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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臨終關懷】安寧的呼籲:安寧病房的呼聲(下)
發信站: 交大資工鳳凰城資訊站 (Thu Dec 12 22:18:10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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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一篇)


● 面對代價,為要陪伴

    我籌算著安妮轉到普通病房必須處理的事務及必須克服的事情,要有自
動呼吸器、抽痰的裝置、要有全天候的侍候者、會增加護士的工作量、醫生
會照顧不來、我必須聘請特別護士因應病情的需要,其他如換樂、灌食、翻
身、病情的處理、身體的整理等,我都要顧及,還需要主治醫師的同意、護
理長的配合、及空出來的病房。

    那幾天安妮雖然清醒,但常常會流眼淚,有時用手勢比劃、有時用筆寫
,不斷要求離開加護病房,並表達要我陪她的意願。於是我決定採取一個態
度,就是安妮日子所剩不多了,再不行動可能就會太慢,雖然我一直逃避面
對,不願放棄她會好轉的希望。

    在我與主治醫師討論替安妮轉出家護病房的事情上是相當費力的,起初
醫生並不同意,從安妮的病情來看,還沒有好到可以轉到普通病房的標準,
但從醫療的角度來看,這件事不是唯一合理的,我是一個相當尊重醫療專業
的人,除非我說服醫生,否則將安妮轉出加護病房是無法如願的。我清楚的
告訴醫師,將安妮轉出加護病房是她強烈的意願、是她臨終前的心願、也是
我及家人為她所做的最後一件事,為要成全她的心願,我願意作任何的配合
,包括聘請特別護士、租呼吸器、其它的需要等,希望醫生能體諒病人及家
屬的處境,協助轉出加護病房,無論如何請醫生一定要幫忙。

    我強調不要從醫療觀點來看安妮的需要,我們並不是要搶救她的生命、
而是滿足她在該階段生命中最重要的需要一家人的陪伴,我願意放棄醫療品
質的要求,而接受次等的醫療照顧,以換取和安妮在一起的機會。這不止是
醫療現實的問題,也是立場、價質判斷的問題,醫生從醫療的角度來看病人
的需要,他必須善盡職責,給他的病人最好的治療,我是病人的家屬、最親
近的人,所以我從生命的品質來看病人的需要。

    加護病房的照顧甚於普通病房是不用懷疑的,但在醫生也同意她好不起
來的情形下,繼續給她積極的治療有意義嗎?我讓她獨自被鎖在隔離的加護
病房中是一種殘忍的對待,何況她還必須承受來自護士的壓力,安妮曾經對
護士說︰『妳很好,希望交班那一位一樣好,否則我會很難受,因為有護士
對我常常要抽痰很不耐煩。』為什麼一個極需人家安撫憐愛的臨終病人,還
必須要顧念人家的臉色?還必須去面對拒絕與承受不安呢?

● 普通病房,突破萬難

    我終於說服了醫生,他提出折衷方案–『住頭等病房』與『情況許可』
兩個條件。

    對於努力讓安妮出來,到目前為止還只是個起步階段,我開始為找病房
的事而奔走。最佳的選擇是住在本科病房,10B腫瘤科的頭等病房只有3間,
都住了人,短期間是空不出來的,護士長告訴我︰把這樣的病人轉到普通病
房,不但會增加護士的工作量、醫生也會照顧不來,因為她需要大量的照顧
。處境雖然不利,我更需要苦口婆心的去解釋、去爭取,並保證我要如何盡
力去配合現實的需要。

    其次,借床是另外一條途徑,我遊說醫生允許借用其他科的病床,雖然
會較不方便,但仍是一條可行的路,我感受到要一個既定的框框內,尋找一
個生存的空間多麼不容易,一層層的關卡必須突破,我一次次的找護士長、
主治醫生尋問、遊說,為了一線生機我不厭其煩的找別人的麻煩,不知道過
了幾天,終於得到同樓間病房的許可,護士長答應一有呼吸器的病房馬上通
知,我的努力總算有了結果。


● 分秒必爭,一籌莫展

    每一次的探望都必須去撫慰安妮的心,她帶著分秒疼痛的身體等待最後
的希望,她的心好像在滴血,我卻一點都不能為她止血,我心急如焚。可以
找的關係找過了,關鍵人物也充分的溝通了,沒消息,真的是一籌莫展。我
開始想到轉出高醫的可能性,轉到那裡呢?轉回家裡可能加速她的死亡,如
何取得止痛藥物?轉到榮總?臨終的病人誰願意接受呢?當初被判原發性胃
癌時,榮總的接受率就不高了,如今的景況,只為借床談何容易?轉到其也
醫院?止痛藥的限制是個問題,呼吸器的設備及使用也是問題,沒有照顧癌
症病人的經驗也要考慮,在矛盾猶豫中,最後我認為還是以高醫的病房為優
先的考慮。


● 安寧病房,最大遺憾

    如果我們的社會有安寧病房,有安寧照顧的觀念,我的困難就可以解決
了,安妮可以找到一個合適的地方,有親人的陪伴、有專業人員的照顧、不
需要擔心護士的不耐煩,可以跟親朋友好作最後的道別與交待、女兒可以隨
侍在旁與媽媽相擁、哭訴。如果有安寧病房,她的家人也不必在傷痛間,還
需努力去打通關節、遊說、運用關係找出路、甚至去求情,這不是每個人都
做得來的。

    兩個禮拜的折騰,隔壁病房終於有床位的消息了,這是盼了好久才盼到
的,但醫生卻以安妮的情況尚不穩定為由,不願放人讓她轉出來。我真的生
氣了﹗對於一個臨死的病人何事為重是顯而易見的,由於沒有安寧照顧的觀
念與認識,我們被犧牲了,一切只有照章行事,不要為自己找麻煩。

    我們的社會定了許多法規來當作行事的標準,醫院也不例外,我遺憾萬
物之靈放棄了上帝賦與他們的智慧–可以在一些處境中作出權宜又明智的判
斷與選擇,帶給人們祝福與快樂。我要質疑的是醫院的規定重要呢?或是生
命的需要重要呢?是醫護人員的方便重要呢?或是幫助病人平安的走最後一
程,叫一個家族因此得到安慰而沒有遺憾重要呢?我猜測醫師向安妮說了一
些話,以致安妮放棄堅持轉出加護病房的希望,在安妮去世的前兩個禮拜,
她告訴我︰她不要轉出加護病房了,也不要回家過世,她願意待在病房中等
待她末了的日子。就這樣,我讓她在加護病房的隔離中,孤獨的離開人間,
這是我一生最大的遺憾,無法分秒陪她走到人生的盡頭,特別那又是她的強
烈心願,儘管我之前對她的照顧是多麼完全、多麼盡心,仍然無法彌補那個
極大的傷害 ── 死別前的被棄。

註︰劉進展先生,介紹見「面對生命的終點」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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