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midacat.bbs@miau.mat.ncku.edu.tw (月咪.彩.黑色小貓), 看板: story 標 題: 火蝶之舞.......27 發信站: 貓咪樂園 (Tue Aug 31 12:20:03 1999) 轉信站: fhl-bbs!news.seed.net.tw!feeder.seed.net.tw!news.ntu!news.mcu!news.cs. 睡覺時,我又夢見那隻蝴蝶。它跟它身上的火,一起瞪我。 好像,我做了十惡不赦的事。 小溫,我不是背叛妳。我是在網路上跟妳談戀愛.... 但是如果我是真的背叛妳,妳會傷心嗎?妳會希罕嗎? 還是說,妳真正在意的只有那個叫孟澤嵐的人? 還是說,就算妳真的傷心,妳真的希罕, 都是因為妳把我當成孟澤嵐,而認為是孟澤嵐背叛了妳? 不管我怎麼做,我都是輸家。因此我只能在網路上找到一個替身, 談一場虛幻的戀愛。我想火蝶灰也不是真心的吧。 同是失戀網路人,相愛何必要真心? 兩個因失戀而寂寞的人碰在一起。會因而解開寂寞,還是更加寂寞? 魔檸檬<<好頹廢......>> 火蝶灰<<頹廢?>> 魔檸檬<<是呀.....>> 火蝶灰<<最近好像比較少上來了?>> 魔檸檬<<對ㄚ,還是得顧一下功課嘛>> 火蝶灰<<去!裝用功.....>> 魔檸檬<<^_^火蝶....親我一下.....>> 火蝶灰<<怎麼啦?>> 魔檸檬<<我得知道我現在還活著.....>> 火蝶灰<<怪胎.....啵!>> 魔檸檬<<唉....好無聊.....>> 火蝶灰<<去念書壓!你爺爺的,剛剛不是裝用功嗎?>> 魔檸檬<<ㄏㄏ......>> 火蝶灰<<結果你都沒有慰問我!>> 魔檸檬<<什麼?>> 火蝶灰<<我才剛失戀ㄟ!>> 魔檸檬<<乖...上了網路後妳就是我女朋友了... 現實生活中的事情就別再想了>> 火蝶灰<<你要我當駝鳥?>> 魔檸檬<<嗯...火雞比較好吃...>> 火蝶灰<<你在說什麼壓!>> 魔檸檬<<沒有,不過,網路不都是這樣嗎?舒緩壓力的好地方...>> 火蝶灰<<所以呢?>> 魔檸檬<<妳我這樣互相利用...假裝在另一個時空裡面, 螢幕外的世界就先遺忘,不是很好嗎?這樣全心投入, 假裝自己完全在裡面.....>> 火蝶灰<<可是...我們的身體本來就在螢幕外壓?>> 魔檸檬<<隨便妳怎麼想,妳開心就好...反正我們又不認識,相互蹂躪也沒關係...>> 火蝶灰<<啊?>> 魔檸檬<<“火蝶灰”這個“人”可以當成玩偶任妳操控, 如果玩壞了可以丟掉換一個...妳不是還有一個圓缺嗎? 如果怕有人知道圓缺就是火蝶灰的話, 妳可以再換一個...幾千幾萬個都沒關係>> 火蝶灰<<我幹嘛這樣做?>> 魔檸檬<<網路上的隱密性有很多用處,妳可以把它當成 逃避現實生活的工具>> 火蝶灰<<逃避?好難聽...逃避又不能做什麼, 只能在面對現實時更加痛苦而已>> 魔檸檬<<是這樣沒錯,但妳可以把逃避時的心情帶到現實生活中... 別忘了那種隱密性只能存在於網路上, 切斷連線後妳只是一個普通人。妳唯一能做的是, 在現實生活中期待下一次的逃避>> 火蝶灰<<但不管如何,現實的我跟網路的我是同一個人..>> 魔檸檬<<妳別想那麼多了,妳不也正為失戀而傷心嗎? 網路就這樣白白提供給妳一個逃離現實的好方法, 妳為什麼不用呢?>> 火蝶灰<<所以,你要我談一場純網路的戀愛?>> 魔檸檬<<對,妳不是不肯隨便找一個人來愛嗎?那是在現實的世界中。 但妳可以在網路上談一場只限網路的戀愛。關掉電腦後,妳可以想, 但妳不能當真。別忘了我們兩個都是傷心的失戀者>> 火蝶灰<<不能牽扯進現實生活中?>> 我開始猶豫她這一句話。能不能?能不能? 萬一最後我自己違反了遊戲規則,真的愛上了火蝶,那怎麼辦? 魔檸檬<<可以。是可以。但如果只是單方面一廂情願地 扯進現實生活裡的話,很可能因此受傷>> 假設我真的愛上了火蝶,但她只是玩玩的話,就是我咎由自取了。 我明知這種遊戲的危險性,但我還是要試。 火蝶灰<<你為什麼願意跟我玩?>> 為什麼?因為....妳是小溫。 魔檸檬<<那妳為什麼願意呢?>> 網路上,我把妳當成一個現實生活中再也找不到的女孩。 火蝶灰<<為了要忘掉失戀的寂寞>> 魔檸檬<<承認寂寞?這點很難得。真正願意承認寂寞的人並不多。 何況,我們現在的年齡,實在不該想這種事.....>> 讓自己盲目,在網路上,完全相信妳就是小溫。 開始一場危險的遊戲......但要全心投入。 我們訂定了條約。 一,這個戀情只能在網路上存在。如果其中一位玩家因為“玩真的” 而因此再度失戀的話,另一人可以不負責。 二,wildfire跟lemongod一定要對彼此忠誠。 也就是在網路上這兩人一定要專情地互愛。 如有違反,必遭天打雷劈天誅地滅絕子絕孫泰山壓頂。 三,偽造身份無罪,只要不是wildfire跟lemongod就行。也就是說, 分身可以不必愛對方。 四,既然相愛,不能亂踢。(當然,這一點是我提出的) 魔檸檬<<嗯,這樣就行。>> 火蝶灰<<還有,不能讓別人知道ㄛ>> 魔檸檬<<知道什麼?>> 火蝶灰<<不能讓別人知道,我們所謂的“相愛”只是一場遊戲ㄚ!>> 相愛只是一場遊戲...我與火蝶相愛只是一場遊戲... 所以,我也只能在網路上把她當成小溫。 卻不能真的認定她就是那位叫妲溫的女孩。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