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jm (Jer-Min Tsai) 看板: problem 標題: 關於耶穌是否為「被造」 時間: Thu Oct 17 20:57:30 1996 關於基督是否是受造物的討論: 首先,我們都同意基督具有完整的人性和神性,並且: 1.神人兩性是絕對不同的。 ◎神人兩性實質分明,絕對不同。 2.兩性是絕不混淆的。 ◎神人兩性雖然相聯,但各自保有其原來的性質,不相混合成為一種非人性 非神性的第三種特性。 3.兩性是不互相轉換的。 ◎神性、人性各有其完整的特質,絕不能互相轉換,亦即神性不轉換為人性 ,人性也不降為神性。 4.兩性是相聯不離的。 ◎神人兩性聯合於一個位格裡面。 5.基督只有一個位格。 再來,我們要思考基督到底何時擁有人性。這個論點的關鍵經文在約翰福音一章 14節「道成了肉身」。原文時態中「成了」是過去式,表達基督在過去某一點中成了 肉身。而由聖經其他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基督是永恆的(希伯來書一章8、12節)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基督的「人性」是有起點的,而「成了」一字更表達了基督是由 「神性取了人性」,而非由一個永存的人性取了神性。 那到底耶穌怎樣取得人性的?是不是透過「被造」的程序取得的?聖經中並沒有 明確的說明。而耶穌如過透過被造的方式取得人性,那請問誰又是耶穌人性的創造者 ?莫不是耶穌自己就是自己人性的創造者?那這樣到底耶穌是不是受造物? 所以這裡我們應該更精確點的定義「被造物」:凡自己所擁有的特質是來自自己 以外的來源,即稱為被造物。根據這種定義,上帝內心產生的新思想不能說是「被造 」,而上帝也不是被造物。而基督自己取得了一個新地位、新屬性,也不能說是「被 造」,基督也就不是被造物。這種來自自己的轉變,我們應該稱為「自己的決定」而 非「被造」(即使是被造也是被自己所造)。 也因此,聖經從來不稱耶穌道成肉身為「被造」,而稱之為「自願的倒空自己」 (腓力比書二章7節,原文的解釋附在下面)。 所以基督雖然取了受造物的形象,但卻不是如同一般的受造物,是領受自己以外 的資源,依賴自己以外的能力。而基督卻一面是順服上帝的旨意,一面又是自願的在 神性之外「取了」人性。因此基督雖有奴僕的形象,卻沒有「受造」的實質,也就不 必被稱為「受造物」。 至於之前我沒有經過好好的查考,不敢確認基督人性是有起點的,在此特別向大 家致歉。是的!基督的人性有起點,而且是基督自願取得的,並非來自被造。 ●「反倒虛己」:原文直譯是「可是(他把)自己倒空」,特別強調 「自己」。表達基督虛己的行動完全是「自願的」。 =============================================================================== <<附錄>> 「人性」和「神性」的定義 嗯!不!人性和神性基本上都是神學上的名詞,有點籠統,不過基本上 「人性」不是指一個人的責任或義務,而是指「人之所以為人」者。「神性」 就是指「神之所以為神」者,亦即指上帝的一切超越的屬性(人或其他受造物 無法擁有者)。 所以「人性」和「神性」基本上是沒有交集的。至於「人的屬性」和「神 的屬性」,就有點交集了,也就是兄所說的人與神可能共有某些屬性。 ※ 引述《ac (虛空的虛空)》之銘言: 是這樣的,人性和神性本不是聖經的用語,而是後來的神學家們為了討論 方便定義的。 當然,因為基督有完全的人性,所以當亞當沒有犯罪時,亞當的人性和基督 的人性是一樣的(我可沒有說兩個是同一個人喔!)。當然,聖經說這樣的人性 是上帝形象的彰顯,或者說就是上帝的形象。 但是,神性的定義不是「上帝的性情」,而是「上帝之所以為上帝」者,亦即 上帝所不能分享的某些屬性(永恆啦!造物者啦!....一類的),而人性是人之所 以為人者,亦即人的特質,包含思考能力啦!肉體啦!一類的。因為神性和人性本 來就是要用來區分上帝和人的差異,所以怎麼可能會有交集呢?除非您相信人終於 可以變成神,否則就定義上是不可能的。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