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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phen (Cheng-Hiong) 看板: Faith_Life
標題: [轉錄]基督徒與天主教徒可否通婚?
時間: Tue May 7 10:06:51 2002
※ [本文轉錄自 religion 看板]
發信人: Amitabhappy@kkcity.com.tw (Q.o.o.),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基督徒與天主教徒可否通婚?
發信站: KKCITY (Mon May 6 11:34:5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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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與天主教徒可否通婚?
問:我是一個基督徒,信主只有三年,今年二十三歲。最近,由朋友的介紹,認
識了一位男朋友,是在醫學院念書的大學生。但他是一位天主教徒,我曾勸他來
基督教會做禮拜,他不肯來,並且說,天主教和基督教是一樣的,都是信耶穌,
各信各的好了,沒有關係。但是,我心裹有點害怕,現在,請問牧師,我該怎麼
辦纔好?雖然我們還沒有談到婚姻大事,但請問基督徒可與天主教徒結婚嗎?
答:恭喜妳已有了男朋友,但可惜的,對方即是一位天主教徒。不錯,有的人真
的不明白,以為天主教和基督教原是一樣;但也有些人雖明知這兩個宗教是完全
不同,卻故意地把它們說成一樣的,這是另有「居心」和「目的」的。我可以很
坦率地告訴妳,基督教與天主教完全不同,在教義上有極大的分別,基督徒不應
與天主教徒結婚。除非對方在結婚前,公開放棄天主教信仰,而受洗變成基督徒
。
基督徒為什麼不能和天主教徒結婚?請看下文。
原來,天主教有許多教義是完全違反聖經真理,是基督徒所不能接受的。天主教
主張:
(一)教皇無誤論(Infallibility)。 這是在一八六九年、七○年梵諦岡會議
通過者,說教皇在教會皇座(使徒繼承)上,由於聖靈的特殊協助,代表天主教
會發表有關信仰或道德等教義時,是無錯誤的。但這不過是教皇用來轄制教團的
一種方法而已。使徒保羅該算是偉大的了,但他即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
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腓三12)。
(二)天國鑰匙權。天主教曲解馬太福音十六章17至19節的真理,說甚麼主
耶穌已將天國的鑰匙權交給了彼得,使彼得成了羅馬第一任教皇,以後每代教皇
依次傳遞。因此,教皇在地上成了基督的代表,在整個教會中,舉凡統治、教誨
和舉行聖事等,有絕對的最高無上權力。但是,彼得自己卻承認基督纔是教會的
「房角石」(彼前二1∼6),基督纔是教會元首(弗一22)。
(三) 煉獄說(Purgatory)。教皇大貴鉤利第一(公元五九○年)宣佈有煉獄
之存在,至十五世紀時,羅馬教皇正式將煉獄列為信條。天主教主張有特殊功德
的天主教徒死後可以直升天堂。但極大多數信徒既無資格上天堂,亦不會墮入地
獄,而要去「煉獄」受苦。有人認為每人每日平均犯三十個小罪,每一小罪需受
煉獄之苦一日。但,人如購買天主教發行的贖罪票以及由教會為超度煉獄所做的
「彌撒」(禮拜),便能使亡靈從煉獄中出來而得拯救。
不必說,聖經中根本沒有所謂「煉獄」之說,人得救乃是因信主耶穌而稱義,絕
非由於用人的甚麼方法而成。啟示錄第二十二章11節中一共提到四次「仍舊」
,人之義與不義、潔與不潔,在人生前早經決定,死後絕不能變。我個人以為天
主教的煉獄超度思想,大概是(1)受了佛教超度死人的影響,如「做七」;(
2)為了開闢財源,使教會有錢用。
(四)馬利亞無原罪成胎說(Immaculate Conception)。 天主教主張主耶穌之
母馬利亞本人,於其母腹中成胎之瞬間,由於神特別之恩典,以及救主耶穌之功
勞,即成無原罪之人。一八五四年,教皇庇護九世正式發佈教諭,承認此教義。
但,基督教及東正教(基督教之一系)卻斷然予以拒絕。天使向馬利亞報信時,
只稱她為「蒙大恩的女子」,未稱她為「無原罪的女子」。聖經豈不說「這就如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嗎?(見羅五12。)連馬利亞也
不能例外,因她是「人」,而非「神」。
(五)對馬利亞崇拜(Mariolatry)。天主教自四、五世紀開始,便把主母馬利
亞看成是一位特別婦人,開始向她祈禱崇拜,用馬利亞的名字,直接地向她呼求
。更有人祈求馬利亞之母安娜 Anna 請她向馬利亞代求,再由馬利亞向基督代求
,此謂「三重中保」。十六世紀天主教的天特會議中正式規定馬利亞是:「向自
己所生之王代求的天后」。原來,在四三一年以弗所大會時,已正式承認馬利亞
為「上帝之母」(Mother of God)了。 但是,馬利亞即是「尊主為大」,她與
約瑟曾行「潔淨禮」,他以後與使徒們一起祈禱主耶穌(路一46;路二24:
徒一14)。由此可見馬利亞並非神而是人,不能受人崇拜,何況基督教只有一
位中保,就是主耶穌基督(來九15)。
(六)馬利亞升天說(The Assumption of Mary),或稱「聖母升天說」。天主
教從第七世紀起,每年八月十五日,紀念馬利亞肉身升天,教皇庇護九世於一八
五四年定此為正式教義。一九五○年,教皇庇護十二世正式公佈,馬利亞不單靈
魂,連同肉體也一齊升天了,並以此為教會該年的最大聖誕禮物。不必說,找遍
聖經,只記載主耶穌於復活後四十天升天(徒一2),也無法找到馬利亞升天說
。
其他還有天主教所主張的功德說(Merits),敬拜已死聖徒、聖物及畫像,天主
教特有的聖經,以及聖餐禮中的餅和酒實在已變成基督的真身體與血的「化質說
」,和只有神父纔能赦免人罪的「告解禮」(Sacrament of Penance)等等,都
是與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不合,而不能接受的。我們或能說,天主教是混合幾種不
同信仰、思想與主義而成的一種混合宗教。在今天,許多基督教的神學院與聖經
學院中有一門叫做「辨惑學」的課程,其中,把天主教也列入「異端」之內。既
然天主教所傳所行的,與聖經真理不合,背道而馳,一個正式悔改得救了的基督
教徒,無論是弟兄或姊妹,是絕不應與天主教徒結婚,去隨從他們的異端邪說及
迷信的。單是「拜馬利亞」一項,已使人受不了呢。
現在,讓我們再看看另一方面。一個基督徒如要與一個天主教徒結婚,牧師當然
不會為他們證婚,即使有牧師糊塗地為他們證了婚,而天主教方面卻會立即宣佈
他們的婚姻不合法、無效。因為「婚配禮」屬於天主教七聖事中之一,只有神父
纔可為人行婚禮。婚姻如不受天主教所公認,那麼這對男女就被看為是苟合了。
而且,天主教會將會拒絕天主教徒的一方(或男或女)參與聖事。假如男女雙方
決定請神父證婚,而獲得了特別許可,對於信基督教的一方(他或她),天主教
要他(她)簽一張聲明書說:「甘願准許他倆結婚後所生育的子女領受羅馬天主
教的洗禮,將在羅馬天主教的學識裹和實踐上把他們好好地撫養成人」。而且,
信基督教的一方要甘願放棄,不以基督教的道理去影響對方(丈夫或妻子),但
對方卻被允許來竭力感化信基督教的一方,使他(或她)丟棄基督教而改信天主
教。
聖經警戒基督徒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
。既然如此,基督徒不單不能與天主教徒結婚,更不應與天主教徒談戀愛,以免
將來不可自拔,自尋煩惱。每位基督徒應提高警覺,要防止從天主教徒來的各種
試探與引誘,以至於失去自己的基督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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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來,天主教徒上自教皇下至教友,雖向基督教會展開笑臉攻勢,但天主教的根
本教義未有絲毫改變。最近有天主教教廷的文章說:「教廷重申天主教及教皇的
信仰是不會錯誤的」,「如不接受這些教條的,就等於自動脫離教會」。
但願與天主教搞所謂「合一運動」、「祈禱會」……等等的基督教教牧人員及信
徒醒醒罷!不要再出賣主耶穌了。不要再讓四百年前寧死不屈的馬丁路德與其他
宗教改革者們,在天上為你悲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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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ildd.bbs@61.59.38.17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看板: Faith_Life
標 題: 為什麼我們要傳福音?
發信站: 校園福音團契電子布告欄 (Tue Jun 4 19:52:04 2002)
轉信站: fhl-bbs!fhlnews!cef
是因為上帝那麼好 我們要傳真理給人知道不是嗎?
可是我有一個同學,他真的事來踢館的..以下是他的文章
喔 是這樣啦!
國三時我在一個基督徒同學面前提到佛祖
他雙手掩面道:"不要在我面前提這個好不好"
前幾個月回台北 吃飯時身為牧師的嬸嬸看到電視上出現民間宗教的神像
她立刻把頭偏過去 臉露鄙夷狀
我父母有位大學交情深厚的朋友
每次見面都極為積極的向我們傳教 有一次聚會還為這個鬧到掩面悲泣
理由是:"信基督我們才能與他在天堂相見"
也寄過一本傳教書來 裡頭將中國儒家思想罵得一文不值
令我們非常反感
世界三大宗教裡 伊斯蘭是不傳教的 它的傳播靠的是政治勢力的擴展
佛教講慈悲 講大愛 傳教卻不刻意為之 因文化自然交流而傳播
基督無疑也是極為偉大的宗教 信徒心中對周旁友人的愛促使他們傳教 傳福音
但有時不當的傳教卻讓人感到受思想侵略 像我之所以對泛基督教系宗教好感有限
便是其教徒 或者是不明真理的教徒 自身為之
所以才一直跟各位請教基督精神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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