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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jm (Jer-Min Tsai) 看板: fhl
標題: 馬太福音一到九章查經資料修訂版
時間: Wed Sep 17 13:07:09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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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短期內是無法完成完整的馬太福音研經資料,以後到底能不能繼續完成,也無法確定。
所以還是先貼出馬太福音一到九章的查經資料,希望能對需要的人有幫助。
這份資料是經過交大信望愛社暑期查經班和新竹中正長老教會的學道班使用後修正過的產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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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零、背景:
一、作者:傳統看法是馬太(利未),早期的教父們認為馬太福音最初是馬太用希
伯來文或亞蘭文寫成,後來又用希臘文寫一次。
●「馬太」:字義是「神的禮物」。
●「利未」:「聯合」。
二、第一讀者:猶太人。
三、寫作時間:西元七十年以前,傳統的說法都認定馬太是第一本福音書,但是
近代的學者有不同的看法。
四、寫作地點:猶太地。學者有兩種看法,一是安提阿,一是彼拉,以後者較為可
能。彼拉在約旦河東,是西元六十年代耶路撒冷陷落前,猶太基督
徒避難之處。
五、特色:
(一)本書為符類福音中最多引用舊約的一卷。
(二)作者多方找尋聖經的預言在耶穌身上的應驗。
(三)本書多記載耶穌的言論。
(四)本書多注重數字的結構。
(五)馬太對教會的組織與任務特別有興趣。
(六)特有的五段落結構(敘述與言論交錯),可能跟摩西五經有關。
(七)作者雖以希臘文寫作,卻顯然熟悉希伯來文與亞蘭文。
(八)使用「基督」做耶穌頭銜的次數很多,顯示作者對這個意義等同於是君王
的頭銜的重視。
壹、序言:君王的誕生(一章1節到二章23節)
一、家譜(一章1-17節)
●「基督」:希臘文「受膏者」的意思,等同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
舊約時代,先知、君王、祭師這三個職分是透過受膏而設立。
●「家譜」:原文是「家譜的記錄」、「起源的記錄」或「歷史的記錄」。
●亞伯拉罕「生」以撒:原文是指某亞伯拉罕是以撒的祖先,而不一定指「父
親」。
◎此家譜共分成三個十四代,而十四這個數字,就是「大衛」這個字的數值
總和(猶太人的數字是以字母代替,「大衛」是DWD,4+6+4=14)。
◎通常猶太人的家譜只列出男性,耶穌的家譜例外的列出四個女性。
二、耶穌降生(一章18-25節)
(一)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還沒有迎娶,就由聖靈懷了孕。 v18
●「許配」:訂婚的意思,猶太人的婚姻風俗中,訂婚後距離真正的結
婚大約有一年的時間,不過這段時間中雙方已經是名分上
的夫妻了,除非一方死亡或男方休妻才能解除婚約。但是
女方仍居住在父家,直到正式的婚禮之後才可以同房。
(二)約瑟想要暗暗休掉馬利亞,卻在夢中被主的使者勸止。 v19-20
●「義人」:應該是指「遵守律法的人」。
●「主的使者」:指「天使」。
(三)天使要約瑟將耶穌取名為耶穌,因為耶穌要將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應驗
先知在舊約中的預言。 v21-23
●「耶穌」:相等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是救恩」或
「耶和華是拯救」的意思。
●「童女」:可以解釋成「處女」或「適婚年齡的年輕女子」。但是在舊
約出現的九次中,有八次一定是指「處女」,有一次不確定
是否是指「處女」。
(四)約瑟醒了之後就遵照天使的吩咐娶了馬利亞,生兒子之後取名為耶穌。
v24-25
三、博士來朝拜(二章1-12節)
(一)耶穌誕生的時間:希律王時。
耶穌誕生的地點:伯利恆。 v1
●「希律王」:大希律,西元前47年成為加利利巡撫西元40年被封為猶太
王。西元前4年去世,管理猶太、以土買、加利利等地。
●耶穌誕生的確切時間,可以由路加福音二章1-7節的記載中推算出來。
「報名上冊」:希臘和羅馬的歷史家都沒有記載這個命令,約瑟夫記載
使徒行傳五章37節的那一次報名上冊。古代的蒲草文獻顯示,在埃及每
十四年舉行一次「報名上冊」。最早的記錄是西元二十年的那一次,所
以可以推測使徒行傳的那一次是西元六年,再往前推,埃及應該在西元
前八年舉行「報名上冊」。而這次的報名上冊,猶太地區因為大希律的
關係,延遲了幾年才舉行,所以耶穌應該誕生在西元前六年前後。
●「伯利恆」:又稱「以法他」(創世記卅五章19節),位於耶路撒冷
以南約十公里,是大衛的出生地(撒母耳記上十七章12
-58節)。彌迦書五章2節預言彌賽亞生在此地。
◎耶穌誕生的詳細經過可以參考路加福音二章1-7節。
(二)東方的博士來到耶路撒冷,以看到猶太人之王的星,特地要來拜他。v1-2
●「博士」:原文意思是「星象家」、「智慧之士」、「魔術師」。這裡
應該是指前二者的意思。
●「東方」:可能是指「阿拉伯」、「波斯」或「巴比倫」詳細的地點無
無法考察。
●「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原意應該是「我們看見他的星升起」或「
「我們看見在升起中的他的星」。
◎「星」:關於這星,有許多的意見,不過第九節這星指引博士往前找到
耶穌,應該不是普通的天文現象,而是一個神蹟。
(三)希律王的反應 v3-8
1.希律王內心不安,耶路撒冷的人也不安。 v3
●「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直譯是「耶路撒冷與他」,意思是
「耶路撒冷整城的人都和大希律一
樣不安」。
2.希律王找祭司長和文士來詢問基督誕生的地點,查出是「伯利恆」。
v4-6
●「召齊了祭司長....」:原文是「召齊了所有的祭司長....」。
●「祭司長」:原文是複數,表達「祭司們的領袖」的意思。
●「問」他們:原文的時態顯示是「不斷的查詢」。
◎對希律來講,「猶太人的王」就是「基督」。
◎宗教領袖們所引的經文,主要是根據彌迦書五章2 節,但馬太所記的
經文內容與目前的希伯來文聖經和七十士譯本聖經略有不同,可能是
來自不同的抄本或者是其他非舊約聖經的來源。
3.希律詢問基督出生的時間(星出現的時間),並計誘博士意圖查出基督
的蹤跡。 v7-8
(四)星星引導博士們見到基督,博士們俯伏敬拜小孩,又獻上禮物。v9-11
●「進了房子」:比照路加的記載,可知道這時候離耶穌誕生可能已經有
一段時間了,約瑟和馬利亞以經由馬棚搬入房子了。
●「乳香」:一種有香味的樹脂,用於聖殿獻祭。
●「沒藥」:是一種名貴的香料,用於燻香或殯葬。
●「黃金」、「乳香」、「沒藥」:可能與彌賽亞的職分有關,或者也可
能只是東方的名貴特產,並無特殊的
意義。不過這些禮物也顯示這些博士
應該頗為富有。
(五)博士被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由其他路回本地去了。 v12
四、由伯利恆到拿撒勒(二章13-23節)
(一)天使指示約瑟帶小孩逃往埃及躲避希律的殺戮,應驗舊約的預言。v13-15
◎「埃及」:並非大希律的管轄地區,又有不少猶太僑民,邊界又離伯利
恆不遠,所以是理想的避難地點。
◎15節引自何西阿書十一章1節,原文指的是以色列人而非基督。馬太在
此似乎是把耶穌當成新以色列人,重寫以色列人的歷史,以與舊以色
列人對照。
(二)希律屠殺伯利恆城以及周圍兩歲以內的男孩,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
v16-18
◎此處引的聖經出自舊約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5節,本是指拉結的墳墓在「
拉瑪」,而西元前586年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會經過拉瑪,所以先知用
拉結看到她的子孫被擄而傷痛哭泣來表達國族的悲哀。而馬太以這段經
文來表達伯利恆城遭此大禍,實在是有如拉結再哭泣一次一樣。
◎這個事件並沒有普遍出現在其他史書中,可能一方面是因為大希律的暴
行實在是不少,而伯利恆並不是大城(人口大約不出一千人),兩歲以
下的嬰兒可能不到二十人,因此這件事情並不見於一般的正史之中。
◎「馬太的解經方式」:我們解釋聖經時,主要的目的是找出作者的原意
。聖經的權威部份並非在作者的人格與習慣,而在於作者所表達的思想
。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子式解經法」來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
表達的思想。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比的思想,也使用了這種
解經法。馬太福音的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顯然也必須藉
助於這種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我們應該進入猶太的夫子式解經法
來瞭解作者要表達的含意,並瞭解這樣的解經法引證聖經不過是為了當
自己既有的觀念的佐證。既然權威是作者寫這本書所要表達的思想,而
不是作者的表達方式,我們閱讀時小心過濾什麼是「表達方法」什麼是
「表達出來的思想」,以及什麼是該聽從與效法的權威,這是解經者應
該盡心力的地方。
(三)希律死後,天使指示約瑟回以色列加利利境內的拿撒勒城去,也應驗了先
知的預言。 v19-23
●「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這裡的「人」是複數,可能馬太有
意無意的要把耶穌當成是第二個摩西,出埃及記四章19節中有類似的記
載。
●「拿撒勒」:本是約瑟和馬利亞的舊居(路加福音二章4節)。
◎大希律死後,版圖分為三塊:亞基老管理撒瑪利亞、猶大、以東。希律
安提帕管理加利利及比利亞。腓利管理其他地方。亞基老王因為殘酷(
剛剛登基就殺了三千人)且統治無方,於西元六年被羅馬皇帝撤職放逐
,由羅馬巡撫接管其領土。
◎「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這一段話並未在
舊約中出現,可能馬太認為:
1.「拿撒勒」音近於以賽亞書十一章1節的「枝子」(大衛的後裔)。
2.「拿撒勒人」的希臘文和「拿細耳人」的希臘文接近。
其中以前者比較可能。
而此處的「先知」,是複數型態,引用的方式也與馬太引用聖經的習慣
不同,可能是馬太意圖表達這裡是籠統的綜合聖經中的觀念,而非經文
的直接引句。
貳、君王使命的準備(三章1節到四章25節)
一、施洗約翰的傳道(三章1-12節)
○馬可福音一章1-8節、路加福音三章1-9節、15-17節、約翰福音一章19-28節
(一)施洗約翰在曠野傳道,主題是「天國近了,當悔改」。 v1
●「曠野」:死海的西面。
●「天國」:就是其他福音書的「神國」,馬太應該是為了避諱之故,使用
「天國」一詞。意思就是「上帝掌權的地方」。
●「悔改」:不只是只「轉變心意」,更是指「離棄罪惡,全然轉向上帝」
之意。
(二)施洗約翰的身份是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中的「聲音」。 v3
●「聲音」:取自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表達施洗約翰是彌賽亞的先鋒
。昆藍社團(死海古卷的抄寫團體)也把同樣的經文應
用到自己身上。
◎「預備道路」:這是東方王侯出遊的慣例,要派遣先鋒預告他們的來臨
,並且會為這些王侯填平坑窪、剷平山丘,修直道路。
(三)施洗約翰的衣著特殊、食物簡單,吸引了眾人到約但河內認罪受洗。v4-6
●施洗約翰的衣著類似古代先知的衣著,和以利亞的裝束尤其接近(參考
列王記下一章8節)。
●「蝗蟲、野蜜」:今日仍是當地游牧民族的食物。
●「受洗」:當時如果外邦人想改信猶太教,猶太人就替他們施行這種
象徵意義的洗禮。單就字面上的意義,無法判定當時的洗
禮方式到底是如何(「全身浸入」或者是「以水灑在頭上
」)。這種洗禮是「一次性」的,而昆蘭社團的洗禮則是
重複性的。
◎洗禮本是外邦人入猶太教的儀式,而約翰呼召猶太人出來接受洗禮,
意思就是要猶太人承認自己以前的生活宛如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所
以今天要把自己當成一個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重新立志加入敬畏上帝
的信仰。是一種悔改性的儀式。
(四)施洗約翰教訓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不要以上帝選民的身份自誇,要活出真
實悔改的生活來。 v7-9
●「法利賽人」: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
,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
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
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
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撒都該人」:是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多半是富有的祭司,信仰以
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使、鬼魂和復活
這些事。而他們不接受復活的主要理由就是「無法由摩西五經中找到
任何證據」,所以他們不須要相信。
●「也來受洗」:直譯是「來到他的洗禮」,意思可以指「來受洗」或
「來到他洗禮的地方」(目的是觀察)。
●「忿怒」:指「將來的最後審判」。
●「石頭」:在希伯來文中「石頭」和「子孫」的發音近似,所以這句
話其實語帶雙關。
●「興起」:「使生出」。
(五)施洗約翰認為時間緊迫,審判將至,自己的施洗只是要人悔改,但在他後
面來的那一位是更尊貴、更有能力的,要用聖靈與火來施洗,且要施行審
判。 v10-12
●「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也可以譯為「用水給你們施洗,表
示你們悔改」(新譯本),亦即悔改可能是施洗約翰洗禮的先決條件而
不是結果。
●「提鞋」:這包括了脫鞋和解鞋帶的動作,當時拉比的門徒有服侍老師
,但是不包括「脫鞋」這種卑賤的工作。
●「用聖靈與火」:原文只有一個前置詞,表達後面接著的兩個名詞有緊
密的關係而連為一體,因此這裡表達的應該是一種洗
,一種有火般煉淨作用的「聖靈之洗」。
二、耶穌受洗(三章13-17節)
○馬可福音一章9-11節、路加福音三章21-22節、約翰福音一章32-34節
(一)耶穌由加利立到約但河,要受約翰的洗。 v13
◎這裡表達接受約翰的洗禮是耶穌主動的選擇。
(二)約翰攔住耶穌,而耶穌以「理當盡諸般的義」來回應約翰。 v14-15
●「暫且」:「目前」的意思。
●「盡」諸般的義:「達成」、「完成」的意思。
●「盡諸般的義」:「完成上帝各樣的要求」。
◎耶穌不用受洗,他自己知道,約翰也知道,但是他卻為了與罪人認同並
承認施洗約翰的工作而接受這「悔改的洗」,這種降卑自己的動作,實
在令人動容。
(三)耶穌受洗由水裡上來時,天開了,神的靈降下,天上有聲音認定耶穌是上
帝的愛子,上帝喜悅的。
●「天忽然為他開了」:有些抄本沒有「為他」兩字。
●「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也可以譯為「這是我的兒子、蒙愛的、我
所喜悅的」。
◎聖靈用鴿子的形體、天父用人的語言表達他們對耶穌的認可,應該是為
了旁觀的人之需要。
三、耶穌受試探(四章1-11節)
○馬可福音一章12-13節、路加福音四章1-13節
(一)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經過了四十晝夜的禁食就餓了,這
時試探者來到。 v1-2
●「曠野」:在猶太人心目中,這是魔鬼活動的地區,也是昔日以色列人
出埃及後受上帝磨練的地方。
●「試探」:「引誘」、「試驗」、「磨練」。在這裡意指「不懷好意的
探問或誘惑」。
◎馬太在此特別指明耶穌的禁食是包括白天和黑夜,理由可能是因為當代
猶太人的一些禁食只在白天,晚上則照常吃喝。所以馬太要特別聲明。
◎「四十」:這個數字跟聖經中許多事蹟有關,例如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
(出埃及繼二十四章18節)、以利亞禁食四十晝夜(列王記
上十九章8節)、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民數記十四
章33-34節)。
(二)試探一:地點:在曠野
內容: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吩咐石頭變成食物。
回應一: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
話。 v3-4
●「那試探人的」:指「魔鬼」。
●「你若是神的兒子」:原意應該是「你既是神的兒子」,而不是用來質
疑耶穌神兒子的身份。
●「神的兒子」:死海古卷中,以「神的兒子」當作「彌賽亞」的職
銜。
●「這些石頭」:路加的記錄是「這塊石頭」。應該是記錄的重點不
同所致。
●「食物」:bread,當地熟悉的餅。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引自申命記
八章3節。
◎這試探引誘耶穌不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單單因為自己是上帝的兒
子,就決定行神蹟來解決自己飢餓的問題。基本上和伊甸園中對亞
當、夏娃的引誘相當,就是期盼自己能脫離上帝的心意,自己決定
一切。而當日亞當的環境優渥,耶穌的環境卻是飢餓艱困,其間的
成敗差異,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耶穌並不否認人對食物的需要,這是我們思考時不能偏廢的。
◎當時的猶太人中流傳一種看法,認為彌賽亞國度中,貧窮與飢荒都消失
,遍地都是食物,因此這試探可能與這種傳說有關。
(二)試探二:地點:在聖殿頂上
內容: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
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回應二: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v5-7
●「聖城」:指「耶路撒冷」。
●「殿頂」:原文是「殿的翅」,大概是指聖殿建築中最高或懸空突出之
處,當時的聖殿高約180尺。
◎撒旦所引的聖經出自詩篇九十一篇11-12節,卻忽略了「在你行的一切
道路上」。
◎耶穌使用的經文是申命記六章16節。
◎這試探引誘耶穌測試上帝的保護與應許,當耶穌一跳下去,就顯示
耶穌並不是真的相信上帝會在必要的時候保護他,所以他必須在不
必要的時候測試一下證明給別人以及自己看一看。
◎這試探也可能與當時的傳說有關,約瑟夫的猶太古史記載當彌賽亞出現
時,會在聖殿頂上顯明自己,那是他出現的記號。
(三)試探三:地點:最高的山
內容: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耶穌看,對耶穌說:你
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
回應三:耶穌要撒但退去!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 v8-10
●「最高的山」:可能是異象中的經歷,而非指世界上最高的山。
◎耶穌引的經文是出自申命記六章13節
◎這試探引誘耶穌不要用十字架的巨大代價(可以看看耶穌客西馬尼
園的禱告)來贏取榮耀,而透過向撒旦屈膝的簡單方式換得榮耀。
◎魔鬼引誘耶穌不理神的旨意,單運用『神子』的身份,或藉助魔鬼的能
力去滿足自己的肚腹、超越感、與權力慾。另外,魔鬼的試探也可能關
乎耶穌的使命,慫恿祂先顧及百姓的肉身需要,繼而施行神蹟招來徒眾
,最後運用手段稱王稱霸。
◎耶穌對魔鬼的答覆,均引自聖經。(申六13、18、八 3)。經文原來都
論到昔日以色列人四十年漂流曠野的歷史教訓。
(四)結果:魔鬼離開耶穌,有天使來伺候耶穌。 v11
●「伺候」:「照料」,在聖經中此字多與「食物」有關。
四、耶穌開始在加利利傳道(四章12-17節)
○馬可福音一章14-15節、路加福音四章14-15節
(一)耶穌在施洗約翰下監後,退到加利利一帶去。v12-13
●「退」:此字在馬太其他地方有「為安全的緣故,而離開」的意思。
●「加利利」:字義是「圓圈」。是巴勒斯坦北方的省分。總人口可能
上百萬,此處是外邦人與猶太人雜處的地區。
●「迦百農」:位於加利利海西北岸,那時是蓬勃的市鎮及交通要塞。
●「靠海」:指「靠近加利利湖」。
●「在....邊界上」:應該譯為「在....境內」。
●「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加利利是這兩支派共得的產業(約書亞記二十
章10-16節、32-39節)
(二)這舉動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話。 v14-16
●「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原文是「有光初顯璀璨,照亮他們」。
◎本段引自以賽亞書九章1-2節,可能是馬太自己的翻譯(因為與七十士
譯本的翻譯不同)。意思是指加利利地區的人屢遭外邦人入侵,有如
處於黑暗死蔭之地,而今蒙彌賽亞之光照。
(三)耶穌開始傳道,內容是「天國近了,應當悔改」。 v17
五、耶穌呼召四漁夫(四章18-22節)
○馬可福音一章16-20節、路加福音五章1-11節
(一)耶穌在加利利海邊呼召彼得和安得烈為門徒。 v18-20
●「彼得」:相當於亞蘭文的「磯法」,「石頭」的意思。
●「安得烈」:希臘名字,可以顯出加利利混雜的文化。
●撒「網」:原文是指圓形的「拋網」。
●「來跟從我」:就是「來作我的門徒」的意思。
◎對照約翰福音一章35-42節的記載,彼得和安得烈與耶穌已經有過接觸
,不過似乎沒有下定決心要跟隨耶穌,到了這時候才決定要放棄一切
跟隨耶穌。
(二)又呼召在西庇太船上補網的雅各和約翰為門徒。 v21-22
六、耶穌向大眾傳道(四章23-25節)
(一)耶穌走遍加利利,在會堂教訓人、傳福音、治病。 v23
●「會堂」:各處猶太人在安息日舉行集體崇拜的場所,管會堂的人通
常會邀請外地到訪的猶太人講道。所以耶穌和後來的保羅
可以在會堂傳福音。
◎根據約瑟夫的記載,加利利地區共有204個村鎮,每地人口不及兩萬。
(二)耶穌的名聲傳遍了敘利亞、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猶太、約但河
外的地區。 v24-25
●「低加波利」:字義就是「十邑」,指加利利以東及東北的地區。
●「約但河外」:指約但河以東的地區。
◎這時耶穌的名聲已經超過以色列的範圍,甚至連附近的地區都受到影響
了。
參、登山寶訓(五章1節到七章29節)
○路加福音六章17-49節
◎此段講論,不一定一次說完,也不一定沒有重複說。
◎此段風格:1.Poetical 詩歌體裁
2.Pictorial 具體例證
3.Poverbial 格言性質
◎本段的釋經法:1.文學上的誇張法
2.一般性原則的解釋法
3.以經解經的原則
一、八福(五章1-12節)
☆整個八福的語法是:「有福啊!xx的人,因為xxxx」。
(一)耶穌上山,門徒進前,耶穌開口教訓眾人 v1-2。
●「門徒」:應該是泛指跟隨耶穌的人,其中應該摻雜有十二門徒在內。
◎這裡可能等於路加福音六章的平原寶訓,或是不同場合底下類似的講道
。如果兩篇講道是等同的話,大概馬太福音五章1節提到的「耶穌就上
了山」是一種概括性的描述,而路加福音記錄比較多的細節。路加福音
六章17節的「平地」可能是指山丘地帶稍微平坦的地方。
(二)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v3
●「虛心」:原文指「極其窮困,一無所有」,此字常來形容「討飯的人
」。在此譯做「靈命貧乏」會比較準確。
●「虛心的人」:「靈裡貧窮的人」,自知靈性貧乏,在上帝面前無可依
恃的人。
●「有福了」:指「有福氣」、「可慶賀」、由心裡呼喊「多麼快樂啊!
」的意思。
◎靈裡貧窮的人自知自己靈性貧乏,在上帝面其無可依恃,因此只能仰賴
上帝的恩典,這樣的人,上帝要把天國的福份給他們。
◎我們來到上帝的面前,自覺如何呢?是否深知自己靈性貧乏,只能依賴
上帝的憐憫?
(三)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v4
●「哀慟」:指「不能隱藏的深切悲痛」。
●「哀慟的人」:「為罪惡悲傷的人」,指為自己的罪和這世界因為罪惡
產生的不公平與不公義哀慟。
◎這樣的人上帝要安慰他們,亦即上帝終究要解決罪惡對個人和世界的影
響。
(四)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v5
●「溫柔」:「對神柔順,對人謙和」。
●「溫柔的人」:這種人為自己一無所求的心,知道沒有什麼是自己應該
擁有的。
●「地土」:指「上帝所應許的產業」。亦即暗指「天國」。
◎溫柔的人不追求擁有什麼,上帝反而給他們天國。
(五)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v6
●「飢渴慕義的人」:渴望實行上帝旨意的人,渴望個人稱義、個人行為
合於義並上帝的公義得以彰顯在天下。
◎上帝給這種人的賞賜就是:滿足他們的渴望。
◎前四福談到個人方面的心態與福份,其中第四福又是前四福的高潮,卻
也是前後四福的轉接。
(六)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v7
●「憐恤人的人」:以仁慈待人的人。可能是指那些為他人的罪惡、苦難
而哀慟的人。
◎上帝給這種人的回報,就是「以仁慈待他」。
(七)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v8
●「清心」:指內心的「專一」、「清潔」。
●「清心的人」:「內心清潔無偽的人」、「心地純潔的人」。
◎這些專一心志等待上帝的人,上帝給他們的回報就是讓他們終究是等到
他們想要的,也就是見到上帝。
(八)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v9
●「使人和睦」:「促進和平」,「使人與上帝和睦」。
●「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因為他們所作所為酷似上帝的屬性。
(九)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v10-12
●「為義受逼迫」:因為要獲得個人的「義」(也就是為了信耶穌),或
者為了實行上帝旨意(也就是實現上帝的公義)而遭
受迫害。
◎11和12節是用來解釋第10節,耶穌一方面把「自己」和「上帝的義」劃
上等號,視為自己受苦等同於為義受逼迫。另一方面也用以前的先知當
榜樣來鼓勵聽眾在逼迫下還是可以歡喜快樂。
二、鹽和光(五章13-16節)
(一)門徒是鹽,如果失了味就只能丟棄無用。 v13
●你們「是」世上的鹽:指明基督徒本質上就是世上的鹽,而不是一條行
為律法,規定基督徒要「成為」鹽和光。
●「鹽」:有「調味」與「防腐」用途。在此指基督徒在世間也應該有「
防腐」和「調味」的效果。
●「鹽失了味」:當地使用的鹽是含有雜質的鹽,當鹽分使用完時,就只
剩下雜質,失去了鹹味。這些雜質有原來鹽的形狀,卻
失去了其本質,只能丟掉了。
◎「鹽失了味」,應該不是警告基督徒必須努力成為世界的防腐與調味劑
,否則會被丟棄。而是表明如果是基督徒,本質上應該就有鹽的功能,
如果沒有鹽的功能,那就顯明內在沒有鹽的特質,只不過是無用的雜質
。
(二)門徒是世上的光,目標是讓人看出上帝,把榮耀歸給上帝。 v14-16
●「燈台」:指一個大小可以用手掌托住,用來燃點橄欖油的器具。
●「斗」:木頭做的量穀器,容量約九公升。
◎這裡指出門徒有如上帝所建的城、所點的燈,除了消極的調味與防腐之
外,也積極的彰顯上帝的工作效果,讓人看見上帝,也看見希望。
三、律法(五章17-19節)
(一)耶穌來不是要廢掉舊約,而是要成全舊約。 v17
●「廢掉」:原文是「放鬆」的意思。
●「律法」:指「摩西五經」。
●「先知」:泛指摩西五經以外的舊約聖經。
●「成全」:「建立」、「堅立」、「證實」、「完全」。
◎當然,耶穌如何成全律法有許多種不同的意見,一方面耶穌的替死達成
了律法的公義要求,另外耶穌的行為實現了律法的義的標準。這是最普
遍的說法。
(二)律法的本質是不能廢去的,人也不應該自己廢去律法或者是教訓人廢去
律法。 v18-19
●「我實在告訴你們」:原文直譯是「阿們,我告訴你們」,表達跟著的
話非常重要,要鄭重聲明。
●「點、畫」:希伯來文的特性中,一點一畫將左右文字之含意。「點」
是希伯來文中最小的字母。
◎耶穌在此堅定的表達舊約聖經都是永恆的,也是不能廢去的。
◎「天國的大小」:應該是一種誇飾法,說明廢掉律法是完全違背天國原
則的。另外「稱為最小」也可能是為了與前面的「最
小的一條」、「一點、一畫」對應,以加深聽者的記
憶(亦即是一種修辭方式)。
四、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v20-48
☆本段舉出六個例證來說明何謂「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每一段都是先
引述猶太人在會堂中常聽到文士對律法的解釋,然後耶穌再說出他自己的意
見。
(一)前言: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v20
●「義」:馬太福音的「義」與保羅的「義」用法並不相同,比較有「行
為性」的意思。
(二)發怒與殺人 v21-26
1.一般的教導論及「不可殺人」、「殺人的會受審判」。 v21
●「不可殺人」:這是十誡中的第六誡,「殺人」的原文意義是「謀
殺」。
●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指「地方法庭」的審判。
●「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出自民數記三十五章30-31節。
◎雖然兩句都是出於聖經,但是把民數記的律法和十誡的第六誡放在一
起,就減弱了第六誡的命令到行為層次。
2.耶穌將此律法還原到動機層面:動怒的要受審判、罵弟兄是拉加、魔利
的也要受地獄的火。 v22-23
●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與21節的「審判」相同,指地方法
庭的審判。
●「拉加」:「蠢材」、「飯桶」、「笨蛋」、「白癡」。
●「魔利」:「愚頑人」、「不敬神的傢伙」、「罪大惡極」、「背逆
」。
●「公會」:猶太人的最高法院,由祭司長、長老和文士組成,總共有
七十一名成員。在當時,可以說是殖民地最高自治機關。
●「地獄」:由希伯來文「欣嫩子」音譯成希臘文。
欣嫩子谷是起初猶太人們以嬰孩為祭獻給迦南神摩洛的地
方。獻的方法是把嬰孩放在摩洛神像燒紅的雙臂中。
約西亞王(列王記下二十三章10節)廢除這種可憎的儀式
後,這山谷就成為焚燒垃圾的地方。那地方的火日夜不停
的燒著,所以被用來表示上帝要施懲罰的地方。
◎耶穌用「地方法庭」、「耶路撒冷公會」、「地獄」越來越嚴重的審
判來說明「導致謀殺的動機」也是上帝所不喜悅的。
◎傳統的教訓告訴百姓:「謀殺會換來地方法庭的審判」,但導致「謀
殺」背後的動機,亦即「生氣」、「認為對方沒有存在的價值」、「
罪大惡極、不應該活在世上」,卻不被討論。而耶穌這個教訓就是要
把「不可殺人」的觀念,落實到「動機層面」。
3.要積極的尋求與弟兄和好。 v23-26
●「一文錢」:羅馬帝國所用的最小銅幣。
●「審判官」:應該是暗指「上帝」。
●「對頭」:可能是指「懷怨的弟兄」。
◎「所以」:表達了因為前文提到上帝的誡命是要求到動機層面,因此
不但不能隨意向弟兄動怒,看弟兄是沒有價值或罪大惡極
無可救藥的,反而應該積極的解決與弟兄間的嫌隙。
◎獻祭本是意圖與上帝和好,但耶穌在此說明「與弟兄和好」應該是一
個意圖與上帝和好的人的生命表現。
◎25、26節意思應該是要我們盡量與有嫌隙的人和解。這種表現方法則
應該是一種演講的技巧。
(三)姦淫 v27-30
1.一般的教導論及「不可姦淫」。 v27
●「不可姦淫」:是十誡裡的第七誡。
●「婦女」:此字可以泛指「成年女性」或者指「妻子」,這裡也許是
指「已婚婦女」。
●「就動淫念」:「就對她動情慾」或者也可以翻譯為「要使她動情
慾」。
◎單單這樣教導律法,只是讓人不做姦淫的行為,卻沒有處理意淫的問
題。
2.耶穌表明「不可姦淫」的誡命應該是深入到動機層面,「意淫」也是上
帝所不喜悅的「姦淫」。 v28
3.面對罪惡,寧可壯士斷腕,以拯救自己免受地獄的審判。 v29-30
●「右眼」、「右手」:可能指「最好的眼睛」、「比較有用的那一隻
手」。
◎這應該也是利用誇飾法來表明我們對罪惡應該要慎重看待,力圖斷
絕罪惡的影響力。早期的教父「俄利根」就自己閹割了自己,這種
行為應該是誤解了這裡的意義。
(四)離婚 v31-32
1.一般的教導論及「休妻要給休書」。 v31
●「休書」:「離婚證明書」,在當時必須由男方寫給女方,以免日後
男方又回來干擾女方的生活,或者日後女方被誤認為淫婦
。
◎此處引自申命記二十四章1-4節
◎當時對於離婚,有兩派看法:
(1)希列(Hillel)派:在任何情況下皆可休妻,甚至包括「妻子燒焦
了飯」這種微不足道的理由。
(2)沙買(Shammai)派:比較保守,只准「淫亂」為休妻的理由。
2.耶穌表明:休妻如果不是為了淫亂的緣故,就是導致淫亂的發生。v32
●「叫他作淫婦」:直譯是「使她犯姦淫」。
◎當時婦人淫亂的結果應該是遭受「石頭打死」的處罰,因此,這裡也
可能是暗示「婚姻到死方休」。
◎耶穌在此表明,隨意休妻,將導致淫亂的事情發生。上帝心目中的婚
姻是「到死為止」的,因此隨意的休妻,在上帝眼中,這「休書」並
不成立。因此,兩人的婚約仍然有效,導致被休的婦人另外結婚,也
等於干犯前一次的婚約。不過這一切的責任卻應該在一開始休妻的男
人身上。
◎馬太福音十九章3-11節耶穌對於休妻有更完整的解說,談到摩西是因
為以色列人心硬,才要求寫休書休妻(原來是可以隨意休妻,又隨意
叫妻子回來)。
(五)起誓 v33-37
1.傳統的教訓要人「不可以背誓」。 v33
◎當時的文士發展出了許多「發誓技巧」,認為某些誓言是不必守的,
某些誓言就非守不可。他們認為沒有提到上帝名字的誓言就不必守,
而耶穌表明,甚至沒有發誓也應該實話實說、信守諾言。
2.耶穌表明:不可以起誓,因為發誓並不能實質增進自己話語的可信度,
而應該實話實說。 v34-37
●「大君」:指「上帝」。
●「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原文直譯是「是,是;不是,不
是」。意義是「簡單的說『是』
,或『不是』」。
●「惡者」:原文可能是雄姓,指「魔鬼」。或中性指「邪惡」。
◎當時的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常指天指地或指
聖殿、指頭來發誓。然而所發的誓言又未必做到。因此耶穌要人直接
實話實說,不借用自己無法掌握的其他權威來讓別人更加相信自己。
◎「實話實說」是通則,「不可以發誓」就應該是耶穌演講時用以加深
聽眾記憶的誇飾法。耶穌自己起誓(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3-64節),
保羅也起誓(羅馬書一章9節,由此可知「不可起誓」是耶穌用誇飾
法來表達,重點是期待基督徒有誠實的人格。
(六)報復與愛仇敵 v38-48
1.一般的教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v38
◎引自出埃及記二十一章24節。這一段本來是民事訴訟的標準,卻可能
被引用來支持報復的正當性。訂定這樣的標準是因為當日常常有「過
度報復的情況」,而富有的人可能會以錢規避刑罰,所以必須訂定公
平的刑罰標準。
2.耶穌說明:天國的倫理是「不報復」、「肯吃虧」的倫理。 v39-42
●「外衣」比「裡衣」昂貴,而且律法規定不可以把他人抵押的外衣留
置過夜,因為外衣常常是睡覺用的蓋被。
●「強逼走路」:當時的羅馬政府規定人民必須為政府做種種義務工作
,其中就包括強迫運送包裹或貨物。例如:馬太福音
二十七章32節,羅馬兵丁就強逼西門為耶穌背十字架
。不過當時法律規定,兵丁只能要求平民代拿貨物走
一里路。
◎「打你的右臉」:在慣用右手的情況下,被打右臉是「用手背打人」
,這在當時是極大的侮辱,摑人者可能要賠上鉅款
。
◎其實舊約利未記十九章18節就有:「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
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的記載。
◎當然,這裡不是說司法應該偏袒惡人,而是說明天國的子民必須隨時
準備接受損失,而不採取個人性的報復。而公正的司法與上帝公義的
要求,仍是不可少的。
3.一般的教訓:「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v43
◎引自利未記十九章18及34節。原文並無「恨你的仇敵」,這是文士們
自己加上去的。耶穌就拿掉這後面外加的一句,把該律法的真正精神
表明出來。
4.耶穌表明天國的倫理是「愛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v44
●「仇敵」:原文是「複數」形式。
5.不報復、愛仇敵的基督徒就像天父的兒子。因為天父也把好處給壞人。
v45
●「兒子」:有「同品質」的意思。亦即天父善待惡人,因此基督徒如
果有天父的性格,應該也會善待自己不喜歡的惡人。
6.只愛自己所愛的人則與罪人所行的無異。 v46-47
◎稅吏和外邦人都是當時受人輕視的罪人。稅吏指為羅馬政府徵稅的猶
太人,外邦人則指不認識上帝的非猶太人。
7.因此,天國的子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 v48
◎根據上下文,這裡指的應該是「愛仇敵」方面的「完全」。
五、善事(六章1-18節)
(一)把善事行在人前,故意要人看見,這種善事就不會得上帝的賞賜 v1
◎「善事」:原文是「義」。
◎本段舉出三項猶太人認為是善事義行的舉動為例子:「施捨」、「禱告
」、「禁食」。
(二)施捨 v2-4
1.假冒為善的人施捨目標是要得人的稱讚,既然他們已經得到人稱讚的賞
賜,那上帝就不需要報答了。 v2
●「假冒為善」:原文為「演戲者」、「演員」。
●「賞賜」:直譯是「工價」。
●「得到了」:商業用語,意思是「全部付清、備有收據」。
◎耶穌用商業術語巧妙的諷刺這些意圖以施捨換取人的稱讚之人的心態
以及上帝的審判。既然這些人已經得到了人的稱讚,他所做的一切好
事都已經獲得應有的報答,那上帝就不需要額外的賜福了。
2.要暗中施捨,上帝必然報答。 v3-4
◎「左手....右手」:應該是「向自己保密的意思」,連自己也不時時
想起自己是做了一件義行。
(三)禱告 v5-15
1.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公眾場合禱告,故意叫人看見。這樣的人已經獲得
人的讚賞為賞賜。 v5
◎耶穌的這個教訓是基於猶太人的傳統多教導人要在會堂或街道禱告。
不過耶穌並沒有指責在公眾場合禱告的行為,而是指責在公眾場合禱
告,目標是「要人看見」這種心態。猶太人重視宗教信仰,當眾禱告
可以讓人家以為自己敬虔。
2.禱告應該暗中進行,不顯揚自己的虔誠,這樣的禱告才蒙上帝的賞賜與
喜悅。 v6
●「內屋」:「儲藏室」、「倉庫」。
3.不可以像外邦人用重複的話禱告,以為話多才會蒙上帝垂聽。然而其實
早在我們禱告前,我們的需要上帝已經知道。 v7-8
●「重複話」:堆砌的、機械式的話。
◎「禱告」,在這裡變成「功德」,長度越長,似乎功勞越大,越能蒙
上帝的賞賜,這樣的觀念,即使在今日仍然在基督徒中盛行。而且由
第八節中可以看出第七節禱告的內涵基本上是「自己的需要」。為了
自己的好處,意圖用禱告的長度來換取上帝的垂聽,基本上就是自私
的功德主義。而耶穌表明上帝根本在人禱告前就已經知道人的需要了
。
4.主禱文(耶穌教導人的禱告) v9-13
(1)願人尊天父的名為聖。 v9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
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聖」:希臘形容詞「hagios」,原意為「不同」或「分別」。
動詞「hagiazesthai」,意為不同,給予一個獨特的地
位。
◎「尊你的名為聖」:可說「求你使我們能夠把與你本性和品格相
稱,也是你所要求的獨一的地位獻給你」。
◎「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 指大家而非個人,
「在天上」 提示了上帝的聖潔與能力,
「父」 象徵著造物主與我們的關係是親
密的。
◎耶穌在馬可福音中,只有六次稱上帝為父,且從不在門徒圈子外
使用,可見此關係並不隨興而成,必須敬虔看待和有相當的體認。
(2)願上帝的國降臨,也就是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v10
●「國」:神的國,即指神的旨意能像在天上那樣完全的實行在地
上的一個環境。(可參考馬太福音三章2節、四章17節)
,所以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是解
說「你的國降臨」。
◎這一句禱告,就表明上帝的國還沒有完全降臨。
(3)求天父賞賜日用的飲食。 v11
●「日用」:epiousios,原指「跟著的一天」。
●「賜給」:原文的時態表示是「繼續賜給」。
◎這是謙卑的知道自己依靠上帝而存活,故求他賜日用的飲食。
(4)赦免我們的過犯。 v12
●「債」:在猶太人的觀念中,看犯罪如同欠債一般,這裡就是用來
指「罪惡」。
◎求上帝赦免我們的過犯,正如基督徒的生命中所表現出來的赦免一
般。然而,我們是否真的因為知道我們是蒙赦免的一群,因此也願
意赦免虧欠我們的人呢?
(5)不叫我們遇見試煉,救我們脫離凶惡。 v13
●「遇見」:「帶入」、「領入」的意思,而不單單是「遇見」。
●「試探」:peirazein,可能是「試探」或「試煉」,不過在此應
該是翻譯成「試探」比較恰當。
●「救」:「搶救」、「保護」。
●「凶惡」:指那「惡者」,即魔鬼。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本句
是後來加入的,早期的抄本皆無此字。
◎ 「不叫...凶惡」:表示不要讓我們遇到無法抵受的試探或試煉
,並救我們脫離魔鬼的權勢。
◎這種禱告,和前面7、8兩節所說的那種為了自己的需要用重複的
話語來換取需要滿足的禱告相當的不同。一方面耶穌所教導的禱
告是以天父的名和國度為優先考慮。談到自己的需要時,也是本
於上帝知道自己的需要,不過自己卻沒有把握解決自己的需要,
所以求上帝補足自己所不能與不足的。充分尊重上帝的主權,也
表達出我們對上帝的仰賴,研究過這樣的禱告,應該就很清楚一
般所謂「上帝知道我們的需要,所以不需要禱告」的錯謬了。這
樣的禱告,也應該能夠把我們禱告的焦點由「自己的需要」轉到
「與上帝的對話」之上。
我們自己的禱告,和所接受的禱告教導,是怎樣的呢?是強調重
複話、禱告長度、禁食禱告等功德主義的禱告,還是類似耶穌所
教導的禱告。
5.要饒恕別人的過犯,才能蒙上帝的饒恕。 v14-15
●「過犯」:「偏差」、「矢不中的」的意思。
◎饒恕別人的過犯應該是基督徒的生命表現,因為深知自己承受重大恩
惠,蒙上帝的饒恕與救贖,因此自然產生饒恕的行動。
(四)禁食 v16-18
1.假冒為善的人禁食的時候故意讓人看出他們正在禁食,這樣的禁食已經
獲得人的讚賞為賞賜了。 v16
●「禁食」: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
悔。(利23:27)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食
日。(斯9:31;亞7:5;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
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
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而法利賽人禁食時常常表現出憂愁
或鬱鬱寡歡的樣子,甚至把灰塗在臉上,這就是耶穌所攻
擊的偽善禁食。
2.耶穌教導禁食時應該照常整理儀容,不追求人的讚賞,然後上帝要報答
這樣的禁食。 v17-18
●「梳頭」:「把油擦在頭上」,猶太人在歡樂的時候才擦油洗臉。
六、在世應有的追求方向 (六章19-34節)
(一)不以錢財為自己的標竿 v19-24
1.不要汲汲營營於地上的財寶,因為地上的財寶並不永恆。 v19
●「不要....積儹」:原文是「停止以往的積儹」。
◎這裡禁止的是「為自己積財」,亦即禁止的是「自我為中心的積聚財
富」。
2.要積財寶在天上,因為天上的財寶是永恆的。 v20
3.看重哪一方面的財寶會導致我們的心也在那裡。 v21
4.而看重的方向正確與否,影響重大。 v22-23
●「眼睛」:在舊約聖經常代表一個人的心志與取捨。
●「嘹亮」:原意是指「單一」,後來轉變為「健全」、「專一」的意
思。
●「昏花」:「敗壞」、「邪惡」。
5.一個人只能事奉一個主人,不是事奉上帝,就是財利。 v24
●「事奉」:直譯是「做....的奴隸」。
●「瑪門」:是亞蘭文的音譯,意思是「財富」、「產業」。
◎「惡....愛」:這是一種誇張的用法,表達「最愛」、「次愛」的意
思。
(二)不要憂慮 v25-34
1.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穿,因為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 v25
●「憂慮」:指「心裡惶亂焦慮」。
◎25節之前的「所以」表達了這一段與上一段之間的關係,就是因為我
們不當錢財的奴隸,不汲汲營營於地上的財寶,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的
具體表現就會是「不憂慮」。亦即憂慮日用飲食與生活所需就是以財
富為主人的表現。現在的你我,到底過的是怎樣的生活呢?
2.上帝看重天上的飛鳥與野地的植物,所以一定更看重我們的生命。
v26, v28-30
●你「想」:「仔細察看,從中學習」的意思。
●「百合花」:泛指生長在野地,乏人照顧的花朵。而非特指今日的「
百合花」。
3.即使憂慮也沒有用,所以更不用憂慮。 v27
●「思慮」:同25節的「憂慮」。
●「壽數」:也可以翻譯做「身量」。
●「一刻」:可以指「一肘」或「歲數」。
4.不要憂慮日用的飲食與生活所需,這些需要天父知道。 v31-32
5.要先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上帝會把日用的需用賜下。 v33
6.結論:不要為明天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直譯是「明天會為自己憂慮」。
七、不要論斷(七章1-6節)
(一)不要論斷人,以免被論斷。 v1-2
●「論斷」:原文有兩個字,第一字母是「κ」時,指著「審判」
的意思,不是「κ」開頭的字則指著一般的判斷,而
這裡的論斷以及聖經中禁止的論斷都是「κ」開頭。
◎「免得你們被論斷」:應該是指「被上帝論斷」。
(二)「論斷」就是只看見別人身上的弱點而不顧自己更大的問題? v3-4
●「刺」:原文也可以解釋成「微塵」。
◎論斷本身就是自己扮演上帝來審判人,本質上就是「樑木」型的問題。
如果論斷的人本身犯了重大的錯誤,那他又如何幫助人解決道德上的小
偏差呢?
(三)然而仍要分辨,不把好的真理給不能領受的人。 v6
◎雖說基督徒不應該搶奪上帝的職分,宣判人的罪,有如末日審判一樣。
但是應該要適當的分辨傳福音的對象,把適當的信息給人。
八、上帝要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七章7-12節)
(一)天國的定律:人祈求就給,尋找就尋見、叩門就開門,因為上帝要這樣。
v7-8
●「祈求」、「尋找」、「叩門」:原文的時態顯示這三個動作都是「持
續不斷」的。而且是命令句,應該翻
譯成「要祈求、要尋找、要叩門」。
●「就給」你們....「就給你們開門」:原文的時態是「被動」時態,是
「神給予」、「神開門」的意思。
◎這段教訓是耶穌鼓勵門徒要禱告或尋求上帝,因為上帝要善待禱告或尋
求他的人。
(二)正如我們疼愛兒女,拿好東西給兒女,上帝也疼愛我們,要給我們好東西
。 v9-11
●「不好」:「敗壞」、「邪惡」的意思。和主禱文的救我們脫離「凶惡
」同字﹐是個很重的字。
●「東西」:「禮物」。
◎餅和石頭相像,魚和蛇相似,並且餅和魚是當地人日常常吃的食物。7
(三)願意人怎樣帶自己,就要怎樣待人,這是律法與先知的內涵。 v12
●「律法與先知」:指「舊約」,亦即「己所欲,施於人」是舊約的總
綱。
九、要進窄門,因為走向滅亡容易。(七章13-14節)
十、要防備假先知,不是所有稱呼耶穌為主的人都可以進天國(七章15-23節)
(一)要防備假先知,他們的特質是類似披羊皮的狼,表裡不一致。 v15
(二)分辨假先知的方法就是透過他們的生活表現來辨認,內在的生命與外在的
表現是會一致的。 v16-18
●「壞」樹:「枯乾」。
●「壞」果子:「不好」。
●「就可以認出」:直譯是「你們將會認出」。
●「荊棘....葡萄」:某類荊棘上長的黑莓有點像葡萄。
●「蒺藜....無花果」:一些蒺藜的花可能與無花果混淆。
(三)因此沒有外在表現的人將受到上帝的審判,我們也可以由外在表現判斷
出一個人的內在生命。 v19-20
◎v19一字不差的重複自馬太三章10節。
(四)不是所有口頭上承認耶穌是主的人都可以進天國,只有真正遵行上帝旨意
的人才能進去。 v21
●「主啊」:原文可指「先生」、「老師」,不過七十士譯本以此字當成
「耶和華神」的代號,而且耶穌復活以後,門徒就是用這個
字「主」來稱呼耶穌。
(五)到審判的時候將許多人雖然曾奉耶穌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
」,還是無法進天國。 v22-23
●「那日」:專門術語,指「末日審判」的時候。其原文和路十章12節的
「審判的日子」同字。此字還出現在:馬太二十四章36節、
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4節。
●「我們不是....」:原文的句型是期待肯定的答覆。
●「明明的告訴」:有「在法庭上宣告的」意味。
◎顯然「傳道」、「趕鬼」甚至「行異能」,都不一定保證得救,然而今
日的信徒能不被這些外顯的能力所迷惑,而真的能由教導者的行為來分
辨真假先知嗎?這應該是可以多加思考的。
十一、結論(七章24-29節)
(一)聽耶穌的教訓而遵行的,有如建屋在磐石上,根基穩固。雖受到挑戰卻不
失敗。 v24-25
(二)反之,聽了不行的人根基不穩,無法承受挑戰。 v26-27
十二、眾人的反應:覺得稀奇,因為耶穌的話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 v28-29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直譯是「正當耶穌結束了這些話」。
●「希奇」:表示「驚訝而費解」的神態。
●「文士」:他們研讀、解釋並教導律法。
肆、君王醫病及行神蹟(八章1節到九章38節)
◎在這段經文中,馬太蒐集了耶穌十項神蹟、分為三組,中間插入兩段與門徒相
關的記載。
一、潔淨長大痲瘋的(八章1-4節)
○馬可福音一章40-44節、路加福音五章12-16節
(一)地點:下了山(傳講登山寶訓的山) v1
(二)主角:長大痲瘋的人。
舉動:拜耶穌,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v2
●「大痲瘋」:指一些惡性的皮膚病。
●「來拜他」:原文是「接近他、向他跪拜」。這種舉動對當時的大痲瘋
病人來說,是不合法的。
◎這人相信耶穌有能力使他潔淨。而且這人的禱告顯示他對上帝主
權的尊重,與今日許多基督徒的作法迴異。
(三)耶穌的反應:伸手摸他、說「他肯」、潔淨大痲瘋、要求保密、 要求遵
行律法的規定。 v3-4
●「只要去.. 禮物」:痲瘋病痊癒後需有祭司的證明,以及獻上祭
物,始能回復正常生活。
◎大痲瘋病是當時被視為不潔的病(利未記十四章),耶穌冒著被
傳染以及禮儀上不潔的危險去觸摸病人,他本不需要如此麻煩,
卻願意同時醫治病人的心靈。我們可以想像這樣的人沒有人願意
摸他,他一生都必須面對隔離與他人的厭棄,到耶穌面前不過像
乞丐想懇求王的憐憫,我們可以想像耶穌摸他時,他心靈的震撼
。耶穌的愛也在這樣禁忌的觸摸中表達無遺。
◎耶穌阻止神蹟被宣揚,可能是為了避免錯誤的彌賽亞狂熱(猶太
人期待一個政治性的救主,帶領他們脫離羅馬人的統治)。因此
耶穌在猶太地區所行的神蹟多半是避免宣揚的,而在非猶太地區
所行的神蹟,就鼓勵受惠者宣揚了(例如:馬可福音五章18-20
節)。
◎馬可福音記載此人沒有依照耶穌的吩咐,反而出去宣揚。 這樣的
宣揚為耶穌帶來許多困擾。
二、治好百夫長的僕人(八章5-13節)
○路加福音七章1-10節
(一)地點:迦百農 v5
(二)事由:一個百夫長來求耶穌去醫治他癱瘓的僕人。 v5-6
●「百夫長」:指領導一百人以下的軍官。
●「僕人」:原文可以指「小孩」(兒子)或「僕人」,不過平行的路
加經文用另一個希臘字明確的指出這裡生病的是「僕人」
。
◎路加福音的記載中,百夫長是請猶太的長老來請託耶穌,又請朋友來
阻止耶穌到他家中,而馬太福音把整個事件濃縮成兩個主人翁之間的
對話。
(三)耶穌首肯要前去醫治其僕人。 v7
(四)百夫長以自己不敢勞動耶穌到其家中,因為他相信耶穌有權柄治好其僕
人,正如他也有權不親自做事一樣。 v8-9
●猶太人因為宗教禮儀緣故,通常不輕易進入外邦人家中,所以此百夫
長一方面尊重耶穌的背景,一方面相信他的權柄,所以說他「不敢當
」。
●「不敢當」:「不足夠」、「不配」。
(五)耶穌稱讚百夫長的信心超越以色列人。 v10
●「實在」:原文就是「阿們」,此字所引出來的是一段嚴肅的宣告。
●「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另有可靠的抄本作「在以色
列中,我從來沒有遇見過」。
◎「敬畏」是一種今日我們不容易擁有的德行,我們能體會百夫長對上
帝的那種認為自己極其不配的心嗎?
(六)耶穌警告未來將有許多外國人可以進天國,反倒是有許多猶太人無法進去
。 v11-12
●「作席」:指「天國的宴席」或「彌賽亞的宴席」。
●「本國的子民」:直譯是「國度之子」,這是猶太人的慣用語指「承受
國度的子民」,也就是「猶太人」。
(七)耶穌治好百夫長的僕人 v13
●「照你的信心」:意思是「照你的信心所期待的」而非「照你信心的比
例」。
三、醫治彼得的岳母及許多人(八章14-17節)
○馬可福音一章29-34節、路加福音四章38-41節
(一)地點:彼得家裡。 v14
◎彼得是伯賽大人(約翰福音一章44節),結婚後定居迦百農(哥林多前
書九章5節,馬太福音八章5、14節),和他的兄弟安得烈兩家住在一起
(馬可福音一章29節),從事漁夫的工作。
(二)問題: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 v14
●「熱病」:可能與當地常見的瘧疾有關。
(三)耶穌治好彼得的岳母,彼得的岳母就起來服事耶穌。 v15
●猶太人的口傳律法禁止人觸摸患有某些熱病者,因此耶穌的動作有可能
有違背口傳律法的危險。
●「服事」:原文指「家中桌上的款待」,原文的時態顯示是「開始服事
」。
(四)到了晚上,耶穌醫病趕鬼。 v16
(五)這些都應驗了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v17
●本段經文引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節。
●「代替」:原文是「負起」。
●「代替」、「擔當」:原文都有「消弭」、「除去」的意思。
四、耶穌論及要跟從他的人(八章18-22節)
○路加福音九章57-62節
(一)耶穌離開人群,坐船到對岸。 v18
(二)有文士來表達他要跟隨耶穌到任何的地方,耶穌回應以自己沒有枕頭的
地方。 v19-20
●「夫子」:「老師」的意思,在馬太福音中,稱呼耶穌為「夫子」的
,通常不是耶穌的門徒。
●「狐狸....地方」:指的是耶穌自己居無定所,沒有生活的保障。暗
示這文士必須考慮清楚所要付的代價。
●「人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的名稱,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
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中但以理書
七章 13-14節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
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榮耀和統治權。而對耶穌來講,
一個「人」自我介紹稱自己是「人」,可以想像「人」這
個地位在耶穌心目中有特殊的意義,耶穌的這個自稱,更
顯出他的地位特殊。
◎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要門徒好好評估自己跟隨耶穌的代價。因為跟
隨耶穌不是憑一時的衝動就可以勝任,而是需要付上長期的代價。
然而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是否稀釋了跟隨耶穌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呢?
(三)有門徒要求先回去奉養父親,耶穌要求他來跟隨自己。 v21-22
●依據猶太人的習俗,埋葬死了的親人是神聖的責任,也是愛的表現
,至為重要連宗教義務都要延後處理。
◎如果此人的父親已經死了,顯然此人應該去埋葬他的父親,而猶太
人的殮葬習俗也是當日就要下葬,埋葬的事情根本不影響跟隨耶穌
的決定。顯然此人的父親尚未死亡,而此人是要求耶穌讓他奉養他
的父親,等到父親死亡再出來跟隨耶穌。
根據此處的經文,此人應該已經跟在耶穌周圍有一陣子了,而現在
才提出這個理由,顯然是個藉口(亦即其父親應有良好的奉養)。
所以耶穌以此話回答他。中心思想就是「神國」比「父親」重要。
◎「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靈性死亡的人可以去埋葬肉身死亡的人
,至於靈性活著的人應以天國的事工為
重。
五、平靜風和海(八章23-27節)
○馬可福音四章36-41節、路加福音八章22-25節
(一)耶穌上船,門徒隨行,遇到大暴風而耶穌卻睡著了。 v23-24
●上了「船」:特指耶穌和門徒常用的那一艘船,而非隨意的一艘船。
●「暴風」:原文是「地震」,指海裡忽然起了大震動。
●這種暴風由黑門山上橫掃下來,穿過約旦山谷,降到加利利湖面,
整個水面就掀起滔天巨浪。這暴風常常驟然而發,對湖上的船舶十
分危險。
◎通常橫越加利利海只要一、兩個小時,而耶穌在這短短的時間內還
是睡著了,顯示耶穌的肉體還是會疲憊,甚至可能工作的非常疲憊
。
(二)門徒來叫醒耶穌,要耶穌救他們。 v25
(三)耶穌責備門徒是小信膽怯的人,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平靜了。
v26
◎「斥責」:可能顯示這件事情與邪惡的勢力有關。
(四)眾人驚奇訝異,因為自然界的力量也聽耶穌的命令。 v27
●舊約常描寫上帝是宇宙的主宰,大有能力平靜海浪、制止狂風(詩篇
六十五篇7節、七十七篇16節、一0七篇29-30節、箴言卅章4節)。
如今耶穌居然能平靜風浪,讓還不相信耶穌是神的門徒覺得訝異。
◎門徒會找耶穌,顯然對耶穌有一點基本的信心或關心,但是似乎不認
為耶穌有真正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到上帝面前禱告時,是不是也是
急躁緊張的祈求,而沒有真正認定上帝能解決問題呢?
六、趕鬼入豬群(八章28-34節)
○馬可福音五章1-20節、路加福音八章26-39節
(一)地點:加大拉人的地方。
遭遇:兩個被鬼附的人由墳塋裡出來迎著耶穌。喊叫:時候還沒有到
神的兒子就來叫鬼受苦嗎? v28-29
●「加大拉」:在加利利海的東面,離岸邊約十公里,是該地區的首府。
不過這名稱可能可以泛指湖畔一帶的地方。此處屬於「非
猶太人」的境界。
●「上這裡來」:直譯是「來到這裡」。
◎馬太記載有兩個被鬼附的人,而馬可和路加則集中記載群鬼附身的那一
個人。
◎鬼提出兩點他們不應該被打擾的理由:一是他們與耶穌沒有關係,二是
最後審判之後受苦的時間還沒有到。而顯然這群鬼認得出耶穌的身份,
因而恐懼戰兢。
(二)鬼要求進入豬群,耶穌許可,鬼就進入豬群,使得豬群闖下山崖淹死了。
v30-32
◎「豬」:對猶太人來說是污穢的牲畜,所以這群豬的主人很可能不是猶
太人。
◎至於耶穌為何允許鬼進入豬群並鬼為何懇求要進入豬群呢?我想應該
找不到確定的答案,當然我們可以想到許多可能的答案,但是對於不
能確定的事情,我們還是承認無法確知比較好。如果需要一些參考答
案的話,可以到中神出版、吳羅瑜著的「馬太福音註釋卷上」中找到
一些參考資料。
(三)放豬的人進城去說明事實經過,整城的人出來見耶穌,並求耶穌離開當
地。 v33-34
◎顯然,耶穌為了救被鬼附的人,付出了一大群豬的代價,使得他們蒙
受重大損失,因此他們求耶穌離開該處。而在耶穌眼中,這個被人唾
棄的人的價值,遠超過這一大群豬。
七、醫治癱子(九章1-8節)
○馬可福音二章1-12節、路加福音五章17-26節
(一)地點:耶穌自己的城—「迦百農」。v1
●「自己的城」:指「迦百農」,耶穌的加利利宣教中心。
(二)主角:有人用褥子抬了一個癱子到耶穌面前來。 v2
●「褥子」:窮人的床,用布氈做的。
●「他們的信心」:顯然指癱子和帶他來者的信心。
(三)耶穌宣告癱子的罪赦了,引起文士們的議論。 v2-3
●「僭妄」:「褻瀆」。
◎「說僭妄的話」:在當時是必須被石頭打死的罪。
(四)耶穌質問文士為何心懷惡念?並質問說赦罪容易或說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
。 v4-5
(五)耶穌陳明自己宣告赦罪的原因是因為要表明他有赦罪的權柄,並以醫治的
神蹟來證明其宣告赦罪的合法性。 v6-7
◎以一般人的角度來看,宣佈某人的罪獲得赦免很容易,因為無從對
證。但叫癱子起來行走比較困難,因為結果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耶
穌在此藉著醫治癱子的神蹟,表明他有神的權柄,能赦免人的罪。
如果耶穌真的褻瀆上帝,上帝就不會給他力量行後面的神蹟了。
(六)眾人驚奇、歸榮耀給神。 v8
●「驚奇」:有古抄本做「惶恐」或「害怕」。
八、呼召馬太(九章9-13節)
○馬可福音二章13-17節、路加福音五章27-32節
(一)地點:稅關
主角:馬太
行動:耶穌呼召馬太來跟從他,馬太起來跟從了耶穌。 v9
●「馬太」:又名「利未」。
◎迦百農是當時重要的交通中心,此處能收到的稅收不少,馬太可以說
是任職於一肥缺之上。福音書沒有記載馬太之前對耶穌有多少認識,
不過我們可以想像馬太對耶穌的教訓與神蹟應該不會陌生才是。
(二)耶穌和稅吏、罪人一同參與宴席,遭法利賽人質疑。 v10-11
●「坐席」:一起吃飯,尤指彼此交談來往的意思。
●「稅吏」: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猶太人,常訛
詐人以飽私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上而
言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
●「罪人」:不僅指道德鬆懈、觸犯律法的人,也包括那些不認同法利
賽人的律法立場,不以法利賽人的解釋為準則去遵行的人
。
●「稅吏和罪人」:在法利賽人的問句中,這兩種人共用一個冠詞,表示
這兩種人在法利賽人心目中是同一類人。
◎路加福音中記載這是在馬太家裡發生的事情。
(三)耶穌說明: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的著,並引舊約聖經來陳
明上帝的心意,並說明自己來世界是要呼召罪人。 v12-13
●「我喜愛憐恤....」:出自何西阿書六章6節。
●「憐恤」:原文是「立約的愛」、「堅貞守約的愛」。
●「你們且去揣摩」:原文是命令句,意即「去學習吧!」。是當時拉比
常用的說法,表示別人對某段經文有誤解或未能掌
握,需要進一步的思考。
●「不喜愛」:這是當時的習慣語法,用誇張的方式來表達「較喜愛憐憫
,次喜歡祭祀」的意思。
●「召」:有「邀請赴會」的意思。在當時彌賽亞宴席的背景下,此字表
現出相當值得令人玩味的背後含意。
◎顯然耶穌不是認為法利賽人是義人,完全不需要醫生,而恐怕比較是用
這樣的方式來諷刺法利賽人「自以為義」。
九、論禁食(九章14-17節)
○馬可福音二章18-22節、路加福音五章32-39節
(一)施洗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質疑耶穌的門徒不像法利賽人與約翰的門徒
一樣常常禁食。 v14
●「那時」:可能就是筵席舉行之時,而按馬可福音的記載,當時法利
賽人和施洗約翰的門徒正在禁食。
●「禁食」: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
悔。(利23:27)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食
日。(斯9:31;亞7:5;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
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
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
◎由路加福音的記載可以看出發問者是法利賽人,而馬太記載是約翰的
門徒來詢問,因此這件事情可能是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一起來質疑
耶穌不但不禁食,還與罪人同吃喝。
(二)耶穌以時間與場合不合適來解釋為什麼現在門徒不禁食。 v15
●「新郎」:耶穌自稱新郎,可能是把自己看為是舊約和西阿書中的「
新郎」(和西阿書二章19節),就是與以色列人立了約的
神。另外施洗約翰也稱耶穌是新郎(約翰福音三章29節)
。
●「陪伴之人」:原文直譯是「新房之子」,意思是「婚禮的賓客」。
●「要離開他們」:直譯是「要從他們中間除去」。可能有暗示自己將
被取去性命的意思。
◎當耶穌與門徒同在時應當歡喜快樂,而非禁食。但當耶穌離開他們之
時,禁食是合宜的表現。而在約翰福音三章22-30節中,施洗約翰把耶
穌比成新郎,因此耶穌在此用施洗約翰的教訓來回答施洗約翰的門徒
,應該是很有說服力的。
◎顯然法利賽人以禁食為敬虔的應有表現,而不顧禁食應有的內涵。但
耶穌的回答顯示他深知禁食的內涵。如果不是真心的傷心,又何必裝
成吃不下飯呢?
(三)耶穌以新布與舊衣服、新酒與舊皮袋來說明新生命與舊傳統難以相容。
v16-17
●「新酒與舊皮袋」:當時用羊皮袋裝酒,當新鮮的葡萄汁發酵成酒時
,會產生氣體,而新皮袋可隨著伸展膨脹。但舊
皮袋是已經膨脹過的,所以會被脹破。
●「新布與舊衣服」:舊衣服已經縮水過了,而新布還沒有縮過水,所
以補再一起時,新布將縮水把舊衣服抓破了。
◎這些比喻都是表示耶穌帶來的新啟示是與傳統的「儀式主義」不合的
。然而傳統的影響力還是十分驚人,大多數人還是選擇傳統。我們有
什麼傳統是敵對真理的嗎?
十、醫治管會堂的人之女兒與血漏的女人(九章18-26節)
○馬可福音五章21-43節、路加福音八章40-56節
(一)管會堂的人來拜耶穌,要求耶穌按手在他女兒身上好救他女兒。v18-19
●「管會堂的」:原文做「長官」,不過由馬可福音知道這裡是指管會
堂的,名字叫「睚魯」。
●「我女兒剛才死了」:詳細的記載可以參考馬可福音五章23和33節。
馬太這裡是簡略的記載事情的經過。
(二)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來摸耶穌的衣裳繸子,她相信只要摸到耶
穌的衣服就會得到痊癒,而耶穌醫治這女人。 v20-22
●「血漏」:婦科病症、就是月經不停。於宗教禮節上被視為不潔
淨。可以參考利未記十五章25-31節。
●「衣裳繸子」:應該是外衣邊緣的繸子,這種外衣共有四條繸子,兩
條在前,兩條在後。
●「痊癒」:原文是「得救」。
◎一個長期患血漏的女人,經歷與眾人的人際關係斷絕,並身體長
期失血的痛苦,可說是身心都嚐盡痛苦,我們可以想像她求醫之
心的渴切。
◎在馬可福音的記載中,耶穌還用了複雜的方式讓這婦人在公眾場合承認
自己為了治血漏而暗地摸耶穌衣服的繸子。
根據利未記的記載,這女人這樣摸耶穌,不免有讓耶穌有染了不潔淨
的可能。而這女人這樣的舉動,暗地裡做了可能讓耶穌不潔淨的動作
而換取自己的被醫治,可能讓她良心不安。耶穌讓她在公眾場合中面
對現實,並公開稱讚她的信心,公開原諒她,是要她的身體跟心理都
被醫治。
(三)耶穌到了管會堂的人家,就趕走閒雜人等,並醫治那死了的閨女。v23-26
●「吹手」、「許多人亂嚷」:依猶太人的習俗,人死後,喪家必須鄭重
舉哀,連最窮的人家也得雇兩名吹笛手和
一名專事哭號的婦人。另外前來弔唁的親
屬也會大聲哭泣。
◎耶穌觸摸死人,可能會給他帶來「不潔」的後果,不過耶穌並沒有顧慮
這一層,還是選擇了觸摸原本是屍體的閨女。
十一、醫治兩個瞎子(九章27-31節)
(一)兩個瞎子跟著耶穌喊叫要耶穌可憐他們。 v27
●「大衛的子孫」:是彌賽亞的稱號。
(二)耶穌詢問瞎子是否信耶穌可以行這神蹟,瞎子表明自己信。於是耶穌透過
觸摸瞎子的眼睛來醫治他們。 v28-30
●「房子」:原文在房子之前有定冠詞,表明這房子是耶穌或馬太之家。
◎耶穌沒有在路上立刻醫治瞎子,而等到進了房子才醫治,應該是為了避
免醫治的事情引起過份的彌賽亞狂熱。
◎耶穌屢次觸摸病人的患處來醫治病人。但在當時一般人的觀念都是把疾
病和罪相提並論,恐怕一般人也會因無知而害怕被傳染。我們可以想像
在當時的情況下,願意摸病人患處的人一定是少之又少。而耶穌有能力
可以不透過接觸而醫治病人。然而他選擇觸摸禁忌的患處,其間所包含
的是何等的愛呢?
(三)耶穌囑咐瞎子守密,而瞎子卻把耶穌的名聲傳遍當地。 v30-31
●「切切的」:原文表達強烈的情緒。
◎無奈的是彌賽亞的神蹟與愛並不帶來成熟,瞎子還是忍不住興奮把耶穌
的名聲傳開來。恐怕到頭來是恩將仇報了。我們很容易把上帝的恩典和
個人的靈命成熟度相提並論,可是在福音書中明顯的看出領受神蹟的人
並不必然有成熟的靈命。
十二、醫治被鬼附的啞巴(九章32-34節)
(一)耶穌由一個因為鬼附而啞巴的人身上趕出鬼,醫治那人。 v32-33
●「啞巴」:原文指「耳聾」、「啞巴」或「聾啞」。但在此應該指「耳
聾」。
(二)眾人都驚訝,認為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而法利賽人卻認為
耶穌是靠鬼王趕鬼。 v33-34
●有些原文抄本沒有第34節。
十三、總結(九章35-38節)
(一)耶穌周遊各地,工作的內容就是: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醫治各樣的
病症。 v35
(二)耶穌的心態:看到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羊沒有牧
人一樣。 v36
●「憐憫」:可以翻譯為「動了柔腸」,此字在新約中常常用來表達耶穌
對人的感情。
●「困苦」:「備受壓迫、威脅」之意。
●「流離」:「被遺棄、要倒下」的意思。
(三)耶穌對門徒的要求:求上帝打發人出去收莊稼,因為要收的莊稼多,做工
的人少。 v37-38
●「打發」:「急切推出」的意思。
◎雖然我們看到許多無知不成熟的人出現在耶穌周遭,而耶穌表現出來的
不是憤世嫉俗,而是深切的體諒這些人的無奈與軟弱。我們看到這個社
會,能有耶穌的心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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