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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arisee (法利賽人) 看板: nthu
標題: Re: [問題]創世紀一∼三
時間: Mon Sep 24 14:03:34 2001

※ 引述《Daliet.bbs@bbs.cs.nthu.edu.tw (9/25攝影社期初迎新)》之銘言:

        那篇真的只是在玩邏輯遊戲嗎?
        呵呵呵,我可不這麼認為喔!不知道你有沒有仔細看看下面這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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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基督徒的演繹邏輯是接受一個前提:上帝沒有讓人類完全理解為何邪惡
會存在。因為人面對自然時,連物質界都讓我們一輩子搞不清楚,人的基本限制似乎
是較合邏輯的,人不知道很多東西是正常的,所謂隔行如隔山,人的限制是如此的無
可爭議。基督徒的前提:上帝有理由不告訴人類為何邪惡存在;因為上帝也沒告訴人
性為何如此複雜,我們不是活得好好的,所以邪惡存在,我們卻不明白與一般生活的
邏輯不會衝突。

      反而,有些人就是要理由,不然就認為不合理。這種想法實在太烏托邦了,實
在太看得起人類的有限生命;當人真實面對自己時,連認識自己都那麼有限,人也不
會因為認識有限就否定自己的存在;所以,堅持上帝一定要給理由,才容許存在,實
在不合生活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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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並沒有刻意貶低「罪(邪惡)論」在基督教信仰中的位置,而是在表明
人對「邪惡存在」瞭解的有限。但是我們也得留意,不要把「罪(邪惡)論」
提昇到太高的地位。固然基督的救贖是為了人的罪,但是上帝面對人的犯罪,
不是非要用「救贖」這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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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高舉自己的召命,不是為要從人中間得榮耀、金錢、滿足或是恩寵,
        乃是因為人們需要得到保證我們所講的就是上帝的道。
        這不是犯罪的驕傲,而是聖潔的自豪。

                                                           --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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