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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 (你是我所有的回憶) 看板: philosophy
標題: [轉錄]弔詭辨認 (1)
時間: Fri Nov 19 17:01:25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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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kftseng.bbs@buddha.cbs.ntu.edu.tw (衿羯儸),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弔詭辨認 (1)
發信站: 獅子吼站 (Fri Nov 19 16:36:37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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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回信了, 我可不是整天閒閒在那邊說拜了幾拜的人, 不過這個
問題很有趣, 而且古今中外濫用那個不知道出於誰的亂解, 用到完全曲
解原義, 我們就依照古文文法以及是否合於律說來檢驗這段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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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身生彼末法之中,
-- 作種種形,度諸輪轉,
-- 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
如是乃至 -- 婬女寡婦,奸偷屠販 -- 與其同事,
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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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所被愚弄的錯誤的翻譯是翻譯成: 要去做「沙門白衣居士,人王
宰官,童男童女」以及「婬女寡婦,奸偷屠販」.
忽略掉了「如是乃至 ~~ 與其同事」, 這意思是以「沙門白衣居士,人
王宰官,童男童女」, 不排斥「婬女寡婦,奸偷屠販」這類的人, 為他
們說法, 另他們心生歡喜, 能入佛道.
依照律部的講法, 前者很明顯是錯的, 但後者完全合於六度萬行以及菩
薩戒律. 但是菩薩行當中, 親近是人(這類的人)是屬於第二類的菩薩行,
世尊所最稱讚的菩薩行反而是住阿練若的, 離憒鬧故.
文法概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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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
或作 ...
如是乃至 ~~ 與其同事...
以二者為本體, 以何者為方法, 達到怎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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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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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
或作 ...
如是乃至(作)...
與其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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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只有主詞沒有受詞, 或是沒有主詞只有受詞, 不成文法, 語焉不詳,
以仕族(特別是高級官員)用的文法看來, 根本不可能出現這樣的過失.
在佛教的經文翻譯當中也不會讓他有這樣的過失, 所有的翻譯都會一讀
在讀, 一直要到連未參予翻譯的人也不會誤解(當時)才會定稿. 在中土
的經文翻譯是很嚴謹的.
有人用這段經文誤解以為世尊鼓勵去作「婬女寡婦,奸偷屠販」, 在任
何經典當中世尊都不這樣說, 而且強調在家出家都有威儀需要堅守, 所
以可以確定這邊是後人解誤.
我們不能保證楞嚴經不會被加料, 像某位號稱比還要佛高還偉大的外道
教派的某人就把楞嚴經改造過了. 所以, 為了確保自己不會被騙被愚弄,
在這裡, 引用 Nice 所貼的佛使比丘的講法, 作為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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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Nice@Lion (Nice to meet you), 信區: Buddhism
標 題: 我們應如何判定否個教法是否合於佛說?
發信站: 獅子吼站 (Sun Sep 19 04:22:59 1999)
轉信站: Lion
佛陀設定一個檢核的原則:對照佛經( Sutta )──法,來審查
及判斷,並與毘奈耶( Vinaya )──律作比較。這個原則是建立在不
相信任何人,或不以任何人為權威的基礎上。
若有人發表論述,自稱是從佛陀或一群博學的長老聽來的教法,並
說用它來修行可以解脫。如果我們對他的言論產生懷疑,佛陀說要用二
種方式進行檢核:
(一)對照佛經以審查、判斷。經典是將各種不同的教誨予以系統
化集成,它有明確的軌則,若某種說法不符合這個軌則,那麼就拋棄它。
(二)與佛律比較。毘奈耶是一種典範、準繩、明確的制度,若某
種說法不符合這個制度,那麼就拋棄它。
不要一聽聞就相信,例如某個比丘說這教法是我從佛陀那兒聽來的
,或說是聽聞於僧團長老和博學的人,而他們都說這是輾轉從佛陀那兒
聽來的。雖然如此,也請各位務必先起疑,並且去審查它,然後對照經
典去判斷,它如法嗎?與毘奈耶比較,它如律嗎?
這是個保障的工具,即使佛教延續了二千年、三千年、五千年,甚
至數千年、數萬年,假如這個原則一直保存使用,佛教或法、律將不會
被毀滅或混淆。所以它是一個非常有用的原則,名叫「四大教法」【註
】,這是佛陀設定以經和律作為檢核根據的教導,他沒有提到論著
( Abhidhamma ),只提出要以經典來審查、判斷,及與毗奈耶作比較。
註:佛說的原經文見大正藏第一卷,17-18頁
原文由佛使比丘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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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 (你是我所有的回憶) 看板: philosophy
標題: [轉錄]弔詭辨認 (2)
時間: Fri Nov 19 17:01:34 1999
※ [本文轉錄自 religion 看板]
發信人: kftseng.bbs@buddha.cbs.ntu.edu.tw (衿羯儸),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弔詭辨認 (2)
發信站: 獅子吼站 (Fri Nov 19 16:36:46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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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祖師智者大師在《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有關「精進波羅密」的
開示:
復次菩薩為修禪故,一心專精進,設身疲苦,終不退息,如鑽火之喻,
常坐不臥,攝諸亂意,未嘗放逸。設復經年無證,亦不退沒,是為難行
之事,即是大精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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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亂翻, 說修禪就不能睡覺, 基本上這是全然錯誤的翻譯. 考察
阿含部, 不論是阿那律或是五十億比丘等人, 佛陀都是親自制止不眠不
休的狀況, 而且佛陀甚至說了 --
「眼睛以睡眠為食」.
另外也說了 --
「譬如調弦, 過緊不可聞琴聲, 過鬆也無法彈出琴聲」
可見得佛教由佛陀開始就徹底的反對無意義的行為. 智者大師這段話,
以被誤解的那段經文來說, 他是說:
一個人若修禪, 就需要和「鑽木取火一般, 鑽木取火在火起之前如果跑
去睡覺或是作在旁邊納涼」這個火是不會起了 (原文: 如鑽火之喻,常
坐不臥) 所以修禪也應該在沒有任何的體悟之前, 應該要「攝諸亂意,
未嘗放逸。」以鑽木取火的不坐不臥譬喻於修禪的精進不懈. 在佛教裡
面這稱為 -- 「喻說」, 就是以譬喻的言詞來加強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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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
菩薩為修禪故,一心專精進 -- 設身疲苦,終不退息。
如鑽火之喻,常坐不臥;攝諸亂意,未嘗放逸。
設復經年無證,亦不退沒,是為 -- 難行之事,即是大精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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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搞清楚什麼是禪? 那個誤解本身就應該不存在. 定義如下:
梵語 dhyいna,巴利語 jhいna。又作禪那、馱衍那、持阿那。
意譯作靜慮(止他想,繫念專注一境,正審思慮)、思惟修習、棄惡(
捨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功德叢林(以禪為因,能生智慧、神通、四
無量等功德)。
寂靜審慮之意。指將心專注於某一對象,極寂靜以詳密思惟之定慧均等
之狀態。
禪為大乘、小乘、外道、凡夫所共修,然其目的及思惟對象則各異。
禪及其他諸定,泛稱為禪定;又或以禪為一種定,故將修禪沈思稱為禪
思。
蓋佛道修行之綱要為戒定慧三學,持戒清淨始可得禪定寂靜,禪定寂靜
始能得真智開發。因禪定為佛教之主要修行,故大小乘經論皆廣為說示
之,而其種類亦繁多。
在阿含及部派佛教,將禪以尋、伺、喜、樂之有無,而分初禪、二禪、
三禪、四禪等四種。色界四禪天乃修四禪者所生之處;為生於四禪天而
修之四禪,稱定靜慮;生而即有,先天所得之四禪,則稱生靜慮。又有
漏靜慮與無漏靜慮混合共修,謂雜修靜慮,俱舍論卷二十四主張此乃限
於阿羅漢或不還果位者所修。
於大乘中,禪為六波羅蜜、十波羅蜜之一,即禪波羅蜜(禪定波羅蜜、
靜慮波羅蜜)。乃菩薩為獲般若之實智,或為得神通所修者。關於菩薩
之禪波羅蜜之修相及靜慮之種別,可見之於諸經論,如菩薩地持經卷六
及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三等載,禪波羅蜜有九種相:
(一)自性禪,又作自性靜慮。指靜慮之自性,即將心集中於一對象之心
一境性;或指由觀心之自性所得之禪。
(二)一切禪,又作一切靜慮。為攝盡自行化他一切法之禪。
(三)難禪,又作難行靜慮。難修之禪之意,為利益無量之有情,捨去禪
定之樂,還生欲界,乃至依止靜慮,證悟無上菩提。
(四)一切門禪,又作一切門靜慮。門乃出入之意。
一切禪定以此四禪為門,而自此出與入。
(五)善人禪,又作善士靜慮。不愛著禪定之樂,而與四無量心俱行之禪
。此乃具有殊勝善根之眾生所修,故稱善人禪。
(六)一切行禪,又作一切種靜慮。攝盡大乘一切行,故稱一切行禪。此
有善禪、無記化化禪、止分禪、觀分禪、自他利禪、正念禪、出生
神通力功德禪、名緣禪、義緣禪、止相緣禪、舉相緣禪、捨相緣禪
、現法樂住第一義禪等十三種。
(七)除煩惱禪,又作遂求靜慮。除去眾生種種苦惱之禪。
(八)此世他世樂禪,又作此世他世樂靜慮。使眾生得現在、未來一切快
樂之禪。
(九)清淨淨禪,又作清淨靜慮。已斷盡一切惑、業,得大菩提果,故謂
清淨,此又分為世間清淨淨不味不染污禪乃至煩惱智障斷清淨淨禪
等十種。
以上唯菩薩所修之殊勝禪,稱九種大禪。
金光明最勝王經卷四最淨地陀羅尼品載,成就靜慮波羅蜜有五種相:
(一)攝諸善法,令之不散。
(二)常願解脫,不執著於二邊。
(三)願得神通,成就眾生諸善根。
(四)為淨法界,蠲除心垢。
(五)為斷眾生煩惱根本。
此乃說明菩薩修靜慮波羅蜜時所期之意願。
法華玄義卷四上載有世間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等三種禪之說。
其中,出世間上上禪復分為九種,即九種大禪。對此,出世間禪有如下
四種禪:
(一)觀禪,如九想、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等,皆為觀禪。即觀照
不淨等境相之禪。
(二)練禪,如九次第定。即鍛鍊有漏之禪,使其成為清淨之無漏禪。
(三)薰禪,如師子奮迅三昧。即薰熟諸禪,使其通達無礙、轉變自在。
(四)修禪,又作頂禪。即順逆自在,超入超出之超越三昧。
以上之四種禪簡稱為觀練薰修。其中以修禪為最殊勝。又同書將根本舊
禪、練禪、薰禪、修禪、九大禪等比喻為乳乃至醍醐等五味,而稱四禪
、四無量、四無色等三種禪定為十二門禪(天台宗僅言「味等至」為十
二門禪)。此十二門禪為世間禪中之根本味禪;對此,天台宗以六妙門
、十六特勝、通明禪(又作通明觀、通明觀禪。通觀息、色、心三者,
使之明淨,又得六通與三明之四禪、四無色、滅盡定等九者)為世間之�
琤輔b禪。
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集一切法品謂,禪分四種:
(一)聲聞悟「人無我」之理,所修之「愚夫所行禪」。
(二)菩薩悟「法無我」之理,而觀察其義之「觀察義禪」。
(三)超越思慮及分別,心不起作用,立即如實悟真如之「攀緣真如禪」。
(四)入如來之菩提,為眾生而顯示其不可思議作用之「諸如來禪」等。
此外,華嚴宗五祖圭峰宗密(780∼841)之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載,禪
可分為外道禪、凡夫禪、小乘禪、大乘禪、最上上禪等五種。
注維摩詰經卷九舉鳩摩羅什之說,謂禪有大乘禪、小乘禪、外道禪三種。
中國各宗派均各依其教理而修禪定,另亦有行菩提達磨所傳之禪。後者
係源於楞伽經等之思想,主張「教外別傳,不立文字」;其宗旨在於闡
揚經典以外,釋尊以來以心傳心之法。意即不依經典文字,專以坐禪及
棒喝等方法,令眾生悟其本來面目。此即禪傳入中國後所成立之禪宗。
唐代有牛頭禪、北宗禪、南宗禪等流派;其後,南宗禪曾盛極一時。至
臨濟、曹洞等宗,則各有其獨特之宗風。依此,宗密分唐代之禪宗為三
派(禪三宗):
(一)息妄修心宗,謂不顧外境,藉觀內心,以滅除妄念之宗。
(二)泯絕無寄宗,主張凡聖等一切法如夢如幻,而達於「無」之智亦不
可得,故心無所寄,而本來為無;體達此理,即得解脫。
(三)直顯心性宗,體達一切現象之空、有悉為真如本性之宗。
又宗密自教禪一致之立場,而主張菩提達磨所傳之禪為最上上禪,或稱
如來清淨禪。但主張教外別傳之禪門祖師認為稱呼達磨所傳之禪為如來
禪並不適當。蓋自中唐以降,達磨禪為祖師傳祖師之禪,依之則可謂祖
師禪;又稱為一味禪,意為純粹之禪。而將宗密所立,貶為如來禪、五
味禪。又祖師禪之徒,將諸善萬行悉貶斥為有相,然亦因此產生反動思
想,而有事理雙修、禪淨共行之主張。
禪宗各派有互評宗風者,如臨濟大慧宗杲批評曹洞宏智正覺固守默念不
動之禪風,缺乏活潑銳利之作用,乃為一種默照禪;而宏智則批評宗杲
之禪風為滯於公案工夫之看話禪。宋末時,以坐禪期待開悟之待悟禪盛
行,然宏智及日本之永平道元均教誡此風,認為坐禪即為佛行,乃是第
一義。又如木頭愚癡坐禪,唯默然而坐,心地未開者,被評為癡禪。
參閱: 道行般若經卷二、六度集經卷七、六十華嚴卷三十八、大智度論
卷十七、瑜伽師地論卷十二、卷六十三、俱舍論卷二十八、摩訶
止觀卷九上、卷九下、卷十上、敕修百丈清規卷四大眾章、宗鏡
錄卷三十六、萬善同歸集卷一、卷二、往生集卷下
作者: wei (你是我所有的回憶) 看板: philosophy
標題: [轉錄]弔詭辨正 (3)
時間: Fri Nov 19 17:01:41 1999
※ [本文轉錄自 religion 看板]
發信人: kftseng.bbs@buddha.cbs.ntu.edu.tw (衿羯儸),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弔詭辨正 (3)
發信站: 獅子吼站 (Fri Nov 19 16:47:27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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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行應修十二因緣觀, 各大部經文都再三強調, 沒看到不知道是不是
又想要竄改事實了? 六度萬行是外緣行修, 內觀之行依然以十二因緣為
主, 不但菩薩當修, 乃至於聲聞亦當奉持.
六度萬行是「菩薩道」, 與我之前所提的「菩薩道會重於十二因緣的修
行」, 一個是行, 另一個是體. 兩者所指陳的事情是兩件事情, 相互有
關, 並不會產生互斥. 除非腦袋轉不過來硬要把他弄成互斥, 那我也沒
辦法. 因為那是誤解的人的問題, 不是我的問題.
查得到的資料就這些, 我不是法師, 不講法. 所以對所謂的全民開講是
絕對沒興趣. 若只想硬凹的話, 我不會回覆那部分的東西, 懶得打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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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
梵語 dv dagaprat tya-samutp da。十二種因緣生起之意。又作二六之
緣、十二支緣起、十二因緣起、十二緣起、十二緣生、十二緣門、十二
因生。即構成有情生存之十二條件(即十二有支)。
(一)阿含經所說根本佛教之基本教義,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
、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據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載:
緣癡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入,緣六入有觸,
緣觸有受,緣受有愛,緣愛有取,緣取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
、死、憂、悲、苦惱大患所集,是為此大苦陰緣。
即此十二支中,各前者為後者生起之因,前者若滅,後者亦滅,故
經中以(大一•六七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中略)此
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之語,說明其相依相待之關係。
即一切事物皆具有相依性,皆由因、緣所成立,故說無常、苦、無
我。
在阿含經典中,除十二緣起說之外,另有十支、九支、八支、七支
等緣起說,廣義而言,彼等皆含攝於十二緣起說中。
又雜阿含經卷十二謂,緣起法乃永恆不變之真理,佛觀察此真理而
開悟,並為眾生開示此法。又若自有情生存之價值與意義方面觀察
十二緣起之意義,則指人類生存之苦惱如何成立(流轉門),又如
何滅除苦惱而至證悟(還滅門)。即有情之生存(有)乃由識(精
神之主體)之活動開始,識之活動成為生活經驗(行),復由活動
之蓄積形成識之內容。然識之活動乃識透過感覺器官(眼、耳、鼻
、舌、身、意六處)接觸認識之對象(即一切心、物〔名色〕),
此係主觀上感受之事。凡夫之識以無明(對佛教真理無自覺)為內
相,以渴愛(求無厭之我欲)為外相,渴愛即識之根本相,且發展
而取一切為我,成為我執(取),故由此染污識之活動所薰習之識
,必應經驗生、老、死等所代表之人間苦、無常苦。反之,聖者因
滅無明及渴愛,故人間苦亦滅。
(二)對十二緣起,俱舍論卷九舉出如下四種解釋:
(1) 剎那緣起,即一剎那間心中具足十二支,例如因貪心而起殺生
之瞬間,在彼時剎那間心中充滿愚癡、無明,故有行殺之意願
產生。
(2) 連縛緣起,即此十二支連續不斷,形成前因後果之關係。
(3) 分位緣起,例如三世兩重因果之解釋,即十二支分乃表示有情
生死流轉之過程及其狀態。
(4) 遠續緣起,指十二支之連續緣起可遠隔多世。有部採用分位說
(三世兩重因果),即無明與行是於過去世起煩惱造業時有情
之分位,指身心(五蘊)而言。依此過去世之二因,心識始託
生母胎之剎那,其有情之分位為識;託生之第二剎那以後,六
根未備之分位為名色;胎內六根具足之分位為六處;出胎後但
有接觸感覺以至二、三歲為止,其分位為觸;四、五歲至十四
、五歲間感受性極勝,分位為受;以上從識至受,稱為現在世
之五果。
其後,愛慾強烈之十六、十七歲以後為愛;貪著心勝之三十歲
以後為取;如此造業之分位為有;以上三者,稱為現在世之三
因。由此因感生未來世之分位為生;此後至死為老死,以上二
者屬未來世之二果。類此,分為過現未三世,再立二重之因果
,此謂三世兩重因果。
因中含攝惑、業,果即是苦,故十二緣起攝於惑業苦之三道,
而因果不斷,無始無終。經部不贊同有部之說,主張無明絕非
單指過去之無智,亦非指五蘊而言。
(三)據成唯識論卷八所載,無明至有為因,生、老死為果,故立一重因
果。然因與果必須異世,從而立二世一重因果。無明與行兩支係由
識至受之五支的因,故二支為能引支,五支為所引支,此七支亦總
稱牽引因。以愛、取、有三支為因,能生未來之生與老死兩支,故
三支稱能生支或生起因;生、老死稱所生支或所引生。
(四)天台宗立思議生滅、思議不生不滅、不思議生滅、不思議不生不滅
等四種十二因緣,以此配於化法四教(藏、通、別、圓)。圓教稱
十二因緣為佛性,即表示依緣而生之現象無非是中道之理。
觀十二緣起,與四諦觀同為佛教重要之觀法,據傳釋尊因觀此而開悟證
果。據阿毘達磨雜集論卷四,依無明而行等順次觀迷之生起者,稱為雜
染順觀;於老死等支各立苦集滅道四諦,從老死逆次觀迷之生起者,稱
為雜染逆觀。由無明滅則行滅等順次觀悟之現成者,稱為清淨順觀;由
老死滅而生滅等逆次觀悟之現成者,稱為清淨逆觀。
據大毘婆沙論卷二十四所說,觀迷生起之流轉門係除無明、行外之十支
,觀悟現成之還滅門則係觀十二支。然依巴利文律之大品,流轉門為順
觀,還滅門稱為逆觀,至今仍採此說。且天台宗指出,依三世兩重、二
世一重、剎那一念三種十二因緣觀,各依序可破斷見(包含常見)、著
我見、性實見等三種見解。
參閱: 中阿含經卷十涅槃經、卷二十四大因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六
重品」、卷四十六放牛品、法華玄義卷二、法界次第初門卷中、
十二因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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