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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cp (*~ 快手辮子夢 ~*)     看板: Cookclub
標題: 公告:討論區砍信規則
時間: Mon May  5 08:02:21 1997

                                                      1996/5/5
                                                                              ∼☆  討  論  區  砍  信  規  則 ☆∼                  ヾ違反教育部網路使用公約者必砍。                               ゝ過分灌水或與本版討論明顯無關必砍。                           ゞ凡是以as title之類形式出現的信件將立予砍除。                 々過期之舊文章或已收錄精華區的文章可能會砍。                   ぁ不遵守網路禮節在討論區上吵架罵人的文章必砍。                 あ.................(呃~ 還沒想出來~~ :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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