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cp (*~ 快手辮子夢 ~*) 看板: Cookclub 標題: 公告:討論區砍信規則 時間: Mon May 5 08:02:21 1997 1996/5/5 ∼☆ 討 論 區 砍 信 規 則 ☆∼ ヾ違反教育部網路使用公約者必砍。 ゝ過分灌水或與本版討論明顯無關必砍。 ゞ凡是以as title之類形式出現的信件將立予砍除。 々過期之舊文章或已收錄精華區的文章可能會砍。 ぁ不遵守網路禮節在討論區上吵架罵人的文章必砍。 あ.................(呃~ 還沒想出來~~ :ppp)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