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tjm@fhlbbs (Jer-Min Tsai), 信區: war 標 題: 整理]從聖經談同性戀之二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Wed Mar 27 13:22:56 1996) 轉信站: fhlbbs (local) 發信人: gilbert@fhlbbs (阿冠),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從聖經談同性戀之二 發信站: 信望愛團契電子佈告欄 (Fri Mar 8 09:16:22 1996) 承接前一部份「聖經對同性戀的態度」,這部份我們要來處理「基督徒對 同性戀及同性戀者的合宜態度。」本部份的用語,請注意前面的定義。 處理這部份我真是如履薄冰,因為這部份若處理得不好,可能會對處於弱 勢的同性戀者造成打擊。在陽光下討論這個問題,就好像處理傷口,一不 小心,就會疼痛。假如我前一部份澄明了聖經所揭示的 神對同性性行為 的態度,那我已經將他們窄小的生存空間更加縮小,甚至將他們在夾縫中 嘗試從聖經找出同性性行為合 神心意,並成為他們陽光化有力支持打碎 ,那麼我也認為慈愛的 神必定在公義的同時有相稱的慈愛。 我期待我的論述不會只是很嚴峻的宣告「你有罪」,我希望我能相對的帶 出屬 神的憐憫與恩典。這點對我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我會盡最大的努 力。 =========== 第二部份:「基督徒對同性戀及同性戀者的合宜態度」================ 對於同性戀者,不可諱言的,他們的生活中快樂是很少的。多數是憂愁、絕望的人。 他們不喜歡自己的命運,他們不瞭解,也不知道怎麼辦。有的人開始積極爭取自己的 社會生存空間,有的人則鬱鬱活在世人所不諒解的角落中,與自己的同性性行為或是 同性性傾向掙扎。當然,我不是同性戀者,他們的心路歷程絕不是簡單幾句可以盡述 。 但是身為基督徒,我思考過一個問題,「同性性喜好傾向」是先天的或後天的? 就基督徒而言,可能前者才是造成神學困境的部份。所以後者我就不加以討論了。 假如是先天的,那神為什麼造出這樣的傾向?那 神豈不要為自己負責? 關於這點,有一種看法,認為 神並沒有造出同性戀者,因為 神造男也造女,並命 令男人與女人要成為一體。而「同性性喜好傾向」就像癌症或是其他疾病一樣,是這 世界犯罪的結果。這樣的看法反映了「 神的創造皆是美好」的創造神學。 可能有人不同意這種看法,但是我們應該可以同意「同性性喜好傾向與同性性行為是 可以分開的兩件事。」也就是說,我可能有喜歡吃零食的傾向,但是我可以選擇不吃 零食。這跟 神呼召我們過道德生活,我們的回應是一樣的。 假如聖經很清楚的告訴世人他不喜悅同性性行為,那麼即使我有這樣的「傾向」,我 仍然有盡力拒絕「同性性行為」的可能。換言之,沒有人可以因為有「同性性喜好傾 向」傾向而怪罪 神,因為「同性性行為」是出於自己的決定。 我不認為這一定是件容易的事,但是我相信我們應當盡力回應 神對我們過道德生活 的呼召。在我們思考這呼召與我們的「傾向」時,我們必須認清,我們絕對不能,也 沒有能力嘗試以任何方式改變 神在聖經中所揭櫫的事實。 回到現實面,基督徒怎樣面對身邊的同性戀者呢? 其實我覺得基督徒知道有人是同性戀者,反應跟大多數非基督徒都差不多。 但是我們必須學習接納他們的現況,以 神的慈愛面對他們 -- 但是同時我們也必須 忠實的就我們從聖經所領受的,反對將這樣的狀況視作「常態」。這看來有點弔詭, 我用比較容易懂的話來說,就是「我接納你這個人,但是我不同意你所行的。」這需 要點勇氣與智慧,但確是我們必須做的。 具體來說,我想我們應該停止(假如你有)對同性戀者的負面反應。除了停止嘲諷或 揶揄,也應該不要以特別的眼光去「打量」他們。我們應當鼓起勇氣,像跟教會中弟 兄姊妹一樣的與他們交通。在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用愛心說誠實話,以聖經的話語作 為我們的根基,不單單是「規勸」,也不要忘了要「愛」。我覺得在反對的同時還要 愛,真是很大的功課。 我要跟各位分享一個自己經歷的故事,因為我清楚這樣的學習不容易。 在我曾經待過的某個教會,我遇到一位同性戀者。這位弟兄跟我們一起查經,一起聚 會,也一起禱告。雖然他總帶著點憂鬱,我仍然是教會中少數跟他可以說幾句話的人 。終於在一次私下的情況下,我知道他是個同性戀者。他最後離開了那個教會。我不 知道是不是因為消息已經傳開來致使他待不下去,但是我逐漸明白他分享時提到的「 軟弱」與「掙扎」是什麼,竟使他痛苦到失去生命的喜悅。 我想他一定很希望可以跟我們一起跑跑跳跳,快快樂樂。被當作一個普通的人看待, 應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對他而言,我想。當我檢索自己得知他的狀況後,我不諱言 自己跟他講話會有點怪怪的感覺。有點怕怕的吧。但是在我還來不及學會如何以對待 其他人一樣的與他相處前,他就離開了。現在他在哪我也不知道。其實我回想起來, 在我不知道他是同性戀者前,我們還不是一樣一起聚會、查經。假如我繼續不知道這 件事,那我們豈不是一直很自然的交通嗎。我想難就難在自己對同性戀者的反應吧! 在此我還要再次提醒所有願意忠於 神話語的弟兄姊妹,在同性戀的事上,我們根據 聖經,不應該妥協以「沒有公義的愛心」認同「同性戀」是「常態」,事實上聖經已 經明白宣示「 神不喜悅同性性行為」(甚至『同性性喜好傾向』)。但是另一方面 ,採取敵視的態度卻會顯出我們在處理這個問題上的偏狹與傲慢。 關於「 神是否創造某些人有同性戀傾向」這個問題,我持未知態度。 可以確定的,是 神厭惡同性性行為,這違反 神的創造,也是聖經明白顯示的。 假如你對這問題有興趣,我建議你買一本校園雜誌,一本才 NT 95。本期的主題特稿 剛好就是討論這個。文中對於一些同性戀研究結果,以及某些認為聖經同意同性戀的 基督教人士的看法有簡單的提及。當然,作者也提供了一個我覺得蠻不錯的結論。 在討論這個問題時,我不禁擔心隨著對聖經解釋的不同而產生的各樣神學觀念,將會 因為對這世代的思潮折衷而造成對基督教信仰的變質。不過這不是本文所論及,就此 打住。 寫了一夜,我該休息了。 :) -- ────────────────────────────────────── 聖經中的「平安」,原意是指一種「健全狀態」,是一種終極、全面性的健全狀態。 聖經中的「恩惠」,是指上帝對不配的人所施的恩典。 上帝的恩典臨到不配的人,以致那人進入一種終極而全面性的健全狀態─這就是「福音」 ────────────────────────────────────── ★☆這才是我最喜歡的簽名檔,呵呵呵!☆★ -- ※ Origin: ★ 信望愛 BBS 站 ★ (fhl.ee.nctu.edu.tw 140.113.11.234)回到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