果你想改變公共規範,可以,但要經過大家同意不
 :       是?也就是說要說服大家。要不然你就非得透過其它手段,諸如武力、
 :       經濟等等。也就是說,以一個人的力量要『操控』社會規範不容易的。
 :       『神聖性』?如果有一個人叫你在四下無人的時候踐踏『中華民國國旗
 :       』,他給你一百萬,你做不做?如果你在無人的深夜裡開車,遇到紅燈
 :       ,你會不會慢慢地開過去?
 
 
我仍然認為我們在面對公共規範的時候,應該對它抱著某種
虔敬的心理。這並不意味著說公共規範是絕對不可更易的,
而是強調我們對它的遵守是基於一份誠摯與心甘情願。當社
會上大多數人不再認為原有的規範是妥當的,這時候既有的
規範已經自然失去其神聖性了,當然沒有不可改變的道理。
 
一個人要全面操控社會規範並不容易,但是少數族群要局部
控制與利用規範卻非不可能。傳統社會之所以往往形成專制
形態,雖然也不完全是少數人的私欲所能解釋,而還另有某
種自然的結構發展傾向。但是私心自用的人仍然可以相當程
度地營造出一套制度來為一己或我群的利益服務,否則古代
宮廷歷史就不會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這種樣子。
 
過去的問題在於,少數人利用多數人的恐懼或對規範的盲目
服從而營私欲。但是,我們不宜因為看到過去的這種弊端而
反過來鼓勵每個人都只基於自己或其他特定個人的利益才去
遵守規範。我們要的是每個人都尊重每個人,同時也尊重公
共規範。事實上,前者正好是規範的重要內容之一。如果沒
有人在意那個看不見 (或只能看見局部) 的集體,沒有人真
正在意以集體福祉為依歸的公共規範,我很難想像那會是什
麼景像,誰去理會、尊重那些看不見或不熟識的其他社會成
員呢? 從而,公共規範要如何穩固立足呢? 社會要如何才能
避免陷入混亂? 如何避免 "War of all against all" ? 今
天我們之所以有法律、道德,難道不是歷史上人們經歷過混
亂之後痛定思痛才認識到的一種需要嗎? 現在我們把這些東
西全部解構,難道是要從頭再去體驗那慘痛的歷程?
 
 
PS:
    Viol兄,我們的討論主題之一是「理性」,但是談著、
談著,自己似乎就已經很難再維持理性的態度了。也許暫時
停一陣子,讓情緒平靜下來,然後再做下一回合的討論吧。
希望不致於真的因此讓討論無以為繼,那就未免太可惜了。
你在網上所曾做過的努力,我終究是很佩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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