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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davidlee@iafrica.com,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佛教 FAQ - Beta 版 (問題10 ~ 19)
發信站: UUNET Internet Africa (Mon Mar 17 00:53:06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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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嗎?
11.佛教徒應該如何舉行喪葬儀式?
12.如何做佛事?
13.居士可接受寺院的饋贈嗎?
14.在家居士如何設佛壇?
15.在家學佛如何課誦?
16.消災、延生是可能的嗎?
17.加持的功用是真的嗎?
18.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嗎?
19.持咒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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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嗎?

    所謂感情,是指男女之間、親子之間和朋友之間的關係,亦即愛情、親情和友
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沒有父母,也不可能沒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
佛教徒也應有個人的配偶。佛把眾生稱為「有情」,也就是說脫離以上三種情,就
不是眾生。而且,學佛是由眾生來學的,是由凡夫開始的,任何人之間的接觸交往
,都必須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講離慾,則無法使一般人進入佛門;如果佛的
教化沒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難教化眾生。

    佛法所稱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感
情,有人稱之為「愛」。愛除了分為有條件和無條件之外,也有「有我」和「無我
」之別。佛菩薩的慈悲是無我的,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我的;親子之愛是無條件的
,男女之愛和朋友之愛則可能是有條件,也可能是無條件的。佛法是要從基礎的愛
來引導至無我的慈悲。

    由於佛菩薩可以無我,眾生不可能無我,因此要教導眾生從有我的愛而漸漸進
入無我的慈悲;也需要先從有條件的愛,而加以淨化成無條件的愛。因此,佛教不
能一開始就叫人離開感情生活。

    至於佛教徒應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呢? 家庭是感情關係的基礎。家庭的基礎從倫
理上說是親子之情,它的構成始於男女的夫婦關係,繼而從家庭成員擴展到家庭以
外的親戚朋友。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會的活動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國有句俗
諺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說「夫唱婦隨,白首偕老」。這些都是以感
性的情為基點。如果沒有情,就像機器沒有潤滑的油,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也很
容易因摩擦而受損傷。佛法目的不外為教化世間凡夫,誘導凡夫將矛盾化為和諧。
因此,佛法有兩個不變的法門──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
來指導慈悲、運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從混亂變為條理,從矛盾成為和諧。情
感如果離開理性的智慧,就會氾濫成災,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經,叫《六方禮經》,其中提到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印度,有一種宗教
信仰,教人專門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尸迦羅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誠地禮
拜六個方位,便問他拜的是什麼。那位青年說不出所以然,只回答這是父親的意思
,父親在世時拜方位,他去世之後兒子也應照著拜。佛陀告訴他,佛教也拜六方,
如其以孝順父母為東方,恭敬師長為南方,夫婦互相體諒為西方,愛護親友為北方
,體恤僕從部屬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為上方;同時並說明了父母對兒女、師長
對弟子、部屬佣人對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門對俗人,各別所應具有的態度和責任。像
這些都屬於感情的範圍,是人間的倫理關係。能夠善於處理感情問題而過正當的感
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開始。

    《維摩詰所說經》的〈佛道品〉中,記載普現色身菩薩與維摩詰的一段問話。

    菩薩問維摩詰說︰「你有父母妻子,也有親戚等眷屬,還有部屬和朋友,這不
是很累贅嗎? 」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薩,卻又拖家帶眷,怎會自在呢? 維摩
詰答道︰「我的母親是智慧,父親是度眾生的方法,妻子是從修行得到的法喜,女
兒代表慈悲心,兒子代表善心和誠實;我有家,但它代表畢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
切眾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種不同的修行法門,在我周圍獻藝的美女就是四種攝化眾
生的方便。」

    這一品涵蓋了在家人生活環境中的種種人事物,維摩詰不但不因有這些累贅而
不自在,反以大智慧來運用大慈悲。他雖然過著與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
有其解脫自在的內心世界。

    可見,佛教徒並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來指導感性;以感
性來融合理性。能夠以理性的智慧來指導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過得非常豐富、順
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

    所謂佛法的指導和智慧的原則,是教我們如何處理感情問題,而不是要我們放
棄、排斥或厭惡感情。如果用情不當,會帶來困擾;用情沒有節制,也會造成災難
。例如︰父母對子女固然要愛護,但是溺愛,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間應該相愛,
可是婚外情或婚前複雜的感情生活,不僅會惹來家變的麻煩,也會給社會製造糾紛
。另外,對親戚朋友以及師生之間、主僕之間等等關係,也都要基於理性而付出感
情,否則徒生困擾。佛法,並非反對感情生活,而是要指導我們如何過合理合法的
感情生活。

11.佛教徒應該如何舉行喪葬儀式?

    葬儀的進行,應該有誦經、念佛等佛事。但在中國現行的佛教葬儀中,出家人
只管誦經,卻不是葬儀的主體;因為葬儀中的家祭、公祭等儀式,均委由葬儀社派
人司禮,佛事反倒成為一種點綴。

    正確的佛教葬儀,除了司禮者之外,主體應該是出家的法師為亡者誦經。參與
的大眾,均應人手一冊佛經跟著持誦。持誦的內容,最好是簡短的經文及偈頌,例
如「心經」、「往生咒」、「讚佛偈」、佛號、「迴向偈」等,不用喝,只用誦;
否則,大眾無法隨唱而無參與感。然後由法師簡單地介紹亡者的生平及其為善、利
人、學佛等的功德,並做簡短的開示──一則度化亡者超生淨土佛國;同時安慰、
啟發亡者的家屬、親友。

    至於家祭和公祭,最好同日舉行,因為既然已經全體參與葬禮了,就沒有必要
另外舉行;否則,除了拉長葬儀的時間外,只是顯示個人和團體的突出感而已。如
果要同日舉行家祭或親友、團體的公祭,則應該在正式的葬儀之前舉行。佛化的葬
儀應該簡單、隆重,前後的時間不須超過一小時,最多一個半小時。至於用中西樂
隊或儀仗等場面,都是虛榮的鋪張,此舉對於非佛教徒而言,也許有其慰靈的作用
;對佛教徒來說,則反而會擾亂亡者一心求生佛國淨土。

    自古以來,佛教的喪葬並沒有一定的制度。但在中國,有關死者未亡之前的彌
留,及命終後的沐浴、更衣、設靈位、伴靈、納棺、出葬、埋葬、做七,乃至百日
等,大致都有它固定的儀式。

    依據「淨土法門」,在彌留時宜有善知識──不論是在家或出家的修行者──
為亡者說法、誦經、念佛,稱為助念,一直到命終十二小時之後,移動遺體,為之
沐浴、更衣,並繼續以助念代替伴靈。而且,每舉行一項儀式,都用佛法開示亡者
,令其一心皈命佛國淨土。當然,最好能有出家僧眾說法開示,否則亦應以同道、
同修中的長輩乃至資深的平輩為之。

    對於佛教徒,遺體的處理,只有坐龕、坐缸和火葬、土葬的不同。如果遺體坐
龕,則採坐龕火化,只有封龕及舉火的儀式;如果遺體坐缸,則有封缸土葬的儀式
;如果遺體臥棺,則有封棺的儀式,封棺以後,有土葬及火葬兩種,若係火葬,則
將骨灰罈置於寺院或墓場的塔中,也有將骨灰罈埋於地下墓中的。

    不論是火葬或土葬,凡有儀式,均以念佛、誦經、迴向代替由家屬輪番舉哀及
哭泣、音樂等的鋪張。在過去的農村社會,如果家有老人,往往會預備棺木,稱為
壽材;預備葬服,稱為壽衣,以求福壽綿長,大吉大利。在今天工商業的社會以及
都巿的環境,已經不許可有這樣的風俗,而事實上也沒有這樣做的必要。

    上面已經說過,佛教的葬儀宜力求簡單、隆重。且特別不允許在喪葬期間,以
殺生的葷腥招待親友,更不可以酒肉葷腥來祭祀亡者。故在吾鄉江蘇參加喪禮的用
餐稱為吃豆腐,那是由於純以素食招待前來弔祭的親友,以豆腐類的食物為主之故
。靈前則以香花、蔬果、素食供養。花籃、花園、輓幛,亦當適可而止;最好除了
喪家和代表性的親友致送數對花籃以及數幅輓聯、輓額以表示悼念之外,不需要大
事鋪張。如果親友致送奠儀,除了由於家屬貧苦而留著喪葬費用及生活所需外,最
好悉數移做供奉三寶、弘法利生及公益慈善等的用途,將此功德迴向亡者,超生離
苦,蓮品高昇。

    至於父母親過世,飲泣哀傷乃人之常情。世尊涅槃之時,除了已得解脫的大阿
羅漢,弟子們無不涕泣。唯世習以哭泣表示亡者的哀榮,則屬虛偽。佛教徒當以佛
事代替哭泣。

    那麼什麼時候為亡者做佛事? 如何做佛事? 請看下一節。

12.如何做佛事?

    所謂佛事是學佛之事,弘揚佛法之事,主要對象是人。課誦、聞法、講經、布
施、持戒、修定、八正道和六波羅蜜,都是佛事。

    但是在中國一般的民間生活中,並沒有做佛事的觀念。通常只是在親友或眷屬
亡故之後,才想要為他們做一點補償、救濟性的佛事,稱為超度、薦亡,而且是邀
請專業的僧侶、尼師來為亡者誦經、禮懺。

    做佛事的時候,亡者的家屬大都是站在僱主的立場,並不直接參與,共同禮誦
;甚至誦經禮懺的壇場在做佛事,他們通常也只在一旁交際應酬、談話,乃至打麻
將,而把佛事當成表示哀榮的點綴。這種情況,既對佛法不敬,也對亡者無禮,只
可說是一種習俗的活動,不能稱為佛事。

    做佛事必須具備虔誠、恭敬、肅穆、莊嚴的條件,最好是亡者的家屬、親友親
自持誦、禮拜佛經、懺儀、聖號。必要時,禮請僧眾做為導師,指導、帶領佛事;
壇場則不可吵雜、零亂、喧嘩。

    佛事不是儀式,不可把佛事做為葬儀的一個節目來看。家屬親友必須盡可能地
全體參加,能夠跟隨持誦最好,否則亦當陪伴、聆聽、禮拜。依亡者親友的虔誠、
恭敬,感應諸佛菩薩,以佛法的神力及佛法的道理,給予亡者救濟及開導。因為做
佛事就是召請亡者臨壇聽法,化解煩惱的業力,而得超生離苦。如果親友、眷屬對
於佛事漠不關心,既不參與,也不禮敬,對亡者的功用,縱然是有,也極其輕微。

    為亡者做佛事,最好是在過世之後,七七四十九天之內。通常,人在死後,若
有重大的惡業,直接下墮三塗;若有眾多的善業,便可立即生天;若修淨業,即可
往生淨土。否則的話,就在四十九天之內,等待因緣成熟,隨緣、隨業轉生。

    在未轉生之前,為他超度,便能轉惡業的力量為善業的基礎,心開意解、積習
漸消,便可超生天界,乃至往生淨土。如果已墮三塗,依親友眷屬做佛事的功德力
量,也能減少亡者的痛苦,改善三塗的環境。如果已生天界,也能增進亡者在天上
所享的福樂。如果已生淨土,也能使他蓮品高昇。即使是在四十九天之後,當然還
是可以做佛事,同樣可使亡者得到超度與救濟的力量。所不同的是,如果死者已經
轉生或下墮,就沒有辦法挽回他投生的類別。

    根據《地藏經》的記載,若要超度先亡眷屬,應該恭敬、供養諸佛菩薩,讀誦
、受持諸種佛經。如果依照《盂蘭盆經》的記載,應該布施、供養出家僧眾。綜合
而言,以亡者親屬的立場,用亡者遺留的財物,盡力布施,供養三寶,救濟貧窮,
利益社會,乃至等施一切眾生,使之離苦得樂,都是促成亡者超生離苦,往生佛國
的助緣。

    在七七之內,最好從過世的那一刻起,佛號不斷,是為助念。如果他在世時專
修西方淨土的彌陀法門,當然為他專念阿彌陀佛,由數人或者一人一人地輪流助念
。如果沒有任何法門是亡者的專修,當然也以阿彌陀佛聖號為其助念。假如生前已
有專修的法門,例如常誦某一部經或常持某一尊佛菩薩的聖號,最好是以他所修的
法門為其持誦迴向。

    以我們中國的習慣,能夠在四十九天每天做佛事,當然最好;否則死後的頭七
天或三天,乃至僅僅一天,或者每逢七期的那一天做佛事,都是好的。這要看亡者
家屬的人力和物力的條件,可有伸縮增減。萬一人力、物力均不許可禮請僧尼做佛
事,就算只有家屬一人,也應該為其誦經;若不會誦經,至少也會為亡者念佛才對
。至於焚燒竹紮紙糊的房屋、家具、交通工具等冥器,以及經咒、紙錢、銀箔,乃
至生前的衣物,都是民間信仰的習俗,與佛法的佛事無關。唯其有慰靈、祭典的作
用,也不能一概否定。

    以佛法的觀點,厚葬是沒有必要的,鋪張的葬儀也是多餘。與其以亡者的財物
及親人的力量,做虛有其表的所謂哀榮的排場,不如拿錢去供養三寶、弘揚佛法、
布施貧窮、利益眾生、功德迴向,更合乎佛法。喪葬宜力求莊嚴、肅穆、簡單、隆
重;否則不是佛事,而是藉亡者的喪葬儀式來顯示喪家的虛榮而已。當然也不宜用
貴重的衣物及珍寶陪葬,此對亡者沒有實際的利益,同時也浪費了有用的物資。

13.居士可接受寺院的饋贈嗎?

    依比丘戒及比丘尼戒而言,若以十方信施所供的常住物品,私自饋贈、取用,
不論對象是誰、理由如何,均犯偷盜戒,而且是偷了十方僧物,至少也是現前僧物
。所謂十方僧物,是屬於十方所有、一切僧眾所有的。所謂現前僧物,是屬於現在
共住一寺的僧眾共同所有,比偷盜個人物品的罪過要大得多。所以出家人,不得私
取公物自用,當然也不得私取公物施予居士。

    出家人如果為了取得居士的歡心,希望得到居士更多的供養與護持,而以任何
物品饋贈,不論是私有或常住公有,凡是饋贈予居士,都犯了「污他家」罪。所謂
污他家,是以染污心,饋贈物品給在家人。

    至於居士在兩種情形下,可接受寺院的饋贈。第一、在貧病急難時,接受寺院
的布施、救濟。救濟可以分為兩類,一是物質和金錢的,一是精神和佛法的。既然
可接受佛法的救濟,當然也可接受物質的救濟,在接受救濟而度過難關之後,再來
供養三寶、救濟他人。此在中國佛教史上,也曾經盛行過這樣的慈濟組織。

    第二、在為寺院工作並且又必須維持家庭的生活者,當以工計酬;若發心義務
為寺院工作,又不便自帶食物或到寺院自炊,當然可由寺院供給膳宿。中國古大德
還特別叮嚀︰對於在寺院工作的人,要給予較好的飲食,甚至支付較多的工資。通
常寺院的生活清苦,恐怕工人由於飲食不慣,而起瞋嫌。至於寺院有多餘的物品,
既無特定的對象布施,也無法去換取金錢之時,在家居士也當以歡喜心來接受布施
,以免造成物品的浪費和拋棄。

    因為中國寺院和印度寺院的生活方式迴異︰印度寺院沒有廚房,不得自炊;中
國寺院自古以來,都是儲糧自炊,特別是遇到法會時,信眾也在寺院中用餐。這種
風俗固然與印度的佛教不合,但在大乘佛教的化區,不僅中國、韓國、日本也是如
此。參與法會的在家信眾,於寺院中飲食,乃是普遍的現象。此乃有其實際上的必
要,最初可能是由居士們自己在寺院中合辦飲食,後來就由寺院主辦,而其經費,
依舊是來自在家的信眾。為了便利信眾起見,這也是佛教大眾化、普及化的形式之
一;不過倘若寺院是僅僅供人吃飯,而無佛法可聞,也無佛事可做,變相成了大眾
化的素食餐廳,那就本末倒置了。

14.在家居士如何設佛壇?

    這是常常被人問起的問題。也就是說在家學佛需要設置佛堂嗎? 如果需要,又
應如何設置?

    這要看各人的情況而定。如果住處很小,或者住於公家宿舍,與同事、同學等
共住一室以及同住一棟房子,當然有所不便,那只有在定時課誦之際,暫以佛經代
表佛像,置於相當的位置,不必設置香爐、燭臺,也不必供水、供花、燒香,僅於
課誦前後,問訊、禮拜,以表示虔誠、恭敬即可。倘若同住的室友和舍友,大家都
信佛,當然可以設置共同的佛壇或佛堂;如果僅是自己一人虔誠學佛,則不可由於
表現特殊,強設佛壇,而招惹大眾的怨憤。

    如果全家之中,僅自己一人學佛,也當比照住於公家宿舍的辦法,否則會引起
家庭的口角。不要由於學佛,而使家人對佛教產生惡感、瞋嫌。如果全家信佛、學
佛,或者你是家長,或夫婦共同學佛,而家中尚有裕餘的空間或裕餘的房間,最好
能夠設置佛壇或佛堂。

    如果設置佛壇,應該選擇客廳的正位,也就是主人所坐位置的方向,佛像背後
不可臨窗,應當面對門窗,陽光充足,使人進門便可一目了然。佛壇是家庭的中心
,要能產生安定力和安全感的作用。至於地理師所定的方位可以作為參考,但也不
必拘泥、迷信。只要不把佛像面對廁所、爐灶或直接面對自己的臥床就好。在設立
佛堂時,應選擇一間靜室,不是小孩、貓狗嬉戲出入之處;也不是會客、談笑、宴
飲之處,而只是用於禮誦、禪修,不作其他用途。

    如果家中原供有關公、媽祖、土地、祖先等神像、神主牌時,不可由於信佛、
學佛而把他們立即廢除,應該逐步進行。先將佛菩薩聖像安於正位,其他神像祖牌
置於兩旁,不必另設香案、燭臺。因為一切善神、祖先都會護持三寶且親近三寶,
供設佛菩薩聖像之後,他們也能成為三寶弟子,得到佛法的利益。等到下次遷移佛
壇和佛堂之時,便可把原先的神像視為古物而予以保藏。

    至於祖牌可以移置於寺院的往生堂,家中並不需供奉。如果仍要供奉,則可置
於佛像之下首或另移他處,改以較佛壇為小的祖壇,單獨供奉。例如寺院規模較大
者,都會另設有往生堂,專供往生牌;寺院規模較小者,即以大殿佛壇的兩側供置
長生牌和往生牌。如此,既能對祖先表示慎終追遠的孝思,也能顯出對佛菩薩的崇
高信仰,而此崇高信仰有別於慎終追遠的孝思。

    家庭供奉佛菩薩聖像,不需太多、太雜、太亂。可以一佛代表萬佛,以一菩薩
代表一切佛菩薩。一般的家庭多半是供奉觀音菩薩、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藥師
佛,任擇其一即可。如果已經有了佛與菩薩的聖像,則置佛像在正中或後上方,菩
薩像在兩側或在前下方,務必要使佛突出,以顯其尊貴。聖像的大小尺寸,應該和
佛壇、佛堂的空間位置比例相稱,不可太大或太小。如果聖像很小,且是以七寶所
成,則可以雕刻多重的佛龕來襯托出佛像的偉大。

    請購了佛菩薩的聖像之後,一般人大多崇尚舉行開光儀式。以佛教的觀點而言
,開光儀式並不一定是必須之舉。因為佛菩薩像只是用來當作修行的工具,佛菩薩
的感應遍在,而以聖像作為致敬的對象,若無聖像,便無可作為禮拜、供養和恭敬
的對象。通過類此的修行後,便能得到修行的利益和佛菩薩的感應;但最重要的是
在於信心、虔敬心、恭敬心的感發,不在於聖像本身。所以,聖像是否開光並不重
要。

    在釋迦世尊住世的時候,因為佛去忉利天為母說法三個月,人間的弟子們思念
佛院,所以,為其塑了像來供養,其中也沒有見到有關開光的記載。至後世,乃以
經、像、法物、塔、寺等,代表著佛的住世、化世。不過隆重的儀式能使更多人起
敬生信,所以後來漸漸地有了各種各樣的供養儀式,而開光就是其中的儀式之一。
因此,迄今,各寺院若新塑佛像,也都集合信眾舉行開光儀式。這猶如學校開學、
公司行號開幕、建築物落成時所舉行的開幕剪綵等儀式一般,是為了慎重地向大眾
宣告,所以舉行儀式。

    至於個人在家庭供養佛菩薩的聖像時,並不需要昭告社會大眾,所以也不一定
需要舉行開光儀式,只要以虔誠心、恭敬心將聖像安置供奉,然後以香、花、水果
等供品供養,日日不輟,使其保持新鮮、整齊、清潔,就能顯出聖像所在的神聖氣
氛,藉此以引發修行者的道心。

    為了保持室內空氣新鮮,所燃的香,以精細、清香為原則,家庭佛堂一次以一
炷香為宜,不要大把地燃燒香燭,以免造成室內空氣的混濁。香類以自然的檀香、
沈香為佳品,不宜用化學香料或動物香料調製的線香、棒香。現代家庭的佛堂,可
以電燈代替蠟燭,且應常常清理供桌、香爐、燭臺,換新供品,至少該保持沒有灰
塵或枯萎腐爛的花果食物。每天最好應該有定時的早晚課誦,至少早晚也須燒香、
供水。外出之前,到家之時,也當先在佛前禮拜,以表示感謝、恭敬、繫念之心。

15.在家學佛如何課誦?

    課誦的原則,以定時做定課為主。內容應該包括供養、禮拜、禪坐、持名、讀
誦、發願、迴向等。

    所謂供養,是在佛前擺設香、花、燈、果、淨水和食物。如果條件許可,應當
每日換新,保持鮮度;否則亦不當有腐爛、污染、凋謝等的現象發生,以維持佛前
的整齊、清潔和莊嚴為原則。

    所謂定時做定課,是指在每天的同樣時段,做同樣的功課。最好是選擇頭腦清
楚、身心舒暢的時段做課誦。通常是以清晨起床,盥洗之後,早餐之前;或晚餐之
後,休息一段時間,就寢之前,為最好的兩個時段。兩個時段加起來,每天至少需
要一至兩小時;但也不需要超過四小時,否則課誦時間太多,會影響平常的家庭生
活及工作。如果情況特殊,也可以選定上午或下午的任何一個時段,來做定時的課
誦。

    課誦叫做恆課,又叫日課,就是每天必須有的修持活動,不能間斷。它的作用
相同於每晨起床後要漱口、洗臉、飲食、灑掃庭院、大小便利一樣,是保持身心平
衡,也是修身養性、警策精進的生活方式。修行的目的不在於形式,形式卻能夠幫
助我們達到身心安定、健康、幸福的目的。除了自我的修鍊和反省,也有諸佛菩薩
和護法龍天的加被與護持。

    課誦的項目可多可少,只要每天相同即可。內容可依時間的長短及個人的喜好
而有所選擇;但是供水、獻香、禮拜則不能缺少。個人課誦,不一定要用�紊k等法
器,亦不一定要會梵唄。若不致打擾他人,可用小�M。在獻供及頂禮三拜之後,早
上誦「大悲咒」三遍至七遍,「心經」一遍,三稱摩訶般若波羅蜜,然後念阿彌陀
佛或觀世音菩薩四十八或一百零八遍,再念普賢菩薩十大願或四弘誓願,最後是三
皈依,唱迴向偈︰「願消三障諸煩惱,願得智慧真明了,普願災障悉消除,世世常
行菩薩道。」然後頂禮三拜,課誦完畢。

    晚課應該是在下午或是晚餐之後,同樣供養、禮拜,然後誦《阿彌陀經》或「
懺悔文」一遍,也可以只誦「大悲咒」七遍,念「心經」一遍、「往生咒」三遍,
念阿彌陀佛和觀世音菩薩聖號四十八或一百零八遍,接著四弘誓願,普賢警眾偈,
三皈依,迴向偈︰「願以此功德,迴向諸眾生,解脫三界苦,皆發菩提心。」頂禮
三拜,晚課即結束。

    因為課誦的人,進度有快有慢,有的會唱,有的不會唱,除非環境許可使用法
器唱誦,否則不用法器,念誦即可。經咒的遍數也以快慢不等而酌量增減,以配合
時間為宜。

    如果時間允許,可酌量延長至四十五分鐘或一小時。在早課之前,晚課之後,
亦可增加靜坐時間二十五到三十分鐘。最好能夠向正統的佛教靜坐老師學習安全的
靜坐方法;否則也得把姿勢坐正,身心放鬆,默念佛菩薩聖號,一心專注,不急不
緩。如果不習慣靜坐,也可採用禮拜的方式,以定時或定數禮拜佛菩薩。以無所求
之心禮誦和靜坐,是最正確和安全的;否則容易引起幻象、幻景、幻覺,而引發身
心的障礙。真正的修行是沒有條件的,當然,它是有目的的;而修行的本身就是目
的。

    如果僅願把課誦時間加長,而無意靜坐或增加禮拜的次數,則可以在早課的供
養、禮拜之後,加誦「楞嚴咒」及十小咒;晚課的供養、禮拜之後,加誦《普門品
》或者增加「大悲咒」的持誦遍數至二十一或四十八都可以。

    如果居家無事,也可以在白天任何一個固定的時間,禮拜經典。拜經的方法,
也是先做供養,然後一字一拜,每拜一字應念兩句拜經詞,例如︰拜《法華經》時
,每拜一拜,當念「南無妙法蓮華經,南無法華會上佛菩薩」。如拜《華嚴經》,
則念「南無大方廣佛華嚴經,南無華嚴海會佛菩薩」。如拜《金剛經》,則念「南
無般若波羅蜜多金剛經,南無般若波羅蜜多會上佛菩薩」。如拜《彌陀經》,則念
「南無佛說阿彌陀經,南無蓮池海會佛菩薩」。如拜《普門品》,可有兩種念法︰
第一因為它是《法華經》的一品,因此比照拜《法華經》的念法;第二則念「南無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南無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如拜《地藏經》及《藥
師經》,即可以此類推。

    拜的時候,通常是用黃紙條或檀香,用大字的經本,逐字逐字地移動,拜到一
定的經文與段落,或者是用筆記下所拜完的經文,或者用紙條夾在那一段、那一個
字之處,預備下一次繼續禮拜。但是每次拜完之後,經本必須蓋上,不得散置或敞
開。拜完一部經,還可繼續拜同一部經,乃至發願拜上幾十部、幾百部、幾千部,
或是終身禮拜同一部經,拜得越多越好。

    課誦之前;或者是發願課誦、拜經之前,可以有目的而為,或是為了祈求現實
或來世的利益,乃至為了成就什麼功德;做完課誦之後,也可以發願祈求你所希望
達成的願望。但在課誦時,應當專心一意於課誦,不得有任何祈求的念頭。最好的
態度是,但為眾生離苦得樂,不為自己有所祈求,那就是菩薩道的修行態度。其實
不為己求而修行,才是最大的功德。

16.消災、延生是可能的嗎?

    佛法所講的因果,就是指自然力的平衡。災難現象的發生或幸福的來臨,就是
因果的酬償。善因的酬償是富貴壽考,惡業的酬償是災難病危。所以從佛法的觀點
而言,消災、延生的最好辦法,是為善去惡。

    消災、延生的原理,在於懺悔及發願。應該接受的果報,必須接受;但是在懺
悔心生起之後,願心發起之時,未發生的果報也會跟著轉變。這好像犯罪的人,在
受審之時,若承認犯行而有悔意,並和法官合作的話,法庭對他的判罪量刑會減輕
。古有戴罪立功、將功贖罪,今有判緩刑而不收監執行,有不起訴處分,還有庭外
和解等,都是雖有罪行的因,而能轉變了犯罪果報的例子。

    祈求消災、延生的人,不會一邊祈求,一邊繼續造惡,這即是懺悔。而且以做
佛事的誦經、拜懺、布施、供養來求消災、延生,便是對淪於鬼神道中的宿世冤家
債主,用佛法開導,使之心開意解,脫離苦趣,不再索還舊債。再者,由於發願的
力量,而將未發事件的因素改變。若繼續做惡,便和災難的原因相應,若棄惡向善
,便消弭了災難的因素而遠離災難了。

    所以,發願、學佛、修善,能夠改變未來的命運。當然,其中有佛法不可思議
的力量在;經中說,皈依三寶即有三十六位大善神來做護持,求願消災、延生的人
,既皈敬三寶,當然也有善神護持。由於無始以來,善惡因果循環不已,而且複雜
之至,恩恩怨怨,彼此交錯,誰先欠誰,一般眾生乃至於羅漢都難辨明;若以佛法
的力量和護法善神的庇佑,應受的果報,也不一定非受不可。例如富貴者不會和貧
賤之人計較小債而急求償還,當宿世的冤家,超生離苦之後,心頭的怨恨消除了,
便不再以冤報冤了,這就是消災和延生的道理。

17.加持的功用是真的嗎?

    佛教的教法可以涵蓋許多不同內容的層次,從民間信仰的層次、高級宗教的層
次、哲學的層次以及到達實相無相的層次。

    若從實相無相的層次而言,這是佛教的根本,也是佛教的基礎,因為佛法主張
離欲、無所求、無所依、無所執著才是解脫;不執著有無、善惡、瞋愛、得失等任
何一邊,故稱為佛法無邊,稱為究竟自在;所以,也就無須求取加持或給予加持。

    但是人間屬於凡夫的世界,雖然以知識能夠理解無求、無欲的解脫境界才是究
竟自在;然一旦遇到身心的病障、家人的災難、事業的不順,就會自然而然期待外
力的支援、神力的加持、佛菩薩的救濟。因此,加持雖非佛法的究竟,佛教為了接
引方便,和適應大眾的需要,並不否定和反對加持的信仰和作用。

    加持的功能,來自咒力、願力和心力。持咒功力深厚的人,咒的本身產生了感
應力,能夠感通鬼神,協助並加持人;願力強的人能夠以發願心感通諸佛菩薩以及
護法龍天的護持和救濟;心力強的人可以直接影響被加持者的心向,加強他們的意
志,轉變他們的觀念,所謂逢凶化吉、消災、治病,都是以精神的心力為主宰。

    加持的力量,即是轉變被加持者的心,也就轉變了他們的力量。所謂神力的加
持,主要在於幫助被加持者安心、安身而度過難關,加強他們的勇氣和毅力面對現
實,不是叫他躲債、逃債、逃避現實。當然,可由加持力來緩和、緩衝當面的壓力
和衝擊,然後借力化力,以化解衝擊和壓力於無形。

    從民間信仰的層次而言,加持力屬於他力而非自力,那就是以加持者的心力、
願力及咒力直接來解除被加持者的問題,這是一般人所共同企求和信仰的。因為不
須自己的修持,不須付出相對的代價,就能解決重大的危機,這也是民間的鬼神信
仰普遍的原因。可是,累次的加持,只能阻擋禍患於一時,不能解決問題於永久;
好像托庇於權威人士的勢力,而逃避黑社會或債主的追索,當庇佑的勢力消失或失
勢之時,災難會再度降臨,再且變本加厲。

    佛法則不然,如為冤孽、宿債所困擾、障礙,則以加持者的慈悲力和修持力來
感化、疏導那些冤家、債主的仇恨、執著、報復之心,使之脫離委屈而轉生善道,
被加持者也就因此而得到消災免難、吉祥如意的效果。不過事後,必須歸依三寶、
修持佛法、造福眾生;否則會再造惡業,重受苦果。

    有人持大悲咒於水中,有人以咒願力或祝福加予念珠、法物乃至於普通的物品
上,而使之成為有治病、避邪、安宅、降福等的靈物。這是由於咒願力以及加持者
的修持力、福德力、心力,而使被加持的物品產生力量。但是依加持者的功力深淺
,使得被加持物的時效有長有短,屬於感應的範圍,只要如法修持,就能做到,是
純他力的。但如果被加持者自己不修行,就等於向銀行貸款,受過加持之後,雖有
一段時間的幸運,過了不久,問題更多,債務更重。因此,加持只是一種方便,不
是根本辦法。

18.大修行者能代眾生消業嗎?

    是的,有人作如此說,大修行者能代替有緣的眾生受報。比如有人說,虛雲老
和尚遭受雲門事件,拷問毒打,遍體鱗傷,幾乎致死,是代全大陸的中國人受難。
又有說某某大喇嘛或轉世者因害某種痛苦的疾病死亡,是為了替代全人類消業。或
者某某大修行者,以種種苦行,如冬天雪中臥,夏天烈日下坐;或用其他的人為方
式,來折磨肉體,為了祈求某些人或人類大眾的平安、健康。其實這都是似是而非
的見解,不是佛法的正見。

    佛法所講的因果,是眾生共同的,各自造作不同的別業受別報,多人造作相同
的共業受共報;造惡業受苦報,造善業受福報。例如眾人都吃飯眾人都能飽,眾人
不吃飯眾人皆飢餓;一人吃飯不能使得眾人皆飽,一人不吃飯也與眾人的飢飽無關
。所以說,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正如《地藏經》說︰「父子至親,
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大修行者的修行力量,的確能夠影響其他的人︰在某地有一大修行人,那地方
的大眾都會受到益處;某時出了一大修行人,那一時代的人都會受到幫助,那是大
修行者行持力的感應及其言行的感化,使得大眾趨善避惡,使得鬼神調柔護持;但
這也是由於當時、當地眾生的福德所感,而有大修行者出現,不是大修行者能代眾
生消業。

    如果大修行者也發生災難、惡疾,那有兩種可能︰一是聖人示現凡夫相,視同
凡夫,受災受難,是為了能接近凡夫大眾,感動凡夫眾生;二是因為大修行者本身
的業報所感,最後身的佛及羅漢還要受報,何況是一般凡夫階段的大修行者。有的
是因精進修行,使天魔恐懼,或往昔的冤家債主現生於神鬼道中者發愁,唯恐大修
行人,出離生死之後,不再受其控制,無法索取所欠的債務,因此而有種種的大魔
難、大疾病,紛紛降臨。也有由於大修行力,使得應墮地獄、畜牲、餓鬼的罪報,
而以人間的災難、疾病來抵償,稱為重罪輕報。所以大修行者的災難、疾病都是好
現象,不過不是為了代眾生消業障。

    至於代受果報、代消業障的觀念,是沿襲神教的思想而來。比如,耶穌基督是
代世人贖罪而死於十字架上;中國的民間信仰也相信菩薩能夠代眾生消業障,比如
,相信藥師佛既號稱「消災延壽」,必能代眾生消業,或認為地藏菩薩入地獄度眾
生,也就是為了代眾生消業;更有人為了父母及親人的消災、延壽,而有發願自己
吃素、出家,或者減壽、借壽等的信仰,這些觀念和做法雖出自一片好心,但和根
本佛法的因果律卻不相應。

    我們只能以行善、持戒以及大修持的功德力量迴向眾生,使眾生獲益;就像是
用鏡子接受到陽光,折射至黑暗的所在,使得本是黑暗之處,也能得到光明一樣。
可是如果是盲者,還是看不到光明的;能見到光明的,還是因為他有眼睛,那便是
說本具善根的人,才能得到大修行者的幫忙。所以,佛教對於非理性的苦行以及借
壽等的迷信行為,不予贊成。

    有人認為修行人或者是通靈的靈媒,能夠為人消業、治病、趕鬼、驅魔,這在
民間信仰的層次,的確受到肯定。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該受的果報,必須接受;
民間信仰的宗教力量,雖也能夠有若干的功效,但是不能夠解決根本問題。

    用咒術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可為他人的業障做一時的阻擋,但是如果阻擋太多
,或勉強阻擋,施術者或修行者的本身就會受到反擊而致疾病,甚至死亡;那好像
是用三合板去阻擋山洪爆發,必定也將被洪流沖走,這不是代眾生消業,那是他自
己造業而受到果報。因他違背因果,雖存心做好事而使人家暫時不受報,事實上卻
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決沒有造了惡業,而能不受惡報的道理;違背自然,即是
違背因果。

    不論以咒術的神王之力或修行者的心力助人,必須基於相對的原則,那就是受
助者的善根以及心向的轉變,加上修行者的咒力或心力才能產生正面的效果,那叫
感應道交;這還是在合理的原則下,所產生的效果,不是代為消業。

19.持咒有用嗎?

    咒的作用應該是被肯定的;它是用特定的音符和特定的語句所組成的符號,代
表著特定神明或佛菩薩的尊稱和力量,從原始民族的宗教起即已發生。

    咒語的出現,一般是透過所謂通靈者的媒介,由神靈所傳授,而為民間所採用
,不論東西方,都有咒語的流傳、使用和信仰。在中國民間,符咒並用。符是用筆
繪成的符號,也是代表特定神明的靈力,所以,遇到一些小不如意事,以現代人所
稱的民俗治療法,也可以產生療效,由所謂民間信仰的符咒力達到驅邪、避凶、趨
吉的目的。

    在釋迦世尊時代,也有少數弟子採用類似的咒術,而為佛所不許。佛滅之後,
佛教徒的分子漸漸複雜,有些本來就是外道的咒術師,皈依三寶而出家為比丘,故
在《四分律》卷二十七、《十誦律》卷四十六等,有用咒治病的記載。然依根本佛
法,應該是有病看醫生,有災難要懺悔、存善心、做善事,才是逢凶化吉、解冤釋
結,消除業障最好的辦法,所以,原則上並不重視咒語的使用。(請參閱拙著《世
界佛教通史》二一五及二一六頁)

    可是,以同一種特定的語句反覆地持誦,便會產生咒的力量,其中固然有代表
神明的靈力,重要的還是持誦者的心念集中之力。所以,持咒者持誦越久,效驗越
強;如果能夠專心一致,反覆持誦同一咒文,也能達成統一身心,從有念而至無念
的禪定效果。所以,後期的佛教,也不反對使用持咒的法門,並且由於梵文的咒有
總持的意思,就是以一咒的咒法,統攝一切法,任何一咒語,只要修之如法,持之
以恆,都有相當大的效驗。主要是因持咒兼帶持戒、修定,產生慈悲心和智慧力,
必然能夠去執著而消業障,這樣也必定能感通諸佛菩薩的本誓願力。

    因此,什麼叫咒王? 以總持的意義說,任何一咒,持之得力,都是咒王;除了
邪法、邪咒,用來損人利己,或者是報復、報仇、洩憤等以害人為目的的咒術之外
,都可以持誦。

    早期的中國佛教,也不重視持咒,如果持咒便被稱為雜修、雜行,故雖早在魏
晉時代,就已譯出了「孔雀王經咒」;而「大悲咒」則在唐高宗時代就已翻譯成了
中文,這都是密教最初傳入中國的事。但直到宋朝,才被天台宗的四明知禮大師予
以提倡而普及。「楞嚴咒」在晚唐時期,即已流傳於中國,卻到了宋以後,隨著《
楞嚴經》的普遍受到重視,才被各寺院所持誦。到了明末之際,所編成的《禪門日
誦》課本裡面,開始收有許多的咒語。

    因此,在唐、宋時代傳到日本的佛教,並不流行咒語,除了密宗之外,也並不
重視咒語,他們的淨土宗專門念佛,禪宗專門參禪,天台宗專門修止觀,對我們近
代的中國佛教,大家都兼修持咒法門的現象,日本佛教界會感到很奇怪。但是,在
中國民間因持大悲咒而得感應的例子,相當顯著,所以,我們不可反對持咒法門。

    現在佛教所用的咒語之中,多半是神天的名字,和代表神力的尊號,這是因為
大乘思想,將一切善法的力量和產生功德的作用,都視為佛菩薩的權現和化現,所
以將一切神王、鬼王視為佛菩薩的代表。既然是佛教所用的咒語,一定有佛菩薩的
名號在內,也有皈敬三寶的語句在內,不過是用梵音的直譯,而不是用漢語的義譯
。比如說︰「南無佛陀、南無達磨、南無僧伽」,便是皈敬三寶的梵語,如果持誦
「南無觀世音菩薩」,那就成了語意明瞭的咒語。

    真正持咒的人也講咒音,最好是以梵語的原音發音,而且每一個音節在印度都
有它一定的意義和作用,所以,今人有說「阿(ㄛ)彌陀」的ㄛ最好能發音為「阿
(ㄚ)彌陀」不無理由。但是一切修持法門,以心為主,音聲是其次的,千百年來
中國人念「阿(ㄛ)彌陀佛」,並沒有發生什麼不良的後果或作用,也沒有因此而
打了折扣的記錄。大悲咒也是一樣,今天的西藏人、韓國人、日本人、越南人和漢
人都持大悲咒,發音彼此各異,可是也能收有相同的效應。

    所謂咒語的密付、密傳,是那些被西藏佛教列為高層次的密法,即瑜珈密及無
上瑜伽密,有他們一定的儀軌和修法的程序,重於心理的引導,故需要師師相傳。
普通運用的咒語則不需要。

    今日的附佛法外道及自稱上師的神鬼教,都有密法密傳之說。在印度的各派外
道中也有這種現象,比如現在流行的超覺靜坐,就有它的字訣密咒,臺灣的一貫道
也有五字訣。對正常的社會而言,這種密法的流傳,是不健康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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