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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jm (Jer-Min Tsai) 看板: BibleStudy
標題: 約翰福音查經資料
時間: Thu May 1 16:18:45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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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缺乏重量級的中文研經資料,所以這份資料只能參考目前現有的研經資
料來編寫。還好,電腦資料就是方便修改,期待以後有更多的優良中文研經資料
出現,讓對聖經有興趣的人可以有機會更深入的瞭解這卷福音書的意義。
計算時間,恐怕依賴個人的力量與學養,是不可能在幾年內提供一套完整的免費
電子版中文聖經研經參考資料。更不用說目前交大研究生小組已經停止聚會,我
也開始要放下研經的工作,專心於信望愛站的站管、技術工作與自己的畢業論文
。所以未來是不是還有機會透過交大研究生的手寫出免費而歡迎轉載的電子中文
聖經研究資料,就很難預估了。
深深期待有認真研究聖經的優秀基督徒知識份子願意下功夫來負這個責任,接下
這個棒子,讓這個缺乏上帝話語的世代多少看的見一些燈火。
以往完成的研經資料,放在 http://peter.ee.nctu.edu.tw/~virginia 中,歡迎
大家使用與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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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馬有藻著,約翰福音詮釋,宣道出版社出版。
2.中國神學研究院編著,聖經串珠註釋本,證道出版社出版。
3.新國際版研讀本中文聖經,更新傳道會出版。
4.艾理斯(David J. Ellies)著,現代中文聖經註釋,約翰福音,種籽出版社出版。
5.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出版。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零、背景:
一、作者:使徒約翰
二、時間:西元90年左右
三、內容特點:較神學性,意在補充。時有加入自己的評論。
四、主題: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五、針對異端:諾斯底主義,基督幻影說。
●諾斯底主義:靈是好的,物質是惡的,故基督只可能以靈的方式存在而
無實體。
六、原文:亞蘭文
七、寫作目的:約翰福音二十一章31節:使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
因信他得生命。
八、對象:不諳希伯來語,不熟猶太風俗的猶太人及外邦人。
九、最早抄本:西元一百二十五年到西元一百五十年的「賴蘭斯抄本」。
十、寫作地點:最可能是「以弗所」,另有人認為是「安提阿」。
壹、導言─道成肉身的顯明(一 1 - 二 11)
一、序言(一 1-18)
(一)太初有道、道就是神(道與神)。 v1-2
●「道」:基本意義是「言語」。
舊約中上帝以「言語」創造天地,也以「言語」代表他的心意
,「道」也與「上帝的旨意」、「律法」相通。因此「言語」
可代表神的能力或旨意,亦即代表上帝本身。
新約時代信神的猶太人以「道」來代表神。
希臘哲學中,「道」一字有以下四種意義:
1.智慧或理智
2.公義
3.言語
4.淵源
而希臘哲學家以「道」來代表宇宙所蘊藏的智慧或奧秘。
「道」對猶太或希臘思想具有代表創造及管理的能力與智慧,
亦是代表神。甚至諾斯底主義的跟隨者也稱神為「道」。
●「太初有道」:在時間開始之時,道便已經存在了。「有」字原文是「
未完成時態」,表示「道」不受時間約束。
●「道與神同在」:「道是在神面前」或「道是在神那裡」。
●「道就是神」:道與神同等,在本質上與神相同。
◎這裡談到「道的先存性」,並且道與神同在(彼此有關係,卻又不互
相混淆),然而道在本質上與神相同。
(二)萬物是藉道而造,生命在道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v3-5
●「生命」:可能有三種解釋「肉體的生命」、「屬靈的永生生命」、
「一切的生命」(泛指屬肉體的、理性的或屬靈的生命)。
此字在約翰福音中出現36次,其他新約經卷每卷最多不過用
17次而已。
●「人的光」:可能指「人的智慧或理智」、「人的道德本能或良知」、
「神」。
●「接受」:原文有兩個意義「明白」與「『擒拿』:即『勝過』」。
●「黑暗卻不接受光」:黑暗不明白光、卻也不能勝過光。
◎這裡談到「道與創造」v3、「道與生命」v4-5。
(三)有一個人叫做約翰,是光的見證。 v6-8
●約翰與道(耶穌的不同):以下表格取自宣道出版社的「約翰福音
詮釋」馬有藻著
┌──┬───────┬────────┐
│差異│ 施洗約翰 │ 光/道/耶穌 │
├──┼───────┼────────┤
│本質│歷史人物 │太初有道(永恆者)│
├──┼───────┼────────┤
│來源│從神而來 │與神同在 │
├──┼───────┼────────┤
│身份│受上帝所差 │道就是神 │
├──┼───────┼────────┤
│職分│為光作見證 │就是人的光 │
├──┼───────┼────────┤
│目標│因他可以信(介│信的對象 │
│ │紹人) │ │
└──┴───────┴────────┘
(四)光是真光,光到世間,屬於他自己的人卻不接待他。 v9-11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也可以譯為「那光是真光
,來到世上,照亮一切的人」。
●「世界」:指著「宇宙」、「地球」、「地球上的人」、「大多數的
人」、「敵擋神的人」或「整個與神的心意為敵的人為系
統」。實際應該作上述哪一種解釋要看當時的上下文而定。
例如第十節三個「世界」分別可以解釋成「地球」、「地球
」或「宇宙」、「大多數的人」或「地球上的人」。
●「自己的地方」:指「自己的國家」。
●「自己的人」:指「自己的同胞」。
●「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可能指世上的所有人或指以色列人。
(五)接待光,也就是信光之名的人就有權柄作上帝的兒女。 v12-13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
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不是因為成熟之故而生。
●「不是....生的」:不包含任何人的因素,也不在人的能力範圍內,
不是出於情慾,也不是因為成熟的緣故而生。
(六)道成肉身,住在人中間,充滿了恩典與真理,作者和約翰就是「道」的
見證。v14-15
●「住在....中間」:直譯是「在....當中搭帳棚」。此字跟舊約的「
會幕」有關。
●「恩典與真理」:意即「恩典的真理」或「慈愛與誠實」。
●「也見過」:指「親眼看見」。
●「獨生子」:是指「特殊的兒子」的意義。例如舊約的以撒並非亞伯
拉罕的獨生子,但是希伯來書十一章19節處也用此字來
形容以撒。
(七)我們領受了他豐滿的恩典,恩典與真理都由耶穌基督而出。 v16-17
(八)沒有人看見過神,只有耶穌基督將上帝表明出來。 v18
●「表明」:意思是「演出」,像演戲似的陳述一件事情。
◎約翰在此特別表明基督的本性是神,超越摩西和施洗約翰,基督被人
拒絕也被某些人接受。
二、施洗約翰的見證(一 19-34)
(一)施洗約翰的身份 v19-23
1.背景:猶太人差祭司和利未人來問約翰的身份。 v19
●「見證」:此字略帶「法庭上作證的意味」。
●「猶太人」:在約翰福音中往往指對抗耶穌的宗教領袖,及符類福
音提到的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等。
●「利未人」:利未的後裔,他們被委託管理會幕和聖殿有關的特殊
任務,並且肩負教導的責任。
2.施洗約翰開宗明義的否認自己是基督。 v20
3.施洗約翰並否認了自己是「以利亞」和「那先知」。 v21
●猶太人相信彌賽亞來臨前,以利亞會先出現替他開路(瑪拉基書三
章1節和四章5節)。而舊約的以利亞是由上帝接到天上去,所以他
們相信以利亞會用超自然的方式由天上來到世間,因此施洗約翰否
認他是猶太人心目中會來臨的以利亞,但耶穌以施洗約翰就是聖經
所預言要來的那位以利亞(馬太福音十一章14節、十七章10-13節)
,應驗了瑪拉基書的預言。
●「那先知」:申命記十八章15節預言將來有位像神的先知出現,猶
太人對此預言有三種解釋:那先知是彌賽亞、耶利米
或先知中的一位。
4.施洗約翰表示自己的身份是上帝前的「聲音」。 v22-23
●「聲音」:取自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表達施洗約翰是彌賽亞的先鋒
。昆藍社團(死海古卷的抄寫團體)也把同樣的經文應
用到自己身上。
◎我們可以想像施洗約翰的施洗的確是在當時的社會中造成震撼,以
至於宗教領導階級也不能不重視而派人出來詢問,但是施洗約翰仍
然忠於他的職分,坦然承認他不過是個「聲音」,這樣忠於所託,
忍受寂寞的先知,豈不值得敬佩?
(二)施洗約翰施洗的原因是因為有一位更大更尊貴的即將來臨。 v24-28
●「法利賽人」: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
,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
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
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
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洗禮」:當時如果外邦人想改信猶太教,猶太人就替他們施行這種
象徵意義的洗禮。
●「約但河外」:約但河東。
●「約但河外伯大尼」:詳細的地點無法肯定,有三種主要的說法
1.伯大巴喇:這是第三世紀以後古卷上的名稱
此處地點不明,但應該在約但河
外。
2.靠近耶路撒冷的伯大尼。
3.約但河東某處叫做伯大尼的。這是大多數學
者的看法。
●「解鞋帶」:指最低賤的服事,這件工作連希伯來奴隸都不必為主人做
。
◎洗禮本是外邦人入猶太教的儀式,而約翰呼召猶太人出來接受洗禮,
意思就是要猶太人承認自己以前的生活宛如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所
以今天要把自己當成一個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重新立志加入敬畏上帝
的信仰。是一種悔改性的儀式。
(三)施洗約翰見證耶穌上帝羔羊的職分,並說明耶穌的工作是要「背負世人
罪孽」,而耶穌就是他所說的那位尊貴者。 v29-30
●「羔羊」:以下是比較可能的幾種說法
1.指逾越節的羔羊。
2.以賽亞書五十三章7節的羔羊。
3.每日在殿中獻的羔羊。
4.利未記十六章的「代罪羔羊」。
5.利未記十四章12節的「贖罪祭的羊」。
●「神的羔羊」:這裡的意思應該是「耶穌要成為祭物,為贖世人的罪
而犧牲」。
◎此時耶穌剛受完四十天的試探,到施洗約翰的地方。而非耶穌初受洗
的時候。
(四)施洗約翰認出耶穌的方式 v31-34
1.施洗約翰施洗的目的是要讓耶穌顯明給以色列人。 v31
●「我先前不認識他」:可能是說他不認識耶穌是彌賽亞,直到他看到
32-34節的徵兆。
●「我來用水施洗」:「施洗」原文時態是「現在式」,表示約翰整個
施洗的工作是為要顯明耶穌。
2.約翰因為看見聖靈降下,且因為上帝曾告訴他此記號,所以他認出耶
穌是上帝的兒子。 v32-34
三、耶穌的首批跟隨者(一 35 - 二 11)
(一)施洗約翰的門徒因為施洗約翰的見證跟隨耶穌。 v35-37
◎施洗約翰願意在門徒面前承認耶穌的身份高超,甚至他的門徒轉移跟
隨的對象,這樣的謙卑實在令人側目。
(二)耶穌與門徒同住,門徒呼朋引伴來跟隨。 v38-44
1.耶穌看到約翰的門徒跟隨,就問門徒要什麼。 v38
◎「拉比,在那裡住」:可能表明門徒想要的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表達
清楚,所以想知道耶穌的住處,以便詳細討
教。
2.門徒問耶穌在那裡住,耶穌邀他們同住。 v39
●「申正」:若用猶太人的計時法,這時候是下午四點,如果用羅馬
計時法,則是上午十點。約翰福音共有四處記錄事件發
生的時間,其中第四次所記(約翰福音十九章14節)必
須用羅馬計時法才不會與馬可福音二十五章25節的記載
矛盾。因此這裡比較可能是使用羅馬計時法。此字的原
文是「第十小時」。
3.安得烈回去找自己的哥哥西門彼得,告訴他自己遇到彌賽亞。 v40-41
◎經過一天的同住後,安得烈的結論是「耶穌是彌賽亞」。這是一件
驚天動地的事,因為通常我們因為接近偉人就會覺得對方不值得尊
敬,然而經過一天的相處,安得烈反而更確定耶穌的身份特殊。
4.安得烈帶西門去見耶穌,耶穌為他改名為磯法。
●「磯法」是亞蘭語,「彼得」是希臘語,意思都是「磐石」。
5.耶穌呼召伯賽大人腓利。 v43-44
●「想」要往加利利:原文是「決定」的意思。
●「伯賽大」:意思是「捕魚之家」的意思,此地位於加利利海北部,
約但河之東。
(三)耶穌呼招拿但業。 v45-51
1.腓力找到拿但業,告訴他遇見了彌賽亞。 v45
●「拿但業」:可能就是「巴多羅買」(馬太福音第十章3節)。
●「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就是指「彌賽亞
」。
●「拿撒勒」:此地是一個有名的風化區,附近有羅馬兵團駐守。是
加利利地區的一個鄉鎮。
2.拿但業反駁腓力,認為拿撒勒不會有什麼偉人,腓力邀拿但業親自來
看。 v46
3.耶穌肯定拿但業是真以色列人,心中沒有詭詐。 v47
4.拿但業詢問耶穌如何知道他,耶穌顯示出其能力。 48
◎「無花果樹底下」:是當時猶太人休息、默想、讀書、禱告的好場
所之一。
5.拿但業因為此神蹟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
●「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應該都是對「彌賽亞」的稱號。
6.耶穌表明門徒將要看到更大的事,耶穌成為天梯,作為銜接神與人之
間鴻溝的橋樑。 v50-51
◎此處與創世記二十八章10-17節,雅各夢到天梯的事情有關。意思是
耶穌要成為天梯,作為神人之間的橋樑。
(四)迦拿的婚宴。 第二章v1-11節
1.地點:加利利的迦拿。 v1
●「迦拿」:在加利利海的西面,約在拿撒勒以北十四公里(九哩)。
2.場景:娶親的筵席。 v1
●「娶親的筵席」:當時的婚禮慶典十分隆重,而時間大約一個星期。
而主人如果不好好招待客人,將是嚴重的過錯。
3.參與的人:耶穌的母親、耶穌和門徒都去赴宴。 v2
4.遇到的危機:酒用盡了。 v3
●「酒」:當時因為水不乾淨,所以酒是當時人的普通飲料。而酒攙水
成淡酒是當日社會上的習慣。
●「酒用盡了」:這是嚴重的問題,因為一方面主人有責任提供當時慶
典所需的一切東西,而當時人的飲料只有水跟酒。另
一方面當時也不像今日容易可以方便買到酒。
5.耶穌母親的反應:告訴耶穌沒有酒了,並要僕人照耶穌的話去做。v4-5
◎耶穌的母親遇到這種情況,沒有找主人處理,反而找耶穌求助,表示
耶穌的母親對耶穌的身份與能力有不平凡的瞭解。而當耶穌一開始拒
絕時,耶穌的母親並沒有表達出失望的言語,反而對耶穌表達出絕對
的信任,更表示耶穌的母親知道耶穌的身份與能力不凡。
6.耶穌回應母親的要求:表明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v4
●「母親」:原文做「婦人」,這詞在當時並沒有不敬的意味。
●「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為當時猶太人的慣用語,確實的意義要看上
下文而定。意思大約是「我與你所等待的都
不相同」或者是「讓我自己作決定」。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在約翰福音中「我的時候」特指耶穌受死復
活的時候。這裡有可能是指這個意思,那耶
穌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表明他不能因為母親的
情面在這時候隨便公開的表明身份。
或者可以解釋成「耶穌施行神蹟的時候」,
後來當人表達順服時,耶穌的時候就到了。
7.耶穌命令用人把潔淨的石缸倒滿水,並把水舀去給管筵席的,用人聽命
而行。 v6-8
●「潔淨的規矩」:指宗教禮儀上的條文。
●「六口石缸」:此家有六口石缸,表示平常交遊廣闊,所以參加婚宴
的客人應該蠻多的。一口石缸大概可以盛20到30加侖
的水,六口共一百二十到一百八十加侖。
8.管筵席的人嘗了酒,質問新郎怎麼把好酒留到最後。 v9-10
◎耶穌積極的參與人的歡樂,並變出好酒來滿足婚禮的喜樂。顯然耶穌
認同人的歡樂,因此我們也不需要壓抑歡樂的需要,大可以享受上帝
給我們的美好事物。
9.這是耶穌行的頭一件神蹟,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相信他了。
v11
●「神蹟」:「sign」,「記號」的意思。
貳、公開傳道(二 12 - 十二 50)
一、耶穌傳道(二 12 - 四 42)
(一)潔淨聖殿(二 12-25)
1.逾越節前耶穌由迦百農上耶路撒冷去。 v12-13
◎「逾越節」:可以參考出埃及記12章。這個節日是所有猶太男人都
必須到耶路撒冷慶祝的節日之一。
2.看見聖殿裡有賣牛、羊、鴿子和兌換銀錢的人。 v14
●「殿」:指整個聖殿,包括外邦人可到的「外邦人院」。
◎「殿」:這裡指的應該是「外邦人院」,從外地來的朝聖者不便攜帶
祭物,而祭司們又指定特殊的錢幣(古泰爾幣)來繳納聖殿
稅(理由是羅馬的貨幣上有凱撒或其他神祇的像,褻瀆上帝
),因此供外邦人敬拜的地方就變成兌換錢幣和買賣祭物的
場所。買賣貨幣和祭物本身沒有什麼不對,但是他們不應該
在外邦人可以敬拜的地方進行買賣,而應該退到聖殿外去。
當時所獻的祭物必須是祭司接納「無殘疾」的才可以獻祭,
顯然要在聖殿周遭開業也必須獲得祭司允許,因此祭司可以
由其中獲利。
3.耶穌趕散牛羊,推翻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潔淨聖殿。 v15-16
◎耶穌稱呼聖殿是「我父的殿」而非「我們父的殿」,顯示出他與上
帝的親密關係,以及彌賽亞的自覺。
4.門徒想起聖經所記「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v17
◎「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引自詩篇六十九篇9節。
◎根據馬太、馬可、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潔淨聖殿是發生在耶穌被
釘十字架前數日。這裡所記載的可能是另外的一次。解經家持兩種
不同的理論,而一般比較多認為約翰記載的是耶穌傳道初期的另外
一次潔淨聖殿,另有人推測馬可福音三章22節一事是因為耶穌在耶
路撒冷潔淨聖殿的結果。
5.猶太人問耶穌做了這行為,要顯什麼神蹟來讓大家看?耶穌以三日建殿
回答之。 v18-21
●「殿」:原文是「聖所」。與14節的「殿」有差異。
●「這殿是四十六年纔造成的」:應該譯為「這殿已經建造了四十六
年」。
◎猶太人要求「神蹟」,意思是要耶穌提出執行這些改變既有規定的
權柄根據。神蹟是要用來證明耶穌是先知的記號。既然規定是祭司
訂定的,猶太人認為耶穌必須有證據證明自己有上帝來的權柄才有
資格做這些事。
◎西元前十九年大希律下令重建聖殿,到西元六十四年才大功告成,
西元七十年被羅馬人焚毀。
6.耶穌死裡復活以後,門徒想起耶穌的話,就信了。 v22
7.當時有許多人看見耶穌的神蹟就信了耶穌,但耶穌知道他們內心的狀況
,所以不將自己交託他們。v23-25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
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交託」:此字和23節的「信」是同一個字。
◎顯然耶穌後來還是用神蹟證明了自己的身份,而許多人因為神蹟而
信耶穌。顯然「因為神蹟而信」的這種信心是膚淺的(當時許多猶
太人都要求看到神蹟才信),而耶穌不把自己信託給持這樣信心的
人。
(二)耶穌與尼哥底母(三 1-21)
1.尼哥底母來訪與對耶穌的認識 v1-2
(1)尼哥底母:
a.猶太人 v1
b.法利賽人 v1
c.官 v1
d.老人 v4
e.有錢人(約翰福音十九章39節,有能力提供大量香料的人必然有
錢)
f.猶太人的老師 v10
●「猶太人的官」:即猶太公會的成員。
◎這樣有錢、有道德知識的人還來找耶穌,而由耶穌後來與他的對
話可以知道尼哥底母真正的問題是沒有把握進神的國,這豈不令
我們側目?
(2)尼哥底母對耶穌的認識:由神那裡來作老師的 v2
理由:神蹟證明了耶穌的身份。
◎尼哥底母是說「我們」知道,表示許多與他有一同身份地位的法
利賽人們也都知道耶穌是由上帝那裡來的。然而後來正是這一群
人害死耶穌。是不是我們所知的跟我們所做的常常是不一樣?
(3)尼哥底母夜間來見耶穌。 v2
◎理由可能是因為怕人說閒話,或者是他認為須要與耶穌長談,因此
選擇夜間來找耶穌。
2.耶穌以人必須重生才能見神的國,而尼哥底母質疑重生的可能性。v3-4
●「重生」:原文有「從上頭而生」、「再生」兩種含義。
●「神的國」:指上帝的統治權和版圖。
3.耶穌表明重生就是由水和聖靈生。 v5-6
●「水」:可能有以下幾種解釋
(1)施洗約翰的洗禮。
(2)肉身的出生(「水」指的是「羊水」,這是加爾文的
看法)。
(3)信心。
(4)神的道(以弗所書五章25-26節)。
(5)指基督徒的洗禮(這是馬丁路德的看法)。
(6)水就是聖靈,原文的「和」也可以翻譯成「就是」。
(7)潔淨(用法利賽人用水潔淨的禮儀)。
考慮到尼哥底母當時所聽見的意義,以(1)、(6)、(7)比較有可
能。
4.耶穌說明我們可以感覺重生的影響力卻無法瞭解重生的細節。 v7-9
●「風」:原文跟「靈」字是同一個字。
5.耶穌感嘆尼哥底母的無法理解,並說明自己所說的是真,而且是人可
以領悟的。 v10-12
●「先生」:此字前有定冠詞,指尼哥底母是有官位的教師,而不是
一般人私下認可的老師。
●「我們」:可能是包含「門徒和耶穌」。
6.除了耶穌之外,沒有人升過天,摩西在曠野怎樣舉銅蛇,耶穌也要被
舉起來,叫一切信耶穌的人得永生。
●「舉蛇」:參考民數記二十一章5-9節,摩西舉銅蛇,讓被火蛇咬
傷的百姓可以仰望銅蛇得生。
◎「耶穌被舉」:應該是指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情。而人得永生的必
要條件是信靠被釘十字架的耶穌。
7.上帝愛世人,將獨生子耶穌賜給人,叫信耶穌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 v16
●「世人」:「世界」,也許包括所有的受造物。
◎第十六節起到二十一節,到底是約翰的評論還是耶穌對尼哥底母的
表白,並不能確定。約翰福音常常有這一類難以確定的經文存在。
主要是因為沒有明確的方法可以區分到底那一段話是耶穌的話還是
約翰的感言。雖然如此,對整體意義的影響不大。
8.神兒子降世目的主要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希望世人因神子得救。
v17
◎這裡提到上帝差派耶穌到世上的主要目的並非是要定罪,而是要拯
救。但是後面立刻提到耶穌來所帶來的附帶審判作用。
9.但是真理的出現也帶來必然的審判,因為人對真理的不接受就顯出自
己不喜愛真理,應該受審判。 v18-21
●「信」、「不信」:原文的時態都顯示這是指持續的信或不信,而
非指暫時的狀態。
◎真理出現,自然就帶來「區別」。因著每個人對真理的不同反應,
就顯出每個人到底是不是屬於真理的,是不是真心愛真理的。因此
真理來的主要目的雖然不是定罪,卻也必然帶來「分別」的作用。
(三)約翰最後的見證(三 22-36)
1.施洗之爭(v22-30)
(1)背景:耶穌和門徒到猶太地施洗,約翰在哀嫩施洗。 v22-23
●撒冷和哀嫩可能都在撒瑪利亞境內。
另一說法哀嫩為現今約但河西的那布魯斯,介乎加利利與撒瑪利亞
之間。
●「哀嫩」:「水泉」之意。
◎根據四章2節,事實上這時只有門徒施洗。
(2)耶穌及其門徒和約翰同工,施洗。 v22-24
(3)約翰的門徒向約翰抱怨耶穌搶其名聲與工作。 v25-26
●「猶太人」:大多數抄本為單數。
● 「潔淨的禮」:猶太人以為洗禮只是一潔淨的禮,不是加入恩約
團體的表示。他們可能先辯論洗禮者的權柄來源
問題。
(4)約翰以上帝的心意為優先,並守住自己的身分。 v27-28
(5)約翰以自己是新郎的朋友,非主角,並自己必被取代。v29-30
2.結論(三 31-36):可能是作者或施洗約翰說的
(1)耶穌 :天上來的,在萬有之上
施洗約翰:地上來的,屬乎地(所說的也屬乎地) v31-32
(2)耶穌將天上的事說出來,但沒人接受。 v32
(3)只要有人接受主的見證,就會向大家保證上帝是不說謊的。
(舊約的應驗與上帝的信實) v33
●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的人,是那些領受基督見證的人。
(4)耶穌是上帝差來的,說上帝的話(傳達上帝的話)。 v34
→上帝賜靈給耶穌是沒有限量的。
●「賜無限量聖靈的對象」:是「耶穌」。
(5)耶穌是蒙天父愛的,且將萬有交給他。 v35
(6)信者有永生,不信者有神的震怒。 v36
●「常在」:remain 持續、仍然、停留。
(四)撒瑪利亞婦人(四 1-26)
1.耶穌離開猶太往加利利去 v1-3
原因:耶穌知道法利賽人聽見他收門徒、施洗比施洗約翰還多。
→不是耶穌親自施洗,而是門徒施洗。
2.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相遇 v4-8
(1)時間:午正(猶太人算法為中午十二點,羅馬算法為下午六點)
(2)地點:敘加附近的雅各井旁
(3)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
(4)門徒進城買食物。
(5)撒瑪利亞婦人來打水(應該是獨自一人)。
(6)耶穌向婦人要水喝。
●「必須」:當日的猶太人都是繞過約旦河來往加利利與猶太地,因此
耶穌的「必須」並非路程上的必須,或許是使命上的必須。
●「瑪利亞人」:722 B.C.北國以色列亡後,百姓被遷徙外地,剩下的人
與異族攙雜,後裔就是撒瑪利亞人。他們與猶太人互相
仇視,猶太人視他們為雜種。
●「敘加」:有可能是舊約時代的示劍,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
●「雅各井」:30公尺深,離敘加有一里路,但敘加本身有水井。
●「午正打水」:可能要避開別人的眼光。
3.耶穌提出活水與婦人物質方面的誤解 v9-12
☆以下以「S:」表撒瑪利亞婦人的話,「J:」表耶穌的話。
S:以種族問題質問耶穌。 v9
●「沒有來往」:或可譯為「不會共用物品」(來往原意為共用)。
J:以神的恩賜和自己的身分邀請婦人得活水。 v10
●「活水」:從泉源湧出的水。(當時的人認為比不流動的井水要好)
第六節的「井」字與十四節的「泉源」為同一字,顯示當時的
人認為雅各井有活泉供應。
●v10 中的「上帝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中的「和」可
能譯為「就是」(文法上有此可能)。
●「恩賜」的原文是特別用來指「上帝的恩賜」。
S:以無工具與井深等物質界的困難,並祖先與傳統問題質疑。
◎尚不知活水是什麼,故問題集中在物質與理性層面。
4.人心的真正需要與真宗教 v13-26
J:一面解釋活水的性質,一面用活水的永恆性與生命力再次邀請。
v13-14
S:要求物質上的活水及身體的安舒。 v15
J:以問題的癥結,生命飢渴的痛處點醒之。 v16
◎婦人為何要與那麼多人結婚?莫非是追求用愛情來滿足心中的空虛?
S:否認,逃避自己的錯誤。 v17
J:肯定其實話,並表現它菑v的超自然力量。 v18
S:承認耶穌是先知(撒瑪利亞人不承認摩西以後的先知),並把話題轉
到兩民族的問題癥結─崇拜地點。 v19-20
◎或許是為了逃避問題(吵架後可以藉故不歡而散),或許是為了認罪。
◎這山:基利心山,相傳亞伯拉罕在此山上迎接麥基洗德,
並獻以撒。撒瑪利亞人在此山上建有聖殿,
後在馬加比時代被猶太人焚毀。
以巴路山→咒詛山 基利心山→祝福山
(見申命記二十七章11節)
J:示以真實的信仰,超越儀式與崇拜地點的爭論
→拜父的要用心靈(聖靈)與誠實(真理)拜他。
→因為上帝是靈 v21-24
●心靈與誠實又可能應翻譯成「誠實的心靈」或「真理的聖靈」。
●v22:撒瑪利亞的聖經只有五經,故不知更多的啟示並對於彌賽亞的
事所知有限。
S:提出彌賽亞的應許(也許懷疑耶穌是)。 v25
J:自認自己是彌賽亞→他用 I am 兩字來認定自己的身分(見出埃及記
三章 14節)。
●I am 在舊約中是上帝的自稱。
●撒瑪利亞人接受彌賽亞,但只有五經部份。故他們知道的很少,主要是
認為他是一個教師。
(五)教導門徒(四 27-38)
1.門徒不解耶穌和一女人說話。 v27
●按猶太人的習俗,不相識的男女不應該在公共場合交談。
2.撒瑪利亞婦人的改變
打水 v7 → 留下水罐子 v28
遮掩 v17 → 宣揚 29
敵對 v9 → 信靠 v29 (並不完全─「莫非」)
●「莫非....嗎?」:原文較不肯定,可譯為「難道這會是基督嗎?」。
並非表示婦人不信耶穌是彌賽亞,而是當日婦女的
角色促使她採用這種徵詢的語氣(而非教導式的宣
告)。
◎留下水罐子應是十分迫不及待的表現。
3.撒瑪利亞人的反應→出城往耶穌那裡去(詳情請見v39-42)
4.耶穌以食物作引子教導門徒做上帝的工 v31-34
◎「食物」:可能是指「存活的動力」,「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是支持
耶穌繼續存活的動力。
可能因為「食物令人飽足」,「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令耶
穌飽足。
5.要門徒以屬靈的眼光看見神國的莊稼已熟(人心已預備好了),收割
的人有永恆的報答。v35-38
●「到收割的時候後,還有四個月」:一句格言,意思是收割的時辰
是催促不來的。
●「撒種的人」:在門徒之前工作的人:施洗約翰、眾先知。
(六)撒瑪利亞人得救(四 39-42)
1.起因→人的見證→他們因而克服了種族的障礙。 v39
→「求」(urge)耶穌在那裡住下,耶穌住了兩天。
2.主因→與耶穌的接觸,聽見他的話! v42
◎傳福音時也可以學習帶人來到耶穌面前,而非單單自己努力見證或
說明。
◎他們相信耶穌是救世主,與底下的加利利猶太人比,實在更優秀。
二、耶穌神蹟和教訓的啟示(四 43 - 六 71)
(一)醫治大臣的兒子(四 43-54)
1.先知在本地沒有人尊敬 v43-45
●「本地」:也許指耶路撒冷(猶太人心目中以耶路撒冷為故鄉)或加
利利。
(1)這樣的接待是另一種拒絕→不是以彌賽亞的身分被接待
→而是以一個行神蹟者的身分被接待
◎其實我們的信仰不免有些雜質,加利利人是為了「神蹟」,我們
恐怕有時也是為了「平安、喜樂」、「知識」、「寄託」、「感
覺」而信,追求上帝給予的恩典而忘了上帝自己。
2.大臣的兒子 v46-54
(1)地點:迦拿→變水為酒的地方。
主角:大臣→由迦百農來求耶穌醫治其兒子。 v45-47
●「大臣」:原文是指「王的臣僕」,亦即指「希律王手下的一個
官員」。
●「求(v 47)」:implore 哀求、苦求。
●迦拿離開迦百農約32公里。
●「迦百農」:羅馬的駐防城。
(2)耶穌對當地人(你們)的評語:要見神蹟才信。 v48
(3)大臣對耶穌的信心尚未越過時空的限制,耶穌引導其信心走向更大
更正確的方向。 v49-54
●「活了」:原文是「好了」的意思。
●「未時」:原作第七點鐘。即下午一時(猶太算法),或下午七
時(羅馬官式算法)。
(二)畢士大池的癱子(五 1-47)
1.一件醫治神蹟(五 1-9)
(1)時間:猶太人的節期。
地點:耶路撒冷之畢士大池畔。
主角:病了38年的癱子。 v1-5
●「羊門」:位於聖殿的東北角,獻祭用的羊都由此門牽入。
●「畢士大」:「憐憫之屋」之意。
●「畢士大池」:新近掘出的考古遺跡顯示此池是一人工蓄水池,
長96公尺,一頭寬67公尺、另一頭寬50公尺。
池在畢士大區聖安妮堂地下。
●「五個廊子」:水池四邊都有廊子,另有一廊將水池分為兩半。
●第三節後半及第四節是外加的,較優良的版本均無此段。
(2)耶穌問其是否要痊癒→與往常不同,通常是病人找耶穌要痊癒。
v6-7
◎目的在激起其信心→他沒有求醫治,可能已經完全絕望。
(參考 v7)。→一個絕望與無奈的人生,像極了許多周遭的人,
他們已經對人生認命了。
(3)耶穌醫治他。 v8-9
◎「沒有信心」不能阻攔上帝的作為,「有信心」也不能強逼上帝
一定要有所作為(這種信心不是真信心),如保羅身上的刺。
2.「安息」的副作用(五 10-18)
(1)猶太人責備病人觸犯律法,病人推卸責任給耶穌。 v10-13
●「今天是安息日」:原文是「那天有安息」(指節期的安息,非
每週的安息)。
●按猶太拉比對第四誡的解釋,安息日不可做的工包括移動家具及
搬負重擔。按猶太人的看法,除非病人性命堪虞(可以治療到半
死不活),不然在安息日治病是違法的。
(2)耶穌告訴病人不要再犯罪,病人出賣耶穌,結果猶太人逼迫耶穌。
v14-16
●「做了這事」:原文的動詞時態有繼續進行動作的含意,意味不
只一次事件。
◎顯然其病與罪有間接關係。
(3)耶穌陳明安息日的真義,不是啥事也不做。因神(其父)做事,故
耶穌亦做事。 v17-18
●「父」:此字有「同質」,「所從出」的意義。因此猶太人由此
字察覺到耶穌有把自己當成神的意味。(可參考18節中
猶太人的反應)而一般猶太人並不稱上帝為「我父」,
而只稱「我們的父」,因此這種宣告是表達耶穌與上帝
有極親密的關係,並將自己與上帝當成同等。
◎上帝造物後,在安息日還是做工,保守選民。而以色列人安息日
的平安端賴上帝不間斷的保護,因此上帝在安息日也不斷的作「
攝理」的工作。
(4)猶太人想殺耶穌,因其犯安息日且自以為與上帝平等。
3.父子之間的關係 v19-30
(1)前提:子憑自己不能做什麼→看見父做子才能做。
→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v19
(2)父的計畫 v20-23:
a.父愛子,將一切所做的事指給子看(使子可照做)。
b.要將更大的事指給子看(讓子做更大的事)→要叫人希奇。
→這事就是叫死人復活。
●猶太人認為上帝不會把叫死人復活的權柄賜給任何人。
c.父將審判的事交給子→叫人尊敬主如尊敬父一般。
●猶太人相信耶和華是世界的審判者。
(3)人的反應與結果 v24-29:
a.聽耶穌的話信天父者有永生→已經出死入生了。
●永生的特性→不被定罪。
b.現今是死人因耶穌的話復活的時候了→因為父有生命,也賜給子有
生命。
●「死人」:看上下文應是指靈性死亡的人。
c.因為耶穌是人子,天父給他審判權→死人都要復活受審。
→耶穌的審判是公平的,因為他只求天父的意思。
◎因為耶穌是人子,故審判時人無可推諉,因他也經過一般人的
生活,不但瞭解,也接受同樣的試煉並且沒有犯罪。因此人不
能說耶穌不瞭解人類,也不能說標準太高,人無法活出。
☆這段說明耶穌的神性及他與上帝同質,分以下七點:
a.子自己不會做父不做的事,凡父做的,子也照做。 v19
b.父叫死人復活,子也能。 v20-21
c.父將審判的權交給了子。 v22
d.尊敬子如同尊敬父。 v23
e.信子者如同信父,永生就屬於他們。 v24
f.凡聽見主的聲音便活了(活了是指屬靈生命活過來)。 v25
g.父的生命在子裡可得著。 v26-30
4.耶穌的見證(五 31-47)
前提:若自己為自己做見證則見證無效。 v31
(1)施洗約翰:a.為真理做過見證。
b.是點著的明燈。
●約翰「是」:「是」是過去式,代表約翰已被囚或死了。
●「燈」:原文指中東一帶使用的「油燈」,須要依賴不斷的添油
才能發光。這種燈雖可照明,卻無法自力長久發光。
◎其實耶穌的見證非從人來,提施洗約翰是要讓人易接受可得救。
(2)耶穌所做的事。
●「事」:此字也可以譯做「神蹟」。
(3)天父上帝:也許指在受洗時的見證,或是指天父的本質 v32,v37
●「另有一位」(v32):原文是指「同質的另一位」,就是指「天
父上帝」而非指「施洗約翰」。
◎猶太人的不信正證明他們心中沒有天父之道。
(4)聖經(舊約聖經):猶太人以為其中有永生卻不肯近生命的源頭。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你們應當查考聖經」。
☆猶太人不信之故:
a.情願暫時喜歡燈光 v35
b.沒有神的道在心中 v38
c.心中沒有神的愛 v42
d.互相受榮耀,不求由神來的榮耀 v44
e.不信摩西所寫的書。
●猶太人以依附摩西為榮。
(參考創世紀四十九章10節、申命記十八章15節)
◎特點:每提一些見證之後,就加上一個定罪(不信即帶來定罪)。
(三)給五千人吃飽(六章1-15節)
○馬太福音十四章13-21節、馬可福音六章30-43節、路加福音九章10-17
節
1.地點:加利利海對岸(伯賽大附近)的山上。
時間:猶太人的逾越節前。
背景:門徒和仰慕耶穌神蹟的眾人跟隨。v1-4
●「提比哩亞海」:這湖最初名叫「革尼撒勒」,後稱為「加利利海」
,最後因為湖畔新建的「提比哩亞城」而改名為「
「提比哩亞海」。
2.耶穌見到人多,就問腓力如何解決眾人吃的問題以試驗腓力。 v5-6
◎腓力是伯賽大人(約翰福音一章44節),因此耶穌先問腓力,他是
當地人,理應知道何處可以購買糧食與糧食價格。
3.腓力表明自己無能為力。 v7
●「二十兩銀子」:大約是當時一般工人兩百天的工資。
4.安得烈表達有人帶食物可以分享,但無法滿足眾多的需要。 v8-9
●「孩童」:原文可以廣泛的指「年輕人」,有些著作用此字來指「
達到結婚年齡的青年」,另有些碑文顯示此字也可以指
「奴僕」。
●「大麥餅」:當時一般百姓吃的便宜食物。
●「魚」:原文指「魚乾」或「醃魚」,用作吃麥餅的調味食品。
◎「五餅二魚」:份量大概只夠自己充飢。
◎當時人數眾多,而所能找到的食物僅有五餅二魚,應該有人另外有
帶食物而並不願意拿出來。也許我們可以想想自己是不是在別人可
能受苦而自己能逃過苦難時願意分享自己所有的?
5.耶穌要門徒讓眾人坐下,禱告後分配食物,讓眾人吃飽了並有剩餘。
v10-13
●五千人是男人的數目,小孩和女人沒有計算在內(馬太十四章21
節)。
●「籃子」:是猶太人隨身攜帶以盛載食物和雜物的器具。
◎耶穌既然有能力能夠由五餅二魚變出讓五千人吃飽的食物,顯然並
不應該在乎這區區十二籃零碎。而耶穌卻珍惜這些零碎。我們擁有
上帝所賜予的恩典或能力時,是否也珍惜愛護這點點滴滴的賜予?
◎五餅二魚事件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且下文與此神蹟有相當的關係
。若此記載為假,則四福音中有哪一記載可能是真的呢?若此記載
為真,則你我豈能等閒視之?
6.眾人的反應:認定耶穌是先知,要強逼耶穌作王。 v14-15
耶穌的反應:離開眾人退到山上去。
●「那....先知」:指舊約申命記十八章15節所預言的「像摩西一樣
的先知」。
(四)耶穌在海面上行走(六章16-21節)
○馬太福音十四章22-33節、馬可福音六章45-52節
1.到了晚上,門徒要過海往迦百農去,耶穌沒有隨行。 v16-17
2.門徒在海面遇到風暴,看到耶穌由海面上走過來就害怕起來。 v18-19
●「十里多路」:原文是「25斯塔狄」,大約四、五公里(三英里)。
3.耶穌安慰門徒不要懼怕,並上船,耶穌上船後一行人就順利到達對岸。
v20-21
◎在其他兩卷福音書中,耶穌還答應彼得的請求讓他也在海面上行走
(馬太福音),並記載了耶穌平靜暴風的詳情。約翰福音既然是補
述福音,應該會知道其他福音的詳細記載,這個經歷應該能幫助剛
剛經歷過五餅二魚神蹟的門徒更深刻的瞭解耶穌是神。由其他兩卷
福音書中看得出門徒對五餅二魚的神蹟意義與耶穌的身份並不是非
常瞭解,須要這一個神蹟來幫助他們更知道耶穌是自然界的主宰。
(五)耶穌的教訓─耶穌是生命的糧(六章22-71節)
1.眾人到迦百農找耶穌。 v22-24
2.眾人找到耶穌之後,對耶穌說一些客套話,而耶穌直指眾人的動機是
物質上的。 v25-26
◎26節耶穌所說的話實在是蠻悲哀的。眾人找耶穌的理由不是為了神
蹟本身,而是為了神蹟的好處。我們進教會、找耶穌,是不是也單
單為了好處?
3.耶穌鼓勵眾人應該為人子所賜存到永遠的食物勞力,而不要必壞的食
物勞力。 v27
●「神所印證」:意即「神所認可」的。
◎耶穌不是不肯照顧人的物質需要,但真正值得擔心的是人到上帝面
前來指考慮物質的需要,以至於忽略了那真正可以存留到永遠的事
物。上帝來,要關心人的物質需要,但一般人所忽略的永恆問題,
確是上帝不輕忽的。
4.眾人問應當怎樣行才是做神的工(眾人以為這跟永生的食物有關),
耶穌回答:「信神所差來的就是作神的工」。 v28-29
5.眾人向耶穌要神蹟,並以嗎哪的神蹟提示耶穌。 v30-31
6.耶穌表明天上的糧就是自己(由天而來、賜生命給世界的),並保證
信的人不餓不渴。 v32-35
●「主」:此處可以譯作「先生」。
7.耶穌陳明猶太人看見了耶穌(由天而來者),還是不信。因為他們不是
天父賜給耶穌的人。 v36-38
8.天父要耶穌不失落任何一個天父所賜的人,且要叫他們得永生並復活。
v39-40
9.猶太人質疑耶穌身份。 v41-42
10.耶穌重申唯有天父所吸引的人,才能到耶穌這裡來。 v43-45
●「吸引」:原文意義是「強拉」。
11.唯有由神來的耶穌看過天父,信他的人有永生,真天糧讓人吃了不死
真天糧就是耶穌。 v46-51
12.猶太人懷疑耶穌怎能把自己的肉給眾人吃,耶穌重申吃人子肉、喝人
子血的人,才能擁有基督的生命,擁有永生和末日的復活。 v52-58
●「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應該翻譯成「因為我
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吃與喝」:本是猶太人慣用的詞彙,指「將別的物件變成自己生
命的一部份」,尤其指律法方面。有許多「拉比」將
律法稱為他們的麵包,吃之則代表接受及遵行之意。
耶穌在此用「吃喝耶穌的肉」代表接受耶穌的生命與
救贖之意。
◎由此看來耶穌不是故意要混淆大家的思考,他是要把永生和接受自
己的替死或生命連結在一起。
13.耶穌說完以後,有些門徒覺得難以接受,耶穌肯定自己的話是重要而
能使人活的。 v59-63
●「這話甚難」:指「甚難接受」,而不是「難以理解」。
●「靈」:可能可以翻譯成「聖靈」(現代中文譯本)。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告訴你們的話就是
賜生命的靈」。
◎極可能這些門徒不願意把信仰的核心放在耶穌身上,他們跟耶穌可
能是希望能學得某些規條幫助他們進神國,而當耶穌的言論對他們
提出「以耶穌為中心」的要求時,門徒們就難以接受了,因為這樣
的要求實在不是一般的老師所會提出來的要求。
◎第63節中,耶穌認為自己的話是人生存的關鍵。這一節嚴格說起來
並不表示耶穌認同靈比肉體高超,或者人分成幾個部份,而主要是
要表達耶穌所說的話(或道理)是人內在的生命動力。或者現代中
文譯本的譯法是另一種可以考慮的翻譯方式。
14.耶穌指出門徒中間有不信的人,並重申只有透過天父的恩賜才能到耶
穌這裡。而結果許多門徒退去不再跟隨耶穌。 v64-66
15.十二使徒認為耶穌有永生之道,所以一定不離開主。 v67-69
16.耶穌預言有人要賣他。 v70-71
●「魔鬼」:原文沒有定冠詞,代表這人擁有魔鬼的性格,而非這人
就是魔鬼本身。
◎思路整理:耶穌說明天糧是賜生命者而非嗎哪->眾人求天糧->耶穌表
明自己就是天糧,要信他。但眾人不信,而信他的永不被丟棄,且在
末日要復活(把天糧->永生的食物說清楚)。->眾人提出理性方面的
疑問->耶穌說明神的自主性,再論自己是生命的糧->吃主肉喝主血->
耶穌說明自己的死要救世人。
三、耶穌是一切福樂之源(七章1節到十一章57節)
◎約翰福音七章到十二章記載耶穌生平中最後六個月的「被棄絕時期」。
(一)住棚節裡的爭論(七章1-52節)
1.耶穌因為猶太人的緣故停留在加利利,而不在猶太地區出入。 v1
●「遊行」:指拉比和學生到處講學。
2.耶穌的兄弟不信耶穌,要耶穌去猶太顯揚名聲。 v2-5
●「住棚節」:此節期為期一週,由七月十五開始(陽曆九、十月間)
。是慶賀曠野漂流時期結束的節日。舊約利未記二十三
章33-43節、申命記十六章13-15節中有記載。
3.耶穌以自己的時間還沒有到,而世人因耶穌指出他們的惡所以恨耶穌。
v6-9
4.耶穌在他弟兄去過節後也暗暗的去耶路撒冷去過節。 v10
●「找」:此字在約翰福音出現34次,其中有十七次帶有「藐視」之
意。
6.在節期中,耶穌上殿去教訓人,另猶太人覺得稀奇。 v14-15
●「到了節期」:原文是「在節期中」。也許是指節期中任何一天,或
是「第四天」。
●「怎麼明白書呢」:也可以譯為「怎麼會這樣有學問呢?」
◎按猶太人的風俗習慣,每逢大節日,會在聖殿廣場安排一些「拉比講
座」,闡揚律法。
7.耶穌說明自己的教訓是上帝,凡立志遵上帝旨意的,就能分辨。v16-18
◎談到耶穌的來源。
8.耶穌指明猶太人因為安息日的爭論想殺耶穌。 v19-24
◎這段談到猶太人對律法的誤解,寧可表面遵守安息日律法,而內心違
反時誡「不可殺人」的禁令。
8.有人認為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由那裡來,而認為大家既然知道
耶穌的來歷,所以耶穌不會是基督。 v25-27
◎這些耶路撒冷人的看法顯示出一個傳統看法就是「沒有人知道彌賽亞
的來歷」,另一傳統說彌賽亞來時還不知道自己的使命和身份,直到
以利亞膏抹他後,他才覺醒而知道自己的身份與使命。但這都沒有什
麼聖經根據。
9.耶穌反駁:即使眾人知道他的來歷,但他還是上帝差來的。 v28-29
10.有人(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想要捉拿耶穌,另有人因為耶穌的神蹟而
信他。 v30-32
11.耶穌告訴眾人:他的時間不多,即將回到天父那裡去。而猶太人為這
說法感到不解和懷疑。 v33-36
●「西利尼人」:「希臘人」。
12.在節期的最後一天,耶穌告訴眾人:「渴了可以到耶穌這裡喝,信耶
穌的人,要由其腹中流出活水江河。」亦即說明信的人將領受聖靈。
v37-39
●「節期的末日」:指第七日。
●「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也可以翻譯成「人
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信我的人,請喝吧!」,如果採取此譯
法,後面一句聖經的話,就要解釋成「耶穌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
●「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出處不詳,可能跟箴言十八章
4節、以賽亞書五十八章11節有關。
◎按照當時的習俗,住棚節期間,猶太人每天用金瓶從西羅亞池打水
,然後將水倒入聖殿祭壇旁的銀盤,用來紀念摩西擊石取水的神蹟
(出埃及記十七章6節),耶穌這一段教訓就是以此習俗為背景。
◎耶穌這一段講論,又明確的指明他就是眾人信心的對象,是那位生
命與能力的供應者。這與一般宗教家所宣稱的大相逕庭。
13.眾人又為耶穌的話起了紛爭,其中有些高手因為耶穌來自加利利,而
質疑其基督身份。 v40-43
●「那先知」:申命記十八章15節預言將來有位像神的先知出現,猶
太人對此預言有三種解釋:那先知是彌賽亞、耶利米
或先知中的一位。
◎其實在這裡對耶穌有偏見的人,所持的觀念不是錯誤的。但是他們
以為耶穌來自加利利,就不會是生在伯利恆的彌賽亞,如果他們願
意更深入一點考察,而不是用一般傳統的成見來看耶穌,應該不至
於產生這樣的誤會才是。
14.差役因耶穌說話的內容沒有下手捉耶穌,遭受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責
備。 v44-49
15.尼哥底母仗義執言,卻被人以傳統和歷史質疑。 v50-52
◎「約拿」和「那鴻」兩人即是加利利的先知,這些法利賽人可能真
的氣壞了。
(二)犯姦淫的婦人(八章1-11節)
◎這一段經文在許多古卷中皆沒有出現,但是卻有許多證據說明這一段
經文是約翰的著作。而今日大多數的學者不接受這一段是約翰的著作
,但不是約翰著作並不表示所記載的不是事實。
1.耶穌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聖殿中教訓百姓。 v1-2
2.文士和法利賽人帶一個行淫時被抓的婦女到耶穌面前,要耶穌裁決。
v3-5
◎這裡文士和法利賽人並沒有帶律法規定的兩個見證人,而且沒有提
起律法的細節部份(不是所有行淫的婦女都該處死),對以遵守律
法為榮的他們似乎有點奇怪。
◎行淫的處罰條例在利未記二十章10節、申命記二十二章22-24節。
3.文士和法利賽人背後的動機是希望要試探耶穌,得到告他的把柄。 v6
◎如果耶穌決定要處死此婦女,就違背了羅馬的法律(當時猶太人並無
宣判死刑的權力)。而如果耶穌不處死此婦女,就當眾違反摩西的律
法,亦即公然與民眾所認定的準則為敵,立即就失去大家的擁戴。
4.耶穌以彎腰在地上畫字回應之,而敵對者卻不斷的要耶穌回應。 v6-7
◎對於耶穌的沈默,文士和法利賽人是急躁的不住詢問,希望耶穌快快
落入圈套。在這一瞬間,他們的惡意表現無遺。
◎針對耶穌在地上畫字的內容,許多人有許多猜測,不過有可能內容並
不重要,而是希望猶太人想想自己的行為。或者是等待猶太人不斷的
詢問,把內心的惡更加顯露出來。
5.耶穌回應以「沒有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婦人」,並繼續在地上畫字。
v7-8
◎「拿石頭先打」:這是「證人」的工作,證人先打第一顆石頭,而後
眾百姓跟著拿石頭打。
6.敵對者聽見耶穌的話,就由老到少,一個一個的出去了。 v9
◎敵對者由老到少離開,可能是因為敵對者發現自己達不到「無罪」的
要求,也可能是大家都認為自己無法擔任「證人」這個職分,而一一
離去。「由老到少」是一個很特殊的順序,也許是年紀大的人思考後
先知道自己不能拿起第一塊石頭。但是當年高德劭的人先離開了,年
輕的人又怎能有把握自己比其他人更有資格拿石頭呢?
7.耶穌不定婦人的罪,並要婦人不要再犯罪。 v10-11
●「不要再犯罪了」:原文時態顯示這裡的意義是「不要再習慣性的
犯罪了」。
(三)真光及其含義(八章12-59節)
1.耶穌說明他自己是世界的光,跟隨他的人就不在黑暗裡走,要得著生命
的光。 v12
◎此時正是住棚節,此時聖殿點亮蠟燭,照耀的如同白晝,目的是為了
紀念上帝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以雲柱火柱引導百姓。而耶穌在這情景
下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眾人更是容易理解。
2.法利賽人控告耶穌為自己作見證所以見證不真。 v13
◎律法規定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才算是可靠的見證。
3.耶穌認為他對自己的見證是真的,因為他知道自己的來歷。而法利賽
人不知道耶穌的來歷,所以判斷不真。而實際上為耶穌作見證的不只
是耶穌,還有聖父。 v14-18
4.法利賽人進一步詢問耶穌的父親何在,耶穌回答法利賽人不認識耶穌
,所以也就不認識耶穌的父。認識耶穌等同於認識天父。 v19
5.這些話是耶穌在庫房說的,沒有人捉拿耶穌,因為耶穌的時間還沒有
到。 v20
6.耶穌表達自己要離開世間,而猶太人無法找到耶穌。這樣的說法引起
猶太人的質疑。 v21-22
7.耶穌說明猶太人要與耶穌分離的理由是因為「來源不同」。並說明若
不信耶穌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v23-24
●「若不信我是基督」:原文是「若不信我是」。
8.眾人問耶穌的來源與身份,耶穌指自己是由天父那裡來的,並天父與
他同在。因為這些話,許多人信耶穌。 v25-30
●「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也可以翻譯為「我豈不是從起初
就告訴你們嗎?」。
●「必知道我是基督」:原文是「必知道我是」。與出埃及記中三章
14節中上帝的自稱「我就是『我是』」酷似。
◎顯然,猶太人沒有聽懂耶穌的意思,還打算問清楚耶穌到底「是」
誰,而耶穌早已經說明了他是「我是」。
9.耶穌教訓信他的猶太人要常常遵守耶穌的道,就會曉得真理並因此得自
由。 v31-32
●「信」他的猶太人:原文的時態表達「開始相信」的意思。
10.聽眾以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自由人,應該不需要得自由。 v33
11.耶穌回答「犯罪的是罪的奴僕」,唯有天父的兒子才能叫人得真自由
,但聽眾因為心中容不下耶穌的道,就想殺耶穌,這是因為「父親不
同」之故。 v34-38
12.耶穌指出聽眾的來源是「魔鬼」,所以不能行亞伯拉罕的善行,也不
愛上帝所差來的耶穌。 v39-44
●「就必行....的事」:可以譯為「就應當行....的事」。
●「不能聽」:「聽不進」、「不能接受」。
13.猶太人因為耶穌把真理告訴他們,就因此不信耶穌。就說明自己不是
出於神。 v45-47
14.猶太人指責耶穌是撒瑪利亞人又是鬼附著的,耶穌以自己尊敬天父來
反證猶太人的指控錯誤。 v48-50
●「撒瑪利亞人」:是一種輕蔑的用語,接近「雜種」的意思。
15.耶穌說明遵守其道的人,就得永生,引起猶太人的質疑。耶穌表明自
己認識上帝,也遵守上帝的道並且亞伯拉罕存在前他就已經存在了。
v51-58
●「五十歲」:可能是耶穌的容貌看起來有點老,卻應該還不到五十
歲。也有可能因為「五十歲」是利未人退休的年齡,
或者猶太人是要諷刺耶穌還不夠成熟。
●「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直譯是「在亞伯拉罕之前,我是」
,耶穌又一次用了上帝的名字。
16.聽眾因此拿石頭要打耶穌,耶穌卻躲藏離開聖殿了。 v59
(四)生來是瞎眼的人(九章1-41節)
◎「讓瞎眼的人重新看見」,這是新約聖經中記錄最多的神蹟。在舊約中
這是屬於上帝的能力(出埃及記四章11節、詩篇一百四十六篇8節)和彌
賽亞的工作(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8節、三十五章5節)。
1.主角: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v1
2.門徒詢問耶穌到底是誰犯罪導致這人瞎眼,耶穌否定這人瞎眼是因為
罪的原因,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 v2-3
◎猶太人的觀念中認為身體的殘缺跟「罪」有關,如果不是自己的罪,
就是祖先的罪由後代承擔。
◎耶穌否定這種傳統觀念可以應用在這個瞎子身上,而認為這瞎子的苦
難與殘缺是要正面的顯出上帝的作為來。
3.耶穌鼓勵門徒趁著好時機要做上帝的工。 v4-5
◎「白日」、「黑夜」:「白日」可能是指「可以順利傳福音的時候」
,「黑夜」可能指「十字架的逼迫臨到,無法
順利傳福音時」。
4.耶穌透過唾沫和西羅亞池的水醫治瞎子。 v6-7
●「用唾沫和泥」:猶太人認為這種舉動等於「搓麵揉麵」,而將泥團
塗抹在眼皮上,就等於「膏抹」的工作,都是安息日不應該做的事。
●「西羅亞」:是「奉差遣」的意思。在此應該是表明醫治的能力由奉
差遣的耶穌身上而來。
5.瞎子的鄰舍對瞎子的遭遇議論紛紛,而瞎子自己把事實複述一次。
v8-12
6.眾人把瞎眼的人帶去法利賽人那裡(因為治病的日子是安息日),於是
引起了法利賽人中間的爭論:「不守安息日、不是由神來的」、「不是
由神來的罪人不能行這樣的神蹟」。 v13-16
◎這兩派的爭論其實真正的解決方案是由「安息日醫治人就是不守安息
日」這個前提下手,而法利賽人們卻決定由「否定一個真實發生的神
蹟」下手,於是兩派人馬千方百計的誘導瞎子和一干證人否定耶穌真
的行過這個神蹟。
7.瞎子認為耶穌是先知。 v17
8.猶太人不信這神蹟真的發生,於是傳喚瞎子的父母來作證。瞎子父母承
認這人真的是生來瞎眼的,卻因為怕被趕出會堂,不願承認這是耶穌的
神蹟。 v18-23
◎「趕出會堂」:按照猶太人的傳統,被趕出會堂的人在社會上蒙上污
名。在商場上要受杯葛、宗教上的優待與權力將喪失,更被認為會無
法進入彌賽亞國度。逐出的期間有時是「三十、八十、九十日」,嚴
重者是「終身被逐」,不過這種嚴重的刑罰需經過公會投票決定。
9.法利賽人誘導這瞎子要否認耶穌的神蹟,而瞎子堅持他的確經歷的一次
神蹟。 v24-25
●「該將榮耀歸給神」:意思是「要向神自己表示感謝」、「當敬畏神
,坦白供出任何隱蔽的罪」(約書亞記七章19節)。
◎「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目的是暗示瞎子供出他們要的答案。
◎「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這真實而不
能被抹滅的見證,讓意圖塗抹神蹟真實性的法利賽人難以招架。從某
些角度說,「以前瞎眼、今日看見」這種經歷是每個基督徒的共同經
歷。
10.瞎子因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神蹟肯定耶穌是上帝來的,引起法利賽人們
惱羞成怒,把他趕出去了。 v26-34
◎法利賽人無法辯駁瞎子的理論,乾脆直接責備他是「全然在罪孽中
」,完全掩住自己的眼睛不看這件事實。
11.後來耶穌告訴瞎子他就是人子,瞎子欣然相信又拜耶穌。 v35-38
●「神的兒子」:比較可靠的抄本做「人子」。
12.結論:耶穌感嘆自己來,是讓不能看見的看見,自以為能看見的反而
瞎了眼。 v39-41
●「難道我們也瞎了眼麼」:直譯是「我們不是眼瞎的,是嗎?」。
◎法利賽人應該有能力分辨耶穌的神蹟與身份,但是他們故意不願意
接受(故意瞎了眼),以致耶穌要感嘆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夠
看見的反而瞎了眼。而如果法利賽人真的瞎了眼,看不見耶穌的身
份與能力,那就沒有責任,但今天法利賽人有能力分辨,卻故意不
認識,還告訴別人說他們有分辨能力,這才是大罪(有能力分辨卻
故意欺騙大眾)。
(五)好牧人(十章1-21節)
◎這是約翰福音中唯一的比喻。
1.由門進羊圈的才是羊的牧人,羊也聽牧人的聲音,牧人按著名把羊領
出來。 v1-3
◎看門者的責任是看管羊圈,等待牧人回來才可以離開。這裡可能是
暗指「施洗約翰」。
◎巴勒斯坦的羊圈多由一個社團共用,有不同的牧人看管,各牧人以
不同的聲音呼喚自己的羊群。
◎這裡對牧羊人(彌賽亞)有幾種描述:
(1)他對自己的國家有絕對的權柄 v1-2
(2)他有開路先鋒 v3
(3)他認識他的羊群 v3
(4)他把羊群領出來 v3
2.牧人在羊群的前頭走,羊群也跟隨他,因為羊群認識牧羊人的聲音。羊
群用聲音來分辨陌生人和牧羊人,並決定跟隨與否。 v4-5
◎這裡耶穌表達出屬於他的人能夠認得耶穌的教訓而跟隨。
3.門徒不瞭解比喻的意思。 v6
4.耶穌解釋這比喻,闡明自己是「羊的門」,透過他可以得救並得食物。
v7-9
●「出入」:指「生活」。
◎耶穌在這比喻中,同時用羊的門和羊的牧人來比喻自己,表示自己是
救恩的唯一途徑,並且是基督徒的保護、餵養者。
◎在耶穌來之前有許多人也自稱自己是彌賽亞,耶穌宣稱他們不是真的
彌賽亞,而是強盜和賊,屬於基督的人能夠分辨教訓的差異。
5.耶穌又說明自己同時是羊的好牧人,願意為羊捨命,來世上的目標是叫
羊得更豐盛的生命。v10-11
◎耶穌表達自己來是為了叫羊得豐盛的生命,而其他的假彌賽亞卻是要
偷竊、殺害、毀壞。
6.雇工遇到危險就會拋棄羊群而獨自逃跑,不會捨命顧念羊群。 v12-23
◎有時牧人因為要帶羊到較遠的草地放牧,來不及在晚上趕回羊圈,
便要在野外露宿,因此就可能會遇到危險,此段就是以此背景來描
述牧羊人和雇工的差異。
7.好牧人認識自己的羊,羊也認識好牧人,正如天父和基督彼此認識一樣
,而且基督會為羊捨命。 v14-15
8.耶穌另外有不是猶太人的羊,他們也會聽耶穌的聲音,耶穌要帶領這些
羊群一起來合成一群,歸於同一個牧羊人。 v16
◎這裡應該是表達耶穌要領「非猶太人」進入他的國度,讓兩種人(猶
太人和非猶太人)可以在這國度中合一。
9.天父愛基督,因為基督願意順服天父的命令捨命又復活。而且基督有權
柄把命取回來。 v17-18
◎這裡在在的用「捨命」來表達耶穌對其死亡的看法,也表達了耶穌的
死不是被迫的,而是他自願捨棄自己生存的權利(為了羊─人類)。
10.猶太人為耶穌的話起了紛爭,有人認為耶穌是被鬼附著的瘋子,有人
因為耶穌的神蹟相信耶穌並非被鬼附著的人。 v19-21
(六)與猶太人的最後衝突(十章22-42節)
1.時間:修殿節(冬天)。 v22
地點:耶路撒冷聖殿中的所羅門廊下。 v22-23
人物:猶太人。 v24
爭論內容:要耶穌明說自己到底是不是基督。 v24
●「修殿節」:應該譯為「獻殿節」,是現今大約十二月中旬。這節日
是紀念馬加比時代的民族英雄猶大的英勇事蹟,他在西元前一百五十
六年從敘利亞手中奪回聖殿,並把倒塌的聖殿修建完成,又在該年的
十二月二十五日舉行獻殿典禮。後來就以這一天為「獻殿節」又稱燭
光節。這一天的慶典活動大約與住棚節相同。
●「所羅門的廊」:此廊上有上蓋,可以避冬季風雨,是平日文士講學
之地。位於聖殿東邊。
●「圍著」:「包圍」的意思。可能有「防止逃走」的意圖。
2.耶穌表明自己已經公開表白過了,而且有所行的事可以作見證,但是
猶太人因為不是基督的羊,所以不信。 v25-26
◎耶穌根本不為猶太人的拒絕而灰心,我們自己是否對福音有同樣的自
信?
3.基督的羊的特質與特權: v27-30
(1)聽基督的聲音 v27
(2)基督認識他們 v27
(3)羊跟隨基督 v27
(4)基督賜給羊永生 v28
(5)基督的羊永不滅亡 v28
(6)沒有人能由基督手中把羊奪去,因為羊是比萬有都大的天父賜給基
督的,而且基督與天父原為一。 v29-30
●原為「一」:原文為中性,指的是「同一類」、「同一本質」。
◎耶穌多次說明唯有屬他的羊才聽他的聲音,我們這些傳揚福音的
人,到底是為了讓更多數量的人接受而發言,還是為了讓屬於上
帝的羊聽到上帝的聲音而發言?
4.猶太人的反應:拿石頭打耶穌。耶穌質疑猶太人為哪一件事打耶穌,猶
太人宣稱耶穌說了僭妄的話,把自己當成神。 v31-33
●「拿起」:「舉起」或「搬來」。
5.耶穌引聖經的記載,說明承受上帝命令的人都被稱為神,蒙天父所差來
的基督自稱為神子,難道有什麼不對嗎?v34-36
●不能「廢」:「推翻」、「使無效」。
◎耶穌引的經文是詩篇八十二篇六節。此處稱為「神」的是地上的審判
官。亦即蒙上帝的設立,維護公義的審判官。
6.耶穌宣稱:因為耶穌所行的事情,眾人應該可以認出天父在基督裡面,
基督在天父裡面。眾人卻想抓拿耶穌,而耶穌逃走了。
7.耶穌到了約但河外,住在施洗約翰最初施洗的地方。因為施洗約翰以前
的見證,信耶穌的人就增加了。 v40-42
●「約但河外」:約旦河東,名叫「伯大尼」的地方。
(七)拉撒路復活(十一章1-57節)
1.主角:生病的拉撒路 v1
(1)住在伯大尼 v1
●「伯大尼」:這個伯大尼位於耶路撒冷附近,距離耶路撒冷大約三
公里。
(2)馬利亞和馬大的兄弟 v2
(3)馬利亞是那用香膏抹主、用頭髮擦耶穌的腳的 v2
●馬利亞用香膏抹主的事記載在約翰福音十二章1-8節。
(4)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是耶穌素來所愛的 v5
◎這事發生的時間大約在修殿節(十二月)到逾越節(四月)之間所
發生的事。
2.馬大和馬利亞派人去找耶穌,告訴耶穌:「拉撒路病了」。 v3
◎馬大和馬利亞特別用「你所愛的人病了」來通知耶穌,可以顯示出耶
穌和拉撒路的關係特殊,也應該是有暗示要耶穌有所動作的意味。
3.耶穌的反應:「拉撒路的病是為了讓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並拖延了
兩天才去猶太。 v4、6-7
●拉撒路應該是在報信的人離開不久就死了,報信的人用一天到耶穌那
裡,耶穌也走了一天到伯大尼,加上耶穌停留兩天,總共四天。
◎耶穌顯然已經知道他要行一個復活的神蹟,所以才說出第四節的話。
4.門徒的疑問:猶太人要打死耶穌,為何耶穌還要去猶太冒險? v8
耶穌回答:現在是白天,不會跌倒。 v9-10
◎約翰福音十章31節中猶太人曾拿著石頭要打耶穌,這些人的憤怒應該
給門徒相當的驚嚇,以致門徒質疑耶穌為何要多冒這種險。耶穌說明
白天有十二個小時,意思應該是「目前還不是黑暗掌權的時候,我們
還可以把握短短的時間工作」。
5.耶穌說明他要使拉撒路復活並他延遲讓拉撒路死了再復活是為要讓門
徒相信他。門徒不了解耶穌的用意,多馬疑惑並諷刺耶穌。v11-16
●「多馬」:希伯來名字,希臘文是「低土馬」,意思是「雙生子」
或「孿生子」的意思。
6.耶穌到達伯大尼時,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並有許多猶太人來安慰馬大
和馬利亞。 v17-19
●「四天」:很多猶太人相信人死後靈魂會停留在身體附近三天,希望
可以回到身體裡面。而四天以後靈魂就離開了,身體開始
腐壞,亦即人也不可能再有復活的希望。這也是後來馬大
阻止耶穌打開墓門的原因,因為她其實不是真相信耶穌能
讓一個死了四天的人復活的。
7.馬大認為耶穌如果在,拉撒路就不會死,但卻沒有想到耶穌會立刻使拉
撒路復活。耶穌提醒她生命的權柄是在耶穌基督身上。 v20-27
●「在我」:原文是「我是」,又暗示基督「神」的身份。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原文是「我就是復活和生命」。
8.馬利亞也表達自己對耶穌的看法與馬大相似。 v28-32
●「暗暗的」:「秘密的」。
◎可能馬大要避免驚動全村村民去打擾耶穌,並希望馬利亞私下去見
耶穌看看耶穌有什麼私下的話要告訴馬利亞(或者可以進一步瞭解
21-27節對話中耶穌的意圖)。
9.耶穌看到馬利亞和猶太人們哭,就心裡悲嘆又憂愁,也哭了。猶太人對
耶穌的能力與感情議論紛紛。 v33-37
●「哭」v33:「哭號」、「嚎啕大哭」、「大聲表達哀痛」的意思。
●「悲嘆」:原文表示「情緒上極度的波動」、「憤怒」,可能是因為
耶穌看到死亡帶給人的痛苦而悲憤不已。
●「哭」v35:「無聲飲泣」,此字原文與33節的「哭」字不同。
10.耶穌來到拉撒路墳前,命令眾人把墓石拿開,馬大以「人已經
死了四天、必定是臭了」來質疑耶穌的命令。v38-39
11.耶穌重申自己的權柄,禱告感謝後讓拉撒路復活。 v40-44
◎使死了四天的人復活,這是聖經所記的第一次創舉,顯出耶穌真的
是生命與復活的掌管者。
12.猶太人反應不一,有信耶穌的,有跑去密告法利賽人的。法利賽人和
祭司長開會商量應對方法。 v45-48
◎即使在這麼明顯的大神蹟之後,還是有人選擇不信去密告。這是一
種何等的提醒,我們是不是和這些人一樣,即使在最好的信仰和教
導體系之下,還是硬心不信。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害怕大家認定耶穌是彌賽亞,進而跟隨他爭取猶
太國的獨立,導致羅馬帝國的憤怒鎮壓,終究會失去地土和百姓。
那到底這些宗教政治領袖信不信彌賽亞是上帝派來的君王呢?即使
有明顯的神蹟,這些人還是不信。他們關心的只是「政治利益」。
這裡用「我們的土地」、「我們的人民」,不免有些許反諷之意。
13.大祭司該亞法提議殺了耶穌,讓耶穌替全國死。這提議也間接預言了
耶穌的替死。當日起,首領們商議要殺耶穌。 v49-53
●「該亞法」:西元十八到三十六年間做大祭司,是「亞那」的女婿
,「亞那」在西元十五年被羅馬人剝奪大祭司的職位
。
●「你們不知道甚麼」:「你們甚麼都不知道」,這是撒都該人典型
不禮貌的說話方式,該亞法是大祭司,也是撒都該人。
◎猶太人根據民數記二十七章21節,相信一個真祭司就是一個先知。
雖然該亞法當時惡毒的提議,後來卻成了「預言」,多年後約翰寫
這福音書,回想起這件事,自然是相當感慨這個惡毒又不信的大祭
司無意間居然應了大家的期待,預言出未來要發生的事情。
14.耶穌避開猶太人,躲到曠野的以法蓮城。 v54
●「以法蓮」:可能是「俄弗拉」,位於耶路撒冷以北二十四公里處
。
15.逾越節將近時,眾人集中到耶路撒冷準備要過節。眾人尋找耶穌,宗
教領袖也準備好要抓拿耶穌。 v55-57
四、最後一幕衝突(十二章1-50節)
(一)在伯大尼的筵席(十二章1-11節)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13節、馬可福音十四章3-9節
1.時間:逾越節前六日
地點:耶穌來到伯大尼(他叫拉撒路死裡復活之處) v1
2.有人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拉撒路都在席中。 v2
●「有人」:指耶穌治好的痲瘋病人「西門」。
3.馬利亞拿一斤貴重的香膏抹耶穌的腳,用自己頭髮去擦。 v3
●「哪噠」:由印度名叫「哪噠」的植物提煉出來的香膏,古時這種最
上等的香油常用玉瓶盛裝。
◎當時一位受人尊敬的婦女不會當眾解開自己的頭髮,而且一般都是把
膏油倒在頭上,而馬利亞把這相當昂貴的膏油倒在耶穌腳上,而用自
己的頭髮去擦,更是表明了她的謙卑與對耶穌的敬愛。
◎這件事情與路加福音七章36-50所記的事件並不相同。
4.加略人猶大質疑馬利亞的行為太浪費(其實猶大常常中飽私囊)。v4-6
●「三十兩」:就是「三百錢」,而一錢等於是一個人一天的工錢,
所以三十兩就是大約一個人一年的工錢。
●「錢囊」:「小錢箱」,猶大管理耶穌和門徒的財政。
◎邪惡的心思卻能用最冠冕堂皇來表達,真是值得深思。
5.耶穌為馬利亞說話,說明耶穌即將要離去,他們不再有機會可以為耶穌
作這樣的奉獻。 v7-8
◎耶穌也沒有鼓勵我們把自己當作救世主,為了所有貧窮人的需要而
壓迫自己不偶爾用豪華的方式來表達對上帝的愛,這也是我們可以
深思的。如果照猶大的方式來辦理,基本上基督徒只能成為一個清
貧的人,而馬利亞可能也沒有機會表達對耶穌的愛。
◎由此可以看出,情感並非不及義行。
6.猶太人對拉撒路復活的事情相當有興趣,並有人因此信耶穌,而祭司長
打算連拉撒路都殺了。 v9-11
◎如果立志不信,即使有明顯的神蹟也沒有用,祭司長根本打算連神蹟
的證據都除滅。
(二)耶穌進耶路撒冷(十二章12-19節)
1.許多人聽見耶穌要到耶路撒冷,就拿棕樹枝去迎接耶穌,尊耶穌是彌賽
亞與以色列王。 v12-13
●「棕樹枝」:常用於節日,象徵勝利。
●「和散那」:原來是請求神「立刻拯救」的意思,也可以用作「稱頌
語」。
2.耶穌照聖經預言騎著驢駒進城。 v14-16
●彌賽亞乘驢子進耶路撒冷,是引自撒迦利亞書九章9節。
◎在這沈默的四百年之間,以色列人經歷了許多暴虐的統治,以及軟弱
敗壞的宗教體制,而今天真正的君王來了,卻不是和以往統治者一樣
的貪婪殘暴,而卻是謙卑而謙和的騎著驢來的,這是何等的令人覺得
欣慰與喜樂的事呢!
3.目睹拉撒路復活的人對眾人作見證,眾人因此神蹟去迎接耶穌。v17-18
◎由此可見拉撒路復活的確是一件對當時而言極為偉大的神蹟。
4.法利賽人卻仍然覺得沒有阻止耶穌的勢力是一件沮喪的事。 v19
(三)希利尼人的要求和猶太人的斥拒(十二章20-43節)
1.幾個一起上來過節的希臘人找腓力要求見耶穌。 v20-22
◎這些希臘人應該是所謂「門外進教者」,接受部份猶太教(除了不
接受割禮和某些食物律之外),他們可以在外邦人院禮拜。
2.耶穌表達自己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正如麥子不死就不能結出子粒,如果
愛惜自己的生命就會失喪生命。 v23-25
●愛惜自己的「生命」、恨惡自己「生命」:指肉體的、今世的生命。
●就失喪「生命」、保守「生命」:指屬靈的、永恆的生命。
●「恨惡」:是當時的一種誇飾法,表達「不珍惜」的意思。
◎可見耶穌看外邦人來找耶穌為他上十字架的訊號。
3.要服事耶穌,必須跟從他,但天父會尊敬服事耶穌的人。 v26
●「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我在那�堙A服事我的人
也會在那�堙v(新譯本)。
◎我們是誰,居然能夠得到天父的尊重。服事耶穌的人雖然要跟隨耶穌
、不珍惜自己肉身的生命,但卻得到「與耶穌同在天國」、「得到上
帝尊重」的保證。
4.耶穌表達自己內心憂愁,希望天父救他脫離這時候,但他又是為了這時
候來的,因此他希望天父榮耀他自己的名。 v27-28
◎由這一段聖經中可以看出,十字架的死常常在耶穌的心中出現,並且
是耶穌所擔心害怕的一件事。不過耶穌深知自己的使命,所以即使十
字架的死帶給耶穌不安,但他還是決定順服上帝,以榮耀上帝的名。
5.上帝由天上發出聲音,表達天父已經榮耀了自己的名,並且會再榮耀。
v28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
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上帝表達他已經榮耀了自己的名(耶穌已經順服上帝降生,並且在人
世間生活了幾十年),還要再榮耀。亦即肯定耶穌過去的順服,並且
也表達他會執行十字架的救贖計畫。
6.眾人為這由天上來的聲音議論紛紛,而耶穌表明這聲音是為眾人來
的。 v29-30
◎這聲音對耶穌說話,讓眾人有證據可以相信耶穌真的是天上來的。
7.耶穌說明他的死是讓這個世界受審判,讓世界的王被趕出去,並吸引
眾人來歸向他。 v31-33
●「世界的王」:指「魔鬼」、「撒旦」,見(約翰福音十四章30節、
十六章11節、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約翰一書五章19
節)
◎在這裡耶穌宣告他死亡的意義與影響。
8.眾人質疑人子怎麼會被舉起來?而耶穌卻回應要大家趁著耶穌還在的
時候把握時機信從耶穌。耶穌說完了這話,就離開眾人隱藏了。
v34-36
●「律法」:指「舊約」。
◎舊約聖經並沒有直接說明基督是永存的,不過在詩篇等處有隱約提
及(詩篇八十九篇36節、一百一十篇4節)。
◎顯然耶穌覺得時間緊迫,不應該耗費時間討論這些神學辯論,而應
該趁早信從基督成為光明之子。
9.耶穌在眾人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但是眾人還是不信他,應驗了以賽亞
的預言。雖然如此,官長中有很多人信耶穌,但因為法利賽人的緣故
不敢承認。 v37-43
●「瞎了眼、硬了心」:引自以賽亞書六章10節,原來是上帝
用諷刺的口氣差遣以賽亞去傳上帝的話給那些故意不領受的百姓知
道。這一段經文需要深入去瞭解以賽亞書才能有比較正確的解釋,
上帝呼召以賽亞,當然是要以賽亞去傳遞上帝的信息給背逆的百姓,
而以賽亞領受了上帝的信息之後,也的確是費盡心血、不怕危險的傳
達上帝的心意,無奈以色列人並不領受。因此我們綜觀以賽亞書六章
的記載,就知道上帝用這段話是因為他預先知道以色列人要背棄他,
所以用諷刺的話語告訴以賽亞他所要面對的情況。而耶穌在這裡使用
這段話,聽眾立刻可以瞭解他的意思是百姓不聽背逆,而他的努力將
有如以賽亞對以色列人發言般的付諸東流。
◎以賽亞書本來是看見「上帝的榮耀」,而約翰在此認為以賽亞看見的
等同於耶穌的榮耀,明顯的把耶穌和上帝等同。
(四)基督對自己傳講的信息做出總結(十二章44-50節)
1.耶穌表明信他的就是信天父,看見他有如看見天父。 v44-v45
2.耶穌在地上是光,信他的就不住在黑暗裡。 v46
3.耶穌所說的是上帝所命令的,而這命令就是永生。因此聽見上帝的話
而不遵守的的人,在末日將會受到審判。 v47-50
參、最後的講論與結局(十三章1節到二十一章25節)
一、在閣樓上的講道(十三章1節到十七章26節)
◎十三章到十七章所論及的是耶穌被賣前的最後一夜之事蹟。
(一)謙卑的榜樣與訓誨(十三章1-17節)
1.時間:逾越節以前、吃晚飯的時候。 v1-3
背景: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魔鬼已經將賣耶穌的思想放
在猶大心裡、耶穌知道天父要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動機:他愛屬自己的人。
●「到底」:也可以譯為「到最完全的地步」。
●「逾越節以前」:逾越節在法利賽人的曆法中比祭司(撒都該人)的
曆法早一天,因此造成約翰福音與符類福音的差異
。
◎這一段時間正是逾越節晚餐的時候,門徒在晚餐時彼此爭為大,而耶
穌卻在此採取了奴僕的服事與舉動。
◎十字架的死與復活,在耶穌眼中是痛苦與榮耀的混合,第十二章我們
看到耶穌的憂愁,這裡又看見耶穌看這是「天父把萬有交在他手裡」
。
2.耶穌離席為門徒洗腳。 v4-5
3.彼得不明白耶穌洗腳的目的,引發一段對話:耶穌說明必須接受耶穌
洗腳才能全身乾淨與耶穌有分。 v6-11
●「洗過澡」:原文的時態表示「一次完成」的動作。
●把腳一「洗」:原文的時態顯示這是「從過去到現在不斷發生的事
情」。
●「無分」:「沒有關係」。
◎猶太人赴宴時,先在家洗澡,到達後只須洗掉腳上的灰塵,便全然
乾淨了。
◎這一段有很明顯的「暗示」意味,耶穌說明彼得目前無法理解耶穌為
何洗眾人的腳而後來就能瞭解了。而兩個「洗」的時態,更顯明「洗
澡」有可能意味「重生」而「洗腳」意味「生活方面的潔淨」。「與
耶穌沒有關係」,也是常造成爭論的經節。可能暗示如果耶穌不潔淨
彼得,彼得就得不到救恩。
4.耶穌洗完門徒的腳,說明自己是夫子、是主還願意洗門徒的腳,因此
門徒也當彼此洗腳。 v12-15
◎意思是門徒也應該學習彼此成為對方的僕人,服事對方。
5.耶穌說明照耶穌榜樣作的人就有福了。 v16-17
●「差人」:「被差遣的人」。
(二)叛徒猶大(十三章18-35節)
1.耶穌表明他知道有親密的人要背叛他,而他現在預先告訴門徒是希望
門徒後來可以相信耶穌是神。 v18-19
●「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引自詩篇四十一篇9節。
●「同我吃飯」:表示關係密切。
●「信我是基督」:「信我就是『那一位』」、「信我就是那『自有永
有』的」。
2.耶穌再次肯定自己尊貴的身份,表明甚至接待他所差遣的,就是接待
上帝。 v20
3.耶穌表明門徒之中有一個要賣耶穌,引起門徒的疑慮,彼得便要約翰
問耶穌到底是誰。 v21-25
●「彼此對看」:「困惑」、「面面相覷」。
●「耶穌所愛的門徒」:指使徒約翰。
●「側身挨近」:猶太人宴飲時,側身向左半臥,面向著桌,腳向後
伸。因此使徒約翰是在耶穌的右邊,頭靠近耶穌的
胸前。
●「點頭」:可以譯作「作手勢」、「用動作表示」。
4.耶穌用「蘸餅」的動作指明出賣者是猶大,猶大領受了餅就離席出去
了。 v26-30
●「蘸餅」:在逾越節的晚餐中,蘸餅遞給客人是友好和尊敬的表示,
應該是耶穌對猶大的最後一次呼籲。然而猶大接受耶穌的
餅,卻不為所動,還是決心要出賣耶穌,於是他便完全受
制於撒旦(撒旦就入了他的心)。而且猶大坐在耶穌可以
蘸餅給他的地方,很可能是位在耶穌旁邊的首席上。
5.耶穌表明自己和上帝都即將要得榮耀,自己將離開門徒。 v31-33
●「小子們」:是一個親密的稱呼。
6.耶穌賜給門徒一條新的命令,要門徒如耶穌愛門徒一樣的彼此相愛。
v34-35
◎在猶大出去前,耶穌還是給他最後一次機會,在這之前耶穌還親自成
為替門徒洗腳的僕人。用這種「愛」來彼此相愛,的確對門徒而言是
新的命令,對我們而言,豈不也是令人震驚的新命令呢?人能從我們
的愛之間認出我們是基督門徒嗎?而耶穌卻說這種愛是基督徒的特色
與記號。這是我們可以思考的。
(三)安慰門徒(十三章36到十四章31節)
1.彼得詢問耶穌的去處,並表明自己願意為耶穌捨命,然而耶穌卻表示
雞叫以前彼得要三次不認耶穌。 v36-38
●本節中耶穌用的「你」是單數,指「彼得」個人。
◎在此耶穌暗示彼得也將殉道而死。
◎彼得的三次不認主可以參考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3-35節、馬可福音十
四章29-31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1-34節。
2.耶穌勸告門徒不要憂愁,要信他。並耶穌去是為門徒預備地方,並且要
回來接門徒到天父那裡去與耶穌同在。 v1-3
●「你們信神,也當信我」:也可以翻譯為「你們應當信上帝,也應當
信我」。
●「憂愁」:「震盪不安」,並原文的時態顯示門徒已經開始憂愁了。
●「住處」:有「永存居所」的意思。
●「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
有古卷寫成「若是沒有,我怎麼會告訴你們說『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
方去』呢?」。
◎顯然,門徒開始憂慮耶穌將離他們而去,但耶穌呼籲他們要對上帝和
他有信心(這裡他又把上帝和他自己混在一起當成是門徒信心的對象
),因為他去對門徒是有好處的。
3.耶穌認為門徒知道自己往那裡去,並知道往天國的路就是必須透過
耶穌。耶穌自己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並且把上帝彰顯出來。v4-7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可能這句話的意義是「我就是道路,
因為我就是真理和生命」。
◎雖然門徒對耶穌的救贖與身份如此無知,而耶穌還是對他們這樣有
信心,認為他們知道天堂的路。
4.腓力期望耶穌將天父顯給門徒看,而耶穌回答看見自己就等同於看到
天父,耶穌的所作所為等同於住在其裡面的上帝之作為。 v8-11
5.耶穌到天父那裡去之後,信耶穌的人將做出比耶穌所做的事情還大的事
,並且奉耶穌的名禱告,就必成就。 v12-15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
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奉我的名」:透過對「名」字的瞭解,我們就能正確的瞭解「奉耶
穌的名」的意義是指「所求的事情是合乎耶穌的本質、特徵與性格」
。
6.耶穌要求天父賜下聖靈,永遠與門徒同在。成為門徒的保惠師。v16-17
●「另外賜給你們一位」:原文是「賜給你們另外一位」。
●「另外」:原文是指「別個同質的東西」。
●「保惠師」:法庭用語,指一個出庭為被告辯護或幫助他脫離困境的
朋友。他們的工作是「助辯」、「訓勉」、「代言」、
「忠告」和「安慰」。
◎耶穌在世的時候,有如門徒的保惠師,而耶穌離開世間,上帝另外賜
給門徒一位保惠師,就是「聖靈」。
◎這裡的「認識」,指的應該不單是知識上的認知,也包含「交往」的
意思。
7.耶穌應允不撇下門徒為孤兒,並且門徒將與耶穌分享永生,並門徒會
住在耶穌裡面,耶穌也住在門徒裡面。 v18-20
◎這裡應該是指基督復活之後的顯現。
8.有耶穌的命令又遵守的,這就算是愛耶穌的。這樣的人必蒙天父和耶穌
的愛,並且耶穌要向他顯現。 v21-24
◎猶大可能以為對世人顯現是上帝的義務,不過耶穌並沒有正面回答猶
大的問題反而進一步解釋「顯現」的意思是「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並暗示世人是不遵守耶穌以及上帝的道的,所以上帝無法與他們同
住,也沒有必要或義務與他們同住。
9.耶穌在世時已經說完了這些話,但是聖靈會教導門徒一切的事並幫助
他們想起和耶穌的話。 v25-26
●「指教」:「教導」。
◎這一段應該是單獨對使徒的應許,而並非是對我們的應許。因為我
們無法「想起」耶穌生前說的話。
◎「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意思應該是上帝因為耶穌的特質
的緣故,將差聖靈來。或者也暗指耶穌的名是「約書亞」,意思就
是將百姓帶入迦南地的人,而聖靈要接續耶穌的工作,帶領基督徒
真正進入新天新地。
10.耶穌要把他的平安賜給門徒,而門徒應該要替耶穌高興,因為耶穌要
回到天父那裡去。 v27-28
●「平安」:基本和主要的意義是一種「健全的狀態」,亦即全人在
一終極和末世性的意義上獲得拯救的狀態。其次(次要
的意義),平安指人因進入了健全的狀態而享受心中的
平安。
◎耶穌這裡特別提到「我的平安」,意義應該是指他透過救贖計畫所要
待給門徒的真平安,不是一般人希望的「平安」,而是真實臨到的終
極健全狀態。
11.耶穌預先說這些,是為了幫助門徒可以相信他。而這時撒旦將要掌權
,雖然撒旦在耶穌裡面是一無所有,但耶穌仍然要受死顯出自己對上
帝的順服。 v29-31
●「世界的王」:指「撒旦」。
◎撒旦在耶穌裡面毫無所有,意義可能是指撒旦找不到任何把柄可以
指控耶穌,也在耶穌的生命裡起不了作用。
(四)與基督聯合及其結果(十五章1-27節)
1.耶穌自比為葡萄樹,而把天父比擬為栽培的人。 v1
◎在舊約中以色列常常被比喻為令上帝失望的葡萄樹(詩篇八十篇8節
、以賽亞書五章1-8節、耶立米書二章21節)。耶穌這裡是說明他是
合乎上帝心意的上等葡萄樹。
2.天父會剪去不結果子的枝子,修理結果子的枝子,使其結果更多。 v2
●「結果子」:主要是指「生活的美德」、「基督徒應有的生命表現
」。
●「剪去」:意味「審判」。
◎上帝是審判者也是維護者。
3.門徒要常在耶穌裡面,有如枝子常在葡萄樹上,才能多結果子。因為離
了耶穌,門徒什麼也不能做。 v3-5
◎看上下文,耶穌的意思是指門徒是屬於被上帝透過耶穌的道修理乾淨
的「結果的枝子」。
◎這裡說明耶穌是門徒生命與能力的根源,離開了這個生命的根源,我
們什麼也不能做。
4.不常在耶穌裡面,就會枯乾,將被焚燒。在耶穌裡面就多結果子,天父
也因此得榮耀。 v6-8
◎「祈求就成就」的先決條件是「常在基督裡面」、「基督的話也常在
自己心裡面」,在基督裡面的結果就是「多結果子」、「更多活出基
督的生命」(v5) ,而天父就因此得榮耀。
5.耶穌已經愛門徒了,門徒應該遵守耶穌的命令,常在耶穌的愛裡,如同
耶穌遵從天父的命令,常在天父的愛裡一樣。 v9-10
6.耶穌說明這些教訓的目的,是希望他的喜樂可以存在門徒心裡,並讓門
徒的喜樂可以滿足。 v11
◎耶穌說要「遵守他的命令、常在耶穌裡面」,看起來好像很煩很受拘
束,而他卻說這樣要求的目的是希望我們擁有耶穌的喜樂、擁有滿足
的喜樂。這是值得我們去深思體會的地方。
7.耶穌命令門徒要彼此相愛,有如耶穌愛門徒一樣。耶穌即將開始把門徒
當成是朋友,因為耶穌已經與門徒分享他的計畫了。 v12-15
◎我們是誰,居然可以被稱為基督的「朋友」,可以分享基督的計畫。
8.門徒是耶穌所揀選的,目標是分派門徒去結果子。耶穌的教訓是希望門
徒能彼此相愛。 v16-17
◎一般都是門徒選老師,耶穌的門徒比較例外,是被揀選要活出基督徒
美德的一群。一方面是耶穌主動的揀選、分派,另一方面遵守耶穌吩
咐(包含彼此相愛)的就是耶穌的朋友、分享耶穌的計畫。不管由那
方面看,門徒都應該好好彼此相愛。
9.門徒因為不屬於世界,所以必被世界所恨,因為世界恨門徒之先已經
先恨耶穌。 v18-20
●「恨」:原文時態表達這是一種「固定的態度」。
●「世界」:泛指敵對基督的勢力。
◎相對於門徒之間的愛,世界是以恨的態度來面對不屬於世界的門徒。
而且如果耶穌都被世人逼迫,那比耶穌小的門徒不也理當被逼迫。
10.世界因為不認識上帝,所以要恨惡門徒。而且因為耶穌已經道成肉身
來過世間,所以世人的罪無可推諉,正應驗舊約的話。 v21-25
11.聖靈和門徒要一同為耶穌作見證。 v26-27
(五)門徒、世界、與擁護者(十六章1-33節)
1.耶穌先說明門徒必被世界所恨,目的是希望門徒遇到逼迫時不會跌倒。
並再次預言門徒要遭到「趕出會堂」甚至「殺害」的逼迫。 v1-4
◎「趕出會堂」:按照猶太人的傳統,被趕出會堂的人在社會上蒙上污
名。在商場上要受杯葛、宗教上的優待與權力將喪失,更被認為會無
法進入彌賽亞國度。逐出的期間有時是「三十、八十、九十日」,嚴
重者是「終身被逐」,不過這種嚴重的刑罰需經過公會投票決定。
◎殺基督徒以為自己是事奉上帝的人,想必自己非常確定自己知道上帝
的心意,但其實他們卻是完全不認識上帝,這真是一件悲哀的事。
2.門徒因為耶穌將離去而憂愁,而耶穌安慰門徒,說明他的離去對門徒反
而是有好處的,因為他離去以後,聖靈會來。 v5-7
●「有益」:原文是「有益」或「需要」。
3.聖靈來,會讓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v8-11
●「責備」:法庭用語,意思是「暴露罪惡」、「證實罪行」。
●「會讓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比較貼近原文的
翻譯是「就要為罪、為義、為審判而指控世人」。
◎聖靈對世人的的工作是「叫人知罪」。
4.現在門徒無法領會許多道理,但聖靈會幫助門徒進入一切的真理並
榮耀耶穌基督。 v12-15
●「擔當不了」:意思應該是「過於你們現在能領會的」。
●「將來的事」:可能是指「整個基督信仰的道理」或「末日的事」。
◎「榮耀我」:聖靈的工作是要榮耀基督而不是榮耀自己,由此我們可
以分辨得出真正聖靈的工作。亦即只要看看整個工作的
內容到底是以什麼為核心即可。
5.門徒無法瞭解耶穌講論的意義。 v16-18
●「不多時」:指「短暫的時間」。
◎第一個「不多時」,指的是耶穌被釘死,第二個「不多時」,比較可
能是指「耶穌復活」。
6.耶穌預言門徒即將憂愁痛哭,然而門徒的憂愁即將要變為喜樂,有如產
婦由生產的痛苦變成喜樂一樣,而且這喜樂沒有人可以奪去。 v19-22
●「痛哭」:意思是包含「內心深切的哀傷」及這哀傷「外在的表露」
。
7.到耶穌復活以後,門徒向上帝求就得著,讓門徒的喜樂可以滿足,並且
耶穌要明確的把上帝啟示給門徒。 v23-25
●「比喻」:舊約中大概可歸為四類:(1)箴言
(2)諷刺、嘲笑
(3)謎
(4)寓言
新約中大概可歸為五類:(1)箴言
(2)暗喻
(3)明喻
(4)故事比喻
(5)寓言
◎基督復活以後,門徒與上帝有了新的關係,可以奉耶穌的名直接向上
帝祈求,並且要清楚的認識上帝。
8.門徒將和天父發展直接的關係,因為門徒愛基督,並信基督是由天父來
的。 v26-28
9.門徒表達對耶穌的信心,而耶穌預言門徒將要分散留耶穌孤獨一人,但
耶穌說這些,是要讓門徒有平安。在世上,門徒雖然會遭遇苦難,但耶
穌已經勝了世界。 v29-33
●「苦難」:此字原文與21節的「苦楚」一樣。
◎第30節可能門徒的意思是「耶穌無所不知,所以門徒的問題耶穌也事
先知道,所以門徒甚至不用表達自己的問題,耶穌也可以主動解答。
」
(六)耶穌分離的禱告(十七章1-26節)
☆這是聖經所記錄的耶穌最長的禱告,向來被稱為「大祭司的禱文」。
1.耶穌為自己禱告 v1-5
(1)願天父榮耀耶穌,讓耶穌也榮耀天父,正如天父曾賜給耶穌權柄管
理萬物,並賞賜永生,這永生是奠基於對上帝和基督的認識。v1-3
●「舉目望天」:這是當時人禱告的一個習慣姿勢。
◎在本段的禱告中,耶穌多次稱呼基督徒是「天父賜給他的人」,
充分表明了耶穌認為在救恩的事上,上帝是採取主動的。
◎這三節中,耶穌表達了「永生」的內涵是「認識神並認識基督」
,當然按照猶太人對「認識」的瞭解,應該是包含知識上的認知
與實際的交往。
(2)耶穌在地上已經榮耀了天父,並完成天父所託付的事,現在求天父
讓基督再次享有創世以前即與天父共享的榮耀。 v4-5
●「世界」:此處的世界應該是指「宇宙」。
2.耶穌為門徒禱告 v6-19
(1)耶穌已經將上帝的名顯給門徒看,並把上帝的道賜給門徒,門徒領
受道,又相信耶穌是由神那裡來的。 v6-8
◎「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亦即是表達耶穌把上帝的屬性與本質
顯明給門徒瞭解。
(2)耶穌為門徒祈求的原因是因為「這些人是屬於上帝的」,並且耶穌
因為門徒得了榮耀。 v9-10
(3)耶穌求上帝讓門徒合一。 v11
●「叫他們合而為一」:原意是指「使他們繼續合一」而非「使他
們成為一」。
(4)耶穌在世的時候護衛了門徒,使得除了猶大以外沒有使徒滅亡。v12
●「保守」:「保存」的意思。
●「保護」:「護衛」,特指面對外界攻擊時的護衛行動。
●「滅亡之子」:指的應該是「猶大」。
(5)耶穌求上帝保守門徒可以脫離惡者。 v13-15
●「世界」:這裡的「世界」是指「與上帝敵對的勢力的總集合」。
●「惡者」:原文可能指的是「撒旦」或「罪惡」。
◎耶穌沒有忘記門徒的工作崗位應該是世界,也顧慮到門徒工作的動
力-「耶穌所擁有的喜樂」,因此耶穌求上帝保守門徒可以脫離惡
者而不求上帝讓門徒脫離世界,我想這是我們應該可以多思考的。
(6)因為門徒不屬於世界,所以耶穌求上帝用真理使門徒分別出來歸給神
。 v16-19
●「聖」:基本意義是「分別」的意思,後來引伸為「分別出來歸給
神」之意。
●「自己分別為聖」:在七十士譯本中,這個動詞是用來指祭司和祭
物的分別為聖,因此耶穌說出這句話時,應該
是想及其十字架之死。
◎門徒的本質已經不屬於敵對上帝的勢力,而耶穌進一步求上帝用「
上帝的道」讓門徒由世界分別出來歸給神。
3.耶穌為所有的基督徒禱告 v20-26
(1)耶穌求上帝讓所有的基督徒都能合一,讓世人看出上帝差耶穌來,
並且上帝愛基督徒有如愛耶穌一樣。 v20-23
◎實在很難想像耶穌心目中的基督徒應該是合一的一群,而且還要
世人由基督徒的合一中看出上帝的工作與上帝的愛。現在的教會
,到底是出了怎麼一回事呢?
(2)耶穌求天父讓基督徒也可以同享天國的福份,可以看見基督的榮耀
。 v24
●「願」:意思是「我定意要」。
◎這一節中,耶穌的意思就是他定意要門徒能夠與他同享天國的福
份,才能看見上帝所賜給基督的榮耀。
(3)耶穌求上帝的愛在基督徒裡面,耶穌也在基督徒裡面。 v25-26
◎這裡耶穌表明自己已經將上帝的本質與屬性指示給基督徒,並且
還要繼續把上帝的屬性與本質指示給基督徒,讓基督徒裡面充滿
上帝的愛。
二、耶穌被賣、拘捕及受死(十八章1節到十九章42節)
(一)耶穌被捕以及彼得不認耶穌(十八章1-27節)
1.耶穌被捕 v1-12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7-56節、馬可福音十四章43-50節、路加福音二十
二章47-53節
(1)地點:過汲淪溪的園子,是耶穌和門徒屢次聚集之處,猶大也知道
該地方。 v1-2
●「汲淪溪」:耶路撒冷城以東的谷地。除了雨季之外,其他時候
溪水都是乾涸的。
●「園子」:就是「客西馬尼園」,意思就是「橄欖園」。
(2)猶大率領一隊羅馬兵,和祭司長的差役來抓拿耶穌。v3
●「一隊兵」:原文是指羅馬兵的一個兵團,人數大約是六百人到
一千人左右。這種兵團是由「千夫長」率領。不過
在此可能只是指一個兵團的其中一部份人。
●「差役」:相當於公會所派遣的「聖殿侍衛」。
●「燈籠」:可以承載家用油燈的陶製器具。
●「火把」:綁在一起的含油脂木塊。
(3)耶穌知道自己將面對的事,所以出面承認自己是「我是」,並要兵
丁放過門徒,以應驗耶穌自己以前所說的話。 v4-9
●「我就是」:與出埃及記中三章14節中上帝的自稱「我就是『我
是』」酷似,暗示他是上帝。也就是因此,聖殿侍
衛等會退後倒在地上。
(4)彼得拿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右耳,耶穌制止彼得,認為自己應該
承擔天父要給他喝的杯。於是耶穌就被抓拿捆綁了。 v10-12
●「刀」:原文是指「匕首之類的短刀」。
●就對彼得「說」:「喝令」。
◎只有約翰福音記載這僕人的名字,可能是其他三福音寫成時,
彼得還在世上,記載僕人姓名可能會引起彼得的麻煩。而約翰
福音寫作時,彼得已經去世,所以可以清楚記載僕人的名字。
2.耶穌在大祭司前受審以及彼得不認主。 v13-27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57-70節、馬可福音十四章53-72節、路加福音二十
二章54-62節
(1)耶穌被帶到亞那(該亞法的岳父)面前受審。 v13-14
●「亞那」:是西元七到十四年的大祭司,後來被羅馬巡輔格拉都
革職。不過當時的大祭司是終身職,所以羅馬人雖然
把亞那革職,猶太人心目中還是把亞那當成是大祭司
。
●「該亞法」:是西元十八到三十六年的大祭司,後來被羅馬巡輔
維大利厄司所廢。
◎猶太律法規定犯人不能在審訊當天被判罪。
◎約翰在此暗示該亞法認為耶穌替死是有益的,那他來當審判官,
怎麼會有公平的審判呢?
(2)彼得和另一個門徒跟進大祭司的院子,此時彼得因為看門的使女的
詢問第一次不認耶穌。 v15-18
●「那門徒」:指的就是本書作者約翰。
●「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使女的問話,按照原文的結構,是
預期「否定」的回答的。亦即使女並不懷疑彼得可能是耶穌的門
徒。
●「烤火」:耶路撒冷標高約海拔兩千六百呎,此時大約是三、四
月,所以天氣冷須要烤火。
(3)大祭司盤問耶穌關於他的門徒和教訓,耶穌並不屈服,認為自己做
的都是公開事,沒有什麼秘密。 v19-23
●「指證」:原文是法律用語,表示耶穌邀請差役用正當的法律方
式行事。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公正的審訊應該先讓證人發言,而不是直接
盤問被告。
◎耶穌以自己的講論是公開的,也有許多人為他作證。亦即他暗示
他沒有任何與公開講論相違背的非法言行。
(4)亞那把耶穌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面前。 v24
◎很可能亞那和該亞法是住在同一棟四方形的樓房內。
(5)彼得在大祭司的僕人面前兩次不認耶穌,之後雞就叫了。 v25-27
●「你不也是他的門徒麼」:此問句預期的答案也是「否定的」。
●「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麼」:此句預期的答案是「肯定
的」。
◎彼得在客西馬尼園的勇敢和現在的懦弱比起來,實在是有很大的
差異。看門使女可能是無心的一句話居然造成彼得第一次的否認
主,之後接二連三的否認,也就不足為奇了。然而誰知道一個小
小的試探,會讓一個剛剛勇於拔刀的人變成羞於承認的懦夫呢?
難道這就是人間「勇氣」的本質?
(二)比拉多的審問(十八章28節到十九章16節)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1-31節、馬可福音十五章1-20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
1-25節
1.眾人把耶穌由大祭司處押解往彼拉多那裡,並表明他們想置耶穌於死地
。 v28-32
●「衙門」:指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臨時官邸,因為當時正值節期,所
以彼拉多會到耶路撒冷坐鎮。彼拉多平常到耶路撒冷時住
在「希律堡」,此時是進駐聖殿西北方的「安東尼堡」。
這時希律也到耶路撒冷,就住在「希律堡」。
●「恐怕染了污穢」:按照猶太人的規矩,進入外邦人的住宅就沾染污
穢,而這種禮儀上不潔的人就不能守逾越節。
●「天還早」:可能是指「籠統的早」,或是特指晚上三點到六點的時
間。
◎這些人不怕謀殺之罪,反擔心自己是不是會沾染了禮儀上的不潔,實
在正如耶穌所說的「駱駝吞下去、蠓蟲濾出來」。
◎在審判沒有進行前,就直說自己缺乏殺人的權柄,意圖似乎是非常明
顯了。
2.彼拉多詢問耶穌,問他是不是猶太人的王?耶穌表明自己是一個不屬於
這世界的王國的王,來到世間的目的是為真理作見證。 v33-37
●「你是猶太人的王麼」:此句原文是含有一種「藐視的態度」。
●不「屬」這世界:「來源」,而非「屬於」。
●「爭戰」:原文的時態顯示是「早已經開始爭戰」。
●「這樣,你是王麼」:可以翻譯為「這樣,你是王了,對不對?」或
「這樣你是王了!」。前者比較可能。
◎「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提示彼拉多到底
他所謂的「猶太人的王」是「政治性的」還是「宗教性的」?而彼拉
多的回話就顯示所控告的罪名是「宗教性」的。
◎一方面彼拉多覺得這根本是猶太人的事,是因猶太人委託他才插手的
。另一方面,彼拉多也知道耶穌絕對不是政治方面的敵人,所以他認
定耶穌並沒有罪。
3.彼拉多一面質疑耶穌口中的真理到底是什麼,一面卻清楚的告訴猶太人
他無法查出耶穌的罪行,並詢問是否他應該為猶太人釋放耶穌,而猶太
人選擇要巴拉巴。 v38-40
◎彼拉多一面解嘲的隨意問「真理是什麼」,一面走出去宣告耶穌無罪
,他大概想要用一些技巧讓猶太人罷休,所以提出逾越節放人的意見
,沒想到猶太人還是不放過耶穌,寧可選巴拉巴。
4.彼拉多將耶穌鞭打戲弄之後,帶耶穌出來見眾人,表明自己查不出耶穌
有罪。
◎彼拉多這樣做可能是為了希望透過對耶穌的處罰,讓群眾息怒。
◎「鞭打」:這是用一種九尾皮鞭來鞭打人的刑罰,這種鞭子尖端藏著
鐵塊,被鞭打的人會皮開肉爛。因為鞭打的刑罰過度殘酷
,所以羅馬政府下令凡是羅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約瑟
夫的猶太古史記載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肉變成醬狀,骨頭
畢露,死狀恐怖。
5.祭司長和差役卻還是執意要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並以耶穌違背猶太人的
律法,以自己為神的兒子所以該死。彼拉多聽到祭司長的控告,反而更
害怕。 v6-8
●「喊著」:「吼叫」。
◎彼拉多的害怕,顯示出彼拉多認為耶穌的確有可能是「神的兒子」。
6.彼拉多詢問耶穌由何處來,耶穌並不回答,並以彼拉多的權柄是由上帝
而來回應彼拉多的恐嚇。 v9-11
●「上頭」:指「神」。
◎在這場審訊中,彼拉多舉棋不定,進出衙門有七次之多,宣佈耶穌是
無罪的,卻沒有勇氣釋放耶穌直到最後迫於猶太人的壓力而釘耶穌十
字架。
7.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以對羅馬皇帝的忠誠來要脅彼拉多,
以致彼拉多決定把耶穌釘十字架。 v12-16
●「鋪華石處」:大概位於聖殿西北角的安東尼堡內。
●「厄巴大」:原文是「屋之背」,可能是「丘地」的意思。
●「豫備逾越節的日子」:應該翻譯為「逾越節的預備日」,意思是逾
越節週內的星期五。
●「午正」:原文是「第六時」,應該是用羅馬算法,這時應該是早上
六點,而非是中午。
●「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這是彼拉多用來嘲諷猶太人的問
話。
◎「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祭司長為了釘死耶穌,
不擇手段,甚至願意承認羅馬政權的統治是正當的。而應當以神為主
為王的祭司長說出這種話來,實在是令人覺得寒心。
◎彼拉多曾經犯過兩次重大錯誤,一次是把皇帝的肖像放在軍旗上開進
耶路撒冷,引起群眾嚴重的抗議事件。而另外一次是彼拉多決定為耶
路撒冷城建立一套新的供水系統時,決定動用聖殿的獻金,結果使猶
太百姓群情嘩然,發生武裝抗議。結果彼拉多決定武力鎮壓,結果情
勢不能控制,造成重大死傷。因此彼拉多已經累積許多民怨,如果百
姓把這些事情直接向政府彈劾,彼拉多一定會被革職,所以這時候彼
拉多不敢違逆眾人的意思,而約翰福音十九章12節中猶太人高喊的話
,就是暗示要以舉發彼拉多的失職來脅迫他就範。亦即彼拉多面對正
義與自己在巴勒斯坦的統治權之間的矛盾,他選擇了自己的統治權而
放棄正義。
(三)耶穌被釘及被埋葬(十九章17-42節)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2-61節、馬可福音十五章21-47節、路加福音二十三
章26-56節
1.耶穌背自己的十字架到髑髏地上被釘十字架,同釘的有兩人,耶穌被釘
在中間。 v17-18
◎依照羅馬慣例,囚犯行刑前由一百夫長領著遊街示眾,以警效尤。
◎通常犯人要親自背負十字架的橫樑往刑場。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2節
顯示後來是由古利奈人西門替耶穌背負。
◎「各各他」:正如羅馬政府一般的刑場,位於城鎮之外,該地離耶路
撒冷的城牆不遠。「各各他」是亞蘭文,意思是「髑髏
地」,「加略山」意思也接近,是源自拉丁文。
2.彼拉多用三種文字寫了牌子,表明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是猶太人的王,雖
然祭司長反對,但是彼拉多仍然堅持。 v19-22
◎「希伯來文」:猶太人的文字。
「羅馬文」:「拉丁文」,羅馬政府的官方文字。
「希臘文」:當時的世界語言。
◎彼拉多寫耶穌的罪狀是「猶太人的王」,恐怕是諷刺的成分居多,
而在審訊時他不能堅持耶穌的無辜,卻在這時堅持要使用這讓猶太
人難堪的語句。
3.兵丁將耶穌的衣服分成四份,而抽籤分了耶穌的裡衣,應驗了聖經上
的話。 v23-24
●「裡衣」:一種襯衣,從頸部遮蓋到膝蓋或踝骨。一般是用比較名
貴的料子作成。兵丁這樣的作為正好應驗了詩篇二十二
篇18節。
4.耶穌把他的母親交托給使徒約翰,約翰就把耶穌的母親接到家裡去。
v25-27
◎意思應該是約翰就負起了照顧耶穌母親的責任。
5.耶穌為了應驗聖經的話,喝了醋就死了。 v28-30
●「醋」:指一般人飲用的酸酒,是一種廉價的普通飲料。
◎耶穌死前最後的一句話居然是「成了」,這真是令人訝異的一件事,
在耶穌心目中,這個死亡就好像他任務完成的宣告一樣。這死前的一
句話,更清楚的顯明他對救贖工作的深切體認。
6.猶太人求彼拉多打斷被釘十字架者的腿,以避免屍首留在十字架上,
而兵丁驗證耶穌已死,所以不打斷耶穌的腿,這也應驗了聖經的記載
。這些事作者都親眼見到而能作證。 v31-37
●「打斷他們的腿」:因為不能依賴腿來支撐身體重量,很快就會窒
息而死。
●「槍」:矛。
●「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
●「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可能出自出埃及記十二章46節、民數記
九章 12節、詩篇三十四章20節。
◎「血和水流出來」:人死亡時,體內的血和水分分開。也有人說這
是直接扎破心囊及心臟本身的結果。
◎「看見這事的那人」:應該是指本書的作者約翰。
7.暗暗作門徒的約瑟領走耶穌的身體,尼哥底母帶香料來膏抹耶穌,將耶
穌葬在一座新墳墓中。 v38-42
●「一百斤」:這是很大的數量,與埋葬王室的人使用的份量一樣。
●「細麻布」:像繃帶一樣的細長布條。
◎「新墳墓」:這墓地是約瑟的私人墓地(馬太福音二十七章60節)。
三、復活及顯現(二十章1-31節)
(一)序曲:週日,眾人發現耶穌的身體不見了。 v1-10
○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1-10節、馬可福音十六章1-8節、路加福音二十四
章1-12節
1.時間: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
發現人:抹大拉的馬利亞。
看到的情況: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v1
●「清早」:原文指凌晨三點到六點的時間。
●「抹大拉」:位於加利利海西岸的漁村。
◎其他福音書提到另外有其他的婦女也來到耶穌的墳墓,可能因為取
材的關係所以這裡特別提到抹大拉的遭遇。
2.抹大拉的馬利亞通知彼得和約翰,兩門徒就跑去墳墓看,看到細麻布和
裹頭巾的狀況就相信耶穌復活了。 v2-8
●低頭往裡「看」:意思是「沈思的看」。
●「看見」細麻布:原意是「不假思索的看」。
●「捲著」:「整齊捲起」。
●「看見」就信了:另一個「看」字,意思是「明白的看」。
◎這裡將細節描述的相當詳細,顯然是約翰自己的親身經歷,也清楚
的說明約翰為何相信耶穌復活的關鍵是因為看到物證-「耶穌的裹
頭巾和細麻布之整齊擺放」。
3.雖然如此,這兩門徒仍然不明白基督復活的意義,就回自己的住處去
了。 v9-10
(二)耶穌跟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 v11-18
○馬可福音十六章9-11節
1.抹大拉的馬利亞卻留在墳墓外面哭,卻看到兩位天使,並與天使對話。
v11-13
●在墳墓外面「哭」:亦即是「沈靜的啜泣」。
2.看到耶穌顯現,仍然不知道是耶穌,還意圖詢問復活的耶穌尋找耶穌的
屍體。 v14-15
◎顯然馬利亞是傷心過度或者是耶穌的容貌略有改變,以致她一下子無
法認出耶穌。而我們由她的反應也知道她並不預期耶穌會復活。
3.耶穌一句呼喚,喚醒了馬利亞,耶穌告訴馬利亞不要拉住他,並要她去
通知門徒。 v16-18
●「拉波尼」:比「拉比」更莊嚴的叫法,常被用來稱呼「神」。
●不要「摸」我:「黏附」、「緊貼」、「拉住不放手」。
●「不要摸我」:原文是「放開手,不要抓住我」的意思。
◎馬利亞大概一看到耶穌就拉住他不放,所以耶穌叫她不要拉住他,因
為他不是現在就會永遠與門徒在一起,而必須先去見天父,直到末日
才會和門徒永遠在一起。
(三)耶穌向門徒顯現 v19-23
○馬可福音十六章14-18節、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6-49節
1.耶穌出現在門徒聚會的地方,對門徒說:「願你們平安」,並展示其
傷痕。 v19-20
●「關」了:「關鎖」。
◎這裡顯明復活的耶穌不受空間的限制,可以自由穿越關鎖的房門。
2.耶穌差遣門徒,並要門徒受聖靈。 v21-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
下了」:直譯是「罪得到你們赦免的那些人,他們早已經得了赦免
,罪得不到你們赦免的那些人,他們原本就是未得赦免的人」。
◎天父差遣本質不屬於世界的耶穌進入世界拯救世人、傳揚天國的福音
,耶穌也差遣門徒進入世界拯救世人、傳揚福音。
◎原文的「靈」和「風」原文相同,因此耶穌在此吹氣的舉動,應該是
幫助門徒體會與瞭解耶穌要讓他們受聖靈。
◎「你們赦免....」:比較可能的解釋是表達「傳福音」的結果,當門
徒或基督徒本於福音的內涵宣告赦免誰的罪,誰
的罪本來就被上帝赦免了。反之,當門徒或基督
徒本於福音的內涵留下誰的罪,那些人本來就是
未得赦免的人。
(四)多馬的懷疑與耶穌對多馬的顯現 v24-29
1.耶穌第一次對門徒顯現時多馬沒有看到,多馬認為他必須親眼看見,
親手探觸才願意相信。 v24-25
2.過了八日後,耶穌又顯現,特別要多馬親手碰觸他,多馬就釋疑了。
v26-28
◎即使是多馬的這種懷疑主義者,耶穌還是憐憫他,用他能夠接受的
方式來幫助他知道自己已經復活。
3.耶穌應允沒有看見就信的更為有福。 v29
◎日後的基督徒都是屬於那種「沒有看到就信的」,照耶穌的說法,是
這樣的人比多馬更為有福。
(五)結論與寫作目的 v30-31
1.本書只是節錄耶穌的事蹟。 v30
2.本書寫作的目的是要讀者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而因信耶穌的
名得生命。 v31
四、附錄(二十一章1-25節)
◎約翰福音到了二十章,應該已經算是完成了,所以有不少學者認為第二十一章
是後來附加的。不過根據抄本的證據,目前所有的抄本都包含第二十一章,所
以比較可能這章還是約翰的著作,只不過是屬於附錄性質,或者如某些學者推
斷的,這是約翰晚年對約翰福音的補充。
(一)提比哩亞海邊顯現的地點與看見顯現的門徒 v1-2
●「提比哩亞海」:這湖最初名叫「革尼撒勒」,後稱為「加利利海」
,最後因為湖畔新建的「提比哩亞城」而改名為「
「提比哩亞海」。
(二)顯現的背景:門徒終夜打魚而無所獲,耶穌行神蹟讓門徒補到魚。 v3-6
●「小子」:親暱的稱呼,也可以翻譯成「朋友」。
◎門徒重操打魚舊業,終夜打魚無所獲而透過耶穌的神蹟得滿網的魚,這
是門徒以往經歷過的經驗。
◎門徒重操舊業的理由,可能是因為經濟上的需要,或者也因為有一段時
間沒有看到復活的耶穌,一時不知道做什麼好,所以就在老家做起熟悉
的打魚工作來。
(三)約翰認出耶穌,彼得與其他門徒各有不同的反應。 v7-8
●「炭火」:煤炭。
●「問」:「詳究」、「查考」的意思。
◎可能因為以往的經歷,讓約翰很快的認出那是耶穌。於是彼得立刻熱
情的跳下水,游過三百呎的距離上岸。束上外衣,可能是為了禮貌與
慎重的緣故。
◎耶穌為門徒預備好了早點,門徒恐怕是滿腹狐疑,不知道耶穌怎麼弄
起早點的,不過鑑於耶穌復活後的身體不同於以往,門徒也不敢隨便
詢問。
(四)耶穌三次問彼得是否愛主 v15-17
●「比這些」:可能指「打魚這行業或用品」、「比你愛這班人」或「
比這班人愛我的程度」。
●耶穌第一、二次的問題中所出用的「愛」字是「agape」,表達的是至
高的愛,第三次的問題中所用的「愛」字是「philia」,表達的是朋友
之間或人間的至愛。彼得三次的回答都是「philia」亦即人間的至愛。
◎耶穌問題中的「愛」字變化,是否代表特殊的意義?這是解經家意見
不同的地方。因為約翰常常混用這兩個字,而在這麼短的距離混用兩
種「愛」字,似乎別有用意。
◎自然,這三次問話是為了讓彼得有機會可以補足他以前三次不認主的
失敗。而彼得也戰戰兢兢的,兩次告訴耶穌他不過是用朋友的愛來愛
耶穌而已,不像以前一般的有把握。而當耶穌第三次用朋友的愛來詢
問彼得(標準降低了),就憂愁起來,恐怕是耶穌也懷疑他是不是能
用人間的愛來愛他(耶穌的用意可能是準備接納彼得只能用人間的愛
來愛他),所以特別說明耶穌應該看得出來他真的是用人間的愛來愛
耶穌。
◎對於彼得的失敗,耶穌如此細膩寬容的給彼得機會,我想我們失敗時
,應該不用懼怕回到上帝面前。相信他還是不改變他的愛。
(五)耶穌預言彼得的死。 v18-19
◎教會傳統記載彼得在西元六十四年被倒釘十字架而死(優西比烏的「教
會史」)。
(六)澄清對作者的誤會,介紹本書作者與寫作動機 v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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