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davidlee@iafrica.com,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佛教 FAQ - Beta 版 (問題1 ~ 9) 發信站: UUNET Internet Africa (Mon Mar 17 00:54:12 1997) 轉信站: fhlbbs!alab03.ee.nctu!news-peer.nctu!news.nctu!spring!serv.hinet.net!n □作者簡歷 □著作 自序 01.信仰佛教一定要皈依三寶嗎? 02.一定要看破紅塵之後才能學佛嗎? 03.學佛也需要知識和學問嗎? 04.在家學佛有禁忌嗎? 05.學佛是否必須放棄現有生活的享受? 06.什麼是佛教徒的飲食觀? 07.殺生的定義和範圍是什麼? 08.為何放生?如何放生? 09.佛教徒應以怎樣的態度來賺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迴向偈 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淨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塗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佛群疑》 - 從體裁、目的與對象而言, 這本書是《正信的佛教》第二冊 : 書中的內容, 既是知識學問的, 更是生活實用的. 依據基本經論的觀點, 運用淺易通俗的文字, 解答人人都想知道的實際問題. 精采內容: 佛教徒的感情生活、放生、神通、密教等。 □作者簡歷 民國十九年 (1930)生於江蘇南通農村張氏 民國三十二年(1943)出家於南通狼山廣教寺 昭和五十年 (1975)日本東京立正大學文學博士 1977-1978年美國佛教會副會長兼大覺寺住持 民國六十七年至七十六年(1978─1987)中華學術院佛學研究所所長 民國六十七年起中國文化大學教授,七十年起華岡教授 1980創設美國紐約禪中心 民國七十四年(1985)創立中華佛學研究所 □著作 戒律學綱要(三版本社) 正信的佛教 比較宗教學(中華) 學佛知津 世界佛教通史(三版本社) 禪門 中國佛教史概說(商務) 修證指要 明末中國佛教ソ研究(東京山喜房) 禪的生活 佛心(紐約法鼓) 拈花微笑 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 明末佛教研究等(本社)三十五種。 ------------------------------------------------------------------------- □東初琉璃世界12□ 學 佛 群 疑 聖嚴法師著 ------------------------------------------------------------------------- 聖嚴法師法允同意轉載 ------------------------------------------------------------------------- 自序 從體裁、目的與對象而言,這本《學佛群疑》是我在民國五十二、三年間所寫 《正信的佛教》的第二冊。因為自從民國六十五年之後,該書即受到海內外的普遍 歡迎。許多讀過該書的人,不斷地向我建議,盼我繼續再寫一本類似而探討層面更 廣的書,我也覺得有此必要,經常希望靜下心來,擬出一百個題目,寫上十萬個字 ,疏解、說明類似《正信的佛教》所解答而未曾解決的問題。由於事情太多,時間 太少,加上多年來身體多病,所以未能如願。 到了民國七十六年春,有一位張鳴居士,每幾個月都要附印《正信的佛教》一 千及至五千冊,分送結緣,同時也一再地敦請,要我趕快再寫另一本《正信的佛教 》。我卻對他說︰「我的體力不濟,頭腦遲鈍,想不出問題,最好你能想出一百個 題目讓我解答。」我的本意,以為就此可以不了了之,想不到十天之後,他送來了 幾百個問題,寫成厚厚的一疊。據說是向他信佛學佛的親戚朋友們採訪收集而來的 。如果照他所提出的問題作答,每題大概只要用三、五句話或十來句話就可答完, 那樣的問答,可讀性不會太高,所以我還是不想提筆。~ 過了一個多月,張居士又來問我︰「怎麼還沒看到問題的解答在《人生》刊出 ? 」我說︰「我正在考慮採取怎樣的方式解答。」因此,我把那一大堆的問題交給 當時《人生》的主編──果淳比丘,要他把問題分類集合成一個個的主題,一共理 出了三十多條,果淳比丘幫忙想出了十多條,我自己也逐漸地發現了二十多條,這 就是本書的內容。 本書多半是由我利用若干時日的晨課之餘,一邊口述,一邊由果淳比丘筆錄。 有一部分是在紐約,由一位正在電臺服務的葉澐小姐筆錄,僅有少數幾篇由我親自 執筆,故也斷斷續續地經過了一年半的時間。在用字遣詞方面,可能不甚統一,現 在藉此彙輯成書的機會,仔細地重讀了兩遍,適度地予以潤飾、補充、修正。 本書的內容,既是知識學問的,更是生活和實用的。依據基本經論的觀點,運 用淺易通俗的文字,解答人人都想知道的實際問題。 民國七十七年十月六日序於臺北北投農禪寺 -.-.-.-.-.-.-.-.-.-.-.-.-.-.-.-.-.-.-.-.-.-.-.-.-.-.-.-.-.-.-.-.-.-.-.- 01.信仰佛教一定要皈依三寶嗎? 是的,信仰佛教和鬼神崇拜的民間信仰很不相同,信仰佛教必須三寶具足。所 謂三寶指的是佛、法、僧;所以稱為寶,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一旦接受,永遠 常隨,水火不能毀,盜賊不能奪,受用無盡,非世間諸寶所能比。 佛寶是指已修行而至福德、智慧圓滿究竟的人。任何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所 以,過去、未來、現在的三世十方諸佛,都是我們皈敬的對象。但在我們這個世界 的歷史人物之中,成佛的,尚只有釋迦牟尼一人。 所謂法寶是指修行成佛的方法和道理,而我們所知的法寶是釋迦牟尼所說的, 因此稱他為「本師釋迦牟尼佛」。現在所見的法寶是指經、律、論的三藏教典以及 祖師們的注解、語錄,是指導我們如何修行而且必須修行的依準。 所謂僧寶是指正在修學佛法,並且協助他人修學佛法,護持眾生修學佛法的人 ,是包括菩薩、羅漢以及凡夫僧尼。可是聖僧的菩薩與羅漢,凡夫見到也不認識; 凡夫所接觸的,多半是凡夫僧,因此,以人間的比丘、比丘尼為僧寶的中心。 僧寶是老師,法寶是教材,佛寶是發明及發現教材的過來人。唯有三寶齊備, 才是完整的佛教;否則僅信三寶之中的佛寶,那和盲目地迷信神鬼無異;僅信三寶 中的法寶,則和一般的學者研究學問無異;僅信僧寶,則和普通人認乾爹、拜乾娘 相似,那就不是佛教。 所以皈依三寶,相當於學生到學校註冊,是信佛學佛的開始。唯有註冊之後, 有了學籍,自己才承認是學校的學生,學校也接受你的上課;學生上課是義務,學 校授課是責任。所以,皈依的儀式非常重要;又像夫婦結婚,官員就職,黨員入黨 ,都要經過宣誓和監誓等的行為,這表示慎重和肯定。 如果不經過皈依三寶的儀式,當然也可以學佛,佛教不會把未皈依三寶的人指 為魔鬼;但是未經皈依三寶儀式的人,在心理上,必定有所推托、躊躇、遲疑,遇 到緊要關頭,他們會說︰「我還不是佛教徒,我還不需要遵照佛教的戒律來做。」 比如︰懈怠、放逸、邪淫、妄語、順手牽羊等的惡業和惡習,他們會原諒自己,更 不會防範於未然。如果皈依三寶後,自己會做自我的約束、警愓和警策,也會受到 同修及師僧等善知識的鼓勵、督促、規勸,所以,在人格的昇華,道心的增長,修 持的努力等各方面都會進入正軌和常軌。 請讀者不要以為皈依不重要,或者誤會尚未懂得佛法和修持,就不夠資格皈依 三寶。其實正因為你尚未修行,不會修行,不懂佛法,而已經知道佛法可信、可學 ,那就應該趕快先來皈依三寶。認為自己尚不足以做一個佛教徒的人,更需要現在 皈依;皈依之後,不論在心態、生活、習慣等方面,都有善友、諸佛菩薩、護法龍 天來協助你、加持你,所以意志力薄弱,信心不足的人皈依三寶,就會增強你的意 志,增加你的信心。 02.一定要看破紅塵之後才能學佛嗎? 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問題。「紅塵」二字並不是佛學的名詞,實出於中國文學 的辭彙。它的意思是形容飛揚的塵埃,或是繁華的生活景象。 西漢班固的〈西度賦〉,有「闐城溢郭,旁流百塵,紅塵四合,煙雲相連。」 這是形容西度長安,人多、事多、錢多,豪華熱鬧。在盧照鄰的詩《長安古意》中 ,有「弱柳青槐拂地垂,佳期紅塵暗天起。」宋朝程顥的〈秋月〉詩中有「隔斷紅 塵三十里,白雲紅葉兩悠悠。」在曹雪芹的《紅樓夢》第一回中也說「有城回閶門 ,最是紅塵中,一二等富貴風流之地。」可見紅塵二字都是指世俗的、官場的、富 貴人間的繁華景象。 「看破紅塵」這句話亦非佛家所用,而是中國古來的文學家,受到道家自然無 為的影響,以及後來隱遁之士厭倦官場虛幻的富貴生涯,嚮往山林的田園生活,而 經常使用的辭彙。所以,看破紅塵就是從煙雲似地繁華生活隱退到自由、簡樸、自 然的林野或山野生活環境中。 佛教在中國常常受到誤會,一般人常把逃避現實,隱遁於山林的風氣和現象, 歸之於佛教的信仰以及學佛的結果。其實佛法中,不講紅塵,也沒有講看破紅塵, 只有講到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相對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 六塵是外境,六根是內境,必須加上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才能產生身 心現象。心為外境所轉,也就是被六塵所動,就會以六根造作善惡、好壞等的行為 ,佛法稱此為造業。其可以造惡業,也可以造善業︰造惡業下墮地獄、餓鬼、畜牲 的三惡道;造善業則還生為人,或生天界,享受人天的福報。但是不論下墮或上昇 ,都是在世間的輪迴生死苦海之中。欲解脫,則必須認識六塵是虛幻的、不實的、 多變的。《金剛經》把它形容為如夢、如幻、如泡、如影。能夠徹悟六塵世界的虛 幻不實,當下就是解脫自在。若身心處於六塵世間,而不為六塵世間所困擾、誘惑 ,就不會起煩惱,稱為解脫之人。 可見,佛法所謂的六塵,是指身心所處的環境。繁華的富貴生涯,固然是屬於 六塵,隱退的自然生涯,也沒有離開六塵,因此,禪宗有言「大隱隱於巿廛,小隱 隱於山林」。這也就是說,心有所執,身有所繫,不管生活在什麼環境,都不自在 。山野的狂風、暴雨、惡獸、猛禽、毒蟲,或所謂窮山、惡水、潑婦、刁民,都會 引起你的煩惱;如果心無罣礙,處於皇宮、華廈和居於洞窟、茅舍是一樣的,何必 要去分別。 通常都說看破紅塵就是落髮為僧,那可能是指仕途失意、事業失敗、婚姻離散 、家庭破碎,已經沒有東山再起的信心和勇氣,在窮途末路,心灰意冷之餘,就到 佛門中找一條茍安偷生之路,所謂︰伴著青磬紅砥A了此殘生。這景象是非常消極 、悲觀,甚至悲慘的!佛門中的確有這種人,但這絕對不是進入佛門學佛者的通途 和正途。 進入佛門,成為佛教徒,也並不等於出家。佛教徒分為在家與出家兩大類,出 家只是少數,在家才是佛教徒的多數。出家是全部生命的投入,所謂將此身心施予 三寶和施予眾生︰施予三寶是為求法;施予眾生是為度眾。施予三寶乃為弘揚佛法 、續佛慧命;施予眾生則可攝化、救濟苦海的眾生。能夠難捨能捨,難忍能忍,才 是出家的正確目的。從難捨能捨而言,是放下名利、物慾;就難忍能忍而言,是承 擔如來的家業和眾生的苦難,故所謂看破紅塵實與出家的宗旨無關。 至於出家學佛,可以包括社會的一切階層,且絕不為逃避現實,乃在和睦人間 、淨化人間,也就是佛化人間。如果學佛之後要離開人間,離群索居,那就違背了 佛化人間的旨趣。在家學佛,在五戒、十善的生活原則下,對於家庭、社會、國家 都應盡責盡分。所以學佛之後的在家人,他會更積極於人間的生活以及分內的責任 。這也就是大乘佛教將菩薩的形象分為出家、在家兩類的原因;出家菩薩是無牽無 掛的比丘相,在家菩薩是福德莊嚴的天人相。 如果以看破紅塵的本意而言,是屬於消極的,而學佛卻是積極的。我們可以把 人間的生活形態和心態,分為三類︰第一,絕對的多數是屬於戀世型的,對於任何 事物都放不下,爭名奪利、飲食男女、醉生夢死,苦惱終生而不知生為何來,死向 何去? 活著的時候放不下,要死的時候捨不得,所以佛稱他們為可憐愍者。第二類 人是厭世者,他們或是憤世嫉俗,或懷才不遇;或是消極、悲觀,對於生命抱著無 可奈何的態度。因此,前者會變成玩世不恭,或退出人間社會的大舞臺,而過隱遁 的生活;後者若不自殺而死,也會逃避現實,抑鬱以終。第三類,是屬於放得下、 提得起的人。他們見到人間的疾苦,世事的危脆,以悲天憫人的懷抱,拯救世間眾 生於水深火熱之中,即使跋山涉水,乃至於赴湯蹈火,亦在所不辭。這就是被後世 稱為賢者和聖人的型範。 以佛教的觀點看,第一類人是凡夫根性;第二類人,類似小乘根性;第三類人 ,類似大乘根性。不過,若以佛法化導,第一類人雖是凡夫,也能夠漸漸獲得智慧 ,洞察世間現象,為人們減少煩惱,為社會減少災難。第二類的小乘根性,則至少 不會憤世嫉俗,或者尋短自殺,而會積極修行,早求出離生死苦海。進而也能為人 間留下自我奮發,自我救濟的模範和典型。第三類大乘根性者,則能由於佛法的化 導,而賦予無限的生命、無窮的悲願,生生世世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佛化人間, 成就佛國淨土;不僅度人,也要度盡一切眾生。他們不會因阻撓而失望,也不會因 便利而狂熱;時時努力於因緣的促成,默默地耕耘,成功不必在我,卻永遠精進不 懈,像這樣的學佛態度,當然與看破紅塵的觀念了不相關。 03.學佛也需要知識和學問嗎? 這問題相當含糊,易於混淆。 首先,我們肯定孔子所說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一般大眾 ,懂得越少,就越能專心一意地照著老師所教的簡單方法,一門深入,專精修行, 並獲得益處。所以,知識程度低的人,甚至沒有讀過書的文盲,並非就不能得到佛 法的大受用,例如︰六祖惠能,傳說中他是沒有讀過書的砍柴人,最後卻成了中國 禪宗史上的第六代祖師。 不過據《六祖壇經》的內容和學者們的考察看來,惠能大師雖不是一位學者, 若說他目不識丁,則不可能;因此,在中國佛教史上,傳說中的文盲而能成為佛教 祖師,並對佛教有廣大而深遠影響的人,尚無第二者。從印度佛教的釋迦世尊開始 ,傳承以至中國的歷代祖師,都是博通五明、內外學問的知識分子和大學問家。 上上等人,不須教育,不須文化,而是自然天成,一通百通;他們能夠掌握根 本的理,以貫通全體的事,不是從瑣碎的萬事萬物各別認知中見其統一的理,正如 《永嘉大師證道歌》所說︰「摘葉尋枝我不能」及「入海算沙徒自困」,那是一了 百了,不須瑣碎的意思。學法是明理而窮本,學佛是見性而成佛,當然不需知識和 學問;可是見性和悟後,為了利益眾生的方便,必須通達經教,充實知識,做為利 生的工具。 中上等人及中下等人,必須依據經教,參訪明師,才有修行的依準和學習的方 向,否則,便會成為盲修瞎鍊。在未見明師之前,或者見到了明師之後,都需要經 教的根據,才能夠抉擇明師之真假。如果順乎經教,深入法理,洞明法義,那是真 的明師。如僅以自我的臆測和修持中的感應、經驗來自由地解釋經教而毀謗正統歷 代諸大祖師及三寶的人,即為邪師而非明師。 所以,若有人還不知如何選擇明師的話,應先深入經教,確認佛法,再去訪求 明師,做畫龍點睛式的幫助,假使千萬疑問能在一語之下徹底點破,那就是你的明 師。如果一無所知,而去參訪明師,就你而言,他還是一位普通的凡人;若是已深 通經教,縱然踏破鐵鞋,訪遍天下,未見明師,也不會誤入歧途;並且既已掌握方 向,便只是需要層層剝落心中的塊壘,雖無法一時將無明的黑漆桶頓時兜底打通, 比較起來,還是安全的。 修念佛法門的人,如果沒有時間或環境不許可,當然,只要抱定一句「南無阿 彌陀佛」的六字洪名就夠了。但是歷代弘揚淨土的祖師,像盧山的慧遠,以及唐代 的道綽、曇鸞、善導、迦才,到明末的蓮池、蕅益,以及民初的印光等諸大師,都 是通達儒、釋、道三教的飽學之士,也都是佛教史上的大思想家,怎麼能說念佛不 需要經教呢? 不通法義而僅念佛,怎麼知道念佛可以往生淨土? 所謂淨土又有幾種 呢? 雖然下下等人,不知發問,只知照著去做;但是能夠發問,而且經常需要幫助 人家學佛、信佛、念佛的人,如果也是對於經教法義一無所知,怎麼能夠產生勸化 的力量? 否則,就是以盲引盲,盲修瞎鍊,邪正不分,心態不明,目的不純,怎麼 能夠自利利他,達到往生淨土的目的呢? 不錯,人在正當用功之時,不論參禪、念佛、修顯、修密,都要求心無二用, 不得一邊修行,一邊思考經教,或以經教的內容、法義來時時對照自己修行的情況 ,那是種擾亂,是修行的大障。但在修行之前的認清指標及修行以後的印證情況和 指導後學,經教的研讀卻是不可或缺的。 04.在家學佛有禁忌嗎? 民間通俗的信仰,有很多的禁忌,但那並不是正信的佛教,卻被誤認為是佛教 的禁忌。如香爐堶探旓l的香棒,不可以每天清理,結果弄成髒亂和容易引起燃燒 的危險。其實,我們寺院每一尊佛前的每一個香爐,在每天的清晨都必須清理收拾 ,經常保持像第一次燒過香的香爐一樣清潔。 在家的女信徒,在生理期間,不敢進入寺院禮拜,甚至不敢到佛前上香、誦經 、打坐、念佛,其實這是低級鬼神的禁忌。因為鬼神怕見血污,所以,容易見血發 瞋。鬼神嗜血食,見血起貪,可是生理的經血,不是鮮血,因此而有被侮辱和作弄 的反應;所以,生理期的女性,進入神鬼的宗祠、廟宇、殿堂,可能引起不良的後 果。至於佛教的沙彌尼、比丘尼,以及近住優婆夷,都是生活於寺院,每天與經像 、法物為伴的女性修行人,從未由於生理期間,發生所謂沖剋的問題而帶來災難的 。 在家供佛,設立佛壇,通常都先請人為佛菩薩聖像開光,同時要選擇日期,勘 定方位,這也是屬於民間信仰或民間風俗的一種。以入鄉隨俗的觀點而言,這無可 厚非;開光表示慎重,擇定日期和方位,表示祈求吉祥。但是從佛教的觀點而言, 諸佛菩薩無處不在,無處不應,一切方位有十方諸佛、十方三寶、護法龍天,當然 沒有民間信仰中所想像的那些問題,只要自己認為是最尊貴的位子,以最虔敬的心 情和最適當的時間來為佛像安位就好。 有人認為某些經咒,在家人不可念,或者某一時辰不可以念某些經咒。其實, 凡是經咒都要以恭敬心,於清淨處來持誦,最好先洗手、漱口,並在佛前焚香、禮 拜;但沒有一定說在家人不可以念什麼經或持什麼咒,除了密宗的特定法門之外。 家埵酗H信佛,但也有人信神,是否可將不同的神佛在同案供奉? 這應該沒有 問題,佛在中間,菩薩供在兩邊,諸神供於菩薩的外側,做為三寶的外護,也讓諸 神親近三寶,修學佛法,種成佛因。如果取得家人的同意,在改信佛教之後,可對 原有的神像焚香、供養、禱告,然後收藏起來,以免供的偶像太多,形成雜亂。 香灰及損壞的經像、法物,有許多人不知道如何處理,甚至於送到寺院。其實 ,只要選擇清淨的空地和焚化的容器,用火焚化之後,埋入地下即可。若是金屬製 品,則收藏起來,過了若干時日,就可做為古董或破舊物處理。 佛前鮮花、水果、食物、茶水等供品,屬於消耗品,必須每日更換;如果尚是 可用可食,應該移作他用,或是家人食用,不得拋棄;如果腐爛、敗壞,則做垃圾 處理。至於供品的單數或雙數,沒有限制,以對稱的美觀而言是雙數,如限於物力 、財力、位置及場地的關係,單數也沒什麼不可。至於品類,質料是以各人的財力 可能負擔的範圍為原則,不敷衍也不舖張。 在家修行的時間,以早上、晚上為宜,身心清淨輕鬆,才能專注、虔誠;如果 由於工作性質的原因,當然也可以選定不同的時間。最好臥室不設佛像,床上不要 打坐、拜佛、誦經;如果只有一間房子,最好平常將佛像用布遮蓋,禮拜之時,要 把床舖整理整齊、清潔,再揭開佛像;如果除了床鋪沒有任何位置,坐在床上,也 可以做為修行場所。總之,是以恭敬、清淨心來做到肅穆、莊嚴的程度為原則。 皈依三寶之後,對於其他宗教,以及民間信仰的寺廟、道場,不得再受皈依, 但仍予以尊敬;若進入教堂、寺廟、神壇,當以鞠躬合掌問訊為禮。不得作為信仰 的對象,但還是可以作為友誼的聯繫;在對於佛法未有確實的認識之前,不可以閱 讀外道的書刊,否則會造成方向的誤導。 05.學佛是否必須放棄現有生活的享受? 不一定,要看情形,無目的的享受,應該收棄;有理由的享受,必須維持。 佛要金裝,是裝給眾生看的;人要衣裝,是裝給一定的社會層次的人看的。享 受的本身是代表人的身分、地位和立場。在需要威儀、禮節的場合和環境,如物質 條件許可的情況下,享受是一種禮貌、隆重的表示。可是在物質條件貧乏、自己經 濟能力薄弱、社會環境惡劣的情況下,縱然自己有此能力和物力,也當捨去所有的 享受和大眾共度難關,例如近代的印度甘地就是如此。 今日的社會,為了禮貌或安全的理由,在某些場合、某些環境或者會見某一些 人,必須衣冠整齊,必須乘用私家汽車;日間有日間的禮服,晚間有晚間的禮服, 在日本及歐美地區,參加喪禮有一定形式和顏色的禮服,參加婚禮以及各種正式的 集會,也不得穿著工作服、睡服和居家的便服,這些都不該算是享受。 佛法重視因果,今生的福報是由於過去世的布施而來。享受福報,猶如向銀行 提用存款,提用愈多,存款愈少,終有提空之時;今生享受愈多,福報所剩愈少, 終有用畢之日。應該一方面繼續修福,同時也要惜福,才能達到福德圓滿的程度; 否則,縱然有福,也有所不足。 因此,從原始的佛教開始,就主張比丘要身無長物︰一則是為戒貪,二則是為 惜福,三則是為減少對身體的執著;出家眾固然如此,在家眾亦復如此。 出家沙彌就要遵守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不歌舞唱伎、不故往觀聽,不坐 臥高廣大床,不帶手飾,不蓄銀錢、寶物等戒律。在家眾如果能夠做得到,除了銀 錢必須使用之外,其他也應遵守;如果不能遵守,希望在一個月的六天之中,受持 所謂六齋日,來比照出家的生活而行,目的就是在於惜福而放棄享受。此所謂享受 的內容,應該包括吃的、用的、住的、坐的、睡的、身上帶的和各種娛樂設施。這 便是節流更重於開源,布施是為福報開源,放棄享受是為福報節流。 可是,釋迦世尊的身相,就有卅二種大人相,是一種福德、莊嚴、智慧相。傳 說釋迦世尊也接受金縷袈裟的布施供養,也受給孤獨長者以黃金鋪地,買下了祇園 精舍而供養佛陀。當時的福德長者們供佛齋僧時,都用上好美味的飲食,並且莊嚴 、修飾精舍和供佛齋僧的場所;許多有名的說法之處,後來都成為佛教史上著名的 庭園和花園。 從佛經堶惟狳ㄗ鴘漲繵窶b土,例如︰西方的彌陀淨土以及《華嚴經》的彌勒 樓閣和善財童子五十三參所見的諸大菩薩的宮殿,都是金碧輝煌,極莊嚴之能事, 那也就是大福德者,福德與他們的生活同在,而以他們財富表現出來;好像貧賤的 人身相醜陋、皮膚粗糙,富貴的人身相莊嚴、皮膚潤滑,這是他們與生俱來的福報 ,與放棄享受或貪圖享受無關。 我們所說的享受,應該是指貪圖個人的口腹之慾,飲食山珍海味等稀有食品, 不為請客,也不為禮節,只為了表現一己的富有;或為使得他人羨慕、注目而蓄意 的打扮、化菕B穿著,以滿足自己的虛榮;或者為了官能的享受、刺激,而去歌榭 、舞廳、妓院等聲色犬馬的所謂遊藝場所,縱情放逸、揮金如土,這些行為當然是 學佛者應該放棄的。 06.什麼是佛教徒的飲食觀? 佛教出現於印度的時候,佛教徒並沒有特殊的飲食習慣和規定,因為印度是一 個宗教信仰普遍的國家,凡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一定有大同小異的飲食觀念。所以 ,原始時代的佛教徒乃至出家的比丘、比丘尼,過的是沿門托缽,所謂「一缽千家 飯」的飲食生活;他們不選擇托缽的對象,也沒有所謂潔淨或不潔淨,神聖或不神 聖的飲食禁忌,為的是一律平等、廣結善緣。相沿迄今,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等 上座部的佛教區域,還保留著當時的古風,也就是供養者供養什麼就接受什麼,沒 有選擇、挑剔的餘地,只要不是特為某一些托缽者而殺,縱然魚肉等食物,也不拒 絕,這就是為什麼小乘佛教不規定必須素食的原因。 素食是佛教所強調和鼓勵的,如果能夠辦到的話,這是基於慈悲的立場,不是 現代人為了健康和經濟的原因。事實上,肉食既傷慈悲,也的確有損健康,所以, 大乘經典如《梵網經》、《楞嚴經》等都強調素食,嚴禁肉食。 至於葷腥,應有分別,所謂「葷菜」,是指具有惡臭味的蔬類,例如︰大蒜、 蔥、菲菜、小蒜等。《愣嚴經》說︰葷菜生食生瞋,熟食助淫。在比丘戒律堶惚h 規定︰吃了葷菜要單獨住,或者距離他人數步以外,並位於他人下風而坐,或者必 須漱口至沒有惡臭為止。這主要是為了不擾亂大眾,所以,不得食葷。並且在誦經 之前,為了不使聽經的鬼神發瞋和起貪,最好不吃葷菜。所謂「腥」就是指肉食。 辣椒、胡椒、五香、八角、香椿、茴香、桂皮等都算是香料,不算葷菜,不在戒律 所限。 至於不得飲酒,在印度乃是佛教徒的特色,其他宗教不僅不戒酒,甚至認為酒 能通神。本來釀酒不須殺生,並且可以成為藥物之一種,不應列為宗教的禁忌;但 因為佛教重視智慧,若多飲酒容易亂性,而飲酒之後還能夠自制而不致昏亂的人不 多,所以,為了保持經常清醒,利於精進的修行,特別是為了達成修定的目的,必 須戒酒。至於一般大眾,若據孔子所說的「飲不及亂」,無傷大雅。所以若受五戒 而不能戒酒,也可以捨掉酒戒或不受此一酒戒,還不失為三寶弟子。 若將酒當做菜的佐料,如已沒有酒味,失去醉人的力量,應該不在酒戒之限。 故在中國的新興宗教──所謂理教也戒酒;當在必須用酒的場合,以醋代理,例如 以醋代替烹飪的佐料,因為此時的醋已無酒性。 如果進入葷菜館或居家時家人之中有人吃素,也有人吃葷,能夠使用葷素兩種 不同炊具和餐具,是最為理想。因為葷素的氣味不同,對於飲食者的感受也不一樣 ,為了習慣上的理由,保持清淨是必要的。可是禪宗的六祖惠能大師,在開悟傳法 之後,隱於獵人隊伍之時,僅吃肉邊菜,而避菜邊肉。不吃肉是為了慈悲眾生,還 吃菜是為必須生存,因此在生活條件不許或強求的條件下,用肉食的炊具來煮素食 ,那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 對於菸、麻醉品的觀念,在佛制的戒律,可因病而由醫生處方使用;不僅是菸 ,乃至於酒,在不得不用的情況下,不算犯戒。當然,不能假藉治病而貪口腹之慾 去吸飲菸酒和麻醉品。抽菸是為防止瘴氣,在瘴癘發生和瀰漫的地區,出家人可以 適量地吸菸;否則,為了威儀,應該戒除。若是為了刺激、嗜好、無聊等原因而抽 菸,那就不為佛戒所許。在南方熱帶地區,嚼檳榔也是為了防止呼吸器官感染疾病 ;但是在不為治病的情況下,那就成了有失威儀和損傷形象的一種惡習。 菸、檳榔都非飲食中的必需品,對人體少用是為了治病,多用則有害無益。例 如︰酒精過量者中毒;菸的尼古丁則傷肺損氣並為致癌的原因;檳榔的液汁,有損 牙齒的健康,令琺瑯質受到腐蝕,佛教徒能夠不用最好不用。 至於蛋類,應該是屬於腥類,因為它可以孵成為雛,而且它的味道,就是腥味 ,如果持素清淨的人,最好不吃。雖然現在養雞場所產的雞蛋,是無性的,在消費 巿場所買到的都是屬於無生命的;但它很顯然地並非植物,若從殺生的立場,吃無 性卵,不算犯戒,也無損於慈悲,若以素食的習慣而言,便應當避免了。 最好,關於乳製品,不屬於肉食,也不屬於腥食,因為牛羊吃草及五穀,所產 的乳汁也不含腥味。飲乳既未殺生,也不妨礙牛犢、羔羊的飼育,而且是由人來飼 養、控制乳量的生產,不會影響雛兒的生長與發育,所以,在佛的時代,普遍飲用 牛乳,而且將乳製品分為乳、酪、生酥、熟酥、醍醐等五級類,是日常的食品,也 是必需的營養品,不在禁戒之列。 07.殺生的定義和範圍是什麼? 原則上說,不殺生戒的重心在不殺人,所以,殺人是重罪,殺其他動物是輕罪 。眾生固然一律平等,但唯有人類能夠造惡業(或稱為黑業),而墮為鬼道或下地 獄;也能修善業(或稱為白業),而昇天堂、出三界乃至於成佛;其他眾生,除極 少的特殊例子之外,既不知善,也不知惡為何事,只有隨業受報的自然行為,而沒 有心意的造作在內。所以,人是道器,只有人能修道,並能弘道,因此,戒殺是以 不殺人為根本。 殺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知是人,二、預謀而有殺念,三、殺死;否則, 叫做傷害或過失,不成殺人罪。至於人,是不論年齡、貴賤,不論成形或未成形, 有知或無知,凡被肯定是人者,皆不可殺。所以,不得墮胎,也不得以安樂死的名 目來處理自己求死或已無自覺意識的植物人;否則,就是殺人罪。此點請參考《正 信的佛教》和《人生》第三十六期的社論。 迄目前為止,醫療界呼籲人體器官的捐贈和移贈,比如眼角膜、腎臟以及其他 臟器的捐贈,是將沒有使用能力的人體,局部令其復活,這是值得鼓勵的事。如果 在生前捐贈,當然已經獲得捐贈人的同意,縱然在死後移植,也必須預先取得死亡 者生前的首肯,否則亡者對於遺體尚有一分貪戀和執著,便會引起他的瞋恨及怨怒 ,甚至影響他的轉生善道或往生淨土的去向。 自然死亡的人,通常於十二小時之內,神識未離,尚有部分知覺。從醫學上判 斷已經死亡的人,從佛學的觀點看,未必就已真正死亡;但如果立下遺言,捐贈器 官,為了挽救另一人或數人的生命,這是捨身救人的菩薩行,因此,若生前確立有 遺願,移植人體器官當不成問題。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為了維持環境衛生的原因,必須處理蟑螂、蒼蠅、螞蟻 、蚊子,乃至於老鼠等問題,這在佛世已有成例。當比丘們的浴室、浴池由於多日 未用,滿生小蟲,負責清理的比丘,不知如何處理,佛說︰「除盡污水,清潔浴室 。」比丘說︰「會傷蟲!」佛說︰「不為傷蟲,是為清理浴室。」於是比丘釋然。 這個例子是說為了維護人類生活環境的衛生,予以清理打掃,目的不為殺傷蟲類, 因此,不算殺死。當然,不得用藥物噴射殺蟲,只能以打掃、清理、消毒的方式來 防治或退治蟲蟻的進入和繁殖。如果環境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和消毒完善的狀態, 縱然有蟲蟻,也不會太多。 如果在耕種時,難免會傷及蟲蟻,但為了我們自身的活命,不用說耕種,就是 日常行走及其他勞務,也會無意殺死蟲蟻。所以,只有經常多念阿彌陀佛,願愚痴 而無知的眾生,於死亡之後,轉生善道或超生淨土,不算犯殺生戒。當然,能夠小 心防止,減少殺傷蟲蟻的機會,是慈悲的表現。如果明知殺生而心無悔意,便是沒 有慈悲心。 至於毒蛇、猛獸,以及毒蟲之類,是他們過去世的業力使然,他們傷人,不出 於預謀,雖有惡行,沒有惡心,所以,並不算造殺業,應受到人類的同情和保護。 以今天人類的社會而言,不僅可以防治受其傷害,也可以劃出特定的空間範圍,令 其生存,或做到限制他們的繁殖,不令其成為人類的災害。此所謂宜用防治法,不 宜用殲滅法,不僅培養了人類的仁慈心,也對大自然的生態盡了維護的責任。 一般初學佛的人,對眾生的定義不明,而且現在更有人說,植物也有生命,植 物也有感情,若說不殺生,應該既不殺動物,也不殺植物。其實生命有它的層次, 植物是無情眾生,動物是有情眾生。所謂眾生,可分作三級,高級的為人類,具有 三個條件︰一、有活的細胞;二、有神經的反應;三、有思想及記憶。低級的為植 物,只有活的細胞,沒有神經和記憶,雖有生死的反應,沒有苦樂的感覺,更沒有 思想及記憶,所以叫做無情。中級的是動物,只有少數如狗、猴子、馬、象等高等 動物有若干的記憶力,但沒有思想力。至於下等動物除了神經的本能反應,沒有記 憶和思想,然其既有神經就有痛苦,就會怕死。所以蟲蟻都會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 的危險,植物則不然。因此,殺生的界定,就是能夠知生怕死的動物而不及於植物 。 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是因低級的鬼神,依草附木,以草木為庇護,為了慈 悲鬼神,不使鬼神生瞋,故不去破壞其居處,並非為了草木不可殺的理由。 微生物如細菌,從生物學上看,它是介於植物與動物之間的生物,既沒有神經 更沒有記憶和思想,不屬於有情眾生,可以說是活動的植物,所以,殺菌不是殺生 。 關於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細菌之外,尚有比較高等的生物,他們雖也沒有神經 ,但已可以算在動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需要通過濾水囊的過濾,把比 較大的微小眾生濾出,比較小的就不管了。這是基於慈悲的觀點,不忍目見生物而 不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見,或雖見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無情眾生,那就理會不到了 。 佛教主張不殺生,主旨在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 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的類別雖有高低不同, 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如果人人發揚這種平等、慈悲的精神,我們 的世界一定是和諧、和平、互助、互敬、互愛、融洽無間,將沒有一人會受到故意 的傷害。雖然佛經中說,殺生有果報,殺人償命,吃牠半斤,還牠八兩,這是說明 了因果不爽的事實。但是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害怕受報的觀點上,果報 是有的,但也並非絕對不可以改變的;養成慈悲心,才是不殺生的重點,也是佛菩 薩化世的精神。 08.為何放生?如何放生? 「放生」典出於大乘佛經,盛行於中國內地,西藏亦然,也流傳於日本和鄰近 的韓國與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迴生死的因果觀 念。所謂「吃牠半斤,還牠八兩」;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 感應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 如一九七四年越南淪陷於共產政權之後,向外流亡的難民一波接著一波,其遭 遇有幸與不幸。有的未及逃出越南境內,又被抓了回去;有的在海上漂流,葬身魚 腹;有的雖然逃出越南,但無收容之所,甚至被遣送回去。不過,根據逃亡成功的 難民所述的經驗,如果達不成逃出越南的目的,可以請國外親戚或難民自己買鳥或 魚類放生,只要一次或兩次就會見效,順利成行。 在《雜寶藏經》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壽命將終,要沙彌返 回俗家,七天之後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 池水灌入池邊的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麼 快速? 眼看無數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 活了所有的螞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 ,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 事,非常恐懼,答說什麼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 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後來這位沙彌轉夭為壽,得以長命終老。 放生的根據,最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兩部經。一是《梵網菩薩戒經》,其中 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 不從之受生。是故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 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見殺畜牲時 ,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 另一部《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也提到有關釋迦世尊往昔行菩薩 道的一段記載︰當時世尊名叫流水長者子,有一天他經過一個很大的池沼,時逢天 旱,而且有人為了捕魚,把上游懸崖處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長者 子眼見上萬大小魚類瀕臨死亡邊緣,又無法從其上游決堤引水,於是為了救活魚群 ,不得已向當時國王請求派二十隻大象,用皮囊盛水運到池中,直到池水滿足,並 且飼以食料,方才救活這些魚群。 《梵網戒經》是放生的理論依據,《金光明經》則是開設放生池的依據,其他 大乘經如《六度集經》卷三,有贖虌的放生記載,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記》 卷九,也講到雁塔的故事。如傳說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 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三種淨肉;所謂三種淨肉,是指不見為己殺、不聞為己殺 、不疑為己殺的肉類。有一天,一位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 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你應該知道時間了。」雁群應聲自動 墬地而死。比丘本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侃大乘,想不到 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而來感化他們的。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傳告︰「這是菩 薩,何人敢吃? 從今以後,應依大乘,不再食三種淨肉。」並且建塔營葬雁體。 可見,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 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 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且放生 的風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眾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為尚。而歷 代政府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數日也定期禁屠;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為了祈 雨禳災,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如梁武帝就曾下詔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梁代 慧集比丘,自燃兩臂遊歷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隨天台智顗大師發起開築放 生池,為被放的魚類講《金光明經》和《法華經》,又購買各類糧食飼予魚牻;陳 宣帝時,秣磥l祭酒徐孝克撰寫〈天台山修禪寺智顗禪師放生碑文〉,這是中國有 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此後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如唐肅宗時,刺 史顏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銘並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 放生。 明末蓮池大師雲棲袾宏是歷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積極的一位。他在《竹窗隨 筆》中有〈如來不救殺業〉、〈食肉〉、〈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筆》中,寫 有〈衣帛食肉〉、〈戒殺延壽〉、〈放生池〉、〈醫戒殺生〉、〈因病食肉〉等篇 ;在《竹窗三筆》中,也有〈殺生人世大惡〉、〈殺生非人所為〉、〈人不宜食眾 生肉〉等文,鼓勵戒殺放生。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寫了〈放生儀〉及〈戒殺 放生文〉,以備大眾於放生時,對所用儀式有所依準。在現代人中,有弘一大師書 、豐子愷畫的《護生畫集》計六冊;另有一位蔡念生運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殺放生 ,他編集了歷代有關動物也有靈性和感應的故事,成為一書,名為《物猶如是》。 不過,現代社會科技進步,人口密度膨脹,生活空間縮小,要想求得一個絕對 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區域,是相當困難的。其難處除了漁、獵的網捕射殺與打 撈之外,也有自然環境的限制。如今日的臺灣與美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區。此外 ,有人基於愛心或保護自然環境的立場,勸導社會大眾不要亂捕濫殺,以免破壞生 物互相生剋的自然協調,也是為了挽救稀珍動物瀕於滅種的危機,這些跟佛教放生 的本意雖相應但不相同。如果我們僅把要放生的生物無限制地流放在自然景觀動物 保護區,到了飽和程度,也會有人以控制繁殖和適量的捕殺等方式來調節其生活空 間的。 因此,我們到那兒放生? 如果是魚,有人用鉤釣、網撈;如果是鳥,有人用槍 射、網捕。而且今日的魚巿場和鳥店,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多半是來自人工 繁殖的魚池和鳥園。那些動些,根本沒有適應自然環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 也等於殺生。放小的,被大的吃掉;放大的,就進入餐館的廚灶。而且,鳥類,尤 其是魚類,都有牠們生存的習性。一定的魚類必須生存於一定的水質、水深和水流 的環境中;買淡水魚放於大海,買海魚放於淡水,都是大問題。如果是鳥園繁殖的 鳥類,牠們不曾在自然界覓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叢樹林間的草種樹果等也可以作 為食物;如果放之於原野,不是饑餓而死就是被其他動物或鳥類捕食而亡。在這種 情況下,我們是否還需要放生? 是否還應該放生? 這確實是非常不幸的事實,自然環境的限制使得放生運動越來越困難。不過, 放生的精義在於當下放生的念頭,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夠延長壽命;至於能夠延長 多久? 我們必須盡到研究、考慮和照顧的責任。比如說,要放鳥類,就先得考慮放 什麼鳥、在那兒放、什麼時候放,才比較安全有效;放生魚鱉水族,也當首先研究 觀察牠們的生態、習性和來源,然後選擇最適當的時機,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 的地方。如果不能求得百分之百的可靠,有百分之五十也不錯,即使今天去放生, 明天牠們又被抓,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們的目的是為啟發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眾生的救濟心,至於被放的眾生 ,也有它們自己的禍福因果和因緣。若在放生時,沒有存心讓牠們重遭羅網而受刀 俎之苦,且開示被放的眾生,為其說三皈、講佛法;發願迴向,牠們也能從此脫離 異類身,轉生為人,上升天界,往生淨土,發菩提心,廣度眾生,早成佛道。我們 但求能盡心而為,盡力去做就好。 09.佛教徒應以怎樣的態度來賺錢? 有人問起,做生意不能說實話,所謂老王賣瓜,自吹自誇,如果賣瓜的不說瓜 甜,那就無人問津了。既然如此,佛教徒能不能做生意? 做生意是否犯了妄語說謊 的戒? 再有人問,學佛的人不應貪心,相反的應該布施。可是做生意賺錢是為了得到 更多的利潤,這豈不是跟佛理相違? 又有人問,佛教徒不可害人,如果做生意賺到錢而使他人虧本,又該如何? 也有人問,佛教徒可以從事股票投資、放利息、房地產買賣等活動嗎? 因為這 些事都有投機性質。 更有人問,佛教徒可以做糧食飼料等的買賣嗎? 如果糧食飼料是被買去餵畜牲 ,是否間接助長了他人的殺業? 是的,以上這些問題都是我們應該面對而加以檢討的。首先必須了解,在釋迦 牟尼佛時代的印度,人民分為四大階級,亦即ヾ宗教師的婆羅門,ゝ從事軍政的剎 帝利,ゞ從事工商的吠舍,々從事殺生等賤業的首陀羅。佛陀釋迦世尊除了不鼓勵 從事首陀羅的職業之外,其他都在容許的範圍之內,而且加以讚歎,可見佛教徒從 事工商業是正當的。 至於說,做生意是說謊而騙人上當的行為,是有待商榷的,因為這並不是必須 的手段,而是一般人的習慣和心理所造成的。貨真價實、信用可靠,是工商界應有 的職業道德。也唯有信用可靠,才能夠可大可久,否則為何許多商號都要以幾十年 以至上百年的「老店」招牌做號召? 我曾經說過︰「如果跟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做生 意,不必擔心他欺騙你。」相對地,身為佛教徒如果還會讓人擔心我們用欺騙手段 以招徠顧客,這不僅不是佛教徒的正確態度,甚至連一個小商人的基本觀念都尚未 建立。 當然,我們知道,有些行業往往漫天要價,目的是等著顧客就地還錢;但也有 類似的行業卻以老少無欺、不二價為號召的。我們做為佛教徒,應該帶動風氣,誠 實無欺。也許剛開始時,生意差一些,利潤少一些,日久之後,你的信譽就能為你 賺錢。 一般中國人都有養兒防老、積榖防饑的心態;做生意一本萬利,想當然是為了 使個人生活有保障,乃至為子孫萬代留下吃喝不完的餘蔭。但是,時代已經改變, 觀念已經不同。現代的大企業家,不應著眼於自利,而是貢獻自己的智慧才能為社 會人類謀福利,即所謂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以完成事業為目的,造福人群為 理想,就沒有貪心的成分在其中。至於普通人的智能體能,雖然不足以為社會大眾 提出多少貢獻,但至少也該負擔起個人的生活開銷,進一步維持家庭的成員和公司 的員工,這是互助,也是為了各取所需。 因此,人人必須提供自己的所能,不論是資金的、智慧的或勞力的。身為佛教 徒,更不應有做生意是只求自利而置他人利益於腦後的想法。因為社會是群體的因 緣所成,我們參與社會做任何事,就跟其他人發生關係,產生互動互惠的作用。 我們應該以自利利人的存心來賺取應賺的利潤,並且把賺來的錢做合理的支配 ,而不僅是為個人的物質享受和滿足虛榮而花錢,若能如此,就不算是因貪心而賺 錢了。《善生經》中說,居士的收入最好分做四分來處理︰ヾ家計的生活,ゝ營業 的資本,ゞ儲存在家以防意外,々放款生息。在兩千五百年前的印度,這是非常安 全而合理的分配,到今天,儲存在家和存入銀行生息應該合而為一。此外,也應在 這四份之中,酌量取出一部分做為三種用途︰ヾ供養父母,ゝ周濟親友和部屬僕從 ,ゞ供養三寶,作為宗教的奉獻。前面的四分法,是保障自己的生活安定;後面的 三種用途,則是為了孝養父母、社會福利及宗教事業。 佛法說應該從事正當職業,所謂正當職業,就是指於人於己都有利而無害的行 業。既然如此,怎會自己賺錢而使他人虧本? 當然,當你開的店經營不善或公司虧 損累累時,不免會想脫手轉讓。由於各人的經營觀念和方式有別,社會關係也不同 ,知識能力也相異,因而同樣的行業和生意,在不同的經營者手中就有不同的結果 ,如某甲會蝕本,某乙可能賺錢。 基本上,不要存著把燙手山芋丟給人的心態去害人,而要希望他人因為承購你 的原有產業而大發利巿。同時,不要以為自己做不好的,別人也做不好;或者自己 認為不好的,別人也認為不好。只要你對自己賣出的東西不做虛偽宣傳,那麼,一 旦有人願意承購,他一定會因此而得到利益。如果對方蝕本,這也不是你的存心, 與你無關。總之,佛教徒做任何事業,都須以真心誠心待人,至於結果如何,不是 你的責任,不必耿耿於懷。 股票和房地產買賣,是現代世界各國政府所公認的投資生意。前者是股票公司 運用民間游資,透過股票巿場成為企業投資的資本,是發展工商、促進社會經濟繁 榮的金融事業,應屬正當的投資。但問題出在有些人掌握大量股票而製造股票行情 ,並操縱股票漲跌,這是不道德的。要操縱股票只有大資本家才能辦到,一般投資 人只能看行情的起伏買進賣出,故其中不免有些冒險的成分。在金融穩定的社會, 操縱股票是犯法的,大企業家雖然擁有大量的股資,也不致於操縱巿場製造漲落, 否則會自食惡果,得不償失。 至於房地產投資,也是正當正常的商業行為。一般人所詬病的,是指炒地皮, 壟斷房地產,不論購進或拋出都操縱於股掌之上,這不是正常的現象,佛教徒應該 避免。若以正當的價格做合理的買賣,也是一種商業服務,沒有什麼不可以。 另外,就放利息而言,將錢存入銀行或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也是一種投資方法 。而以民間的小額存款互相周轉或者集中投資於某些大企業,也是自利利他、繁榮 社會經濟的途徑,值得鼓勵。不過,若為貪取高利而放高利貸,等於火中取栗,危 險性大,往往連母款也被倒掉。佛教徒不可因貪高利而放款,一則自己沒有保障, 二則對人剝削太多,有傷慈悲,最好不做。 至於商業的種類,古時有謂三百六十行,在現代工商業社會,可能超過三千六 百行。不過,身為佛教徒有個原則,即凡是殺業、淫業、盜業、賭博和妄語,乃至 於酒類等的買賣,都應避免;但是不能斬釘截鐵說某種生意不能做。比如開電影院 ,專門放映誨淫誨盜的影片,當然不可;若是放映藝術性、教育性和娛樂性的影片 ,則屬於正業。至於販賣糧食,只需以所賣的終究是供人食用,或是加工後用於工 業的動機即可;即使別人買去餵畜牲,也是為了供給眾生吃的,我們本身並未從事 殺業。當然,自己如果明知飼料是供養豬場養雞場之用,可以考慮改行或改變銷售 的物品。總之,佛教不鼓勵殺業也不從事殺業,凡與殺業有關的,應該避免。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