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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基督徒信望愛資訊中心
信望愛BBS(電子佈告欄)版面管理法
1997. Nov. 3 version 1.2
第三章 版面開設、變更與廢止
3.1 版面開設
3.1.1 一般原則:凡本站通過身分確認使用者均可提出成立
新版之申請,各級使用者請在該級之相關公共討論版
(newboard等)張貼建議文章,標題請加入『建議新
版:』字樣易於辨明,凡經過十五位(含)以上通
過身分確認之使用者連署通過,並合乎本站宗旨,本
站將於連署確認通過後一周內成立該新版。
新版成立提案人與連署人必須於連署確認通過後一周
內推出版主,否則本站得以延後該版之成立時間。
3.1.2 政策版之成立由站長群與同工討論後決議成立。
3.1.3 開設新連線版加入轉信:若與本站非連線版無主題
類似或重疊者,依照一般原則開版,否則若無特殊
原因,站長群得不同意開版。
3.1.4 秘密版之開設需附加該版所屬成員、關閉之條件或
時間,其餘原則與政策版同,
3.1.5 為兼顧服務各教會團體與信望愛站整體發展之考慮
,希望信望愛站能為教會團契提供服務,而來到信
望愛站的弟兄姊妹也能參與網路事工、關懷與幫助
網路上有需要的人,採取原則為:
3.1.5.A. 若申請團體對網路工作無負擔或認同、參與,申請
目的為內部聯絡與交通,則以公用帳號方式執行,
得以不予開版。
3.1.5.B. 信望愛站資源有限、網路上的需要不斷增加,我們
期望進來的弟兄姊妹是協助分擔、是同工,所以對
社團版的角色起碼是「同工休息室」,而不是「俱
樂部」。
施行細則如後:
3.1.5.1.歡迎各社團依照本站開板原則申請討論區,並提出
一份企畫案,說明對福音事工的參與計畫、開板緣
由、目標等等。
a .企劃案應張貼於言論版上,以供連署人以reply方
式簽證。
b .企劃案的內容格式:
(1)申請版名
(2)版主與連署人
(3)網路福音事工之參與、計畫
(4)開版緣由宗旨
(5)目標
(6)本版的特別法(各項規定,若有請填寫)
(7)關於本版中各種文章使用權等聲明
(8)其他要求(如希望本站提供的資源支援)
c .站長群回覆意見亦需張貼於言論版上或回信給
連署人。
3.1.5.2.所有社團討論區集中放置在主畫面之「社團與團體
」選項下。
3.1.5.3. 社團版若有需要增加連置 (link placed) 於主畫面之「
列出所有討論區」選項下,得提出申請,由站長群
每季得依各申請社團討論區中postage的質、量較佳
的討論版增加連置,數目以不超過「所有非社團討
論區」數量的十分之一為準。
註:所謂「連置」(link placed)即這個討論版將同時出
現在主畫面的另一個選項下。
3.2 版面變更
3.2.1 版面變更可區分為
1. 版名變更(含該版宗旨、主題變更)
2. 參加轉信
3.2.3 變更方式
變更手續與開版之一般原則相同。
3.3 版面廢止與審核
3.3.1 一般廢版原則:
1. 一個月內無新文章
2. 一個月內張貼文章者不到三人(含)。
3. 連署通過廢版。
以上三者一項成立則得以廢版,但政策版不在此三點
之限制內。
3.3.2 連署方式
由網友在各相關言論版(newboard等)提出廢板理由,
經過本站第二級以上(亦即通過身份確認)網友五人
以上連署則舉行投票,贊成者票數為反對者票數之
150% (含)以上,站長未加以否決且贊成票數不少於十
票,則通過廢板連署。
3.3.3 社團版的標準為:
1. 一個月內無新文章
2. 半個月內無版主
3. 一個月內張貼文章者不到三人(含),但政策版不在此限。
4. 聯署通過廢版
以上四者一項成立則得以廢版。
3.3.4 連線版:
聯署通過才能廢版。
3.3.5 政策版:
由站長群一季審一次,不過審察的標準會隨政策變化。政
策版審核的原則如下:
1. 其成立宗旨乃為信望愛資訊中心設立精神實踐的重要工作。
2. 對資源欠缺之福音工廠有助益之工作。
3. 對本站軟硬體運作與使用者有確實需要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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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無彩鳳雙飛翼 心有靈犀一點通 我 是 幕僚站長 Ja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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