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anatha (maranatha) 看板: Faith_Life 標題: 有感而發 時間: Thu Jun 28 23:58:41 2001 前幾天剛好有個機會去參觀照顧愛滋病人的天主教機構,同行的還有 台北某神學院的數位學生,機構負責人詳細的跟我們介紹目前工作推展 情況,當然,對神學院的學生當然很關心這個教會機構是否也處理「罪」 的問題,這裡的「罪」,指的當然是「同性戀」!因此,這些神學生們 很好奇的詢問這個機構負責人的「立場」是什麼? 機構負責人反過來問大家:「痲瘋病算不算罪?」,「 有一個生來瞎 眼的人,別人問耶穌說:到底是誰犯罪?是他,還是他的父母?」請問 耶穌怎麼回答? 沒有人回答,於是她繼續說,今天不論從生物或心理的角度去探索「同 性戀」的許多努力的成果,都無法給我們一個確切的答覆,告訴我們「同 性戀」的原因究竟是什麼,對一個我們無法確定性取向決定因素其為何的 行為,我們要如何定罪?在民智未開的社會,痲瘋病是罪,所有大大小小 的疾病或多或少與罪有關,因為從他們的世界觀中只能如此理解,但對現 代人,我們還有人會以為所有的病都與罪有關嗎? 談到這裡,看得出這些資深基督徒的表情已經不太對勁了! 我一點都不意外他們的反應,我也不意外今天會拿石頭打人的會是我熟 悉的面孔。從某個角度來說,教會的圈圈內真是個舒服的地方,因為,我 們在這裡從來不需要被挑戰什麼,所有的問題都有答案(至少有口號), 雖然我們自己也盼望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但心中總有一股覺得自己或許 比別人更聖潔的篤定。 同性戀是不是罪? 機構負責人的立場很清楚,我個人也覺得她表達得 很勇敢,從她那天的談話我聽到的是,她基本上無法斷定這是罪,但她沒 說,「同性戀不是罪」。 罪與非罪之間有個很長的光譜,因此,我們要用 什麼立場去處理「這個罪」?所以,她把焦點集中在這些有需要的人的需 要上,而沒去處理福音派很有興趣的「教人認罪」這項「偉大的志業」。 我感覺,我們有種傾向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把意識形態高舉在上帝之 上的壞習慣,當我們批評別人價值觀有問題,要悔改的同時,別忘了,真 正叫人悔改,感動人對基督信仰尊敬的正是這群不在乎幾個人點頭決志, 幾個人受洗,幾個人透過關懷進入教會等等業績的前線人員,默默耕耘十年、 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不求回報。 06.28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