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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 (靜候佳音) 看板: philosophy
標題: [轉錄][轉錄]Re: 彭國瑋老師5/21專文(一)
時間: Thu May 11 14:35:09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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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轉錄]Re: 彭國瑋老師5/21專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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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彭國瑋老師5/21專文(一)
時間: Wed May 10 10:05:52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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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yr (lin)》之銘言:
淺談聖經研究與神學發展
彭國瑋博士
神學與專業團契2000.5.21
首先,要感謝各位給我這樣的機會跟各位分享。同時我也要先感謝曾宗盛老師等一
會兒的回應。我過去是在英國學習,曾老師是在德國學習,英語世界與德語世界在
聖經與神學研究的方向上是略有不同的,因此各位可以期盼,曾老師的回應會對於
我所分享的內容有所補充與對話。
「聖經研究」與「神學研究」二分的濫觴
今天跟各位分享的題目是「淺談聖經研究與神學發展」。這個題目有一個假設,就
是「聖經研究」與「神學研究」(或者「教義研究」)是兩個有關、但是各自獨立
的學門。就目前神學院的學門分類而言,這個假設事實上是個「事實」,「聖經研
究」與「神學研究」是兩個有關、但是各自獨立的學門,甚至於在「聖經研究」當
中,「舊約研究(或者希伯來聖經研究)」與「新約研究」也是可以是兩個相關、
但是各自獨立的學門。
不過,並不是兩千年教會歷史當中,我們都有這樣的分類。這種將「聖經研究」與
「神學研究」分開對立的現象,是過去兩百多年才有的事情。這個分野的濫觴,通
常我們是回溯到J.P. Gabler在1787年的一篇演講:「聖經與教義神學的適當區分,
以及個別的特定目標(On the proper distinction between biblical and dogmatic
theology, and th specific objectives ofeach)」。在這篇演講當中,Gabler認
為,對於聖經的資料的處理,基本上是歷史的任務,不應臣屬於基督教的信仰與神學
,因此聖經神學應該是採用描述性的方式來整理聖經素材的神學表達。
要瞭解為什麼Gabler有這樣的想法,需要瞭解Gabler所處的歷史背景。Galber所活
的年代是改教運動之後,經過兩百年的教條爭論的時代,在這樣的時代當中,聖經
的功用是為教義爭辯提供所謂的Prooftext,可以翻譯成「證據經文」。換句話說,
聖經研究的目的,是為了支持特定的教義立場,在這種情形之下,是由教義來決定
解經。Galber的這篇講演,便是針對「教義決定解經」這種觀點而來。Gabler的觀
點基本上是人文主義式的,他認為解經不應該由教義決定,聖經研究的本質應該與
所有古典文獻研究的本質相同,所以解經應該由歷史的方法處理,聖經研究的任務
應該是透過歷史的研究整理出聖經原本的意義,然後用描述性的方式整理聖經素材
的神學表達。從Gabler之後,「聖經研究」開始掙脫「教義」的束縛,成為一門獨
立的學科,我們甚至可以說,Gabler的這篇講演,為未來兩百多年的聖經研究訂定
了一個議程(agenda)與走向:聖經研究的本質是歷史性的,因此聖經研究關心的
是what it meant而不是what itmeans,相對於這種的特性,「教義研究」或者「
神學研究」的本質是哲學性的,關心的應該是what it means而不是what itmeant。
事實上,這也就是一般人對於「聖經研究」和「神學研究」之間區別的認識。「神
學研究」是比較切合時代需要的,因為關心的是what it means to ustoday,是比
較有創造力的,因為本質上是哲學性的;相反的,「聖經研究」是比較乏味的、與
教會當代課題沒有太多關係的,因為關心的what it meant to them yesterday,
同時看起來是比較困難的,因為歷史性要求從事聖經研究的人要有原文的能力。
不過,在接下來的講演當中,我希望與各位一同來反省一下這種「聖經研究」與「
神學研究」的二分法所帶來的問題,然後簡單的向各位介紹當前聖經研究對這些問
題的回應。「聖經研究」與「神學研究」二分所衍生的問題。
「聖經研究」與「神學研究」分家的結果,第一個需要釐清的問題便是「聖經研究
」與「神學發展」之間應有怎樣的關係。從Gabler以降,一個沒有明言的共識是這
樣的:既然「聖經研究」關心的是what it meant,而「神學研究」關心what it
means,那麼「聖經研究」的角色應該是為「神學研究」提供解經的基礎,而「神
學研究」應該是建立在「聖經研究」這個基礎上的上部結構。
不過,這個理論上的共識在實踐上並不都是如此。並不是所有的神學研究,都是建
立在解經的討論之上。甚至我們說絕大多數的神學研究都不是建立在與解經學者的
對話上也不為過。關於這種現象,各位只要看看神學作品背後的人名索引,就可以
知道我所言不虛。事實上,就我記憶所及,在這個世紀當中真正花了功夫與聖經學
者對話的教義學者大概只有卡爾.巴特(KarlBarth)。巴特的「教會教義學」基本
上是在進行解經的工作。更有進者,有許多的神學作品是連一節聖經都不用的,整
個的論述,是建立在哲學的討論上,與聖經幾乎沒有關係。當然,不僅是神學研究
者並沒有嚴格的遵守從what it meant到what it means這個過程。許多的聖經學者
在進行他們的研究時,其實並不關心what it means這個層面。甚至比較極端的聖經
研究學者認為,聖經研究必須放棄對於what it means的關心。在1897年,W. Wrede
將Gabler這種史學的方法向前更推進一步,在他的「論所謂的新約神學的任務與方法」
(On the Task and Method of So-called New Testament Theology)的裡面,Wrede
認為新約神學應當根據歷史的順序,來從事純歷史的探討,因此「新約神學」應該改
名為「初代基督徒宗教與神學史」(the history of earlyChristian religion and
theology),意思就是說,我們不可能透過歷史研究得到一個可以放諸四海皆準,對
個各時代都有意義的「聖經神學」,我們有的只是對於過去某一個特定時期有意義的
「聖經中關於神學的歷史」。換句話說,根據聖經我們只能客觀地談what it meant,
任何對於what it means的探討,都是主觀的,都跟what it meant的研究沒有關係。
這種的極端歷史方法,最後導致了一個學者Overbeck認為要從事「聖經神學」的歷史
研究,先決條件是必須放棄神學的前提,也就是說,要放棄信仰才能夠客觀研究。如
果聖經研究必須走到這一步,就不僅需要跟「神學研究」劃清界線而已,而是需要完
全揚棄「神學研究」。「聖經研究」之所以要成為獨立的一個學門,是對於「神學決
定解經」這個典範(paradigm)的反動,寄望以「解經決定神學」這個典範來產生更
堅實的神學研究。但是從歷史來看,「聖經研究」與「神學研究」的二分,事實上並
不見得使得神學研究有更堅固的基礎。相反的,我們可以看到為數不少的「沒有聖經
的神學研究」,以及「沒有神學的聖經研究」。面對這種現象,做為基督徒,我們的
問題是:可不可能有「沒有聖經基礎的基督教神學」?同時可不可能有「沒有基督教
神學的聖經研究」?
沒有聖經基礎的基督教神學
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可不可能有「沒有聖經基礎的基督教神學」?我認為不可能,主
要的原因是基督教信仰的本質。整個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立在上帝透過歷史向人啟示的
基礎上。在舊約的時代,我們看到上帝不斷介入歷史,其中兩個高潮的事件是出埃及
以及從巴比倫歸回。到了新約,歷史的高峰是耶穌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整個基督教的
信仰,便是建立在這些歷史的事件之上。而聖經是這些歷史事件的回顧與見證。除非
透過聖經,我們便無法有這些見證,也就無法形成基督徒的信念。因此,沒有聖經的
基督教神學是完全不可想像的。沒有嚴肅聖經閱讀的神學,不可能是基督教的神學,
充其量不過是另一種形式的「經院哲學」,或者十九世紀以降「士萊馬赫」的宗教罷
了。基督教的神學必須是建立在對這些歷史事件的反省之上。
不僅如此,如果我們回顧教會歷史,神學重大的轉捩點,往往是讀經的結果;神學的
重大變革往往取決於解經,或者根植於解經:改教運動的馬丁路德,是因為擔任神學
院聖經教師的緣故,帶來了宗教改革,關於這一點,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George W.
Forell的小書The LutherLegacy(中文翻譯,「路德傳奇」,道聲出版)的第四章。
第二代的改教運動領袖加爾文,原本是一個人文主義者,因此他最熟捻的是古典文獻
的解讀,他的「基督教要義」基本上是在解經,他同時是一個偉大的聖經註釋家,加
爾文的聖經註釋到今天都還有參考的價值,就學術重要性來說,他的聖經註釋不亞於
他的基督教要義。約翰衛斯理所帶來的大復興,基礎仍然是讀聖經,整個成聖教義的
基礎,是建立在羅馬書第五到八章的信息之上。在即將過去的二十世紀,最重大的神
學發展應該是卡爾.巴特的神學,而巴特神學的起點,是他的羅馬書註釋,仍然是讀
經的結果。事實上巴特後期的鉅著「教會教義學」之所以這樣的龐大,是因為整個的
方法論是解經,同時是鉅細靡遺的解經。
因此,我們說讀經是神學的源泉並不為過。我相信,在基督耶穌再來之前,基督教將
繼續是「經典」的宗教,我的意思不是要「聖化聖經」,而是要強調基督教將繼續認
為「聖經」必須是整個信仰生活閱讀的中心與焦點。聖經繼續會是真正深刻靈性與神
學反省的源泉。當然,不透過聖經,聖徒仍然可以產生靈性與思維的火花,但是與真
正源自於讀經的大光相比,這些零星的火花將只是微不足道的螢光而已。兩千年的教
會歷史,可以作為這樣觀點的註腳。從基督教信仰的特性與歷史來看,如果神學建構
拋棄了以解讀聖經為中心的任務,必然會顛覆基督教以經典的見證為中心的信仰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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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 (靜候佳音) 看板: philosophy
標題: [轉錄][轉錄]Re: 同上(二)
時間: Thu May 11 14:35:16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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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轉錄]Re: 同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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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arisee (法利賽人) 看板: TPF
標題: Re: 同上(二)
時間: Wed May 10 10:19:35 2000
重新排版一下
※ 引述《lyr (lin)》之銘言:
沒有基督教神學的聖經研究
回到第二個問題:可不可能有「沒有基督教神學的聖經研究」?也許出乎在座部分
弟兄姊妹的意料,答案是「可能」,同時這樣的聖經研究確實也是「合法」。剛才
我提到我不願意聖化聖經,主要的原因是我們必須接受一個事實,就是聖經作為一
本古典作品,是可以讓人用研究任何文學作品的方法來研究、來閱讀的。換句話說
,閱讀聖經不是基督徒的專利,解釋聖經也不是基督徒的專利。事實上教會歷史讓
我們看到,教會外的讀經不見得比教會內的讀經糟糕,相反的,教會外的讀經常常
幫助教會用新的眼光讀經。一個很好的例子是改教運動,如果沒有人文主義在解經
方法論上的支持,改教運動的「歸回聖經」與「唯獨聖經」的信念將淪為口號,毫
無實質。從這個角度看,前面提到Overbeck的聖經研究,不論我們喜歡與否,我們
必須承認這是一種合法的聖經研究。
不過,這種沒有基督教神學的聖經研究絕對不會是唯一的聖經研究方式,也不該是
最重要的聖經研究方式,因為聖經(無論新舊約)從一開始就是以宗教經典的角色
出現在歷史的舞台當中。希伯來聖經從一開始是猶太教的經典,後來基督教繼續承
接這個傳統,將原先猶太的經典視為基督教的經典。而新約文獻一開始就是教會內
的文獻,之後逐漸形成正典,因此這些文獻的宗教性同樣是無庸置疑的。如果我們
對於解讀的觀點,不是走到Derrida的「解構式的閱讀」或者RolandBarthes「作者
已死」這些極端,仍然接受任何文本的內容或多或少節制了解讀的活動(比方說
Umberto Eco在Interpretation andOverinterpretation的立場),那麼我們必須接
受新舊約文獻文本的內涵與性質要求讀者進行宗教式的閱讀,也要求讀者面對信仰
的抉擇,同時邀請讀者進行神學的建構。聖經的內容不僅容許人用「置身事外」的
方式閱讀(etic reading),更邀請我們進行「置身其中」的閱讀(emic reading)
。當我們進行「置身其中」的閱讀時,神學的建構恐怕是無可避免,同時是必要的
活動。
聖經的解讀與神學的建構
如果不可能有「沒有聖經研究的基督教神學」,同時對於聖經「置身其中」的閱讀
必然要帶來神學的建構,那麼「聖經的解讀」與「神學的建構」之間的關係應該是
怎樣呢?從Gabler以後,對於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是:聖經學者對what itmeant的
研究,應該帶來「聖經神學」的建構,然後教義學者根據這些「聖經神學」的成果
去建構「教義學」(或者所謂的「系統神學」,但是我認為「系統神學」是個比較
有問題的詞彙),來呈現what it means。這個兩階段的方法是不是這兩者關係的
適切模型,其實是有好幾方面值得商榷。
首先,是否what it meant與what it means兩者之間可以有涇渭分明的劃分,本身
就是需要討論的。能夠找到what itmeant的前提,是我們可以從事客觀、免於個人
價值判斷、完全描述性的閱讀,這也是史學研究的基礎。但是當代閱讀的理論給我
們很重要的提醒,就是絕對客觀、不參雜價值判斷的閱讀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實上
任何的翻譯與閱讀都包含了個人的解釋,而所有個人的解釋都或多或少受限於個人
的價值觀、世界觀。不管我們怎樣努力,我們必然會有一個摘不掉的有色眼鏡,我
們充其量能夠做的是意識到我目前的眼鏡會產生一些扭曲,然後在這個意識之下進
行分析與解釋的工作。換句話說,聖經研究找到的what itmeant與真正對第一讀者
的意義會有一些的差距,我們可以逼近對第一讀者的意義,但是不會找到一個理解
是等於對第一讀者的意義。就算聖經學者能夠完全找到what itmeant,但是當我們
要表達出來的時候,我們的對象仍然是當代的讀者,我們用的媒介仍然是當代的語
言,我們仍然有另一重有色的眼鏡會產生意義的扭曲。當然這不是說,尋找what it
meant是完全不可能的工作,不管我們了多少重的有色眼鏡,至少還是有一些影像呈
現在我們面前,因此尋找what it meant的工作不會完全沒有意義。這個現象告訴我
們,聖經學者恐怕需要瞭解聖經研究的工作已經某個程度介入了what it means的範
疇。如果聖經研究本身就已經某個程度觸及what it means的範疇,那麼相對於著重
what it means的神學研究,兩者之間的劃分就需要重新界定� 其次,就算我們仍然
能夠維持what it meant與what it means的劃分(雖然理論上有問題,在實用上仍
然可以是一種便宜之計),我們還有另一重的問題:從what i meant到what it means
的過程當中,應該遵循的推理規範是什麼。換句話說,當我們知道一段經文對於第
一讀者的意義是什麼的時候,如何產生對於當代讀者的意義。或者說,對於第一讀
者的意義,和對於當代讀者的意義,兩者之間的關連是什麼?如果這個問題沒有一
個好的答案,這種兩階段的方法,只是中世紀四重解經法的另一種形式而已。在中
世紀的解經法當中,任何一段經文可以有四重意義:literal, allegorical, moral,
andanagogical(字面、寓意、道德、以及末世性的奧義)。在使用當中,往往我們
發現除了字面意義有規範之外,其他三重意義幾乎可以是anything goes。因此,建
基於聖經研究的神學建構需要有規範,否則所建構出來的神學,仍然可以和聖經的見
證毫無關連。 再者,就算前兩個問題都有答案,我們還必須面對另一個問題:有些
神學子題既不屬於what it meant的範疇,也不屬於what itmeans的範疇,該由誰來
回答這些問題。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聖經的本質的問題。傳統上,「啟示」、「默
示」、與「聖經權威」這類的問題是歸屬於「神學研究」的範疇,但是這如果不是
很荒謬,至少也是很奇怪。怎麼說呢?因為對於像我這樣的聖經學者而言,我們比教
義學者花更多的時間直接面對經文,但是卻要比我們更少面對經文的教義學者告訴我
們,我們面對的經文的性質是什麼,這不是很奇怪嗎?同樣受過嚴格的學術訓練,難
道我們不能告訴自己,我們所面對的經文的性質是什麼嗎?為什麼聖經學者──這些
比教義學者更熟悉經文的人,對於「啟示」、「默示」、與「聖經權威」這類的問題
不能有意見呢?從聖經學者的角度,教義學者對於這些問題的討論恐怕是有些越俎代
庖了。事實上,許多的聖經學者已經開始進入這個領域的討論,比方說,舊約學者
James Barr早在1973年已經出版了The Bible in the Modern World (London: SCM,
1973, 1990),在過去這幾年英美世界最重要的作品是John Goldingay的兩本著作:
Models for Scripture (eerdmans, 1994)以及Models for Interpretation of
Scripture(Eerdmans, 1995)。諸如此類的問題,都讓我們看到「聖經研究」與「神
學研究」涇渭分明的現象恐怕需要打破,需要再思。
新模型的必要
我在這裡提出的事實上只是「聖經研究」與「神學研究」二分所造成問題的犖犖大者,
並沒有更多的探討其他衍生的問題(時間也不允許),但我相信這些問題已經可以幫助
我們瞭解到我們需要這兩者之間關係的新模型。不過,我們活在歷史當中,因此必須體
認到我們受到歷史的限制,因此我們已經不可能回到Gabler之前,那種神學學者同時是
聖經學者兩者得兼的情形。今天無論是聖經研究,或是教義研究,都已經成為非常龐大
的學門,就一己的學力,終其一生都不可能成為其中任何一門的全才專家,因此更遑論
兼具聖經研究與神學研究兩者之長。今天任何準備進入更高深神學訓練的人,無可避免
的要在舊約、新約、教義、與教會史當中擇一專攻,這是歷史的限制。
那麼,這個新的模型會是怎樣呢?由於學者們目前仍然在摸索的階段,我們目前不會有
一個非常清楚的圖畫。我們目前可以有的,只能是一些一般性的大方向,我在這裡提出
兩個方面:
第一、未來的神學反省必須是透過「聖經研究」與「神學研究」更緊密的合作來完成。
因此我們需要更多有神學反省能力的聖經學者,以及更多有聖經研究基礎的教義學者。
不同的訓練可以來來不同的視野,彼此截長補短。在英美的學術界,這樣的嘗試已經開
始,一群新約學者和教義學者正準備開始一套新的新約註釋,叫做Two Horizons
Commentary,這個系列當中的每一本註釋,都是由一位新約學者與一位教義學者合寫。
因此這個系列希望將what it meant與what it means同時呈現在一本註釋書當中。這是
第一個嘗試,我們可以拭目以待。關於這個計畫,這些學者也已經出了一本專書Between
Two Horizons: Spanning New Testamen Studies & Systematic Theology (eds. Joel
B. Green and Max Turner; Eerdmans, 2000),各位可以參考。
從這樣的整合來看,整個神學的建構過程,不再是過去兩階段方法所暗示的,教義學者
是在最前線與當代文化對話,聖經學者是在後方加以支援。在這個新的模型當中,教義
學者與聖經學者都應該是在最前線,透過不同的訓練,共同與當代的文化對話。
第二、要整合「聖經研究」與「神學研究」,我們需要一個能夠連接聖經研究「史學典
範」與神學研究「哲學典範」的橋樑。在這個世紀末,從語言學出發的「文學典範」,
也許會是這兩者之間最好的橋樑,因為歷史文獻與哲學著作的意義,最終都是在「閱讀
過程」當中得到。因此,對於「閱讀理論」更多的探討,也許可以讓我們建構更多從what
it meant到what it means的規範,因而建構出更紮實地建立於解經之上的神學反省。
做為聖經學者,我願意更多談這對於「聖經研究」的意義。對於「文學典範」的重視,
不是要揚棄過去兩百年所建立的「歷史文法的典範」,而是在原有的「歷史文法的典範
」之外,再加上「文學的典範」。在聖經研究當中加上「文學的典範」,意味著聖經學
者在原先所熟悉的領域之外,需要更多介入論述(言說)分析(discourse analysis)
、修辭分析(rhetorical analysis)、故事分析(narrative analysis)的討論,同時
應當更多的探討一段固定的文本多重閱讀的分析與評估。這些方面的討論,一方面可以
超越過去一個文本單一解釋的呆板桎梏,另一方面可以免除anything goes的問題,為文
本的解讀建立閱讀的倫理。
我這裡提到的兩點,並不是這個新的模型該有的全貌,頂多只能算是兩個可能的(也許
是必要的)出發點,這個新的模型仍等待我們去建構,我相信這會是一個對教會有意義
,同時充滿了驚異的旅程,也是需要更多聖經與教義學者共同參與的旅程。
一個尚待完成的結論:對各位的寄語
作為今天的結語,我願意來談談:為什麼我會希望和各位分享這樣的一個題目?我想,
有一個過去的理由、一個未來的理由、以及一個現在的理由。
過去的理由,是個個人的理由。我在像各位的年紀時,曾經立志要攻讀教義與護教,但
是後來因為一些因緣際會,去讀了新約。一直到今天,我對於教義的關切仍然非常的高
,因著這樣的關切,不免會要和我自己的新約主修對話,這些的對話使我越來越體認解
經在神學建構的重要。這個過去的理由,也聯繫到一個未來的理由,就是華人神學的建
構。在神學的領域,我們常常可以聽到的抱怨,就是西方式的神學霸權統攝了神學的討
論,而第三世界的神學應該從這種霸權與殖民之下解放,用自己的文化和語言建構自己
的神學。因此,我們需要有北美黑人的神學、非洲的神學、亞洲的神學、拉丁美洲的神
學、婦女的神學、弱勢團體的神學。
原則上,我相信這是必要的,作為一個華人,我一直覺得傳統西方教義以神論開始討論
,對於華人的背景是不合適、甚至格格不入的。但是當代不少第三世界的神學論述在聖
經的使用是讓人十分不放心的。沒有堅實解經基礎的神學建構,到了最後我們得問談的
到底是不是基督教?對於這個問題,這些第三世界的神學工作者會有的回答,往往是:
當代的聖經研究,仍然是一種西方霸權的形式,所以必須揚棄。對於這種觀點,我的回
應是:那麼我們更不要忘了聖經翻譯基本是一種解釋(interpretation),現在所有的
聖經翻譯背後的解釋也都是西方霸權的形式,要完全擺脫西方的霸權,恐怕第一要務是
有直接用原文讀原典的能力,沒有這種能力,就永遠在西方的霸權之下。因此仍然是必
須要進行聖經研究。因此,為了華人教會神學發展的未來,我盼望見到更多華人的聖經
學者出現,特別是有神學反省能力的華人聖經學者。
談過去,談未來,就會談到現在。未來的學者,必然是在今天養成的。我與今天在座年
輕的一輩大約差十五到廿歲,在學術上可以算是一代,各位的這一代與我們過去相比,
一個很重要的差別,是所謂中國大陸文化基督徒的現象帶來的大量翻譯的影響。更多文
化人對基督教有興趣,是件好事;更多的神學作品翻譯成中文,也是好事。但是,過去
這些年我也注意到文化基督徒現象不平衡的一面:由於這些文化基督徒多半是從哲學入
手,幾乎沒有進入真正聖經研究的領域,或者瞭解聖經研究的領域的學者。因此,我不
得不擔心,如果未來華人神學的建構,是在聖經研究嚴重貧血的情形之下,能有多深刻
的神學?或者只是另外一些象牙塔當中的新經院哲學?作為一個經典的信仰,如果不從
我們的經典──聖經──這個源泉汲取神學哲思的靈感,恐怕我們難有真正可以深刻影
響華人教會的神學。
因此,透過今天短短的分享,盼望在不久的將來,可以在列位當中看見更多新一代的、
有神學反省能力的華人聖經學者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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