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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mayweng.bbs@miau.mat.ncku.edu.tw (小電電), 看板: story
標  題: 自衛  YOUandME    -25-
發信站: 貓咪樂園 (Tue Jun  1 02:40:35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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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weng]

                               自         衛  


                                 YOUandME

                                   -25 -









   終於,雅還是沒有相信我。

   因為桃的信箱沒有信,一封也沒有。

   「妳看。」雅把身體側開,表情冷凝。

   我怔怔的望著電腦螢幕,不相信會有這種事發生?怎麼搞得?如果說桃
砍了以前的信也就算了,畢竟有段時間我是不知道桃的存在的,我無法掌控她
的行為,但我之前明明有寄一封信給桃……

   在我自首之前。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信到那裡去了?

   雅望著我,開口。「沒有信啊!」

   「不可能的!我明明有寄一封信給桃…還有你!」我望著雅,心底的不
安再度擴大,但我卻抓不住影響我的波心點在那裡。

   抓不住。

   雅把他的信箱給我看,並沒有那一封信,沒有我寫給雅的信,他沒有看
見我的告白。

   一堆信,卻沒有由YOUandME這個ID所寄出的。

   我坐倒在地上,不相信會這種事的發生?

   我所記得的,跟現在發生的事竟然無法重合,我寫出去的信竟然沒有寄
到收信人的信箱?

   我深吸了一口氣,忽然想起一件事可以證明。

   「你看。」我按動滑鼠,把視窗轉回到YOUandME的所在。

   這時可以清楚的看見這個帳號裡的信箱末兩封,有著我之前寄出去的信
件存底,一封給桃,一封給雅。

   沒有錯,我真的寄出去了。

   雅望著我,但我沒有注意他的表情,我只是一心想證明我的存在。按下
了閱讀的指令,於是之前的心情在虛擬的世界裡重新檢閱,遺落的傷感再度醱
酵,只因為我對他的不捨與依戀,以及對桃的背叛跟同情。

   這都是我的感覺,一字一句,不是桃的,而是我的。

   「看吧!我真的有寄,至於你跟桃沒有收到的原因,我不知道。」我老
實的說。

   雅仍然沒有開口。

   「如果你仍然要堅信我是桃,也可以,那麼請你把我當成是一個你不認
識的桃,而不是之前那個跟你上床作愛的桃,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反正
事實就是這個樣子。我是灼,不是桃。」我希望能說服雅的相信。

   「妳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否定自己呢?」雅終於說話了。

   「我沒有。」我反駁。

   肯定與否定,只是點頭與搖頭的差別罷了。

   其實我可以把「我不是桃」的事實隱瞞一輩子。這對我並不會造成傷害
,畢竟一般人的認定裡,我就是桃,而不是另外一個人,這種生存的模式對我
而言,會是比較輕鬆的方法。

   在認定「統一人格」才算正常的社會下,擁有多重人格的「桃」,肯定
會成為眾人眼中的異端。

   人,是由一左一右的兩個東西所疊起來的字。

   我與桃的共同存在,在現實生活裡會被稱之為精神分裂,但在網路上,
我卻可以獲得真正的認同。

   是的,灼在網路上是一個人,他可以用這片斷的時間,由文字組合成一
個獨立的性格以及具體的思考,這樣就足以讓他成為一個實際的存在。但在現
實生活裡,灼卻不完整。

   就像現在,我無法得到雅的同情與信任,他認為是桃欺騙他。

   但他有沒有想過,我騙他做什麼呢?這對於我,除了可能會被當成精神
病患者被送醫禁閉外,還有什麼好處呢?

   「妳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呢?我知道妳累了,不要再講了。」雅把視窗結
束,網路斷線,不想繼續這個令他苦惱的話題。

   「好,我不跟你爭辯這個問題,你要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至少我讓
你清楚,我是誰,我沒有對你撒謊,這點請你記住。」我深呼了口氣,不想讓
雅繼續抗拒我的存在。

   所謂的正常,只是在大多數的人都這個樣子底下所劃分出來的界限,算
是數量的問題,彷彿是用模子製造出來的相似,一旦超越這個尺度,那麼就會
被當成「不正常」來看待。

   很無稽的標準。

   人都是這樣,就像希特勒。在當時的納粹主義底下,沒人會認為那鮮紅
的卍字旗是錯誤的存在,因為世界早就瘋狂了,那麼瘋狂才是所謂的「正常」
,於是殺戳便成為理所當然。

   有誰會為了捻死一隻螞蟻而感到良心不安?

   「對了!那個人怎麼了?」我忽然想起那個被桃攻擊的男人,那個犯下
「強暴」罪行的男人,那個讓桃覺醒的男人。

   「他沒事。」雅輕描淡寫的說。

   「你對他做了什麼?」我沒有鬆口,總覺他跟雅應該有點關連,但我卻
說不上那是什麼感覺。

   雅嘆了口氣,避開我的注視。「他很好,沒事。」

   「怎麼樣才叫沒事?他對桃所做的事,以及桃對他做的事,並不能一概
而論,不是說因為他所做的事已經遭受到桃的反擊,那麼他的罪行便可以得到
原諒啊!」我仍然堅持。

   若不是這樣,我不會去自首。因為做了就是做了,即使那不是我親自動
的手,但在能夠損失最少的情況下,我會替桃做最好的打算,隱瞞是最爛的手
段,我不會傻到裝成清白的蠢蛋。

   坦白是一種技巧。

   先把能夠說的尺度丟出來,然後別人就會照著我訂下的遊戲規則玩下去
,因為規則是我訂的,所以犯規的永遠是那些沒把規則看清楚的人。

   不會是我。

   即使我不嚴格,但是能夠給的尺度,我是一清二楚。

   雅嘆息。「得饒人處且饒人,他已經得到報應了。」

   「什麼報應?」我冷哼。

   「他受的傷很嚴重,他沒有開口告妳就不錯了。」被我的不馴,雅也開
始生氣。

   「為什麼不告?他有膽子告嗎?他只敢怯懦的躲起來哀鳴,桃怎麼不狠
一點,把他打死就一了百了,省事!」我痛恨那種藏在角落的蟑螂,沒勇氣跟
我對薄公堂,只敢在角落裡咆哮。

   小人!

   我討厭這種賤貨,一點也不值得同情,把自己當成「受害者」,完全搞
不清楚狀況,自以為遭到別人的迫害,也不懂得反省自己的所做所為,誰傷害
誰啊?

   我忽然間覺得桃做的對極了!

   過了一會,雅才開口。「妳,不是我認識的桃。」

   「是的,我不是你『所以為』的桃,但是我要告訴你一件事,打傷人的
是桃,而不是我。」我沒有解釋,只是陳述事實。

   「妳…」

   「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罷,反正我能說的,也只有這麼多了。」我忽
然間覺得好累好累,而且我知道我一旦睡著,那麼桃便會甦醒。

   為什麼不?

   我看著發抖的指尖,傳達出來的訊息是放手。

   要讓一個人相信,最好的方法,就是讓他親身經歷。

   眼見為憑。

   沒見過鬼的人,是永遠不會相信這件事的存在。而鬼即是靈魂,所謂的
靈魂,就是存在身體的人格,那麼我就讓雅看看什麼叫做鬼…

   或是桃吧!

   這種想法有點壞心,但是為什麼我一定要硬撐著呢?我為什麼一定要苦
苦證明自己的存在呢?反正怎麼說他都不願意相信我不是桃,那倒不如放手,
讓雅自己看看,什麼才是真實好了!

   於是我閉上眼,任由黑暗包圍,直達深深的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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