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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psycho@cis_nctu (人性-神性。理性-感性), 信區: religion
標  題: 宗教思想上不同的兩種類型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Jan 13 18:51:07 1995)
轉信站: cis_nctu
 
 
 
 
    首先聲明,本文嘗試對兩大類宗教進行描述,但是,我將會徹底
的想辦法排除個人的價值判斷;當然了,以前我的立場非常鮮明,一
看就知道我會偏向那一方,可是,我將努力排除這些成份,儘可能用
一種比較不涉價值批判的方法來處理這一篇post。
 
    在我的觀察中,佛教、基督教是一大類,回教我不清楚,其他教
我又歸成一大類。把佛教和基督教歸成同一類不是說他們是相同的,
而是他們在我這篇post要提到的判準中是同一類的;把其他宗教歸成
同一類也不是說他們相同,只是他們剛好共同符合了某些判準。
 
    這樣分類的判準是什麼呢?我又要再一次引出我的舊pos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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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馬太福音的「耶穌受試探」之 4.1-11 節提到:
魔鬼試探耶穌:「肚子餓了,可以把石頭變成麵包。」
              「從聖殿上咷下去,上帝會吩咐天使托住你。」
              「只要拜魔鬼,就給世上萬國和榮華。」
 
這裡面隱含了人生的三個秘密,就是:「經濟」、「奇蹟」和「權力」。
人性的所有軟弱,幾乎都是從這裡而來的,為了吃不飽,人可以拜任何人、
神,為了看到不可思議的現象被實踐,人可以把大發明家愛迪生當成神,也
可以在今天把前世今生、摧眠當成生命的意義。為了權力,人的歷史更是充
滿了血跡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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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先不談「經濟」,來談談「奇蹟」與「權力」。
 
 
    「奇蹟」並非只是神秘事件或科學,有另一種奇蹟我稱為是「心
靈的奇蹟」,這種奇蹟預示了:我們的一切不完美因為某種方式而變
的完美。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是聖經上說的:為了保佑打仗成功,要把
國王的親生兒子殺了獻給摩洛神。在這種思考方式上,重要的不是這
種血淋淋方法殘酷,我更注意到這種思考方式是:「透過某種『型式
』,我將可以從心所欲」。也就是說,如果我今天是個罪人,不同於
基督教要徹底的懺悔與佛教要消業,我可以透過某種型式使我的罪過
全消,成為一個新生的人。這樣的思考真正的含意就是我上面那一句
話:「我的所有不完美可以透過某種方式而完美」,這種思考方式本
身就是渴望『奇蹟』。今天拿這種「思考方式」來檢驗一貫道、真佛
宗、清海無上師、統一教、新時代運動....等等,我們可以發現,不
管他們的教義如何,直接去分析他們的基本思考方式,很容易就可以
發現他們對信徒傳授「奇蹟」,而且他們也不時實現「奇蹟」。
 
    以一個身為心理學的研究者看來,我絕對相信任何「奇蹟」。因
為我深知所以為「奇蹟」只是人類目前能力不足,就好比現在的塑膠
碗在一千年前簡直是不得了的奇蹟。因此,我相信文牧師能展現許多
奇蹟、清海無上師可以展現許多奇蹟、蓮生活佛能展現一堆奇蹟,這
些我完完全全都不懷疑,我可以跟任何人辯論,證明那些真的是「奇
蹟」,絕對不是假的。
 
    反過來佛教和基督教是沒有這種渴望奇蹟的思考方式的。佛教對
神通的戒慎恐懼,甚至在釋迦一族要全滅時也不敢動用;基督教是徹
底反對上帝可以被賄賂 ── 換句話說,任何奇蹟都是假的,只有與
上帝同在,實踐上帝的使命才是真的。這兩大宗教中,信仰他們的人
不能保證『絕對的喜樂』 ── 因為,沒有奇蹟,就沒有徹底的快樂
;佛教徒遇到危險,還得看看是不是前業,是的話就絕對不可動用奇
蹟去解決,否則業只有更重,甚至業沒有報,為了早日消業,還要主
動去尋找業報。基督教徒天天得擔心因為行不出上帝的義而與上帝隔
絕,沒有什麼行動可以對上帝示好,上帝還會考驗你對苦難的態度,
看你是否彰顯了上帝的公義,例如約伯記的描述。
 
    第二個判準是「權力」。「權力」不只是政治資源,有另一種權
力我稱為是「心靈的權力」。這意思是說,人類的心靈本質上懼怕完
全的自由,他必需託付給一種特別的價值來讓他覺得有人生意義,然
後,他因為在那一方面的堅持,因此就敢於在其他方面徹底解放。這
一點在許多知識論上都有詳細描述,以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孔恩就認
為,科學家在「常規科學」時期共同接受(相信)一套實驗模式與解
釋系統,然後根據這套方法、價值對他感興趣的話題做最批判、最懷
疑的探討。這種「心靈的權力」就是說,先徹底的服從某一價值,然
後心靈就可以在其他方面徹底解放。所以聖經和佛經就提到:苦行最
能打動人心。為什麼會呢?就是因為「苦行」意味這種「心靈權力」
的外在表現。而佛經和聖經也提供我這種論證的證據:提婆達多以苦
行著相,企圖取代佛陀的地位;法利賽人戒律苦行多如牛毛,卻被耶
穌罵的狗血淋頭。
 
    用這一點我們再來看看我剛剛歸類的其他宗教,他們的思考方式
的共同點就是有一個或幾個特別要求的戒律:例如絕不吃葷、打坐、
配婚等等......這些種種不同的行為背後的思考方式是相同的,就是
把該行為當成「苦行」,然後透過「心靈的權力」,他們在其他行為
就可以不必那麼在乎,而得到心靈的解放,更進一步得到非常大的喜
樂。再用一個例子來講:心理醫生要治療活得不快樂的人,通常是勸
他們要「專心投入」某種娛樂,例如說,他天天痛苦的上班上學沒關
係,可是他只要瘋狂的愛上打籃球,只要天天能讓他打一下,他就可
以時時享受心靈的無比快樂。這是我們要注意的,乍看之下「戒律」
和「苦行」是痛苦的,但是以精密的思考分析,最嚴格的戒律和苦行
反而是讓心靈最快樂的,正如同法利賽人,相對於其他天天怕下地獄
的人,他們認為只要確實的苦行,一定會上天堂,這樣子的心靈解放
是多麼快樂呀!
 
    可惜佛教與基督教不能提供這種快樂,佛法「以戒為師」,「戒
」與苦行是生滅,真正的目的是從戒和苦行理解佛法,不能從此理解
,則戒和苦行反而有大害!這就是佛說:「不能守戒,在家修行『不
是罪過』。」的真正涵意。基督教則是:知道戒而不守有罪,知道戒
而守還得看看你是否偽善;不知道戒而不守則看你的良心,不知道戒
而能守大概很容易上天堂。除此之外,以上兩大宗教完全不給你任何
「心靈的權力」之機會,當了和尚可能罪業更大,熟背法律書反而可
能跌倒的更兇。所以我認為佛教和基督教是給信徒們徹底的心靈自由
,相對於上述那種「心靈權力」下一下子可以非常喜樂的自由,基督
教與佛教的自由『非常痛苦』,因為你不知道你在多種應該做和不應
該做的事情中如何選擇最應該做的,別人只要吃素、打坐、灌頂、配
婚等等就一切ok,你卻要時時留心是否造了業,是否違背了上帝。這
一點在個人修行上以佛教最苦,在社會實踐上以基督教最累。他們一
樣有深刻的喜悅,但他們的喜悅完全與其他宗教不同。
 
    以上是用「權力」和「奇蹟」對這些不同宗教間之差異的一個解
釋,當然了,未必是對的,舉例也極可能不當;不過,重點是要討論
:「相對於其他宗教而言,基督教與佛教是否在這兩大問題的思考方
式上與其他宗教完全不同?」
 
    最後,我當然不能鄉愿的說我覺得這些宗教我都喜歡,我承認我
個人偏佛教和基督教,不偏其他教;這算是我個人信仰吧?...:p 因
為在我所認識的世界中,我絕對相信有「奇蹟」,但也相信「奇蹟」
不能給我宗教上的答案;我絕對相信「心靈權力」的快樂,但我一樣
相信「心靈權力」絕對不能滿足我的心靈。所以我會根據我分析到思
考方式,決定我要不要相信這些宗教,至於所有宗教其他的教義與型
式,我反而一點都不重視。另一方面,我同時相信佛教和基督教,也
絕對不是相信他們的道理相同,我發現他們的道理差異非常非常大,
但是,我沒能耐發現究竟是誰對,所以只好兩個都相信......:p
 
    我相信本文對所有宗教應該都沒有任何人身攻擊或價值批判吧?
我只是最後表明我喜歡那一種,但是同樣不涉批判。所以應該可以判
定我不是找麻煩的吧?.......:) 那麼,我很想知道,看了這樣的一
篇post,大家覺得有什麼缺點問題,敬請指教。
 
 
                               沒有信仰,只會思想的 psy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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