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上一層

作者: tyhou (小馬)     看板: fhl
標題: 羅馬書2:17-3:20
時間: Wed Mar 19 17:26:36 1997

前段大意:
--------
    保羅在提出他對福音的看法時,講到了一個福音的核心:義是本於信
(這義有兩個層面,一為神的公義(1-3章),二為人被稱為義(4章
)).就神的公義而言:神忿怒顯在人的身上,因人早已知道神.他們不
敬拜神,結果就是神任憑他們犯罪.

    提到這些罪,保羅並不是很空泛的談一個普遍的現象.他再把焦點鎖
在讀者身上說:“你們不要以為你們可以論斷他們!你們自己偶爾不是也
犯罪嗎?你竟敢藐視神的忍耐?”

  “要知道神是按人的行為來審判他的!這是神普遍審判的原則,神是公
平的.(v6-10)”至於外邦人,神則是按他心裡的律法來審判他.

二章17節-三章20節
----------------------
A. 主題:世人都犯了罪
B. 全段大綱�
 I. 猶太人亦犯了律法(17-24)
 II. 真割禮是在心裡(25-29)
 III. 對詭辯的回答(1-8)
 IV. 世人都在罪惡之下(9-20)
 
C. 思路:
    這一段最要緊的就是思路。

    保羅在17節進一步的指出,他要罵的人就是猶太人!“你以為自己
很認識神,是黑暗中人的光嗎?殊不知自己教導別人,自己卻也犯同樣的
罪.神的名因你們而被褻瀆了!”保羅逐一的拆毀猶太人所自誇的,從守
不住律法到他們“守住的”割禮。

  “你們行割禮與神的立約,必須要守全律法才有用.若沒有守全,就
算沒有割禮了.反過來,若有守全律法的,他們是不是也算是有受割禮呢
?他們若能守全,反過來還要審判你們.你們還敢論斷他們?!”

  真正的割禮,立約是在心裡的,而不在這些外表儀文.猶太這個字是
“稱讚”,是從神而來的,因此所謂的猶太人也是從神而來的.

  猶太人心裡必不服氣,“那,做猶太人有甚麼好處呢?神為甚麼叫我
們行割禮?“保羅用希臘的寫作手法,假想有人在批判.於是他就說:”
有!神的聖言交託給他們!這是割禮的用處!神與他們立約.“

  “可是如果人不守信呢?”保羅回答:“又何妨!人的不信能廢掉神
的信實嗎?”“當然不能!神一說話就可以辨明自己!”
 �  “可是,我們的不義若因此而顯出神的義來,那神降怒是他不是囉!
有人會說他們還幫了神一把!”保羅又回答“神降怒當然是可以的!要不
然神怎麼審判世界(第二章就講過了)?這些敢說幫了神、毀謗我們福音
的人真敢死!!(作惡和成善本來就是兩回事,你們根本在詭辯)”

 �  “好,既然神聖言交託,那我們比外邦人強嗎?當然不是!我前面講
的就是猶太人與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好像舊約各處的記載。

    現在,我們看見,外邦人的心裡的律是對外邦人說的;律法是對猶太
人說的,好叫沒有人可以有藉口,世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所以律法是叫
人對罪有認識,沒有人能因行律法而被稱義.。
   
D. 問題:
1) 保羅在2:21-22所說猶太人的罪,是泛指所有猶太人還是某一
     些人?

  固然,保羅在描述這些現象時是有可能是因當時的背景而有的聯想。可是
很顯然的(從上下文思路以及2:1),他這裡是泛指收信猶太人的罪,他
要講的是:你們也有罪。

2) 為甚麼割禮必須應行律法而有益?

  見加拉太5:3-受割禮是欠律法的債。3:12,律法說:行這事的,
就必因此活著。

3) 3:1猶太人是指真猶太人還是肉身的猶太人?
 見上下文思路,顯然是肉身的猶太人。

4) 聖言交託的是甚麼?
 成為大國,律法,萬國得福這計劃�

5) v3神的信實?
 可能有兩重意義:一為對以色列人的承諾,使他們歸回;二為使萬國得福,
外邦人得救這個計劃.

6) 我們的不義顯出神的義來,我們沒有罪囉?!
 不對!有信心還是要有行為的.作惡與成善是兩回事。

7) 律法上的話對律法下人說的指的是?
 想到的可能有兩種解釋:
 -律法下人指猶太人(加拉太3:22,聖經把人圈在律法了)
 -律法也可以指心裡的律法,固包括律法下人也包括外邦人,這裡成了大段
的總結。塞住所有人的口。(個人傾向這種解釋)

8) 律法的功用?
 參加拉太3:10-29,為過犯添上的。
 
E. 應用
 思想我們生命中有沒有向猶太一樣只守儀文?

F. 逐段觀察解釋
17原文句首為:“看啊!你這稱為猶太人的......”
誇口: 以....為榮

18
曉得: 同1:21
分別是非: 試試不同的東西, 證實那東西是美好的.
教訓: 被教導

19-20
參考路6:39, 太15:14
師傅:管教者(責罰者)
先生:老師

21-22
姦淫: 參考太5:27
      A Hebrew idiom, the word is used of those who at a woman's
       solicitation are drawn away to idolatry, i.e. to the eating
       of things sacrificed to idols
23
玷辱: 同1:24
犯律法: 越過律法

24經上所記:結36:16-21
褻瀆:辱罵
-舊約在這裡提到的是神懲罰以色列人使他們散居各國.但他們繼續犯罪,神顧
惜自己的名,決定使他們歸回本地.
-我聯想到的是,三章的猶太人的不信,以及神的信實;“被人議論是可以得勝
”雖然他的名被辱罵,議論,可是他卻是公義的,是信實的,最後仍守住對以色
列人的約,使以色列人歸回本地.

25-26 
割禮:立約的表記
犯律法的: 越過律法的
行(4238):同2:3, 習慣性,繼續的行
-保羅的邏輯:若非p=非q; 則p = q

27全守: 完成fulfill

29
在乎靈: -在乎聖靈 (對應於從神來)
    -在乎心靈,個人傾向這解釋,較為保守,符合上下文。
人的稱讚: 猶太人的名字源於猶大, 希伯來文中與讚美有關.(創廿九35);或許有
一言雙關的用意.
稱讚:1.同13:3(只要行善就可以得到他的讚美), 林前4:5,
      2.  榮耀的稱讚(弗1:6, 1:12, 1:14, 腓1:11)
   此字多用在從神而來的稱讚.

第三章:
1直譯作:"那猶太人有甚麼更多的呢?"
 長處: superior, number exceeding

2"有很多好處!" Much every way chiefly, because that unto them were 
committed the oracles of God .
聖言: 這裡指摩西律法
交託: 相信的被動式

3
不信: 1) to betray a trust, be unfaithful 背約, 不忠
      2)  to have no belief, disbelieve不信
神的信: 神的信實, 不是神的信心.

4經上所記:"你一說話便可以辯明自己...“That thou mightest  be 
justified in thy sayings, and  mightest overcome when thou art judged.
自詩51:2

5
照著人的常話:這是拉比們的慣用句法,“我們可以怎麼說?”也一樣.
顯出: 放在一起, 有兩個用法:1.推薦 2.證明

7虛謊: the perfidy by which a man by sinning breaks faith with God

8毀謗:同褻瀆

10-18這裡舊約罪的記載都原是針對外邦人的.

19審判: under judgement

20知罪: 律法是罪的知識 參加三19-22
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