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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ANCOOL (笑中帶淚累中待笑) 看板: BGR
標題: Re: 絕對二分法
時間: Fri Sep 17 02:36:10 1999

※ 引述《silvia (森林的精靈)》之銘言:
        基本上, 我想您"把神擺在第幾位"的說法應該是針對我的文章而起的吧?

        如果您願意花一些時間好好把我的文章看一遍的話, 請您告訴我, 我在
    文章的哪裡說過基督徒不可以和非基督徒交往了? 或許您從各方所得到的教
    導的確都只有一個標準答案, 那我也只能以下列的一段話作為回應:

        "我只知道一件事不能只按幾個例子就可以草率地下斷言
        每個人的經歷也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得完整
        所以,孰是孰非,不要那麼輕易地就給人貼標籤扣帽子
        我想這樣才比較好吧............."

        記得沒錯的話, 這是您給小弟的一些建議.

        的確, 我必須說我並不贊成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交往, 但是, 我不認為我
    的文章中有絕對的"反對"或"禁止", 或是要求與審判. 至於人內不內疚, 這
    就不是我可以負責的了.

        標準答案? 我在當中似乎也沒有給什麼標準答案. 但是有一點, 我認為
    "一個基督徒應該好好去思想上帝在我們的感情與婚姻(事實上應該是各樣事
    上)扮演什麼角色." 至少, 這對我是一個標準答案, 也是上帝對我的心意.
    我的確也認為這一點對大家應該是很重要的, 但是, 我並沒有給大家扣上大
    帽子, 要求每個人都一定要來思想. 但是在這樣的事情中, 每個人的標準答
    案也許是不同的. 至少我們都應該去尋找我們的答案, 而非對這個問題視而
    不見吧?

        人到底有沒有資格審判人? 我想沒有. 但是如果連勸告, 警告或提醒都
    被視為一種審判與定罪, 難道不是另一種危險嗎?


        有趣的是, 您這樣的發現會不會也成為了一種框框呢? 或, 絕對的拋棄
    框框難道不是另一種框框? 無解, 純供參考......


        的確, 不可否認我們也看到許多這樣例子. 但是, 不可否認, 這些姊妹
    所面對的困難和壓力, 也往往特別的大. 而且, 也有姊妹可能就因此失去了
    信仰或離開了教會, 也未嘗不可能. 所以, 以結果來看, 我真的不覺得是有
    很大的意義的. 因為我們根本無法預知. 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希望以動機和內
    心來看的原因.


        您講的很好, 以上的內容我相當贊同.

        但是我也必須提醒您, 耶穌當年並不單單只幫助人跳出思想的框框. 事
    實上, 他所傳的不單單是平安的福音, 更是悔改歸向神的福音. 他要求人的
    是盡心, 盡力, 盡意, 盡性的愛主, 我們的神. 既是這樣的愛, 所考量的部
    分是應該跟神有關的, 不是嗎?

        供您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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