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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sesame@ms3.hinet.net (sesame), 看板: religion
標  題: 致 全 世 界 文 告
發信站: HiNet, Taiwan (Thu Nov  7 18:02:17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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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      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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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全      世      界      文      告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
                            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議會

        我們──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議會──鄭重宣告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而家庭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永恆目標所
        定計畫的核心。

        全人類,不論男女,都是照著神的形像所造,每個人都是天上父母所心愛
        的靈體兒女,因為這樣,每個人皆有神聖的特性及目標。性別是每個人前
        生、今生和永恆身份及目的之基本特徵。

        在前生時,靈體兒女知道神是永恆之父,並且崇拜祂,接受祂的計畫,藉
        此計畫得到骨肉身體,獲取塵世經驗,邁向完全,終而達成神聖目標,成
        為永生的繼承者。這項神聖的幸福計畫使家人的關係可以超越死亡而永遠
        延續,聖殿中的神聖教儀和聖約讓人有可能回到神的面前,並使家人能永
        遠結合在一起。

        神賜給亞當與夏娃的第一條誡命,與他們夫妻為人父母的潛能有關。我們
        宣告,神要祂兒女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誡命,至今仍有效。我們進一步
        宣告,神已命令只有合法結婚、成為夫妻的男女,才能運用此神聖的生育
        能力。

        我們宣告,這種創造塵世生命的方法是神所制定。我們肯定生命的神聖和
        其在神永恆計畫中的重要。

        夫妻肩負神聖的責任要彼此相愛、彼此照顧,也要愛護和照顧他們的兒女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父母有神聖的職責
        ,要在愛與正義中教養兒女,提供他們屬世和屬靈所需要的,教導他們彼
        此相愛、彼此服務、遵守神的誡命,並且不論住在何處,都要做一個守法
        的國民。丈夫和妻子──母親和父親──將在神前為履行這些義務負責。

        家庭是神所制定,男女之間的婚姻是祂永恆計畫的基本部份。孩子有權利
        在婚約下出生,並由完全忠貞、奉行婚姻誓約的父母養育。以主耶穌基督
        的教訓為基礎,最有可能獲得家庭生活的幸福;成功的婚姻與家庭建立在
        信心、祈禱、悔改、寬恕、尊敬、愛心、同情、工作及有益身心的娛樂等
        原則上,並藉這些原則來維持。依照神的安排,父親應在愛與正義中主領
        家庭、負責提供生活所需並保護家人。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父母
        有義務在這些神聖責任中互相協助,是平等的夥伴,遇到殘疾、死亡或其
        他情形時,可因個別情況調整。必要時親戚應伸出援手。

        我們要提出警告,違反貞潔聖約、虐待配偶兒女或未克盡家庭職責的人,
        有一天要在神前為此負責。再者,我們提出警告,家庭的瓦解會為個人、
        社會和國家,帶來古今先知所預言的災難。

        我們呼籲各地負責任的國民及政府人士,推動那些維護及鞏固家庭成為社
        會基本單位的措施。



	本文告由興格萊戈登會長於 1995 年 9 月 23 日猶他州鹽湖城
		舉行的總會婦女大會宣讀, 是其信息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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