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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jm (Jer-Min Tsai) 看板: problem
標題: 關於耶穌是否為「被造」
時間: Thu Oct 17 20:57:30 1996

關於基督是否是受造物的討論:


    首先,我們都同意基督具有完整的人性和神性,並且:

    1.神人兩性是絕對不同的。
      ◎神人兩性實質分明,絕對不同。
    2.兩性是絕不混淆的。
      ◎神人兩性雖然相聯,但各自保有其原來的性質,不相混合成為一種非人性
        非神性的第三種特性。
    3.兩性是不互相轉換的。
      ◎神性、人性各有其完整的特質,絕不能互相轉換,亦即神性不轉換為人性
        ,人性也不降為神性。
    4.兩性是相聯不離的。
      ◎神人兩性聯合於一個位格裡面。
    5.基督只有一個位格。

    再來,我們要思考基督到底何時擁有人性。這個論點的關鍵經文在約翰福音一章
14節「道成了肉身」。原文時態中「成了」是過去式,表達基督在過去某一點中成了
肉身。而由聖經其他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基督是永恆的(希伯來書一章8、12節)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基督的「人性」是有起點的,而「成了」一字更表達了基督是由
「神性取了人性」,而非由一個永存的人性取了神性。

    那到底耶穌怎樣取得人性的?是不是透過「被造」的程序取得的?聖經中並沒有
明確的說明。而耶穌如過透過被造的方式取得人性,那請問誰又是耶穌人性的創造者
?莫不是耶穌自己就是自己人性的創造者?那這樣到底耶穌是不是受造物?

    所以這裡我們應該更精確點的定義「被造物」:凡自己所擁有的特質是來自自己
以外的來源,即稱為被造物。根據這種定義,上帝內心產生的新思想不能說是「被造
」,而上帝也不是被造物。而基督自己取得了一個新地位、新屬性,也不能說是「被
造」,基督也就不是被造物。這種來自自己的轉變,我們應該稱為「自己的決定」而
非「被造」(即使是被造也是被自己所造)。

    也因此,聖經從來不稱耶穌道成肉身為「被造」,而稱之為「自願的倒空自己」
(腓力比書二章7節,原文的解釋附在下面)。

    所以基督雖然取了受造物的形象,但卻不是如同一般的受造物,是領受自己以外
的資源,依賴自己以外的能力。而基督卻一面是順服上帝的旨意,一面又是自願的在
神性之外「取了」人性。因此基督雖有奴僕的形象,卻沒有「受造」的實質,也就不
必被稱為「受造物」。

    至於之前我沒有經過好好的查考,不敢確認基督人性是有起點的,在此特別向大
家致歉。是的!基督的人性有起點,而且是基督自願取得的,並非來自被造。

●「反倒虛己」:原文直譯是「可是(他把)自己倒空」,特別強調
                「自己」。表達基督虛己的行動完全是「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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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人性」和「神性」的定義

    嗯!不!人性和神性基本上都是神學上的名詞,有點籠統,不過基本上
「人性」不是指一個人的責任或義務,而是指「人之所以為人」者。「神性」
就是指「神之所以為神」者,亦即指上帝的一切超越的屬性(人或其他受造物
無法擁有者)。

    所以「人性」和「神性」基本上是沒有交集的。至於「人的屬性」和「神
的屬性」,就有點交集了,也就是兄所說的人與神可能共有某些屬性。


※ 引述《ac (虛空的虛空)》之銘言:

    是這樣的,人性和神性本不是聖經的用語,而是後來的神學家們為了討論
方便定義的。

    當然,因為基督有完全的人性,所以當亞當沒有犯罪時,亞當的人性和基督
的人性是一樣的(我可沒有說兩個是同一個人喔!)。當然,聖經說這樣的人性
是上帝形象的彰顯,或者說就是上帝的形象。

    但是,神性的定義不是「上帝的性情」,而是「上帝之所以為上帝」者,亦即
上帝所不能分享的某些屬性(永恆啦!造物者啦!....一類的),而人性是人之所
以為人者,亦即人的特質,包含思考能力啦!肉體啦!一類的。因為神性和人性本
來就是要用來區分上帝和人的差異,所以怎麼可能會有交集呢?除非您相信人終於
可以變成神,否則就定義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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