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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rewheyu (等公主出現的王子) 看板: TheLife
標題: 欣潔姐一封信<轉錄>
時間: Thu May 18 01:01:49 2000
哈囉∼
各位有在上週六(5/13)參與生命母親節特別聚會的弟兄姐妹們:
平安!
上週的聚會,我覺得是一個設計得很好的聚會,氣氛也很好,感
謝神,也謝謝每一位在當中擺上的弟兄姐妹。寄上這封信,欣潔
姐是想對於上週活動中欣潔姐被詢問的問題有一些回應∼
那天,當我一聽到那問題的時候,覺得∼在那樣的場合,要回答
這樣的問題是令我感到難以面對的一個情況(有些尷尬〕,怎麼
說呢?
∼如果我硬是不回答,似乎易讓人有錯覺,是否行了什麼隱晦不
可告人之事,所以,如果我硬是不回答,這樣會造就在場的你們
嗎?∼
∼如果我回答,若我只說了什麼時候,和什麼人這麼簡單的回答
;是否又會讓聽的人有錯覺,”啊!輔導在還未結婚前有初吻,
那麼,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怕這樣簡短的回答,會不
會讓大家有想要放縱情慾的試探?此時回答,又造就大家嗎?∼
雖然在當下只是極短的時間,但我的內心實在是非常複雜的;而
當時,我選擇了後者。聚會之後,我到台大的操場跑步,越跑,
我的心似乎越沉重,我在想,今晚的回應,是否造就你們,因為
,我不知道你們知不知道一些前提呀!晚上回去和室友分享禱告
後,想到∼嗯,可捎封信給你們,讓你們知道一些前提....
先分享一些原則(這些原則並非是為了今天的回應欣潔姐才新設
的,乃是本就是用這些原則在協助學生):
#在交往中的弟兄姐妹,如果關係並不清楚(將會彼此委身,成
為伴侶);建議不要有肢體互動,為得是
1.避免試探
2.若以後不是在一起,感受上會令人覺得受傷
#而若果清楚彼此的關係,在婚前也當有共識,有界線,保護對
方,保護自己,讓身,心,靈的合一在婚姻中發生吧!也就是,
不是律法主義--不可這個,不可那個;但也不可把自由當做放
縱情慾的藉口;是否真實用神的愛來愛對方,還是只是滿足自己
的私慾。(其實即便是在婚姻中,也是一樣的)
∼好了,現在欣潔姐想告訴你們我和鏡明哥的情況,我們是去年
確定對彼此的委身的(彼此是未來的夫,與未來的妻);而在我
們互動的過程,也設立了清楚的界線,並會不時評估我們在各方
面的互動是否造就彼此,是否表達真實的愛。∼
(我不是以為我們多完全,只是想讓你們知道真實的情況)
嗯,這就是概況了!
總之,就是希望你們除了聽到了欣潔姐當天的分享之外,也知道
交往的原則是什麼;>.....不過,說實話,我和鏡明哥真的是很
珍惜∼我們的初吻是給未來的夫與妻的^_^。
對了,補充一下,這樣的回應,有想到要在這星期六向大家表達
的(因為在公開場合發生的事,就在公開場合回應);只是因這
星期六可能會去新竹一趟,不太確定能否到生命,所以就用電郵
寫給大家了!還請大家看到此時,也為所有看信的人,及生命助
道會弟兄姐妹的這個方面來禱告好嗎?
好,就走筆至此了。
你們的欣潔姐(也請霈慈轉寄曉玲,嘉文轉寄瑜瑋,高昇哥轉寄
坐在您右手邊的弟兄,而有帶媽媽或爸爸來的也請告知你們的父
母好嗎?總之,是想對當天有在場的人回應,如果有缺誰的,還
請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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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要求我們成為最好的,只要求我們作最大的努力!
傑克遜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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